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教师上岗聘任制度
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职工的聘任管理,建立科学、公正、公平的教职工聘任制度,提高教职工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经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教职工的聘任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校所有环节和部门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学校聘任教职工原则上以公开招聘为主,同时兼顾内部聘任和特殊岗位聘任的需要。
第五条聘任教职工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学校的需要和管理要求。
第六条教职工聘任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实行竞争上岗和能上能下的制度。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职工聘任管理的信息化系统,便于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教职工聘任的程序第八条教职工聘任的程序包括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测试、考察、聘任决定及公示等环节。
第九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职工的需求,制定相应的招聘公告,明确岗位要求和条件。
第十条确定拟聘人员时,应当采用面试和考核测试相结合的办法,结合岗位特点和聘任条件,客观评价拟聘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一条对于特殊岗位的聘任,学校可以组织考察活动,全面了解候选人的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经过面试、考核测试和考察后,学校应当根据拟聘人员的表现和考核结果进行评分和排序,确定最终聘任决定。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将聘任决定书面通知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拟聘人员接受聘任决定后,应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拟聘人员如不接受聘任决定,学校将根据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对聘任的教职工进行登记和档案管理,确保聘任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第三章教职工聘任的条件和要求第十七条教职工聘任的条件和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
(二)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素质。
(四)具有良好的岗位适应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六)身体健康,符合相关要求。
教师聘用管理制度
教师聘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聘用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在编教师、聘用教师以及兼职教师的聘用、管理、考核、培训、晋升、解聘等全过程。
第三条学校教师聘用管理工作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依法依规、保障权益。
第四条学校设立教师聘用管理委员会,负责教师聘用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教师聘用管理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人事部门负责人、工会代表等组成。
第五条教师聘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三)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背景;(四)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五)具备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教师聘用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优先考虑具备以下条件的教师:(一)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二)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成果;(三)具有特殊专长和技能;(四)具有学校规定的其他优先条件。
第七条教师聘用程序包括: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试用考核、正式聘用。
第八条公开招聘: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发布公开招聘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第九条资格审查: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第十条面试考核:学校组织面试考核,对报考人员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试用考核:学校安排合格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
试用期内,学校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包括课堂教学、学生评价、教学成果等。
第十二条正式聘用:学校根据试用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正式聘用教师。
正式聘用教师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管理考核第十三条学校对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水平、科研成果、工作态度、学生评价等。
教师聘任管理制度
教师聘任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教师聘任的管理,营造良好的教师队伍建设环境,确保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对教师的聘任管理。
第三条学校对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根据教师的教育经历、专业技能、教学能力和职业道德等条件进行客观评价。
第二章教师聘任条件第四条教师聘任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二)忠于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水平;(三)具有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技能;(四)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教师聘任评审:(一)具有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三)具有本科学历并通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教师资格考试。
第三章教师聘任程序第六条教师聘任程序包括以下环节:(一)招聘公告发布;(二)资格审核;(三)笔试或面试;(四)体检;(五)公示;(六)聘任。
第七条学校应当在招聘之前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聘范围、岗位要求、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地点。
第八条学校应当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报名人员是否满足岗位要求,若不符合条件,应当通知报名人员。
