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九年级下册语文《鱼我所欲也》翻译
【文言文】初中文言文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
【文言文】初中文言文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
下面分享该作品的原文及翻译。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不丢掉罢了。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你还记得《鱼我所欲也》这篇文言文的原文吗?店铺为大家收集整理的“《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更多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
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
孟子性善,自认为“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强平时的修养及教育,不做有悖礼仪的事。
孟子对这一思想,认为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修养的精华,影响深远的事。
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心。
九下文言文原文及翻译(九下文言文鱼我所欲也词解句译)
九下文言文原文及翻译(九下文言文鱼我所欲也词解句译)《鱼我所欲也》词解句译【词解】鱼,我所欲(想要)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超过)于(比)生者,故不为苟得(苟且取得)也;死亦我所恶(厌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祸患)有所不辟(同“避”躲避)也。
如使(假如)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办法)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那么)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做)也?由是(指示代词,指其中一种办法)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不仅)贤者有是心(这种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踩踏)尔(用作后缀)而(表修饰关系)与之,乞人不屑(认为不值得,表示轻视而不肯接受)也。
万钟(优厚的俸禄)则(却)不辩(同“辨”辨别)礼义而受之,万钟于(对)我何加(有什么益处)焉!为(为了)宫室之美,妻妾之奉(侍奉),所识穷乏者得(同“德”,感恩,感激)我与(同“欤”,语气词)?乡(同“向”,先前、从前)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停止)乎?此之谓失其本心(本性)。
【翻译】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其中一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其中一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鱼我所欲也(课文翻译)
鱼我所欲也(课文翻译)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不可以同时得到,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那么我就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生命,也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如果这两者不可以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舍弃生命而选取大义。
生命也是我喜爱的,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但是我所喜爱的有超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为谋求利益而不择手段的事。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死亡也是我所厌恶的,但是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的事情,所以有的祸患我不躲避。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假如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什么手段不用呢?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假如人们所厌恶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一切可以躲避祸患的事情,有什么不可以做呢?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人不用,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躲避祸患,但有人不去做这种事情,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超过生命的东西,他们所厌恶的有超过死亡的事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不单是贤人有这样的思想,人人都有这种思想,只是贤人能不丧失这种思想罢了。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一筐饭,一碗汤,得到它就能生存下去,得不到它就会死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如果轻蔑地呼喝着给他吃,过路的饥饿的人也不会接受,如果践踏了再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万钟的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这万钟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宫室的华美,妻妾的侍奉,我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的恩德吗?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原先为了义宁愿身死而不接受(“呼尔”“蹴尔”而给的一箪食,一豆羹),现在却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这万钟的俸禄;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俸为之;原先为了义宁愿身死而不接受(“呼尔”“蹴尔”而给的一箪食,一豆羹),现在却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这万钟的俸禄;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原先为了义宁愿身死而不接受(“呼尔”“蹴尔”而给的一箪食,一豆羹),现在却为了我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的恩德而接受了这万钟的俸禄:是亦不可以己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九年级下册语文文言文原文及翻译
九年级下册语文文言文原文及翻译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
(如果)两样不能同时得到,(我)就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掌。
生命也是我所追求的东西;大义也是我所追求的东西。
(如果)两样不能同时得到,(就)舍弃生命而选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取大义。
生命也是我所追求的,所追求的有超过生命的,所以不做苟且求得(生存的人);死亡也是我所厌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
恶的,所厌恶的有超过死亡的,所以有的祸患我不躲避。
如果一个人所追求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凡是可以用来求生的手段,有什么不可用的呢?如果一个人所厌恶的东西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①?由是①则生而①有不用也,由是则用来避免祸患的事情,有什么不可以做呢?通过这种手段就可以生存却有人不去使用,通过这种行为就可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以用来避免祸患却有人不去干。
所以,人们所追求的有超过生命的,人们所厌恶的有超过死亡的。
不只是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①,贤者能勿丧耳。
贤能的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的,只不过贤能的人能够不丢掉(它)罢了。
所欲:代词“所”放在动词“欲”前,组成名词性“所”字结构,意即“喜爱的东西”“想要的东西”。
