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重点回顾总结.共18页文档
反垄断法总论
5.2 界定相关市场需考虑的因素
相关商品市场
• 价格 • 外形、特征、质量、技
术等 • 销售渠道 • 需求者的偏好和依赖程
度
相关地域市场
• 运输成本 • 地域差异 • 产品特征
5.3 相关市场的界定方法
• 关键点:替代 • 主要方法:需求替代分析为主,供给替代分析为补充
需求替代 根据需求者对商品功能用途的需求、质量的认可、价
SSNIP测试
• 概念:全称是“数额不大但有意义的且非临时性的涨价”(Small but significant and non-transitory increase in price),是假设垄断者 测试(HMT),假定垄断者将特定产品的价格提高5%并持续一段 时间(1年),观察消费者是否会转向替代品。
• 2016年4月27日,雅培与圣犹达签署了《并购协议》,雅培将收 购圣犹达全部股份。交易完成后,圣犹达将成为雅培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
• 商务部在审查后决定实施
• 概念:又称行政性垄断,指行政机关或拥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 滥用行政权力,对市场交易进行干预和限制,扭曲和强制市场主 体的交易行为,排除和限制竞争。
“快速找到替代”和“很久才找到替代”的市场竞争情况完全不同。 • 相关技术市场: v工商总局《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 v一种特殊的相关商品市场
5.1 界定相关市场的意义
• Q:对认定垄断协议、滥用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的意义?
1) 界定经营者所在的市场边界; 2) 推导经营者市场力量的基础
费者保护 • 我国反垄断法的目标是什么?
1. 反垄断法的目标
• 反垄断法第1条: 1) 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 2) 保护市场公平竞争, 3) 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4) 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5)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反垄断法讲义
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法》释义之六传统反垄断法的任务是预防市场势力,禁止私人垄断。
这是因为自由竞争会导致垄断,充分和不受限制的合同自由会产生不合理的经济和社会后果,因此国家有必要在竞争中充当裁判员的角色,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然而另一方面,现实经济生活表明,限制竞争的力量不仅仅来自企业,还有很多是来自政府。
行政性限制竞争就是指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它们也被简称为“行政垄断”。
尽管要不要反对行政垄断在我国反垄断立法中一直存在着争议,通过的反垄断法第8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此外,反垄断法第5章还专章对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的规定。
一、行政垄断主体行政垄断之所以被视为滥用权力,是因为这些行为既不属于政府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而进行的经济管理,也不属于政府为宏观调控而采取的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等经济政策。
这即是说,行政垄断有三个构成要件:一是政府行为;二是限制竞争行为;三是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
我国反垄断法明确行政垄断行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但这里不能包括有权代表国家的中央政府。
因为从法学理论上说,反垄断法作为经济法,它不可能对国家主权行为行使管辖权。
美国最高法院在其1943年Parker v. Brown一案判决中也指出,“国会不要求国家服从谢尔曼法。
国家可以自己的名义,以私人不被允许的反竞争方式从事管理或者行为。
”这即是说,反垄断法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但它不反对主权国家选择的限制竞争政策或者国家本身从事的限制竞争行为。
换言之,中央政府的下属机构和地方政府机构,因为它们不属于主权者,它们的行为如果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或者基本政策,即行为的本质是滥用行政权力,这些行为得受到反垄断法的追究。
二、行政垄断行为我国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提出了制止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
第六章 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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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垄断协议的申报与批准:对豁免权的申报。(日本是最早执行的国家, 我国完全由经营者自行确认,反垄断执法机构负责监管,发现不属于的, 经营者将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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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市场支配地位的滥用及其法律规则: • 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指居于支配地位的企业,为维持或增强市场地位而实施的 反竞争行为。如抬高价格、缩减产量。
