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口
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口规范(纸票业务分册)
内部资料,注意保管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口规范【纸票业务分册】上海票据交易所2019年04月文档修订记录版本编号变化状态简要说明日期变更人批准日期批准人V1.0 A 新建2017.6.8 闻名、黄继超2017.6.8 欧韵君V2.0 M 修改2017.9.30 冯达妮2017.9.30 欧韵君V2.1 M 修改2018.4.20 冯达妮2018.4.20 欧韵君V3.0 M 修改2019.4.30 冯达妮2019.4.30 欧韵君注:变化状态:A—增加,M—修改,D—删除目录修改记录 (3)1 各业务场景报文流程 (6)1.1承兑信息登记 (6)1.2承兑保证信息登记 (7)1.3质押信息登记 (7)1.4质押解除信息登记 (8)1.5贴现信息登记 (9)1.6结清信息登记 (10)1.7止付或止付解除信息登记 (11)1.8信息登记类撤回 (12)1.9纸票登记信息查询 (12)1.10库存变更申请 (13)1.11保证增信申请 (14)1.12付款确认申请 (14)2 中国票据交易系统报文(XML格式) (16)2.1承兑信息登记申请报文(NCP001) (16)2.2承兑保证信息登记申请报文(NCP002) (18)2.3质押信息登记申请报文(NCP003) (20)2.4质押解除信息登记申请报文(NCP004) (22)2.5贴现信息登记申请报文(NCP005) (23)2.6结清信息登记申请报文(NCP006) (26)2.7止付信息登记申请报文(NCP007) (27)2.8止付解除信息登记申请报文(NCP008) (29)2.9止付及止付解除登记通知报文(NCP009) (31)2.10信息登记类撤回申请报文(NCP010) (33)2.11纸票登记信息查询申请报文(NCP011) (34)2.12纸票登记信息查询应答报文(NCP012) (35)2.13库存变更申请报文(NCP013) (37)2.14库存变更通知报文(NCP014) (39)2.15保证增信申请报文(NCP015) (40)2.16付款确认申请报文(NCP016) (41)2.17付款确认结果通知报文(NCP017) (44)修改记录序号修改日期修改说明1 2017-6-16 1、[M]-修改库存变更申请报文(NCP013)前置状态删除风险票据状态判断;2 2017-6-19 1、[M]-修改修改付款确认结果通知报文(NCP017)报文功能描述,报文结构增加应答标识;2、[M]-修改修改库存变更通知报文(NCP014)报文功能描述;3、[M]-修改修改库存变更申请报文(NCP013)报文处理规则;3 2017-6-20 1、[M]-修改修改止付信息登记申请报文(NCP007)报文处理规则中的判断逻辑;4 2017-6-21 1、[M]-修改修改止付信息登记申请报文(NCP007)状态前置风险票据状态为:非风险票据、挂失止付;2、[M]-修改修改付款确认申请报文(NCP016)报文功能描述和前置风险票据状态;5 2017-6-27 1、[M]-修改票据库存状态“已增信保管”替换为“已增信保证”;6 2017-7-17 1、[M]-修改修改质押解除信息登记申请报文(NCP004)报文结构“登记机构代码”的备注为:与质权行同一机构;2、[M]-修改纸票库存状态“保证增信退票移出”替换为“保证增信退票待签收”;3、[M]-修改修改业务场景报文流程图“库存变更申请”;4、[M]-修改修改贴现信息登记申请报文(NCP005)报文结构中贴入人信息的<XML Tag>为:<DsctInInf/>;5、[M]-修改修改止付及止付解除登记通知报文(NCP009)报文功能描述;6、[M]-修改修改付款确认结果通知报文(NCP017)报文结构中付款确认拒绝原因代码的属性;7 2017-8-14 1、[M]-修改修改质押解除信息登记申请报文(NCP004)报文处理规则描述;8 2017-8-23 1、[M]-修改修改结清信息登记申请报文(NCP006)报文处理规则描述、报文结构的“登记机构代码”的备注为与付款行同一机构,报文结构中“解付信息”<RelPayInf/>标签内再添加一个子标签“结清类型”2、[M]-修改修改止付信息登记申请报文(NCP007)报文处理规则描述、报文结构中“登记机构代码”的备注为与承兑行或承兑人开户行同一机构3、[M]-修改修改库存变更申请报文(NCP013)报文处理规则描述4、[M]-修改修改止付及止付解除登记通知报文(NCP009)报文功能描述5、[M]-修改修改库存变更通知报文(NCP014)报文功能描述6、[M]-修改修改付款确认申请报文(NCP016)报文功能描述、报文结构中影像信息集合的备注、报文说明、报文处理规则7、[M]-修改在库存变更申请流程图库存通知报文方向接收人新增质权人8、[M]-修改在付款确认申请流程图场景四,删除流程图下注“注:若上传影像批次号,需提前上传贴现影像,处理时还需对对上传的影像批次号合法性进行校验”9、[M]-修改修改贴现信息登记申请报文(NCP005)报文结构中“登记机构代码”的备注为与贴现行同一会员10、[M]-修改信息登记类撤回申请报文(NCP010)报文处理规则中“风险票据状态更新为:止付登记或止付解除登记的撤回,撤回后恢复为登记前的风险票据状态。
结算成员系统与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直接联网工作指引V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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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联网工作指引
联系确认有关手续。您在直联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 系,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咨询,并协助您尽快解决问题。 二〇一三年五月
联系我们(直联服务组 )
服务时间 工作日 9:00—17:00 联系方式 直联服务热线:010-88170430 直联服务传真:010-88170427 直联服务邮箱:zhilian@ 业务材料寄送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号 中央结算公司 邮编: 100033 收件人: 冯淳 或 爱新觉罗艺文
1.2 直联接口功能范围
中央结算公司致力于打造支持债券市场全部业务的直联接口, 并将逐步实施, 包括债券发行、公开市场、国库现金管理、交易结算、质押券管理、资金划付、 信息产品等全部业务。截止目前,直连接口仅支持债券结算业务。 根据 《关于开展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与结算成员系统直联工作的通知》 (中 债字〔2011〕66 号)的有关要求,当前直联接口可实现中央结算公司与结算成 员之间结算业务的实时数据传输、反馈和查询;实现数据汇集、指令匹配和指令 确认;实现交易结算状态的查询,余额、对账单和信息产品等数据的获取等。
