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县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县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引言新技术、新项目对医院临床工作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也同时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在不断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同时,要保障医院临床工作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必须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县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确保医疗质量,保护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县人民医院内的所有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包括但不限于治疗、诊断、手术、检验、影像等。
三、管理流程1. 新技术、新项目立项新技术、新项目立项应根据医院临床需求、相关科学研究进展和患者诊疗需求,并经过医务部门审批。
立项需提交临床应用方案,明确使用范围、适应症、禁忌症、操作流程及技术要求等内容,并经科室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评估。
2. 临床应用前准备2.1. 培训新技术、新项目使用前应有系统培训和操作指导,参加培训后应考核合格,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新技术、新项目的应用方法和操作规范。
2.2. 确保设备正常临床应用前必须保证设备正常,所有操作人员应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符合使用标准和规范,能够正常运行。
3. 临床应用实施3.1. 患者选择患者应符合使用该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指征和禁忌症要求,必要时应取得患者或其家属的知情同意书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3.2. 操作规范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在临床应用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和隐私原则,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权益。
3.3. 技术监护在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中,应有专职技术监护人员参与操作,对操作人员进行监护,确保操作的安全和规范。
3.4. 安全措施在临床应用中必须有足够的安全措施,设备操作室必须配备适当的安全设施,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
3.5. 记录与反馈在操作过程中必须记录完整的过程记录和操作记录,并做好案例资料统计,出现意外事件必须及时报告,以便及时纠正和改进。
4. 临床效果和安全评估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应用后,应及时进行效果和安全评估。
人民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及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专项检查整改方案
高邮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及手术分级管理专项检查情况整改方案为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及手术分级管理工作,我院手术科室认真学习贯彻部省市三级工作要求及《手术分级管理制度(2010版)》等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内部风险管控,加强内涵质量建设,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院特制订如下方案:一、建立健全医疗技术管理组织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医教科拟定了《高邮市第三人民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高邮市第三人民医院手术审批制度》、《高邮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内外会诊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同时根据规范要求对不同职称资格的医生进行手术授权,对三级及特殊手术患者严格履行手术审批制度,对需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的病例进行申报、审批及登记,尽可能将医疗风险降至最低。
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加强院内文件书写质量及内涵,提高医护人员思想认识,更好的为广大患者服务,我院特组织全院手术科室人员认真学习《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手术审批制度》、《病例书写方案》、《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则制度,并进行考核。
三、加强检查力度由医教科牵头,护理部、信息科配合,并成立检查小组(具体见附表),定期不定期到病案室随机抽查手术病例,对未进行手术审批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及经济处罚,严重者停止其手术权,杜绝越级及超范围手术;对上级专家来院会诊未进行申报、审批及登记医师,给予通报批评及经济处罚;对外出会诊医师未到医教科备案者,进行通报批评及经济处罚,严重者停止其外出会诊权。
四、积极进行二类医疗技术及四类手术申报我院积极响应上级领导部门的号召,及时对我院能开展的二类医疗技术及四类手术进行申报。
高邮市第三人民医院2012年6月4日高邮市第三人民医院文件邮三卫[2012]第18号——————————————————★——————————————————关于成立“医疗技术及手术分级管理检查小组”的决定各科组:为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及手术分级管理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要求,我院特成立“医疗技术及手术分级管理检查小组”,具体如下:组长:柏林宏副组长:陈业祥、环球、陈荣伟成员:王桂武、沈俊、王海家、赵书金、姚恩东、朱林松、陈秀红、蒋建牛高邮市第三人民医院2012年6月4日高邮市第三人民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为加强本院手术管理,确保手术安全和手术质量,预防医疗事故发生,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一、手术分级根据手术的风险性、复杂性和技术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包括介入、腔镜等各种微创手术):(一)一级手术: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及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及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促进我院持续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新技术、新项目:在本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
包括创新技术的临床应用;新诊疗技术、方法的引进;新仪器设备在临床的应用等。
主要包括:(一)临床上新的诊疗技术方法或手段(包括新诊疗设备的临床应用,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二)常规诊疗技术核心内容的改进和完善;(三)常规诊疗技术的新应用;(四)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新的侵入性的诊断和治疗等。
注意: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仅适用于已具备开展条件的第一类医疗新技术,第二、三类医疗新技术的管理继续执行卫生部、卫生厅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我院对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实行三级分类管理。
(一)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二)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按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必须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四川省卫生厅首批公布的二类技术目录详见附件1)(三)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按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必须报卫生部审批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详见附件2)。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程序。
