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区(惠城中心区)公共停车场布点规划(草案)
城市中心区公共停车场规划研究——以惠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0-2025)为例
城市中心区公共停车场规划研究——以惠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0-2025)为例发布时间:2021-05-14T11:03:51.537Z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2期作者:李艳翠[导读] 摘要:随着城市化水平提升,城市机动化快速发展,停车设施紧缺问题也愈发凸显,特别是城市中心区,停车难问题已成为社会焦点。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 516100 摘要:随着城市化水平提升,城市机动化快速发展,停车设施紧缺问题也愈发凸显,特别是城市中心区,停车难问题已成为社会焦点。
本文主要以惠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0-2025)为例,探究在城市中心区用地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创新性手段增加停车位有效缓解城市停车压力;改善城市停车供给结构形成公共停车与配建停车的合理比例;推广智慧立体停车提高城市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关键词:城市中心区、公共停车场、智能化策略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快速发展,但是由于城市中心区老商圈内,建筑密度比较高且大部分建筑老旧,无地下停车场,公共停车场极度匮乏。
以惠州市惠城区为例,停车难问题主要集中在桥西西湖,桥东老街,龙丰上排黄塘、江南下角等区域。
城市中心区土地资源缺乏带来的停车难日益严重,阻碍了城市中心区的发展。
1中心城区现状停车问题惠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根据对惠城中心区现状停车发展状况的调查,分析出主要存在的问题有总量缺乏、结构失衡、管理分散、政策滞后、科技落后等5个方面。
1.1总量缺乏:停车供给落后需求惠城区的大多数老旧小区配建停车位较少。
因老旧小区建设年代久远,而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的机动化程度越来越高,近年来小汽车保有量以年均 20%以上的速度持续快速增长,停车位供给不足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尤其是中心城区人群密集,停车需求更为突出,停车泊位容量远远不能满足车辆总数需求。
1.2结构失衡:公共停车泊位占城市停车泊位总量的比例偏低惠城中心区可用于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的土地十分有限,而且近年来随着房地产的热度升级,进而拉升了土地成本,土地拆迁建设成本也随之增加,更增加了公共停车场建设的难度。
惠州最新的停车规划方案
惠州最新的停车规划方案
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惠州市内交通形势也变得复杂
起来。
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加,停车位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
惠州市政府注意到该问题,近期推出了最新的停车规划方案,以缓解市内停车需求。
规划方案
1.新建多层停车场
该规划要求在市区范围内新建多个多层停车场,按比例包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同时,该规划中还要求停车场的建设应该利用地下空间以减少占用市区宝贵的地面资源。
2.立体停车系统
除了以上规划,惠州市政府还计划在特定路段和公共交通枢纽站点使用立体停
车系统。
尤其是在市内繁忙商圈和人流密集区,优先使用立体停车系统。
该系统可以实现车辆在垂直空间上的停放,以更好的利用空间。
3.智能停车系统
为了提高停车场的使用效率,惠州市政府计划将智能停车系统推广至市区多个
重点区域。
智能停车系统将实现车位查询、车位预订、支付等功能,提高停车场的使用效率和车辆的转场速度。
使用智能停车系统的车主,可以通过手机等通讯设备远程预定车位,避免了排队等待、找位置的问题。
4.加强公共交通系统
除了通过规划停车资源减少市内路面车流,惠州市政府还计划加强公共交通系统,引导市民更多地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一项数据显示,每辆公共交通车投入运营,相当于退行了10辆私家车的使用,这将有利于缓解市内的拥堵状况。
总结
惠州最新的停车规划方案包括多种解决方案,该规划将在未来的几年内全面推行。
市政府希望通过这些规划解决内部交通和停车难度,改善市民的出行环境,加速市内发展,从而推动惠州市持续发展。
惠州市民用建筑配建公交场站标准与导则
关于惠州市民使用建筑配建公交场站标准与导则,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
建筑配建公交场站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对于城市交通的便利性和效率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针对惠州市民使用建筑配建公交场站标准与导则,我们有必要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全面评估和深度探讨。
我们可以从建筑配建公交场站的设计和规划角度来进行分析。
在城市建设中,公交场站的位置、布局和设计都应该符合一定的标准和导则。
对于惠州市来说,考虑到地域特点、人口分布以及公共交通需求,建筑配建公交场站的规划和设计应该满足惠州市民的实际出行需求。
应该考虑到人流量大的地区、商业中心、居民区等地点的公交场站布局和设计。
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便利市民出行,提高公交系统的效率。
公交场站的设计应该符合环保、节能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例如可以考虑在场站周边增加绿化带和可再生能源设施,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我们还可以从市民的角度出发,探讨建筑配建公交场站标准与导则的重要性。
作为城市的居民,公交场站是市民出行的重要枢纽,因此场站的舒适性、便利性对市民的出行体验至关重要。
通过对建筑配建公交场站标准与导则的深入研究,可以进一步了解市民出行的需求,满足市民对公共交通的期待,提高市民出行的舒适度和便利度。
可以在公交场站的设计中考虑到市民候车的舒适度,增加座椅、遮阳设施等舒适设施,同时也应该考虑到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裙体的出行需求,为他们提供更多的便利。
