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台应急预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广播电视播出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避免与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危害和影响,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电总局62号令)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原则

1、预防为主:要始终把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放在各项工作首位,细致排查广播电视播出过程中各类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2、依法管理:广播电视播出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属地负责:处置广播电视播出突发事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旗广播电视台指导协调全旗各苏木镇广播电视站、补点基站播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快速反应:广播电视台、各苏木乡镇广播电视站建立相应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非法插播等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造成严重破坏或威胁的突发事件和由于责任、技术原因等造成的广播电视重大播出事故以及技术装备等方面的应急协调、支援配合。

本预案适用于旗乡(苏木镇)两级广播电视播出过程中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四、应急组织

为保障广播电视播出过程中的突发事件顺利处理,成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处理指挥部。

总指挥:

常务副总指挥:

成员:

五、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预警信息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时刻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广播电视日常管理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广播电视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

预防应急控制措施。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广播电视播出事前的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重要播出保障期救援力量应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2.各播出部门密切注意气象、地震等部门对当地灾害情况的预报,当收到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做好预防准备工作。重要播出保障期,主动向有关监测预报机构咨询了解最新情况。

六、突发事件分级

突发事件的处理应遵循分级响应的原则。发生以下各级突发事件时,均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广播电视安全应急预案。各级广播电视部门、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有关的单位均应服从指挥部的指挥调度。突发事件等级标准为:

(一)特别重大突发事件(I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1)中央广播电视80%以上节目出现全旗性播出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

(2)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中央广播电视重要节目出现全旗性播出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

(3)非法攻击和破坏广播电视传输系统,并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突发

事件。

(二)重大突发事件(Ⅱ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事件:

(1)中央广播电视重要节目或40%—80%常规节目出现全旗性播出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

(2)同一卫星上的中央及省卫星节目(节目套数大于15套)同时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

(3)省级广播电视播出节目全部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

(4)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中央或地方广播电视重要节目出现全旗范围的播出中断的危险;

(5)非法攻击和破坏广播电视传输系统,并对社会稳定造成比较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

(三)较大突发事件(Ⅲ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事件:

(1)中央广播电视40%以下常规节目出现全旗性播出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

(2)中央及省卫星节目(节目套数大于15套)同时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

(3)省级广播电视播出节目部分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

(4)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中央及地方重要节目出现大范围播出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

(5)非法攻击和破坏广播电视传输系统,并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的突发事件。

七、应急响应

(一)应急预案启动

(1)旗政府所在地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应急指挥部领导应急处置工作。旗广播电视台在进行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核实后及时上报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各苏木乡镇发生突发事件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各苏木乡镇广播电视站应急指挥部领导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旗广播电视台视情况在及时将情况上报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的同时,积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二)信息报送

(1)基本原则

①迅速。突发事件发生时,由旗广播电视台应急指挥部接报信息并核准后,立即向旗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和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报告。

②真实。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③全面。报送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忧兼报。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2)报送内容

①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②事件简要经过,损失情况的估计。

③事件原因分析。

④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⑤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指挥和处置

(1)旗广播电视台应急指挥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

(2)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随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应急处置的情况。

(四)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发布信息。

八、后期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