(一)科室应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年度新技术、新业务的申报工作。
对当年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由新技术、新项目负责人在年初(相关时间由医务部另行通知)提交《四川省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附件3),经科室“学科医疗技术管理小组”论证,由科主任签字同意后上报医务部。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原则_关于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应用准入管理办法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原则—关于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应用准入管理办法关于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应用准入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技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中新技术是指首次在我院临床工作中应用的医疗技术,包括新的手术方式、新的介入治疗方法、新的医疗器材的应用以及专门针对某种疾病进行治疗的新的治疗方案。
本办法中新项目包括:1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2、使用二三类医疗技术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3、创伤性诊断和治疗项目。
4、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5、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6、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二、科教科对提交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征求相关科室的意见;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诊疗操作指南;是否有科学性、可行性、先进性和安全性及效益性;参加人员的资质是否能满足发展的需要。
审核合格的项目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进行论证,通过论证同意立项的新技术新项目,报主管院长,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三、批准立项的项目,科教科建立项目编号,制定管理项目书,一式三份,科教科、科室、项目负责人各一份,以备管理考核应用。
四、科教科对限制性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和我院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按程序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审批通过后,通知科室可按计划进行。
五、严禁未经医院审核私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
否则,将视为违规操作,由此引起的医疗和医学伦理上的缺陷纠纷事故,将由当事人及其科室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六、批准后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实行科主任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按计划具体实施,科教科对其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医疗风险。
督促相关科室采取措施,追踪项目的进展情况,评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对疗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不好、容易发生并发症或者医疗事故的项目,责令整改直至终止。
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医院的医疗技术在临床实践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医疗技术的广泛应用也给医院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变得尤为重要。
首先,医院应建立一个全面的医疗技术管理组织机构。
这个组织机构应当由多个科室的专家组成,包括临床科室、医学工程科、信息技术科等。
他们需要协同工作,共同负责医疗技术的采购、安装、维护和更新等工作。
同时,医院还应建立一个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由医院的决策者和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对医疗技术的规划、政策的制定和决策的审查。
其次,医院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应涵盖医疗技术的全过程管理,包括需求分析、采购、验收、安装调试、使用培训、维护/保养和淘汰报废等。
医院应建立起一套科学的采购流程和标准,以确保采购的医疗技术符合质量要求和安全标准。
同时,医院还应建立医疗技术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的信息进行全面、准确地记录和归档,以便于追溯和管理。
此外,医院还应加强对医疗技术使用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医院应要求使用医疗技术的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以提升其操作技能和风险防范意识。
医院还应建立健全的医疗技术使用监测机制,对医疗技术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纠正操作不当和存在的问题。
除了对医疗技术的管理,医院还应加强对医疗技术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医院应建立起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对医疗技术进行质量评估、质量监测和质量改进,以确保医疗技术的质量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
医院还应建立一套科学的医疗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对医疗技术的风险评估、危险源识别、危险源控制和事故预防等。
最后,医院还应与相关机构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
医院应与医疗技术供应商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创新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和应用。
医院还应积极参与行业组织和标准制定,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和技术培训,与同行医院共享经验和技术,提升医院的医疗技术应用水平和管理水平。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及应用管理制度-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附件1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新技术、新业务、新方法准入及应用管理制度为提高我院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三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年版)》文件精神,医院结合实际,特制订我院“三新项目”准入及应用管理制度。
一、“三新项目”是指在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新方法,国内外比较成熟的诊疗技术项目,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包括:侵入性、非侵入性操作,检查、手术、治疗方式、药物等。
二、“三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一)立项:每年度开展“三新项目”的科室,申请人收集拟开展项目的相关资料,认真填写《三新项目申请书》。
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新项目开展前应收集相关的资料。
(2)征求相关科室专家意见。
(3)评估新项目开展的意义。
(4)评估开展该项目所需人力、设备及空间资源。
(5)应核定该项目开展所需设备、仪器、药剂、试剂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是否齐全。
(6)核定该项目的收费情况或在卫生与物价行政部门备案情况。
(二)论证:每项“三新项目”应在《三新项目申请书》中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
1.立项依据(包括实施该项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开展的现状等);2.拟完成该技术项目的主要方法与技术路线、预期成果(相应学术成果或社会、经济效益);3.本技术项目执行过程中拟解决的关键问题(难点及解决办法);4.本技术项目完成后达到的技术水平;5.与该项目有关的设备;6.实施的时间安排。
(三)申报的“三新项目”需在我院执业机构许可证批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内。
不符合新技术开展原则的项目,临床不得开展。
