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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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省级财政部门就增加举借专项债务和相应安排的支出编制的政府 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 出具债券发行通知明确债券发行方案 • 制作《政府债券招标发行兑付办法》、《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 • 出具债券披露文件
• 完成项目涉及的收益测算及项目审批备案、确定资金使用计划 • 建立项目库
• 财政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测算下一年度专项债券资金 需求上报省级财政部门,汇总后报财政部审批
标准化项目指引 项目报批流程
报批流程 三大要点
流程自下而上:县、市、 省级层层报送、审批
部门分工:主管部门测算需 求、财政部审核、政府报批
时间节点:九月底前报省级财 政部门,十月底前报送财政部
标准化项目指引 部门分工
省级政府 省级人大 省级财政部门 主管部门及项 目实施单位 地市政府
• 批准省级财政部门报送的本地区下一年度各类专项债券需求 • 制定实施方案及专项债券管理办法(如需)
项目实施中,棚改主管部门应当
B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披露项目进度、 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
(财预〔2048〕28号文)
棚户区改造专项债操作指引 测算说明
项目
1
出让土地回款
1.1
可出让地的规划建筑面积
1.2
楼面地价均价
2
专项收入
2.1
配套以商业设施销售收入
2.2
租赁收入
2.3 其他收入(如城建资产处置车库收 入)
➢ 各级棚改主管部门会同有关 部门严格按照政策实施棚改 项目范围内的征迁工作,腾 空的土地及时交由国土资源 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出让
➢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本级棚改 主管部门,将棚改专项债券 对应的项目形成的国有资产, 纳入本级国有资产管理
棚户区改造专项债操作指引 项目遴选
➢ 纳入国家棚改计划 ➢ 项目资本金由财政出资等合理方式解决 ➢ 通过PPP等方式,将项目交由社会资本市场化方式投资的,不适宜使用专项债券资金 ➢ 项目融资单纯,不存在违规增加地方政府债务的情况 ➢ 综合考虑债券审批及发行的时间周期,要和项目资金需求匹配
3
土地及房屋销售扣减项目
3.1
四项基本政策成本
3.2
政策性资金
3.3 各项税费支出(增值税、印花税及 其他附加税)
4
用于资金平衡项目收益
➢ 棚户区改造项目收入=出让土地回款+专项收入 ➢ 出让土地回款=可出让地的规划建筑面积×楼面地价均价 ➢ 专项收入包括配套商业设施销售收入、租赁收入、城建淄川处置车库收
➢ 棚改专项债券的发行和使用 应当严格对应到项目
➢ 棚改项目征迁后腾空的国有 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专项 收入应当结合该项目对应的 棚改专项债券余额统筹安排 资金,专门用于偿还到期债 券本金,不得通过其他项目 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专项收入偿还到期债券本金
监督管理(发行后)环节
➢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本级棚改 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相关制 度,加强本地区棚改专项债 券发行、使用、偿还的管理 和监督
棚户区改造专项债操作指引 报批流程
提出下一年度棚改专项债券 资金需求
批准后每年9月底前报省级 财政部门和省级住建部门
批准后每年10月底前报送财 政部
县级以上地方各 级棚改主管部门
市县级政府
省级政府
市县级财政部门 复核
省级财政部门、住
建部门
汇总审核本地区下一年度棚 改专项债券需求,随同增加 举借专项债务和安排公益性 资本支出项目的建议,报省 级政府批准
专项债券市场概况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项目收益 专项债
标准化品种 非标准化品种
土地储备 专项债
收费公路 专项债
棚改专项债
专项债券市场概况 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三大趋势
趋势一: 置换债走向增量债
2018年1.73万亿置换债 全部发行完毕后,未来 地方政府发债将全部用 于增量
趋势二: 一般债走向专项债
“短板领域” 国办发〔2018〕101
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 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 重大战略、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污 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补齐铁路、公 路、水运、机场、水利、能源、农 村、农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 城乡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等领域 短板
02
标准化项目指引
标准化项目指引 标准化项目遴选标准
专项债券解读
投资管理部 陈睿
演示目录
专项债券市场概况
01
标准化项目指引
02
棚户区改造专项债操作指引
03
01
专项债券市场概况
专项债券市场概况 债券发行的五大品种、三大平台
三类主体:政府、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
五大主管部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国债、地方政府债 中国人民银行:政策性金融债、金融债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中国证监会:公司债 国家发改委:企业债
04
加大非标准化项目收益专项债创新
力度,提高与实际项目需求匹配度
05
发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力量,
提高项目整体质量
06
提前完成拟发行专项债项目的立项批复、可
01 行性研究报告、环境评估报告等审批手续
提前完成项目筛选和储备工作,保证发
02 行按时完成
提供各地市同意申报模板,统一上报项
03 目的口径和信息披露标准
