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城市住房制度必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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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通知》202x年5月8日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全国总工会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房委会)、建委(建设厅)、财政厅(局)、经贸委、总工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和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深化企业房改、加快解决职工住房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一)企业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

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企业特点的住房新体制,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条件;进一步调动职工住房消费的积极性,使住宅建设真正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不断改善职工住房条件,促进职工队伍稳定。

(二)企业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

改革住房实物分配方式,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为理顺企业内部的收入分配关系、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服务;逐步实现企业的主辅分离,把住房建设和维修管理职能从企业生产经营职能中分离出来,减轻企业办社会负担,实现住房建设和维修管理的社会化。

(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的原则是。

坚持在国家房改统一政策指导下,因企制宜,方式多样,方案自选,民主决策,稳步实施;坚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兼顾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利益,坚持三者合理负担。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四)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xx〉43号)和《通知》规定,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自管公有住房的改革。

近期要进一步加快自管公有住房向职工出售的步伐,盘活存量住房资产。

有条件的单位,可结合职工收入水平的提高,在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公房租金水平基础上,适应加大租金改革步伐,逐步实现住房租售比价的合理化。

(五)各级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协助企业为购房职工办理住房产权登记手续,保证职工购房产权证及时发放。

新时期中国住房制度改革进程

新时期中国住房制度改革进程

新时期中国住房制度改革进程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住房问题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的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推动住房制度改革,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来介绍新时期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

一、住房制度改革的背景中国的住房问题可以追溯到上世纪的城市化进程,由于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长和住房资源的短缺,大量的居民被迫居住在拥挤的条件下,低品质的住房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住房贫困、房价上涨、住房空置等问题也成为了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课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推动住房制度改革。

1. 建立健全的住房保障体系为了解决住房问题,中国政府通过实施住房保障政策,建立了公租房、廉租房、安居工程等多种住房保障体系,为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提供了更多的住房选择。

政府还加大了对住房保障项目的投入和支持,以确保住房保障政策的有效实施。

2. 推进房地产税改革3. 完善住房金融体系在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中,住房金融体系的建设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完善了住房金融体系,提高了个人购房和住房贷款的便利性和灵活性,为居民提供了更多的购房和贷款选择。

4. 加强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推动住房制度改革离不开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的支持。

中国政府加强了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控制了土地供应和城市规划,保障了城市建设和住房资源的合理利用。

5. 促进住房产业创新和发展为了推动住房产业的创新和发展,中国政府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鼓励房地产企业加大科技研发和创新投入,推动住房产业的健康发展。

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很多挑战和问题。

1. 成效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的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城市公租房、农村宅基地制度等住房保障项目的建立和完善,提高了人民群众的住房安全感和获得感。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回顾与反思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回顾与反思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1、加强政策执行力度: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城镇住房制度的政策执行力度, 确保政策落地生效。
2、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通过加强监管、完善法律法规等手段,规范房地 产市场秩序,防止市场失序。
3、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加大政府投入,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量,以满足 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的住房需求。
参考内容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面临着越来越 多的挑战。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是当前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之 一。然而,现行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深入研究和分析。 本次演示旨在探讨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现状、问题和改进措施,为完善我国 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提供参考。
未来发展方向上,我们应更加注重多元化住房供应体系的构建、金融和土地 政策的协调以及法律法规的完善等方面的工作。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推动我国城镇 住房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结论
总的来说,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在 今后的改革中,我们需要加强政策执行力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增加保障性 住房供应等方面的工作。我们还应深入探讨改革的未来发展方向和历史反思等方 面的内容,以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发展目标的实现。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住房问题逐渐成为社会的焦点。为了解决中 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我国政府逐步建立了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然而,在实践 中,这一制度暴露出诸多问题。本次演示将对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问题进行 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国内外学者对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制度定义、分类和政策制 定等方面。城镇住房保障制度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的一系列政 策和措施,包括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保障性住房分 为租赁型和出售型两种,租赁型包括公共租赁房和社会租赁房,出售型包括经济 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政策制定需要结合国内外经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 住房供需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

