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章程范本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居民自治,促进社区共建共治共享,充分发挥居民在社区治理中的主体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居民自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是社区居民自主参与社区自治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居民与社区管理机构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联席会议的任务是协调居民自治和社区管理的关系,推动社区建设、服务管理和文化建设,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推动社区治理现代化。
第四条联席会议的原则是充分发挥居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居民自治权,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居民广泛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第二章组成和机构第五条联席会议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党组织代表、社区工作人员代表、社区业主委员会代表等组成,共同探讨和解决社区建设与治理中的问题。
第六条联席会议由主席、副主席、秘书等组成的常务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全体会议。
第七条联席会议主席由社区居民代表中选举产生,副主席由社区党组织代表和社区工作人员代表共同选举产生。
第八条联席会议秘书由社区工作人员中选聘产生,负责协助主席办理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九条联席会议的职责是:(一)协调社区居民自治与社区管理之间的关系,促进社区共建共治共享。
(二)推动社区建设、服务管理和文化建设,提出相关议案和建议。
(三)组织居民广泛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倡导居民自治。
(四)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协助解决居民的诉求和问题。
(五)监督社区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推动社区治理现代化。
第十条联席会议的权限是:(一)讨论和决定社区重大事项,包括规划、建设、环境、公共设施等。
(二)审议和监督社区政务公开、资金使用情况等。
(三)提出居民关心的问题和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居民诉求。
(四)参与和监督社区事务管理、公共服务等工作的实施。
(五)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志愿服务等。
第十一条联席会议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活动,细化工作计划、目标和任务。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文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文一、目的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是为了加强社区党组织、政府和居民委员会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社区建设和居民福利提升,有效解决社区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二、组织形式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由社区党组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居民委员会共同组成。
会议成员包括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代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居民委员会主任(或代表)等。
会议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其他相关单位或人员参加。
三、会议职责1.协调解决社区发展和居民生活中的问题和矛盾。
会议成员共同研究和决策社区共建工作,协调解决社区内的矛盾和问题,推动社区发展和居民福利提升。
2.监督落实社区共建工作和政府决策。
会议成员对社区共建工作和相关政府决策进行监督,确保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3.共同制定社区共建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
会议成员共同制定社区共建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各方责任和任务,实现共建共享,共同推动社区建设。
四、会议周期和形式1.会议周期: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会议周期。
2.会议形式:会议可以采取线下或线上形式进行,线下会议可以在社区礼堂、会议室或其他适合的场所进行,线上会议可以通过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
五、会议程序1.会议召集: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代表)在会议开始前负责召集会议,通知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等内容,并确保会议信息及时传达到各成员单位和人员。
2.议题确定:会议议题由社区党组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居民委员会共同确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相关单位或人员提供议题和议程。
3.会议准备:会议准备工作由社区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承担,包括会议材料准备、场地布置、设备调试等工作。
4.会议主持:会议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代表)主持,负责组织会议进行,确保会议按照议程顺利进行。
5.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意见和决策结果,起草会议纪要并及时发送给各成员单位和人员。
6.会议评估:每次会议结束后,可以对会议进行评估,收集各成员单位和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改进和优化会议工作。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章程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章程一、目的本章程旨在规定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程序等,以确保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结构1.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工作人员代表、相关部门代表组成。
2. 社区居民代表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两年。
3. 社区工作人员代表由社区工作人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两年。
4. 相关部门代表由各相关部门指派,每届任期不限。
三、职责1.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协调社区建设工作,解决社区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
2.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负责制定社区建设的规划、目标和政策,指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
3.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社区居民代表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并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评估。
