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最低价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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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建设工程招标中的“最低价中标”

   浅论建设工程招标中的“最低价中标”

浅论建设工程招标中的“最低价中标”摘要: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合理节约投资,能进一部体现招投标过程中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

这就促使企业要不断的改制、不断的进取,在施工中尽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努力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以在同行业中永远保持领先地位。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正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以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开创了工程预算工作的新格局,提高了我国建筑企业自身竞争能力、节约建设成本,并逐步融入国际建筑市场大环境。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合理节约投资,能进一部体现招投标过程中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防止暗箱操作,有利于遏制腐败的产生。

这就促使企业要不断的改制、不断的进取,在施工中尽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努力降低成本、增加利润,这一报价计价模式必将彻底改变以前那种以定额为依据的繁琐计价模式,新的计价模式将在统一计价规则、有效控制消耗量、正确引导企业报价、市场竞争形成造价等方面更清晰,它将极大地刺激企业通过自身的管理来提高竞争力,同时相关配套法规的相继出台将使建筑承包行业步入良性发展的阶段。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的过程。

工程量清单报价是指投标人完成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工程量清单是指包括在招标文件中的,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由招标人或委托咨询部门计算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表及其汇总表。

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时,招标人为投标人提供实物工程量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投标人根据提供的统一量和对拟建工程情况的描述及要求,按本企业的施工水平、技术及机械装备力量、管理水平、以及合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消耗定额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以及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并考虑工程施工风险因素等进行自主报价的一种计价行为。

浅谈“最低价中标”及其实践

浅谈“最低价中标”及其实践
用 者 之 间 的协 调 与沟 通 , 高 管理 质 量, 提 并为 学校 高 层 管理 者 决 生 人 均耗 用 了多 少 固 定 资产 。为 高 校 的 决策 者 们 在 学 校 的 办
策提 供 参 考依 据 。
3 、建立 定 期 的清 理 盘 点和 资 产 核销 制 度 。 固定 资产 盘 点 是 固 定 资产 实 物 管 理 的一 个 重要 环 节 , 校要 根 据 自身 的实 际 学
理 , 确 反 映 固定 资 产 实 际情 况 。 准 规 范和完 善固定 资产 的 管理工 作, 做到 账账 相符 、 实相符 。 保证 账 总而 言 之 , 高校 固定 资 产管 理 是一 项常 规 性工 作 , 一 项 也是
4对 造 成 固定 资产 损 失 的有 关 责任 人 , 、 视损 失 情 况责 任 进
那就 是 要 达 到经 济 最 优 化 , 即在 保 证 工 程质 量 的 性 竞 争最 终 会 导致 劣胜 优 汰 , 以后 的建筑 市场埋 下 潜在 的危 干 最 大 的事 , 为
变 更 设 计后 进 行 高价 索 赔 , 背离 招 标 的初 衷 : 是标 的 的 买卖 或 是 成 本 价一 般 不 在 投 资 者 的考 虑 范 围之 内 ,至 少 也 使 一系 列 问题便 浮 出 水面 : 是工 程 于 保 护 市 场 。规 则 制 定 者 的 本 意 自然 是 好 的 ,但 实施 者都 有 但 一
招标合理的最低价变成原始的、 简单的绝对的最低价; 二是恶
机 : 是 施工 单 位 在合 同价 款 上 得 不到 利润 。 与 设 计单 联合 , 三 便
学 成本 上提 供 决 策支 持 。
( 加 强 固定资 产 管理 人 员队伍 的 建设 。 四) 高 校还 要加 强 固定资 产管 理人 员 的素质 教育 。把 现 代化 的

浅析最低价中标法

 浅析最低价中标法

浅析最低价中标法近年来,最低价中标法在招标采购领域越来越常见。

这种招标方式的核心在于,以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者。

然而,这种采购方式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本文将对最低价中标法进行浅析。

首先,最低价中标法的优点显而易见。

作为一种简单明了的招标方式,它能够迅速确定中标者,省去了其他标准评估的繁琐程序。

同时,最低价中标法也能够保证企业采购的成本最低,降低企业负担,提高效益。

此外,最低价中标法还能够促进市场竞争,使得各企业在价格上做到更优。

然而,最低价中标法也存在诸多缺点。

首先,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往往会导致劣质产品的流入市场。

这是因为一些企业采取降低品质和成本的方式来争取低价招标的机会。

这往往对消费者造成不良影响,也损害了企业形象,影响了市场竞争力。

其次,在最低价中标法下,企业在竞标中的争夺主要是价格,从而固化了企业在价格战中的地位,而不是实际生产能力和能力的竞争。

这对整个市场秩序和行业健康发展造成了影响。

此外,在最低价中标法的实践过程中,可能存在黑箱操作的情况。

一些企业在招标过程中,可能采用不正当手段来赢得中标,而不是依据实际生产能力和成本来争取机会。

针对以上缺点,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首先,政府和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招标规则的制定和监督。

