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评议笔录(刑事案件)
《书记员工作实务》教学大纲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高等职业教育《书记员工作实务》课程教学大纲《书记员工作实务》教学大纲二00八年三月《书记员工作实务》教学大纲【课程说明】本大纲适用于高职书记官专业学生,总学时为64学时。
本课程的重点是,如何记录规范的民事庭审笔录、刑事庭审笔录、行政庭审笔录专项练习。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地掌握书记官专业学生讲授书记员工作的相关知识,让学生了解掌握法院书记员的素质,明确法院书记员的相关工作,在学习与实践的过程中逐渐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使其具备书记员的基本素质,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大纲以孟昭科主编的《怎样做好书记官工作》为主要教材,辅助教材为各法院的相关庭审笔录、司法文书、卷宗归档手册、相关法院的法律法规。
【课程内容——理论教学部分】第一章法院书记员制度概述【本章学习目标】共计2学时①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明确我国人民法院的地位、组织体系及它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②重点掌握书记员的概念、任职条件、工作职责,素质要求及他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③一般性了解我国书记员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国外书记员制度的情况。
第一节人民法院工职能、组织体系及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一、人民法院的工作职能和组织体系二、人民法院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二节书记员在人民法院中的地位、工作职责和作用一、人民法院书记员的概念与工作职责(一)书记员的概念及任职必备条件(二)书记员的工作职责二、书记员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地位三、书记员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作用四、书记员素质的基本要求第三节我国书记员制度的历史沿革一、我国古代的书记员制度二、北洋军阀、国民政府时期的书记员三、新中国人民法院的书记员制度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法院的书记员制度第四节国外有关书记员制度的介绍【本章思考题】1、人民法院的地位和组织体系是什么?2、人民法院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3、书记员的工作职责是什么?4、书记员的任职条件是什么?5、书记员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作用?6、书记员素质的基本要求是什么?第二章书记员的基本素质要求与基本素质培养【本章学习目标】共计2学时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人民法院书记员应具备的基本政治素质、心理素质、法律专业素质和其他业务素质及这些基本素质的培养提高的与方法。
(档案管理)有关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的规定
楚雄市人民法院关于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的规定(2005年12月21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修改通过)为使我院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各类案件卷宗材料装订统一、规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并作为我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卷宗装订顺序的评查标准。
案件卷宗材料的装订排列顺序,总的要求是按照诉讼、执行程序的客观进程,形成文书的时间顺序,兼顾文书材料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
一、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刑事公诉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一)分内外卷装订的材料顺序1、外卷(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起诉书副本(5)换押证及送达回证(6)附带民事诉状(7)送达起诉书笔录、送达附带民事诉状的送达回证(8)指定、委托辩护人、委托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9)公诉机关随案移交的证据材料、附带民事诉讼证据(10)民事诉讼庭前调解笔录(有则装订)(11)开庭前的通知、传票及送达回证(12)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3)提押票(14)庭审程序提纲(15)庭审笔录(16)证人具结书(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17)辩护词(18)被告人的悔罪书(19)裁判文书副本2份(20)提押票(21)宣判笔录(22)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3)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4)二审法院退卷函(25)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6)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27)赃款赃物处理手续材料(28)罚金收据、执行款收据、领条2、内卷(1)卷宗目录(2)案件审理报告(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委会讨论案件笔录及向上级法院的请示、批复(有则装订)(5)裁判文书正本(二)装订成一卷的材料顺序(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起诉书副本(5)换押证及送达回证(6)附带民事诉状(7)送达起诉书笔录、送达附带民事诉状的送达回证(8)指定、委托辩护人、委托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9)公诉机关随案移交的证据材料、附带民事诉讼证据(10)民事诉讼庭前调解笔录(有则装订)(11)开庭前的通知、传票及送达回证(12)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3)提押票(14)庭审程序提纲(15)庭审笔录(16)证人具结书(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17)辩护词(18)被告人的悔罪书(19)裁判文书正本1份、副本1份(20)提押票(21)宣判笔录(22)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3)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4)二审法院退卷函(25)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6)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27)赃款赃物处理手续材料(28)罚金收据、执行款收据、领条刑事自诉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一)分内外卷装订的材料顺序1、外卷(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刑事自诉状(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刑事自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7)答辩状及送达回证(8)指定、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9)证据收据及自诉人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0)证据收据及被告人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2)