D.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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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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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题
• 2.德国反垄断法中的“卡特尔”,在我国反垄断法中称为( • A.合法垄断 B.国家垄断 •C.垄断协议 D.经营者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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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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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题
• • • • • 反垄断法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称谓,在美国反垄断法被称为( A.《反托拉斯法》 B.《反对限制竞争法》 C.《卡特尔法》 D.《禁止私人垄断及确保公平竞争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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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反垄断法》: • 1)概念与背景:最早的反垄断立法是美国1890年颁布的《抵制非法限制 与垄断保护贸易及商业法》(谢尔曼法)。 • 美国:以反托拉斯为主要内容,称为《反托拉斯法》; • 德国:以规制企业联合组织的协议为主,称为《卡特尔法》(反对限制 竞争法); • 日本:以反对私人垄断和限制竞争作为反垄断法的内容,称为《禁止私 人垄断及确保公平交易的法律》。
• 经营者包括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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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指对特定行业、企业或不适用反垄断法的一种 法律制度,对象主要涉及对维护本国整体经济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 意义的行业或领域,以及对市场竞争关系影响不大,但对社会整体利益有 益的限制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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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了两种适用除外的类型: • 01.经营者按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 反垄断法。若经营者滥用,则适用。 • 02.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 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协同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这里的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 畜牧业、渔业。)
11 反垄断法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垄断与反垄断法概述 反垄断法的历史沿革 反垄断法的基本内容 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 我国反垄断法的执行机构 法律责任 讨论
第十一章 反垄断法
● 反垄断法是保护公平竞争的最重要的法律 。有“经 济宪章”之称。
● 二战后, 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几乎全部制定了反垄断 法, 它是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突出表现。
第一节 反垄断与反垄断法概述
(三) 我国《反垄断法》对垄断的分类 ● 各国法律对垄断行为及其表现形式, 都采用列举方
式 。我国亦然 。《反垄断法》 列举四类: 1.达成垄断协议;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经营者集中; 4.滥用行政权力排除 、 限制竞争。 ● 前三者主体为经营者, 后者主体为行政机关和经授 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第一节 反垄断与反垄断法概述
2.反垄断法是以反垄断和反限制竞争为内容的 法 · 内涵: 反垄断法是规制行为人排除或限制市场竞 争行为的法。 · 外延: 反垄断法是禁止反竞争的并购 、联合行为 或滥用市场力量行为的法 。是从规范垄断和限制 竞争入手, 维护正常的自由竞争秩序 。各国反垄 断立法内容一般都包括反垄断和反限制竞争。
定, 为各国法律所明文禁止。 2.危害性 ● 指该行为在实质上妨碍市场竞争, 扰乱了正常的 竞争秩序。
第一节 反垄断与反垄断法概述
3. 限制性 · 指该行为的行为主体凭借其市场优势, 实施了排 除或限制竞争, 并操纵或独占市场的行为。 · 如某主体虽在市场上占据一定优势地位, 但未滥 用其市场优势地位损害竞争秩序, 或其行为不为 法律所明文禁止, 则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垄断。 · 如某些属国家垄断经营的, 对社会公共利益有保 护性的, 适用除外制度, 不属违法性垄断之列。
反垄断法重点回顾总结.
重点六反垄断调查机制
思考题:为什么横向垄断协议危害程 度远高于纵向?