第九条学校应当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和聘任条件,组织笔试或面试,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进行评价。
第十条笔试或面试合格者,需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在拟聘任人员公示期内,将拟聘任人员的资格条件、拟聘职位等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对拟聘任人员进行聘任,签订劳动合同,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章教师聘任权责第十三条学校教师的聘任权属于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教师聘任委员会是学校最高聘任机构。
第十四条教师聘任委员会是由学校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机构。
第十五条教师聘任委员会应当依据岗位需求、教师资格条件等综合因素,按照程序合法公正地组织招聘工作,对拟聘人员进行评审,做出聘任决定。
学校教师聘用管理制度2024年细则
学校教师聘用管理制度2024年细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师聘用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聘用原则1、德才兼备原则聘用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同时,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2、公平公正原则在教师聘用过程中,应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选拔程序的公平、公正、透明。
3、岗位需求原则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合理确定聘用教师的岗位和数量,确保教师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聘用条件1、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学历及专业要求(1)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学科相关。
(2)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学科相关。
(3)应聘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学科相关,或具有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突出的教学成绩。
3、教育教学能力要求(1)具有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
(2)具有较强的教学设计、课堂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引导学生学习和发展。
(3)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够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课程开发。
三、聘用程序1、制定招聘计划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每年的年初制定教师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和招聘时间等。
2、发布招聘信息招聘计划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通过后,通过学校网站、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人才招聘网站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岗位、条件、程序和联系方式等。
3、报名与资格审查(1)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聘信息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
学校职称聘任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规范学校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聘任范围1. 全校在编教师。
2. 经学校批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外聘教师。
三、聘任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 德才兼备、业绩突出原则。
3. 竞争上岗、择优聘任原则。
四、聘任条件1. 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2. 持有与拟聘岗位相对应的职称。
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
4. 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合格。
5. 符合学校岗位设置要求。
五、聘任程序1. 学校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职称评聘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职称聘任计划。
2. 教师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报名参加职称聘任。
3. 学校成立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4. 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教师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拟聘人选。
5. 学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对拟聘人选进行审议。
6. 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聘任结果,并予以公示。
7. 对公示无异议的教师,办理聘任手续。
六、聘任期限1. 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
2. 聘任期满后,根据教师工作表现、考核结果及学校需要,重新进行聘任。
七、监督管理1. 学校设立职称聘任监督小组,负责对职称聘任工作进行监督。
2. 教师对职称聘任工作有异议,可以向监督小组提出申诉。
3. 学校对违反职称聘任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地方政策为准。
学校人员聘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人员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编教职工、聘用教职工、临时用工人员等各类人员。
第三条学校人员聘用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聘用第四条学校人员聘用分为公开招聘、内部竞聘、特殊人才引进等几种形式。
第五条公开招聘:(一)招聘岗位、数量、条件及要求由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确定,并通过学校网站、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并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或考核。
(三)考试或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学校按照成绩排名择优聘用。
第六条内部竞聘:(一)学校内部岗位空缺时,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校内教职工竞聘。
(二)竞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并参加学校组织的竞聘考核。
