第9课 罗马法体系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课标要求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本节重点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宗教伦理与教化本节难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异同点知识概要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1. 渊源——罗马法(1)为缓和平民和贵族的矛盾,前450年,罗马共和国颁布了第一部成文法——《十二铜表法》,明确维护私有制和奴隶制,但因为条文公开,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贵族随意解释法律的权力。
(2)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撰的《罗马民法大全》,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对近代资产阶级民法影响深远。
2. 发展——日耳曼法中古时期,日耳曼王国编纂了一批成文法,称为“日耳曼法”,成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
教会也根据基督教神学,制定和颁布了教会法。
11世纪,随着西欧城市经济的繁荣,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兴起。
3. 普通法系11世纪,英国诺曼王朝建立后,设立法院,派法官定期到地方巡回审判,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12世纪前后,普遍使用的法律在英国逐渐形成,即普通法。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
1688年“光荣革命”后,英国议会颁布《权利法案》和《王位继承法》等,逐渐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英国和受影响的美国等国家的法律构成了普通法系,也称“英美法系”。
4. 民法系18世纪后期,受启蒙思想和法国大革命的影响,法律不断完善。
1804年,拿破仑颁布了《法国民法典》,保护自由、平等、私有制和工商业,是近代最早的民法典,成为欧美各国资产阶级的立法规范,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这部法典与其它法律,构成了法国的成文法体系,最终确立了法国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
后来,逐渐形成了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称为“大陆法系”或“民法系”。
附录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异同1.不同点:(1)法律渊源不同。
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要渊源,强调宪法的根本法地位,法律体系完整,一般不承认判例的效力。
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知识点
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一)渊源1.奴隶社会时期——罗马法(1)罗马共和国时期:为缓和平民和贵族的矛盾,公元前前450年颁布《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
(2)罗马帝国时期:统治区域扩大,人口激增,法律制度(万民法)更加完善。
2、中古时期(1)《罗马民法大全》: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土丁尼下令编纂,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2)日耳曼法:各日耳曼王国在记载和整理日耳曼人部落习惯法的基础上编纂了一批成文法,称为“日耳曼法”,作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
(3)教会法:教会根据基督教神学,制定和颁布了教会法。
(4)罗马法复兴:11世纪后期,欧洲国家出现了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促进了罗马法的传播。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1、英美法系(普通法系)①渊源:11世纪,诺曼王朝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王室设立法院,派法官进行巡回审判。
②形成:12世纪,建立在习惯法基础上的英国普通法形成。
③发展: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
④完善: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⑤扩展:美国等国家在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普通法系,也称“英美法系”。
2、大陆法系(民法系)(1)13世纪以后,王权的加强,法国建立在罗马法基础上的法律体系日益成熟。
(2)1789年法国爆发大革命,法国在启蒙思想和大革命的影响下,制定了一系列法律。
①1789年8月,议会颁布《人权宣言》,明确提出了人权、自由、平等、法治、人民主权和保护私有财产等原则。
②初步形成: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法国民法典》,它与此后制定的4部法典一起被统称为“拿破仑法典”。
③确立:拿破仑法典与此前颁布的法律构成了法国的成文法体系,最终确立了法国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
④完善: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称为“大陆法系”或“民法系”。
课件2: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们围观的情形 等十二篇。多是习惯法的汇编。
形成:公元前5世纪中期(以《十二铜表法》的颁布为标志) 评价: 成文法按律量刑和判决,贵族不能像过去那样随意解释习 惯法;但法律仍然维护贵族的既得利益。
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名词 公民法是在罗马共和国时期,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 解释 的关系,适用范围限于罗马公民的法律。
——[意] 贝卡利亚著,黄风译《论犯罪与刑罚》
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既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也有利于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及推动其他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a.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国家权力分 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 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 立掌握旨法权。 b.在法律内容上:注重保护个人权利。法律中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 “天赋人权”和人人平等思想,注意保护个人的各种权利,包括生命 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 c.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建立了律师制度 和陪审团制度。实行无罪推定原则,所有被审判者在判决之前都 是无罪的。