我们还需要思考建筑配建公交场站标准与导则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
公共交通系统的完善和健康发展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配建公交场站标准与导则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当下市民的出行需求,更应该考虑到城市未来的发展。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与导则,可以帮助城市规划者更好地布局公交系统,引导城市发展方向,提高城市交通效率,减少交通拥堵,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在总结回顾本文的内容时,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建筑配建公交场站标准与导则对于惠州市民的出行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关乎市民的出行便利性和舒适度,更关乎城市交通系统的健康发展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惠州市区综合交通规划(2018-2035)(公告图集)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Leabharlann 公告稿公告稿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公告稿
惠州市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办法-惠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
惠州市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办法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惠州市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办法》业经2021年8月30日十二届17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刘吉2021年10月11日惠州市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停车秩序,缓解停车场供需矛盾,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成区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城市建成区和其他城市化管理区域的范围分别由市人民政府,县、区人民政府,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划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除道路停车泊位外,为社会公众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和建设工程配建的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的公共停车场。
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为特定对象提供停车服务的内部停车场。
道路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城市道路内统一施划的为社会公众提供机动车临时停放服务的场所。
公共交通客运、货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市场调节、方便群众的原则。
第五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停车场行业管理的统筹协调部门,负责停车场行业发展政策的制定,指导停车场规范化管理以及停车场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负责停车信息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惠州停车位配建标准
惠州停车位配建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城市居住和工作。
而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停车难的困扰。
对于广东省的惠州市来说,停车位的配建问题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为了规范城市停车位的建设,提高城市停车位利用率,保障市民和游客的停车需求,惠州市政府出台了《惠州市停车位配建标准》,以下将具体介绍该标准的内容及意义。
一、惠州市停车位配建标准的制定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惠州市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口数量不断增加,机动车数量也不断增加。
城市停车位的需求量与日俱增。
由于城市土地资源有限、停车位规划不足、停车位缺乏统一规划等问题,导致停车位供求矛盾日益尖锐,停车难成为市民的头号烦恼。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提高城市停车位的配建质量,惠州市政府制定了《惠州市停车位配建标准》,对城市停车位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提高城市停车位的供给能力,方便市民和游客停车。
1. 规划建设根据城市规划和用地规划要求,制定停车位配建规划方案。
规划方案应考虑市容市貌、交通安全、环保等因素,合理布局停车位,并与周边交通设施相衔接。
2. 设计标准停车位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用合理的设计标准,确保停车位布局合理、通行顺畅、安全可靠。
停车位设计还应考虑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停车需求。
3. 施工要求停车位建设应按照规划方案和设计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停车位建设质量。
施工过程中要注重环境保护、施工安全,严格按照施工标准和质量检验要求进行验收。
4. 管理运营设立停车位管理部门,加强停车位的管理和运营。
建立完善的停车位管理制度,确保停车位的有效利用和公平分配。
加强停车位的维护保养,保证停车位设施的正常运营。
5. 审批程序对规划设计符合停车位配建标准的停车位项目,依法进行审批程序,确保停车位的合法建设。
同时对不符合标准的停车位项目要进行调整或改造,以确保城市停车位的质量和数量。
