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检验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检验

制度

一、为进一步坚强车辆技术管理确保营运车辆出于良好的

技术状况公司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公司营运车辆技术良好,安全生产,节能增效,充分发挥车辆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二、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制

度,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预期未年审、年检,年检或年审不合格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三、任何人不得使用已经达到报废标准、检测不合格、非

法改装、等不符合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客车以及其他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

四、营运车辆安全技术要求:1、经检测其技术性能符合国

家《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标准的要求,使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载重最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要求。2、从事行车在800公里以上的班线,高速公路直达,或途径高速公路50公里以上的道路旅客运输的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交通行业标准。《营运车辆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GT/T198)规定的二级以上,其余的车辆登记应该达到

三级以上。3、从事行程在800公里以上的班线高速公路直达,或途径高速公路50公里以上的道路运输旅客运输的车辆类型等级应达到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等级评定》(GT/T325)规定的中级以上,用客车过户时应当检验其类型登记,按照车辆的实际状况进行类型登记评定。

五、营运车辆的其他要求:1、营运车辆应按规定安装GPS

卫星定位装置,保证GPS监控系统正常运行。2、营运车辆必须按要求配备安全带、灭火锤三角木、防滑链、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空调车至少应配备4把应急安全锤。3、安全出口通道畅通,应急门、急顶窗开启装置有效,并开启顺畅。

六、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

应一车一档,购车日期、出厂合格证、技术参数表、购车发票、保险、道路运输证、行驶证、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等证件的复印件,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资料、车辆技术划分资料、大修记录、车辆修理及主要零部件更换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行驶里程记录、车辆四十五度角照片、运管和车管部门的检测单、车购税证明复印件、封面明确注车牌号、车型、营运线路、同时建立完整的车辆技术档案。

七、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1、营运车辆应定期进行车辆

技术等级评定,凡从事800公里以上的线路经营的客运

车辆么,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其他的营运车辆每年进行一次。2、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为一、二、三级。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项目和技术要求按《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GT/T198)规定执行。

八、营运客车类型登记评定:1、营运客车类型等级复核工

作应当结合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一并进行。凡从事800公里以上的经营的客运车辆有效期为6个月,其他客运车辆有效期为一年。类型登记复核工作结论及有效期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备注栏车辆技术档案内注明并加盖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专用章。2、在用营运客车经复核、不符合原符合类型等级的应降低其类型等级,并重新建立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表。3、营运客车类型等级应当符合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等级评定》(GT/T325)的规定。

九、营运车辆的检测、审验:1、做好营运客车的各种检测

(季度和年度)审验,交警部门每年对车辆一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结合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客车类型登记评定一并进行,其周期是从事800公里以上线路的客车每六个月一次,其他营运车辆每年一次。2、车辆审验的内容包括,交警部门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对车辆进行检测审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验内容主要有,车辆违章情况、车辆技术性能情况、车辆技术档案、

车辆结构尺寸变动情况、按规定安装GPS监控仪情况、车辆保险情况等。

十、车辆报废规定:营运客车达到规定报废年限一律退出

营运,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解体报废,交车辆回收公司处理。并到车管及运政部门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建立营运车辆报废台账。回收证明和车辆注销手续存档。坚决禁止报废车辆拼装、改装继续从事营运。

十一、营运车辆凡需改装改造的,必须报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批准执行,并办理手续方可实施。

十二、公司车站建立立检制度,设置客车发班前的安检机构,按规定立检项目和内容逐项对发班前的客运车辆检验到位,以确保参营客车良好的技术状况。

十三、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实行,凡之前与本制度有相悖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