四、权限1.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有权调查和研究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和需求,并提出解决方案。
2.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有权协调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事宜,包括社区活动组织、公共设施建设等。
3.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有权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包括环境卫生、交通管理等。
五、程序1.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主席主持,主席由社区居民代表中选举产生。
2.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的议题由主席提出,并经与会代表讨论通过。
3.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的决议应以多数代表的意见为基础,并记录在会议纪要中。
4.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应定期向社区居民公布会议决议和工作进展情况。
六、附则1.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的章程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改,但需经过与会代表的讨论和通过方可生效。
2.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的章程应当严格执行,违反章程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理。
以上为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的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文(三篇)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的共驻共建工作,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会议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是由社区党委书记(主任)、居民代表、业主代表、社区工作人员、社区警务室负责人等组成的协商机构,具体职责如下:(一)研究讨论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协调解决社区共驻共建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
(三)评估和监督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实施情况。
第三条社区党委书记(主任)为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召集人,负责组织会议的召开,制定议程,主持会议,指导会议的进行。
第四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成员由社区党委书记(主任)根据情况确定,并报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备案。
第五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
第六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会议记录由社区工作人员负责保存。
第三章会议的程序第七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会议决策的原则是充分协商,凡属重大问题原则上应当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二)会议的议程由社区党委书记(主任)在会议开始前确定,并通知会议的成员。
(三)会议由社区党委书记(主任)主持,根据议程,按照事实、事理,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促进会议的顺利进行。
(四)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会议的时间、地点,列席人数,列席人员的姓名,讨论的内容、决定和意见。
第八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可以邀请社区工作人员、相关专家学者、律师等参加会议,作为咨询意见。
第四章会议的职责和权力第九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行使以下权力:(一)研究讨论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协调解决社区共驻共建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
(三)评估和监督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
(四)提出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五)协调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相关事宜。
第十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可以组织调查研究,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指导,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共驻共建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
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是指在社区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由社区居民、社区管理机构、社区服务提供者等相关方组成的联席会议,共同协商、决策和监督社区建设和管理事务的制度安排。
该制度旨在促进社区居民的参与、增强民主决策和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提高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效能和质量。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与运作1.组成:社区共建联席会议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管理机构代表、社区服务提供者代表等相关方代表组成。
各方代表应当通过公平、公开的选举或推荐产生,确保代表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2.职责:联席会议负责讨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事项,协商解决矛盾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社区管理机构和服务提供者的工作。
3.运作: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社区管理机构或相关方轮流主持。
会议应当提前公告,并在会前提供相关材料,确保各方代表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和了解议题。
会议应当在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召开,会议记录应当留存并提供给所有代表和社区居民。
二、联席会议的职责和权限1.协商决策:联席会议应当就重要事项进行充分的协商和讨论,形成符合多数代表意见的建议意见,如需决策,应当经过表决,以多数通过的原则决定。
2.审议监督:联席会议有权对社区管理机构和服务提供者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支出情况、工作计划与落实情况等。
并要求相关方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确保决策的公正和透明。
3.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有权要求社区管理机构和服务提供者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并确保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同时,联席会议也有责任向社区居民传达管理机构和服务提供者的决策和相关信息。