(三)竞聘考核合格者,由学校按照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第七条特殊人才引进:(一)学校可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引进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丰富教学经验或特殊技能的人才。
(二)引进人才的条件、待遇等由学校研究决定。
第三章人员聘用程序第八条学校人员聘用程序如下:(一)发布招聘信息;(二)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三)进行考试或考核;(四)确定拟聘人选;(五)公示拟聘人选;(六)办理聘用手续。
第九条学校应根据岗位要求,合理设置考试或考核内容,确保考试或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
第四章人员聘用合同第十条学校与聘用人员应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聘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基本信息;(二)聘用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三)聘用期限、试用期;(四)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五)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人员聘用合同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聘用合同管理制度,对聘用合同进行归档、备案和管理。
南尚小学教师聘任管理规章规章制度
南尚小学教师聘任管理规章规章制度南尚小学教师聘任管理规章制度引言概述:南尚小学作为一所重要的教育机构,教师的聘任管理规章制度至关重要。
规范的聘任管理制度能够保证教师队伍的质量,提升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
下面将详细介绍南尚小学教师聘任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
一、教师资格要求1.1 教育背景要求:南尚小学要求教师应该具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相当于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育背景。
1.2 教师资格证书要求:教师在聘任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确保拥有合法的从教资格。
1.3 教学经验要求:南尚小学对教师的教学经验也有一定要求,普通要求有一定年限的教学经验或者曾经在其他学校有过教学实践。
二、聘任程序2.1 教师招聘公告:南尚小学会在适当的媒体上发布教师招聘公告,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教师。
2.2 教师面试评定:通过面试等方式对应聘教师进行评定,综合考虑教育背景、教师资格证书、教学经验等因素。
2.3 聘任决定:根据面试评定结果,学校将作出聘任决定,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三、教师职责3.1 课堂教学:教师需要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进行课堂教学,保证教学内容的质量。
3.2 学生管理:教师需要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包括班级纪律、学生学习情况等。
3.3 教学研究:教师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四、教师考核4.1 定期考核:南尚小学会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估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工作表现。
4.2 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包括教学质量、学生评价、教学研究等方面,全面评估教师的工作情况。
4.3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学校将对教师赋予奖励或者相应的处罚。
五、教师师德师风5.1 师德要求:南尚小学对教师的师德要求严格,要求教师言行举止端正,为学生树立良好模范。
5.2 师风建设:学校会定期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
5.3 师德考核:学校会通过师德考核等方式评估教师的师德表现,对不符合要求的教师进行相应处理。
学校教师_聘任管理_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教师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聘任原则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2.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3. 坚持岗位需要、个人专长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教师的潜能。
三、聘任范围1. 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2. 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科研、实验、图书资料等工作的教师。
四、聘任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 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育教学能力。
3.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相匹配。
4.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五、聘任程序1. 发布聘任公告,明确聘任岗位、条件、程序等。
2. 报名参加应聘,提交相关材料。
3. 学校组织资格审查,确定应聘人员名单。
4. 学校组织面试、试讲、考察等环节,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定。
5. 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聘任名单。
6. 学校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六、聘任期限1. 教师聘任期限一般为3年。
2. 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学校可以与教师签订短期或长期聘任合同。
七、考核与奖惩1. 学校建立教师考核制度,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成果、工作态度等方面。
3. 对考核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整改或解聘。
八、解聘与辞职1.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聘任合同:(1)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2)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3)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4)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2.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辞职:(1)因个人原因需要离职的;(2)学校违反合同约定,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3)经学校同意离职的。
教师聘用管理制度三篇
教师聘用管理制度三篇教师聘用管理制度一篇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特制定教师聘任制度如下:一、教师聘任的基本原则1.为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我校任课教师要采取自我申报、教研组学年组推荐,并经学校审核后聘任。
2.根据教学计划安排,若遇特殊学科可由学校教导处单独聘任。
3.学校聘任教师原则上以本校教师为主,同时根据课程需要聘任具有教师资格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本校以外的教师聘任。