材料一:正是这一场席卷欧洲的 罗马法复兴运动,使已经熄灭了 好几个世纪的古典法治思想的火 炬,在这里重新被点燃。
—— 汪太贤《论罗马法复兴对 罗马法由此逐渐为欧洲和世 近代西方法治理念的奠定》 界所继受。
(4)王权强化 材料二:13、14世纪初是法国卡佩王朝王权集权、民族国家 开始初步形成的关键时期。其法律因素主要有:法学家阶层 的形成;王室立法的发展;建立了以王室法庭为核心的司法权执 行体系。王室政治权威和法律权威不断增强,都使法国王权集 权到一个新的高度。 ——包来军《 浅析中世纪晚期法国 卡佩王朝王权集权的政治和法律因素》
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科学方法论的兴起
科学革命强调观察、实验和理性推理,改变了传统的知识体系,推动了以自然科学为主体的教育机构兴起,如皇家学会等,培养科学人才,推动科学知识的传播和应用。
3
科学教育的内容更新
教育内容更加注重科学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课程设置也更加强调实用性,以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科学人才。
近代法学理论的兴起
近代法学理论的兴起,如自然法、理性法等,推动了西方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发 展和完善。
法典化的进程
近代西方国家普遍进行法典化改革,制定了完整的法律体系,标志着西方法律 发展进入新的阶段。
法律观念的变迁
1 1. 中世纪的法律观念
上帝的意志是法律的基础,宗 教法占主导地位。
2 2. 近代的法律观念
修道院学校
修道院学校为僧侣和贵族子弟提 供教育,教授宗教知识、拉丁语 、逻辑学和神学等。
大学的兴起
12世纪以后,大学逐渐兴起,教 会在大学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 培养神职人员和学者。
文艺复兴的影响
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潮兴 起,对教会教育产生冲击,推动 了教育内容和方法的变革。
科学革命与教育改革
1
民法典
以民法典为核心,涵盖了民事 关系的各个方面,体现了对公 民权利和财产权利的重视。
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比较
特征 法源 法律体系 法律适用 司法制度
英美法系 判例法 普通法 法官自由裁量 陪审制度
大陆法系 成文法 民法 法官严格适用法律 法官审判制度
近代西方教育的变革
近代西方教育的变革是漫长的过程。从文艺复兴到启蒙运动,教育逐渐摆脱了教会的束缚,开始注重人文主义、理性主义以及科学的培 养。
3 3. 教学方法
倡导以逻辑推理、科学实验和 批判性思考为基础的教学方法 ,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 题的能力。
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课件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奴隶制法律)
1、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习惯法:
①含义:前6世纪,是古罗马最早出现的法,是 人们接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
②特点:不成文,伸缩性和不确定性。 ③影响:贵族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保护自己, 压迫平民,激化平民与贵族矛盾。
(二)评价
材料1:伏尔泰在《路易十四时代》一书中深刻剖析了君主专制的种种弊 端,认为“君主使人感到枷锁的分量”,主张以法治国,反对君主专制。
材料2:纵观这些具有代表性的西方法律思想,其具体制度设计上颇具差 异,但无一例外的彰显了对个人本位个人价值的强调……保护个人自由和 权利的观念仍然是西方社会法治的价值基础。
3世纪,万民法成为适用于罗马帝国境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奴隶制法律) 3、体系完备:《罗马民法大全》
自(然1法)不时是间:具6体世的纪,法东律罗条马文帝,国而皇帝是查一士种丁法尼律观念。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
(2)地位: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基督教:基督教是与佛教、伊斯兰教并列的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崇奉耶稣 为救世主。基督教分为许多派系,包括罗马公教(在中国称为天主教)、 东正教、新教三大派系和其他一些较小派系。
1世纪
313年
392年
476年
基督教在 罗马兴起
《米兰敕令》 基督教合法地位
基督教成为 罗马国教
西罗马帝国灭亡 日耳曼人逐渐接受基督教
第9课
课程标准
1、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 2、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知识清单 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时空定位】《十二铜表法》颁布 基督教成为国教 6世纪 查士丁尼编纂《罗马法大全》392年 11世纪 罗马法复兴运动;诺曼王朝建立13世纪 英国通过《大宪章》1688年“光荣革命”后“英美法系”出现15世纪宗教改革1804年《法国民法典》颁布;“大陆法系”形成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课程标准】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时空坐标】【基础知识】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1、渊源——罗马法(是指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法律制度的总称。
其产生发展长达1000多年。
)(1)开端:《十二铜表法》(罗马法的渊源) ①目的:为缓和平民和贵族的矛盾②概况:公元前450年,罗马共和国颁布《十二铜表法》。
③地位:古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
(2)完备:《罗马民法大全》 (被后人称为“罗马法”)①背景:帝国时期,随着统治区域的扩大和人口的激增,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②创立: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罗马民法大全》。