招标采购的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按照规则来,要求各企业必须在合法规定的标准之内,才有机会竞标。

此外,企业也应该注重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建立自己的品牌,而不是只关注价格层面的竞争,以提高自己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最后,消费者也应该在购买产品的过程中多加留意,关注产品质量、性能等方面,不要仅因为价格低而盲目购买,这样才能够保证市场的良性发展。

综上所述,最低价中标法既有优点,也有其缺点和不足之处。

在实际使用中应该遵循规章制度,在保证市场公平竞争的基础上,尽全力保证招标采购过程的透明公正,以保证市场品质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浅析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

浅析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

浅析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招标投标是一种常见的采购方式,它是政府和企业在采购商品和服务时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择优选中的一种制度。

在招标投标中,最终的中标结果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其中低价中标法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则。

本文将从什么是低价中标法、低价中标法的优缺点,以及低价中标法的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浅析。

一、什么是低价中标法低价中标法是指在招标投标中,以合理低价获得中标资格的原则。

即在招标投标时,除了满足相关技术、质量、服务等标准外,还要求投标方提供符合要求的低价报价。

在评标过程中,对各投标方提出的报价进行评审,最终选取以最低价格中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低价中标法一般适用于商品及服务性招标。

二、低价中标法的优缺点1. 优点:(1)降低采购成本。

低价中标法能够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使得政府和企业能够以更低的价格获取所需的商品和服务。

(2)公平公正。

低价中标法尊重市场价格,通过公开透明的评标程序,确保了中标结果的公平公正,减少了不必要的非理性竞争。

(3)利于市场竞争。

低价中标法能够促进市场竞争,推动供应商不断降低成本,提高服务效率,从而促进市场的良性竞争和发展。

(1)降低质量标准。

低价中标法容易导致一些供应商为了降低成本而降低质量,严重影响项目的质量和后期的运行效果。

(2)扭曲市场价格。

低价中标法可能会扭曲市场价格,导致一些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的低价去竞标,从而打破市场价格的均衡。

(3)不利于长期合作。

低价中标法容易造成供应商为了获得订单而低价竞标,无法长期持续地保持服务质量,影响与政府和企业的长期合作。

低价中标法在实际招标投标中有其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 商品采购。

对于一些规格标准化的商品采购,低价中标法能够很好地降低采购成本,因为商品的质量和服务相对固定,价格成为决定因素。

2. 服务性采购。

一些简单的服务性采购项目,例如清洁服务、保安服务等,低价中标法也比较适用,因为这类服务的质量和标准相对明确,价格往往成为决定因素。

浅谈工程招标投标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浅谈工程招标投标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浅谈工程招标投标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工程招标投标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简称最低价中标法,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工程建设领域的招标投标方式。

根据这种方式,投标人所报价格低于评审委员会所设定的最低价,且其他评审标准符合要求,就能中标。

接下来,本文将从最低价中标法的原理、优劣势以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最低价中标法的原理最低价中标法的核心原理是以价格为主要标准来选取承建方,即投标人所报价格低于评审委员会设定的最低价,就能中标。

同时,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还需要根据具体工程的情况,设定相关的技术和质量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评审,选拔出符合要求的承建方。

最低价中标法的优劣势最低价中标法在实际应用中具有一定的优劣势。

首先,最低价中标法的优势在于可以确保工程成本的控制。

通过控制工程承建方的价格,能够降低工程的建设成本,从而提高投资效益。

其次,最低价中标法适用范围广泛。

不论是对于政府工程还是企业工程,都可以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进行招标和评审,因此具有很高的适用性和普适性。

但是,最低价中标法也存在一定的劣势。

首先,过分追求价格低廉,可能导致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

其次,最低价中标法可能会使得大量中小型企业很难获得合同,危及其生存和发展。

应对最低价中标法的措施为应对最低价中标法的局限性和劣势,有必要采取一些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的双重保障。

