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类别2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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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20类

安全事故20类

安全生产事故类别具体为20类:(1)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伤害,不包括爆炸、主体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在行驶中上下车、搭乘矿车或放飞车所引起的事故,以及车辆运输挂钩、跑车事故。

(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

如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构缠压住等。

常见伤害人体的机械设备有:皮带运输机、球磨机、行车、卷扬机、干燥车、气锤、车床、辊筒机、混砂机、螺旋输送机、泵、压模机、灌肠机、破碎机、推焦机、榨油机、硫化机、卸车机、离心机、搅拌机、轮碾机、制毡撒料机、滚筒筛等。

但属于车辆、起重设备的情况除外。

(4)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包括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机械伤害,但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式跌倒。

起重伤害事故是指在进行各种起重作业(包括吊运、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重物(包括吊具、吊重或吊臂)坠落、夹挤、物体打击、起重机倾翻、触电等事故。

起重伤害事故形式1)重物坠落吊具或吊装容器损坏、物件捆绑不牢、挂钩不当、电磁吸盘突然失电、起升机构的零件故(特别是制动器失灵,钢丝绳断裂)等都会引发重物坠落。

处于高位置的物体具有势能,当坠落时,势能迅速转化为动能,上吨重的吊载意外坠落,或起重机的金属结构件破坏、坠落,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2)起重机失稳倾翻起重机失稳有两种类型:一是由于操作不当(例如超载、臂架变幅或旋转过快等)、支腿未找平或地基沉陷等原因使倾翻力矩增大,导致起重机倾翻;二是由于坡度或风载荷作用,使起重机沿路面或轨道滑动,导致脱轨翻倒。

3)挤压起重机轨道两侧缺乏良好的安全通道或与建筑结构之间缺少足够的安全距离,使运行或回转的金属结构机体对人员造成夹挤伤害;运行机构的操作失误或制动器失灵引起溜车,造成碾压伤害等。

安全员须知:20种事故类型最详汇总,每一个事故都是致命伤害

安全员须知:20种事故类型最详汇总,每一个事故都是致命伤害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可将危险、有害因素分为如下20类:1、物体打击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伤害,不包括爆炸、主体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造成的伤亡事故。

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在行驶中上下车、搭乘矿车或放飞车所引起的事故,以及车辆运输挂钩、跑车事故。

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

如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构缠压住等。

常见伤害人体的机械设备有:皮带运输机、球磨机、行车、卷扬机、干燥车、气锤、车床、辊筒机、混砂机、螺旋输送机、泵、压模机、灌肠机、破碎机、推焦机、榨油机、硫化机、卸车机、离心机、搅拌机、轮碾机、制毡撒料机、滚筒筛等。

但属于车辆、起重设备的情况除外。

4、起重伤害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包括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机械伤害,但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式跌倒。

起重伤害事故是指在进行各种起重作业(包括吊运、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重物(包括吊具、吊重或吊臂)坠落、夹挤、物体打击、起重机倾翻、触电等事故。

5、触电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

适用于触电、雷击伤害。

如人体接触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或裸露的临时线,漏电的手持电动手工工具;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雷击伤害;触电坠落等事故。

6、淹溺因大量水经门、鼻进入肺内,造成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

适用于船舶、排筏、设施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发生的落水事故。

7、灼烫强酸、强碱溅到身体引起的灼伤,或因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放射线引起的皮肤损伤等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性质20

安全生产事故性质20

安全生产事故性质20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由于人为或自然的原因,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根据不同的事故性质,安全生产事故可以分为多种类型,下面将针对其中的20种事故性质进行详细介绍。

1. 火灾事故:因火源、易燃物和氧气三要素相互作用导致的火灾事件,包括建筑物火灾、森林火灾等。

2. 爆炸事故:由于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或可燃固体的剧烈反应造成的爆炸事件,如炼油厂爆炸、化学品爆炸等。

3. 工业安装事故:与工矿企业或设施相关的设备、机械等安装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如吊装事故、装卸事故等。