③意义:标志罗马法体系的完成,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2、发展——日耳曼法、教会法、罗马法的复兴:(1)日耳曼法:各日耳曼王国在部落习惯法的基础上编纂了一批成文法,称为“日耳曼法”,成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
受罗马法影响,等级色彩浓厚。
(2)教会法:教会根据基督教神学,制定和颁布了教会法。
以基督教神学为思想基础,吸收了若干罗马法原则而形成的法律。
是对古罗马法制文明的传承。
(3)罗马法的复兴:11世纪后欧洲国家出现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促进罗马法传播。
3、英美法系的形成:①背景:11世纪,诺曼底公爵征服英国,建立了诺曼王朝。
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王室设立法院,并派法官定期到各地进行巡回审判。
②形成:12世纪前后建立在习惯法基础上、全国普遍适用的法律在英国形成,就是普通法。
③发展: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
课件1: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4.英美法系 (1)兴起:11世纪,王室派法官到各地巡回审判。 (2)形成:12世纪,形成普通法
是法官在地方习惯法的基础上,归纳
总结而形成的法律体系。以传统、判
例和习惯为判案依据,但是"普遍“
信仰即可得救,每个人都可以和上帝直接沟通
①反对教皇权威,打破天主教会精神垄断, 促进思想解放,发展了人文主义
信徒可自己读《圣经》
②促进文化普及
提倡节俭
③推动了资本的积累
先定论,提倡积极入世
④激发人们发财致富
宗现削教代制是所度中压人有、世抑民宗麻纪人的教醉性鸦和工片教人。 会 阶, 级都 的是机资构产。阶—级—宗解反马教放动克改人派思革性用来捍卫剥
2.教会法
476年,西罗马帝国被日耳曼人所 灭,西欧进入中世纪,基督教在经 济上、政治上和思想上形成巨大的 统治力量。
(1)概念:专指中世纪罗马天主教的法律。 (2)典型内容:确立了“一夫一妻”和“永不离异”的原 则;规定"双方合意为建立婚姻关系的必备条件"
3.日耳曼法
日耳曼法,是日耳曼人入侵西罗马帝国建立早期封建王国后 所颁布的法律的总称。公元5世纪将过去的不成文的习惯法 编纂为成文法典,在5~15世纪的西欧起过重大作用,对后世 资本主义法律也有影响,对英国法的影响尤为显著。
(4)历史评价
恩格斯说:“罗马法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 律……是对简单商品经济所有者的一切本质的法律关系所作的 无比明确的规定。”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著名著作《罗马法的精神》中说: “罗马帝国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 教(天主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 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 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二)发展:
1.中古时期 (1)日耳曼法 (2) 教会法
2.“英美法系”:12世纪 英国
(1)含义:又称为普通法法系,是指以英国普通法 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它首先产生于英国, 后扩大到曾经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许多国家和地 区。 (2)背景:11世纪英国诺曼王朝为了加强对地方的 控制,王室设立法院,派法官定期到各地巡回审判。 (3)形成:12世纪前后,建立在习惯法基础上、全 国普遍适用的法律在英国逐渐形成,即普通法。 (4)发展、完善: A.13世纪《大宪章》颁布后 B.17世纪“光荣革命”后 (5)特点: A.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以遵循先例为基本原则; B.法官可以创立先例,并作出解释。
材料一 从1483年至1820年,共有38万人被裁定成异端,被火刑处死的人约10万人。 材料二 教会的教条同时就是政治信条,圣经词句在各个法庭都具有法律效力。 --- 恩格斯 材料三 教会......时刻不忘告诫人们必须孝敬父母,不许偷盗、奸淫、杀人、贪恋别人财务等, 要求人们逆来顺受、忍受世间一切痛苦。
陪审团
3.“大陆法系”:19世纪 法国
(1)含义:指欧洲大陆上源于罗马法、以1804 年《法国民法典》 为代表的各国法律,所以大陆法系也称罗马法系或民法法系。 (2)背景:法国王权的加强与法国大革命 (3)形成:1804年《法国民法典》颁布 (4) 特点:以成文法为主要渊源,法律体系完整,一般不承认判 例的效力。
影响: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意识和日常行为。(1)加强了教会对人们的 控制;(2)具有一定的社会教化功能。
2.(宗教改革后)新教影响
因
“
信
先
称
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教学设计高中历史统编版选择性必修1
一、教学目标
(一)知识与技能
1.描述近代西方主要法律体系的发展过程,包括罗马法的复兴、拿破仑法典的制定以及普通法的演变,理解这些法律体系的基本特点及其对现代社会的影响。
2.分析宗教改革对欧洲法律与教化的影响,掌握宗教改革的主要教义及其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
1.教学方法:
-采用问题驱动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主动探究近代西方法律与教化的相关知识,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和批判性思维。
-结合案例教学,通过剖析具体案例,使学生深入理解法律制度在实际运作中的具体情况,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利用小组合作学习,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三、教学重难点和教学设想
(一)教学重难点
1.重点:近代西方主要法律体系的发展过程、特点及其对现代社会的影响;宗教改革与法律教化的关系;启蒙运动对法治发展的影响。
2.难点:理解法律与教化在近代西方国家发展中的相互作用;分析法律制度背后的历史背景和思想观念;培养学生运用法治观念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设想
2.注意运用历史比较法、文献分析法等研究方法,提高作业质量。
3.作业中请尽量避免抄袭,注重原创性和独立思考。
4.提交作业时,请确保格式规范,字体、字号、行间距等符合要求。
教师将根据作业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关注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思考深度以及表达能力的提升。希望同学们认真完成作业,巩固所学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历史素养。
-教学步骤:导入新课→自主学习→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总结提升→课后作业。
四、教学内容与过程
(一)导入新课(500字)
1.教师通过展示一幅描绘近代西方国家法庭景象的图片,引发学生对法律与教化的思考:为什么在近代西方国家,法律制度会逐渐取代宗教教化成为社会秩序的基石?这背后有哪些历史原因和思想变革?