中国住房制度改革与变迁

中国住房制度改革与变迁

中国住房制度改革与变迁中国住房制度改革与变迁房子一直以来都是人民生活中的大事。

在中国,住房所占据的重要性更是广泛地反映在各个领域中。

然而,在中国的社会经济环境不断变迁的背景下,住房问题也在不断地发展和改变。

为解决住房问题,中国通过住房制度改革与变迁,持续地推进住房发展和建设。

20世纪初,中国刚刚开始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

当时,住房问题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

大城市地区的各个阶层住房条件艰苦,住房数量严重短缺,而贫民的住房条件则更是可想而知,经济落后、贫困、人口集中的农村地区也面临严重的住房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新中国政府实行公有制体制,开始了大规模的住房建设,国家组织建造了那时面粉厂、机修厂等工厂基层职工的家属楼,不仅使职工在厂区内就近解决住房问题,更能形成优厚的工作条件,基于国家计划经济,住房的分配、使用及管理方式都以公有制为基础。

这场建设使得中国城市的新型工业化城市基础设施和“工人城市”的建设初步完成,然而由于经济水平低下,城市职工的收入也较低,普通群众的精神文化利益有限,住房配套设施相对陋旧、医疗设施等方面也不完善。

1980年代初,中国开放改革,住房改革逐渐成为国家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与此同时,住房需求的变化也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与住房分配有关的体制问题。

改革的第一步是实行居民建造自住房的政策,国家为了鼓励人民自力更生地解决住房问题,出台了有关家庭自建房屋奖励制度,这一措施激励了中国城市居民的购房热情,成为市场化住房的引领。

同时,国家也要求各地制定住房保障政策,开展住房补贴、公租房建设等。

1988年以后,国家出台一系列住房体制改革,从住宅投资细分、住房供应三个环节进行改革,开放住房市场,发展商品房等。

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是把房屋分配和出售与用户需求绑定根据市场供求关系来调节房价,从而实现社会公平和合理的房屋分配。

21世纪以来,中国的房地产业发展迅速,每一年都诞生着许多大型开发房地产,人民的住房需求得到了积极的满足。

住房制度改革

住房制度改革

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制度改革是当前我国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它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居住权利和生活质量。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国的住房制度经历了多次改革和调整,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本文将从住房制度改革的背景、目标、路径和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住房制度改革的背景住房是人们生存的基本需求,它关系到人们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

但在我国,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城乡差距、市场失灵等因素的影响,住房问题一直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增长压力的增加,住房问题愈发凸显。

目前,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背景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居民收入增加,住房消费需求不断增长。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住房消费需求也随之增加。

但是,高房价和高租金使得许多家庭难以承受合适的住房,造成了住房困难问题。

(二)住房供给严重不足,居住环境恶化。

我国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人口快速增长,住房供给严重不足,很多城市房屋数量不足以满足人口需求,而且城市居住环境恶化,城市化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三)住房制度不完善,导致市场失灵。

我国的住房制度不完善,市场失灵,租赁市场不发达,房源质量无法保障。

土地出让制度不完善,导致开发商对土地的高额竞标,从而带动房价水涨船高,居民购房成本大幅上升。

二、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住房制度的改革主要有以下目标:(一)解决住房困难问题,让居民住有所居。

住房制度改革的首要目的是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提高住房保障水平,让所有居民都有一个安居乐业的家。

为此,应当加强住房保障政策,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供给。

(二)实现住房市场平稳发展,保护住房消费者权益。

住房制度改革的另一个目标是实现住房市场平稳发展,保护住房消费者权益。

在改革中要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住房供需关系的稳定。

(三)促进城市化进程,改善城市居住环境。

住房制度改革还应当促进城市化进程,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住房制度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体制的改革。

一、改革内容1.改革住房建设投资体制。

由原来国家或单位统包的投资体制转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投资体制。

2.改革住房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体制。

由原来单位统包职工住房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一体化的单位所有制,转变为住房的生产、建设专业化,维修、管理社会化的体制。

3.改革住房分配体制。

由原来的行政手段、福利性质、实物分配制度,转变为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分配制度。

职工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通过向市场购买或租赁住房解决住房问题,满足住房需求。

4.建立双轨制的住房供应体系。

即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

5.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由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分别交缴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以增强职工住房消费能力。

6.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

7.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规范交易行为,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逐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二、发展过程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住房制度改革是指对传统的福利分房制度进行变革,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机制的住房体制,实现住房的商品化和社会化。