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3)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4)庭审笔录(15)证人具结书(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16)代理词、辩护词(17)裁判文书副本2份(18)宣判笔录(19)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0)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1)二审法院退卷函(22)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3)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有则装订)(24)执行款收据、领条2、内卷(1)卷宗目录(2)案件审理报告(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委会讨论案件笔录及向上级法院的请示、批复(有则装订)(5)裁判文书正本(二)装订成一卷的材料顺序(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刑事自诉状(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刑事自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7)答辩状及送达回证(8)指定、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9)证据收据及自诉人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0)证据收据及被告人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2)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3)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5)庭审笔录(16)证人具结书(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17)代理词、辩护词(18)裁判文书正本1份、副本1份(19)宣判笔录(20)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1)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2)二审法院退卷函(23)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4)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有则装订)(25)执行款收据、领条二、民商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一)分内外卷装订的材料顺序1、外卷(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民事起诉书(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诉讼费收据或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7)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8)答辩状及送达回证(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10)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原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被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2)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3)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5)庭审笔录(16)代理词(17)裁判文书副本2份(18)宣判笔录(19)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0)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1)二审法院退卷函(22)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3)执行款收据、领条2、内卷(1)卷宗目录(2)案件审理报告(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委会讨论案件笔录及向上级法院的请示、批复(有则装订)(5)裁判文书正本(二)装订成一卷的材料顺序(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民事起诉书(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诉讼费收据或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7)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8)答辩状及送达回证(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10)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原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被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2)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3)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5)庭审笔录(16)代理词(17)裁判文书正本1份、副本1份(18)宣判笔录(19)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0)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1)二审法院退卷函(22)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3)执行款收据、领条三、行政诉讼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一般均应分内外卷装订1、外卷(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行政起诉状(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诉讼费收据或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7)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8)答辩状及送达回证(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10)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原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被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2)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3)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5)庭审笔录(16)代理词(17)裁判文书副本2份(18)宣判笔录(19)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0)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1)二审法院退卷函(22)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3)执行款收据、领条2、内卷(1)卷宗目录(2)案件审理报告(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委会讨论案件笔录及向上级法院的请示、批复(有则装订)(5)裁判文书正本四、执行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1)卷宗目录(2)执行案件立案审查、流程管理信息表(3)案件执行流程跟踪表(4)执行申请书(5)执行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其他法律文书(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执行费收据(7)执行标的明细表(8)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9)执行笔录(10)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有关手续、笔录(11)案件讨论笔录(12)民事裁定书正本1份、副本1份(13)民事裁定书送达回证(14)执行款物收据及领条(15)案件执行结案报告本规定自2006年1月起执行。