1. 提高城市停车位供给能力2. 规范城市停车位建设质量标准的制定将规范城市停车位的建设质量,确保停车位布局、设计、建设符合国家标准和城市发展需要,提高停车位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惠州市规划图
惠州市规划图惠州市位于广东省东部沿海地带,是广东省的一个重要城市之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惠州市的规划图也不断在更新和完善中。
下面我将简要介绍惠州市的规划图。
惠州市的规划图主要包括交通规划、城市功能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三个方面。
首先是交通规划。
惠州市规划图中主要包括城市道路、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网络的规划。
城市道路规划主要包括城市交通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的布局以及交叉口、停车场等设施的规划。
高速公路规划主要包括连接惠州与周边城市的高速公路线路和互通枢纽的规划,以提升城市与周边地区的交通便利性。
铁路规划主要包括城市铁路线路的规划,以提高城市的交通运输效率。
其次是城市功能规划。
惠州市规划图中主要包括城市中心区、居住区、工业区、商业区等功能区的规划。
城市中心区规划主要包括政府办公区、商业中心区、文化中心区等功能区的布局。
居住区规划主要包括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设施等的规划,以满足不同居民的居住需求。
工业区规划主要包括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等的规划,以促进城市的产业发展。
商业区规划主要包括商业中心、购物中心、市场等的规划,以提供便利的购物和商业服务。
最后是环境保护规划。
惠州市规划图中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绿地公园、水资源保护等环境保护措施的规划。
自然保护区规划主要是为了保护城市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绿地公园规划主要是为了提供城市居民休闲娱乐和环境教育的场所,增加城市绿化面积。
水资源保护规划主要是为了保护城市的水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提高城市的水资源利用效率。
综上所述,惠州市的规划图是一个综合考虑交通、城市功能和环境保护的综合规划,旨在提高城市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城中心区公交站点设施管理规定》的通知-惠府办〔2015〕18号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城中心区公交站点设施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城中心区公交站点设施管理规定》的通知惠府办〔2015〕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惠城中心区公交站点设施管理规定》业经十一届10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29日惠城中心区公交站点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惠城中心区公共交通站点服务设施(以下简称公交站点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提高公交站点设施的服务水平,促进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26号)、《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3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交站点设施属社会公用服务设施,是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之一,由站台(位)、候车亭、站牌架、公共信息牌、休息凳和盲人道等设施构成。
其中,站台(位)、站牌架是公交站点设施的必备组成部分。
候车亭、公共信息牌、休息凳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第三条在惠城中心区内公交站点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惠城中心区公交站点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公用事业、公安交警、财政、公路、园林、城管执法、供电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公交站点设施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配合做好城市公交站点及设施的规划管理工作;(二)市公用事业、公路部门负责配合做好城市道路及公路公交站点设施建设施工配套保障工作,并为公交站点设施建设施工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三)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为相关公交站点设施设置、建设和运营提供相应交通管制保障;(四)市财政部门负责将政府投资的公交站点设施规划、建设、维护及管理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做好资金审批及核拨工作;(五)市供电部门负责做好公交站点设施用电规划和设置,并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参照公益事业用电收费标准制定公交站点设施用电收费标准;(六)市园林部门负责配合做好公交站点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城市绿化迁移及复绿工作;(七)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做好公交站点设施周边无照流动设摊摆卖和乱搭建违法建筑的执法管理。