统编版(2019)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知识点提纲
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知识点提纲
1.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1.1.罗马时期
1.1.1.《十二铜表法》
背景
平民在反对贵族的斗争中
目的
缓和平民和贵族的矛盾
时间
公元前450年左右共和国时期
内容
相当广泛,条文比较清晰
地位
罗马成文法诞生
影响
审判量刑有法可依,限制贵族对法律的随意解释,平民利益得到保护保留一些野蛮的习惯法
同态复仇法
1.1.
2.《罗马民法大全》
背景
罗马帝国疆域的不断扩大
时间
6世纪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
内容
把历代的罗马法加以系统化和法典化汇编而成
地位
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
影响
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1.2.中古时期
1.2.1.日耳曼法
日耳曼王国在记载和整理日耳曼人部落习惯法的基础上编纂了一批成文法作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
1.2.2.教会法
根据基督教神学制定和颁布
1.3.近代时期。
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课件--高二上学期历史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6)
议会至上、王在法下、司法独立
(二)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大陆法系
1.形成:
1804法国《民法法典》封面
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一日耳曼 法系或成文法系。指欧洲大陆大部分国家从 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 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 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 仿效这种制度而建立的法律制度。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中世纪欧洲法律制度
2.基督教教会法:
教权和王权长期对立,教会法和世俗 法二元并存。 人人都是基督徒。 中世纪教会是“西方第一个真正的国 家”,教会法影响巨大。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中世纪欧洲法律制度
3.罗马法复兴:
12世纪,实现法律统一,取消封建特权和等级制度的束缚,实现人的权利平 等、契约自由,成为新的社会经济环境的迫切要求,而当时西欧各国现有法律 都不能适应这种客观需要。西欧由此兴起了一个研究和采用罗马法的热潮,史 称罗马法复兴。
新教提倡节俭积极入世,鼓励人们发财致富。
(二)宗教改革后-基督教的伦理与教化
2.评价:
路德把人从外在的宗教 笃诚解放出来,是因为 他把宗教笃诚变成了人 的内在世界...
——马克思
局限:新教还排斥其他教派,引起多次宗教冲突,造成巨大损失,迫害对 教义持有不同意见的“异端”
【合作探究】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
2.影响:
中世纪完全是从野蛮状态发展而来的……在僧侣手中,政治和法学同 其他一切科学一样,不过是神学的分支,一切都按照神学中适用的原则 来处理。教会的教条同时就是政治信条,圣经词句在各个法庭都具有法 律效力。
第9课:罗马法体系
渗透法制教育历史教案:罗马法体系教学目标:知识与技能:知道十二铜表法、罗马公民法和万民法等历史概念。
了解罗马法律体系形成的历史进程。
理解罗马法律制度的历史地位和时代局限;理解罗马人法治精神和法律意识的深远历史影响。
过程与方法:通过编制罗马法律体系形成过程中的主要事件的历史年表,初步掌握梳理复杂历史事件(现象)发展进程的方法。
情感态度价值观:罗马法的形成经历了从习惯法向成文法的演变过程,并随着罗马国家机构的扩大而不断变化,揭示了人类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
罗马法代表着统治阶级的利益,不仅对于维系和稳定庞大的罗马帝国的统治起到重要的作用,而且对后世尤其是近代文明产生了重要影响。
通过对罗马法沿革的学习和分析,认识法律在人类生活中的价值,正确理解政治文明的历史进步作用。
重点和难点:重点:罗马法形成过程。
难点:古代罗马人统治疆域的扩大与罗马法律体系形成的对应关系。
