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第五医院(原翔安医院)一期建设用地涉及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 1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第五医院(原翔安医院)一期建设
用地涉及城市建设征收土地的通告
【法规类别】国家建设用地
【发文字号】厦府[2010]244号
【发布部门】厦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7.01
【实施日期】2010.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第五医院(原翔安医院)一期建设用地涉及城市建设征收土
地的通告
(厦府〔2010〕2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翔安区2008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文〔2009〕24
号),以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第五医院一期建设用地的批复》(厦府地〔2010〕236号)批文,决定征收位于翔安区新店镇祥吴社区、陈塘回民社区土地177132平方米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