二、聘任任课教师的基本条件1.任课教师应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基本素质和师德。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对具有丰富从教经验和具备骨干教师资格的教师学校予以优先聘任。
4.身体健康并能够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5.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保证按照教学大纲、新课程的要求按时、按质量完成正常的授课任务和教学实践。
6.具有相应的普通话证书及计算机应用等级证书。
三、聘任教师的基本程序1、班主任选聘科任教师,填好学校教师聘任表格交教导处。
2、科任教师选择班级,并与班主任联系。
3、科任教师任课节次要求:语文、数学每人不超过两个班,外语不超过三个班,理、化不超过三个班,政、史、地不超过八个班,音、美、劳、卫等先聘任后,学校再统一调整。
四、聘任教师的待遇与奖惩1.学校单独聘任教师,根据其职称、任教资力核定课时费标准在聘任协议中予以规定和说明。
2.学校教导处负责日常课时的统计和监督检查,每学期统计报表经任课教师确认并由校长审核。
3.学校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和奖励制度,对尽职尽则,出色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并深受学生好评的优秀教师,学校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学校对有下列行为者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直至解除聘任;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者要用其课时费赔偿损失。
(1)不能按所规定授课任务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2)每学期无故缺课三次以上或经常迟到或早退者。
(3)经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并经学校考核后认定为不合格者。
学校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人事管理,规范学校聘任工作,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聘任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聘任条件第四条教师聘任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
3.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第五条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聘任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三章聘任程序第六条学校设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聘任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教师聘任程序:1.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制定教师招聘计划。
2.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向学校提交应聘材料。
3. 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4. 学校组织面试,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5. 学校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教师名单。
6. 学校与拟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
第八条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聘任程序:1.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招聘计划。
2.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向学校提交应聘材料。
3. 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4. 学校组织面试,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5. 学校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6. 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
第四章聘任合同第九条学校与教师、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聘任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聘任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第五章聘任管理与考核第十二条学校对教职工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南尚小学教师聘任管理规章规章制度
南尚小学教师聘任管理规章规章制度引言概述:南尚小学作为一所重要的教育机构,为了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制定了一套严格的教师聘任管理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教师聘任的基本要求、聘任程序、聘任期限、聘任条件和聘任考核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南尚小学教师聘任管理规章制度。
一、教师聘任的基本要求:1.1 专业素质要求:南尚小学要求教师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1.2 师德要求: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1.3 教育教学经验要求: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能够灵活运用教学方法和手段。
二、聘任程序:2.1 聘任申请:教师可通过正式渠道提交聘任申请,包括个人简历、教育背景和相关证书等。
2.2 聘任评审:学校将组织专业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其专业素质、师德和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
2.3 聘任决定:根据评审结果,学校将作出聘任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三、聘任期限:3.1 试用期:新聘教师将进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以评估其适应学校教学工作的能力。
3.2 正式聘任:试用期满且经评估合格的教师将被正式聘任,享受相应待遇和权益。
3.3 续聘与解聘:教师的聘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校有权续聘或解聘教师。
四、聘任条件:4.1 学历要求:南尚小学对教师的学历要求较高,通常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4.2 资格证书要求: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例如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职业资格证。
4.3 继续教育要求:教师应不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参加学校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五、聘任考核:5.1 教学质量考核:学校将定期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考核,评估其教学效果和学生满意度。