回顾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历程,住房制度改革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房地产行业可谓一大看点,其影响和意义远远超出经济范畴。

与其他各项改革一样,住房制度改革也是在探索中不断前进,在调整中逐步展开。

根据相关重大决策出台以及实践中执行的效果,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大体上经历了三个10年:1978-1988年的探索试阶;1988-1998年在全国逐步推开和深化阶段;1998年至今实行的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住房保障制度阶段。

第一阶段:探索和试点1949~1979年,是我国住房发展相对缓慢的时期。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历程及基本经验评述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历程及基本经验评述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历程及基本经验评述摘要:住房保障制度,简单说,就是在社会发展中,买不起房子的人也得保障他们有房子住,这是一个文明社会起码的目标。

因为住房是人生存的必要条件。

这个制度就叫住房保障制度。

经过近20年的住房制度改革,我国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然而,近几年城镇居民住房问题又成为社会关注度极高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并在不同时期出台相关政策着力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之一。

“十二五”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改善民生、扩大内需以及加快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住房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

本文主要通过梳理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演变过程,分析当前住房保障体系的状况,探讨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治本之策,但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也是其重要保证。

关键词:保障,保障性住房,制度1、前言在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十二五”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改善民生、扩大内需以及加快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住房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

如何能让“百姓居者有其屋” 也是一个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

在我国,住房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在我国住房制度经历了20多年的改革,一方面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制度变革为以货币工资分配方,另一方面,大力促进住房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实行住房的市场化,建立完善住房市场。

本文通过梳理我国保障住房制度的演变,为构建一种可持续、管长久的住房保障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2、我国城镇住房制度的演变历程2.1福利性公房配租时期的演变2.1.1福利性公房配租时期(1949-1978年)新中国成立后,国家确立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制度。

并实行低租金国家统建、公房配租、福利分配的制度。

国家(包括国家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国营企事业单位)出资修建公住房(包括没收),按职位、工龄等条件分配给符合条件公职人员居住,租金仅相当于现在的物业管理费。

谈住房分配制度改革

谈住房分配制度改革

谈住房分配制度改革【摘要】住房分配制度改革是整个住房制度改革的关键,现行的住房分配制度是以单位住房实物福利分配为基本特征的,在这种体制下,住房建设资金难以形成良性循环,职工缺乏增加住房消费的压力和动力,不可能有通过市场实现个人住房消费的要求,从而制约了住房商品化和自住其力的实现。

本文分析了我国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历程,阐述了住房分配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住房分配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关键词】住房分配制度改革目标原则中图分类号:tu113.5+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功转变,我国的住房分配制度也已完成了市场化的改革。

现阶段,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之一,房地产行业的良好发展,是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并且由于当前房地产行业存在的问题与民众利益切身相关,因而被广泛关注。

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其意义不仅是促进住房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加快实现住房商品化,而且对加快上海住宅建设和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通过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把职工个人的住房消费推向市场,引导居民调整消费结构,增加个人住房消费支出,能够把相当一部分消费基金转化为建设基金,扩大住宅建设规模,加快住房建设步伐,为实现居住目标创造条件。

同时,也增加了住房市场的有效需求,有利于进一步拓展住房市场,形成住房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

更重要的是它能够刺激消费,增加市场最终需求,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新一轮经济增长,使地区经济保持持续稳定发展。

一、我国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历程1、1950~1977年,完全住房福利分配制度时期新中国成立之初,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实施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对资源的配置带有强烈的计划色彩。

在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上,采取“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的公有住房实物分配制度。

城镇居民的住房主要由所在单位解决,各级政府和单位统一按照国家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住房建设,住房建设资金的来源90%靠政府拨款,少量靠单位自筹。

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正文:---------------------------------------------------------------------------------------------------------------------------------------------------- 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1991年12月31日公布)为了落实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有关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要求,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经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认真讨论,现就全面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总目标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要缓解居民住房困难,不断改善住房条件,正确引导消费,逐步实现住房商品化,发展房地产业。

按照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从改革公房低租金制度着手,将现行公房的实物福利公配制度逐步转变为货币工资分配制度,由住户通过商品交换(买卖或租房),取得住房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使住房这种特殊商品进入消费品市场,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