《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业务方案》
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业务方案上海票据交易所(2021.5)修改记录说明:[C]-创建;[M]-修改;[A]-增加;[D]-删除;目录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业务方案 (1)1前言 (6)1.1业务背景 (6)1.2业务框架 (7)2概述 (10)2.1业务主体 (10)2.2业务前准备功能 (10)2.3签发和流转形式 (11)2.4资金清算结算 (11)2.5票据账户与结算账户 (11)2.6信息管理和服务 (12)2.7与其他系统或业务的关系 (13)2.7.1与供应链平台相关票据业务的关系 (13)2.7.2与“票付通”、“贴现通”的关系 (13)2.7.3与交易系统的关系 (14)2.7.4与ECDS的关系 (14)3主要业务流程 (15)3.1概述 (15)3.1.1业务流程范围 (15)3.1.2直连接口的业务要素 (15)3.1.3新系统客户端的业务要素 (18)3.2企业信息报备 (18)3.3签发与撤回 (19)3.3.1出票信息登记 (19)3.3.2提示承兑 (20)3.3.3撤票 (21)3.4权利转让或设质 (22)3.4.1提示收票 (22)3.4.2转让背书 (24)3.4.3贴现申请 (25)3.4.4质押申请 (27)3.4.5权属初始登记 (28)3.4.6转贴现、回购 (29)3.4.7非交易过户 (29)3.5权利赎回 (30)3.5.1回购式贴现赎回 (30)3.5.2质押式回购的提前赎回 (31)3.5.3质押式回购的逾期赎回 (33)3.5.4质押解除 (34)3.6到期及期后处理 (35)3.6.1提前提示付款 (36)3.6.3期后提示付款 (39)3.6.4线上追偿 (41)3.6.5贴现前追索 (41)3.7再贴现及再贴现补充信息登记 (44)3.7.1再贴现 (44)3.7.2再贴现补充信息登记 (45)3.8冻结及冻结解除登记 (46)3.8.1冻结登记 (46)3.8.2冻结解除登记 (47)3.9增信处理 (48)3.9.1票据保证 (48)3.9.2增信信息登记维护 (50)3.10票据查验 (51)3.11不得转让的撤销 (52)3.12票据行为的撤销 (53)3.13存托业务处理 (54)4资金清算结算 (58)4.1功能概述 (58)4.2资金结算机制 (58)4.2.1资金结算方式 (58)4.2.2企业类业务参与者的资金结算 (58)4.2.3金融机构、非法人产品类参与者的资金结算 (59)4.3结算指令管理 (59)4.3.1逐笔结算 (59)4.3.2批量结算 (59)4.4结算等待池 (61)4.4.1逐笔结算的结算等待 (61)4.4.2批量结算的结算等待 (61)4.5到期提示付款的批量清算结算 (61)4.5.1批量清算结算流程 (61)4.5.2批量清算范围 (63)4.5.3特殊处理 (63)4.6结算账户开户行与业务办理的接入机构不一致的资金结算处理 (63)4.6.1结算账户开户行的结算确认和结果通知 (63)4.6.2业务接入机构的结算结果通知 (65)5资产托管 (66)5.1功能概述 (66)5.2票据资产存续期管理 (66)5.2.1资产与票据资产 (66)5.2.2票据(包)号的组成规则 (66)5.2.3子票区间的组成规则 (67)5.3账务与账户 (67)5.3.2票据账户设置规则 (68)5.3.3托管账务 (68)6交易背景信息管理 (70)6.1功能概述 (70)6.2信息内容与结构 (70)6.2.1交易背景信息 (70)6.2.2交易背景信息中的凭证信息 (70)6.2.3凭证信息中的附件或影像信息 (71)6.3信息登记流程 (71)6.4应用场景 (72)7信息服务 (73)7.1参与者信用信息查询 (73)7.2影像信息查询 (73)7.3附件信息查询 (74)7.4托管票据明细信息查询 (75)7.5企业报备信息查询 (75)8业务主体管理 (77)8.1功能概述 (77)8.2业务主体体系 (77)8.3业务主体的接入 (79)8.3.1业务参与者的接入方式 (79)8.3.2接入机构的接入方式 (80)8.4业务主体的信息处理 (80)8.4.1参与者信息的填写规则 (80)8.4.2校验规则 (81)8.5业务主体的身份校验 (82)8.5.1电子签名分级验证 (82)8.5.2业务参与者的代理签章 (83)9公共管理 (84)9.1在途业务的清理 (84)9.2业务及报文对账 (85)1前言1.1业务背景1.降低市场成员系统对接、功能建设成本和运维复杂度的迫切需要。
上海票据交易所电票系统接入操作规程
上海票据交易所电票系统接入操作规程————————————————————————————————作者:————————————————————————————————日期:附件1上海票据交易所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接入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接入、变更和退出工作,根据《票据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移交切换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73号)等,结合上海票据交易所相关规定,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系统参与者是指具有大额支付系统行号,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处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以下统称金融机构)。
第三条系统参与者通过接入点以直连方式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直连分为自主直连和集中接入直连。
第四条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金融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有大额支付系统行号;(二)满足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相关技术及安全性要求;(三)具有健全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四)已接入中国票据交易系统。
