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安全用电措施(正式)
井下安全供电和停风停电处理制度
井下安全供电和停风停电处理制度一、引言井下安全供电和停风停电处理是煤矿生产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它关系到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的持续进行。
为了保障井下供电安全和合理应对停风停电情况,必须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处理制度。
本文将对井下安全供电和停风停电处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井下安全供电制度1. 供电设备管理井下供电设备是保障正常生产的基础,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
包括设备定期检修、故障及时处理、备用设备齐备等措施,确保供电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电缆敷设与维护井下电缆的敷设和维护是保障供电安全的关键。
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敷设,定期检查和维护电缆的绝缘状况,及时处理电缆的损坏和老化问题。
另外,要加强对电缆敷设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
3. 配电系统管理井下的配电系统应具备可靠性和安全性。
应建立科学的配电系统管理制度,对配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在配电系统故障或异常情况下,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供电的连续性。
三、停风停电处理制度1. 停风处理煤矿井下的停风情况可能导致危险和生产中断。
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的停风处理制度。
一旦发生停风情况,应迅速进行判断,并及时采取措施保障矿工的安全。
包括紧急疏散、通风设备启动、井口封闭等措施,确保主风机停机时,矿井通风系统不受影响。
2. 停电处理井下的停电情况同样可能导致生产中断和安全事故。
为此,需要建立完善的停电处理制度。
首先,要对供电设备进行分类,根据设备的重要程度制定应急供电方案。
其次,要建立应急供电设备的存储和维护制度,确保设备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最后,要做好矿井内停电时的照明和通讯保障工作,避免因停电而造成的混乱和误操作。
四、总结井下安全供电和停风停电处理制度是煤矿生产的重要保障,关系到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的稳定进行。
必须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处理制度,包括供电设备管理、电缆敷设与维护、配电系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同时,应制定严密的停风停电处理制度,包括紧急疏散、启动通风设备、应急供电等措施,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的连续进行。
井下使用1140V电压供电系统的安全措施
井下使用1140V电压供电系统的安全措施关于1301采面机组,运输巷刮板机、三号皮带、二号皮带,使用1140V低压供电系统,为了保证综采工作面及井下其它地方使用该电压等级供电系统的安全,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技术操作规程》中有关“矿井供电管理部分”的各项规定,并强调、制定以下安全措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2钟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的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1140V供电系统线路,电缆外套一律规定为使用黄色,并要求在明显位置标出“1140V”字样,悬挂“维护卡”、“标志牌”。
若供电、负荷电缆为其他颜色,则要求每隔50-100m用黄漆标写明显的“1140V”字样并挂“标志牌”,另外还必须在各拐弯处、分支、穿墙的两边也同时挂上。
二、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拖动电缆。
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
瓦斯浓度低于1.0%时,方可按照开盖、验电、放电、再检修的步骤进行。
特别强调:对于1140V的设备、电缆验电时,必须使用完好的、同1140V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笔,使用其他电气测量仪表也必须同该电压等级相适应。
三、1140V供电系统的各种开关、电机、电缆、接线盒等的额定电压值必须与之相符,其状况必须完好,杜绝电气失爆,各种保护装置(包括开关上的闭锁保护装置)不得甩掉不用,入井前必须要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安全标志证”等,检修的设备还必须有“检修合格证”。
四、按《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搞好1140V供电系统的漏电保护。
值班电工或变电工每天必须对该线路的检漏保护装置进行检查试验,并作记录。
当欧姆表指示数据低于50KΩ,或每天一次跳闸试验不动作时,必须及时汇报机电部门或调度室,调度室立即安排停电并派人员进行检修,查出原因并消除,严禁带病运行。
五、按《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搞好1140V供电系统的接地保护。
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
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
煤矿井下的安全供电对于矿工和矿井运营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措施:
1. 矿用电缆:使用耐磨、耐压和防爆材料制造的矿用电缆可以保证电力传输的安全性。
这些电缆通常具有较高的耐火性能并能够在恶劣的环境中使用。
2. 防爆开关和电路断路器:煤矿井下应使用防爆型开关和断路器,以避免电路短路和故障引起的火灾和爆炸。
3. 漏电保护装置: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可以及时发现并切断漏电故障,从而有效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4. 安全用电培训:矿工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用电培训,了解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这有助于减少因错误操作而引发的事故。
5. 定期设备维护: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6. 紧急照明和报警系统:在煤矿井下设置紧急照明和报警系统,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迅速提醒矿工并提供必要的照明。
请注意,这些只是一些常见的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措施。