得兼:“兼得”的倒语,意为“同时得到”。
舍:舍弃。
取:选取。
义:大义,正义的行为。
甚:严重,重要。
于:介词,表比较。
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苟,苟且,随便。
恶(wù):厌恶。
患:祸患,灾难。
辟:通“避”,躲避。
如使:假如,假使。
则:承接连词,那么,就。
凡:副词,用在句子开头,表总括,凡是。
可以:能够用来。
鱼我所欲也的文言文以及翻译
鱼我所欲也的文言文以及翻译鱼我所欲也的文言文以及翻译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
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阅读鱼我所欲也的文言文以及翻译,相信能带给大家帮助。
鱼我所欲也的文言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的文言文翻译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九年级下册语文鱼我所欲也翻译
「鱼我所欲也」,这句话出自《论语》第六十六章,原意为“有了我
想要的鱼”,也可以解释为“我想要的东西很容易得到”。
这句话充满了深沉的含义,强调我们要尊重客观定律,不可违抗事物
本身的规律。
“鱼我所欲也”突出了“追求”、“努力”、“坚持”的品质,寓意我们要有一颗勇于挑战的心,努力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不要
放弃自己的理想,要克服困难、抗争到底,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
因此,一旦我们下定决心,不要害怕困难,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和毅力,将目标一步步的实现,总有一天会说出“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
鱼我所欲也①《孟子》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②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③有所不辟④也。
如使⑤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⑥?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⑦耳。
一箪⑧食,一豆⑨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⑩,行道之人弗受;蹴⑪尔而与之,乞人不屑⑫也。
万钟⑬则不辩⑭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⑮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⑯,所识穷乏者得我与⑰?乡为身死而不受⑱,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⑳。
①选自《孟子·告子上》。
标题是编者加的。
②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③患:祸患,灾难。
④辟:通“避”,躲避。
⑤如使:假如,假使。
⑥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⑦勿丧:不丢掉。
⑧箪:古代盛饭用的圆柱器。
⑨豆:古代一种盛食物的器具。
⑩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
尔,助词。
《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
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
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
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
⑪蹴(Cù):用脚踢。
⑫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⑬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
钟,古代的一种量器。
⑭辩:通“辨”,辨别。
⑮何加:有什么益处。
⑯奉:侍奉。
⑰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我吗?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与,通“欤”,语气助词。
⑱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
鱼我所欲也原文与翻译
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想要也两种东西同时得到鱼是我喜爱的东西,熊掌也是我喜爱的东西;(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选取表判断语气词(那么),(我要)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生命,是我喜爱的东西,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也两种东西正义,也是我喜爱的东西,(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就要)舍弃生命,而选取正义。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胜过,超过比生命,是我喜爱的东西,(然而)我喜爱的还有超过生命的东西,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以做苟且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厌恶所以,(我)不去干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也是我厌恶的事情,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胜过,超过比祸患,灾难通“避”,躲避(然而)我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情,所以祸患也有(我)所不躲避的。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假如,假使没有超过那么能够用来假如人们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保全生命的方法,什么手段不可用呢!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通“避”躲避做假如人们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躲避祸患(而保全生命)的手段,什么不可以去采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这种方法手段就可是就可以可是用呢?按照这种办法去做就能够生存,然而却有人不采用它,按照这种办法去做就能够避祸,然后而却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因此不采用它。
由此可见,(人们)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人们)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不仅这样本性都贤者之心不丢失罢了不仅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菜古代一种木制发乘食物的器具不吃没有礼貌地吆喝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它便可以活下去,不吃它就要死亡。
《鱼我所欲也》 逐字逐句 对照翻译
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
两个不能同时都得到,舍弃生命而选取正义。
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所想要的有超过生命的,所以不做苟且偷生的事。
死也是我所厌恶的,所厌恶的超过死亡的,所以遇到祸患也不躲避。
假使人所想要的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哪种手段不可用呢?
假使人所厌恶的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一切可以躲避祸患的方法哪一样不能做呢?
通过这个办法就可以生存而有的人却不用;通过这个办法就可以躲避祸患而有的人却不做。
因此想要的有超过生命的,厌恶的有超过死亡的。
不只是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只是贤人不能丧失(这种思想)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能生存,得不到就得死。
呵斥着给过路的人也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人家,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优厚的俸禄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优厚的俸禄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呢!