教学过程:导入新课:罗马人建立过一个庞大的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罗马帝国的维系主要依靠两大支柱,一是所向披靡的罗马军团、二是博大缜密的罗马法律。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著名著作《罗马法的精神》中说:“罗马帝国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天主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有同学提出,耶林为什么对罗马法有这么高的评价呢?是啊,既然世界上许多古老民族都有其礼仪与法律条文,为什么惟独罗马法成了现代法治的最重要的渊源呢?新课讲述:一、罗马法体系的发展:罗马法系指的是公元前6世纪末到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
1、起源:《十二铜表法》(习惯法——成文法)罗马共和国建立于公元前510或前509年。
当时罗马只是一城一镇的小邦,而且强邻环绕,形势险恶,共和国首先要为自己的生存而斗争。
罗马公民内部平民和贵族的界限严格,等级森严,矛盾丛丛。
选必一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结合四段材料,试评析《十二铜表法》 保护私有财产
第3表 债权人有权拘禁不能按期还债的债务人
保留了落后习俗
第8表 毁伤他人肢体而不能和解的,他人亦得以同态复仇
而“毁伤其肢体”。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9表 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法律
教化
由国家制定和颁布的 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教育感化
社会治理的工具
01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 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亡,宗 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 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1679·英·《人身保护法》
材料五:陪审团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
腊罗马时期,古代的日耳曼人也留有“同侪 裁决”的遗风。11世纪,英国确立了陪审团 制度,陪审团在法庭上聆听证据,就事实问 题做出决定;法官决定法律问题,判断某项 证据是否可以被引入审判。
独立专业的律师为被审判者提供辩 从民众中产生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和 护,可以减少法官对法律的误读 判决,使民众能够直接参与法律事务
一、基督教的发展
公元1世纪,基督教发源于罗马帝 国的巴勒斯坦省。
五十四》
公元313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联 合李锡尼共同颁布《米兰赦令》, 正式承认基督教的合法地位。
东罗马帝国
公元392年,基督教正式成为罗马 国教
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后, 日耳曼人逐渐接受基督教。
以日耳曼习惯法为主
第9课罗马法系
不会,因为公民法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而克丽奥佩 特拉是埃及女王,私生子也是在埃及出生的,无法享受罗马 公民权,所以法院不会判给克丽奥佩特拉和她的儿子享有罗 马籍。
电影《埃及艳后》
罗马帝国建立者屋大维的顾 问叫苦不迭:“麻烦就在于 人口众多,管理事务繁杂„„ 所以统治起来困难至极。”
屋 大 维
材料说明罗马法体系保护公民的哪项基本权利?
材料六: 屋大维没有子嗣,只有一个女儿,名叫朱丽亚。 屋大维必须决定他死之后, 谁来继承他的帝国。由于朱丽亚的通奸罪行被揭发, 屋大维被迫处置自己的 女儿,朱丽亚因此面临着被流放的命运。 ——《皇帝奥古斯都》 材料七: 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享有国家全面保护的公权和私权。贵族利益
成文法: 按照遗嘱判决,将财产捐给士兵
一、“十二铜表法”——罗马法的基础。
成文法(“十二铜表法”) 大人,你儿子昨天骑马的时候把我家 狗娃撞断两条腿!
那是他走路不注意观察,我家宝贝才 没有错呢。总之你赶紧去种田就对了! 这次你可别想再钻空子了,根据广场 上的铜表,我要打断你儿子两条腿! 平民
——摘编自《十二铜表法》
一、“十二铜表法”——罗马法的基础。
(案例一)罗莫洛是一个仁慈、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 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遗嘱,希望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 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但罗莫洛死后,他 的家人却不履行罗莫洛的遗嘱,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因 此告上了法庭,那么法官会怎么判呢?