实际的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方案可能会因矿井特殊情况和法规要求而有所不同。
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指导文件可能提供更加详细和准确的信息,建议您在查阅相关文件和专业人员的指导时,更好地了解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要求。
第 1 页共 1 页。
矿井单回路供电安全措施
矿井单回路供电安全措施1.充分考虑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单回路供电系统应采用合适的设备和材料,具备足够的带电设备和电源设备的保护措施,以防止可能的故障和事故。
此外,供电设备应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进行电器设备的防护措施。
矿井内的电器设备应采取适当的封闭和隔离措施,以防止灰尘、水和其他有害物质进入设备内部。
需要设置设备的接地和短路保护装置,以及过电流和过载保护装置,以确保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
3.定期检查和维护电缆线路。
矿井的电缆线路是供电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
特别是需要检查电缆的绝缘状态,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4.配备应急照明和通信设备。
在矿井的单回路供电系统中,应设置应急照明和通信设备,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并与外界进行有效的沟通。
5.建立有效的监控和保护机制。
矿井单回路供电系统应设置监测和保护装置,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故障和问题。
采用自动报警和紧急停电机制,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和危害。
6.培训和教育工作人员。
矿井单回路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需要有经验和能力的工作人员。
应定期进行培训和教育,使工作人员熟悉供电系统的结构和工作原理,并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应急措施。
7.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矿井单回路供电系统的设计和运行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负责矿井供电系统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要求,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总之,矿井单回路供电系统的安全措施非常重要,并且需要全面考虑供电设备、电缆线路、应急设备、监控机制、人员培训等方面。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矿井的供电系统运行安全可靠。
煤矿井下安全供电
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是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在井下工作环境的特点下,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供电是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的关键因素之一。
本文将围绕煤矿井下安全供电展开讨论,不使用首先、其次、另外、总之,最后等分段语句。
1. 井下电气设备的重要性井下电气设备是矿井中保障正常生产和工作环境的重要设备之一。
井下电气设备涉及到井下采掘、通风、照明等关键设施的供电,直接影响到矿井的生产效率和矿工的安全。
2. 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供电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首先,需要保证供电系统的可靠性,确保供电稳定、连续,防止因供电中断导致的事故;其次,需要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性,防止电气设备故障引发火灾、爆炸等危险;最后,需要保证供电系统的可维护性,便于维修和保养。
3. 井下安全供电的技术措施井下安全供电采取了一系列技术措施来保证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首先,采用了双回馈供电系统,即通过多条独立的馈线进行供电,一旦某条馈线故障,可以自动切换到其他馈线上,确保供电的连续性。
其次,利用了隔爆开关、隔爆插头等防爆电气设备来防止火灾和爆炸风险。
另外,在安装电气设备时,还进行了严格的接地和漏电保护措施,以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4. 井下安全供电的管理措施井下安全供电还需要进行有效的管理措施来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首先,需要建立完善的供电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操作规程。
其次,需要进行定期的巡检和维护,对供电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和保养工作。
此外,还需要开展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工对井下电气设备安全的认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井下安全供电的挑战和改进井下安全供电面临着一些挑战,如煤尘和湿度环境对电气设备的影响,供电系统的老化和磨损等。
为了改进井下安全供电,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如加强巡检频率和维修工作,定期更换老化的电气设备,提高设备的密封性和防潮性能。
总的来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是矿山安全管理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通过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可以有效保证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矿工的安全保障水平。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三篇)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一、井下供电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实行煤矿井下安全可靠地供电是关系到设备安全运行,生产任务顺利完成,矿井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因此,坚持做好井下供电工作,达到安全用电的目的,是衡量矿井总体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的主要指标之一。
由井下电气故障直接引发的不安全事故,其类型主要有:1、电火引燃的矿井火灾。
2、电火或高温引发的煤尘瓦斯燃烧和爆炸灾害。
3、电孤或高温烧坏设备。
4、人身触电。
5、电气故障使设备不能运行。
井下供电与地面供电相比,其特殊性表现为:1、井下环境恶劣、条件复杂。