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分阶段目标(一)“八五”计划期间的目标。

以改变低租金、无偿分配为基本点,公房租金计租标准力争达到实现简单再生产的3项因素(维修费、管理费、折旧费)的水平,逐步增加家庭收入中住房消费支出的比重;紧紧围绕“解危”、“解困”,重点解决危险住房和人均居住面积在3至4平方米以下的困难户以及无房户的住房问题,使人均居住面积达到7.5平方米,住房成套率达到40%至50%;房改方案正式出台的城市,要建立城市、单位和个人三级住房基金,并使之合理化、固定化、规范化,保证住房建设有稳定的资金来源,通过改革奠定机制转换的基础。

试析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历程与进展

试析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历程与进展
益 的住 房 体 制 。
公有 住房改革 的通 知》 ,明确公有房 的出售要求和 范 围,并 且加 大了公有房出售力度 ,加快 了我 国城镇住 房制度改革的 进程 。 3我 国城 镇住 房制度改革 的进展
我 国城 镇住 房制度 改革 的进展 是 按照城镇 住房 体制 的 改革 方向开展的,通过近 几十年的改革路线 ,形成了新的城 镇住 房制度 ,其进展路程如下所示 。
金的形 式分配给 员工房屋。此制度 的构 建特点,以国家财政 或者企业出纳建房资金,属 于无偿 的财 政支 出,所 以员工不 出纳建房资金。房子 的分 配形 式,是职工 以工龄 、家庭人 口 结构为依据获得无偿福利住房,或者跟 员工 收取 较少 的住 房 租金,由国家或单位补 贴住房 亏损,这是一种不计较 经济 利
社会 保 障
试析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历程与进展
王 艳 丽
中国石 油 化工股 份 有 限公 司北 京4 g. . r -  ̄ 究院, 北京 1 0 0 0 1 3
摘 要 :国 家经 济体 制 改革 构 建 包括 城 镇 住 房 制度 改革 , 城 镇 住 房 制 度 改革 对 社 会 经 济 的 发展 起 重 要 奠 基 作 用。 我们 可想而知. 人 类 的住 所 要 求 ,始 终是 人 类 生 存 发展 的 基础 问 题 。 近 几 十 年 来 , 城 镇 住 房 制 度 改 革 在 不 断 的 深化 和 拓展 , 相 应 的 也 取 得 了 定的改革成就。本文在 此基础上,对我 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历程 与进展作 出探 究。 关键 词 :城 镇 :住 房 制 度 ;改 革 :历 程 :进 展 中图分 类号:F 2 9 9 . 2 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鳊号 :1 6 7 1 — 5 8 5 3 ( 2 0 1 5 ) 0 3 0 2 7 6 - 0 1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历程与进展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历程与进展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1期 Journal of China University of M inin g&Techn ology(Social Sciences) 2002年3月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历程与进展陈龙乾,马晓明(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房地产研究所, 江苏徐州 221008)摘 要: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是国家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二十多年来,这一改革取得了重要成就和积极进展,本文在对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必要性、进程、目标和特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概括了新的城镇住房制度的基本内涵。

关键词 住房制度;改革;进展;内涵中图分类号:F293.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05X(2002)01-0086-08城镇住房制度是国家在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方面实行的基本政策和措施。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是国家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十多年来,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采取积极稳妥、不断深入、有目标、有步骤的方式进行,取得了重要成就和积极进展。

在分析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必要性、进程、目标和特点的基础上,概括出新的城镇住房制度的基本内涵,这对进一步深化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宅业和房地产业的发展,从而更好地改善人们的居住条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启动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背景我国传统城镇住房制度是一种以国家和企事业单位统包、低租金为特点的实物福利分房制度,是在20世纪50年代末建立起来的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住房制度。

这种住房制度的主要特征是:(1)建房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和企业福利基金,建房后并不将投入的资金归还财政,是一种纯粹的财政性支出,职工丝毫不承担住房建设投入的责任。

(2)住房分配采用无偿的实物福利分配制,分房标准主要以工龄、厂龄、家庭人口结构等非经济性因素为依据,同职工的劳动贡献相脱离。

(3)分配给职工的住房采用低租金制,但实际上所缴房租不能抵偿住房维修和管理成本,亏损部分由国家和企事业单位补贴。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稳步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国国情的城镇住房新制度;加快住房建设,促使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满足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