是为了住宅的美丽,妻妾的侍奉,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
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乡,通向,原先从前
从前为了正义宁死也不肯接受,现在为了住宅的美丽而接受它;从前为了正义宁死也不肯接受,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正义宁死也不肯接受,现在却为了所熟识的穷人感激我而接受了。
这种做法不也应该停止了吗?这就是所说的失去了原来的本性。
《鱼我所欲也》文言文及译文
《鱼我所欲也》文言文及译文《鱼我所欲也》文言文及译文《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
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鱼我所欲也》文言文及译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鱼我所欲也》逐句翻译
《鱼我所欲也》全文翻译1、鱼,我所欲也,熊掌,亦.(也)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2、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译文: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
3、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比)生者,故不为苟得..(苟且取得,意思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也;译文: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只为求利益而不择手段的事;4、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同“避”,躲避)也。
5、),何不用也?6、使.译文:7、89、10、11也。
12、加.(益处)13译文:是为了宫室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的恩德吗?14、乡.(同“向”,原先)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译文:原先为了义(羞恶之心),宁愿身死而不受“呼尔”“蹴.尔”的一箪食一豆羹的施舍,今天却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15、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译文:原先为了义(羞恶之心),宁愿身死而不受“呼尔”“蹴.尔”的一箪食一豆羹的施舍,今天却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16、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感激我)而为之:译文:原先为了义(羞恶之心),宁愿身死而不受“呼尔”“蹴.尔”的一箪食一豆羹的施舍,今天却为了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的恩德而接受了。
17、是亦不可以已.(停止)乎?译文: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不干了吗?18、此之谓失其本心..(本来的思想)。
译文:(如果这样做了),这就叫做丧失本来的思想(即“义”)。
《鱼我所欲也》原文、译文及注释
《鱼我所欲也》原文、译文及注释原文:鱼我所欲也先秦-孟子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对照翻译: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九年级下册《鱼我所欲也》原文、译文及课文分析
九年级下册《鱼我所欲也》原文、译文及课文分析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而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事情,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东西(那就是“不义”)。
不仅仅是贤人才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
人教版语文九年级下《鱼我所欲也》译文
《鱼我所欲也》译文鲜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
(如果)两样东西不能一齐得到,(只好)放弃鲜鱼而要熊掌。
生命,也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
(如果)生命和正义不能够同时得到,(只好)牺牲生命来保住正义。
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
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
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开祸患的事情,哪有不采用的呢?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却不肯采用。
靠某种不义的门道就可以避免祸患,有的人却不肯去干。
这样看来,喜欢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最终不丧失掉罢了。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碗米饭,一盅肉汤,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饿死。
(可是)恶声恶气地递给人家,(就是)过路的(饿汉)都不会接受;踩踏过才给人家,讨饭的叫化子也不屑看它一眼。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有人对优厚的俸禄却不区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
那优厚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好处呢?(只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我吗?过去宁愿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自己却去做这种事:这种不符合礼义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
《鱼我所欲也》的原文注释及译文
《鱼我所欲也》的原文注释及译文《鱼我所欲也》的原文注释及译文《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
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
以下是由应届毕业生网小编为您整理推荐的《鱼我所欲也》的原文注释及译文,欢迎阅读!《鱼我所欲也》的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的出处:选自《孟子·告子上》(《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题目是编者加的。
中心论点:“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或者是“舍生取义。
”解题: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理智”。
《鱼我所欲也》注释:(2)欲:喜爱。
(3)得兼:两种东西都得到。
(4)舍:舍弃。
(5)取:选取。
(6)甚:胜于。
(7)于:比。
(8)故:所以,因此。
(9)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10)恶:厌恶。
(11)患:祸患,灾难。
(12)辟:通“避”,躲避。
初中语文-《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
初中语文-《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
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
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
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
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没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没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情,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可以生存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去做。
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义),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东西(那就是不义)。
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不丢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
(如果)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人家,即使是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鱼我所欲也(课文翻译)
鱼我所欲也(课文翻译)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不可以同时得到,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那么我就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生命,也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如果这两者不可以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舍弃生命而选取大义。
生命也是我喜爱的,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但是我所喜爱的有超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为谋求利益而不择手段的事。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死亡也是我所厌恶的,但是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的事情,所以有的祸患我不躲避。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假如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什么手段不用呢?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假如人们所厌恶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一切可以躲避祸患的事情,有什么不可以做呢?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人不用,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躲避祸患,但有人不去做这种事情,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超过生命的东西,他们所厌恶的有超过死亡的事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不单是贤人有这样的思想,人人都有这种思想,只是贤人能不丧失这种思想罢了。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一筐饭,一碗汤,得到它就能生存下去,得不到它就会死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如果轻蔑地呼喝着给他吃,过路的饥饿的人也不会接受,如果践踏了再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万钟的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这万钟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宫室的华美,妻妾的侍奉,我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的恩德吗?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原先为了义宁愿身死而不接受(“呼尔”“蹴尔”而给的一箪食,一豆羹),现在却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这万钟的俸禄;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俸为之;原先为了义宁愿身死而不接受(“呼尔”“蹴尔”而给的一箪食,一豆羹),现在却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这万钟的俸禄;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原先为了义宁愿身死而不接受(“呼尔”“蹴尔”而给的一箪食,一豆羹),现在却为了我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的恩德而接受了这万钟的俸禄:是亦不可以己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文言文《鱼我所欲也》译文及注释
文言文《鱼我所欲也》译文及注释文言文《鱼我所欲也》译文及注释《鱼我所欲也》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文言文《鱼我所欲也》译文及注释,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会饿死。
可是轻蔑地呼喝着给人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
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
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注释1、选自《孟子·告子上》。
2、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鱼我所欲也
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
(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要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东西,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
(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要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然而我所想要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事情,但我所厌恶的事情有比死亡更严重的,所以有的祸患我也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严重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采用某种手段就可以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东西有比生命更宝贵(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东西有比死亡更严重(那就是“不义”)。
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来,不吃就会饿死。
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那么,这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从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从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
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