供电线路和设备敷设、安装、运行在狭窄、阴暗、潮湿、高温的井巷中或条件复杂多变的采掘工作面中,经常受到水淋、水淹、岩石冒落、煤壁坍塌、异物挤压、行车碰撞等危险因素的威胁和伤害,而引发电气事故。
由于处在有瓦斯、煤尘燃爆危险的环境中,如遇电火就可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矿井空气潮湿、污脏、高温、流通性较差,对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不利。
2、设备线路布置分散,分布面广,不便管理和控制。
3、采掘设备及线路移动频繁,条件多变,不利于安全运行。
4、采掘线路均采用电缆,排列集中,悬挂困难,故障查找不易。
5、井下电气设备多采用隔爆型。
其突出特点是笨重、搬运困难、开闭不便、直观性差、维修复杂。
总之,井下供电的环境是恶劣的,条件是复杂多变的,设备是特别的,运行是困难的,我们必须正视这些情况,进而采取对策和措施,才能实现井下供电安全运行。
二、井下供电有关规定和要求1、井下供电的有关规定《煤矿安全规程(xx年版)》第九章电气对井下供电、用电、管理作了具体规定(第417-470条)。
现综合供电方面的要求如下:①电力负荷分级根据用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用电负荷一般分为三级。
A、一级负荷凡突然停电后可能会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严重损坏,长期不能生产或给国民经济带来重大损失的用户,为一级负荷。
如煤矿的中央变电所、通风机、井下主排水泵、竖井载人提升机和瓦斯抽放机及矿井医院等。
井下安全用电十不准的内容(一)
井下安全用电十不准的内容(一)井下安全用电十不准1. 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引发火灾、漏电等问题。
•每个电器设备都应具备相应的认证标志,如CCC认证等。
2. 不准随意接线和乱接电缆•随意接线和乱接电缆可能导致电线短路、漏电等问题,严重情况下甚至会引发爆炸、火灾等危险。
•确保接线正确,并采用合适的绝缘材料进行包覆。
3. 不准长时间使用老化、破损的电线•老化、破损的电线容易发生漏电、短路等问题,极易出现触电、火灾等危险。
•定期检查电线的状态,如有破损及时更换。
4. 不准使用超负荷工作的电器设备•超负荷工作的电器设备容易过热,引发火灾等危险。
•根据电器设备的额定功率,合理安排使用电器设备的数量及时间。
5. 不准在湿润环境中使用电器设备•在湿润环境中使用电器设备容易引发漏电,增加触电风险。
•尽量保持电器设备处于干燥的环境中,并使用防水插座。
6. 不准使用没有过载保护的延长线•没有过载保护的延长线容易因负荷过大损坏、过热,引发火灾等危险。
•使用具备过载保护功能的延长线,确保安全使用。
7. 不准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插座和开关•不符合标准的插座和开关可能存在漏电、触电等问题,增加安全风险。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插座和开关,确保电器设备正常工作。
8. 不准长时间不搬运易燃易爆物品•长时间不搬运易燃易爆物品容易积聚灰尘,一旦发生火灾,危害更大。
•定期搬运易燃易爆物品,保持清洁环境,减少火灾风险。
9. 不准将电器设备放置在易燃易爆物品旁边•将电器设备放置在易燃易爆物品旁边,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导致火势蔓延等严重后果。
•将电器设备摆放在通风、无易燃易爆物品的位置。
10. 不准将电器设备无遮挡地暴露在雨水中•在雨水中暴露的电器设备极易发生漏电、短路等问题,增加触电风险。
•在雨天使用电器设备时,应当做好防雨措施,如使用防水遮挡物等。
以上十不准是为了保障井下安全用电,我们每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确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与保护(三篇)
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与保护摘要:随着井下运输和采矿工作的发展,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与保护成为了关注的焦点。
本文从井下电气设备的特点和安全问题出发,探讨了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保护措施和管理方法,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引言随着煤矿等地下工艺的发展,井下电气设备的数量和复杂度不断增加,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与保护成为了井下工作者的关注焦点。
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工作效率。
因此,加强对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保护是非常必要的。
二、井下电气设备的特点和安全问题1. 特点:(1)环境恶劣:井下电气设备工作环境恶劣,温度高、湿度大、粉尘多等。
(2)高风险性:由于采矿工作的特殊性,井下电气设备面临着高风险,如短路、过载、跳闸等。
(3)电磁干扰:井下电磁干扰较大,可能对设备的正常工作造成干扰。
(4)维护困难: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困难,一旦有故障需要修理,往往需要多个部门的协调和配合。
2. 安全问题:(1)电击:由于井下环境湿度大,设备绝缘可能会受到损坏,存在电击的风险。
(2)火灾:井下电气设备因过载或短路可能引发火灾,威胁工人的生命安全。
(3)爆炸:井下存在有害气体,电气设备可能引发爆炸。
(4)设备损坏:井下环境恶劣,电气设备容易受到机械冲击、湿气等影响,容易导致设备损坏。
三、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保护措施1. 设备绝缘:(1)井下电气设备应采用具有良好绝缘性能的材料,以避免电击事故的发生。
(2)定期检查绝缘材料的状况,发现破损及时更换。
2. 过载保护:(1)井下电气设备应采用过载保护装置,当设备超过额定电流时及时切断电源。
(2)定期对过载保护装置进行测试和校验,确保其可靠性。
3. 短路保护:(1)井下电气设备应安装短路保护装置,当设备出现短路现象时及时切断电源。
(2)定期对短路保护装置进行测试和校验,确保其可靠性。
4. 接地保护:(1)井下电气设备应进行良好的接地,以减小电磁干扰和电压波动的影响。
(2)定期对接地装置进行测试和校验,确保其有效性。
井下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井下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井下临时用电管理,确保井下用电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井下生产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用电设备1. 井下临时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 井下临时用电设备的选型和安装应符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并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井下临时用电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井下临时用电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电气技术知识和操作证书,严禁未经培训和考核的人员进行操作。