三、“三新项目”准入审批流程;(一)医务科、护理部对科室申报的“三新项目”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1、《三项项目申请表》;2、申报“三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操作常规;3、申报的“三新项目”是否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可行性和效益性;4、参加成员的科室、专业、职务、职称、相关研究成绩、分工及职责、是否能够满足开展需要;5、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县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庆云县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促进我院持续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2009年颁布的〔2009〕18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我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包括:(一)、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二)、使用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三)、创伤性诊断和治疗项目;(四)、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五)、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六)、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二、我院对新技术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管理。
(一)、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二)、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三)、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必须报卫生部审批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一)、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认真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附件1),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二)、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基本情况;2、临床应用意义、适应症和禁忌症;3、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
4、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5、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和设施等和各种支撑条件;6、详细阐述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预案。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1.目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要求,规范临床应用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学科医疗技术水平,促进医院持续发展。
2.适用范围:全院临床科室、医技科室3.定义:3.1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医疗机构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3.2 新技术和新项目,是指在本院范围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临床上新的诊疗技术方法或手段(包括新诊疗设备的临床应用,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2)常规开展的诊疗技术的新应用。
(3)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新的侵入性的诊断和治疗等。
4.内容:4.1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原则:应当遵循科学、安全、先进、实用、合法以及符合社会伦理规范的原则;并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2 我院对医疗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按照卫健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行非限制类、限制类、禁止类三个类别进行医疗新技术管理。
4.2.1 非限制类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的常规技术;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的需医院自主重点监管的高风险技术和新技术。
4.2.2 限制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专业要求,需要设置限定条件的;需要消耗稀缺资源的;涉及重大伦理风险的;存在不合理临床应用,需要重点管理的,必须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限制类医疗技术的申报,按《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管理制度》执行。
4.2.3 禁止类医疗技术是指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或存在重大伦理问题;该技术已经被淘汰或未经临床研究论证的医疗新技术。
禁止开展国家或本省禁止类技术。
4.3准入条件为保障患者安全,本院对临床应用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实行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及临床应用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及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及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促进我院持续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新技术、新项目:在本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
包括创新技术的临床应用;新诊疗技术、方法的引进;新仪器设备在临床的应用等。
主要包括:(一)临床上新的诊疗技术方法或手段(包括新诊疗设备的临床应用,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二)常规诊疗技术核心内容的改进和完善;(三)常规诊疗技术的新应用;(四)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新的侵入性的诊断和治疗等。
注意: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仅适用于已具备开展条件的第一类医疗新技术,第二、三类医疗新技术的管理继续执行卫生部、卫生厅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我院对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实行三级分类管理。
(一)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二)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按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必须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四川省卫生厅首批公布的二类技术目录详见附件1)(三)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按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必须报卫生部审批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详见附件2)。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程序。
(一)科室应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年度新技术、新业务的申报工作。
对当年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由新技术、新项目负责人在年初(相关时间由医务部另行通知)提交《四川省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附件3),经科室“学科医疗技术管理小组”论证,由科主任签字同意后上报医务部。