财政部国库司
棚户区改造专项债操作指引 信息披露
A
发行棚改专项债券应当披露项目 概况、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 方案、第三方评估信息、专项债 券规模和期限、分年投资计划、 本金;利息偿还安排等信息
➢ 信息披露文件 ➢ 信用评级报告 ➢ 债券发行有关事项通知 ➢ 财务审计报告 ➢ 十三五规划纲要 ➢ 经济、财政和债务有关数据 ➢ 项目情况介绍 ➢ 法律意见书
➢ 省级财政部门提出本地区年度 棚改专项债券分配方案(根据 市县近三年纳入政府性基金预 算管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收入和专项收入情况、申报的 棚改项目融资需求、专项债券 风险、项目期限、收益和融资 平衡情况等因素
预算执行(发行中)环节
➢ 市县级财政部门会同本级棚 改主管部门做好棚改专项债 券发行准备工作,及时准确 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做好项 目规划、信息披露、信用评 级、资产评估等工作
打包发行
通过项目打包的方式,可突破 单一项目收入不足的缺陷,适 当放大可发行债券额度,也可 将同类项目打包,实现资金综 合平衡
适当增加偿债来源
适当增加专项收入作为还款来源
标准化项目指引 其他注意要点
债券发行的准备工作 建议下沉到各市、县、 区各项目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需提供项目 相关情况,且与第三 方中介机构出具材料 要保持一致,不可出 现债券基本信息不统 一或项目测算结果有 明显差异的情况
新增限额 2.18万亿
置换债
➢ 2018年,财政部安排全国地方政府债券
总规模3.91万亿,其中置换债1.73万亿,
1.35
新增专项债限额
增量资金投入地方政府经济项目建设的 一般债8300亿,专项债1.35万亿。地方
政府债发行由置换向新增、由一般向专
项转变的趋势将更加明显。
0.83
新增一般债限额
➢ 受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控制,各省市
02
货币化补偿收 缩、减少
03
棚改融资以发 行专项债为主
棚户区改造专项债操作指引 政策要求
根据财预〔2018〕28号文要求,财政部门与棚改主管部门,应在棚户区改造专项债的发行前、中、后环节各司其职
预算编制(发行前)环节
➢ 各级棚改主管部门建立试点发 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 券项目库,项目库信息包括项 目名称、棚改范围、规模、标 准、建设期限、投资计划、预 算安排、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 方案等情况,并做好与地方政 府债务管理系统的衔接;
债务还本付息和=应偿还本金合计+应计利息合计
➢ 注:本年应计利息=年初计息金额×假设发行利率 如已有融资,需统筹考虑前期融资和债券的本息和
➢ 计算本息偿付保障倍数
本息偿付保障倍数=可用还款利润÷债务还本付息和
1.1倍是最低 标准
标准化项目指引 其他注意要点
发行金额的确定
综合考虑项目的 建设进度,用款 时间点,收益与 融资平衡情况
• 提出年度专项债 券发行建议,确 定年度发行方案
• 组织中介机构, 做好债券发行准 备工作
• 负责资金合规使 用、还本付息、 信息披露
标准化项目指引 测算说明
收入
➢ 计算可用还款额(利润)
项目对应并 纳入政府性 基金预算管 理的各项收

成本支出
利润

运营维护成 本、销售管
等于
可用还款额
理费用
➢ 计算债务本息
主管部门
中介机构的选择要考 虑合规性和效率
中介机构
把握好披露文件的合 理性、合规性、衔接 性:项目收益合理, 方案设计和国,信息 披露主文件、评估报 告等披露文件内容保 持一致
03
棚户区改造专项债操作指引
棚户区改造专项债操作指引 政策要求
住建部2018.12.25部分省市工作会议
01
政府购买棚改 服务模式取消
三大服务平台: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 上海清算所
专项债券市场概况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政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 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发行期限的确定
长期限的债券募 集难度大、发行 成本高,建议选 择发行5年期或者 7年期的债券,以 6年期以内为佳
安全用途的确定
不可用作项目资 本金; 不可用于偿还项 目已有贷款
标准化项目指引 其他注意要点
01
如何在满足用
02
款金额、发行
期限的同时达
到项目收益与
融资自求平衡?
03
周转偿还
引入周转偿还机制,在到期前 在专项债务限额内发行相关专 项债券周转偿还,项目收入实 现后用于归还
土地储备 财预〔2017〕62号
收费公路 财预〔2017〕97号
棚户区改造 财预〔2018〕28号
稳定的预期偿债资金来 源
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应当能够保障偿还债券 本金和利息
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 求平衡
源自文库
标准化项目指引 2019年专项债发行建议
公开材料中项目情况与实际资金用途
保持一致,资金划拨路径清晰可追溯
一般债由税收支持, 受政府债务额限制; 专项债由政府性基金 收入支持,期限可突 破10年。专项债成为 下阶段市场的重点
趋势三: 专项债向更高级项目收 益专项债演进
债券期限符合项目运营 周期,做到项目收益与 融资自求平衡,但可持 续发行,需要主体评级 和债项评级
专项债券市场概况 2018年发行额度分析
入等 ➢ 土地及房屋销售扣减项目=四项基本政策成本+政策性基金+各项税费支出 ➢ 用于资金平衡项目收益=项目收入-土地及房屋销售扣减项目 ➢ 债务还本付息和=应偿还本金合计+应计利息合计 ➢ 本年应计利息=年初计息金额×假设发行利率 ➢ 本息偿付保障倍数=用于资金平衡项目收益÷债务还本付息和
每一个子项目 在自身生命周 期内保持资金 平衡
自治区一般债新增空间已经不大,今后
地方政府发债以专项债为主。
1.73
➢ 这是财政部为地方政府融资进行经济建
设开的唯一的“大正门”。
专项债券市场概况 地方政府专项债最新政策要求
➢ 聚焦重点领域给予大力支持(补短板) ➢ 风险可控 ➢ 健全预算管理机制 ➢ 允许专项债继续发行 ➢ 优化发行程序 ➢ 强化省级人民政府偿还责任 ➢ 信息流程披露简化 ➢ 着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两种平衡
在专项债券发 行周期内保持 资金平衡
2019
感谢大家的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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