4. 突发停电事故:电网发生故障导致的停电事件,如变压器故障、电缆短路、击雷等。

5. 交通事故:在道路、铁路、水路、航空等交通运输系统中发生的车辆、船只、飞机碰撞或意外事故。

6. 坍塌事故:建筑物、土木工程、矿山等结构物或场所发生崩溃、倒塌、滑坡的事故。

7. 中毒事故:因吸入有毒气体、误食有毒物质或接触有毒物品等导致中毒的事故。

8. 高空坠落事故:工人在高处作业时因不慎摔落或坠落物品伤及他人的事故,如高空作业事故、楼宇坠物事故等。

9. 机械伤害事故:涉及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操作失误、设备故障等导致的人员伤害事故。

10. 环境污染事故:工业企业或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事件。

11. 气体泄漏事故:工业化学品、煤气、液化石油气等气体物质的泄漏导致的安全事故。

12. 群体性事故:多人同时受伤或死亡的事故,如地震、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

13. 溺水事故:包括游泳、航海、施工建筑等活动中发生的人员溺水事件。

14. 化学品泄漏事故:工业企业或运输过程中受损或泄漏的化学品导致的安全事故。

15. 民事纠纷事故:因合同纠纷、邻里纠纷等个人之间产生的经济或人身伤害事故。

16. 煤矿事故:在煤矿开采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爆炸、矿井冒顶等事故。

17. 林业事故:在森林、林木种植和采伐过程中发生的自然火灾、山体滑坡、林间施工事故等。

20种事故分类类型GB6441

20种事故分类类型GB6441

在20类伤害中,涉及到起因物有车辆、机械、起重机 械、火药、瓦斯、锅炉和容器等,虽然最终表现为物 体打击、触电等致人伤害的形式,但根据“由起因物 引起的伤害均应以起因物伤害来确定伤害类型”的原 则,这些事故大概率会定义为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等, 而非物体打击。
塔吊在吊运钢管过程中钢管突然坠落砸向地面造成人 员伤亡,这是物体打击事故吗?
常见事故: • 误食工业盐、有毒化学品、
溶剂等
• 食物中毒
• 受限空间内不通风而缺氧 窒息
• 硫化氢、一氧化碳中毒
• 受限空间内有人作业但未 挂牌,出入口被意外关闭
20种事故类型
11、冒顶 13、爆破 15、瓦斯爆炸 18、其它爆炸 19、其它伤害
12、透水 14、火药爆炸 16、锅炉爆炸
常见事故: 左侧这些事故由于我们厂不 属于对应行业或没有相应设 备或以上类别之外的其他事 故。
• 高温管道未保温,不小心 触碰
• 化学物品泄露,飞溅到人 身上
• 电焊、气割、等离子切割、 打磨源自高温物件或渣子碰 到人身20种事故类型
8、火灾 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对人身和 财产造成损害的企业火灾事故。不适用于非 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比如,居民火灾蔓延 到企业。
常见事故: • 危险化学品异常失控燃烧 • 粉体制剂车间火灾 • 仓库火灾 • 办公大楼火灾
20种事故类型
5、触电 各类触电情况,包括雷击伤亡事故。不包括 其他19种事故类型中已包含的触电情况。
常见事故: • 随意触碰各类电气开关 • 检修时设备未断电 • 带电设备浸水导致接触水
体触电 • 设备漏电 • 电气设备绝缘皮损坏 • 触电坠落
20种事故类型
6、淹溺 指因大量水或其他液体介质经口、鼻进入肺 内,造成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 死亡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类别--20种

安全生产事故类别--20种

安全生产事故类别--20种事故类别物体打击物体打击是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这类事故包括落下物、飞来物、滚石、崩块等造成的伤害。

但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爆炸等引起的物体打击。

车辆伤害车辆伤害是指企业内由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机动车辆包括载重汽车、货卸汽车、大客车、小汽车客货两用汽车、内燃叉车等。

