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宣贯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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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维修管理规定

机动车辆维修管理规定

机动车辆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辆维修管理规定》于20xx年6月3日经第11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机动车辆维修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机动车辆维修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

第六条交通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

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二类维修经营业务。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峰》报道,本周,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对2005年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提出⼗项修改意见。

旧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废⽌,新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从本⽉起就开始施⾏了。

买车容易养车难的局⾯能否因此得到改善?车主将在哪些⽅⾯获益?汽车市场⼜将有怎样变化? 在⼗项修改当中影响较⼤,⽐较受关注的有三项。

第五条新增⼀款,作为第⼆款。

内容为:“托修⽅有权⾃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维修。

除汽车⽣产⼚家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 这意味着车主可以⾃由选择修车的地点,肯定有⼈在修车时听到过对⽅这样说:“要是不在我这⾥保养,出了质量问题⼚家不负责”。

以后再有⼈对您说这样的话,那就是绝对的违规,对此,中国汽车维修⾏业协会汽车维修配件⼯作委员会副主任魏同伟表⽰: 魏同伟:授权的4S店和主机⼚不能限制(消费者)到社会上去修车,也不能说你到了修理⼚修车了,完了我就不管你了,4S店说你在我这修我都管,你在别⼈那修,只要你坏了我都不管了,这是不对的,我们有⾏业投诉机制了,可以正式向消协向有关部门举报这些事情。

可以看出之所以新增这样⼀条,就是为了破除⾏业垄断,当然破垄断不⽌这⼀条,另外新增⼀款规定也跟反垄断有关,作为第三⼗⼀条第三款。

内容为:“托修⽅、维修经营者可以使⽤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

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

”有的4S店修车说你只能⽤原⼚配件,那这价格可就没谱了,去年开始,流⾏⼀个词叫“零整⽐”,所谓“零整⽐”就是⼀辆车全部零配件的价格总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值,通过这个系数可以判断⼀辆车后期维修保养的成本⾼低,并可以和其他车型进⾏⽐较,在第⼀波公布的零整⽐系数中,有些品牌的零整⽐⾼达1273%,这个系数说明,如果更换这款车的全部配件所花的费⽤可以购买12辆整车,中国汽车维修协会专家冯君表⽰,这样的维修保养成本肯定是不合理的。

汽车维修讲义管理(ppt)要点

汽车维修讲义管理(ppt)要点
汽车维修管理(ppt)要点汽车维修管理(ppt)要点精品据环境监测,全国每天约有1亿吨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水体。 全国七大水系中一半以上河段水质受到污染,35个重点湖泊中,有17个被 严重污染,全国1/3的水体不适于鱼类生存,l/4的水体不适于灌溉,90%以上 城市的水域污染严重,50%以上城镇的水源不符合饮用水标准,40%的水 源已不能饮用,南方城市总缺 水量的60%-70%是由于水源污染造成的。 5 慎用清洁剂 ——尽量用肥皂,减少水污染 清洁剂等各种各样的化学洗涤用品己成为大多数家庭的生活必备之物,但你是否想到它正是水污染的元凶之-。只要我们对自己的行为稍 加注意,就可以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 --请你在清洗餐具时尽量少用洗涤灵,因为大部分洗涤灵是化学产品,排入水源后会污染水体。真实,泡沫的多少和清洁能力是没有关系的,所以不必放大量的洗涤灵直到出泡沫为止。 --肥皂的原料来自于植物或动物脂肪,易于生物降解,对水的沾染较小,比一般化学配方好得多。用肥皂洗衣服,不仅会减少水污染,还会对你的健康有益。 --洗餐具时如果油腻过多,可先将残余的油脂等作为垃圾处理掉后,再用热面汤或热肥皂水等清洗,这样就不会使油污过多地排入下水道了。有重厚油污的厨房用具也可以用苏打粉加热水来清洗。这些古老的办法看似过时陈旧,但它既责利于我们的身体健康,又有利于环境保护。 --少用含磷洗衣粉,大量的合磷污水排入 江河会使水体富营养化,殃及鱼虾。 知识卡:是清洁还是污染 大多数洗涤剂都是化学产品,洗涤剂含 量大的生活废水大量排放到江河里,会使水 质恶化。长期不当地使用清洁剂,会损伤人 的神经中枢系统,使人的智力发育受阻,思 维能力、分析能力降低,严重的还会出现精 神障碍。清洁剂残留在衣服上,会刺激皮肤发 生过敏性皮炎。长期使用较高浓度的清洁剂, 清洁剂中的致癌物就会从皮肤、口腔处进入体内,损害健康。 6 关心大气质量 ——别忘了你时刻都在呼吸 别忘了你有获得洁净空气的权利,也有监测和维护洁净空气的义务。 如果你发现工厂排放出污染严重的气体、汽 车排出大量黑烟或美他严重污染 空气的现象,你可以向环境监测部门举报,或向 新闻媒体投诉。 目前,一些 国家已在主要交 通干道上设置了空气监测仪,让市民随时了解自己周围的大气质量。我国也已有17个重点大、中城市实行了空 气质量周报制度。上海、武汉等13个城市定期 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空气质量周报。 法令栏:防治大气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 污染防治法》规定:任何单 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 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大气 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 和控告。 知识卡:警惕空中杀手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释义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释义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一)释义前言机动车维修行业发展旳大纲性文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23年第7号令,如下简称《规定》),8月1日已经正式实行。