第三章用电安全1. 井下临时用电设备应按照要求正确接地,确保用电安全。
2. 井下临时用电设备的线缆应采用防水、防脱扯的材质,避免因线路故障造成事故。
3. 井下临时用电设备的配电箱和开关应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4. 井下临时用电设备的安全栅栏应设置完善,避免人员误碰触触电而造成伤害。
第四章用电管理1. 井下临时用电设备的使用应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禁止私拉乱接、乱动用电设备。
2. 井下临时用电设备的开关操作应由有资质的操作人员进行,避免因误操作造成设备故障。
3. 井下临时用电设备的用电量应按需合理分配和计量,避免因用电过载造成事故。
4. 井下临时用电设备的故障处理应及时报修,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五章监督检查1. 矿山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井下临时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
2. 井下临时用电设备的使用单位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监测人员,定期进行用电安全检查。
3. 监督检查人员应对井下临时用电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汇总,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六章处罚制度1.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井下临时用电管理的单位和个人,矿山管理部门有权进行查处,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2. 对于因违规用电导致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赔偿。
3. 井下临时用电设备的安全责任人应对设备的安全管理承担责任,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处罚。
井下供电系统改造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供电系统改造安全技术措施一、作业名称:井下中央变电所改造安全技术措施二、施工负责人:三、主要参加施工人员:等四、工作标准及要求:1、凡参与井下中央变电所改造的人员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高、低压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及电气防爆标准等有关规定。
2、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并取得《井下机电维修工》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参加施工人员应熟知改造地点的供电系统及设备结构、性能、原理及运行情况。
4、参加施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合格验电笔、标准接地线、常用工具、材料、仪表零部件和停电警示牌。
五、施工方法与步骤:1、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高、低压电器设备操作规程。
2、施工前必须先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开始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实时监测。
3、施工前必须将电源停电于井下变电所总开关处,并坚持停电、验电、放电、闭锁原则,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牌。
4、接地线应选用标准的三相短路接地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不得小于25mm2),耐压等级与检修开关电压等级相适应。
接地线在每次装设前应经过详细检查。
损坏的接地线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作接地或短路之用。
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禁止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5、工作的低压真空开关停电后,必须用供电电压等级相符,且经试验可靠的验电器进行测试,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后续作业。
6、低压真空开关施工前对其进行充分放电并装设三相短路接地线。
进行放电、接地操作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地线时顺序相反),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
人体不得接触接地线裸露端和未接地的设备导线。
7、施工完毕后,必须先拆除所装设的三相短路接地线,摘取停电牌,确认无误后,方可按程序送电。
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与矿调度,队值班人员联系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现其他异常情况时及时汇报。
井下停送电及供电安全管理规定(5篇)
井下停送电及供电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井下停送电安全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和《停送电安全工作规定》有关规定,本着紧停(紧急状态,立即停电)慢送(谨慎送电)原则,制订本规定。
一、井下停送电工作由机电矿长、机运部长、生产部、机运部分管机电部长、机电调度负责指挥,高压停送电命令必须经机电调度下达(机电调度负责下达领导的命令、记录停送电时间、地点、范围、停送电人名、开关号码、等情况)。
紧急状态下,可先停电后汇报。
二、机电职工必须持证上岗,机电设备司机、电工、机电检修工,必须持由管理组签发的本人停电牌。
机电设备检修前必须由检修人停电、闭锁开关、挂检修人停电牌。
配电室停电必须经机电队岗位工操作,挂要求停电人的停电牌、岗位工的停电牌及配电室大停电牌,共三个。
停电牌必须挂在送电手把上。
开关闭锁一定是有人在干活,严禁他人解锁送电。
否则,至少罚款____万元!三、管理组要认真负责审核签发停电牌,登记造册,掌握井下机电职工的电工证、操作证、上岗证、停电牌的情况。
下井检查各证持有和使用状况,检查电工的验电笔,检查绝缘用具,检查是否正规操作。
无证考核____元,无停电牌考核____元,无验电笔考核____元。
四、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严格按规定停电、闭锁、验电、放电。
严禁约时停电,严禁乘别人停电时间干工作。
严禁带电拉列车。
检修机组、生产溜的电气部位,必须闭锁磁力开关,挂本人停电牌。
严禁只拉急停就干活。
违者罚款____元。
五、配电室一切送电工作,必须经机电调度准许。
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规定。
只有停电人全部到达,停电牌全部取下,方准请示送电。
六、局扇的操作,必须瓦检员许可!只有在排完瓦斯,并经瓦检员准许,方准请示从配电室往出送动力电。
瓦斯未排完前,严禁动力电从配电室送出!一旦局扇停机,必须立即闭锁动力联锁开关。