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惠州市区城市道路电子泊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惠州市区城市道路电子泊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3.05•【字号】惠府[2003]15号•【施行日期】2003.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惠州市区城市道路电子泊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惠府[2003]15号2003年3月5日)惠城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惠州市区城市道路电子泊车管理暂行办法》业经2002年12月30日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迳向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二OO三年三月五日惠州市区城市道路电子泊车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惠州市区城市道路静态交通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城市道路资源,缓解市区临时泊车难的矛盾,规范车辆临时泊放秩序,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电子泊车,是指利用市区城市道路资源设置的电子咪表收费设备和泊车场地(以下简称电子泊车设施),为车辆提供临时泊放服务,并向泊车者收取电子泊车设施使用费。
第三条在惠州市区范围内设置和使用电子泊车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实施本办法。
市规划建设、公安交警、财政、物价、城管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设置电子泊车设施,应当根据市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专业规划统筹安排,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会同市规划建设和公安交警部门根据市区城市道路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第六条电子泊车设施实行有偿经营使用。
经营单位负责电子泊车设施的投资建设维护,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并按规定向市财政缴交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第七条电子泊车设施的经营权,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有偿取得。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根据市区城市道路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和国家、省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负责组织电子泊车设施经营权的招标投标工作,并向中标单位核发《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按招标文件内容与中标的经营单位签订经营管理合同。
惠州停车位配建标准
惠州停车位配建标准
惠州市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惠州市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办法》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 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比例:产业及配套设施建筑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需配建不少于0.5个停车位,同时,停车场应至少有10%的车位配置充电桩。
住宅、商业和商务建筑的配建标准则为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少于1个停车位。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预留充电设施或具备安装条件。
2. 规划调整:随着城市的发展变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适时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停车设施配建标凈,并做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交通发展的需求。
3. 土地利用:鼓励合理利用学校、广场、绿地等资源的地下空间进行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在征得相关权益人同意并完成必要手续后实施。
4. 临时停车场:允许单位和个人依法利用储备土地、暂时不能开发的土地等设置临时性停车场,以满足临时停车需求。
5. 供应计划:停车场用地供应应纳入市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考虑,并优先安排符合规划用途的闲置土地用于停车场建设。
6. 施行日期:《惠州市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办法》于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从该日期开始的新项目都需遵守新颁布的办法中的标准与规定。
综上所述,这些规定旨在满足日益增长的城市停车需求,推动停
车场建设和管理,促进城市交通的健康发展。
在建设项目时,开发商和规划者需要遵循这些标准来确保停车设施的合理布局和充足供应。
惠州市江北中心区详细规划(调整)文本
惠州市江北中心区详细规划(调整)调整背景:1. 市江北中心区内基础设施高标准的建成。
2.市一级大型公建如体育馆、科技馆、博物馆、市文化艺术中心、会展中心将相继建设。
3.东江水利枢纽工程的建成对江北自然景观环境的改善。
4.东江公园、北湖公园、鹅潭公园等城市公园绿地的建设。
5.水北村拆迁工作的完成,沿江用地将赋予新的建设要求。
规划调整范围:为江北南区1、2、6、7、8、9、10、11、12、13、16、17、18号区。
规划用地:总用地面积约为313.37公顷。
规划功能定位:为市级服务的集办公、文化教育、商业、休闲、体育运动、居住等为主的综合区。
一、空间布局(一)调整原则:有利于江北中心区综合功能的提升;有利于江北中心区景观形象的营造;有利于土地集约化发展;有利于发展需要,更具可操作性,便于规划管理。
(二)主要调整内容1.文化艺术中心用地南侧预留公共设施计算指标用地面积1.9公顷,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30米,总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
2.16号区丽日百合家园小区与德赛大厦之间的用地,规划为商业性办公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0.9公顷,容积率7.21,建筑密度35.3,绿地率15%,建筑限高141米,总建筑面积6.49万平方米。