此外,电瓶车类、拖拉机类、有轨车类、施工设施等也属于机动车辆。

在这些机动车辆的行驶中,发生挤、压、坠落、撞车或倾覆等事故,以及因搭承矿车或放飞车事故、车辆运输摘挂钩事故、跑车事故等都属于车辆伤害范畴。

但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不包括在内。

机械伤害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

适用于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被设备的转动机构缠住等造成的伤害。

但已列入其他项事故类别的机械设备造成的机械伤害除外,例如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和压力等设备。

起重伤害起重伤害是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适用于统计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伤害。

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搭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

例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伤害,包括起重设备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设备过卷、蹲罐等事故。

但不适用于下列伤害的统计: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失误引发的坠落或跌倒。

触电触电是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

这类事故包括触电、雷击伤害。

例如人体接触设备带电导体裸露部分或临时线,接触绝缘破损外壳带电的手持电动工具,起重作业时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触电坠落,电烧伤等事故。

淹溺淹溺是指大量的水经口、鼻进入人体肺部,造成呼吸道阻塞或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

该统计旨在记录船舶、排筏、设施在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发生的落水事故。

20个事故类型的讲解

20个事故类型的讲解

20个事故类型的讲解
1. 交通事故:发生在道路上的车辆碰撞、追尾、侧翻等情况。

2. 工业事故:发生在工业场所,如爆炸、火灾、溢漏等情况。

3. 自然灾害事故:例如地震、洪水、飓风等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

4. 航空事故:包括飞机坠毁、迫降、发动机故障等空中交通事故。

5. 铁路事故:包括火车脱轨、相撞、信号系统故障等火车交通事故。

6. 建筑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起重机事故、高空坠落等建筑施工事故。

7. 化学品事故:涉及化学品泄漏、毒气泄露等化学品处理不当引发的
事故。

8. 溺水事故:包括游泳、航海等水上活动中发生的溺水事故。

9. 矿难事故:包括煤矿坍塌、瓦斯爆炸等矿井工作事故。

10. 爆炸事故:包括燃气爆炸、炸药爆炸等引发的事故。

11. 突发事件事故:如恐怖袭击、人群踩踏等突发事件引发的事故。

12. 跑偏事故:道路交通中车辆失控、跑出道路等事故。

13. 塔吊事故:建筑工地上塔吊异常操作、倾覆等事故。

14. 高空坠物事故:如高楼建筑物中掉落物体、工地上坠物等事故。

15. 滑倒事故:人在地面上因滑倒、摔倒引起的事故。

16. 异物入侵事故:工业设备中异物入侵引发的故障和事故。

17. 火灾事故:包括建筑物、森林、仓库等场所发生的大火灾事故。

18. 中毒事故:包括食物中毒、药物中毒等引起的事故。

19. 放射性事故:如核泄漏、放射源丢失等放射性物质引发的事故。

20. 电器事故:家庭、工业中发生的电器故障、触电等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类别--20种

安全生产事故类别--20种

事故类别解释1.物体打击指由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本类事故适用于落下物、飞来物、滚石、崩块等造成的伤害。

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爆炸等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指企业内由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机动车辆包括:汽车类:载重汽车、货卸汽车、大客车、小汽车客货两用汽车、内燃叉车等。

电瓶车类:平板电瓶车、电瓶叉车等。

拖拉机类:方向盘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操纵杆式拖拉机等。

有轨车类:有轨电动车、电瓶机车等。

施工设施:挖掘机、推土机、电铲等。

凡在上述机动车辆的行驶中,发生挤、压、坠落、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发生行驶中上、下车事故;发生因搭承矿车或放飞车事故;发生车辆运输摘挂钩事故、跑车事故等均属本类别事故。

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

适用于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被设备的转动机构缠住等造成的伤害。

已列入其他项事故类别的机械设备造成的机械伤害除外,如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设备。

4.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适用于统计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伤害。

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搭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

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伤害;包括起重设备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设备过卷、蹲罐等事故。

不适用于下列伤害的统计: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失误引发的坠落或跌倒。

5.触电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

用于统计触电、雷击伤害。

如人体接触设备带电导体裸露部分或临时线;接触绝缘破损外壳带电的手持电动工具;起重作业时,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触电坠落;电烧伤等事故。