材料一: “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更神圣。” 材料二: “奴隶和隶农必须无条件的服从主人,服从命运的安排,对逃亡的奴隶和隶农 必须严加惩治。” ——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材料三、四:
在罗马帝国时期,有人将工具分为三类:会说话的工具、半哑巴工具和哑巴 工具。会说话的工具包括奴隶,半哑巴工具包括牛,哑巴工具包括车子。
第9课 罗马法体系
第9课罗马法体系一、教学目标(一)知识与技能知道十二铜表法、罗马公民法和万民法等历史概念。
知道罗马法律体系形成的历史进程。
理解罗马法律制度的历史地位和时代局限;理解罗马人法治精神和法律意识的深远历史影响。
(5)过程与方法通过编制罗马法律体系形成过程中的主要事件的历史年表,初步掌握梳理复杂历史事件(现象)发展进程的方法。
初步尝试从源流、主要贡献、创新意义的视角,解释与评价优秀文明成果的主要贡献、影响的方法。
(三)情感态度价值观在掌握相关史实基础上,形成尊法,守法,护法的法治精神和法律意识。
二、重点1、“十二铜表法”的制定过程及其历史意义;2、公民法的制定及其历史意义;1、万民法的制定及其历史意义;2、罗马法的编纂和罗马法体系的完善。
三、难点1、古罗马人的法治意识与罗马法律体系形成的对应关系;2、古罗马人统治疆域的扩大与罗马法律体系形成的对应关系。
四、教学方法:传授+讨论五、教学过程法是什么?法的起源?世界上有哪三大法系?引言:罗马人建立过一个庞大的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罗马帝国的维系主要依靠两大支柱,一是所向披靡的罗马军团,二是博大缜密的罗马法律。
用书上的话说,就是古罗马人以军事立国,以法律治国,一手抓军事,一手抓法律,在不断扩大疆域的同时完善治国法律,好的法律适应了当时罗马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需要,使这个国家更强大,所以罗马人的法律堪称古代世界最为完备的法律体系。
(一)概念:它指的是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
罗马法体系的制定过程如何呢?(二)制定过程罗马法体系的制定过程分三个阶段:形成、发展和完善。
(1)形成:习惯法——>成文法《十二铜表法》(表现形式)A.背景:从共和国建立开始,罗马平民为争取自身权利而斗争的意识不断提高。
《十二铜表法》出现的背景主要是罗马国家内部的政治斗争,即平民与贵族的政治斗争。
早期罗马国家只有习惯法,没有成文法,法律与习惯之间没有明显界限,因此,法律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
第9课 罗马法体系
二 “公民法”与“万民法”
• 1.“公民法” (解决罗马公民的内部矛盾) • (1)背景:古罗马国家的壮大和发展 • (2)目的:进一步维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 经济利益,维系社会的稳定和团结 • (3)适用范围:罗马公民 • (4)调整对象:罗马公民的内部关系 • (5)内容:告示、判列、决议和行政命令
• 3. “公民法”与“万民法”的统一 (1)时间:公元212年 (2)人物:卡拉卡拉皇帝 (3)内容:授予帝国全体自由民以公民权 (4)意义:罗马人与境内外邦人在法律上的 差别逐渐消失
二 “公民法”与“万民法”
• 4.罗马法内容的充实 (1)原因:罗马统治者的重视法律(屋大维 开始) (2)影响 A 推动了罗马法典的编纂 B 造就了一批法学家 C 促进了各种法律学说和学派的兴起
第9课 罗马法体系
罗马的两只手:军事立国 法律治国
一 “十 • • 1.背景:平民与贵族的政治斗争 2.内容:债务法、继承法和婚姻法等 3.特点 (1)习惯法的汇编 (2)有维护贵族和富裕平民利益的倾向 4.意义 (1)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 (2)体现出古罗马人的法治精神 (3)明文公示、按律量刑,规范了社会生活、 (4)为公民法奠定基础,是罗马法体系的渊源
二 “公民法”与“万民法”
• 2.“万民法” (解决民族矛盾) (1)背景:公元前4世纪开始,罗马对外扩 张步伐的加速 (2)目的:调整和处理罗马人与非罗马人, 以及非罗马人之间的权利关系 (3)适用范围:罗马人与非罗马人,境内各 民族 (4)内容:决议、法令和敕令成为共同法律
二 “公民法”与“万民法”
讨论二:西塞罗的这段话(P42页) 表达了古代罗马人的什么精神?联 系历史与现实,你怎样评价这种精 神?
表达了古代罗马人的法治精神和法律意识,应予以充分肯定 1. 这种精神深刻影响古代罗马的政治统治,有效协调罗马 人之间关系,调动境内各民族的积极性,使罗马在政治、 经济、文化等诸方面都达到了时代的顶峰,提升了民族 凝聚力和综合国力,使罗马在长时期内立于不败之地, 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2. 这种精神在世界近代史上得到发扬光大,在资产阶级反 对封建专制和天主教会统治的斗争中发挥积极作用,并 成为工业文明的重要内容,具有世界意义; 3. 这种精神在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尤为 重要。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传统文化中,法制意识 淡薄,人治取代法治的现象比比皆是,制约我国现代化 进程。所以,有必要继承人类历史上的优秀的文化成果, 发扬古代罗马人的法治精神和法律意识。
