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坡度的国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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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8.0.3规定;
%) 表8.0.3
最小纵坡 最大纵坡 多雪严寒地区最大纵坡
≥0.3 ≤8.0 L≤200m ≤5 L≤600m
≥0.3 ≤3.0 L≤50m ≤2 L≤100m
≥0.5 ≤8.0 ≤4
注:L为坡长(m)。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要
山区和丘陵地区的道路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车行与人行宜分开设置自成系统;
路网格式应因地制宜;
主要道路宜平缓;
路面可酌情缩窄,但应安排必要的排水边沟和会车位,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
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
150m。
160m时,应设不小于4m×4m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
,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 ;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
8.0.5.3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
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
2.5m,纵坡不应大于2.5%;
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
8.0.5.6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
在多雪严寒的山坡地区,居住区内道路路面应考虑防滑措施;在地震设防地区,居住
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8.0.5规定;
m) 表8.0.5
与建、构筑物关系 居住区道路 小区路 组团路及宅间小路 建筑物面向道路 无出
高层5 多层3 3 3 2 2 有出入口 - 5 2.5 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高层4 多层2 2 2 1.5 1.5
1.5 1.5 1.5
注: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当小区路
居住区内宜考虑居民小汽车和单位通勤车的停放。
竖 向
居住区的竖向规划,应包括地形地貌的利用、确定道路控制高程和地面排水规划等内
居住区竖向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9.0.2.1 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减少土方工程量;
各种场地的适用坡度,应符合表9.0.1规定;
%) 表9.0.1
地 名 称 适用坡度
0.3~3.0
0.2~0.5
:
、儿童游戏场 0.3~2.5
、运动场 0.2~0.5
、杂用场地 0.3~2.9
0.5~1.0
0.5~7.0
满足排水管线的埋设要求;
避免土壤受冲刷;
有利于建筑布置与空间环境的设计;
对外联系道
路的高程应与城市道路标高相衔接。
当自然地形坡度大于8%,居住区地面连接形式宜选用台地式,台地之间应用挡土墙或
居住区内地面水的排水系统,应根据地形特点设计。在山区和丘陵地区还必须考虑排
居住区内应采用暗沟(管)排除地面水;
在埋设地下暗沟(管)极不经济的陡坎、岩石地段,或在山坡冲刷严重,管沟易堵塞的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1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节选)
2 《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1
3 《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2
4 《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3
3.3.1条 地面和道路坡度
0.3%;地面坡度大于8%时应分成台地,台地连接处应设挡墙或
0.3%,亦不应大于8%;在个别路段可不大于11%,但其长度
80M,路面应有防滑措施;
1.5~2.5%。
基地人行道的纵坡不应大于 8%, 大于 8% 时宜设踏步或局部设坡度不大于15% 的坡
.1.5~2.5%。
控制高程和平衡土石方等而进行的规划设计。是城
规划地面形式可分为平坡式、台阶式和混合式
最小坡度 最大坡度
0.2 10
0.2 10
0 2
0.2 5
0.2 8
0.2 25
0.2 20
度;
30度;
0.2度,坡度小于0.2度时宜采用多坡向或特殊措施排水
作好用地地形、地貌与地质分析,充分利用与适当改造
海拔:绝对高程
各专业规划应会同竖向规划首先初步确定一些控制高程,如防洪堤顶、
大中型桥梁、主要景点等关键性控制坐标和高程,后续规划阶段不
名词解释
、建筑容积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建筑密度: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
、低层住宅:层数为1-3层的住宅。
、多层住宅:层数为4-6层的住宅。
、中高层住宅:层数为7-9层的住宅。
、高层住宅:层数等于或大于10层的住宅。
、高层建筑:公共建筑总高度超过24米低于100米的建筑。
、超高层建筑:总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
、建筑红线:指规划建筑的外框线及尺寸,以及规划建筑外框线与相临城市道路、相临建
、道路红线:指规划道路横断面的二条控制线。
、河道蓝线:指规划河道横断面的二条控制线。
、绿线:绿划用地控制线。
计算规则
、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排水干线规划
道路的规划红线用地及河道、排水干线规划蓝线用地均不能计入建
、建筑面积计算
1/2面积及2.2米以上跃层正投影面积,为建筑面
1.5米的半地下室,一面临空层高在2.2米以下半地下室,屋
2.2米以下吊脚架空层、高
2.2米的夹层及设备
层,其规划建筑面积可以不计。
、建筑容积率及建筑密度计算
1)商办及商住综合楼的容积率按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根据(附表二)规定的
2)商住或办公住宅楼,如商业面积或办公面积达不到该建筑总面积的10%,可全按住宅
3)无裙房底层为商业或办公的条式或点式住宅综合楼,其容积率、建筑密度按住宅计算。
、开放空间条件和计算
1)在建设用地范围,为社会大众提供有效使用面积的地面广场、下沉式广场、屋顶平台、
2)开放空间必须沿城市道路、广场,任一方向的进深应在8米以上,使用面积不小于150
与地面高差不大于 5米,开放空间应设置相应的标志,有直接对外通道的坡道或楼梯
,不提改变使用性质,并交有关部门管理。
3)开放空间有效面积的计算:根据所提供社会服务的有效使用面积,按允许增加建筑面
25%。
、建筑高度计算
1)平屋面建筑无女儿墙的屋面,从室外地面算至檐口顶面,如有女儿墙的屋面,算至女
2)坡屋面建筑,从室外地面算至屋檐口。坡檐建筑,从室外地面算至坡檐顶面。
3)楼梯间、电梯间、屋顶水箱、烟囱、屋顶装饰性建筑物不作建筑高度计算,如有净空
、建筑间距计算
、建筑层数计算
2.2米既从临空面开始计算第一层至建筑物屋顶。层高2.2米以
2.2米的夹层及设备层、顶部跃层不计算建筑层数。
、城市道路交叉口范围计算
米至80米,出口车道直线段长度为30米至6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