作为机动车维修行业旳一部系统型和综合型旳管理规章,《规定》以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维修需求为主线出发点,尤其重视管理思绪旳创新、管理方式旳改革以及对车主权益旳保护,《规定》颁布实行必将对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尤其是车主旳合法权益,推进机动车维修行业进步,增进行业旳健康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旳影响。

《规定》旳颁布实行,是依法行政旳详细体现,是机动车维修管理机构更好履行机动车维修管理职责旳客观需要,是机动车维修行业发展旳迫切需求,同步也深入规范了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旳经营行为,是维修经营活动旳重要准则。

伴随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机动车维修行业迅速发展,机动车维修市场主体多元化、经营多样化、维修专业化日趋明显。

伴伴随汽车技术进步,以及乘用车(九座及如下)进入家庭步伐旳加紧,机动车维修企业正处在一种从老式旳“以车为本”旳生产经营性企业向现代旳“以人为本”旳服务型企业转变。

机动车维修旳概念、方式也发生了主线变化,对机动车维修服务提出了更新更高旳规定。

维修服务与人民群众旳生活越来越亲密,也逐渐成为社会关注旳焦点。

《规定》对维修经营规范及经营者义务、法律责任等作对应旳调整,以适应发展了旳维修市场,满足社会旳需要。

同步也深入明确了行业管理部门旳职能,规范了许可分类、许可条件、许可管理旳层次和程序。

设定了经营者应当遵照旳管理制度和义务,完善了对经营者从业行为旳规定。

增强了管理部门实行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惩罚旳可操作性,也为更科学、更规范地履行机动车维修管理职责搭建了服务平台。

《规定》共七章五十七条,重要由总则、经营许可、维修经营、质量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等构成。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旳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省能源,增进机动车维修业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送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旳规定,制定本规定。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篇)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篇)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维修质量主体责任。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

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优先选用具备机动车检测维修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并加强技术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宣贯讲义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宣贯讲义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宣贯讲义《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宣贯讲义前言机动车维修行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__5年第7号令~以下简称《规定》,~8月1日已经正式实施。

作为机动车维修行业的一部系统型和综合型的管理规章~《规定》以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维修需求为根本出发点~特别注重管理思路的创新、管理方式的改革以及对车主权益的保护~《规定》颁布实施必将对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特别是车主的合法权益~推动机动车维修行业进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规定》的颁布实施~是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是机动车维修管理机构更好履行机动车维修管理职责的客观需要~是机动车维修行业发展的迫切需求~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是维修经营活动的重要准则。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机动车维修行业迅速发展~机动车维修市场主体多元化、经营多样化、维修专业化日趋明显。

伴随着汽车技术进步~以及乘用车,九座及以下,进入家庭步伐的加快~机动车维修企业正处在一个从传统的“以车为本”的生产经营性企业向现代的“以人为本”的服务型企业转变。

机动车维修的概念、方式也发生了根本变化~对机动车维修服务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维修服务与人民群众的生活越来越密切~也逐步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规定》对维修经营规范及经营者义务、法律责任等作相应的调2整~以适应发展了的维修市场~满足社会的需要。