第九课 罗马法体系
1、公民法(共和国时期)
调整公民内部关系。 进一步有效的维护罗马公民的政治经济 权利和经济利益。 维系罗马社会的稳定团结。 适用于罗马公民内部,只有公民才能享 有法律报站所赋予的权力。
目的
范围
内容
罗马大法官发布的有关告示和审判案例 公民大会和元老院通过的各项决议 执政官发布的各种行政命令。
2、万民法(公元前4世纪至帝国时期)
• 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 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 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 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影响,唯 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德』耶林《罗马法的精神》
第9课 罗马法体系
目的
维系罗马帝国统治的稳定和团结。 调整和处理罗马人与非罗马人,以及非罗 马人之间的权利关系。
适用于境内各个民族。 贸易、财产与合同契约。 地中海地区各个民族的既有法典。 适用范围达到了空前的程度。 内容和程式趋于系统化。
范围
内容
意义
Fiatjustitia ruat caelum
为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
罗马法院前的朱斯提提亚雕塑
3、两法统一
公元212年 卡拉卡皇帝颁布赦令授予帝国全体自由 民以公民权。 罗马人与境内外邦人在法律上的差别逐 步消失
时间
背景
公民法
逐渐统一
万民法
罗马法系逐步形成
罗马元老院会议图(这幅画如今被挂在罗马议院大厅)
三、罗马法系的影响 1、积极作用 • 古代罗马的法律体系是古代世界最为完备的法律 体系 • 古代罗马法律制度的发展体现了罗马人崇尚法治 的精神和追求法律地位平等的决心。 • 罗马法以其丰富的内容和比较完备的形式对后来 欧洲各国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 古代罗马人的法治精神和法律意识为后人树立了 榜样。 2、局限 • 将奴隶排斥在法律对象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 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
9罗马法系
第9课
罗马法: 罗马法:泛指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时期的 全部法律。(公元前6世纪末到公元7世纪) 。(公元前 全部法律。(公元前6世纪末到公元7世纪) 罗马法体系:又称大陆法系。 罗马法体系:又称大陆法系。是指以罗马 大陆法系 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欧洲大陆法律体系, 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欧洲大陆法律体系,一 般包括法国、德国、奥地利、比利时、荷兰、 般包括法国、德国、奥地利、比利时、荷兰、 瑞士、意大利、西班牙、明治维新后的日本, 瑞士、意大利、西班牙、明治维新后的日本, 以及亚、 以及亚、非、拉的部分法语国家和地区的法 律。
第二组资料: 第二组资料: 在罗马帝国时期,有人将工具分为三类: 在罗马帝国时期,有人将工具分为三类:会 说话的工具、半哑巴工具和哑巴工具。 说话的工具、半哑巴工具和哑巴工具。会说话 的工具包括奴隶,半哑巴工具包括牛, 的工具包括奴隶,半哑巴工具包括牛,哑巴工 具包括车子。 具包括车子。 ——《古罗马简史》许海山主编 《古罗马简史》 奴隶和隶农必须无条件服从主人,服从“ 奴隶和隶农必须无条件服从主人,服从“命 的安排, 运”的安排,对逃亡的奴隶和隶农必须严加惩 治。 ——《民法大全》 《民法大全》
为了争取罗马公民权,意大利人于公元前91年 为了争取罗马公民权,意大利人于公元前91年 91 举行起义,史称“同盟者战争” 同盟者” 举行起义,史称“同盟者战争”。“同盟者”中 以马尔西人反抗最激烈,故又称马尔西战争。 以马尔西人反抗最激烈,故又称马尔西战争。起 义历时三年多,遍及全意大利,其中以中、 义历时三年多,遍及全意大利,其中以中、南部 势力最强。至公元前88年,坚持战斗的马尔西人 势力最强。至公元前88年 88 和萨莫奈人两支起义军被镇压,战争基本结束。 和萨莫奈人两支起义军被镇压,战争基本结束。 罗马虽然最终获得军事上的胜利, 罗马虽然最终获得军事上的胜利,但不得不授予 意大利人罗马公民权。 意大利人罗马公民权。 ——《古罗马简史》许海山主编 《古罗马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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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小百科
罗马法,包含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
狭义上的罗马法是指罗马共和国及罗马帝国所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罗马法的系统推广历史开始于东罗马帝国时期,于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时期达到鼎盛。
