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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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继续教育企业类考试4

2018年继续教育企业类考试4
B.其他应收款
C.持有待售资产
D.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试题分析:
正确答案:C你的答案:C
【答案】C【解析】对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处置组中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故选项C正确。
5. [单选题]实例文档是包含财务报告实际数据的()文件。
17. [单选题]根据《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单个计划的职业年金基金财产按照公允价值计算投资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不得高于职业年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
A. 10%
B. 20%
C. 30%
D. 50%
试题分析:
正确答案:C你的答案:C
【答案】C【解析】根据《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单个计划的职业年金基金财产按照公允价值计算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投资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不得高于职业年金基金资产净值的30%。所以选项C正确。
A.与费用相关的支出已经实际发生
B.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
C.经济利益的流出能够可靠计量
D.与费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试题分析:
正确答案:BCD你的答案对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应根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填列。
18. [单选题]企业应当将“套期损益”科目当期发生额在利润表()项目中列示。
A.其他流动资产
B.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C.投资收益
D.其他综合收益
试题分析:
正确答案:B你的答案:B
【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企业应当将“套期损益”科目当期发生额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中列示。

企业会计准则2016全文

企业会计准则2016全文

企业会计准则2016全文企业会计准则2016全文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

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3.08.22•【文号】财会[2003]29号•【施行日期】2003.08.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财会[2003]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贯彻落实《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以及国家有关税收法规,帮助企业正确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现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问题解答(三)》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00三年八月二十二日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近年来,随着《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陆续发布实施,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原则发生了一些变化;同时,国家税收政策改革过程中,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现实情况也对企业所得税法规作出了一些调整。

由此,使得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中就收益、费用和损失的确认、计量标准与企业所得税法规的规定产生了某些差异。

对于因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就有关收益、费用或损失的确认、计量标准与税法规定的差异,其处理原则为: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各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的确认、计量标准与税法不一致的,不得调整会计账簿记录和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

企业在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时,应在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计算的利润总额(即,“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下同)的基础上,加上(或减去)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与税法规定就某项收益、费用或损失确认和计量等的差异后,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据以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

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1.07.05•【文号】财会[2001]43号•【施行日期】2001.07.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2月21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1日)废止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的通知(2001年7月5日财会〔2001〕43号)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企业集团公司:《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以及有关衔接办法发布以后,我们收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的来电、来函,询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的有关问题。

为此,我们起草了《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附件: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现对公司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政策衔接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解答如下:一、问: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尚未摊销的开会费余额如何处理?答:公司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尚未摊销的开办费余额应当根据情况分级处理:1.如果未摊销的开办费余额较大,直接将其余额转入当期损益对公司的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可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

在编制比较会计报表时,对于比较会计报表期间的会计政策变更,应调整各该期间净损益各项目和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视同该政策在比较会计报表期间一直采用。

2.如果未摊销的开办费余额较小,直接将其余额转入当期损益对公司的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的,可将开办费余额直接转入当期损益。

二、问: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已资本化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如何处理?答:《企业会计制度》有关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以下简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相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学习笔记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学习笔记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学习笔记视野ID:henry204618新浪微博:@岁月哥特目录一、修订背景财政部自2006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CAS2(2006))及其应用指南以后,又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相关变动,通过准则解释等文件陆续修订了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内容。

2011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个别财务报表》(IAS27(2011))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联营和合营企业中的投资》(IAS28(2011))。

为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并对2006年后发布的相关修订进行整合完善,财政部于2012年11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为2013年2月16日。

2014年3月13日,财政部完成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修订工作,并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对CAS2(2006)进行了整体修订。

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CAS2(2014))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原CAS2(2006)同时废止。

二、主要变动CAS2(2014)的主要变动包括:(一)适用范围CAS2(2014)明确规范权益性投资,即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其他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CAS22)。