4.投诉处理:联席会议应当接受社区居民关于社区建设和管理问题的投诉,并按照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
对于涉及重大利益的投诉,联席会议应当及时组织相关方进行协商,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1.完善制度设计:不断完善社区共建联席会议的组织形式、运作机制和职责权限,确保代表的代表性和职责的明确性。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文(3篇)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文1、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由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____(行政)与社区党____负责人组成。
2、共驻共建工作中的大事必须经过联席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付诸实施。
3、联席会议设主任____名,由社区共驻共建单位推选,副主任____名,一般在机关(事业)单位党____负责人中产生,成员由社区党____(行政)成员和机关(事业)党____(单位)负责人组成。
4、联席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若需要可以临时召开,时间上具体定在上半年____月份,下半年____月份。
5、联席会由社区党总支牵头____,共建单位有关人员按时参加。
会议由联席会主任和副主任主持。
6、遇到重要的共建活动,可以临时召集会议,研究商讨共建工作进程、成果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临时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等,由提议方提出并由社区党总支与其它单位协商确定。
7、共驻共建联席会议主要传达上级党____共驻共建的文件精神,分析社区党的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确定下阶段共建工作任务,讨论研究社区党的建设的有关重大事项,沟通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经验。
8、每次召开会议前____天,各参会方均应向社区提出协商议题,由社区协调各方后,确定突出的带有全局性的问题作为重点议题并报告主任、副主任。
9、每次召开联席会议,社区党总支指定专人记录并形成____。
10、各共驻共建单位党____要指派一名正式党员担任联络员,负责单位党____之间的工作联系,不定时深入社区并向本单位领导和党员大会汇报有关情况。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文(2)第一条目的与原则为了加强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协调与沟通,推动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高效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是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决策与协调机构。
联席会议由社区党委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
第三条职责与权利1. 负责研究制定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规划,推动共驻共建项目的落地实施;2.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共驻共建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与困难;3. 监督评估共驻共建工作的实施效果,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4. 组织开展共驻共建工作的培训与宣传,提升社区居民的共驻共建意识和参与度。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4篇)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是一个促进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机制。
它通过设立联席会议,将社区居民、社区事务管理机构以及相关利益方汇聚在一起,共同讨论并决定社区的发展方向和具体措施。
下面,就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联席会议的目标与作用1. 目标: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目标是通过加强居民和社区管理者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社区建设和管理,提升社区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2. 作用:(1)提供一个居民参与社区决策的平台:通过联席会议,居民可以直接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决策过程,对社区事务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实现居民的民主参与。
(2)加强社区居民与管理者之间的沟通和互动:联席会议促进了社区居民与管理者的交流与合作,增进了双方的了解和信任,提升了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
(3)建立和完善社区管理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可以集思广益,共同制定和改进社区管理制度,确保社区管理工作的公正、公开和高效。
二、联席会议的组织和运作机制1. 组织机构:(1)联席会议的主要组成人员包括社区居民代表、社区事务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相关专家学者以及其他相关利益方代表。
(2)联席会议由社区事务管理机构统筹组织,并选派专人负责会议的召集和组织工作。
2. 运作机制:(1)会议召集: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社区事务管理机构确定,并提前通知相关参会人员。
(2)会议议程:由社区事务管理机构负责起草和出具,主要内容包括社区建设和管理的重点项目、工作计划与预算等。
(3)参会人员:社区居民代表由社区选举产生,专家学者和相关利益方代表由社区事务管理机构邀请参加。
(4)会议决策:会议决策采取多数表决制,居民代表和其他参会人员拥有平权表决权利,社区事务管理机构具有一票否决权。
三、联席会议的工作内容1. 社区建设规划: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社区的总体规划和布局,确保社区的发展方向符合居民的利益和期望。
2. 公共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就社区公共设施建设的需求和具体项目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设方案和资金筹措方案。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模版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共驻共建活动,增强社区自治能力,建立有效的协商沟通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是社区居民与社区管理机构之间的协商和决策机构,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居民小组负责人、社区管理机构代表和相关社会组织代表组成。
第三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任务是:加强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解决社区居民关心的问题,推动社区共驻共建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工作原则:民主、协商、公开、公正。
第二章组织与人员第五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主要组成成员包括: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居民小组负责人、社区管理机构代表和相关社会组织代表。
第六条社区居民代表的产生方式由社区居民根据自愿原则通过选举产生,代表的人数根据社区规模确定。
第七条社区居民小组负责人由社区居民小组成员自行选择产生,每个小组选出一名负责人。
第八条社区管理机构代表由社区管理机构推选产生,其中包括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主任。