一旦配电室高压停电,配电室岗位工必须立即拉掉所有掘、开动力馈电开关并闭锁,保证所有高压开关在掉闸位置(防止无压释放机构失灵,来电时送电一大片)。
井下安全供电和停风停电处理制度范文
井下安全供电和停风停电处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的稳定、可靠,制定本井下安全供电和停风停电处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作业场所。
二、井下安全供电1. 负责人员:每个井下作业场所应指定专人负责井下安全供电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检查供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
2. 供电设备的选择:供电设备应根据井下作业需求和电能消耗进行选择,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经过合格的检测机构验收合格。
3. 配电系统的布置:井下供电设备应合理布置,确保电力供应充分,线路布置明确,各项设备之间的绝缘距离符合国家标准。
4. 电缆敷设及保护:井下电缆应敷设在专用的电缆槽或电缆桥架内,避免与机械设备或其它物体摩擦,保证电缆的绝缘性能。
5. 井下设备的接地:井下供电设备应进行有效的接地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设备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标准。
6. 安全用电管理:井下作业场所应制定详细的用电管理制度,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禁止非法使用电器设备。
三、停风停电处理1. 天气预警:天气预警发布后,应立即启动停风停电程序,各工作人员应及时撤离现场到安全地带,做好相关防范措施。
2. 停电措施:停电时,应首先关闭电源开关,避免电源意外再生,然后通过广播或通讯工具通知所有井下作业人员,指导他们立即暂停作业并撤离现场。
3. 井下暂停作业:停电期间,井下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将设备停止运转,并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4. 监测和巡视:停电期间,应加强对井下设备和巷道的巡视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任何安全隐患。
5. 恢复供电:当天气和工作环境恢复平稳后,才能恢复供电,恢复供电前应检查井下设备状态,确保供电设备安全可靠。
四、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负责人员所有。
2. 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都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井下安全供电和停风停电处理制度范文,旨在规范井下作业场所的供电和停电管理,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减少井下作业风险和事故的发生。
煤矿井下安全供电(三篇)
煤矿井下安全供电(一)直流电直流电:电流的方向保持不变的称为直流电。
如矿灯、蓄电池电机车、架线电机车等均用直流电。
(二)交流电交流电:电流流动方向和大小来回作周期性变化的电流叫做交流电。
通常所指的交流电是指正弦交流电。
交流电分为单相交流电和三相交流电。
1、如果用电设备中只流过一个正弦交流电流,这种交流电就叫做单相交流电。
例如:电灯、电铃等用的都是单相交流电。
2、如果用电设备中流过三个正弦交流电流,并且这三个正弦交流电流的最大值是相等的,仅是经过零值的时间互相相差120(用几何角度来表示时间),这样的交流电就叫做三相交流电。
例如:电煤钻、刮板输送机等用的就是三相交流电。
二、煤矿电力用户的分类煤矿电力用户可分为三类:1、一类用户:凡因突然停电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或重要设备损坏,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均是一类用户。
如煤矿主通风机、井下主排水泵、副井提升机等,这类用户采用来自不同电源母线的两个回路进行供电,无论是电力网在正常或事故时,均应保证对它的供电。
2、二类用户:凡因突然停电造成较大减产和较大经济损失者。
例如,煤矿集中提煤设备、地面空气压缩机、采区变电所等,对这类用户一般采用双回路供电或环形线路供电。
3、三类用户:这类用户突然停电时对生产没有直接影响。
例如,煤矿井口机修厂及公用事业用电设备等。
三、矿井供电电压等级按照规定,矿井供电系统选用的电压等级有:1、35kV―矿井地面变电所变电电压。
2、10kV或6kV―井下高压配点电压和高压电动机的额定电压。
3、3kV或1140V―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
4、660V―井下低压电网的配电电压。
5、380V―地面和小型矿井井下低压电网的配电电压。
6、220V―地面和井下新鲜风流大巷的照明电压。
7、127V―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电话、信号装置的最高额定电压。
8、36V―井下设备控制回路的电压。
9、直流250V、550V―直流架线电机车常用额定电压。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井下用电管理,确保井下用电安全,保障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用电场所,包括矿井、隧道、地下工程等。
三、主要内容1. 井下用电设备安全管理1.1 井下用电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保证其质量和安全性能。
1.2 井下用电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1.3 井下用电设备应设有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安全装置,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4 井下用电设备应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一旦发现应立即整改。
2. 井下用电操作规范2.1 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了解井下用电设备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2.2 操作人员在使用井下用电设备前,应检查设备的电源线路和外观,确保其正常工作。
2.3 操作人员应严禁将电线插头和插座放在湿润的地方,以免触电事故发生。
2.4 操作人员在更换电线或插头时,应先切断电源,确保操作安全。
3. 井下用电事故预防3.1 井下用电设备应安装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3.2 井下用电设备应定期检测绝缘电阻,避免发生漏电事故。
3.3 井下用电设备周围应保持清洁,避免杂物积聚导致短路事故的发生。
3.4 井下用电设备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用电负荷,避免过载引起设备损坏。
四、监督检查1. 井下用电设备定期检查1.1 井下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线路是否破损、插座是否松动、电源是否正常等。
1.2 井下用电设备检查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2. 井下用电操作人员培训2.1 组织井下用电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井下用电设备的使用方法、安全操作规程等。