6.淹溺指大量的水经口、鼻进入人体肺部,造成呼吸道阻塞或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

二十种安全生产事故类型

二十种安全生产事故类型

二十种安全生产事故类型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或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

根据事故类型的不同,可以将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以下二十种:1. 火灾事故:包括火源引发的火灾,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破坏。

2. 爆炸事故:由于爆炸物或易燃气体泄露、积聚等原因而引起的事故,具有极大的破坏力。

3. 毒气泄漏事故:工业生产中常见的有害物质泄漏事故,易导致中毒和窒息。

4. 中毒事故:工作环境中有毒物质进入人体,引发各种中毒症状甚至死亡。

5. 坍塌事故:建筑物、桥梁等结构物由于设计、施工或其他原因发生部分或全部坍塌。

6. 物体打击事故:由于物体跌落、飞溅等原因导致人员受伤的事故。

7. 压伤事故:机械设备操作不当、失控等原因导致人体部位被压伤。

8. 射击事故:枪支、弹药等武器的误操作导致的伤亡事故。

9. 溺水事故:人员在水中工作或活动时不慎落水,导致溺水死亡。

10. 高空坠落事故:在高处作业时不慎失足或安全设备失效,导致人员坠落受伤甚至死亡。

11. 交通事故:工作中使用的车辆、机械设备等与其他交通工具碰撞导致的事故。

12. 电击事故:电气设备故障或操作不当导致人体电击受伤。

13. 化学品泄漏事故: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过程中泄漏导致事故。

14. 机械故障事故: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或失控导致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15. 坍塌事故:挖掘、开采或施工过程中,土地或矿山发生坍塌导致人员被直接或间接掩埋。

16. 窒息事故:气体、粉尘等物质由于大量释放、泄漏等原因导致人员窒息。

17. 幕墙坠落事故:建筑幕墙失稳或安装不当导致幕墙坠落造成人员伤亡。

18. 突然停电事故:突然停电导致设备停运,造成生产中断和人员伤亡。

19. 化学品爆炸事故:危险化学品的混合、溶解或储存不当导致爆炸。

20. 碰撞事故:车辆、设备以及移动物体之间发生碰撞,导致人员受伤和安全设备损坏。

以上是二十种常见的安全生产事故类型,每一种事故都对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安全事故20类

安全事故20类

安全生产事故类别具体为20类:(1)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伤害,不包括爆炸、主体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在行驶中上下车、搭乘矿车或放飞车所引起的事故,以及车辆运输挂钩、跑车事故。

(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

如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构缠压住等。

常见伤害人体的机械设备有:皮带运输机、球磨机、行车、卷扬机、干燥车、气锤、车床、辐筒机、混砂机、螺旋输送机、泵、压模机、灌肠机、破碎机、推焦机、榨油机、硫化机、卸车机、离心机、搅拌机、轮碾机、制毡撒料机、滚筒筛等。

但属于车辆、起重设备的情况除外。

(4)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包括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机械伤害,但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式跌倒。

起重伤害事故是指在进行各种起重作业(包括吊运、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重物(包括吊具、吊重或吊臂)坠落、夹挤、物体打击、起重机倾翻、触电等事故。

起重伤害事故形式1)重物坠落吊具或吊装容器损坏、物件捆绑不牢、挂钩不当、电磁吸盘突然失电、起升机构的零件故(特别是制动器失灵,钢丝绳断裂)等都会引发重物坠落。

处于高位置的物体具有势能,当坠落时,势能迅速转化为动能,上吨重的吊载意外坠落,或起重机的金属结构件破坏、坠落,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2)起重机失稳倾翻起重机失稳有两种类型:一是由于操作不当(例如超载、臂架变幅或旋转过快等)、支腿未找平或地基沉陷等原因使倾翻力矩增大,导致起重机倾翻;二是由于坡度或风载荷作用,使起重机沿路面或轨道滑动,导致脱轨翻倒。