3.18号区江北电信局南侧原规划的停车库,现改为商业、办公综合大楼,计算指标用地面积0.63公顷,容积率6.8,建筑密度45%,绿地率15%,建筑限高100米,总建筑面积4.28万平方米。
4.9号区村民安置用地已按审批的总平面做了相应调整,计算指标用地面积5.3公顷,容积率2.9,建筑密度33%,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总建筑面积15.42万平方米。
5.10号区内建筑限高由原规划的45米调整为150米,其中商业居住计算指标用地面积10.96平方米,容积率5.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150米,总建筑面积54.8万平方米;公园计算指标用地面积3.74公顷。
惠州市区(惠城中心区)公共停车场布点规划(草案)
惠州市区(惠城中心区)公共停车场布点规划(草案)一、项目概况(一)规划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汽车保有量增长较快,市中心区高峰时段的停车问题已日益凸显。
为统筹规划惠城中心区的公共停车场布点,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市住建局组织惠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本次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规划对象本次规划对象为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包括如下四类:1、在规划停车场用地上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其用地性质属于社会停车场用地;2、公园绿地、交通枢纽等特殊类型公共设施配套的停车场,具有公共停车场的性质;3、建筑按照规划要求加配的公共停车场,其用地属于建筑开发用地的一部分。
4、设置在道路红线以内的路内停车场,其用地性质属于道路用地。
(三)规划范围项目规划范围:惠城中心区,以三环路内城区为主,主要包括江北、河南岸、桥东、桥西、麦地和龙丰等片区。
(四)规划年限2014—2030年。
二、停车现状情况截至2013年底,规划范围内共有各类机动车停车泊位约20.88万个。
其中:配建停车场泊位数量约20.17万个,约占96.6%;公共停车场泊位数量约7099个(不含宾馆、酒店、商场等主要面向公众开放的停车泊位),约占3.4%。
路外公共停车场泊位数量约3229个,路内公共停车泊位数量约3870个。
(说明:除以上统计泊位外,还存在大量非常规停车位,如内街内巷、人行道、建筑物后退空间、临时空地停车等,本次规划未包含该类停车泊位。
)三、停车发展思路近期思路:以扩大停车设施供给为主,抑制停车需求为辅。
未来几年时间内,通过相关停车规划和政策鼓励机制的共同作用,提高公共停车泊位的供给总量,弥补历史上形成的停车供需缺口。
远期思路:以停车需求管理为主,增加停车设施供给为辅。
实施需求管理的同时,要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将减少小汽车出行的部分吸引到公共交通方式,从而摆脱过度依赖小汽车的出行模式。
四、公共停车设施布点规划(一)需求预测根据停车现状调查,结合惠城区未来城市人口和汽车保有量增长的趋势预测,至2030年惠城中心区需新增公共停车泊位约2.90万个,其中重点规划区(1—6号中区)需新增公共停车泊位约1.04万个。
惠州市区临时占道停车管理实施方案
惠州市区临时占道停车管理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惠府办[2003]5号•【施行日期】2003.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惠州市区临时占道停车管理实施方案(惠府办[2003]5号)为加强对市区临时占道停车的规范管理,合理利用城市道路资源,充分发挥城市道路使用功能,有效缓解车辆临时占道停放矛盾,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一组织,集中管理。
(二)以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前提,最大限度满足各种车辆临时停放的需要,有效缓解市区道路车辆临时停放难的问题。
(三)实行停车场地有偿使用原则,政府向经营者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经营者按计时计位计次的收费办法向停放车辆收取停车设施使用费或电子泊车设施使用费。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一)凡在市区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路肩边坡、公共广场、桥头桥下空地、沟沥河渠盖板、道路建设用地及内街小巷等均属市区临时占道停车场(点)设置范围。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根据市区城市道路交通发展规划要求,先行制定《惠州市区城市道路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方案》,征求规划建设局、交警支队等部门的意见,经市区临时占道停车管理工作联审小组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主管市区临时占道停车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
市规划建设、公安交警、财政、物价、城管、国土、房产、工商、园林、环卫、交通、公路等职能管理部门和惠城区人民政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方案。
(三)市区临时占道停车场(点)的设置管理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进行:1、市区文明一条路(街)及交通严管一条路等路段主干道,原则上不宜设置临时占道停车场(点),只能根据实际需要,在人行道设置摩托车、自行车临时停放点,或在支路和相邻内街设置小汽车临时停放点。
惠州市智慧共享停车系统项目.doc
惠州市智慧共享停车系统项目投资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化我市停车设施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大停车位有效供给,提高停车位的使用率和周转率,真正解决市民关心的“停车难”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简介惠州市智慧共享停车系统项目致力于解决惠州市区“停车难”问题,是国内首个集智能停车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为一体的综合型停车系统项目,以惠州市区为试点,成熟后将全面覆盖各县区。
项目计划2019年正式启动,先行搭建智慧共享停车云平台(以下简称停车云平台),实现市区现有的路内路外公共停车设施的互联共享和智能化管理;再通过投资新建各类停车设施,包括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楼等,逐步新增共约8万个停车位,平衡供需关系,实现有效供给。