5.2 师德考核:学校将关注教师的师德表现,如是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准则等。
5.3 专业发展考核:学校将鼓励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评估其专业发展情况。
结论:南尚小学教师聘任管理规章制度确保了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教学质量的提升。
教师全员聘任管理制度
教师全员聘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对教师全员聘任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教师聘任工作,制定完善教师聘任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教师队伍选聘机制,保证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
第四条教师聘任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尊重教师个人的发展意愿和特长能力,确保聘任工作的合法合规。
第五条学校要重视对教师的聘任考核,重视教师的聘任岗位评价,使得教师在学校的工作岗位上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职业能力。
第六条学校要认真做好教师聘任工作的宣传和培训,让全体教师都能够清楚知道自己在聘任工作上的具体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学校将定期对教师进行聘任绩效考评,对优秀的教师进行奖励激励,对不合格的教师进行必要的处罚处理。
确保教师聘任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八条学校要不断改进和完善教师聘任制度,及时总结教师聘任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使学校的教师队伍更加健康稳定有序地发展。
第二章教师聘任条件第九条学校对教师的聘任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 教师应当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学水平,能够胜任所从事的教学工作。
3. 教师应当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感。
4. 教师应当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教学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
5. 教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品行和修养。
第十条学校对教师的聘任条件还包括具体的细则和标准,具体由学校聘任委员会制定,并作为学校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教师聘任程序第十一条教师聘任程序分为招聘、筛选、聘用三个环节。
第十二条招聘环节包括教师聘任计划的制定,教师招聘条件的确定,教师招聘信息的发布等内容。
第十三条筛选环节包括教师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等内容。
第十四条聘用环节包括签订聘用合同、确定教师工作岗位等内容。
第十五条学校要在聘用环节中制定一个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确保教师的聘任工作能够按时完成。
学校 聘用和管理制度
学校聘用和管理制度学校聘用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人力资源管理,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与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师的聘用和管理活动受本制度的规范。
第三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门的要求进行教师聘用和管理。
第四条学校教职工按照岗位从属关系的不同,分为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辅助人员等。
第五条学校的学科教师按照专业能力、工作经验、教学水平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
第六条学校教师聘用宗旨是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人才,提高教育质量。
第二章聘用规定第七条学校拥有全日制教师职位和兼职教师职位。
第八条学校全日制教师职位由学校正式发放,兼职教师职位由学校根据需要聘请。
第九条教师聘用按照岗位需求、学科条件、教育经验、教学能力等因素进行评估。
第十条教师聘用通过面试、资格审核、试讲等环节进行选拔。
第十一条通过聘用的教师要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聘用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或相关证书。
第十三条学校可以引进国内和国际教育领域的专家或学者,担任学校的客座教师或特聘教授。
第三章试用期制度第十四条学校引进的新聘教师需要经过试用期。
第十五条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教师享受与正式教师相同的待遇。
第十六条试用期内,学校会对教师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估。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优秀的教师可以提前转正。
第四章教师管理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管理的制度和体系。
第十九条学校教师的日常工作由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和组织。
第二十条学校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组织和监督,确保教学质量。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教师的学习和发展提供相应的培训和进修机会。
第二十二条学校积极引导教师参与教学研究和教改,支持教师的创新和发展。
第二十三条学校对教师的考核和奖惩进行评价和管理。
第五章退休管理第二十四条学校制定完善的退休管理制度,保障教职工的权益。
第二十五条教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第二十六条学校对退休教职工进行离岗前的交接和离岗后的关怀工作。
南尚小学教师聘任管理规章规章制度
南尚小学教师聘任管理规章规章制度南尚小学教师聘任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南尚小学教师聘任管理规章制度(以下简称“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南尚小学教师的聘任程序和管理流程,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和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
本规章制度适合于南尚小学所有教师的聘任事宜。
二、聘任条件1. 教育背景:应聘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为教育学或者相关学科;2. 任教经验:应聘者须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优先考虑有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者;3. 专业知识和技能:应聘者须具备与所申请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4. 教学能力:应聘者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创新意识;5. 个人品质:应聘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聘任程序1. 发布招聘启事:学校根据教师需求,发布招聘启事,明确招聘岗位、条件和待遇等信息;2. 提交申请材料:应聘者根据招聘启事要求,准备并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学成果等相关申请材料;3. 笔试面试:学校组织笔试和面试环节,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估;4. 聘用决策:学校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表现和岗位需求,进行聘用决策;5. 发送录用通知:学校向被录用的教师发送录用通知书,并约定入职时间和待遇;6. 签订劳动合同:被录用的教师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7. 入职手续:被录用的教师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包括提供身份证明、健康证明等;8. 岗前培训:学校对新聘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匡助其熟悉学校教育教学环境和工作流程。