第二章申请接入第五条金融机构申请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应以法人为单位提交如下申请材料:(一)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接入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部及拟同时接入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近三年票据业务概况、人员配备和制度建设情况、已接入中国票据交易系统情况、申请接入方式及指定联系人和指定邮箱等);(二)总部及拟同时接入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三)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四)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办法、系统管理办法、应急处置预案等);(五)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系统参与者信息登记表(附1);(六)集中接入技术服务机构同意接入其系统的书面意见及接入准备情况(申请集中接入直连的金融机构需提供);(七)财务公司待生效行名行号证明材料(由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出具,无大额支付系统行名行号的财务公司需提供);(八)终止新增业务代理承诺函(附2,原通过业务代理接入的金融机构需提供)。
上海票据交易所系统接入指引
上海票据交易所系统接入指引(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票交所系统接入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票据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票交所系统包括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下简称电票系统)。
第三条交易系统参与者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票交所规章制度,依托交易系统从事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总部及其分支机构和非法人产品等主体。
电票系统参与者是指具有大额支付系统行号,直接接入并通过电票系统处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
第四条交易系统参与者可采用客户端(浏览器域名)或通过接入点以直连方式接入系统。
电票系统参与者通过接入点以直连方式接入系统。
第五条接入点是指金融机构接入票交所系统的接入系统,系统参与者通过接入点发送和接收相关业务。
第六条直连方式是指系统参与者通过票交所系统数据接口办理的接入方式。
直连方式分为自主直连和集中接入直连。
系统参与者可选择直连接入方式,但只能以一种方式接入票交所系统。
自主直连是指金融机构通过自有系统直连接入票交所系统的接入方式。
集中接入直连是指金融机构通过集中接入技术服务机构直连接入票交所系统的接入方式。
集中接入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按《上海票据交易所集中接入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暂行)》(附件)执行。
第七条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申请接入、变更或退出票交所系统,应以法人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须加盖法人机构公章。
第八条系统参与者应自觉遵守人民银行及票交所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法人接入第九条加入交易系统的金融机构法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明确且唯一的清算路径;(二)开通至票交所数据中心的两条有效通信专线(网络接入指南见附件);(三)签署并备案《票据交易主协议(年版)》签署页;(四)人民银行及票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口规范(核心交易分册)
5.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规范(核⼼交易分册)内部资料,注意保管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规范【核⼼交易分册】上海票据交易所2017年06⽉注:变化状态:A—增加,M—修改,D—删除⽬录修改记录 (3)1 各业务场景报⽂流程 (4)1.1对话报价 (4)2 中国票据交易系统报⽂(XML格式) (9)2.1转贴现对话报价发送修改申请报⽂(CES001) (9)2.2转贴现对话报价转发报⽂(CES002) (14)2.3转贴现成交通知报⽂(CES003) (16)2.4质押式回购对话报价发送修改申请报⽂(CES004) (19)2.5质押式回购对话报价转发报⽂(CES005) (26)2.6质押式回购成交通知报⽂(CES006) (29)2.7买断式回购对话报价发送修改申请报⽂(CES007) (32)2.8买断式回购对话报价转发报⽂(CES008) (38)2.9买断式回购成交通知报⽂(CES009) (41)2.10对话报价确认报⽂(CES010) (44)2.11对话报价成交/终⽌应答报⽂(CES011) (45)2.12对话报价终⽌通知报⽂(CES012) (47)修改记录说明:[C]-创建;[M]-修改;[A]-增加;[D]-删除;1各业务场景报⽂流程1.1对话报价场景⼀:⼀次对话报价场景四:对话报价交易要素或票据锁定失败场景五:对话报价成交要素校验或票据要素校验失败场景六:对话报价超时终⽌2中国票据交易系统报⽂(XML格式)2.1转贴现对话报价发送修改申请报⽂(CES001)2.1.1报⽂功能会员可通过该报⽂发起或修改转贴现对话报价。
2.1.2报⽂结构9102.1.3报⽂说明1.原报⽂标识:⾸次发送时为空,修改发送时填写。
2.业务类型:填写BT01:转贴现。
3.交易⽅向:根据本⽅所处的交易⽅向填写,⾸次仅限于卖出⽅发起,交易⽅向填写为“卖出”。
4.本⽅机构代码、对⽅机构代码:⽤户所属机构。
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口规范(概述分册)
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口规范【概述分册】上海票据交易所2019年04月文档修订记录版本编号变化状态简要说明日期变更人批准日期批准人V1.0 A 新建2017.6.8 张艳宁、郑龙2017.6.8 欧韵君V2.0 M 修改2017.9.30 张艳宁2017.9.30 欧韵君V2.1 M 修改2018.4.20 张艳宁2018.4.20 欧韵君V3.0 M 修改2019.4.30 张艳宁2019.4.30 欧韵君注:变化状态:A—增加,M—修改,D—删除目录修改记录 (3)1报文交换标准概述 (6)1.1术语说明 (6)1.2业务标准 (6)2报文格式概述 (9)2.1报文结构 (9)2.2报文头格式 (9)2.3报文体格式 (12)2.4报文编号 (14)2.5其他约束 (14)3报文数据定义 (15)3.1数据类型 (15)3.2票据状态 (28)3.3票据流转状态 (28)3.4票据库存状态 (30)3.5票据风险状态 (30)3.6报价单状态 (31)4附录 (33)附录1:直连模式 (33)附录2:报文清单 (33)附录3:基础数据清单 (33)附录4:业务编号 (34)附录5:权限清单 (34)附录6:处理码清单 (35)附录7:状态流转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8:直连切换规则 (36)附录9:直连切换前文件下发清单 (36)附录10:直连切换后文件下发清单 (36)附录11:文档规范 (37)修改记录序号修改日期修改说明1 2017-6-12 1、[M]-修改修改2.3.2数字签名章节描述;2、[M]-修改报文清单中增加数字证书绑定通知报文;2 2017-6-18 1、[M]-修改中国票据交易系统对账文件格式标准中文件命名改为“DRAFTLIST-会员代码-yyyymmdd-10位序号.dat”;2、[M]-修改调整附录7:状态流转表;3 2017-6-21 1、[M]-修改调整RlvInfo字典;2、[M]-修改附录2:报文清单,登录/退出申请报文需要加签4 2017-6-27 1、[M]-修改修改票据库存状态“已增信保管”替换为“已增信保证”;5 2017-7-12 1、[M]-修改修改DishonorCode、RefuseReason字典值;6 2017-7-21 1、[M]-修改修改附录5:权限清单,并补充相关说明。
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口规范(计费缴费分册)
内部资料,注意保管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口规范【计费缴费分册】上海票据交易所2019年04月注:变化状态:A—增加,M—修改,D—删除目录修改记录 (3)1.各业务场景报文流程 (4)1.1票交所票据有偿服务费信息通知 (4)1.2票交所票据有偿服务费扣费结果通知 (4)1.3票交所票据有偿服务费扣费状态查询 (4)2.中国票据交易系统报文(XML格式) (6)2.1票据有偿服务费信息通知报文(CHS001) (6)2.2票据有偿服务费扣收结果通知报文(CHS002) (7)2.3票据有偿服务费扣费状态查询申请报文(CHS003) (9)2.4票据有偿服务费扣费状态查询应答报文(CHS004) (9)修改记录说明:[C]-创建;[M]-修改;[A]-增加;[D]-删除;1.各业务场景报文流程1.1票交所票据有偿服务费信息通知1.2票交所票据有偿服务费扣费结果通知1.3票交所票据有偿服务费扣费状态查询2.中国票据交易系统报文(XML格式)2.1票据有偿服务费信息通知报文(CHS001)2.1.1报文功能1.每个计费周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计算各会员票据有偿服务费用后,基于计费信息发送本报文给会员单位,作为收费通知。
2.1.2报文结构62.1.3报文说明1.服务费期数:账单计费周期时间。
例如:2019012.计费开始时间:账单周期的第一个计费日。
3.计费终止时间:账单周期的最后一个计费日。
4.计费信息:资管类会员接收到的报文包含多个非法人产品的计费信息。
调整账单后,资管类会员接收到报文仅包含调整后的非法人产品计费信息。
5.机构代码:银行或非银类会员,展示法人机构代码;资管类会员,展示各非法人产品机构代码。
6.计费总额:交易手续费+结算过户费+账户维护费+其他结算费。
7.优惠金额:满足优惠条件后,计算的优惠金额。
8.应缴利息:扣费日后对已出账单产生的利息。
9.应缴金额:计费金额-优惠金额+应缴利息。
2.1.4报文处理规则1.交易系统调整会员已出账单后,会将最新的服务费信息通知报文发送给会员。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外汇CSTP接口升级的通知-中汇交发[2013]39号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外汇CSTP接口升级的通知正文:----------------------------------------------------------------------------------------------------------------------------------------------------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外汇CSTP接口升级的通知(中汇交发〔2013〕39号)外汇CSTP接口使用会员:为进一步完善外汇CSTP接口的服务内容,更好地满足会员对数据直通服务的需求,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将于2013年5月24日闭市后对外汇CSTP接口进行升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外汇CSTP接口升级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新增期权产品相关交易,包括期权成交交易、期权行权/弃权交易以及期权行权产生的即期交易,标识期权Delta头寸交换达成的即期/远期交易。
(二)对于所有交易,新增“成交单状态”字段,具体包括成交单录入、变更及撤销三种状态,默认为录入状态。
如果交易起息日等交易明细发生变更或交易被撤销时,其成交单状态分别对应变更或撤销状态,交易中心对于成交单状态发生变更的交易将通过CSTP接口重新推送。
二、交易中心于2月25日之前将《外汇CSTP接口IMIX开发指引V1.4》发送至各会员CSTP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如未收到,请邮件联系交易中心技术联系人索取。
三、请各会员根据开发指引并结合自身情况对相关系统进行评估和修改。
四、各会员完成相关修改后,请联系交易中心进行验收测试,经交易中心确认测试通过后再投入使用。
为方便安排测试时间,建议各会员于4月26日之前提交测试申请至**************************.cn。
五、如有疑问,请联系交易中心。
业务联系人:张洁,************-2321,************************.cn技术/测试联系人:刘丽莉,************-2002,**********************.cn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结束——。
附2:“票付通”业务报文处理规则