2.2 井下用电操作人员培训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3. 事故处理与记录3.1 一旦发生井下用电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救援。
3.2 事故处理过程应妥善记录,包括事故原因、处理措施、救援情况等。
五、处罚措施对于违反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可以给予警告、停职、罚款、解聘等处罚。
井下电气设备安全保护措施
井下电气设备安全保护措施一、井下电气保护采取措施(1)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在井下使用的开断能力,并应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
(2)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井下由采空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项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3)井下配电网络(变压器馈出线路、电动机等)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段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必须正确选择熔断器的熔体必须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
保护装置必须保证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同时工作成组的电气设备能够启动。
(4)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20A。
地面变电所和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跳闸试验。
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
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
(5)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
手动合闸时,必须事先同井下联系。
井下低压馈电线上有可靠的漏电、短路检测闭锁装置时,可采用瞬间1次自动复电系统。
(6)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7)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
对于煤矿生产的安全和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井下电气设备的合理运行和维护,能够有效避免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工作的安全性。
本文将对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的相关措施进行论述。
首先,建立完善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的首要措施。
煤矿企业应该针对井下电气设备运行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类设备的使用范围、操作规范和维护要求,确保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其次,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是保证其安全运行的关键。
煤矿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设备维护制度,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并进行修理或更换,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此外,还应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技术培养,提高其维护设备和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从而有效提高电气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另外,应采取有效的防雷措施,保障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煤矿所在地的气候条件经常变化,雷电天气的出现频率较高,井下电气设备易受雷击。
因此,煤矿企业应该合理设置避雷装置,定期对设备进行绝缘测试,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此外,还应加强对雷电天气的监测和预警,提前采取措施确保矿井内的工作人员的安全。
总之,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是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通过建立完善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井下电气设备,采取有效的防雷措施,可以有效提高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障矿
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只有在全方位、多层次、系统化的电气安全管理措施下,才能真正确保煤矿井下电气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3篇)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井下供电线和照明设施、电气设备不准乱拆拿作他用。
2、所有闸刀开关必须安装安全护盖;保险丝不准用铜、铝、铁线代替。
3、所有供电线必须保证接头包扎好,严禁芯线裸露。
4、所有供电线路必须整齐挂好,严禁电线落地和与风水管相缠绕在一起。
5、严禁破坏供电线路和照明设施,照明必须使用36V安全电源,严禁使用危险电源照明。
6、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电线、灯泡、保险丝和用电设备。
7、用电时必须注意安全,严防触电。
8、严禁用线挂在闸刀开关上或挂在闸刀出入口端进行接电,必须严格按用电要求进行接电用电,要持证作业。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组织管理:确定井下电气设备使用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责任、权限和工作流程。
2. 设备管理: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制定设备巡检和维护计划,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维护记录和故障情况。
3. 电气安全培训:对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进行电气安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他们能够正确使用电气设备和掌握紧急处理措施。