庭审笔录(全)
庭审笔录(全)与被告、第三人纠纷一案。
请原告、被告、第三人及其代理人严格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干扰审判秩序。
现在开始审理本案。
审判长宣读法庭纪律,要求诉讼参与人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不得进行人身攻击,发言、陈述、辩论需要经过审判长许可。
旁听人员也需要遵守规定,不得录音、录像、摄影,不得干扰审判活动。
审判长确认各方当事人出庭人员名单,核对后宣布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随后宣布开庭审理本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之规定,XXX今天在这里公开(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第三人纠纷一案。
请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认真听取审判长的指示,积极配合法庭审理工作。
经过双方协商,本案已达成调解协议,具体内容如下:(接下来列出调解协议的具体内容)。
如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调解失败的,应当继续开庭审理。
长: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经合议庭审议,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具体列出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驳回。
被告的辩称(具体列出被告的辩称)不成立的理由是(具体列出理由)。
第三人的请求(具体列出第三人的请求)不予支持的理由是(具体列出理由)。
长: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具体列出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1、被告应当(具体列出被告应当承担的责任或义务)。
2、第三人的请求不予支持。
3、本案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己的诉讼请求和理由。
证据2.用以证明被告的违约行为。
被告(或被告代理人)对证据1、2进行质证,并提出如下意见:对证据1、2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证明力大小存在质疑。
第三人对证据1、2进行质证,并提出如下意见:对证据1、2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证明力大小存在质疑。
长:对证据1、2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证明力大小,本庭将在后续的审理中进行认定。
长:现在进入辩论阶段。
双方(各方)当事人就争议焦点分别陈述意见,进行辩论。
最新庭审笔录
福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笔录(第一次开庭)案由:时间:第三法庭地点:是否公开审理:是合议庭成员:审判长: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书记员:请旁听群众坐好。
请公诉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入庭就坐。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略)。
1、未经法庭许可,不准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提问。
5、保持法庭整洁,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6、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或者加振。
7、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8、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宣读完毕。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就坐。
书记员:(书记员转身面向审判长)报告审判长,被告人已提押在候审室,庭前准备工作就绪。
审:福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提被告人张三到庭。
审:下面核对被告人身份,经查无异议。
(被告人陈述下身份情况)被告人张三,男,1973年3月30日出生,汉族,福安市人,初中文化,经商,住福安市城阳镇中村溪里7号, 身份证号码352202************。
辩护人,福建人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李四,男,1964年7月23日出生,汉族,福安市人,小学文化,农民,住福安市城阳镇中村英阳岗1号,身份证号码352226************。
辩护人,福建人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二被告人以前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被1:没有。
被2:没有。
审:何时被采取何种强制措施?被1:因涉嫌犯非法占用林地罪,于2010年4月19日、9月26日、2011年9月23日先后分别由宁德市森林公安局、福安市人民检察院、福安市人民法院决定被取保候审。
被2:因涉嫌犯非法占用林地罪,于2010年3月3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9日、9月26日、2011年9月23日先后分别由宁德市森林公安局、福安市人民检察院、福安市人民法院决定被取保候审。
笔录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第八章笔录[目的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了解笔录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掌握现场勘查笔录、侦查实验笔录、讯问笔录、调查笔录(询问笔录)、法庭审理笔录、评议笔录、执行死刑笔录、死刑临场监督笔录等的格式、内容和制作方法。
[重点难点] 讯问笔录的制作;法庭审理笔录的制作。
[课时计划] 拟五课时;讲授法、根据具体案例拟制笔录。
第一节笔录概述一、笔录的概念笔录是用笔记录的简称。
凡是以实录的形式记录下来的文字材料,均可称为笔录。
这里讲的笔录,是指在法律活动中,主要包括公安(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检察、法院、监狱等司法机关以及公证、律师、仲裁等机构在进行诉讼和非诉讼的活动中如实记载有关法律活动的各种文字材料。
笔录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
它忠实记载了有关法律活动,能够证明某一事实的客观存在,故可作为证据使用;笔录还是制作其他法律文书的重要依据;笔录又是检查执法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和业务建设等的参考资料。
因此,必须精心制作,妥善保存。
二、笔录的特征笔录的特征反映了制作笔录的特殊要求。
(一)内容的真实性要如实记录,力求客观、真实、具体、完整。
所记内容必须是对客观情况的反映,而不能含有记录人的意见。
为保证笔录的真实性,笔录作成后,应当经有关人员核对,其结尾应当由有关人员签署意见、签名、盖章或者捺手印。
笔录要简明扼要,清晰工整。
(二)制作的合法性要依法制作,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
如由法定的人员制作,并由有关的人员包括法律活动的参加人、记录人签名或者盖章等。
(三)形式的单一性虽然笔录的种类很多,但是,所有笔录都是采用规定的规范的文字记录在纸上,而不能采用规定以外的文字,更不得使用速记符号、拼音文字、图形符号。
至于采用录音、录像等科技手段,只能作为笔录的辅助材料,但它不能代替笔录。
(四)笔录的时间性笔录一般要求一次性作成,起于进行某项司法活动的开始,终于该司法活动的结束。