附2“票付通”业务报文处理规则上海票据交易所- 12 -注:变化状态:A—增加,M—修改,D—删除目录1 概述 (2)2 票据支付状态说明 (2)3 典型业务场景报文流程介绍 (3)4 证书绑定机制 (6)5 “票付通”业务报文处理规则 (7)5.1 业务类 (7)5.1.1 企业信息绑定/解绑申请报文(odps.001.001) (7)5.1.2 线上票据支付发起申请报文(odps.002.001) (7)5.1.3 票据锁定/解锁申请报文(odps.003.001) (7)5.1.4 线上票据支付流水更新申请报文(odps.004.001) (8)5.1.5 订单附加信息上传申请报文(odps.005.001) (8)5.1.6 线上票据支付跳转申请报文(odps.006.001) (8)5.2 信息类 (8)5.2.1 线上票据支付发起应答报文(odps.102.001) (8)5.2.2 线上票据支付处理结果通知报文(odps.103.001) (9)5.2.3 线上票据支付处理结果通知报文(002版)(odps.103.002) (9)5.2.4 线上票据支付流水通知报文(odps.104.001) (9)5.2.5 线上票据支付流水查询申请报文(odps.105.001) (9)5.2.6 线上票据支付状态查询申请报文(odps.106.001) (10)5.2.7 线上票据支付状态查询回复报文(odps.107.001) (10)5.2.8 线上票据支付状态查询回复报文(002版)(odps.107.002) (10)5.2.9 自由格式报文(odps.108.001) (10)5.2.10 线上票据支付跳转应答报文(odps.109.001) (10)5.2.11 线上票据支付通用确认报文(odps.111.001) (11)5.3 系统管理类 (11)5.3.1 登录/退出申请报文(odps.201.001) (11)5.3.2 登录/退出应答报文(odps.202.001) (11)5.3.3 强制退出登录通知报文(odps.203.001) (11)5.3.4 系统状态变更通知报文(odps.204.001) (11)5.3.5 公共数据变更通知报文(odps.205.001) (11)5.3.6 业务权限变更通知报文(odps.206.001) (12)5.3.7 数字证书绑定关系变更申请报文(odps.207.001) (12)5.3.8 数字证书绑定关系变更通知报文(odps.208.001) (12)5.3.9 平台信息变更通知报文(odps.209.001) (13)5.4 业务核对类 (13)5.4.1 支付流水信息核对报文(odps.301.001) (13)5.4.2 汇总信息申请报文(odps.302.001) (13)5.4.3 汇总信息回复报文(odps.303.001) (13)5.4.4 汇总详细申请报文(odps.304.001) (13)5.4.5 汇总详细回复报文(odps.305.001) (13)5.4.6 汇总明细申请报文(odps.306.001) (14)5.4.7 汇总明细回复报文(odps.307.001) (14)1概述本文档主要介绍“票付通”业务报文的处理流程,同时也介绍了系统参与者收到报文后应该进行的处理以及“票付通”业务对支付流水的处理规则。
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口规范(票据产品分册)
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口规范【票据产品分册】上海票据交易所2019年4月注:变化状态:A—增加,M—修改,D—删除目录修改记录 (3)1各业务场景报文流程 (4)1.1贴现通贴现申请人信息登记维护 (4)1.2贴现通贴现申请人登记解除 (4)1.3贴现通委托信息登记 (5)1.4贴现通委托解除登记 (5)1.5贴现通委托失效通知 (6)1.6贴现通对话报价 (7)1.7贴现通挂牌询价 (11)1.8贴现通结算结果通知 (19)1.9贴现通贴现申请人信息查询 (19)1.10贴现通委托信息查询 (19)2中国票据交易系统报文(XML格式) (21)2.1贴现申请人信息登记维护申请报文(CPP001) (21)2.2贴现申请人登记解除申请报文(CPP002) (23)2.3贴现委托信息登记申请报文(CPP003) (24)2.4贴现委托解除登记申请报文(CPP004) (26)2.5贴现委托失效通知报文(CPP005) (27)2.6贴现申请人信息查询申请报文(CPP006) (28)2.7贴现申请人信息查询应答报文(CPP007) (29)2.8贴现委托信息查询申请报文(CPP008) (31)2.9贴现委托信息查询应答报文(CPP009) (32)2.10贴现对话报价发送修改申请报文(CPP010) (33)2.11贴现对话报价转发报文(CPP011) (40)2.12贴现对话报价应答报文(CPP012) (43)2.13贴现对话报价通知报文(CPP013) (45)2.14贴现挂牌询价发送申请报文(CPP014) (48)2.15贴现挂牌询价转发报文(CPP015) (53)2.16贴现摘牌通知报文(CPP016) (55)2.17贴现挂牌询价撤销报文(CPP017) (57)2.18贴现挂牌询价应答报文(CPP018) (58)2.19贴现业务状态更新通知报文(CPP019) (62)2.20贴现意向成交通知报文(CPP020) (63)2.21贴现业务交易确认报文(CPP021) (65)2.22贴现结算结果通知报文(CPP022) (67)修改记录说明:[C]-创建;[M]-修改;[A]-增加;[D]-删除;1各业务场景报文流程1.1贴现通贴现申请人信息登记维护1.2贴现通贴现申请人登记解除1.3贴现通委托信息登记1.4贴现通委托解除登记1.5贴现通委托失效通知1.6贴现通对话报价场景一:一次对话报价场景四:对话报价交易要素或票据锁定失败场景五:对话报价成交要素校验或票据要素校验失败场景六:对话报价超时终止1.7贴现通挂牌询价场景一:挂牌询价发起后摘牌成交场景二:挂牌询价发起后摘牌取消场景五:挂牌询价发起后撤销场景六:挂牌询价发起后收盘处理场景七:摘牌后收盘处理1.8贴现通结算结果通知1.9贴现通贴现申请人信息查询1.10贴现通委托信息查询202中国票据交易系统报文(XML格式)2.1贴现申请人信息登记维护申请报文(CPP001)2.1.1报文功能登记机构在票交所系统对贴现申请人基本信息登记、维护。
港股通结算数据接口规范
港股通结算业务市场参与人技术实施指引(V1.07)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二零一六年九月1接入平台结算参与机构通过CCNET系统(原PROP系统)与中国结算港股通结算系统对接。
2日终结算数据文件港股通日终结算数据文件与现有A、B股日终结算数据文件独立。
结算参与机构通过CCNET综合业务终端或信箱文件交换工具下载港股通日终结算数据文件。
3结算资金划拨港股通结算资金划拨的技术操作方式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现有A股结算资金划拨。
4公司行为申报结算参与机构通过CCNET通用接口软件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港股通结算系统对接,以实时申报方式进行公司行为业务申报。
日间申报业务的日终处理结果通过港股通结算数据文件反馈。
5数据接口文档见附件:港股通结算数据接口规范(结算参与机构版)。
附件:港股通结算数据接口规范结算参与机构版(V1.07)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二零一六年九月版本修订历史一规范所涉内容及适用对象本规范涉及的内容包括: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给结算参与机构的港股数据文件说明;结算参与机构通过CCNET系统(原PROP系统)进行各类实时申报相关的数据格式说明等。
规范的适用对象为:各结算参与机构。
二数据文件命名规则数据文件均采用FOXPRO2.5下的标准DBF格式,经过ZIP软件压缩后发送至信箱中。
结算数据文件的命名规则为:数据文件名=“前缀”+“标识”+“.”+“后缀”;前缀为文件代码,如hk_jsmx等;标识=清算编号|结算代码|其它|空;后缀为数据日期,格式为mdd格式,其中m表示月,dd表示日。
当月份为10、11、12月时,m的值分别为‘a’、‘b’、‘c’。