(二)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发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

(三)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在国家统一政策目标指导下,地方分别决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坚持“新房新制度、老房老办法”,平稳过渡,综合配套。

二、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四)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具体时间、步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只售不租。

职工购房资金来源主要有: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及有的地方由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转化的住房补贴等。

(五)全面推行和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到1999年底,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交率应不低于5%,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

要建立健全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率,继续按照“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六)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房价收入比(即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且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地区,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

住房制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

住房制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

住房制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一、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住房作为人们生活的基本需求,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

当前,我国住房问题主要体现在城市,城市住房供应不足,价格过高,租房市场不完善,住房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也影响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进行住房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二、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1. 解决居民住房需求。

通过改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确保人民群众有安居乐业的条件。

2. 提高住房供应质量。

改革住房产权制度,推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住房供应的质量和数量。

3. 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通过住房制度改革,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城市规划和建设水平,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4.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通过住房制度改革,加强城乡地区的住房政策协调,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差距。

三、住房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1.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加强对低收入居民和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提高住房保障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

2. 改革住房产权制度。

建立健全住房产权保护机制,保障居民的住房权益,促进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3. 健全租房市场。

加强对租房市场的监管,提高租房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增加租房供应,满足人民群众的租房需求。

4. 提高住房供应质量。

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提高住房建设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住房安全。

5.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加强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促进城市空间合理利用,打造宜居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6. 加强住房政策协调。

加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沟通和协调,推进住房政策的一体化,促进城乡地区的协调发展。

四、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路径1. 建立统一的住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机制,加强中央和地方协调,确保住房制度改革的高效推进。

2. 制定住房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的重点任务和时间表,统筹规划和实施住房制度改革。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商品化和住房建设的发展,特作如下决定: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和基本内容(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

(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把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改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把各单位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改变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和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逐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要坚持配套、分阶段推进,近期的任务是: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推进租金改革,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大力发展房地产交易市场和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到本世纪末初步建立起新的城镇住房制度,使城镇居民住房达到小康水平。

二、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四)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转变住房分配体制,有利于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促进住房建设。

所有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交纳住房公积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五)住房公积金由在职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归个人所有,存入个人公积金帐户,用于购、建、大修住房,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

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

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

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一九九一年十月十七日)为了落实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有关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要求,贯彻《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的精神,经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认真讨论,现就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总目标。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要缓解居民住房困难,不断改善住房条件,正确引导消费,逐步实现住房商品化,发展房地产业。

按照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从改革公房低租金制度着手,将现行公房的实物福利分配制度逐步转变为货币工资分配制度,由住户通过商品交换(买房或租房),取得住房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使住房这种特殊商品进入消费品市场,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

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分阶段目标。

(一)“八五”计划期间的目标。

以改变低租金、无偿分配为基本点,公房租金计租标准力争达到实现简单再生产的三项因素(维修费、管理费、折旧费)的水平,逐步增加家庭收入中住房消费支出的比重;紧紧围绕“解危”、“解困”,重点解决危险住房和人均居住面积在三至四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以及无房户的住房问题,使人均居住面积达到七点五平方米,住房成套率达到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五十;房改方案正式出台的城市,要建立城市、单位和个人三级住房基金,并使之合理化、固定化、规范化,保证住房建设有稳定的资金来源,通过改革奠定机制转换的基础。

(二)十年目标。

到二○○○年,公房租金计租标准要努力达到包括五项因素(维修费、管理费、折旧费、投资利息和房产税)的成本租金水平;住房成套率达到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达到八平方米,群众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发展房地产市场,建立和健全住房资金的融资体系,加速机制的转换,初步实现住房建设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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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1994年7月18日国发(1994)43号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商品化和住房建设的发展,特作如下决定: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和基本内容(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

(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把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改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把各单位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改变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的工资分配方式;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货体系;建立规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和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逐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要坚持配套、分阶段推进。

近期的任务是:全国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推进租金改革,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大力发展房地产交易市场和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到本世纪末初步建立起新的城镇住房制度,使城镇居民住房达到小康水平。

二、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转变住房分配体制,有利于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促进住房建设。

所有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交纳住房公积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国务院关于印发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1988]11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1988]11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关于印发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1988年2月25日)国发〔1988〕11号1.国务院同意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2.住房制度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具有重要意义。