四、聘任管理1. 教师绩效考核:学校对教师进行定期的绩效考核,评估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工作表现;2. 奖惩机制:学校建立奖励和惩罚机制,对教师的优秀表现赋予奖励,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3. 岗位调整:根据学校的教学需求和教师的个人发展需要,进行合理的岗位调整;4. 培训发展: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和进修,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5. 退休离职:教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离职时,按照像关规定办理退休或者离职手续。
教师管理制度聘任制度
教师管理制度聘任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教师管理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更好地发挥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作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制定本教师管理制度聘任制度。
二、聘任范围1. 学校可以通过招聘、委聘和调配等方式聘任教师。
2. 聘任的对象包括学校本校教师、外聘教师、兼职教师等。
3. 聘任教师应符合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教师职业资格要求。
三、聘任程序1. 招聘教师(1)学校根据实际教学需要确定招聘计划。
(2)发布招聘启事,吸引教育教学人才。
(3)组织面试,选择合适的候选人。
(4)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教师。
2. 委聘教师(1)学校可以委托某个单位或个人来为其聘请教师。
(2)委托方负责确定聘任需求、发布招聘信息、组织面试等。
(3)委托方应与被委托方签订合同,确保教师的聘任程序合法。
3. 调配教师(1)学校内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教师进行调配,包括向其他单位调配教师或内部调整。
(2)调配教师时应征得教师本人同意,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任条件1. 具备合格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技能;2. 具备相关的教师职业资格证书;3. 有较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修养;4. 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聘期与续聘1. 聘任教师的聘期根据教师聘任合同确定,一般为一学年。
2. 对于绩效优秀的教师,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续聘,并适当提高待遇。
3. 续聘时应经过教师本人同意,签订新的聘任合同。
六、评估与考核1. 学校应建立定期的教师绩效评估机制,对教师的教学水平、工作态度、师德师风等进行评定。
2. 根据评估结果,学校可以对绩效不合格的教师进行处理,包括调整工作岗位、终止聘用等。
3. 对于绩效优秀的教师,学校应给予相应奖励和激励。
七、离职与解聘1.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可以终止其聘用:(1)无故不报到、无故旷课的;(2)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的;(3)严重损害学校利益的;(4)其他严重违反教师管理制度的情形。
南尚小学教师聘任管理规章规章制度
南尚小学教师聘任管理规章规章制度南尚小学教师聘任管理规章制度引言概述:南尚小学作为一所优质的学校,教师队伍的质量直接影响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声誉。
因此,南尚小学制定了严格的教师聘任管理规章制度,以确保教师的素质和能力符合学校的要求。
一、招聘标准1.1 严格的学历要求:南尚小学要求教师具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教育教学经验。
1.2 专业知识和能力测试:教师在面试前需要通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测试,以确保其具备教学所需的基本素质。
1.3 综合评定:教师的招聘将综合考虑学历、专业知识、能力测试成绩以及面试表现等因素进行评定。
二、聘任程序2.1 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聘任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 面试选拔:通过初审后,符合条件的教师将参加面试选拔,由专业人员进行评定。
2.3 聘任公示:通过面试选拔的教师将在学校内公示一周,公示期内接受公众监督。
三、聘任合同3.1 签订合同:被聘任的教师需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2 合同期限:聘任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后根据教师绩效和学校需求决定是否续聘。
3.3 绩效考核:教师在聘任期间将接受学校的绩效考核,表现优秀者将获得续聘机会。
四、师德师风4.1 师德标准:南尚小学要求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严格遵守教师职业操守。
4.2 师风建设:学校将定期开展师德师风培训和评估,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道德提升。
4.3 师生关系:教师需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五、教师待遇5.1 薪酬福利:南尚小学将根据教师的学历、资历和绩效给予相应的薪酬福利。
5.2 奖惩机制:学校将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3 职业发展:学校将为教师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和平台,促进其专业水平的提升和成长。
结语:南尚小学的教师聘任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旨在选拔优秀的教师,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推动学校的发展。
希望南尚小学的教师们能够遵守规章制度,发挥专业水平,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学校教师聘用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聘用管理制度学校教师聘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师的聘用管理,保障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数量,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教师的聘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教师聘用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实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职业管理规定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学校发展需要等确定教师聘用的政策和标准。