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XX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深入规范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完善新技术旳准入、评估,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措施》(卫医政发[2023第18号])结合我院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医疗技术旳分类及分级第一条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旳技术。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院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波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旳医疗技术。
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临床应用管理及目录公布、调整。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旳医疗技术:1.波及重大伦理问题;2.高风险;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旳临床试验研究深入验证;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5.卫生部规定旳其他需要特殊管理旳医疗技术,根据卫生部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及目录公布、调整。
第二条医疗新技术是指我院尚未开展旳技术,包括:1.使用新试剂旳诊断项目;2.使用二、三类医疗器械旳诊断和治疗项目;3.创伤性旳诊断和治疗项目;4.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5.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旳诊断和治疗项目;6.其他也许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旳新技术项目。
第三条我院医疗新技术根据其安全性、临床应用成熟度和应用范围分为三级。
第Ⅰ级医疗新技术是指技术成熟医疗技术,即国际、国内或自治区内已经有多家医疗机构在开展,并被上级医疗卫生部门确认安全、技术成熟旳技术;第Ⅱ级医疗新技术是指技术尚未成熟医疗技术,即国际、国内或自治区内已经有医疗机构在开展,但仍未被上级医疗卫生部门确认安全、技术仍处在需深入验证阶段旳技术;第Ⅲ级医疗新技术是指完全新技术,即自主创新或国内仍未开展旳医疗新技术。
第二章新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第一节医疗新技术准入申请准备第四条开展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前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必须向医院医务部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行。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医疗新技术是指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新手段。
1.医疗新技术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组织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新技术的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科室拟开展新技术的初审及新技术开展的日常监督工作;医务科具体负责新技术的初步审核、登记及新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的动态管理。
2.新技术准入管理2.1医疗新技术准入管理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分类管理。
具体分为:2.1.1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2.1.2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2.1.3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2.2新技术准入必备条件2.2.1拟开展新技术应符合相应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2.2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诊疗科目。
2.2.3拟开展新技术的主要人员为具有执业资格并在本院注册、能够胜任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专业人员。
2.2.4有与开展该项新技术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其他辅助条件,并具有相应的资质证明。
2.2.5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
2.2.6新技术承担科室及主要人员近3年相关业务无不良记录。
2.2.7有拟开展新技术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
2.2.8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3新技术准入审批流程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需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的基础上,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第一人民医院科研或新技术、新业务开展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新技术临床试用准入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同时将开展相关技术项目的“风险评估与防治方案”、“知情同意书模板”提交医务科初步审核、登记,医务科每季度统一转报科研科,科研科组织伦理委员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专家组讨论,报分管院长审批。
市人民医院新技术及项目审批管理制度
市人民医院新技术及项目审批管理制度
内容:
为了进一步加强检验科医疗新技术及项目应用的管理,促进检验技术水平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院有关规定,结合检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检验科新技术及项目的管理。
2、新技术及项目是指在本院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的检验诊断项目。
3、新技术及项目应当遵循科学、安全、先进、实用、合法以及符合社会伦理规范的原则,并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医院新技术及项目的审批管理部门为行政科。
5、申请开展新技术及项目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5.1可行性分析报告
5.2检验新项目审批表
5.3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试剂“三证”资料。
6、新技术及项目的审批程序
6.1项目负责人提供拟开展项目《检验新项目可行性报告》,填写《检验新项目审批表》。
6.2科室技术负责人负责初步审核该项目的科学性、合法性,审核《检验新项目审批表》,报请科室负责人审批。
6.3科室负责人将《检验新项目可行性报告》和《检验新项目审批表》报行政科进行进一步审核批准。
6.4经行政科审核批准,分管院长、财务科批准后方可实施新技术及项目,必须按照操作规范进行。
6.5一年后,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开展新技术及项目的两个效益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递交科室负责人,达到院内科技新项目的,应进行成果鉴定的申报工作。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一、新技术、新项目是指本医疗机构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临床上新的诊疗技术方法或手段(包括新诊疗设备的临床应用,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常规开展的诊疗技术的新应用。
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新的侵入性的诊断和治疗等。
二、该制度适用于医院范围内临床、医技、护理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管理。
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要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核准的诊疗科目和专业技术能力相一致,各科室开展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必须对应相应诊疔科目,医师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与其执业范围相一致。
三、医疗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审查、鉴定审批、动态监管、腌收审核。
医学伦理委员会负责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医学伦理审查。
医务科承担医疗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职能。
各职能科室按照《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文件要求履行相关职责。