从烟台市等几个试点城市的情况来看,这项改革可以取得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国务院决定,从1988年起,用三、五年时间,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把住房制度改革推开。

3.我们的国家很大,各地情况不一样,住房制度改革主要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抓。

今后,国家主要从宏现上统一政策,加强规划指导,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

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不再直接抓试点城市。

在全国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可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选择适合自用情况的做法,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精神。

4.住房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工作,牵涉面很广,关系到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

各地区要把这项改革提到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一认识,精心组织,缜密安排,切实把这项改革搞好。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订本地区分期分批的实施规划,于今年六月底前报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1988年2月15日)我国现行的住房制度存在着严重弊端。

国家为城镇居民建房花了大量投资,但由于不能从经济机制上制约不合理的需求,城镇住房问题并没有得到缓和。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94.07.18•【文号】国发[1994]43号•【施行日期】1994.07.1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商品化和住房建设的发展,特作如下决定: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和基本内容(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

(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把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改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把各单位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改变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建立政策性和高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和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逐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要坚持配套、分阶段推进。

近期的任务是: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推进租金改革,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大力发展房地产交易市场和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到本世纪末初步建立起新的城镇住房制度,使城镇居民住房达到小康水平。

二、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四)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转变住房分配体制,有利于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促进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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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城市住房制度必须改革——对我国房地产业的再思考之二黄小虎大约从2003年开始,我国政府几乎每年都要出台对城市房价的调控措施。

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房价在调控中一路高歌猛进,已经成为严重的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也成为舆论界和研究界关注的热点。

综合十几年来各界的研究、分析、建议,影响房价的因素有,城市人口变化引起的需求变化,土地供应量,货币供应量,银行房贷政策如首付比例、利率、限贷,行业管理政策如限购、限价、限面积、限身份,此外还有市场管理,税收管理等等诸多方面。

以上这些,基本属于影响房价的短期因素。

对房价长期走势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相关的制度建设和改革。

其中,第一位的是住房制度,其次是土地制度、财税制度、投融资制度、户籍制度等等。

多年来政府的调控,主要围绕短期因素展开,调控的效果不佳,房价甚至越调越高。

其原因就在于,没有针对制度建设的缺失,深化改革。

2009年之后的几年间,笔者陆续发表“对我国房地产业的再思考”、“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思路的演变”、“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应实行‘三轨制’”、“关于保障性住房”等文章,i从不同的侧面,分析我国城市住房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的建议。

本文下面的论述,在很大程度上是重复过去的观点,但有新的分析,对有关方面的批评更加直接了当一些。

一、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历史回顾上世纪80年代,国务院成立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在组织各界、各地调研、试点基础上,探讨改革思路,拟定改革方案。

经过较长时间探讨,社会各届对住房制度改革形成如下共识:需求侧(存量住房)是“租售并举,提租促售,以售带租,小步快走”;供给侧(新建住房)则是政府建房,合作社建房,私人建房和开发商建房并举。

我理解,租售并举,是要让住房买卖市场和租赁市场共同发展,消费者可以根据市场的租售比价和自己的购买能力,自主选择住房消费方式。

政府建房,主要解决最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住宅合作社作为非盈利经济组织,是普通工薪阶层合作互助解决居住需求的重要渠道;私人建房,主要是小城镇居民用于自住;开发商建房,对应的是高收入人群或富人阶层的居住需求和投资、投机需求。

这些改革思路,在国务院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出台的住房制度改革方案中,都有所体现。