如2014年12月31日发送给JS001结算参与机构的港股通结算明细数据的文件名称为“hk_jsmxjs001.c31”。
三基本数据说明1、股票的数量单位为“股”;权证的数量单位为“份”;金额单位为“元”。
上海票据交易所关于印发《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口规范(1
上海票据交易所关于印发《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口规范
(1.2版)》的通知
【法规类别】票据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04.19
【实施日期】2018.04.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票据交易所关于印发《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口规范(1.2版)》的通知
上海票据交易所各会员单位:
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将《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口规范(1.1版)》优化为《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口规范(1.2版)》(见附件)。
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2版接口规范主要优化内容
(一)权属初始登记功能从手动登记更改为自动登记,并同步优化贴现信息登记流程。
该功能于2018年9月8日与2.1版接口规范新增功能同步上线。
(二)为了保持直连和客户端功能的一致性,在转贴现对话报价转发报文、质押式回购对话报价转发报文、买断式对话报价转发报文中增加贴现日期字段。
该功能于2018年8月11日与中国票据交易系统2018年3季度版本同步上线。
(三)根据首批直连接口功能建设情况,调整了接口规范个别内容,详见《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口规范(1.2版)》各分册中的修改记录。
除上述(一)(二)两点功能延后上线外,1.2版接口规范其他各项功能已经上线投产。
已申报实现1.1版接口规范的机构应当按1.2版接口规范开发,无需再次向票交所申报。
<。
中国票据交易所系统
中国票据交易所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再贴现分册)2018年12月目录第1章总则0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1.1系统介绍0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1.2系统主要功能0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
第2章系统管理0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钯。
2.1系统参与者管理0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肤。
2.2系统参数管理0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杂。
2.3用户管理1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龔。
第3章再贴现质押式回购1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鈞。
3.1业务申请1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聾。
3.2业务确认5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曉。
第4章信息查询(机构端)6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龅。
4.1成交单查询6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絨钞。
4.2成交单票据明细查询7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勵罴。
4.3机构授信查询8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赢无。
4.4业务申请查询9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鯛汉鼉。
第5章再贴现异步查询10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跻馱釣。
第6章再贴现信息维护12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籜葦繯。
总则1.1系统介绍再贴现业务子系统是上海票据交易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依托中国票据交易系统开发的,为再贴现操作提供高效、安全、便捷的电子化处理平台。
人民银行作为特殊的银行类会员加入票交所系统,人民银行总行和各级具有相应授权的分支机构作为系统参与者加入票交所系统。
人民银行各级机构作为再贴现受理窗口在系统中电子化处理再贴现业务申请,同时可对再贴现业务实现额度控制和参数管理。
金融机构可查询再贴现业务受理情况和额度使用情况等业务信息。
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届嬌擻。
1.2系统主要功能再贴现业务子系统主要包括再贴现、机构管理、登记托管、清算结算和通用查询五个业务模块,系统将根据机构管理员和机构操作员分别赋予相应权限:机构管理员可赋予再贴现(查询功能)、机构管理和通用查询模块相应权限;机构操作员可赋予再贴现、登记托管、清算结算和通用查询模块相应权限。
上海票据交易所会员体系及相关业务介绍
资金账户
银行类会员如在人民银行开立清算账户,系统参与者使用本行法人备付 金账户作为资金账户,或经清算账户所有方授权后使用其清算账户。
未在人民银行开立清算账户的银行类会员,非银会员(财务公司除外) 和资管类会员的非法人产品系统参与者须在票交所开立资金账户。
A
1
上海票据交易所 会员体系及相关业务介绍
2017.06
A
目C
录
O N
T
E
N
T
S
2
1 票交所业务概况 2 票交所会员体系概述 3 票交所上线推广与会员接入现状 4 市场主体业务影响与当前关注点
A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3
票交所业务概况
A
1.1 票据市场规模情况(2015年)
4
2015年末,未到期商业汇票余额10.43万亿,是 同期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余额的73%;
A
10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11
票交所会员体系概述
A