三、笔录的种类《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规定有调查笔录、勘验笔录、搜查笔录、调解笔录、法庭审理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宣判笔录、执行笔录(强制执行财产用)、执行死刑笔录(刑事案件用)、查封、扣押财产笔录及其附件查封、扣押财产清单、以及各种笔录的用纸续页等,共15种,其重要特征是各类案件通用(少数除外)。
庭审笔录范文
庭审笔录开庭时间:2005年6月18日开庭地点:尤溪县人民法院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付永康、审判员余晓月、黄祥飞,书记员谢周培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略记)。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肖亮、原告代理人李仁尚、被告肖鹏、肖哲、被告代理人周铭熠、姜能果已到庭。
原告(被告)提供的证人肖梁、赵林在庭外候传。
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开庭审理>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
审:原告姓名等项?原告:肖亮,男,1967年出生,汉族,农民,住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下村村53号。
是被继承人肖立的次子。
审:原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委托代理人:李仁尚,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审:被告一姓名等项?被告一:肖鹏,男,1986年1月1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住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下村村53号,是被继承人肖立的孙子。
审:被告一代理人姓名等项?被一代:周铭熠,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审:被告二姓名等项?被告二:肖哲,男,1984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住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下村村54号,是被继承人肖立的二哥的儿子。
被二代:姜能果,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原告:无异议审判长: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被告一:没有异议。
被告二:没有异议。
审判长:经审查,原告、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出庭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与本案庭审判长活动。
审:尤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肖亮与被告肖鹏等继承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
(敲法槌)审:本案由审判员付永康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余晓月、黄祥飞组成合议庭,书记员记员谢周培担任本案记录。
对刑事诉讼中常见笔录证据法分析
对刑事诉讼中常见笔录证据法分析袁素华;徐龙震【摘要】笔录中的证据笔录有别于记录笔录,对证明案件事实、固定其它证据具有重要作用,论者通过深入系统地研究其分类及特点,提出了不同的审查判断思路和方法.【期刊名称】《山东审判》【年(卷),期】2012(028)004【总页数】5页(P59-63)【关键词】证据笔录;分类;审查判断【作者】袁素华;徐龙震【作者单位】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正文语种】中文笔录,从一般意义上解释,可以当动词用,意为用笔记录;也可以当名词用,意为记录下来的文字。
①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72页。
这个解释也很形象的启示人们,在审查判断笔录的时候,一方面要审查文字本身,另一方面也要审查记录文字的过程。
在法律科学领域,笔录特指在诉讼中使用的以文字形成的方式固定证据和记录诉讼过程的活动。
”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编:《法律词典》(简明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25页。
这个定义主要指的是“制作笔录”,侧重从证明方法上来解释。
本文所讨论的笔录,是指不同的办案机关固定证据和记录诉讼过程而形成的书面材料。
实践中常见的笔录,主要有讯(询)问笔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辨认笔录、指认笔录、提取笔录、法庭审理笔录、送达笔录、宣判笔录、调查笔录、评议笔录等。
(一)笔录的一般特征刑事诉讼中的常见笔录,一般都具有如下特征:1.笔录由法定机关根据法律规定,依据法定程序、法定形式制作。
公、检、法等公权力机关根据具体办案内容的不同,遵循一定的程序,按照一定的格式制作。
2.笔录的制作贯穿于刑事诉讼全程,是诉讼推进的见证。
如发案后,公安机关勘查现场、询问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都需要制作笔录;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讯问犯罪嫌疑人后也要制作笔录;审判机关庭审时应当制作庭审笔录,评议案件时制作评议案件笔录。
3.笔录应当客观真实的记载办案过程和内容,不能任意“加工”。
笔录程序
第一节法院笔录制作的基本要求一、法院笔录的涵义(一)法院笔录的概念法院笔录是记录人民法院各项审判活动的重要法律文书,其以记录的方式如实记录和反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法官对案件定性裁判的重要依据,也是诉讼文书和案卷材料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法院笔录的特征⒈制作主体的特定性法院笔录的制作主体主要是书记员,个别情况下人民法院的法官可以代书记员制作笔录,但人民法院的其他人员不得制作书记员笔录。
【经验提示1】在这种情况下,代行书记员职能的法官在制作笔录书名时只能写书记员×××,不得写自己的名字。
⒉笔录形式的规范性法院笔录是法院诉讼文书的一部分,应当严格遵守《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的规定。
笔录内容不论是一般填充还是根据案件诉讼活动记录、拟制,都应当力求规范化、样式化、标准化,不能随意更改和简略。
审判笔录的形式应当用规范的汉语语言文字的形式表现。
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形式表现。
此外,其他的诸如:速记法、拼音文字和录音、录像(仅仅是作为笔录的辅助)均不得作为正式的笔录形式出现。
⒊笔录内容符合十四字准则书记员制作法院笔录须符合十四个字准则,即:真实;准确;合法;全面;清淅;高效;整洁。
(1)真实:真实即要求书记员制作的笔录,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实事求是地反映法官的各项审判活动、程序、顺序和具体内容,而绝不允许书记员背离事实,随意分析臆断虚假的记录。
(2)准确:准确就是要求书记员制作的笔录,必须正确反映审理案件活动;笔录制作不得遗漏或者缺项。
(3)合法:合法是书记员制作笔录时,记录审判活动的行为要符合法律规定,必须是对案件负有记录职责的书记员才可以记录审理案件的活动;其次是制作笔录的内容要符合各项法律规定、符合司法活动的基本要求和标准。
(4)清淅:书记员制作的笔录,要明确具体,各项活动的具体内容要明确具体。
庭审笔录范文
庭审笔录范文庭审笔录开庭时间:2019年6月18日开庭地点:尤溪县人民法院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付永康、审判员余晓月、黄祥飞,书记员谢周培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略记)。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肖亮、原告代理人李仁尚、被告肖鹏、肖哲、被告代理人周铭熠、姜能果已到庭。
原告(被告)提供的证人肖梁、赵林在庭外候传。
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
审:原告姓名等项?原告:肖亮,男,1967年出生,汉族,农民,住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下村村53号。
是被继承人肖立的次子。