按照这些思路,当时的建设部开展了积极探索。

例如,在烟台、唐山、蚌埠等城市开展提租促售、租售并举的改革试点,取得成功经验。

例如,在全国探索建立和发展住宅合作经济。

到90年代初,全国有5千多个住宅合作社,成立了全国性的协会组织,制定颁发了规范的住宅合作社章程;建设部还出台了城镇合作住宅管理办法,召开了2次全国性的工作会议。

一时间,住宅合作经济呈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

但是,1998年以后全面推行的房改,却偏离了最初的改革思路。

只售不租使住房租赁市场至少沉寂了十几年,误导了人们的住房消费观念。

住房供应方面,政府长时期缺位;私人建房始终没有得到法律和制度的规范;曾经生机勃勃、欣欣向荣,受到政府大力支持的住宅合作经济,突然间偃旗息鼓,了无声息。

结果,开发商成了住宅市场的唯一供应渠道,没有任何竞争对手,使其居于市场的制高点,掌握了最终定价权。

由此,才会产生五花八门、无奇不有的各种市场乱象和人间百态。

各种势力、各类人等,纷纷菌集在开发商周围,分享房价大餐。

普通购房者则成了砧板上的鱼,任人宰割。

需要指出的是,开发商的自然垄断地位,并不是开发商自己争来的,而是有关政府部门的制度安排的结果。

任何人只要作了开发商,在行业内部竞争的巨大压力下,都必须追求利润最大化。

而普通住宅的利润水平不应该很高,甚至不该有利润,让开发商来负责普通人群的住房供应,是严重的供需错配。

在巨大的居住性需求和巨大的投资、投机需求的共同作用下,房价只会一路高涨,失去控制。

后来,有关方面终于认识到,解决城市住房问题,政府不能缺位,承担起廉租房甚至公租房的建设供应责任。

但是,城市普通收入人群的问题至今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继续让他们挤在开发商的供应渠道里,只能是给投资、投机需求做垫底。

限购也好去库存也罢,都不能根本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

土地制度也存在缺陷,一是不允许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即使符合规划,也不能开发商品房,不让农民的宅基地入市交易,结果是进一步强化了开发商的自然垄断地位。

二是政府经营土地,导致政府过于依赖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依赖循环往复不断征地、卖地。

地价高了政府可以多一些收入,但也把房价抬上去了。

房价已经成了令政府左右为难的头号难题,一头是群众利益,一头是政府收入,只要现行土地制度不改,这就是一道无解的死题。

总之,现在我国的城市住房市场,是一个没有充分竞争的市场,开发商处于自然垄断地位,这个垄断地位是现行住房制度和土地制度存在的缺陷所导致的,是规则本身出了问题。

“不审势既宽严皆误”,如果不从根本上改革制度,一味在管理的宽严上下功夫,无异于缘木求鱼,也是自欺欺人。

二、关键是把房子的居住功能与投资功能区隔开一方面,住房作为商品,使用价值是供人居住,属于耐用消费品。

消费者无论买房还是租房,都是商品交换行为。

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土地有长期升值的趋势,因而房子(实质是土地)又可以成为投资品,可以投资保值,也可以投机赚钱。

这样,住房市场的购买行为就分为两类,一类是为了消费,另一类是为了投资或投机。

社会上的低收入人群(即穷人)和绝大多数中等收入人群,买房或租房的目的是改善居住条件,更好地从事本职工作。

而中等收入人群的高端人士和高收入人群(即富人),在满足居住需求之后,还有较多资金,就会考虑再买更多的房子,但目的已不是消费,而是投资保值。

还有的人自己本没有多少钱,但头脑灵活、善于钻营,能够从银行或其他方面借来大量资金,购买大量住宅,转手倒卖赚大钱,这就是投机了。

显然,对于社会上不同的购房需求,必须区别对待,特别是对中低收入人群的消费性住房需求,要有专门的制度安排。

西欧、北欧许多国家房价长期稳定,最主要的原因,是穷人的住房由政府保障,普通工薪阶层的住房,通过参加非盈利的住宅合作社解决。

二者合计,约占社会住房供应总量的一半。

这些房子可以按规定的程序流转,但却不允许上市自由交易,即只能用于满足消费者的居住需求,不能成为投资投机的对象。

此外,还有约一半的房子由开发商提供,并允许投资投机,让有钱人可以炒作房子赚钱,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这种制度安排,在住房的居住功能与投资功能之间筑了一道“防火墙”,使开发商不能垄断全社会的住房供应,购房者因此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

我国80年代形成的改革思路,很大程度上也是借鉴了这些国家的经验。

目前我国的城市住房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指导思想上没有把广大劳动群众的消费性居住需求放在首位,客观上让少数投资投机者的利益裹挟了劳动者的利益。