第二章聘用岗位第四条学校教师聘用岗位应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按照学科、专业领域的划分,设立相应的教师聘用岗位。
第五条学校教师聘用岗位应当明确职责、要求、待遇等,并通过宣传、招聘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第六条学校教师聘用岗位划分为正式教师和临聘教师。
正式教师是指按照规定聘用的全职教师,临聘教师是指按照规定聘用的兼职或临时教师。
第三章聘用条件第七条学校教师聘用的条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教师资格要求,具备相应学历和专业背景,取得教育教学能力证书,并具备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第八条学校教师聘用的条件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水平,具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四章聘用程序第九条学校教师的聘用程序分为公开招聘和选聘两个环节进行。
第十条公开招聘的程序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接受应聘材料、组织面试考核、选拔任职。
第十一条选聘的程序包括:根据学校教学科研需要,确定选拔范围和标准、确定选拔委员会、组织面试考核、选拔任职。
第五章聘用标准第十二条学校教师聘用的标准应当综合考虑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职业道德、业绩表现等方面的因素。
第十三条学校教师聘用的标准应当与学校的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注重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六章待遇及激励机制第十四条学校教师的待遇应当根据其岗位职责、工作表现、职称评定等因素确定。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教师激励机制,为教师提供学术研究、教学实践、专业发展等方面的支持和机会。
第七章聘期及终止第十六条学校教师的聘期应当根据教学科研需要和个人发展规划来确定。
学校教师岗位聘任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聘任范围1. 学校在编教师;2.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职工;3. 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等领域的专业教师。
三、聘任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按需设岗、按岗聘任;3. 能者上、庸者下;4. 绩效优先、优绩优聘。
四、聘任程序1. 学校根据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发展规划,制定教师岗位设置方案,明确岗位数量、岗位职责、任职资格等;2. 教师个人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报名参加应聘;3. 学校成立教师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教师岗位聘任工作;4. 教师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的教师名单;5. 学校组织对参加考核的教师进行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环节,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师德师风等;6.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教师名单,并进行公示;7.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拟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
五、聘任期限1. 教师岗位聘期为三年;2. 聘期结束后,根据教师表现和学校需要,可以续聘、解聘或终止聘任。
六、考核与评价1. 学校建立教师岗位聘任考核评价体系,对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聘期考核;2. 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师德师风、工作量、学生满意度等;3.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确定岗位等级、评定职称、绩效工资分配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任)合同的依据。
七、管理与监督1. 学校设立教师岗位聘任管理工作机构,负责教师岗位聘任工作的组织实施;2. 教师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师岗位聘任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聘任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3. 教师对聘任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师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教师聘用管理制度
一、引言为规范学校教师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聘用原则1.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具有高尚师德、良好业务能力和敬业精神的教师。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教师聘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 坚持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原则,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4. 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三、聘用范围1. 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2. 在编教师、合同制教师、临时教师等。
四、聘用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
3.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学生,关心学生成长。
4.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5. 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五、聘用程序1. 公开招聘:通过报纸、网络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考试。
2. 确定拟聘人员:根据招聘考试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3. 考核评价:对拟聘人员进行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的考核评价。
4. 审批聘用:将拟聘人员名单及考核评价结果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5. 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办理完毕后,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合同1. 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5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 聘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