首先,要从工程质量和安全角度出发,设置合适的评审标准。

不仅要考虑价格因素,更要从技术、质量、环保等方面综合评价投标人的能力。

其次,应该通过创新招标投标模式,加强对中小型企业的扶持和引导,营造一个公正、公开、透明的招标投标平台。

比如可以引入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等方面进行评审,从而提高投标人的竞争力和中标机会。

综上所述,最低价中标法作为工程建设领域广泛应用的招标投标方式,具有一定的优劣势。

针对其劣势,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进一步提升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公正性,促进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最低价中标法是怎样的

最低价中标法是怎样的

最低价中标法是怎样的
最低价中标法,简单地说,就是在招标投标时,谁的报价最低,就由谁中标的评标方法。

它的好处在于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建设资金,使招标人达到最佳的投资效益。

特别是有利于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法则,有效遏制建筑市场中的腐败蔓延。

同时,它简便易行,使评标工作更加易于操作,大大节约了招标投标过程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耗费。

最低价中标法的优缺点
优点:
1. 采购招标是最适合使用财政性资金和其他共同资金的采购方式,能够更好地反映政府采购的目的,满足采购需求。

2.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原则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和意愿;
3. 竞争突出表明,招标可以节省资金,据统计,平均节省10%左右。

4. 评标科学、细致;每个投标人可以被告知失败的原因。

缺点:
1. 推进(标底)准备工作要求很高,特别是需要标记的关键和技术及商业指标需经过慎重考虑,认为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可以作出判断。

而未对招标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则为不合格,且不具备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 评标时,对评标人员的要求更高;为了取得结果,需要对它们进行认真的评估和计算。

比较耗时。

3. 在大多数情况下,避免了出价最高者中标的问题。

然而,很难准确界定技术指标与价格转换之间的关系,因为有些国际招标有政府资助但具有竞争性的要求。

例如,目前的国际招标方法在技术方面有积极的偏向(技术性、加价性因素较高,有时不能反映实际水平差距;即使有合理的资金,也很难引进稍微高一点的设备)。

浅谈投标报价中“最低价中标”的风险及防范

浅谈投标报价中“最低价中标”的风险及防范

浅谈投标报价中“最低价中标”的风险及防范“最低价中标”近些年投标方式惯用的管理模式,在建筑行业这种方式优劣势很明显,如何保证企业不亏本,同时又要少利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是当今这种模式发展的关键主题,文章主要介绍了最低价中标的风险分析因素及需防范采取的措施,最后呼吁为保证建筑业更好更快的发展,使“最低价中标”在建筑市场正常化、合理化。

标签:建筑行业;最低价中标;风险分析;采取措施最低价中标方具有明显的优点:一是减少投资,激烈的市场竞争会产生良好的效果;二是由于房地产行业近年政府各部门监控力度加大,使得开发各环节工作特别是在工程招投标中公开透明,防止了暗箱操作和腐败的不正当现象产生;三是操作简单,特别是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后清单量统一,回标报价中最低谁中标,使得招标中产生的费用低;四是对于承包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根据自身的企业状况事先就有较高估算,而不是盲目瞎报、乱报预算报价。

五是开发商在项目启动前,对于该项目的成本能够有预先得到,而不是事后也就是只有结算才能得到最终的开发成本。

项目的开发大体分前期调研、设计、施工及竣工结算四个方面,文章主要论述项目招投标阶段,工程招投标最低价中标的分析控制机制管理。

1 风险分析投标竞争实质上就是投标竞价,也就是投标单位在同意招标文件规定、满足招标要求的条件下,利用报价的手段得到工程施工任务的竞争活动。

该报价是否得当是影响承包商投标成败的关键,同时也是招标单位实施成本控制最有利的手段。

投标报价风险概括归纳起来大致分为价格风险、工程量风险及合同条款的风险。

1.1 合同价款价格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物价和人工费涨价带来的风险,投标单位在包投标报价时,应当对建筑材料市场价格充分调查研究,特别是应当充分利用企业的长期使用购货渠道、自身信誉资源及搜集价格信息,对建筑市场价格有着比较准确的预测、判断能力。

不至于在价格方面失去竞争报价机会。

如在2008年初钢材价格因国家调整生产结构、国家燃油价格上涨等原因,导致钢材价格上涨近45%,燃油上涨20%,仅此二项,有个公司承包15万平方米的小区住宅项目损失近二千万。