3)挤压起重机轨道两侧缺乏良好的安全通道或与建筑结构之间缺少足够的安全距离,使运行或回转的金属结构机体对人员造成夹挤伤害;运行机构的操作失误或制动器失灵引起溜车,造成碾压伤害等。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2、火灾事故3、道路交通事故4、农机事故5、水上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按照事故原因划分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按照事故的等级划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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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20类

安全事故20类

安全生产事故类别具体为20类:(1)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伤害,不包括爆炸、主体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在行驶中上下车、搭乘矿车或放飞车所引起的事故,以及车辆运输挂钩、跑车事故。

(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

如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构缠压住等.常见伤害人体的机械设备有:皮带运输机、球磨机、行车、卷扬机、干燥车、气锤、车床、辊筒机、混砂机、螺旋输送机、泵、压模机、灌肠机、破碎机、推焦机、榨油机、硫化机、卸车机、离心机、搅拌机、轮碾机、制毡撒料机、滚筒筛等。

但属于车辆、起重设备的情况除外.(4)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包括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机械伤害,但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式跌倒。

起重伤害事故是指在进行各种起重作业(包括吊运、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重物(包括吊具、吊重或吊臂)坠落、夹挤、物体打击、起重机倾翻、触电等事故。

起重伤害事故形式1)重物坠落吊具或吊装容器损坏、物件捆绑不牢、挂钩不当、电磁吸盘突然失电、起升机构的零件故(特别是制动器失灵,钢丝绳断裂)等都会引发重物坠落。

处于高位置的物体具有势能,当坠落时,势能迅速转化为动能,上吨重的吊载意外坠落,或起重机的金属结构件破坏、坠落,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2)起重机失稳倾翻起重机失稳有两种类型:一是由于操作不当(例如超载、臂架变幅或旋转过快等)、支腿未找平或地基沉陷等原因使倾翻力矩增大,导致起重机倾翻;二是由于坡度或风载荷作用,使起重机沿路面或轨道滑动,导致脱轨翻倒。

3)挤压起重机轨道两侧缺乏良好的安全通道或与建筑结构之间缺少足够的安全距离,使运行或回转的金属结构机体对人员造成夹挤伤害;运行机构的操作失误或制动器失灵引起溜车,造成碾压伤害等.4)高处跌落人员在离地面大于2m的高度进行起重机的安装、拆卸、检查、维修或操作等作业时,从高处跌落造成的伤害。

二十类危险、有害辨识

二十类危险、有害辨识

1. 物体打击指由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本类事故适用于落下物、飞来物、滚石、崩块等造成的伤害。

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胡塌、爆炸等引起的物体打击。

2. 车辆伤害指企业内由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机动车辆包括:汽车类:载重汽车、货卸汽车、大客车、小汽车客货两用汽车、内燃叉车等。

电瓶车类:平板电瓶车、电瓶叉车等。

拖拉机类:方向盘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操纵杆式拖拉机等。

有轨车类:有轨电动车、电瓶机车等。

施工设施:挖掘机、推土机、电铲等。

凡在上述机动车辆的行驶中,发生挤、压、坠落、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发生行驶中上、下车事故;发生因搭乘矿车或放飞车事故;发生车辆运输摘挂钩事故、跑车事故等均属本类别事故。

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 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

适用于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被设备的转动机构缠住等造成的伤害。

已列入其他项事故类别的机械设备造成的机械伤害除外,如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设备。

4. 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适用于统计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伤害。

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搭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梳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

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伤害;包括起重设备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设备过卷、蹲罐等事故。

不适用于下列伤害的统计: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失误引发的坠落或跌倒。

5. 触电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

用于统计触电、雷击伤害。

如人体接触设备带电导体裸露部分或临时线;接触绝缘破损外壳带电的手持电动工具;起重作业时,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触电坠落;电烧伤等事故。

6. 淹溺指大量的水经口、鼻进入人体肺部,造成呼吸道阻塞或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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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类型
1•物体打击
指由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本类事故合用于落下物、飞来物、滚石、崩块等造成的损害。

不包含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爆炸等惹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损害
指公司内由灵活车辆惹起的机械损害事故。