第九条相关社会组织代表由社区管理机构与相关社会组织协商推选产生。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十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研究制定本社区的共驻共建规划和计划;2.研究解决社区居民的共驻共建问题和矛盾;3.协调各方面资源,推动共驻共建工作的开展;4.选拔和培养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骨干力量;5.评估共驻共建工作的落实效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十一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权限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审议和决定社区共驻共建项目的实施方案和经费;2.安排和协调社区共驻共建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3.审核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年度计划和绩效考核;4.调解和解决社区居民之间的共驻共建纠纷;5.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并反映社区居民合理诉求。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二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会议的具体工作安排。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模版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背景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制度旨在促进社区成员间的共同合作和共建,推动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规定了联席会议的组织和运行机制,旨在提高社区共建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服务。
二、组织架构和职责1. 联席会议由社区居民、社区党委、社区物业管理机构、社区居委会等各方代表组成。
会议主席由社区党委书记担任,秘书处由社区居委会负责。
2.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和协调社区共建工作,制定年度共建计划和任务,并监督执行情况;(2) 及时处理社区居民的诉求和建议,解决问题,做好反馈工作;(3) 审查和评估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4) 加强对社区公共安全和环境整治的监督和管理;(5) 推动社区居民自治和居民组织建设。
三、会议周期和议程安排1.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秘书处负责组织;2. 会议议程应提前向与会人员发放,并接受来自各方代表的议题建议;3. 会议议程主要包括:(1) 前一次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汇报;(2) 社区共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3) 重要事项和问题的讨论和决策;(4) 社区居民诉求和建议的处理情况汇报;(5) 下次会议的时间和议题安排等。
四、决策和执行机制1. 联席会议的决策原则是以一票否决制,即会议通过的决议事项需要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的赞同票;2. 会议决议后,联席会议主席将决议内容及时传达给相关责任单位,并督促落实;3. 责任单位需按照决议要求,制定具体的计划和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五、信息公开和居民参与机制1. 联席会议应及时向社区居民公开会议信息,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2. 会议期间,应设立意见箱,接收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3. 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向社区居民公布会议决议和执行情况;4. 联席会议应定期组织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
六、监督和评估机制1. 联席会议的工作应接受上级党委和政府的监督;2. 联席会议成员之间应互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协助解决;3. 联席会议应定期对工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方向,提高工作效果。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章程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建设工作,增进居民的福祉和社区的和谐发展,根据《社区自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社区建设联席会议是由社区居民、社区委员会以及相关部门、组织共同参与的协商和决策机制,具有同等地位、多方参与的特点。
第三条本章程旨在明确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的组织机构、职责权责、会议程序等内容,促进社区居民的参与和社区问题的协商解决。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社区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社区居民、社区委员会和相关部门、组织共同组成。
第五条联席会议设主席团、常委会、协调小组和工作机构。
1. 主席团负责联席会议的召集和主持工作,由社区居民代表和社区委员会代表组成,主席团成员由联席会议全体代表选举产生。
2. 常委会由主席团成员组成,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和决策事项,主席团成员由联席会议全体代表选举产生。
3. 协调小组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委员会代表和相关部门、组织代表组成,负责协调社区建设的具体问题和解决方案。
4. 工作机构由联席会议确定,负责联席会议文件的起草、会议记录的整理等工作。
第三章职责权责第六条联席会议的职责是:协商社区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计划;审议社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的实施情况;推动社区民主自治和法治建设;解决社区居民的合理诉求和问题;宣传社区建设成果和文明行为。
第七条联席会议的权责是:对社区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社区建设计划、资金预算和项目实施进展;监督社区建设工作的执行情况;协调社区矛盾纠纷的解决;参与社区重大事项的决策;宣传社区建设理念和精神。
第八条联席会议的责任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自治条例;保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活动;维护社区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促进社区居民的和谐相处和共同发展。
第四章会议程序第九条联席会议按照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会议形式一般为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
1. 全体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由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议程由常委会确定。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本(2篇)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本一、总则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是社区管理和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社区建设的重要机制,旨在促进社区自治和居民参与,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和居民生活品质。