(二)基本概念由于修订后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以及新发布的合营安排准则,对“控制”、“共同控制”和“合营企业”的定义进行了重新修订,因此,CAS2(2014)明确,在判断“控制”、“共同控制”和“合营企业”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CAS33(2014))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CAS40(2014))进行判断,CAS2(2014)仅对“重大影响”的判断进行了规范。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刚刚,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又改了!变化很大,即日起生效!会计人注意了!刚刚,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会计不免感慨,2018年不是刚改了吗?2019年怎么又改了呢?小编看了2019年新更改的内容,咦,在2018年更改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又拆开了,难道合着不好用?还有一个好消息!更方便会计们工作啦!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一些项目的填报口径,下面我们详细去看下。

紧急通知,财务报表改了,先看重点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变动如下: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期末账面价值。

该项目根据“专项储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说明:预示着国家更加重视高危行业,未来的福利应该也会越来越好。

(忍不住期待我们“高危”会计职业的福利也越来越好呢!)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6、根据资产负债表的变化,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7、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说明:根据5条、7条变动,预示着未来会计的工作会越来越方便,明确了填写口径,以后就不用东找西找的纠结填在哪项里了,方便又省脑!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财务报表新旧对比表格,一目了然哦,马上收藏起来吧:财务报表,详细变化解读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与财政部在2018年及以前发布的历次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相比,发生了哪些变化?适用对象:注:“格式一”和“格式二”分别对应通知的附件1和附件2。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解读

第一节准则概述一、制定背景在《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制定之前,我国没有单独的合营安排准则,对于合营安排的相关内容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中涉及。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合营安排的相关业务越来越多,我国有必要制定一个专门的准则来予以规范。

同时在2011年5月12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合营安排》,取代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1号——合营中的权益》和《解释公告第13号——共同控制主体:合营者的非货币性投入》,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合营安排的相关业务及与国际会计准则持续趋同,财政部在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合营安排》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于2012年11月15日起草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合营安排(征求意见稿)》。

2014年2月17日,我国财政部正式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二、定义和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中给出的相关定义如下: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准则适用于符合合营安排定义的各项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权益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当一项安排因不存在共同控制,从而被排除在本准则范围之外时,主体应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三、条款与结构《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共计六章二十三条,包括总则、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合营企业参与方的会计处理、衔接规定和附则。

企业会计准则(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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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所属时间: 纳税人识别号:
录入时间:
资 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存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摊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资产合计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行次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期末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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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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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所属时间: 纳税人名称: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财务报表报送重要事项的通知及常见问题解答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财务报表报送重要事项的通知及常见问题解答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财务报表报送重要事项的通知及常见问题解答2014年08月25日一、网上报送财务报表采用何种软件,如何获取答:网上报送财务报表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网络版2.0(福建版)采集,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网络版2.0(福建版)客户端及财务报表表样请在【办税指南】-【下载中心】-【税务软件】-【网上报送财务报表软件及财务报表表样和填报说明】相应链接地址下载。

二、哪些纳税人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网络版2.0(福建版)网上报送财务报表答:纳税人需开通网上申报,方可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网络版2.0(福建版)网上报送财务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网络版2.0(福建版)暂只支持必须报送财务报表季报的纳税人(即福建省国税系统管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含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全省重点税源企业(全省重点税源企业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全省重点税源企业名单为准,目前总局还未下发福建省国税系统2014年第2季度重点税源企业名单,因此暂以福建省国税系统2014年第1季度重点税源企业名单为准,请在【办税指南】-【下载中心】-【税务软件】-【网上报送财务报表软件及财务报表表样和填报说明】相应链接地址下载)进行网上申报。

暂不支持只需报送财务报表年报的缴纳企业所得税且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的企业(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省重点税源企业)(不含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及其它开通网上申报的纳税人报送财务报表。

开放只需报送财务报表年报及其它开通网上申报的纳税人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网络版2.0(福建版)报送财务报表的具体时间(仅需报送财务报表年报纳税人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网络版2.0(福建版)的开放时间将在2015年1月1日前),请留意福建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相关通告。