四、立项管理(一)医院对新技术、新项目实行立项审核制度,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医疗技术委员会批准立项的新技术、新项目方可在医院内实施。
(二)医院对新技术、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按照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等四级。
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或尚未使用的医疗技术、项目。
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或尚未使用的医疗技术、项目。
市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市内尚未开展或尚未使用的医疗技术、项目。
院级:具有市内先进水平,在本院尚未开展或尚未使用的医疗技术、项目。
(三)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属于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限制性技术”目录之中的,应按照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开展该技术的科室需要向全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助理报送“限制类技术”开展情况。
五、准入条件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引进和应用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
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符合社会伦理规范,应遵循国家卫健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规,执行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医疗高风险技术资格许可与授权管理制度》、《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等管理规定。
三甲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一、为促进我院持续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卫医政发〔2009〕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修定我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二、新技术、新项目是指我院未开展过的,属国际、国内或区内、市内前沿的医疗技术项目。
三、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申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为临床诊断、治疗、护理方面所需要的实用性技术项目;2、学术思想先进、具有创新性,目标明确,能够提升我院学术地位的项目,具有较好社会效益及一定经济效益;3、具备技术或项目的开展所需人员、技术、时间、场地、设备等条件;4、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常规;不违反医学伦理原则;5、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须在我院执业机构许可的诊疗科目范围内;6、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是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本院医护人员。
四、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1、“学术委员会”为新技术、新项目评审组织,负责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的论证及准入工作;2、诊疗技术许可授权考评专家库专家作为参与新技术、新项目评审的专业成员;3、医务科作为主要管理部门,负责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请材料的预审、抽取相应专业的专家库成员(5-9人/次),提请“诊疗技术许可授权考评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等。
五、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实行分类管理:1、属于第一类医疗技术的新技术、新项目由医院诊疗技术许可授权考评委员会审批;2、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的项目由医务科按规定组织“诊疗技术许可授权考评委员会”进行可行性论证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六、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请需提交的材料:1、在医务科共享下载《覃塘区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备案)表》填写完善后递交医务科;2、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需附查新资料;3、项目相关的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实施方法、技术风险处置预案等;4、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相关技术成员的培训证书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医疗新技术及新项目临床应用的管理,促进本院医疗技术水平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计委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制度。
一、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一)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二)限制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三)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
二、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的必备条件:(一)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拟开展的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三)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
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
(四)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
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
(五)人员有相关的学习经验,有些技术需有上岗证明或资格证书。
三、新技术及项目的审批程序(一)申报新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相当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临床、医技及护理人员。
(二)申报新技术及项目首先要组织科内讨论,涉及相关科室的要邀请相关科室参加讨论。
(三)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等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紫阳县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医务科组织专家组评鉴。
新技术、新业务评估、中止、重开的制度
1.新业务、新技术评估、终止与重新开展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技术管理,确保全院诊疗项目和各类诊疗措施安全有效,最大限度地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制定本制度。
二、对象本院正式注册并已正常开展的诊疗项目,因技术项目本身应用效果不确切或存在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发生与技术项目本身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或存在社会伦理道德缺陷,或本院因人员、设备等主要技术保障条件出现困难,短时间内又难以解决,致使该技术项目无法正常开展时,执行本制度。
卫生行政机关通知淘汰的诊疗项目不在此列。
三、运行程序(一)诊疗项目终止。
诊疗项目需要终止或中止时,一般情况下,首先由项目所属科室向医务科书面提出终止报告,说明情况,申明理由,提出建议;医务科召集医院评估小组集体讨论认定后,由医务科书面通知科室终止该项目的开展。
对于问题比较明确、有可能影响医疗质量和医患安全的诊疗项目,必要时可以简化程序,由院长或主管副院长或医务科长口头通知停开,并需记录在案;科室或专业技术人员发现诊疗项目存在缺陷严重影响医疗质量或医患安全时,紧急情况下应当立即停止操作,报告科主任,或直接报告医务科做出相应处理。
(二)评估与重开。
对于终止或停开的诊疗项目,条件具备后,由医务科或项目所属科室提出重开意见,经医院评估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由医务科书面通知所属科室重新开展。
(三)全院已经开展的诊疗项目,未经履行上述程序,操作岗位不得任意终止;已经终止的诊疗项目,未履行评估与重开认定程序,操作岗位不得擅自重新开展。