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能~规范了许可分类、许可条件、许可管理的层次和程序。

设定了经营者应当遵循的管理制度和义务~完善了对经营者从业行为的要求。

增强了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的可操作性~也为更科学、更规范地履行机动车维修管理职责搭建了服务平台。

《规定》共七章五十七条~主要由总则、经营许可、维修经营、质量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等组成。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每一个企业中,为了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等,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是怎样的呢?可参考以下详细资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

第六条交通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经营许可第二章经营许可第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

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二类维修经营业务。

第八条获得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获得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分别从事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维修及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和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等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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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释义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释义
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解读
201X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明确:托修方有权
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

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
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交通运输部网站对外颁布《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我国汽修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市场结
构不优、发展不规范,消费不透明、不诚信等问题”。

一直以来,汽车厂商对渠道和零配件的高度垄断,不仅让导致整个中国汽
车维修行业畸形,而且也让车主们苦不堪言。

今年8月26日,交通部连发两记“重磅消息”:一是使用了10年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如今有了修改,二是去年十部委牵头的《关于促进汽车维
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即将开始实施。

至此,汽车的售后维修问题有了更强力的保护伞。

强制指定4S店维修
将被视为违规
上周,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对201X年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提出十项修改意见,其中,强制指定
4S店维修、维修只能换原厂配件等要求被视为违规。

机动车行业维修管理规定范文(4篇)

机动车行业维修管理规定范文(4篇)

机动车行业维修管理规定范文1. 引言1.1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机动车行业维修管理的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促进机动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机动车维修行业的企业和个人。

1.3 定义1.3.1 机动车维修指对机动车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技术性服务的行为。

1.3.2 维修报价指机动车维修服务商对维修项目所需费用进行明确的报价。

2. 维修服务质量要求2.1 技术人员要求2.1.1 维修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的技术培训和资格证书。

2.1.2 维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提供专业、高效、友好的服务。

2.2 设备要求2.2.1 维修服务商应具备必要的维修设备和工具,确保维修过程的安全和高效。

2.2.2 维修服务商应定期对维修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3 零部件选择2.3.1 维修服务商在更换零部件时,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原装零部件或具有相同性能的合格替代零部件。

2.3.2 维修服务商应向消费者提供零部件更换的相关信息,包括零部件品牌、型号、价格等。

3. 维修报价和结算3.1 维修报价3.1.1 维修服务商应根据维修项目的具体情况,向消费者提供明确的维修报价,包括人工费、零部件费用等。

3.1.2 维修报价应真实合理,不得存在虚高或附加不合理费用的情况。

3.2 维修结算3.2.1 维修服务商应按照维修报价与消费者进行维修结算,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或采取不合理的收费方式。

4. 技术服务保障4.1 维修质量保证4.1.1 维修服务商应对提供的维修服务质量负责,并提供一定的服务保证期限。

4.2 问题处理4.2.1 消费者对维修服务存在异议时,可以向维修服务商提出书面投诉,维修服务商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消费者提供处理结果。

5. 责任追究5.1 违规行为惩罚5.1.1 对于采取虚假宣传、不提供明确维修报价、存在收费陷阱等违规行为的维修服务商,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3篇)

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维修管理,保障维修质量和安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的维修企业、维修人员、机动车维修设备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二)质量第一,安全为本;(三)便民利民,服务至上;(四)强化责任,规范行为。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章维修企业第五条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拥有与维修业务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三)具有与维修业务相适应的维修人员;(四)具备完善的维修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要求。

第六条维修企业应当向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

第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的有效期为五年。

期满后,维修企业应当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延续。

第八条维修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或者歇业的,应当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第九条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维修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维修业务流程;(二)维修人员职责;(三)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四)维修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五)维修档案管理制度;(六)维修费用结算制度。

第十条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确保维修质量。

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维修质量标准;(二)维修过程控制;(三)维修质量检验;(四)维修质量投诉处理。

第十一条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维修档案管理制度,对维修车辆、维修人员、维修项目、维修费用等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二条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维修费用结算制度,确保维修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6篇)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6篇)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维修质量主体责任。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