发展市场经济,投资投机是题中应有之意。

但应该看到,住房市场里的投资投机,与实体经济里的投资有重大区别。

在生产领域中,资金(资本)与劳动力相结合,可以创造财富、产生新的价值,而在房市里投资投机,则不会创造任何价值,不过是在买房人之间转移价值而已。

不论任何社会,劳动者都是人口的绝大多数。

他们终日辛劳,挣钱养家,拿出自己的血汗钱买房或租房,目的是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能够更好地工作,奉献社会。

他们中的体力劳动者(蓝领),基本没有条件在房市里搞什么投资;有些脑力劳动者(白领)虽有条件,但都有自己的事业和人生追求,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在房市里倒买倒卖瞎折腾。

总之,广大劳动者买房是为了消费,而不是投资。

这样,如何保证劳动者住房的消费属性,就成了住房制度设计必须考虑的问题,这也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国现行住房制度的一个显著特征,是让中等收入人群的消费性需求,与少数有钱人的投资投机需求混在一起,到开发商的市场上竞争。

投资投机需求的行为特点是为卖而买,不管价格高低,只要房价看涨就敢于出手,在倒买倒卖之间,不断推高房价。

而消费性需求的行为特点则是买涨不买跌,房价看跌时犹豫不决怕吃亏,房价看涨时唯恐再涨,为了圆住房梦,咬着牙八方筹钱也要买。

买下的房子很可能是投资投机者之前在低价位时的斩获,房市里的所谓穷人补贴富人,就是这样发生的。

在这个问题上,开发商与投资投机者的利益完全一致,投资投机活动抬升了房价,开发商就能大发利市。

开发商采用捂盘惜售,雇佣房托,传播虚假信息等手段让房价走高,投资投机客就可以继续稳赚不赔。

他们共同合作了十几年,使中国城市的房价居高不下,尤其是在一、二线城市,包括大多数白领在内的工薪阶层已经没有能力买房了,买了房的也要作一辈子房奴。

事实充分表明,要解决普通老百姓的住有所居问题,就必须改革住房制度,让相关的房子只是耐用消费品,而不能成为投资品。

这里边恐怕还有一个理论性或观念性的问题,需要澄清,即如何看待房子的产权。

现代产权理论认为产权是一组权利束,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及其分解出的许多对资源进行配置的权利。

在市场经济中,这些权利都受法律保护。

具体到住房,所有权是产权,租赁权是产权,合作社住宅的排他性使用权也是产权,这些权利虽然有很大区别,但都可以保障权利人住有所居。

例如,西方发达国家的住房自有率,少的百分之四、五十,多的百分之六、七十(个别国家达百分之八十),仍有很多人依靠租房或者购买合作社的不能上市交易的住房,解决居住问题。

我国1998年房改以后,长期只售不租,与相关部门的指导思想,存在对产权理论的片面理解不无关系。

例如,针对中低收入人群推出经济适用房,政府在土地供应、税收等方面优惠力度很大,按道理不允许上市才能保证房子的居住功能不产生异化。

但政策却规定,5年以后允许上市。

这一来,经济适用房就与商品房一样成为投资投机的对象,由此产生一系列乱象,违背初衷,终归失败。

后来推出的公租房,仍然提出5年以后可以买断上市。

笔者断言,按此实施下去,公租房也会产生异化。

再后来又推出共有产权房,依然是终将允许上市。

这些一以贯之的思路表明,有关政府部门对产权理论的认识存在误区,片面强调住房的所有权,而不注重保护住房的使用权、租赁权等其他权利。

广大工薪阶层买房的目的是为了住,而不是为了卖,多数家庭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只可能拥有一套住房,期间的房价高了还是低了,对他们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就是说有没有所有权,对他们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居住权必须得到保护。

我国现行住房制度片面强调住房的所有权,结果是突显了房子的投资功能,房价越炒越高,老百姓买不起,使他们的居住权受到严重侵害。

从事投资投机活动的人,也包括开发商,只要资金来源正当,不偷税漏税,不搞权钱交易,不违法乱纪,就不能让他们对高房价承担责任。

应当负责的是相关政府部门的制度设计存在缺陷,使投资投机失去根本制约。

实际上,一旦房价失控,投机商、开发商甚至各类房产中介,在暴利驱使下,必然会产生各种违法活动。

这时,政府就会出台短期调控措施,调控可能暂时抑制房价上涨,但也会打压老百姓的住房需求,甚至伤及整体经济,因此难以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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