钣金件焊接规范 5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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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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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对我公司中药设备图纸中,焊接要求部分进行补充说明,减少生产、采购及检验环节中,因对焊接要求解读不明确而导致的纠纷。
2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下发日之前具有焊接工艺要求,且还在制的旧图纸和下发日期后新下发的图纸,并作为设计、加工、检验等相关环节的依据。
3内容
3.1名词释义
3.1.1 定位焊。也叫点固焊,正式焊接前,为装配和固定焊件接头的位置而进行的焊接。定位焊焊缝长度一般不小于5mm,焊缝间距为50mm。
3.1.2 点焊,如图1至图3,焊接设备:电阻焊点焊机或氩弧焊焊机。
图1 氩弧焊点焊图2 电阻焊点焊
图4 点焊焊接符号
图3 点焊接头基本形式
板厚≤1.5mm时,点焊熔核不得小于5mm,板厚
1.5mm 小于8mm;点焊位置无特殊说明,均位于中心位置; 单排焊核或双排焊核视预留搭接量和最小点焊间距 决定。边距b为最小搭接量的1/2。 注意:焊接时不管中间焊缝数量,其两端头必须焊接 封死。 表1点焊最小搭接量:(单位:mm) 表2点焊间距:(单位:mm) 3.1.3 塞焊。圆孔塞焊和槽塞焊,塞焊在保证焊接质量的前提下,不得出现烧穿现象。塞焊间距按图纸执行。 图4 塞焊缝和槽焊缝 3.1.4 断续焊。搭接、对接焊缝宽度不小于3mm,角焊缝焊缝高度不小于3mm,咬边长度不 得超过焊缝总长度的10%。 注意:焊接时不管中间焊缝数量,其两端头必须焊接封死。 图5 三种断续焊焊缝要求: 3.2说明 3.2.1 本规范发布之日前下发的图纸中,对于“点焊”的理解与国标中点焊的定义有歧义。因此图纸中标注“点焊”要求的,除非该焊合件能够符合3.1.2的焊接方法,否则应按3.1.4断续焊要求或不低于该要求来理解。 3.2.2图纸中已明确焊缝要求的,应按图纸要求进行焊接。 3.2.3图纸未对焊缝做明确要求,但有承载受力或密封要求的焊缝,应严格按满焊(连续焊)执行;非承载受力或密封要求且不存在强度风险的焊缝可由工艺人员确定后采用断续焊焊接。 3.2.4 实际过程中如发生与本规范存在冲突或歧义的情况,需由研发部门及生产技术部门协商后处理。 3.3钣金件焊接前要求 3.3.1 焊条、焊丝选择合适的直径规格,且需要保持与母材化学成分一致。 3.3.2 焊接前应清除焊件和焊丝上的锈蚀、氧化皮、油污、飞边毛刺等,焊件有明显弯曲和凹凸不平的应较直较平后再进行焊接。 3.3.3 焊接过程会伤害外表面的,请加以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减轻对外表面的伤害。 3.3.4 由于我公司钣金件板材厚度大部分小于5mm,所以一般不用开坡口,但要清理掉飞边毛刺后,再进行焊接操作。 图6几种常用坡口形式和尺寸 其他管理制度 Page:6 of 8 1~5 不 开 坡 口 搭 接 接 头 双面焊 c=0~0.5 单面断续焊 3.4 钣金件焊接过程及焊缝质量要求 3.4.1 为保证各焊接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应首先进行定位焊接,自检焊件位置尺寸无误后在进行连续焊接。 3.4.2 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小或防止变形的发生。焊接较大的构件时为减小焊接变形,应根据焊缝的不同部位、变形的方向采用合理的焊接顺序和焊接方向,尽量采用对称焊接法进行焊接,对变形量较大的构件应先进行小部件组焊,组焊后将各组焊件拼焊成形。 3.4.3 采用电阻焊和螺柱焊时,注意保护焊点附近的外表面,防止飞溅物对外表面的灼伤。 3.4.4 采用氩弧焊时,注意采用合理的氩气保护方法保护焊缝。如果焊缝位于外表面,需要进行打磨抛光作业的,则焊缝颜色最低为“蓝色”;如果焊缝位于不易观察到的内部时,则焊缝颜色最低为“红灰色”。 图7不同的接头形式气体保护效果 表3 不锈钢焊缝的颜色与保护效果(氩弧焊) 焊缝颜色银白,金黄蓝色红灰色灰色黑色 保护效果最好良好较好不良最坏 3.4.5 钣金件焊接连接标准件。 a. 焊接螺钉。必须使用专用焊接螺钉和螺柱焊机,保证焊接螺钉材质与母板材质一致。 b. 焊接螺母。普通螺母和焊接螺母均可,但材质应与母板材质一致。焊接螺母时必须制作工装进行焊接作业,以保证螺母螺纹与板材开孔同心。图纸无焊接参数要求时,最少焊接三处焊缝,且每处焊缝长度不小于3mm。 3.4.6 焊缝质量要求。 a. 焊缝要求均匀、平直光滑、美观,无烧穿,无明显咬边、夹渣、气孔、裂纹、飞溅、焊瘤等焊接缺陷,接头处和收弧处不得有凹坑。 b. 钣金件搭接、对接焊法中,连续焊、断续焊焊缝宽度不小于3mm;角焊缝焊缝高度不得小于3mm,咬边长度不得超过焊缝总长度的10%。 3.5图纸未标注钣金件焊接公差要求 表4线性尺寸公差(单位:mm) 表5角度尺寸公差(单位:mm) 表6直线度、平面度、和平行度公差(单位:mm) 3.6焊后处理要求 3.6.1 满焊件在采取防变形措施焊接完成后,仍然有较大变形时,应进行较直较平。较直较平时注意保护焊件外表面不被划伤破坏。 3.6.2 组焊件外表面有焊缝时,需要根据组焊件外观进行相应的处理,做到与表面外观一致无 明显划痕,保证“边齐、面平”。例如:外表面为8K镜面板时,要进行打磨抛光处理。 3.6.3 箱体类组焊件内部看不到的焊缝(不影响外观),不需要进行打磨处理。 3.6.4 箱体类组焊件内部焊接有其它零件时,请检查外表面是否有焊接的烧伤痕迹,如有请处理至与外表面一致的外观效果。 3.6.5 对于焊接后需要进行表面处理的钣金件,焊接完毕后需进行酸洗或喷砂处理,再进行电镀、喷漆及其它表面处理工艺。 3.7参考文献: 《机械设计手册》第一卷,第一篇中第四章焊接和铆接设计工艺 《实用焊接工艺手册》 《焊接工程师手册》 《GBT 985.1-2008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GBT 3375-1994焊接术语》 4.其他 本规范由研发中心制订并负责解释,经研发中心副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