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优先选用具备机动车检测维修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并加强技术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修改解读(5篇)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修改解读(5篇)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修改解读近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

该规定对____年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提出十项修改意见,其中强制指定4S店维修、维修只能换原厂配件等要求被视为违规。

有业内人士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规定或将有效降低消费者的维修成本,一些车型的维修保养费或降五成。

可自由选择修车点新规决定,对____年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提出十项修改意见,其中,强制指定4S店维修、维修只能换原厂配件等要求被视为违规。

据了解,修改意见中,比较受关注的有三项。

第一,车主可以自由选择修车地点。

规定显示,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

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车主到指定维修点保养或修车。

第二,托修方、维修经营者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

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

新规还称,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六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信息和工时定额。

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规定执行。

(掌上青岛/青网记者王伟帅)今年____月发布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如果汽车生产者没有按照规定时限公开汽车维修技术信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会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被通报,并提请国家质检部门和相关指定认证机构撤销相关车型CCC认证证书。

维修成本有望降低“看来以后我可以自由选择维修店给我的极光做保养了,这样我每年的维修保养费会省不少。

”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买车时,4S店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其后续保养维修必须在相关品牌4S店做,不然出了质量问题厂家不负责。

“我去4S店正常做一次小保养需要____元左右,做____万公里的大保养则需要____元左右。

”刘先生表示,这还不包括维修,如果车子遇到一些小问题,维修一次随便都要几千元甚至上万元。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释义1(精)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释义1(精)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一)释义前言机动车维修行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7号令,以下简称《规定》),8月1日已经正式实施。

作为机动车维修行业的一部系统型和综合型的管理规章,《规定》以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维修需求为根本出发点,特别注重管理思路的创新、管理方式的改革以及对车主权益的保护,《规定》颁布实施必将对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特别是车主的合法权益,推动机动车维修行业进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规定》的颁布实施,是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是机动车维修管理机构更好履行机动车维修管理职责的客观需要,是机动车维修行业发展的迫切需求,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是维修经营活动的重要准则。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机动车维修行业迅速发展,机动车维修市场主体多元化、经营多样化、维修专业化日趋明显。

伴随着汽车技术进步,以及乘用车(九座及以下)进入家庭步伐的加快,机动车维修企业正处在一个从传统的“以车为本”的生产经营性企业向现代的“以人为本”的服务型企业转变。

机动车维修的概念、方式也发生了根本变化,对机动车维修服务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维修服务与人民群众的生活越来越密切,也逐步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规定》对维修经营规范及经营者义务、法律责任等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发展了的维修市场,满足社会的需要。

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能,规范了许可分类、许可条件、许可管理的层次和程序。

设定了经营者应当遵循的管理制度和义务,完善了对经营者从业行为的要求。

增强了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的可操作性,也为更科学、更规范地履行机动车维修管理职责搭建了服务平台。

《规定》共七章五十七条,主要由总则、经营许可、维修经营、质量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等组成。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3篇)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3篇)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障机动车维修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依规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保障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维修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维修技能。

第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维权问题。

第六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机动车维修市场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第七条机动车维修企事业单位应当保证维修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虚假填报维修信息。

第八条机动车维修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九条机动车维修企事业单位应当推行诚信经营,不得损害消费者利益,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

第十条机动车维修企事业单位应当合理设置维修费用,不得强行增加维修费用。

第二章维修设施和设备第十一条机动车维修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维修设施和设备。

第十二条维修设施应当符合安全、卫生和环保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三条维修设备应当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十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备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的维修技术人员,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维修水平。

第三章维修管理第十六条机动车维修企事业单位应当对每辆维修车辆进行检测与评估,制定合理的维修方案。

第十七条维修单位应当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维修工作,采用规范的维修工艺和材料。

第十八条维修单位应当使用正规渠道的原厂配件或合格的替代配件,不得使用伪劣配件。

第十九条维修单位应当保证维修所用配件和材料的质量,并开具相应的维修记录。

第二十条维修单位应当对维修车辆进行维修记录保存,并按规定形式提供给车主。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是指对机动车维修过程中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主要涉及机动车车主、维修工作人员和维修企业的行为规范和责任要求。