本会议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组织方式、参会人员、议事程序等方面的问题,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和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组织形式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工作人员以及相关部门代表共同组成。
会议一般以线下会议形式进行,定期召开,并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三、会议职责1. 促进社区自治:会议将就社区发展规划、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建设、社区治安、公共安全等方面进行研究和讨论,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鼓励居民参与社区自治,推动社区共建共享。
2. 提升社区管理水平:会议将对社区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针对问题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推动社区管理水平的提升。
3. 加强居民参与:会议将通过邀请社区居民代表参与,促进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参与和监督,增强居民对社区建设的归属感和责任心。
4. 拓宽渠道沟通:会议将为社区居民和社区工作人员以及相关部门搭建有效沟通平台,畅通信息流通的渠道,及时交流反馈问题和解决方案。
5. 确保决策公正:会议将通过合理的议事程序,确保决策的制定过程公正透明,凝聚共识,最大限度地充分发挥会议参与者的智慧和权益。
四、参会人员1. 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居民代表由居民自治组织根据社区居民的意愿和代表性选举产生,代表居民参与会议,表达居民的意愿和需求。
2. 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包括社区主任、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代表等,负责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参与会议,提供相关信息和建议。
3. 相关部门代表:相关部门代表是指承担社区建设和管理相关职责的各级政府部门和行业机构的代表,能提供法律、政策、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和指导。
五、议事程序1. 会议议程确定:每次会议前,由主持人和会议组织者确定会议议程,明确会议的主题和议题。
2. 会议准备工作:会议组织者提前收集与议题相关的信息材料,准备相关演示文稿和提案,以便会议顺利进行。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本(三篇)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社区居民和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促进社区的共驻共建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是指社区居民和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的会议,旨在集思广益、协调解决社区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推动共同建设和居民自治,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第三条组织机构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由社区居民代表、政府部门负责人、社区工作人员等组成,设立联席会议主席团以及办公秘书组。
第四条职责1.联席会议主席团负责召集会议、组织议程、安排会议场地等工作,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2.联席会议主席团成员应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建议,并对会议决议负责执行。
3.办公秘书组负责起草会议议程、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并及时向各方通报会议的结果。
第五条会议程序1.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主席团确定具体的会议时间和地点。
2.会议前一周,办公秘书组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所有与会人员,并提供会议议程和相关材料。
3.会议按照议程依次进行,主席团组织与会人员进行讨论和决策。
4.会议结束后,办公秘书组整理会议记录,并向与会人员发放会议纪要和决议。
第六条决议执行1.联席会议的决议为共识决策,对社区居民和政府部门均具有约束力。
2.政府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配套措施,并按照决议执行。
3.社区居民应积极参与决议执行,发挥监督作用,对决议执行情况提出建议和反馈。
第七条评估和调整1.联席会议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调整和改进的依据。
2.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和绩效评估结果,及时进行制度的调整和改进。
第八条附则本制度由社区居民代表和政府部门代表共同商议确定,经公示后生效。
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促进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开展,提高社区管理的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是由社区相关部门、居民代表和共建单位共同组成的会议,负责协商解决社区共驻共建工作中的问题和提出建议,推动共建工作的开展。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近年来,我国社区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社区共驻共建模式在推动社区发展、解决社区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协调与推进,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度和获得感,各地纷纷引入了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
本文旨在介绍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性、组成方式、运行机制以及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推动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性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作为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组织机制和协调机制,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加强社区各方力量的协作和配合,实现资源共享。
社区共驻共建工作需要社区居民、社区党组织、社会组织等多方共同参与和协作,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可以实现各方力量的充分协作,达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的效果。
2.提高社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联席会议制度可以促进社区各方之间的沟通和协商,形成一种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力求实效的工作机制,能够更好地解决社区问题和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
3.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可以有效地将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纳入到社区工作中,增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归属感,提高对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满意度。