4. 作业程序:制定井下电气设备的操作程序,包括开启和关闭设备、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处理设备故障和紧急情况等。
规定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程序进行操作,禁止违规操作。
5. 用电安全措施:制定井下用电安全措施,如电源与设备的正确连接、线路的绝缘保护、避免漏电和电弧等安全措施,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
6. 应急预案:制定井下用电的应急预案,指导作业人员在发生事故、故障或突发状况时的应对措施,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完好。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以适应井下电气设备的发展和变化。
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制度,确保井下用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3)是针对井下作业环境中使用电力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的一套规章制度。
井下配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井下配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一、安全操作准则1. 遵循操作程序:在进行井下配电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改变或省略环节。
2. 确保设备完好:操作前需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包括电缆、连接器、接线盒等,如发现有损坏或异常现象,应及时报告。
3. 熟悉井下布线情况:了解井下配电系统的布线情况,包括位置、数量、电压等,以便正确操作。
4. 配戴个人防护装备:进行井下配电工作时,必须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绝缘手套、防护眼镜等。
5. 防止误操作:严禁进行未经授权的操作,不得随意触碰设备开关、拉线等,以防误操作引发电击或其他事故。
6. 确定安全措施:在配电工作前,必须对现场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隔离设备、切断电源、设置警示标志等。
7. 排除电源:在进行井下配电工作前,必须先切断电源或采取其他可靠的措施排除电源,确保安全操作。
二、井下配电工作程序1. 工作准备(1)检查工作票:在进行井下配电工作前,前往维修人员应仔细检查工作票,确保票面信息准确无误。
(2)个人防护装备佩戴:严格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绝缘手套、防护眼镜等。
(3)检查电源状态:检查电源状态,确保已切断电源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4)准备工具和设备:准备与井下配电工作相关的工具和设备,确保其完好可靠。
2. 井下布线检查(1)确认位置:根据布线图和实际情况,确认配电箱、电缆等设备的准确位置。
(2)检查电缆连接器:检查电缆连接器是否牢固,如发现松动或损坏应及时处理。
(3)检查接线盒:检查接线盒内的连接情况,确保连接牢固并符合规定要求。
(4)检查绝缘层:检查电缆绝缘层是否完好,如发现有损坏或老化现象应及时更换。
3. 安全操作(1)禁止操作热设备:在进行井下配电工作时,应避免接触热设备,如发现设备过热应及时报告。
(2)禁止过载使用:严禁过载使用配电设备,以避免发生电线过热、短路等事故。
(3)正确接地:对于需要接地的设备,应确保正确接地,以确保人身安全。
井下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篇)
井下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井下电工的安全,保证井下电工作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章井下电工作业前的准备工作2.1 负责人员井下电工作业前应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和协调作业。
2.2 作业计划井下电工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时间等。
2.3 安全检查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场所的安全。
第三章井下电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3.1 进入井下井下电工在进入井下之前,应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安全鞋等。
进入井下前应进行适当的安全培训。
3.2 作业设备井下电工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设备,如绝缘工具、地线、绝缘手套等。
3.3 作业场所井下电工在作业场所应保持清洁、整齐,避免堆放杂物,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3.4 防止触电在进行井下电工作业时,应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操作,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如果有人触电,应立即断电,并进行相应的急救措施。
3.5 防止火灾井下电工作业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火灾的发生,如禁止吸烟、防止明火等。
3.6 防止爆炸井下电工作业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爆炸的发生,如禁止带入易燃易爆物品、避免静电等。
3.7 安全疏散在井下电工作业过程中,应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防止发生紧急情况时无法逃生的情况。
第四章井下电工工作后的安全工作4.1 工具清点井下电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工具清点,确保工具的完好和准备好。
4.2 施工现场整理井下电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确保场地安全。
4.3 维修文件记录对于井下电工作业过程中的维修记录,应进行及时记录和整理,以备后续查阅。
第五章处理井下电工作业中的安全事故5.1 事故现场保护在井下电工作业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进行现场保护,确保事故不扩大。
5.2 救援措施对于井下电工作业中发生的事故,应及时进行救援,并报告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5.3 事故调查对于井下电工作业中发生的事故,应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气焊)作业引起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及措施。
第一条电气焊作业必需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职瓦检员、安监员现场监视检查。
其次条每班内只允许有一个地点发展电气焊作业。
第三条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动用电气焊修理时,必需升井发展,不得在井下修理。