以下是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1. 车主权益保护:维修企业应向车主提供真实、准确的车辆故障诊断和维修建议,并在维修过程中及时与车主沟通修理情况和费用。

维修企业不得强迫车主接受不必要的维修和更换配件。

2. 维修工作人员资质要求:维修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持有有效的维修从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

维修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确的方式诊断和维修车辆,不得随意更换配件。

3. 维修质量保证:维修企业应确保维修过程中使用的配件和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按照规定进行更换和安装。

维修企业应为维修工作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工具,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

4. 维修费用公示:维修企业应在店内显著位置公示维修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收费标准,并严禁随意增加和虚报维修费用。

车主有权要求维修企业提供详细的维修费用清单和发票。

5. 售后服务承诺:维修企业应为车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确保维修质量,维修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对车主的投诉要及时回复和处理。

6. 维修企业经营规范:维修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维修企业应定期对维修设备和工具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工作环境安全和卫生。

7. 维修记录保存:维修企业应为每台车辆维修记录的制作、保存和管理工作,确保维修过程的可追溯性。

车主可以通过申请查看和复制自己车辆的维修记录。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保护车主的权益,确保机动车维修质量和安全,促进维修市场的健康发展。

车主在维修过程中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并积极参与监督。

同时,维修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

只有通过合理的管理和规范的行为,才能实现机动车维修市场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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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宣贯讲义前言机动车维修行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7号令~以下简称《规定》,~8月1日已经正式实施。

作为机动车维修行业的一部系统型和综合型的管理规章~《规定》以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维修需求为根本出发点~特别注重管理思路的创新、管理方式的改革以及对车主权益的保护~《规定》颁布实施必将对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特别是车主的合法权益~推动机动车维修行业进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规定》的颁布实施~是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是机动车维修管理机构更好履行机动车维修管理职责的客观需要~是机动车维修行业发展的迫切需求~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是维修经营活动的重要准则。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机动车维修行业迅速发展~机动车维修市场主体多元化、经营多样化、维修专业化日趋明显。

伴随着汽车技术进步~以及乘用车,九座及以下,进入家庭步伐的加快~机动车维修企业正处在一个从传统的“以车为本”的生产经营性企业向现代的“以人为本”的服务型企业转变。

机动车维修的概念、方式也发生了根本变化~对机动车维修服务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维修服务与人民群众的生活越来越密切~也逐步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规定》对维修经营规范及经营者义务、法律责任等作相应的调2整~以适应发展了的维修市场~满足社会的需要。

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能~规范了许可分类、许可条件、许可管理的层次和程序。

设定了经营者应当遵循的管理制度和义务~完善了对经营者从业行为的要求。

增强了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的可操作性~也为更科学、更规范地履行机动车维修管理职责搭建了服务平台。

《规定》共七章五十七条~主要由总则、经营许可、维修经营、质量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等组成。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解读】本条是对《规定》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的规定立法目的又称立法宗旨~体现立法的主要意图。

本条确定的立法宗旨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二是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四是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

一、关于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汽车维修市场的崛起~1986年12月交通部联合原国家经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并经财政部、公安部、国家物价局、国家标准局、财政部税务总局、中汽公司会签同意~颁3发了《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86)交公路字956号)。

按照此文件规定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相继组建了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或汽车维修管理机构)~坚持“规划、协调、服务、监督”的方针~对汽车维修业实行了有效的行业管理~规范了市场准入原则和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并不断推行行业技术进步~提高了汽车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促进了汽车维修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由于我国目前市场发育的不完善与市场秩序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

机动车维修行业的问题频频被曝光。

特别是2002年~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经济半小时”、“焦点访谈”栏目对机动车维修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报导。

反映了我国机动车维修市场存在着维修人员素质不高、维修作业不规范、维修技术资料匮乏、个别人员职业道德败坏~以及无证经营等等现象。

这些~扰乱了机动车维修市场的正常秩序~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维修市场秩序~势在必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和《道路运输条例》的出台~为加强机动车维修管理~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规定》紧紧把握《道路运输条例》确定的原则和精神~细化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内容~力求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

二、关于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公共行政的使命。

国4家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因此~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必须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规定》根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着眼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管理原则与经营原则方面作出了一系列规定。

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第五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第二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保守商业秘密(第二十八条),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第三十七条)。