3. 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和学校需要,可以续签、解除或终止合同。
七、考核与评价1. 学校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成果、学生满意度等方面。
3.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晋升、绩效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八、退出机制1. 对考核不合格、严重违反师德师风、不履行岗位职责的教师,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2. 教师自愿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学校教职工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职工管理,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编教职工,包括教师、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教职工聘任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合同管理。
第二章聘任范围与条件第四条聘任范围:我校在编教职工的招聘、续聘、解聘等。
第五条聘任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职称、资格和业务能力;(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四)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章聘任程序第六条招聘:(一)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数量、条件等;(二)通过学校官网、媒体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三)组织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择优录取。
第七条续聘:(一)教职工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续聘申请;(二)学校对申请续聘的教职工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
第八条解聘:(一)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解聘教职工;(二)教职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经批准后予以解聘;(三)教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经学校调查核实后予以解聘。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九条学校对教职工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第十条年度考核:(一)考核内容:师德表现、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社会服务等方面;(二)考核方式:自我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价、领导评价等;(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十一条聘期考核:(一)考核内容:师德表现、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社会服务、工作态度等方面;(二)考核方式:学校组织考核小组,对教职工进行综合评价;(三)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考核优秀的教职工,给予物质奖励和晋升职务、职称等方面的优先考虑。
第十三条对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视情况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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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上岗聘任制度
为了积极推进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保障学校和教师的双方权益,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并根据县教育局对教师队伍实行改革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聘任原则
因事设岗,依岗定员;平等自愿,双向选择;任人唯贤,择优聘任;统筹兼顾,合理流动。
二聘任程序
1.校委会聘任年级主任;年级主任签订责任书。
2.年级主任聘任班主任;班主任签订责任书。
3.班主任填写选择学科教师的意向表。
4.学校公布各班班主任名单及岗位设置情况。
5.学科教师填写选择班级意向表。
6.校委会根据学校师资情况和各班双向选择意向表统筹安排。
7.公布聘任结果。
三细则
1.聘任形式:聘任、待聘、分流、解聘。
2.聘任期限:一学年。
3.岗位设置:
(1)班级设置
(2)教学岗位
语、数、外、理、化各科教师原则上每人带两班课程;高二、高三政、史、地、生各科教师原则上每人带两班课程;高一政、史、地、生各科教师原则上每人带三班课程;体育教师
原则上每人带8班左右课程,音、美、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教师每人可包年级课程。
校委会及年级主任将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3)其他岗位
4.关于年级聘任的规定
(1)教职工双向选择分两个阶段先后进行。
第一阶段为高三选择阶段,高三年级双向选择对象原则上应为上一届和本届教师。
第二阶段为高一、高二同时选择阶段,高二年级双向选择对象原则上应为本届教师、原高二待聘教师和上一届高三待聘教师。
高一年级双向选择对象来源为:a原高三年级待聘教师b原高一、二年级待聘教师c当年新招聘教师或新调入教师(高一年级确保聘任新教师一年)
(2)语、数、外、理、化、高三生物等各科教师原则上不跨年级任课。
5.关于落聘、解聘的规定
(1)落聘。
经三个年级双向选择未被聘上的教师属待聘教师,由校委会根据学校其他岗位情况,征求本人意见,调剂安排处理。
因岗位不够无法安排工作者或拒不接受安排者,视为落聘(男教师50周岁,女教师48周岁待聘者,由校委会统一安排工作,若不服从安排,则视为落聘)。
落聘者若为有财编教师则作为分流对象,并报告局人事股;若为无财编教师,则予以解聘。
(2)解聘。
学校按有关规定和方案,对受聘年级主任、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发现不合格,将解除其受聘职位,即为解聘。
校委会可以对下列情况之一予以解聘:1年级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事故(安全、斗殴、寝教室财产损毁严重,乱收费,乱订资料)频发或者在黄冈统考中,连续两次半数以上科目在全县位居末位的,或一学年学生流失率超
过3%的,年级主任将被解聘。
2班级工作严重失误,造成事故者;或者在年级统考中,班级连续两次半数以上科目踩红线的,班主任将被解聘。
3一学期内教学评价连续两次被学生评为不合格者,并且教育教学效果也差,或一学期内连续两次踩红线的,学科教师将被解聘(无同类比较班级如特长班及新课改高一、高二政、史、地、生等学科教师依照说明b项处理)。
上学期解聘人员,在下学期作待聘处理;下学期解聘人员只能参加低一年级选聘。
4学年内因解聘或其它原因(如学校工作调整需要等)造成空缺岗位由校委会统筹安排。
说明:a教学评价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评价办法:所带班级全体学生参与问卷调查。
调查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满意率×100+基本满意率×80-不满意率×20=评价得分
b无同类比较班级如特长班及新课改高一、二政史地生等学科教学比较得分低于70分的学科教师将被解聘。
比较得分=某班该学科统考综合分÷平行班该科前三名综合分平均分X100
(无同类比较班级取相近情况班级做为平行班进行比照,如特长班和文补班与同年级的文科班作为平行班比照。
)(4)本制度解释权归校委会。
(5)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