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备案办理流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标准备案办理流程
一、办理部门
唐山市质监局标准化处
二、办理职责
负责企业标准资料的审核和备案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河北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办法》
《河北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四、办理范围
在唐山境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生产企业
五、办理条件
企业生产的产品目前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严于、异于上述标准的,可制定企业标准并应达到制定标准的预期目的,该产品不违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六、办理程序
(一)新产品标准备案办理程序
企业向市局标准处提出备案申请,承办人员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全且标准内容合格后,办结备案手续。
企业标准应在发布后30日之内办理备案。
标准内容的审查如下:
1.目的性审查: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严于、异于上述标准的,可制定企业标准并应达到制定标准的预期目的。
2.政策性审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与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3.技术性审查:标准规范性要素应体现目的性原则、性能原则、可证实性原则、数值的选择性原则、避免重复原则。
a)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b)推进科技成果;
c)合理利用国家资源;
d)利于产品通用互换;
e)积极采用国际标准;
f)试验方法科学,检验规则合理。
4.规范性审查:标准的编写格式和表达方法符合GB/T1的规定。
(二)复审产品标准备案办理程序
企业标准有效期一般为三年。
标准有效期内,其技术内容和性能指标不能适应当前科学技术的发展,可提前复审。
复审方式如下:
1.确认:经复审,标准的技术内容和性能指标仍能适应当前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使用等方面的要求,不需要修改或只做编辑性修改,可确认继续有效。
备案人员对标准内容重新审查,合格后备案。
2.修订:经复审,标准的技术内容和性能指标不能适应当前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使用等方面的要求或与新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强制性条文相抵触,应对标准进行修改。
由企业填写〈企业产品标准修订申请表〉,备案人员对标准内容重新审查,合格后备案。
备案人员应自收到审查合格的备案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办结备案手续。
九、办理结果
由备案人员填写〈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在标准文本封面上加盖“标准备案专用章”,填写备案编号和备案日期。
十、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夏季)14:30—17:00,(其它)13:30—17:00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赵纳鹏联系电话:2813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