审:原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委托代理人:李仁尚,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审:被告一姓名等项?被告一:肖鹏,男,1986年1月1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住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下村村53号,是被继承人肖立的孙子。
审:被告一代理人姓名等项?被一代:周铭熠,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审:被告二姓名等项?被告二:肖哲,男,1984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住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下村村54号,是被继承人肖立的二哥的儿子。
被二代:姜能果,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原告:无异议审判长: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被告一:没有异议。
被告二:没有异议。
审判长:经审查,原告、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出庭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与本案庭审判长活动。
审:尤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肖亮与被告肖鹏等继承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
(敲法槌)审:本案由审判员付永康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余晓月、黄祥飞组成合议庭,书记员记员谢周培担任本案记录。
审: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庭前已以书面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
庭审笔录(全)
庭审笔录(全)(第次)时间:年月日地点: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第法庭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代)记:原告与被告、第三人纠纷一案,法庭审理即将开始,请肃静!记:传原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被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到庭就坐。
记:请原告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被告委托代理人到庭就坐。
记:先查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原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第三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记: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庭规则》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相互间不得进行谩骂、侮辱等人身攻击。
发言、陈述、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诉讼参与人违反法庭秩序的,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退出法庭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①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②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③不得发言、提问;④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⑤不得使用传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
(3)新闻记者旁听,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摄影。
(4)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入庭。
记:报告审判长,本案原告(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长:全体人员坐下。
宣读各方当事人出庭人员名单。
长: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原:被:第三人:长:经核对,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长:(敲击法槌)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庭现在开庭。
笔录
第八章笔录本章要点:笔录类法律文书的类别及制作规范第一节概述一、概念笔录,指司法机关用于记载和反映诉讼及非诉讼活动的客观的文字记录。
笔录作为一种实录性的公文,在司法领域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司法机关从立案、侦查、起诉到审判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笔录制作,笔录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办案质量的高低,因此对各种笔录的制作,都应严肃、认真。
二、种类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的笔录种类很多,公证、仲裁等法规中也规定了笔录。
这里主要介绍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中所规定的笔录种类。
民事和行政诉讼,从起诉到执行;刑事诉讼从立案侦查到执行,每个诉讼阶段都有相应笔录。
笔录的种类有:口头起诉笔录、控告笔录、勘验笔录、调查笔录、调解笔录、法庭审理笔录、口头裁定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宣判笔录、执行笔录、查封扣押财产笔录、讯问被告人笔录、询问证人笔录、搜查笔录、执行死刑笔录、死刑临场监督笔录等等。
本章主要介绍勘验笔录、讯问笔录、调查笔录、法庭审理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执行笔录。
第二节勘验笔录一、概念勘验笔录,又称勘查笔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案件现场进行勘验、检查,以及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对各类案件勘验物证或现场时所制作的客观的文字记录。
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检查。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第76条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109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进行勘验、检查,”以及民事诉讼法第73条第3款、行政诉讼法第31条第1款都规定了勘验笔录的制作。
勘验笔录采用文字形式固定勘查工作情况和现场状况,它与现场照相、绘图、录象互为补充,互相印证,全面客观地反映勘查工作情况和现场状况。
对于刑事案件搜查罪证、发现线索、证实犯罪、揭露犯罪,及时抓获罪犯有着重要意义;对于民事、行政案件辨认物证真伪和纠纷的是非曲直有重要作用。
庭审提纲及庭审笔录
一、法庭准备阶段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三)不得发言、提问;(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五)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
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六)对于违反法律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七)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二、请主审法官入席三、报告审判员,当事人均已到庭,请开庭主审法官: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有无代理人?原告:王顺,男,1961年7月23日生,汉族,个体工商业户,住济南市历下区大明湖路148号。