浅谈最低价中标

浅谈最低价中标

浅谈最低价中标摘要:就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意义和应用做一些思考和探讨关键词:最低价中标;意义;应用1.前言目前建筑工程招投标广泛使用最低价中标做为评标依据,使用效果较好,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思考并完善。

本文就建设项目在招投标阶段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意义和应用做一些思考和探讨。

国外以美国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历史最长、最有经验,他们使用这种方法已有近百年的时间。

美国政府通过立法规定10万美元以上的政府工程必须采用最低价中标。

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也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最低价中标之所以在美国和香港等市场化国家和地区被长期使用,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采用最简单的投标规则和最讲实力的竞争方法,快速决标,招标结果对业主比较有利,能防止滋生腐败。

2. 最低价中标的意义近年来,随着工程量清单的逐步深入应用,以及招标投标活动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最低价中标越来越多地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得到了应用,由于这种方法与以往普遍使用的限制报价的方法存在明显的差异,对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招标投标的思维方式和运作模式产生了一定的冲突,因此受到了行业内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很多争议。

最低中标价代表中国建筑业真正走向市场化,即建筑产品的价格由定额模式(即计划经济)转向清单方式计价最低价中标(即市场经济)。

清单方式计价最低价中标将通过市场竞争,倒逼建筑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从机会型成长转向能力型增长、内生型增长,不断做大做强。

实施最低中标价有利于节约投资,保证投资效益;有利于建筑行业的结构调整,实现建筑市场买卖双方的供需平衡;有利于承包商强化内部管理,编制合理施工组织设计,有效控制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规范市场行为,遏制层层转包、挂靠、阴阳合同等不良行为。

有利于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的形成,有效防止国有资金项目中的腐败行为;有利于企业树立市场风险意识,推动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等相关服务性行业的发展。

3.最低价中标目前的应用情况目前昆明地区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均采用最低投标价法,取得了较好效果,但由于目前没有科学合理的方法评判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在施工过程中又缺乏完善的信誉体系和监管体系来保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房建主体结构在拦标价基础上下浮约30%,其它市政工程下浮最多约40%的不合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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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最低价中标
摘要:就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意义和应用做一些思考和探讨
关键词:最低价中标;意义;应用
1.前言
目前建筑工程招投标广泛使用最低价中标做为评标依据,使用效果较好,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思考并完善。

本文就建设项目在招投标阶段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意义和应用做一些思考和探讨。

国外以美国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历史最长、最有经验,他们使用这种方法已有近百年的时间。

美国政府通过立法规定10万美元以上的政府工程必须采用最低价中标。

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也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最低价中标之所以在美国和香港等市场化国家和地区被长期使用,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采用最简单的投标规则和最讲实力的竞争方法,快速决标,招标结果对业主比较有利,能防止滋生腐败。

2. 最低价中标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工程量清单的逐步深入应用,以及招标投标活动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最低价中标越来越多地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得到了应用,由于这种方法与以往普遍使用的限制报价的方法存在明显的差异,对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招标投标的思维方式和运作模式产生了一定的冲突,因此受到了行业内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很多争议。

最低中标价代表中国建筑业真正走向市场化,即建筑产品的价格由定额模式(即计划经济)转向清单方式计价最低价中标(即市场经济)。

清单方式计价最低价中标将通过市场竞争,倒逼建筑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从机会型成长转向能力型增长、内生型增长,不断做大做强。

实施最低中标价有利于节约投资,保证投资效益;有利于建筑行业的结构调整,实现建筑市场买卖双方的供需平衡;有利于承包商强化内部管理,编制合理施工组织设计,有效控制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规范市场行为,遏制层层转包、挂靠、阴阳合同等不良行为。

有利于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的形成,有效防止国有资金项目中的腐败行为;有利于企业树立市场风险意识,推动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等相关服务性行业的发展。

3.最低价中标目前的应用情况
目前昆明地区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均采用最低投标价法,取得了较好效果,但由于目前没有科学合理的方法评判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在施工过程中又缺乏完善的信誉体系和监管体系来保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房建主体结构在拦标价基础上下浮约30%,其它市政工程下浮最多约40%的不合理现象。

但我们坚信完善建设项目风险保障机制,就能保护国家的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建设项目的质量。