横向垄断协议作为同业竞争者之间的联合行
为,对竞争的危害既直接又严重,因而一直 是反垄断法所规制的重点;纵向垄断协议由 于主体之间处于不同的经营阶段,不具有直 接的竞争关系,其联合行为对竞争的影响较 横向垄断协议间接得多,程度也轻得多 。
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异同
垄断是指单独的市场主体,没有其他的人能够销售他的产品和 替代品。不正当竞争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不正当竞 争包含垄断,泛指一切与市场竞争规则相违背的行为和状态; 狭义的不正当竞争仅指在商业活动中与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等 商业道德相背离的行为。两者之间并无严格的界限,有的立法 时并不区分不正当竞争和垄断如美国。两个概念其主要不同: 1、垄断的直接目的是占有市场,在经济上的利益往往通过一 段时间较为曲折地表现出来;不正当竞争直接目的就是经济利 益。 2、垄断可能涉及到整个产业、行业等较为宏观的层面,而不 正当竞争仅涉及到具体交易行为,较为微观。 3、垄断行为是与主体的市场地位相关,旨在消除或者限制竞 争,故又称为限制竞争行为,如协议限制竞争的 卡特尔行为, 滥用独占地位的排斥竞争行为,谋求垄断的购并行为;不正当 竞争行为则是在竞争非常充分的情况下,采取不道德的手段进 行"过火"的竞争,总是与欺诈性相关,如仿冒他人的商品标识, 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
反垄断法重点回顾总结
荀月
重点法条记忆
四大垄断行为 适用范围2、 知识产权、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适用除外情形55 56 垄断行为的种类3 实施机构9.10 垄断协议的禁止和认定13-15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17-19 经营者集中的情形申报审查程序20.21.25.28.31; 行政垄断行为8.32-37 行政机关的法律责任51;
《反垄断法》学习笔记及理解
《反垄断法》学习笔记及理解段少玉【学科分类】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法【出处】本网首发【关键词】反垄断法;三种反垄断制度;垄断协议豁免制度【写作年份】2007年【正文】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反垄断法被认为是社会得“经济宪法”,可见反垄断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因此,对于刚刚通过的反垄断法得理解就变得极为重要。
下面就笔者得理解谈一些粗浅得看法。
一、明确了立法目的和立法宗旨竞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是经济效率、创新和经济增长的根本条件。
只有依法保护好竞争环境,市场经济才能真正健康、深入发展。
而垄断会导致市场失灵,会损害包括普通消费者在内的所有市场经济参与主体的利益。
垄断造成市场经济畸形发展,行政垄断更成为深入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阻碍,垄断行业天然带来暴利,造成垄断行业高收入,分配严重不公,而且垄断行业特别是行政垄断行业排斥竞争,必然带来经营管理的低效率,并且严重损害资源优化配置。
经济上的垄断带来的是无竞争,无竞争也就无压力,无压力也就无创新,无创新也就无活力无希望。
反垄断法在第一条作出规定:“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因此,反垄断法的出台有利于保护公平竞争,鼓励创新发展,形成和谐有序的竞争环境。
二、反垄断法界定了三种反垄断制度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反垄断法一般都三种垄断行为,即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经营者集中。
我国反垄断法对于这些成熟的制度予以了借鉴,在第三条作出了明确规定:“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达成或者采取的旨在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反垄断法期末考试重要知识点归纳整合
反垄断法期末考试重要知识点归纳整合反垄断法是一项旨在调整因规制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垄断是指经营者或其他主体在经营活动中所从事或形成的受法律禁止的限制和阻碍竞争的行为或状态。
几种垄断组织包括短期价格协定、___、___、___和___。
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包括垄断状态和垄断行为。
垄断状态是指一个企业或少数企业在某种商品或服务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达到或超过一定比例,从而限制了竞争。
大多数国家认为单纯的垄断状态或市场支配地位不必然违法,而只有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发生时才认定其违法。
垄断行为包括形成垄断状态或谋求垄断状态的各种行为,以及凭借垄断状态所实施的各种限制竞争的行为。
我国的垄断行为主要包括经济垄断行为和行政垄断行为。
经济垄断行为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行为。
行政垄断行为则是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不成熟,地区封锁、部门垄断等行政垄断行为突出,经济垄断行为不明显。
反垄断法具有国家干预性和社会本位性。
国家干预是为了排除对经济自由的不正当限制以实现自由、公平的竞争而干预。
社会本位性是指反垄断法对竞争关系的调整立足于社会正整体利益,在任何情况下都以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为本位。
其保障的重点乃竞争机制和竞争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反垄断法的重要作用在于保护竞争,从而提高社会整体效率,维护市场秩序,并保障消费者和社会公共利益。
反垄断法的制定和修改与国家的经济政策密切相关,其执法和司法活动也具有很强的政策性。
适用垄断法的原则包括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
本身违法行为指的是对竞争的限制行为无需考虑具体情况和后果,即可直接认定其严重损害竞争,构成违法并进行禁止。
合理原则则需要慎重考虑企业的目的、行为、方式以及后果等因素后才能做出判断。
反垄断法的域外管辖权包括属地管辖、属人管辖和效果原则。
我国反垄断法对域外管辖权的规定包括享有域外管辖权和外国在处理影响我国境内市场竞争的垄断行为时,依我国《反垄断法》。
经济法 第十一章 反垄断法