四、评估组织与评估职责(一)评估小组由医务科从相关临床医疗、医技、药学、护理专业学科带头人和设备、管理人员中抽选组成,必要时抽取医疗保险、财务、安全方面负责人参加,每次评估会议成员不少于 7人。
评估会议由主管副院长或医务科长主持。
(二)评估职责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从确保医疗质量与医患安全出发,认真分析所评诊疗项目,全面权衡全院设施条件,认真进行评估讨论,对下列事项提出明确意见:1 、认定所评项目是否终止,并明确相应理由;2 、对于认定终止、待机复开的项目,提出恢复准备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后安排执行。
医院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院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制度为了加强对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医疗新技术准入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医技科室新技术的应用及其管理。
二、医疗新技术应用准入的申报应当遵循科学、安全、先进、合法以及符合伦理学规范的原则。
三、医院伦理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负责新技术项目是否准入开展的审批,并以书面形式下发准入通知。
医务科负责医疗新技术应用准入后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医疗新技术的定义:指在我院首次应用于临床诊断、治疗的技术项目。
五、医疗新技术的准入项目按相关部门规定的分类法管理。
医疗技术准入项目分为:第一类:探索性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第二类:限制性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其技术难度大、要求高的技术项目;第三类: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
六、医院应当积极探索临床诊疗新技术,但严禁应用不成熟、风险较大、疗效不确切、行业内有争议的项目。
七、医疗新技术准入申请必须提供下列相关材料:1、《宁阳县中医院医疗技术准入审批、授权表》;2、申报新技术相关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3、引进推广的新技术应附有技术来源的相关资料;4、限制性使用的新技术项目,提交拟开展限制性使用新技术项目相关的技术条件、设备条件和技术人员情况;5、探索性使用的新技术项目还需提交开展探索性使用新技术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八、负责医疗新技术准入日常管理的科教科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提交院伦理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科学性、安全性、先进性、合法性以及是否符合社会伦理规范等方面进行技术项目准入评审。
对申请项目出具书面评审意见,并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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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版)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我院临床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加快科技兴院的步伐,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及评选流程,激发专业技术人员临床应用新技术新项目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卫医政发[2022]18 号)、《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销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豫卫医[2022]37 号) 文件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现将我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修订如下。
一、新技术新项目概念新技术新项目是指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技术新项目,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治疗和护理技术及护理用具改良,称为新技术新项目。
二、新技术新项目分类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销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豫卫医[2022]37 号) 文件精神,我院对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按照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及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分为院级医疗技术、省级备案类医疗技术、国家限制类医疗技术三类。
1、院级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切当,通过常规管理能够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技术。
近两年内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的院级医疗技术,包括下列项目:⑴、创伤性的诊断和治疗项目;⑵、使用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⑶、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⑷、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⑸、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⑹、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2、省级备案类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切当,但技术难度较大、风险较高或者涉及一定伦理问题的医疗技术。
根据《河南省备案类医疗技术目录(2022 年版)》,对目录内所列的医疗技术按照省级备案类医疗技术进行管理。
3、国家限制类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切当,但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要求,需要限定条件;或者存在重大伦理风险,需要严格管理的医疗技术。
根据《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22 年版)》,对所列的医疗技术按照国家限制类医疗技术进行管理。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的必备条件(一)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需在我院执业机构许可证批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内。
(二)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及社会伦理规范。
(三)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四)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
(五)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迸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许进入。
四、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及管理流程:(一)科室申请流程1、医院每年 3 月 31 日前由医务科、护理部集中受理新技术新项目立项申请。
2、科室每年申请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不得超过 5 项(含医疗、护理专业),个人每年申请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不得超过 2 项。
3、申请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医师(及同等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本院职工。
4、新技术新项目提出后,为保证其安全有效地应用于临床,在申请新技术新项目之前,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部门及行业协会制定的诊疗技术管理规范、诊疗常规、指南,广泛查阅国内外相关著作及文献,并采集、整理,写出书面自我评估报告,制定常见并发症及意外情况应急预案,提交科主任进行全科集体讨论。
5、全科讨论由科主任主持。
参预讨论人员应包括科室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并涵盖本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认真讨论,讨论内容应有详细书面记录。
6、经全科人员讨论允许后,详细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审批表》(附件 1),并附相关资料报送医务科、护理部。