第四条设备安装需要发展电气焊作业时,必需在设备入井前发展,不得在井下发展电气焊作业。
第五条能够移至全负压通风区域发展的电气焊作业,必需移至全负压通风区域发展。
第六条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需由矿机电、通风、安监、调度和监理公司等部门审查,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第七条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施工时间 (打算)、地点、作业内容、现场负责人、专职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和携带火种人员。
第八条一个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严禁一个措施屡次使用。
第九条发展电气焊作业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者场所安全时,施工单位应在作业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关联单位做好防范措施。
第十条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需经过特地培训,持证上岗。
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
第十一条电气焊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作业人员贯彻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
第十二条电气焊割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到矿调度室发展登记,调度人员应对电气焊作业地点四周的设备、设施运行状态统一协调,以保证作业安全。
电气焊作业完毕后,作业负责人要在观看 1 小时以后准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员要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必需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携带火种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需重新审批措施。
第十四条电气焊作业地点必需配备消防器材。
应至少备有两具 4kg 干粉灭火器和 0.2m3 的灭火砂,并有牢靠的灭火水管,由喷洒水人员负责喷洒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井下安全用电措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659-84 井下安全用电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供电:
1、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
对年产印6万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
2、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3、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二、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
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必须符合《规程》的要求,否则,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省一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三、操作电气设备的规定:
1、非专职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带绝缘手
套,并必须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4、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巷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再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挂有“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牌和送电。
5、凡不用或暂时停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把送电开关打上闭锁或加锁。
6、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和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都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7、井下供电必须使用合格的矿用阻燃电缆,并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三无”即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即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
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
“两齐”即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三全”即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三坚持”即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
严禁使用明刀闸开关。
8、井上、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
①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必须在人井处装设避雷装置。
②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都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集中良好接地。
③通讯线路必须在人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
④矿灯管理:
a、矿井应建立矿灯管理制度。
矿灯必须装有短路保护装置,高瓦斯矿井应装有短路保护器。
b、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比经常使用矿灯的总人数多10%。
c、矿灯必须保持完好,如有漏液、亮度不够、电缆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圈松动、密封不严、玻璃破裂等情况,严禁发出。
d、使用矿灯人应爱惜矿灯,严禁拧开、敲打、撞击矿灯出井后必须立即交回矿灯房。
实行矿灯编号,专人专灯。
e、在每次换班2h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矿调度室。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