三、法律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1.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 商品 2.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3.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4.没有正当理由,限制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 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5.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 合理的交易条件; 6.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 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7.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行为
三、法律责任 • 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
• 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予处分 • 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提出处 理建议
(2012年考题)甲市政府机关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要 求全市招待用酒均用乙厂生产的“XXX”白酒, 并给每个单位指定买酒的数量。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 ) • A.甲是地方保护主义,行政权力限制竞争;乙 没有错 • B.甲是地方保护主义,行政权力限制竞争;乙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C.甲是强制交易,行政性垄断;乙没有错 • D.甲是强制交易,行政性垄断;乙滥用市场支 配地位 答案: C
(2010年考题)根据反垄断法制度的有关 规定,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实施限 制竞争行为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 规定的,反垄断法机构可以采取的处理 措施是( ) A.责令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 B.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给予处分 C.对行为人处以罚款 D.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 答案:D
第十一章 反垄断法
第一节 反垄断法概述
• 一、垄断行为
– 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 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 营者集中; – 4.行政垄断; – 5.行业协会的垄断行为
司法经济法考点之反垄断法知识点
司法经济法考点之反垄断法知识点反垄断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制定的一部关于反垄断的法律,共八章57条。
反垄断法是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
它是市场经济国家基本的法律制度,又称反托拉斯法。
下面由店铺为你介绍反垄断法的相关司法经济法考点知识。
司法经济法考点之反垄断法知识点司法经济法考点一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该法共八章,57条。
该法第1条规定了立法目的:“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可以看出,“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是其直接目的,“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是其根本目的。
这样理解使得反垄断法与其功能最为相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联系与区别清晰可辨。
司法经济法考点二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反垄断法调整的主要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必须对经营者作出定义。
该法第12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而经营者之间的竞争,主要存在于相关市场之中。
对相关市场,反垄断法第12条第2款的定义为“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同时,结合我国实际,延续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思路,反垄断法将具有行政垄断性质的反竞争行为纳入调整范围。
如该法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反垄断法作为内国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从事的垄断行为自不待言;但是考虑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经济活动(特别是大型企业的垄断行为)的影响并不限于一国境内。
反垄断法专题
反垄断法专题一、反垄断法概述二、垄断协议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四、经营者集中五、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六、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一、反垄断法概述(一)垄断的概述1、垄断的含义垄断的原意是独占,即一个市场上只有一个经营者。
在学理上,垄断一般是指经营者以独占或有组织的联合行动等方式,凭借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操纵或支配市场,限制和排斥竞争的行为。
2.垄断的成因(1)资源垄断(2)自然垄断(3)市场垄断(4)知识产权垄断(5)行政垄断3.垄断的特征(1)垄断对竞争的排斥性。
(2)垄断对社会的危害性。
(3)垄断的违法性。
判断垄断的实质标准是社会公共利益。
为法律所禁止的垄断主要有两类:一是垄断状态,或称垄断的市场结构,是指企业或企业联合达到一定的市场支配地位,如占市场份额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或者达到一定的销售金额。