2.1 票交所会员体系特点
12 12
A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2.2会员体系基本定义
13
会员
会员是指在票交所从事票据相关业务的法人或其他机 构,会员包括银行会员、非银行会员和资管类会员
系统参与者(又称机构)
系统参与者是指加入票交所系统的法人机构、分支机 构、非法人产品和虚拟资管参与者
77
票交所设立指导思想
• 应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针对潜在问题和制度障碍,注重顶
层设计和统筹安排,使票据市场真正成为规范、统一的货币市场的 组成部分,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金融的改革发展。
• 以建设票据交易平台为突破口,进一步增强票据市场服务实体经 济的能力
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票据信息登记模块字段录入规则-上海票据交易所
附件1: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票据信息登记模块字段录入规则一、承兑信息登记(一)票据种类:选择项,字典值包括“银票”和“商票”,必输项。
(二)票据号码:数字格式,16位,必输项。
(三)票据金额:金额格式,小数保留两位,必输项。
(四)出票日期:YYYY-MM-DD日期格式,必输项。
交易系统控制不大于系统工作日期,默认为系统工作日期。
(五)承兑日期:YYYY-MM-DD日期格式,必输项。
交易系统控制不小于出票日期,不大于系统工作日期,默认与出票日期一致。
(六)票据到期日:YYYY-MM-DD日期格式,必输项。
交易系统控制不小于系统工作日期。
(七)出票人名称:文本格式,不大于60位,必输项。
(八)出票人账号:数字和字符格式,32位,必输项。
(九)出票人社会信用代码:数字和字符格式,18位,必输项。
(十)出票人行业分类:选择项,字典值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其他”,必输项。
(十一)出票人企业规模:选择项,字典值包括“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小企业”、“其他”,必输项。
(十二)出票人是否涉农企业:选择项,字典值为“是”和“否”,必输项。
(十三)出票人开户行号:数字格式,12位,非必输项。
(十四)出票人开户行名称:文本格式,不大于60位,非必输项。
(十五)出票人地区:选择项,字典值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香港”、“澳门”、“台湾”,必输项。
上海票据交易所会员体系及相关业务介绍
系统参与者账户包括交易账户、托管账户、资金账户
用户
用户是指系统参与者创建的,用以在票交所系统中进 行相关操作的系统账号
A
13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2.3 市场参与者分类
14 14
法人类参与者(金融机构)
市
• 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
场 参
• 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非存款类 金融机构
境内无法人机构,部分通过分支机构清算账户清 算;部分通过第三方机构代理清算;
A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3.4 工作挑战二:接入机构情况复杂
30 30
业务资质审核问题
1、营业执照中未明确票据业务相关资质,也无法提供监管部 门的批复文件。
2、部分机构(如河南省的农村金融机构)曾被监管部门禁止 从事部分或全部票据相关业务,但未取得相应的恢复业务批复 文件。
票款对付(DVP) 提高资金清算效率
系统自动清算
保障资产安全
A
分散性市场 分割的市场 参与者单一
线下交易 线下签订合同 实物交付
双边自行清算 会计划款
内部资料 注3意4 保密
4.2 票交所对市场主体的影响
35 35
A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4.3 市场主体主要关注点
36
36
A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77
票交所设立指导思想
• 应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针对潜在问题和制度障碍,注重顶
层设计和统筹安排,使票据市场真正成为规范、统一的货币市场的 组成部分,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金融的改革发展。
• 以建设票据交易平台为突破口,进一步增强票据市场服务实体经 济的能力
票交所设立过程
5.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口规范(核心交易分册)
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口规范【核心交易分册】上海票据交易所2019年04月注:变化状态:A—增加,M—修改,D—删除目录修改记录 (3)1各业务场景报文流程 (5)1.1对话报价 (5)1.2意向询价 (9)1.3再贴现业务申请审批 (12)1.4再贴现授信通知 (14)1.5再贴现受理关系通知 (15)2中国票据交易系统报文(XML格式) (16)2.1转贴现对话报价发送修改申请报文(CES001) (16)2.2转贴现对话报价转发报文(CES002) (21)2.3转贴现成交通知报文(CES003) (24)2.4质押式回购对话报价发送修改申请报文(CES004) (27)2.5质押式回购对话报价转发报文(CES005) (33)2.6质押式回购成交通知报文(CES006) (37)2.7买断式回购对话报价发送修改申请报文(CES007) (40)2.8买断式回购对话报价转发报文(CES008) (46)2.9买断式回购成交通知报文(CES009) (49)2.10交易业务确认报文(CES010) (52)2.11对话报价成交/终止应答报文(CES011) (54)2.12对话报价终止通知报文(CES012) (55)2.13转贴现意向询价发送修改申请报文(CES013) (56)2.14转贴现意向询价转发报文(CES014) (60)2.15质押式回购意向询价发送修改申请报文(CES015) (63)2.16质押式回购意向询价转发报文(CES016) (67)2.17买断式回购意向询价发送修改申请报文(CES017) (70)2.18买断式回购意向询价转发报文(CES018) (73)2.19意向询价撤销报文(CES019) (76)2.20再贴现质押式回购发送修改申请报文(CES020) (78)2.21再贴现质押式回购成交通知报文(CES021) (82)2.22再贴现买断发送修改申请报文(CES022) (84)2.23再贴现买断成交通知报文(CES023) (88)2.24再贴现审批结果通知报文(CES024) (91)2.25再贴现作废申请报文(CES025) (92)2.26再贴现授信通知报文(CES026) (94)2.27再贴现受理关系通知报文(CES027) (95)修改记录说明:[C]-创建;[M]-修改;[A]-增加;[D]-删除;1各业务场景报文流程1.1对话报价场景一:一次对话报价场景四:对话报价交易要素或票据锁定失败场景五:对话报价成交要素校验或票据要素校验失败场景六:对话报价超时终止1.2意向询价场景一:意向询价发起场景二:意向询价发起后修改场景三:意向询价撤销1.3再贴现业务申请审批场景一:人行审批同意场景二:人行审批拒绝后,会员修改后审批同意场景三:人行审批拒绝后,会员申请作废1.4再贴现授信通知1.5再贴现受理关系通知2中国票据交易系统报文(XML格式)2.1转贴现对话报价发送修改申请报文(CES001)2.1.1报文功能会员可通过该报文发起或修改转贴现对话报价。