二、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组成方式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组成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安排,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应当充分体现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利益,因此需要有一定数量的社区居民代表参与其中。
社区居民代表可以通过选举、推举、提名等方式产生,代表社区居民的利益和愿望。
2.社区党组织代表:社区党组织作为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重要推动者和组织者,需要在联席会议中派出代表,参与协商和推进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各项任务。
3.社会组织代表:社会组织作为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重要参与者和合作伙伴,也应当在联席会议中派出代表,共同参与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决策制定和实施过程。
4.相关部门代表:社区共驻共建工作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如社区事务管理、民政、教育、卫生等,因此需要有相关部门的代表参与联席会议,共同协商解决社区问题和推进社区共驻共建工作。
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
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一、背景和意义随着城市化和社会发展的进程,社区建设逐渐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的出现恰逢其时,它是指由社区的相关利益相关方参与共同管理社区事务的一种组织机制。
实施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旨在有效整合社区资源,加强社区治理能力,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推动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的目标的实现。
二、机制及主体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的核心是建立一个联席会议机制,由社区居民、社区组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利益相关方共同组成。
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的规划和决策,并监督执行情况。
主席与秘书分别由政府部门和社区居民自行选举产生。
会议成员应不同利益相关方的代表,确保各方的参与和权益得到保障。
三、职责和权力1.制定社区建设规划:联席会议负责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包括道路、绿化、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会议成员应针对不同领域的优先事项进行研究和评估,确保社区发展的全面性和可持续性。
2.社区管理和治安维护:联席会议协商确定社区内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环境整治、流动人口管理、治安巡逻等。
会议要制定防范犯罪和处理纠纷等方面的具体措施,确保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安全和舒适。
3.社区公共服务:联席会议负责统筹社区的公共服务资源,包括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
会议成员要制定社区内公共服务的标准,保证社区居民的基本福利和权益。
4.沟通和协调:联席会议负责居民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及时了解居民的需求和意见,并向政府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诉求,同时协助政府解决社区问题。
四、运作流程1.召集会议: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进行特别会议。
会议由主席负责召集,并提前通知会议成员。
2.议程制定:会议秘书负责制定会议议程,并于会前发给会议成员。
议程应包括工作总结、问题解决、规划讨论等议题。
3.会议决策:会议成员就各项议题进行讨论,形成决策意见,并以表决形式通过。
若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和妥协解决。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章程范本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推进社区建设工作,加强各方合作与沟通,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品质与幸福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社区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组织与运作,旨在明确联席会议的职责、权责分工和工作机制,促进社区建设事务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联席会议由社区党委书记担任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商业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社会组织代表、村委会主任等组成成员,共同参与社区建设的决策与计划制定。
第四条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社区建设的工作目标与发展规划、研究解决社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推动社区重点项目的实施与落地、协调各方资源的整合与利用、加强社区宣传与文化建设等。
第五条联席会议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约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群众路线,积极倾听居民的意见与建议,推动社区建设工作与居民利益的紧密结合。
第六条《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章程》是联席会议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制定相关工作规范和管理要求的基础依据,为联席会议成员规范行为和履行职责提供指导。
第二章职能第七条联席会议的职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研究、制定社区建设的工作目标与发展规划,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表;二、统筹协调社区内各方资源,促进社区各项事务的有序发展,并加强社区重点项目的实施与落地;三、组织召开社区建设座谈会、专题研讨会等活动,深入了解社区居民的需求与意见,建立有效的沟通与反馈机制;四、加强社区宣传与文化建设工作,提升社区文化素质与居民的文明意识;五、积极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社区居民参与决策的机制,增强社区的自治与服务能力;六、及时研究解决社区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为社区提供有效的服务和保障;七、协调各方面的资源,促进社区内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第三章组织第八条联席会议由主任和成员组成,主任负责召集会议并主持会议的进行。
第九条联席会议设于社区居委会办公地点,会议时间原则上定为每月一次,需要时可以临时召开。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章程模版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章程模版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满意度,依据《社区建设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会议的目的和职责社区建设联席会议是由社区各相关部门、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代表等共同参与的沟通协调机构,旨在促进社区建设工作各方的合作,解决社区建设中的问题,推进社区发展。
第三条会议的组成和参与方式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由社区居委会、社区行政管理部门、社区环境卫生部门、社区教育文化部门等相关部门及社区居民代表组成。