灵活车辆包含:汽车类:载重汽车、货卸汽车、大客车、小汽车客货两用汽车、内燃叉车等。

电瓶车类:平板电瓶车、电瓶叉车等。

拖沓机类:方向盘式拖沓机、手扶拖沓机、操控杆式拖沓机等。

有轨车类:有轨电动车、电瓶机车等。

施工设备:发掘机、推土机、电铲等。

凡在上述灵活车辆的行驶中,发生挤、压、坠落、撞车或颠覆等事故;发生行驶中上、下车事故;发生因搭承矿车或放飞车事故;发生车辆运输摘挂钩事故、跑车事故等均属本类型事故。

不包含起重设备提高、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损害
指机械设备与工具惹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损害。

合用于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被设备的转动机构缠住等造成的损害。

已列入其余项事故类其余机械设备造成的机械损害除外,如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设备。

4.起重损害
指从事起重作业时惹起的机械损害事故。

合用于统计各样起重作业惹起的损
害。

起重作业包含: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搭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

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挪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损害;包含起重设备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高设备过卷、蹲罐等事故。

不合用于以下损害的统计: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惹起的损害;上下驾驶室失误引起的坠落或摔倒。

5•触电
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损害的事故。

用于统计触电、雷击损害。

如人体接
触设备带电导体裸露部分或暂时线;接触绝缘损坏外壳带电的手持电动工具;起重作业时,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觉带电体;触电坠落;电烧伤等事故。

6.淹溺
指大批的水经口、鼻进入人体肺部,造成呼吸道堵塞或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
的事故。

用于统计船舶、排筏、设备在航行、停靠作业时发生的落水事故。

“设备”
是指水上、水下各样浮动或许固定的建筑、装置、电缆和固定平台。

“作业”是
指在水域及其岸线进行装卸、勘探、开采、丈量、建筑、疏浚、爆破、打捞、捕捞、养殖、潜水、流放木材、清除故障以及科学实验和其余水上、水下施工。

包含高处坠落淹溺,不包含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7.灼烫
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惹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惹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含电灼伤和火灾惹起的烧伤。

8.火灾
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掉控制的焚烧所造成的灾祸。

这里指的是造成人身伤亡的公司火灾事故。

依据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按物质焚烧特点把火灾分为AB、C、D4类。

A类火灾,是指固体物质(一般拥有有机物性质)火灾,往常在焚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麻、毛、纸张等。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融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白腊等。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等。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锂、铝镁合金等。

不合用于非公司原由造成的火灾事故,比方居民家中失火延伸到公司的火灾,安全生产监察管理部门不统计这类火灾。

9.高处坠落
指因人体所拥有的危险重力势能惹起的损害事故。

合用于在脚手架、平台、陡壁等高于地面的施工作业场合;同时也合用因地面作业踏空失足坠入洞、坑、沟、起落口、漏斗等状况。

但不包含以其余事故类型作为引发条件的坠落事故,如触电坠落事故。

10.坍塌
指建筑物、修建物、堆置物坍毁以及土石塌方惹起的事故。

合用于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造成的坍毁;以及土方、砂石、煤等发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坍毁、脚手架坍毁;发掘沟坑、洞时土石的塌方等事故。

不合用于矿山冒顶片帮事故,或因爆炸、爆破惹起的坍塌事故。

11.冒顶片帮
片帮指矿井作业面、巷道侧壁在矿山压力作用下变形,损坏而零落的现象。

冒顶是顶板失控而自行冒落的现象。

二者常同时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统称为冒顶片帮。

合用于矿山、地下开采、掘进及其余坑道作业发生的坍塌事故。

12.透水
指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余坑道作业时,不测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

合用于井
巷与含水岩层、地下含水带、溶洞或与被淹巷道、地面水域相通时,涌水成
灾。

不合用于地面水害事故。

13.放炮指施工时,放炮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

合用于各样爆破作业,如采石、采矿、采煤、开山、修路、拆掉建筑物等工程进行放炮作业惹起的伤亡事故。

14.火药爆炸
指火药与炸药生产过程中,如配料、运输、储藏等发生的爆炸事故。

合用于火药与炸药生产过程中,如配料、运输、储藏、加工过程中,由手震动、明火、摩擦、静电作用,或因炸药的热分解作用,以及储藏时间过长或存药过多,发生化学性爆炸事故;熔炼金属时,废料办理不净,因残余火药或炸药惹起的伤亡事故。