之后东罗马帝国自我封闭,西罗马帝国灭亡,欧洲大陆进入中世纪,罗马法的主体一度失传超过600年之久。
但是随着罗马法完整文献的出土和文艺复兴的思想,罗马法成为整个欧洲大陆各个势力争相研究和推广的对象。
文艺复兴后的以古罗马法研究为基础而建立起的欧洲法律体系,也被称之为“公共法”或者“民法”。
它被视为整个欧洲文明共有的财富,以示与6世纪前的古典罗马法的区别。
广义上的罗马法,则指包括民法的这一层含义。
罗马法是现今许多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
所谓的“民法”就起源于罗马法。
在欧洲的大陆法系国家以及南美洲的许多国家都因为法国民法典而与罗马法有着密切的联系。
在适用普通法系统的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在如美国、澳大利亚、香港等较晚出现的政治区域,罗马法的影响比较小。
但是在英国本土,罗马法虽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是却是法庭历来不敢公开忽视的重要法理论据。
英国苏格兰地区至今仍然是民法(罗马法)与普通法的混合体系。
罗马法的起源是著名的十二铜表法(公元前449年)。
在此之后,罗马法取得了很大的发展,经过两千年多年的历变,形成了今天许多国家的法律的基石。
例如,罗马法提出了契约和侵权行为的不同之处。
而在此之前(如古代希腊法),契约的不履行被简单地视为一种侵权。
另外,罗马法也提出了占有(一种事实状态:某人拥有某种物体)与所有权(一种权利:某人可以对物体做任何行为)的区别。
还有,现代的契约概念就来源于罗马法中的合意规定。
罗马法分为本国国民所适用的“市民法”以及使用与外国人的“万民法”,后者就是现在的国际司法的起源。
罗马法反映出当时罗马帝国的现实。
罗马执政官保证了法律能够适应一个迅速膨胀的帝国不断变化的需求。
但是,这种变化仍然是在传统的价值体系下完成的。
执政官并不重新修改法典,而是通过新的解释或者修订来解决新的问题。
这种对传统的依赖以及对变动的怀疑态度正是罗马人的思维特点。
罗马法几乎完全不涉及行政法或者刑法等问题,同时也有大量关于宗教、奴隶制的不再对现今世界有用的材料。
但是罗马法作为一个有超过两千年历史的体系,至今仍然影响几十个国家的几亿人口,毫无疑问是古典文明和人类文明最重要的成就之一。
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二世于公元438年将帝国的法律汇编成《狄奥多西法典》。
这部汇编只是把君士坦丁大帝(306年-337年)之后的历任皇帝所签署的宪令进行汇集。
一个世纪后,查士丁尼大帝对大部分罗马法进行了重新整理汇总,编纂成一部有四部分构成的《民法大全》该法典是罗马法的集大成者,也是罗马法在欧洲大陆几乎完全失传数百年后,突然又得以被重新重视和研究的主要原因。
第一部分为《法典》,收集了自哈德良皇帝(117年-138年)以后的各代皇帝敕令。
近现代法律学术文献引用习惯简写为C。
第二部分为《学说汇纂》,收集了罗马帝政时代被赋予“解答权”的法律学者们的学说。
这一部分共有50卷,费时3年,于533年完成。
这部分也是该书在文艺复兴前重新出现在欧洲大陆后,历代学者研究的重点。
与其他三部分最大的区别是,这部分的编写往往引用了大量互相并不相容的罗马法学家的观点,从而使后人能够非常深入了解罗马法的历史与发展。
然而由于编辑者时间仓促,而且全部是希腊语母语的工作人员,从事的却是当时已经有数百年历史的纯拉丁文编辑工作,所以也经常被后代研究者诟病其编写水平。
这部分近现代法律学术文献引用习惯简写为D。
第三部分是皇帝命令编辑的一本法学入门教材《法学阶梯》,这部教材主要是基于公元二世纪的法学家盖亚斯(编写的同名教材,到今天仍然作为罗马法学生的使用书籍之一。
该书有四卷构成,旨在对学习罗马法的学生提供一个概览。
与普通教科书不同,该书的内容在某些时期曾经被赋予了法律的效力。
近现代法律学术文献引用习惯简写为I。
第四部分是查士丁尼死后,法学家们整理其在位期间颁布的宪令,定为一编,名为《新律》。
《新律》共收有百余条,以希腊文和拉丁文两种文本行世,流传至今的有152条。
近现代法律学术文献引用习惯简写为N。
在整个编纂工程完成之后,任何对于《民法大全》的评论或者其他立法都被禁止。
1583年,法国法学家丹尼斯·高第弗洛依首次使用《民法大全》来指称包括《新律》在内的查士丁尼编纂的全部法典。
《民法大全》成书之时,西罗马帝国已经灭亡,整个欧洲大陆陷入了被称为黑暗时期的中世纪。
东罗马帝国随后封闭国界和文化交流,开始向拜占庭文化过渡。
在欧洲本土,罗马帝国的司法体制被彻底颠覆,由于没有推行罗马法的法庭,很快欧洲也就再也找不到学习罗马法的学生。
而由于当时书籍的价格昂贵之极(有一说法表示:一套《民法大全》的价格相当于全国最豪华的一幢别墅),《民法大全》虽然流传到了以前西罗马帝国的领土区域,却没有被妥善保存,消声匿迹了数百年。
欧洲大陆无法可依,也无人懂法。
直到公元十一世纪,一套完整的《民法大全》在现在意大利北部的某处古建筑被偶然发现,让欧洲大陆重新了解到了已经失传的历史和法律,使得罗马法之后有机会成为欧洲高等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
世界最早的一批大学,包括博洛尼亚大学,创立的时候往往只有两个专业:神学和法律。
而法律学习的正统就是罗马法,首选典籍就是《民法大全》。
在此之后的数百年间,《民法大全》被列入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学生必读书目之中,成为了世界上最具有影响力的法学著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