二、总体工作目标与思路总体工作目标:本着“政府主导、企业运作、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原则,大力推进城市停车领域信息化建设,通过搭建停车云平台完成整合管理现有停车资源,加大停车设施投资建设力度,逐步深化我市停车设施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现城市智慧式管理和运行,提升城市竞争水平,助推我市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城市。
总体工作思路:(一)开展信息化改造升级,充分盘活现有停车资源。
市属国有企业筹措资金搭建停车云平台,先行升级改造1.6万个路内、路外停车位,通过停车云平台实现车场、车位、车主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应用,消除“信息孤岛”,提高车位利用率、周转率;同时投资建设10处立体停车楼示范点,新增约6,200个公共停车位,快速化解百姓上班回家双向“停车难”、交通拥堵、交通秩序较差等重点民生问题。
(二)多渠道新增车位,加大我市停车有效供给。
市属国有企业筹措资金,通过多种模式新建290处各类停车设施,新增约7.38万个公共停车位;同时在停车集中和停车紧张的区域且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新增路边停车位,作为过渡措施,最终还路于民。
(三)完成市区内全部停车场信息化升级。
按照自愿合作、互利共享的原则,逐步升级改造分布在不同区域的社会停车场的停车位,实时信息统一接入平台管理,实现市区内停车位信息的互联互通,市民可通过停车云平台了解市区内实时停车位信息。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区惠城区临时占道泊车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区惠城区临时占道泊车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12•【字号】惠府办[2006]48号•【施行日期】2006.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区惠城区临时占道泊车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办〔2006〕48号)《惠州市区惠城区临时占道泊车管理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迳向市公用事业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O六年六月十二日惠州市区惠城区临时占道泊车管理实施方案为加强市区惠城区中心区(以下简称市区)临时占道泊车管理,合理利用城市道路资源,充分发挥城市道路使用功能,有效缓解市区车辆临时停放矛盾,规范车辆临时占道停放秩序,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效率,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依法运作,合理布局,统一组织,规范管理。
(二)以人为本,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市区临时占道泊车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三)以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和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应急救护安全畅通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前提,有效缓解市区临时停车难的矛盾。
(四)实行临时占道泊车场地有偿有期限使用和无偿使用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合理利用城市道路资源。
二、组织领导成立市区临时占道泊车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协助分管副市长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公用事业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规划建设、法制、财政、物价、公用事业、公安、交警、交通、工商、卫生、消防、城管、园林、环卫等部门及惠城区政府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市区临时占道泊车的管理工作。
协调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市公用事业局,负责临时占道泊车的日常管理工作。
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惠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府[2010]54号
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惠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惠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府〔2010〕5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惠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业经十届11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二○一○年五月十二日惠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行为,保护车主和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合理引导停车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粤价〔2009〕23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并收取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的各类经营行为,适用本办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合同、协议、约定等形式向他人提供自有机动车停车位,并收取相关费用的,应当依据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第三条市、县(区)物价部门是我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的主管机关,市、县(区)交通运输、公路、公安交警、财政、城乡规划、城管、税务、公用事业等部门应协同物价部门对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维护停车场内机动车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防止机动车毁损、灭失;机动车交付停车场停放保管后,停车场经营者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停放机动车毁损或者灭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惠州市区既有公共停车场整合方案
