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全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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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依据。

适用范围:全草类中药材的生产。

责任:生产车间按该工艺规程组织生产和按该规程编制标准操作程序,生产部、质保部负责监督该规程的实施。

内容:

1、工艺流程图:

2、加工炮制的操作要求和技术参数

2.1净制

2.1.1挑选:选取规定的药用部分,除去非药用部分和霉变、虫蛀品以及杂质;挑选多配合切制、炮制等工艺要求,同时将药材或饮片按大小、长短、粗细、厚薄等进行分档处理。2.1.2筛选:选用适宜孔径的筛子或箩,筛除药材中夹杂的泥沙、石屑及其它杂物;或筛除

饮片或炮制品中的灰屑;或对药材、饮片进行大小、粗细等分档处理。

2.1.3淘洗:利用洗药机或其它淘洗器具,用多量清水洗涤,洗净药材附着的泥沙或杂质。淘洗时勿使用药材在水中浸泡过久,洗净后要及时捞出干燥。为减少药材有效成分的损失,某些药材应选用“抢水洗”,使药材在水中只作短暂停留,迅速洗净,及时捞出干燥。

2.2切制

2.2.1洗法: 将药材(或分档后的药材)投入清水(或洗药机)中,淘洗洁净后,及时取出,稍闷,即行切制;有的药材须采用“抢水洗”以防“伤水”。

2.2.2淋法:将药材整齐堆放,均匀喷洒清水(一般喷洒2-4次),稍闷,即行切制。

2.2.3润法:将淋、洗、泡等法渍湿的药材,置一定容器内或堆集于润药台上,以物遮盖(或不遮盖、或结合晒、晾等法),闷润至药材柔软适中,合乎切制要求时,即行切制。有的药材润一遍不行,可采用“复润法”;晾、晒润的药材,如表面过干,可适当喷淋清水后,再闷润;含油脂、糖分多的药材,可将药材放于潮湿地面的席子上,吸湿回润使之柔软。润法要防止药材发粘、变色、变味和霉变等变质现象的发生。

2.2.4切制饮片:

切制饮片的类型及规格标准为:

片:极薄片(镑片、刨片)为0.5mm以下;薄片为1-2mm;厚片为2-4mm.

段(咀):段长为10-15mm。

块:为8-12mm的方块或立方块。

2.3炮制

2.3.1炒炭:将净药材或饮片置锅内,用武火或中火炒至表面焦黑色,内部焦黄色或焦褐色(即存性);或规定的程度时,喷淋清水灭尽火星,文火炒干,取出,及时摊晾,凉透。

2.3.2蜜炙:先将定量的炼蜜用适量开水稀释后,加入净药材或饮片中拌匀,闷润,置热锅内,用文火炒至表面呈黄色或色泽加深,松散不粘手时,取出,摊晾,凉透后加及时收藏;或先将净药材置锅内,文火炒热(或炒至接近规定标准)时,均匀地淋入定量的炼蜜,拌炒至表面呈黄色,油亮,松散不粘手时,取出,摊晾,凉透后及时收藏。

2.3.2.2蜂蜜的炼制:将蜂蜜置锅内,先用武火加热,沸腾后改用文火,保持微沸并不时捞出飘浮的泡沫及蜡质等,然后撤离火源,趁热过箩(或筛),去净杂质。再倒入锅内,炼至沸腾起鱼眼眼,色泽加深,用手捻之其粘性较生蜜略强时,离火备用,即为供炮制应用的

炼蜜。

2.3.2.3辅料用量:一般每100kg净药材,用炼蜜25kg。

2.4干燥

2.4.1晒干法:将湿饮片置日光下,不时翻动,晾晒至干;或在强烈的日光下,迅速曝晒至干。

2.4.2阴干法:将湿饮片置阴凉通风处,使水分缓缓蒸发,阴晾至干。通常含挥发性成分较多,气味芳香,色泽鲜艳和受日光照射易变色或走油,以及粘质较重等类药材采用此法。2.4.3烘干法:将湿饮片置烘箱(或其它烘干器具)内,烘至干燥。烘干温度一般不超过80℃;气味芳香、含挥发性成分的药材一般不超过60℃为宜。

2.5包装

2.5.1包装前应核对物料卡所填写的全部内容及中间产品合格证,并核对领用的包装材料的数量、标签、合格证,校正衡量器具,确认无误后方可包装。

2.5.2内包装采用无毒聚乙烯塑料袋,1kg/袋,2kg/袋。

2.5.3每一包装内应附一产品质量合格证,并贴(印)有标签,注明品名、规格、原药材产地、生产日期、产品批号、生产企业等,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饮片注明批准文号。标签字迹应清晰、准确无误。

2.5.4外包装采用硬纸箱,10袋/箱。

2.5.5硬纸箱应贴(印)有标签,注明品名、规格、数量、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运输贮存要求等内容。

2.5.6包装好的成品交成品库贮存。

2.6清场各工序严格按清场SOP进行清场,并填写生产记录和清场记录。

2.7各品种加供炮制的规格、操作要求及技术参数

3.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标准

3.1原药材质量标准

3.1.1应符合各品种质量标准项下规定

3.2包装材料质量标准

3.2.1无毒聚乙烯塑料袋,应符合该品种质量标准规定。

3.2.2硬纸箱, 应符合该品种质量标准规定。

3.3中间产品质量标准

3.3.1净度

全草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3%。

炒炭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3%。

3.3.2片型

制后的饮片应均匀,整齐,色泽鲜明表面光洁,片面无机油污染,无整体、无长梗、无连刀片、掉刀片、边缘卷曲等不规格的饮片。异型片不得超过10%;极薄片为0.5mm以下,不得超过该标准化厚度的0.5mm;薄片为1-2mm、厚片为2-4mm、块为8-12mm,均不得超过该标准厚度的1mm;段为10-15mm,不得超过该标准的2mm。

3.3.3色泽(含光泽)炮制品其色泽应符合该品种规定外,应色泽均匀,蜜炙品:含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炒炭品:含生片和完全炭化者不得超过5%。

3.3.4水分

一般炮制品的水分宜控制在8-12%

蜜炙品类:含水分不得超过15%

3.4成品质量标准

3.4.1应符合各品种质量项下规定。

4.各品种贮藏方法:

5.物料平衡计算方法

干燥后数量

5.1干燥= ×100%=

领取原药材量

实际入库数量+取样量

5.2包装= ×100%=

接上工序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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