申请开展省级备案类及国家限制类医疗技术的还需填写《新技术新项目伦理审查申请表》 (附件 2),并提供相关资料。
⑴、在《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审批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阐述:①、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在省、市医院临床应用基本情况;②、临床应用意义、适应症和禁忌症;③、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④、诊疗常规和操作规范;⑤、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和设施等各种支撑条件;⑥、详细阐述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预案。
⑵、省级备案类及国家限制类医疗技术在《新技术新项目伦理审查申请表》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阐述:①开展本项目的意义;②本项目在省、市医院临床应用基本情况;③预期结果;④安全性预测及可能浮现的危害;⑤开展人员专业培训经历及熟练掌握程度。
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该项目诊疗常规及操作规程、知情允许书、常见并发症及意外情况应急预案。
(二)立项审批流程1、医务科、护理部对科室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⑴、《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审批表》;⑵、申报新技术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操作常规;⑶、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是否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可行性和效益性;⑷、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和药品资质证件是否齐全,由药械科或者设备科出具医疗仪器和药品资质审核证明;⑸、医院房屋、设备、设施等硬件条件,及参加成员的科室、专业、职称、分工及职责是否能够满足开展需要;⑹、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2、如属同一专业申报项目雷同者,应通过相互商议确定项目负责人后协作开展。
以往在我院已申报或者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或者超本专业执业范围内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不予受理。
3、对于院级医疗技术,医务科、护理部经审核符合条件,提交学术委员会进行论证、评估,经学术委员会审核合格,报请业务院长审批,每年 4 月中旬前发布当年度允许立项的新技术新项目,立项结果确定后在医院公示栏及网站公示五天,公示期满印发正式文件,即可开展。
4、对于河南省备案类医疗技术和国家限制类医疗技术,除按上述程序进行审批外,还应按照国家卫计委制定的各类技术管理规范和我省相关规定,根据自身诊疗条件,综合评估是否具备开展医疗技术应用能力,谨慎选择开展适宜的医疗技术项目,经自我对照评估,并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及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后,向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备案,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注明,并向社会公示后,方可允许开展。
院长及科室主任对河南省备案类医疗技术和国家限制类医疗技术的管理和临床应用承担主体责任。
(三)质量控制流程1、经批准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实行科主任 /护士长负责制,按计划具体实施,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方案、操作规程开展该项技术,所有资料未经医院学术委员会批准,不得作任何修改。
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协调保障,以确保此项目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
2、新技术新项目一经开展即应完善对疗效的评价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使其更加完善。
⑴、认真记录病历资料,随访观察疗效。
⑵、定期总结病历,与常规操作进行比较。
⑶、检索文献,查阅资料,与其它医院进行比较。
⑷、撰写报告或者文章。
(四)、中止流程: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应用过程中浮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即将住手该项目的临床应用,并启动医疗技术风险处理预案、医疗技术伤害处理预案等相应应急预案,科主任/护士长即将向主管部门报告。
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报告医院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决定是否启动新技术新项目中止流程:1、该项医疗技术被国家、省卫计委废除或者禁止使用;2、从事该项医疗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3、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4、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5、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6、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切当;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监督管理流程1、新技术新项目时限周期为一年,起始时间从医院允许立项或者上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计算。
2、医务科/护理部做为主管部门,对于全院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和评价,建立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档案,对全院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不定期进行追踪督查,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催促相关科室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每年 7 月份,项目负责人将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情况做出书面汇总,填写《西平县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半年度工作报告》 (附件 3);项目周期结束后,填写《西平县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年度工作报告》 (附件 4),内容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症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新技术新项目开展周期普通为 1 年,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的起止时间主持完成新技术新项目的结题工作。
到期未结题,需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延续申请》 (附件 5),并说明未结题原因,可申请再延续 1 年,未申请延续的新技术新项目视为中止开展该项目。
对 2 年内仍未结题的,自动中止开展。
如需再次申请开展,重新申请新技术新项目立项。
(六)、安全事件应急流程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因技术复杂,操作难度大等原因,开展过程中可能浮现事先难以预料的情况。
一旦发生紧急意外情况,即将启动应急预案,经现场医护人员采取补救措施后仍难以处理时,即刻向上级医师报告,若上级医师处理不了时,应迅速通知科主任/护士长到场,并即将报告主管部门或者院领导。
凡属手术或者操作的,需要履行重大手术上报制度并在医务科备案。
2、经治医师对紧急意外情况后浮现的病情变化、上级医师的诊疗方案意见及诊疗情况应及时记录,同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至患者病情稳定为止。
(七)、评选流程1、医院每年 12 月份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一次评选奖励。
申请参加评选的新技术新项目,项目主持人必须按照评选通知要求,及时提交以下材料:⑴、《新技术新项目年度工作报告表 (附件 4)》;⑵、《新技术新项目评选申请书 (附件 6)》;⑶、临床科室提交申请鉴定的归档病历病案号5 份或者以上;⑷、门诊、医技科室如无住院病例,需提交典型病例报告 10 例或者以上;⑸、新技术新项目评选PPT 电子版。
要求表格内容填写真实完整,数据详实,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从病案室调取病案。
2、医务科、护理部对项目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后,由医院委托学术委员会各专业组相关专家与医务科、护理部代表联合组成专家组,到申请参加评选的项目所在科室进行项目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