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银联接入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办理电子缴税业务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银联接入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办理电子缴税业务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8.10.21•【文号】银办发[2008]252号•【施行日期】2008.10.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税务综合规定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银联接入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办理电子缴税业务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2008年10月21日银办发[2008]252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联:现将《中国银联接入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办理电子缴税业务管理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银联接入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办理电子缴税业务管理规范(试行) 附件中国银联接入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办理电子缴税业务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银联(以下简称银联)接入国库信息处理系统(以下简称TIPS)办理电子缴税业务,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税收缴库业务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2006]26号文印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50号文印发)、《关于印发〈国库与税务、银行联网业务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银国库[2006]43号文印发)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银联接入TIPS办理电子缴税业务(以下简称电子缴税)是指纳税人使用银行卡和银联受理终端,通过税务、国库、银联、银行之间的网络,实现缴税的各项业务。
电子缴税业务种类主要包括银行卡查询缴税、实时扣税、批量扣税等,其中银行卡查询缴税为银联办理电子缴税的主要业务,实时扣税和批量扣税是经人民银行批准后,银联代理暂时无法接入TIPS的地方性商业银行、信用社办理的电子缴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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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口规范》和《直连接口项目工作计划表(首批)》的通
知
【法规类别】票据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票交所发[2017]32号
【发布部门】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06.08
【实施日期】2017.06.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口规范》和《直连接
口项目工作计划表(首批)》的通知
(票交所发[2017]32号)
各会员:
为提升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服务水平、丰富系统接入方式、防范业务风险,票交所制定了《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口规范(1.0版)》(附件一)和《直连接口项目工作计划表(首批)》(附件二)。
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直连接入上线窗口安排
(一)首批上线窗口安排
票交所将于2018年1月上线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票交所系统)直连接口功能,首批直连接入会员同步上线。
票交所计划于2017年11月至12月对首批直连接入会员开放联调测试环境,2018年1月开展接口验收,项目安排见《直连接口项目工作计划表(首批)》。
(二)其他上线窗口安排
2018年5月至12月,票交所安排6个直连接入上线窗口:2018年5月、2018年6月、2018年7月、2018年8月、2018年11月、2018年12月。
2018年5月至12月直连接入上线窗口相关的联调测试、接口验收、上线时间等具体安排,以及2019年以后的直连接入上线窗口安排将另行通知。
二、会员申报上线计划
有意向首批直连接入票交所系统的会员,应于6月16日前向票交所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并填写直连接入上线计划申报表(附件三)。
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无意向首批直连接入票交所系统。
首批直连接入会员应严格按照《直连接口项目工作计划表(首批)》要求推进内部系统建设等工作。
有意向在2018年其他上线窗口直连接入票交所系统的会员,请于6月16日前向票交所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并填写直连接入上线计划申报表。
6月16日后,票交所仍受理2018年直连接入上线申请或上线窗口调整申请,但申请应至少在相关上线窗口半年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