二是垄断行为,是指经营者之间的垄断协议行为和占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排挤或支配其它经营者的行为。
其它类型的垄断,如自然垄断、知识产权垄断等,反垄断法则通常采用豁免制度将它们排除在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之外。
(二)反垄断法的概念及其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1.反垄断法的概念广义上的反垄断法是国家通过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而狭义上的反垄断法则专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该法于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2.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相同之处:二者的立法目的均是推动和保护竞争,反对企业以不公平和不合理的手段谋取利益,从而成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必要手段。
不同之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反对企业以假冒、虚假广告、窃取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手段攫取他人的竞争优势,其前提条件是市场上有竞争,其目的是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也称为公平竞争法,它追求的是公平竞争。
最新8第八讲、反垄断法律制度汇总
$自然垄断也不同于国家垄断,国家垄断不仅是指某一产品 由独家投资和经营,且法律规定必须由国家一家投资和经 营,禁止其他任何人在该领域进行投资和经营
经济规模是指在一定生产技术条件下通过生产力诸要 素的优化组合使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获得最佳经济 效益的生产规模
第八讲 反垄断法律制度
@行政垄断:由政府行政机构设置的市场进入障碍 而形成的垄断;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地 方、部门保护主义就是;
$所谓行政垄断,简而言之是指政府尤其是指经济管 理部门凭借其经济管理职权,利用公共权力排 斥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第八讲 反垄断法律制度
@自然垄断:由于特定行业的市场的自然条件或原因而产生的 垄断经营;这些行业如果实行竞争经营,则可能导致社 会资源的浪费或市场秩序的混乱。自然垄断行业大都集 中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如公路、铁路、港口、航空、 电力、通信等。这些行业投资量大,投资回收期长,需 要协调的关系多,为避免私人资本控制而损害国家和公 众利益,很多国家通过设立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控制这 些行业。 一个厂商或一个行业的产品的平均成本,在其 规模扩大的整个过程中都明显下降,例如地方电力传输。 在这种场合,该行业若由一个厂商、或由一个垄断厂商 来经营,就会比多个企业能更有效率地提供全部产出。
$自然垄断是指在某些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过程中由于资源稀缺、 存在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益等原因由一家企业或极少 数企业供给产品或服务成本最低的情形.
$自然垄断是指由于资源条件或规模经济的要求而无法竞争或 不适宜竞争形成的垄断,自然垄断大多由技术方面的原因 形成的.
经济法第七章反垄断法
合理原则
• 是指判断经营者实施的垄断协议行为,要 在具体分析经营者行为的目的、行为方式 及行为后果的基础上,作出经营者行为是 否违法的判断。 • 其适用更为公正和准确,适用范围越来越 大。 • 垄断协议的豁免----我国采取了垄断协议豁 免的方式 • 是指经营者之间的协议、决议或者其他协 同行为在某些方面的有益作用大于其所造 成的限制竞争的后果,允许以特定程序使 其免受反垄断法制裁的法律制度。
• 可豁免的垄断协议:合理化卡特尔、标准化卡特 尔、专业化卡特尔、公共利益卡特尔、中小企业 卡特尔、结构危机卡特尔、进出口卡特尔等。 • 反垄断法第15条 • 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 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 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 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 争力的; • 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 共利益的; • 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 明显过剩的; • 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反垄断法第14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 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 行业协会垄断协议 • 是指行业协会以协会决定、章程、活动、 共同行为等为手段,旨在排除、限制会员 之间的竞争、会员与相对交易人之间的竞 争、会员与同行非会员之间的竞争,或者 实际达到了排除、限制竞争后果的行为
(一)概念
垄断协议是指以排除、限制竞争为目的,或者具 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或后果的明示或默示的协 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二)特征
• 实施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营者 和经营者团体
• 垄断协议是通过协议、决定或其他协同一致的行 为达成的 • 垄断协议表现为经营者共同实施的行为 • 垄断协议具有限制、排除竞争的效果 • 垄断协议需要有特定的市场条件 (三)类型 (横向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 • 在产业链上不同关系主体间的联合: • 横向垄断协议 经营者为了限制竞争,共同获取垄断利润,和与 自己存在竞争关系的、处于产业链同一环节的其 他经营者订立联合限制竞争协议。这种处于产业 链同一环节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所为的联合 限制竞争行为即是横向垄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