三、2013版财务报表的表样有哪些答:纳税人必须使用2013版财务报表进行申报。

企业会计准则(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13
流动资产合计
14
0.00
0.0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
持有至到期投资
16
Hale Waihona Puke 长期应收款17长期股权投资
18
投资性房地产
19
固定资产
20
在建工程
21
工程物资
22
固定资产清理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24
油气资产
25
无形资产
26
开发支出
27
商誉
28
长摊待摊费用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31
非流动资产合计
0.00 0.00
0.00 0.00
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
所属时间:
纳税人识别号:
录入时间:


行次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2
衍生金融资产
3
应收票据
4
应收账款
5
预付款项
6
应收利息
7
应收股利
8
其他应收款
9
存货
10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061008001《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061008002《利润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利润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利润表
(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纳税人识别号:会企02表纳税人名称:年月单位:
061008003《现金流量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现金流量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现金流量表
(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纳税人识别号:会企03表编制单位:年单位:元
06100800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2018年6月财务报表变化新格式详细解读

2018年6月财务报表变化新格式详细解读

财务报表格式变化详细解读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2018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我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附件2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金融企业应当根据金融企业经营活动的性质和要求,比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我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2.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一、主要变化(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2. “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3. “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4. “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5.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6. “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7. “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二)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2. 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3. “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最新财务报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最新财务报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
纳税人识别号: 编制单位: 本年金额 项 目 行 实收资 其他权益工具 次 本(或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本)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其他 资本 减:库 综合 公积 存股 收益 盈余 公积 未分配 利润 其他权益工具 所有者 实收资 权益合 本(或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计 本) 年度 上年金额 资本 减:库 其他综 公积 存股 合收益
会企04表 单位额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 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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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一、关于比较信息的列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企业会计准则第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企业变更会计政策或发生重要的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调整法的,应当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企业首次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按照衔接规定,对因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的,应当对首次执行当期的财务报表的本期数或期末数按照本附件的报表项目列报,对可比会计期间未调整的比较数据按照附件的报表项目列报。

为了提高信息在会计期间的可比性,向报表使用者提供与理解当期财务报表更加相关的比较数据,企业可以增加列报首次执行各项新准则当年年初的资产负债表。

企业无论是否增加列报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资产负债表,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附注中分别披露首次执行各项新准则对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金额及调整信息。

二、关于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会企01 表有关项目说明:.“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企业持有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

该项目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项目反映。

.“应收票据”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该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相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分析填列。

.“应收账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2014年新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及要点归纳

2014年新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及要点归纳

2014年新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及要点归纳自2014年初以来,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个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其中新修订了CAS2、CAS9、CAS30和CAS33四个准则,新颁布了CAS39、CAS40、CAS41三个准则,通过对比原准则及对新颁布准则的梳理,其变化及要求归纳如下: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变化(一)适用范围变化明确规范权益性投资,即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其他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不再适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相关规定。

同时明确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权益投资:1、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3、《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即原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企业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其他投资。

(二)基本概念修订后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以及新发布的合营安排准则,对“控制”、“共同控制”和“合营企业”的定义进行了重新修订,因此,明确在判断“控制”、“共同控制”和“合营企业”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进行判断,《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重大影响”的判断进行了规范。

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是一篇文章的开篇部分,旨在介绍文章的主题和背景,为读者提供必要的前导信息。

在这篇长文中,我们将讨论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及执行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

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是指适用于非营利组织的一套规范和规定,旨在管理和记录这些组织的财务活动。

由于非营利组织的特殊性质和目标,其会计制度与营利性企业的会计制度有所不同。

执行会计准则涉及到遵守和实施规定的会计原则和准则,以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会计准则的分类和层级可以使非营利组织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是专门针对小型企业制定的财务报告和核算规范。

小企业由于其规模和经济状况的特殊性,需要适当的会计准则来满足其需求,并简化财务报告过程。

接下来的章节将更详细地探讨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背景、重要性、特点以及实施和应用中面临的挑战。