联席会议由社区居委会召集,并设立会议秘书处负责联席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
参与会议的各方需提前通知并指派代表出席,代表人员应具备专业素质和相关工作经验,能有效代表所属部门或社区居民利益。
第四条会议的召开和议程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需要特殊情况下可通过应急机制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召集方应提前通知各参与方,并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会议议程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审议上次会议纪要及执行情况;2. 分享社区建设相关政策和最新工作进展;3. 共同议定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和任务;4. 解决社区居民反映的问题和难题;5. 汇报社区居民满意度调查结果及改进措施;6. 讨论其他重要议题。
第五条会议的决策和执行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的决策原则上采取共识方式,各方需充分论证和辩论,最终达成共识意见后进行决策。
如遇特殊情况,可由会议召集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投票决策,以多数意见为准。
决策结果应由会议秘书处记录并通知各参与方。
各参与方应按照决策结果积极履行职责,确保决策能够有效执行。
第六条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应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发布社区建设相关政策和工作动态。
各参与方应及时将工作进展、问题和需求等信息反馈给会议秘书处,并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和沟通协调。
第七条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应定期开展绩效评估,对各参与方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一、背景和意义社区共驻共建是指政府、社区居民、相关机构和企业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一种模式。
通过共驻共建,可以有效发挥各方的资源和力量,提升社区的服务水平和居民的获得感。
而联席会议作为共驻共建的组织形式和沟通平台,具有重要的作用。
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方之间的协调和合作,推动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1.召集人:负责召集和组织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主持会议的进行,协调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开展。
2.会议成员:包括社区党委书记、社区居民代表、政府相关部门代表、社会组织代表和企事业单位代表等。
各会员单位应派出专人参加会议,并负责传达本单位的相关政策和意见,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会议主要任务1.研究制定社区共驻共建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制定长远的规划和具体的行动计划,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推动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有序开展。
2.协调解决社区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矛盾。
会议成员可以提出社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并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确保问题的及时解决。
3.推动社区共驻共建的各项工作。
会议成员应共同研究并推动社区共驻共建计划的落实,确保相关项目的顺利进行,提升社区的居住环境和服务质量。
4.加强社区共驻共建的宣传和推广。
会议成员应共同宣传社区共驻共建的理念和成果,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形成全社会的共识和共同行动。
四、会议周期和流程1.会前准备:召集人应提前通知会议成员,并向各成员单位征集提案和议题,并审核汇总成会议议程。
2.会议召开:按照提前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会议,会议由召集人主持。
首先对上次会议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然后逐一进行讨论和决策。
3.会议纪要:会议结束后,由会议秘书拟定会议纪要,并于会后2个工作日内发送给各会议成员。
会议纪要应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讨论的主要议题和决定事项等。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本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推动共驻共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建立和完善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提高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的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是由社区居民、社区管理机构和相关各方共同参与的议事决策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共驻共建事宜,保障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正、平等、透明、科学、便民。
第四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职责是协调处理共驻共建事务,听取社区居民意见和建议,制定具体的共驻共建工作计划,推动共驻共建项目的实施等。
第五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组织形式可以是常设的或临时的,具体由社区居民和社区管理机构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设立主席团和成员单位,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管理机构代表以及相关单位代表组成。
第七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主席团由社区主任或其指定的人员担任主席,其他成员单位代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八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社区文化、卫生、教育、安全等各个领域的相关机构和社区居民代表。
第九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主席团负责召集会议,主持并组织会议的进行,协调处理共驻共建事务,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信息、文件、建议等,参加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积极参与共驻共建活动。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一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按照召集会议、确定议题、讨论决策、执行事项等程序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由主席团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常设会议,并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会议议程由主席团确定,并提前通知各成员单位。
第十四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决议由与会成员单位按照程序进行表决,表决原则是多数通过。
第十五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决议事项由主席团负责执行,相关成员单位负责配合执行。