惠州市区既有公共停车场整合方案一、严格落实城乡规划及管理规定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过程中,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各项法规、技术规范、并结合服务人口规模、服务半径,分区分级落实停车设施用地,保障停车设施用地布局。
我市制定的《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要求积极探索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鼓励现有平面停车设施进行机械化立体改造,挖掘潜存量空间和公共空间,规划建设共享停车场,保障停车需求。
同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中,严格落实《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配建停车位的相关要求。
二、完善停车场设施规划(一)为科学做好城市交通规划建设工作,我市组织编制了《惠州市区综合交通规划(2018-2035)》,研究制定了下一阶段我市城市交通发展的目标、发展策略及设施规划,并对停车需求总量进行了预测,从宏观层面上对我市的静态交通发展进行了系统规划和科学指引。
(二)按照市政府批准的《惠州市区(惠城中心区)公共停车场布点规划》,我市对惠州市区(惠城中心区)停车场地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梳理,依托该规划结合市区交通堵点和市场需求,通过利用闲置建筑或地面停车场改造为立体停车楼,在医院、商场、公园广场等车流集中的公共区域,分步有序投资建设立体公共停车楼或地下停车库。
同时,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的《惠城中心区公共停车场近期建设(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已通过市规委会审议。
规划针对商业密集区、重要公共服务区等停车需求量大的区域,增加公共停车供给。
按照规划,近期将新建13个公共停车场(楼),可提供约1万个停车位,将有效改善停车供给结构。
三、加快推进停车场项目审批按照《惠州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十三五”规划》安排,我市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实施惠州市植物园、荔浦风清公园、象头山国家森林公园、高榜山、惠州市工人文化宫等大型公共工程配套建设停车场,并对金山湖公园停车场管理系统进行智能化改造。
近年来,我市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加快办理项目批复手续,批准了云山西路6号室外停车场、惠州中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JBN37-45公共绿地地下停车场、文化一路停车场等项目。
车位配置修正0705
中胜字【2011】30号关于清泉城市广场车位配置的请示惠阳区政府:为了高标准打造城市客厅,塑造城市名片,根据惠阳清泉城市广场项目建设规模的要求,结合惠阳实情,惠阳清泉城市广场车位配置请示如下:一、车位数量(一)项目建设规模1、一期先行启动规模。
用地面积为630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25984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412936平方米,包括住宅、商业等建筑。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24974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63196平方米。
2、二期规划布局。
用地面积为122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18353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03474平方米,包括住宅、商业、酒店、办公等建筑。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38454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5804平方米;酒店建筑面积19728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19488平方米。
3、三期规划。
本项目规划了占地12970平方米的高端五星级酒店,我司将另行邀请国际知名设计公司精心打造,故暂时不列入项目的前期设计之列。
(二)车位体量1、规范要求。
根据《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惠阳区建设项目汽车停车位规划配置规定》中的具体要求,本项目应配置6131个停车位。
其中:住宅总面积288194 m²,停车场的配比:1车位/100m²,要求2881个车位;商业总面积189000m²,商业停车场的配比:1.5车位/100m²,需要2835个车位;办公总面积19488m²,写字楼停车场的配比:1车位/100m²,需要195个车位;酒店总面积19728 m²,酒店停车场的配比:0.4车位/客房,300间客房,需要120个车位;其他KTV及娱乐约10000m2按商业规范标准配置100个车位,酒店部分共配置车位220个。
若先启动一期,则商业需要车位163196/100x1.5=2446个;住宅车位需要249740/100=2497个,合计4943个2、综合考量(1)现实情况。
论惠州市惠城区社会公共停车设施规划策略
论惠州市惠城区社会公共停车设施规划策略
刘胜蓝
【期刊名称】《区域治理》
【年(卷),期】2022()32
【摘要】近年来,随着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新技术、新理念、新模式的运用,各大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但由停车设施建设仍然难以跟上汽车保有量的飞速增长,同时在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中受管理能力、市场化程度及规范规定方面的约束,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工作仍存在较多问题。