通过本文的阐述,读者将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和掌握这些会计制度的相关知识。

文章结构非常重要,它能够对读者提供一个清晰的文章框架,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组织文章的内容。

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展开论述:1. 引言1.1 概述:简要介绍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背景和基本概念。

1.2 文章结构:介绍本文的结构和内容安排,详细说明每个章节的主要内容和观点。

1.3 目的:明确本文的写作目的和目标,指出对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研究意义和重要性。

2. 正文2.1 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2.1.1 定义和特点:对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定义进行阐述,介绍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相对于商业组织的特点。

2.1.2 会计制度的重要性:探讨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在管理、监督和信息披露方面的重要作用。

2.1.3 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特殊要求:讨论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相对于商业组织会计制度的特殊要求和规定。

关于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

关于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

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2018年9月7日来源:会计司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理解,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一、关于适用期间《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中期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金融企业应当根据金融企业经营活动的性质和要求,比照《通知》进行相应调整。

如果企业在2018年6月30日的中期财务报表中未能及时采用《通知》中规定的报表格式及内容进行列报的,至少应在2018年9月30日的中期财务报表中采用。

二、关于比较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规定,当期财务报表的列报,至少应当提供上一个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例如,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中应当提供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数据作为比较数据。

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追溯应用会计政策或发生前期差错更正,并采用追溯调整法的,应当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针对2018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通知》的附件1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附件2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

企业首次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按照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对于因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的,应当对首次执行当期的财务报表的本期数或期末数按照附件2的报表项目列报,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附件1的报表项目列报。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2019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称新租赁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我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

本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我部于2017年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称新金融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称新收入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未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附件2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或已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但未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本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金融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结合本通知的格式对金融企业专用项目之外的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0申报适用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

0申报适用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

0申报适用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
0申报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具体选择适用哪个准则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该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小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对于一般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该准则简化了一些会计科目的设置和核算要求,更符合小企业的实际情况。

而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则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选择适用会计准则的同时,还需要遵守相关的税收法规和会计制度,确保企业的财务报告和纳税申报的合规性。

同时,随着企业规模和经营情况的变化,企业可能需要重新评估所适用的会计准则,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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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力口: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 以“-”号填列)
力口: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以“-”号填列)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收票据
应付票据
应收账款
应付账款
预付款项
预收款项
应收利息
应付职工薪酬
应收股利
应交税费
其他应收款
应付利息
存货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其他应付款
其他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其他流动负债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合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非流动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借款
长期应收款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

4.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061008003
《现金流量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现金流量表
(适用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一般企业)
纳税人识别号:会企03表
编制单位:年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力口: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06100800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适用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一般企业)
纳税人识别号:
会企04表
纳税人名称:年度单位:元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实收
资本(或股
本)
资本
公积
减:
库存

盈余
公积

分配
利润
所有
者权 益合

实收
资本
(或
股本]
资本
公积
减:
库存

盈余
公积

分配
利润
所有
者权 益合

一、上年年末余额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 填列)
(一)净利润
(二)直接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1•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资
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
应付债券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应付款
投资性房地产
专项应付款
固定资产
预计负债
在建工程
递延所得税负债
工程物资
其他非流动负债
固定资产清理
非流动负债合计
生产性生物资产
负债合计
油气资产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权益):
无形资产
实收资本(或股本)
开发支出
资本公积
商誉
减:库存股
长摊待摊费用
盈余公积
递延所得税资产
未分配利润
其他非流动资产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权益)合计
非流动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总计
061008002《利润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
《利润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利润表
(适用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一般企业)
纳税人识别号:
会企02表
纳税人名称:
年月
单位: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061008001
《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一般企业)》
资产负债表
(适用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一般企业)
纳税人识别号:
01表
会企
纳税人名称:
年月
单位:元
资产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负债和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的影响
3•与计入所有者权
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
影响
4.其他
上述(一)和(二)
小计
(二)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禾U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
东)的分配
3•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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