第十六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应当及时总结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向社区居民公布,并接受社区居民监督。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章程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建设工作,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根据《社区自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社区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组织与运行。
第三条联席会议是由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代表等相关方单位和个人组成的,负责讨论、决策、实施和评估社区建设工作的协商机构。
第四条联席会议的任务是研究、协调和推动社区建设事项,建立多层次、广泛参与的社区治理体系,促进社区自治和民主化。
第五条联席会议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正性。
第六条联席会议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居民的意见,注重实际效果,加强行政部门与社区居民的沟通与合作,推动社区建设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成第七条联席会议的组成由下列成员组成:(一)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联席会议主任;(二)社区居民代表;(三)街道办事处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四)其他社会组织和专家学者代表。
第八条联席会议的社区居民代表应当通过普选产生,代表居民的利益,任期三年。
第九条联席会议成员应当积极履职,互相配合,共同推动社区建设事项的完成。
第十条联席会议可以设立若干专门工作组,负责具体事项的研究和落实,由联席会议成员推举产生。
第三章职权第十一条联席会议的职权包括:(一)研究、制定和修改社区建设工作的规划和方案;(二)提出社区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建议;(三)评估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情况;(四)监督社区建设工作的进展和效果。
第十二条联席会议的具体职权和工作程序可以根据需要由联席会议制定相应的细则和规定。
第四章会议第十三条联席会议按照需要举行议事会或主题会议,议事会由联席会议主任召集,主题会议可以由相关成员联合发起。
第十四条联席会议会议的组织与程序应当公开透明,会议记录应当详实完整。
第十五条联席会议会议可以听取有关专家、学者和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也可邀请相关人员到会交流和发言。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章程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建设,促进社区自治和居民参与,提高社区治理能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社区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是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组织代表与社区管理机构代表共同组成,以协商、决策和监督社区事务的机构。
第三条联席会议负责就社区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并提供意见和建议给社区管理机构。
第四条联席会议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民主和透明。
第五条联席会议的职责包括:(一)协商和决策社区发展规划、项目建设和公共事务;(二)监督和评估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三)组织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活动;(四)协调解决社区内的矛盾和纠纷;(五)向社区居民宣传社区政策、法律和法规;第六条联席会议的组成和结构:(一)联席会议设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和联席会议全体会议。
(二)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和决策实施。
(三)常务理事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组成,负责履行联席会议授予的职责和任务。
(四)联席会议全体会议由所有成员组成,负责审议和通过重要决策和议题。
第七条联席会议的成员选举:(一)社区居民代表由社区居民在选举会议上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二)社区组织代表由社区组织自行推选产生,任期为两年。
(三)社区管理机构代表由社区管理机构任命产生,任期为两年。
第八条联席会议的会议形式:(一)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召集,每月召开一次,讨论和决策日常事务。
(二)常务理事会由主席团成员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讨论和决策重要事项。
(三)联席会议全体会议由主席团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讨论和决策重大议题。
第九条联席会议的决策:(一)主席团会议和常务理事会的决策由多数成员同意通过。
(二)联席会议全体会议的决策由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成员同意通过。
第十条联席会议的工作报告:(一)主席团会议和常务理事会应定期向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情况。
(二)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应定期向社区居民进行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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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
1、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由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行政)与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组成。
2、共驻共建工作中的大事必须经过联席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付诸实施。
3、联席会议设主任1名,由社区共驻共建单位推选,副主任3名,一般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中产生,成员由社区党组织(行政)成员和机关(企事业)党组织(单位)负责人组成。
4、联席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若需要可以临时召开,时间上具体定在上半年3月份,下半年12月份。
5、联席会由社区党支部牵头组织,共建单位有关人员按时参加。
会议由联席会主任和副主任主持。
6、遇到重要的共建活动,可以临时召集会议,研究商讨共建工作进程、成果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临时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等,由提议方提出并由社区党支部与其它单位协商确定。
7、共驻共建联席会议主要传达上级党组织关于共驻共建的文件精神,分析社区党的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确定下阶段共建工作任务,讨论研究社区党的建设的有关重大事项,沟通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经验。
8、每次召开会议前15天,各参会方均应向社区提出协商议题,由社区协调各方后,确定突出的带有全局性的问题作为重点议题并报告主任、副主任。
9、每次召开联席会议,社区党支部指定专人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10、各共驻共建单位党组织要指派一名正式党员担任联络员,负责单位党组织之间的工作联系,不定时深入社区并向本单位领导和党员大会汇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