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装备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警用装备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警用装备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一、警用装备器材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非巡逻队员不得使用,不得私自将器材借予他人。

二、严格按照配备用途使用,熟记各种器材的使用说明;不得私自拆卸。

三、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做到“数、质量清楚。账、物相符”。

四、凡具有攻击性的器材(如电警棍、伸缩警棍);必须在自身及受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方可使用。严禁使用此类器材进行打逗或威胁他人。

五、严格执行警用器材的交接制度;做到交接有记录。发现人为损坏、丢失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是因公或自然损坏的药做好登记,及时申请更换,以保证工作中的使用。

六、经常检查、维护、保养警用装备器材,防止带故障工作。

七、所有充电式器材在充电时,要认真做好记录,以防因充电时间过长烧坏器材。八、除执勤、训练和备勤外,不准将警用装备器材带离单位或用于其它途径。

第 2 页共 2 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