15.瓦斯爆炸
指可燃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淆形成了浓度达到爆炸极限的混淆物,接触明火时,惹起化学爆炸事故。

主要合用于煤矿,同时也合用于空气不流通,瓦斯、煤尘聚集的场合。

(矿井瓦斯,是指在矿床或煤炭生成过程中所伴生的气体产物的总称,其主要成分是甲烷、二氧化碳和氮,有时出现小量的氢、二氧化硫及其余碳氢化合物。

矿井生产中。

瓦斯又是矿井内有害气体的统称。

煤矿井下广泛存在并且危险性最大的甲烷。

甲烷在井下空气中达到必定浓度遇火源可产生焚烧或爆炸,甲烷的爆炸下限为5%,其上限为%。

如其可燃气体有煤尘混入时,可使爆炸极限扩大,即可降低下限和高升上限。

还因瓦斯浓度增大,可使井下空气中氧的含量相对减少,当氧减少到必定程度,会造成人员窒息。

16.锅炉爆炸
指锅炉发生的物理爆炸事故。

合用于使用工作压力大于0.7表大气压,以
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

但不合用于铁路机车、船舶上的蒸汽锅炉以及列车电站和船舶电站的蒸汽锅炉。

17.容器爆炸
指压力容器超压而发生的爆炸。

压力容器爆炸包含压力容器破碎惹起的气体爆炸。

压力容器内盛装的可燃性液化气,由于化学反响失控,或环境温度过高等原由,压力容器的工作压力超出了设计允许的压力,致使压力容器发生物理性破碎,这类破碎对作业环境和作业人员都会产生很大的危害,特别压力容器溢散出大批高压液化气体立刻蒸发,而后与四周的空气混淆形成爆炸性气体混淆物,其浓度达到必定范围时,碰到火源就会产生化学爆炸.往常也称为容器二次爆炸,两种状况都统计为容器爆炸事故。

合用于盛装容器、换热容器、分别容器、气瓶、气桶、槽车等容器爆炸事故。

18.其余爆炸
其余爆炸,指凡不属于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的爆炸事故。

以下爆炸都发生此类事故: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淆形成的爆燃性气体混淆物惹起的爆炸。

可燃性气体如:煤气、乙炔、氢气、液化石油气等。

可燃性蒸气与空气混淆形成爆燃性气体混淆物惹起的爆炸,如汽油、苯挥发蒸气。

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淆形成的爆燃性气体混淆物惹起的爆炸,如铝粉、镁粉、锌粉、有机玻璃粉、聚乙烯塑料粉、面料、谷物淀粉、煤尘、木粉;以及可燃生纤维,如麻纤维、棉纤维、醋酸纤维、腈纶纤维、涤纶纤维、维纶纤维等粉尘爆炸事故。

间接形成的可燃性气体与空气相混淆,或许可燃性蒸气与空气相混淆,如可燃固体,自燃物件、当其受热、水、氧化剂的作用而快速反响,分解出可燃性气体和蒸气与空气混淆形成爆燃气体,遇火源爆炸的事故。

此外,炉膛爆炸、钢水包爆炸、亚麻尘爆炸等,均为“其余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指在生产条件下,有毒物进入人体惹起危及生命的急性中毒以及在缺氧条件下,发生的窒息事故。

合用于有毒物经呼吸道和皮肤、消化道进入人体惹起的急性中毒和窒息事故,也包含在荒弃的坑道、竖井、涵洞中、地下管道等不通风的地方工作,由于氧气缺少,发生晕倒,甚至死亡的事故。

不合用于病理变化致使的中毒和窒息事故,也不合用于慢性中毒的职业病致使的死亡。

20.其余损害
指凡不属于前面各项的伤亡事故均列为其余损害。

如扭伤、跌伤、冻伤、动物咬伤,钉子扎伤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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