4.实施”最低价中标”存在问题的探讨
就目前而言,推行最低价中标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如下:
4.1政府部门加强行业动态管理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供过于求的产品,获取的行业平均利润应该低于社会平均利润,我们不希望因为采用最低价中标,引发竞争降低报价,造成该行业利润下降直至亏损。

希望国家政府部门进一步从宏观控制建筑企业生产力总量,尽量打破地方、部门、行业的保护主义,对投标企业实施动态资质管理,对不同资质的企业界定相应的空间,通过投标保证担保进一步做好市场准入工作,保护建筑工程行业的合理利润。

4.2招标投标法制体系和诚信市场有待完善
我国《招标投标法》现有体系,不能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

在有些投标中投标企业随意报价,不考虑自身实际承受能力以最低价报出而中标,因为合同履约率低,随意变更、撕毁合同的商业行为使中标单位可以在施工阶段找回自己在报价时的“损失”。

目前,在我国处罚这些不良行为的主体还是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依据,同时也缺乏一个完善的诚信市场对不良行为主体的惩罚,但是从近来的招投标中看到,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引导和行业自律下,这样的体系和市场已经在逐步地完善和形成。

4.3加强企业定额的编制和推广,实现真实水平的“最低价”
由于当前投标单位缺乏系统的企业定额,最低价报价不能完全体现投标企业的真实水平,最低价并不是完全真正意义的“最低价”。

由于企业定额的编制和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特别是在初期,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在使用过程中,还要不断地完善,而其效应体现则相对滞后;另一方面,从招标投标活动最初的大部分时期里,缺乏使用企业定额的环境,业主在招标过程中,有
的明确规定使用何种行业(地区)的定额。

即使不作要求,由于其他竞争对手几乎都套用该种定额,招标人的限价本身也是采取这种定额体系编制。

迫使参与者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定额,从而影响了企业定额的使用和进一步推广。

在近几年的招投标活动中,已经有不少的投标人在行业标准定额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生产力水平,做了适当的调整,使投标报价相对客观的体现企业真实的水平。

4.4 设计和招标文件的深度和精度需要满足要求
当前很多工程项目往往是匆匆上马,设计和招标文件的深度和精度达不到要求,使投标人对项目理解不透、不深或不全面,容易引起招标口径、投标和实施内容的不一致。

很多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往往按照对于有利于中标的方向去承诺和投标,中标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各种索赔来“弥补”,使投标价失去意义,导致工程造价失控。

最低价中标对招标前期工作要求质量高,无论勘察还是设计都要提高深度和精度。

招标文件是招标活动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它不仅规定了完整的招标程序,而且还提出了各项具体的技术标准和交易条件(直接影响投标报价),规定了拟定的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标的依据。

工程规模越大技术越复杂招标书要求越精确细致,这样才能保证投标单位作出的报价考虑全面,不至于在最低价中标后通过各种索赔使最终工程总造价增加,从而使最低价中标法失效。

4.5加强资格审查
实行合理最低价中标关键还要把握好投标者资格审查工作,确保投标者都有能力完成工程。

实行合理最低价中标办法招标中,把握好投标者资格审查工作至关重要,资格预审评审小组需要对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报名材料进行认真审阅,预选出合格的潜在投标人,然后对预选潜在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各潜在投标人投标资格进行择优认定。

通过考察和资格审查,有效地防止了不良投标人进入短名单,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排除了不良潜在投标人以低价中标而给招标人带来的不利因素。

4.6推广各种工程担保制度,减少最低价中标工程的实施风险
国内工程担保措施不够完备,目前我国进行工程担保的主要是一些利用外资和合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部分重点市政工程,而在国际上工程担保已经成为工程交易中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工程担保(主要有投标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建设单位支付担保、保修担保等一系列制度)从风险分担的角度保证用最低价中标评标招标的工程顺利进行。

推进工程担保制度,有助于防范工程风险、保障合同履约、规范建筑市场、维护市场主体各方的合法权益。

因此,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积极培育和规范担保人市场、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推动担保快速发展,也是为该办法的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担保市场,有利于减少最低价中标工程的实施风险。

5.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全面和加深的对最低价中标的认识,了解其实施意义、运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

随着招标投标法的贯彻实施和近几年相关法规和政策陆续的推出,招投标市场正在不断地向着成熟的方向发展。

正确理解和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有利于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投标人逐步转轨,迎接国际承包商和咨询业的挑战,能立足于社会,并走向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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