原告代理人:全权斌,山东倡议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
原告代理人:李忠诚,山东倡议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
主审法官:第一被告姓名等项?被告1:济南新兴石化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第一被告)住所地: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镇路家庄东,法定代表人:周乐成职务:总经理被告代理人:受被告告委托,山东鲁圣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一般代理被告2:济南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二被告).住所地: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镇路家庄东.法定代表人:冯益民职务:董事长被告代理人:菅强辉受被告告委托,山东圣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一般代理主审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此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秦亮与被告张军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一案。
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司马燕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郭风担任记录。
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本院已书面告知,不再重复。
下面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交待回避权。
刑事法庭审笔录
刑事法庭审理笔录法庭笔录(范例)时间:200 __年__月__日__时__分至__时___分地点:第一法庭是否公开审理:是旁听人数:____审判人员:xx____、xx____、xx_____书记员:xx__记录如下:书:下面宣布法庭纪律:(一)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人审判区;(三)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四)不得发言提问;(五)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六)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信工具必须关闭或调到振动位置;(七)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以后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八)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长可以当庭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责令退出法庭,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审判长入庭,全体起立。
审:(敲法褪)现在开庭,传被告人陈__到庭。
(法警将被告人xx__带上法庭)审:被告人,你的姓名、出生日期、住址等情况?被:我叫陈____,男,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__市知音中学初二年级学生,家住、__市__区__路___号。
审: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是否到庭?被代:到庭。
审:你的姓名、出生日期、住址、与被告人的关系?被代:陈____,男,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无业,住__市__区__路___号,系被告人父亲。
审:被告人,你过去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被:没有。
审:被告人,你这次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被:____年__月__日因涉嫌抢劫罪被__市公安局___局刑事拘留,__年__月__日被执行逮捕。
____年__月___日晚__点多在家里被抓。
审:被告人,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副本是否收到?何时收到?被:收到,__年__月__ __日收到的。
审:___市___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之规定,今天在本法庭对由__市__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____抢劫罪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简述叙写合议庭评议笔录需注意的问题
简述叙写合议庭评议笔录需注意的问题合议庭评议笔录是审判程序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在撰写合议庭评议笔录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 笔录的内容应当准确、详尽,尽可能记录每一位成员的意见和观点,以及讨论的具体内容。
2. 笔录应当保持客观、中立,避免表达个人观点或偏见,不得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3. 笔录应当清晰易懂,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专业术语或难以理解的词汇。
4. 笔录应当注意记录时间的掌握,不能在记录过程中耽误太久,以免影响合议庭的工作效率。
5. 笔录应当注意保存,以备日后查询或引用。
在撰写合议庭评议笔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笔录中应当准确记录合议庭成员的意见和观点,以及讨论的具体内容。
2. 笔录中应当清晰记录合议庭的决定和结论,以及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3. 笔录中应当注意记录合议庭成员的个人观点和偏见,以及他们对案件的看法和判断。
4. 笔录中应当注意记录时间的控制,不能在记录过程中耽误太久,以免影响合议庭的工作效率。
5. 笔录中应当注意保存,以备日后查询或引用。
总结起来,撰写合议庭评议笔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需要认真对待。
在撰写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持客观、中立、清晰、易懂,以确保笔录的准确性和可
靠性。
合议庭笔录
天心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评议笔录
案由:省残联一房二卖
庭议时间:2011年10月9日16时15分
庭议地点:天心区法庭会议室
参加人:审判长审判员
记录人:书记员
记录如下:
审判长(左金秀):现在我们就省残联一房二卖一案开始评议,本案的大致情况大家都清楚,我不在做过大的陈述.就我个人的分析,我认为陈爱英、张立伟诉省残联的事由能成立,支持原告的主张,其原因是省残联在未给原告合理的期限私自解除合同,将房屋卖给赛亚公司,是不合法的,另外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产不得转让。
我认为原告的主张应该得到支持。
审判员(鲁泽元):我认为原告的主张应该得到支持,因为赛亚公司在与省残联签订合同时,明知张立伟不同意转让房产权利,但还是与省残联签订合同,主观上存在恶意。
审判员(唐博文):我也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应该得到支
持,我同意审判长的意见,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长(左金秀):根据刚才的讨论,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房产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原告支付被告剩余房款。
审判长:左金秀
审判员:鲁泽元、唐博文
书记员:周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