为了切实保护广大经营者的正当权益~《规定》在转变管理理念、增强服务意识、规范监督管理行为方面~增设或者具体细化了一些对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规定。

一是监督检查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不得乱收费、乱罚款,二是应当在机动车维修经营场所实施监督检查~要求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监制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三是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的质量监督与管理,四是受理质量投诉~积极调解纠纷,五是建立企业诚信档案~依法发布信息。

上述规定的目的都是为了切实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机动车从设计制造到报废的全过程~时刻关系到安全、环保、节能等重大国策。

在经济与社会迅速发展~资源利用与供应矛盾加剧的条件下~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尤为重要。

5《规定》在行政许可、市场监管、法律责任等制度设立方面~全面反映了上述原则。

一是指明行业发展方向~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二是把握管理重点~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经营者提出了特殊条件下保障安全的特殊要求,三是注重“软件”建设~通过对机动车维修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全国考试和职业资格制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以人员素质提高来提高维修质量~规范经营行为,四是突出质量保证~完善了维修竣工检验、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期等各项制度,五是强化对违法行为的监管~禁止擅自改装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四、关于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随着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我国汽车保有量以每年超过GDP增长率3个百分点左右的速率高速增长~使维修量增幅明显~也使维修服务成为社会焦点。

截止2004年底~全国共有汽车摩托车维修业户34.9万户~是1978年的70倍。

2002年~年维修量首次突破1亿辆次~2004年达到1(29亿辆次~年维修产值达300亿元。

特别是轿车快速进入家庭~机动车维修与社会生产、人民生活的联系越来越密切~2004年~我国私人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1365万辆~其中轿车已超过500万辆。

促进机动车维修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需求~是《规定》的立法目的~也是机动车维修管理的最终目标。

《规定》在调整和规范市场经营与管理行为的同时~确立了行业6发展方向~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解读】本条是对《规定》适用范围的规定。

本条共两款~有两层含义。

第一款规定了《规定》的适用范围~即所有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规定》。

这里使用了“的”字结构~既包含行为范围(行为或活动)~又包含主体范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即个人和单位)。

本条第二款明确了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含义。

众所周知~机动车维修与汽车产业、人民生活等社会经济活动紧密相连~并且是技术含量高的服务类行业~《规定》根据国情和行业实际~参照相关技术标准的内容对机动车维修经营作出了定义。

特别指出~这里的“机动车”含义完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规定相同~即以动力装臵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各种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等。

“机动车维修”既包括对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的维修~又包括对私家车等社会车辆的维修。

根据本条第二款的定义~机动车维修是机动车维护、修理和维修7救援的泛称~具体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维修救援和维修竣工检验等。

整车修理是指用修理或更换汽车任何零部件(包括基础件)的方法~恢复机动车的完好技术状况和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整车寿命的恢复性修理。

总成修理是指为恢复汽车总成完好技术状况、工作能力和延长使用寿命而进行的作业。

整车维护是指为维持汽车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而进行的作业。

小修是指通过修理或更换个别零件~消除车辆在运行过程或维护过程中发生或发现的故障或隐患~恢复汽车工作能力的作业。

专项修理是指用更换或修理个别零部件的方法~保证或恢复汽车某项工作能力所进行的专业化维护和修理。

维修救援是新型业态~尚无规范的解释~从一般意义上说~就是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于中途抛锚车辆所实施的各种形式(可以包括技术咨询、车辆配件或消耗材料供应、现场维修、将车辆拖离抛锚地点送往维修企业)的救助作业。

维修竣工检验是指对于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的车辆或者总成在维修竣工后~在维修企业或综合性能检测站内~采用不解体检测仪器设备对维修车辆进行的技术检验。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解读】:本条规定了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经营基本准则。

一、依法经营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求一切经济活动必须用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的法予以调整和规范。

这里所说的“依法经营”~既要求8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还要求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证后~严格按照法定的市场规则~开展经营活动。

《规定》对于《道路运输条例》中有关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遵循的市场规则进行了全面细化~如要求企业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使用规定的结算票据~并向托修方交付维修结算清单,严格按照与机动车维修相关的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维修车辆,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实施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等等~并且明确了不遵守法定义务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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