尤其是在城市建成区,社会公共停车设施受用地规模、经济成本和缺乏政策支撑等各类因素限制,规划建设推进尤为困难。
本文以惠州市惠城区为例,对城市建成区社会公共停车设施规划情况进行进一步讨论与分析。
【总页数】4页(P0049-0052)
【作者】刘胜蓝
【作者单位】惠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U491.7
【相关文献】
1.城市停车设施规划方法策略研究——以朔州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为例
2.北海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设施规划探讨
3.山地城市背景下的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对策研究以龙岩市主城区为例
4.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实施策略
——以成都市武侯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为例5.基于停车综合治理的公共停车设施规划方法研究——以上海奉贤新城为例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惠州市区(惠城中心区)公共停车场布点规划(草案)
一、项目概况
(一)规划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汽车保有量增长较快,市中心区高峰时段的停车问题已日益凸显。
为统筹规划惠城中心区的公共停车场布点,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市住建局组织惠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本次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规划对象
本次规划对象为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包括如下四类:
1、在规划停车场用地上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其用地性质属于社会停车场用地;
2、公园绿地、交通枢纽等特殊类型公共设施配套的停车场,具有公共停车场的性质;
3、建筑按照规划要求加配的公共停车场,其用地属于建筑开发用地的一部分。
4、设置在道路红线以内的路内停车场,其用地性质属于道路用地。
(三)规划范围
项目规划范围:惠城中心区,以三环路内城区为主,主要包括江北、河南岸、桥东、桥西、麦地和龙丰等片区。
(四)规划年限
2014—2030年。
二、停车现状情况
截至2013年底,规划范围内共有各类机动车停车泊位约20.88万个。
其中:配建停车场泊位数量约20.17万个,约占96.6%;公共停车场泊位数量约7099个(不含宾馆、酒店、商场等主要面向公众开放的停车泊位),约占3.4%。
路外公共停车场泊位数量约3229个,路内公共停车泊位数量约3870个。
(说明:除以上统计泊位外,还存在大量非常规停车位,如内街内巷、人行道、建筑物后退空间、临时空地停车等,本次规划未包含该类停车泊位。
)
三、停车发展思路
近期思路:以扩大停车设施供给为主,抑制停车需求为辅。
未来几年时间内,通过相关停车规划和政策鼓励机制的共同作用,提高公共停车泊位的供给总量,弥补历史上形成的停车供需缺口。
远期思路:以停车需求管理为主,增加停车设施供给为辅。
实施需求管理的同时,要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将减少小汽车出行的部分吸引到公共交通方式,从而摆脱过度依赖小汽车的出行模式。
四、公共停车设施布点规划
(一)需求预测
根据停车现状调查,结合惠城区未来城市人口和汽车保有量增长的趋势预测,至2030年惠城中心区需新增公共停车泊位约2.90万个,其中重点规划区(1—6号中区)需新增公共停车泊位约1.04万个。
(二)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布点规划
1、规划类型
根据惠州实际情况,路外公共停车设施规划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依据控规的用地条件规划公共停车场;
(2)现状公共停车场改造和恢复使用功能;
(3)结合轨道车站、公交枢纽站、城市对外出入口等规划换乘
公共停车场;
(4)充分结合公园绿地、河涌整治、大型公共设施等公共空间
规划公共停车场;
(5)结合城市更新改造要求建筑加配公共停车场,以及利用闲
置地、临时地建设临时性停车场。
2、规划布点
至2030年惠城中心区范围内规划新增路外公共停车场共187处,提供约3.19万个公共停车泊位。
其中:重点区域(1—6号区)规划新增路外公共停车场共43处,提供约1.08万个公共停车泊位;其它区域规划新增路外公共停车场共144处,提供约2.11万个公共停车
泊位。
详见附图1至图7。
3、停车换乘设施(P+R)
结合轨道车站、公交站点、客运枢纽站和主要对外通道等进行布局,共规划选点7个P+R停车场。
详见附图8。
4、近期建设项目
根据停车现状调查,同时综合考虑土地利用条件、项目实施可能性等因素,拟选取近期(至2017年)建设的路外公共停车场共27处,新增停车泊位约6445个。
详见附图9。
(三)路内停车规划
结合市区的道路横断面状况,在有条件的地方增设路内公共停车泊位。
路内停车场的设置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1、机动车道上
占用交通负荷不大的机动车道,或错开机动车道交通流量高峰时段限时设置。
2、非机动车道上
占用非机动车交通流量不大、宽度条件较好的非机动车道,或错开非机动车交通高峰时段限时设置。
3、人行道上
占用承载能力较好、宽度条件较好的人行道,不得影响行人安全。
五、规划实施保障
1、完善停车方面的地方性管理办法,保障停车管理的合法化、秩序化。
2、出台鼓励公共停车场建设和运营的相关政策,包括供地政策、资金补助政策、商业综合开发政策、经营政策、产权政策、规费优惠政策、专项资金政策和运营保障政策等。
3、鼓励充分利用临时用地、闲置用地、待开发用地等资源,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建设临时性公共停车场。
4、集约节约用地,鼓励充分利用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及人防等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需征求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5、在重要景点和路段,结合城市更新加配公共停车场。
6、建议实施收费差异化策略,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时段的公共停车采取差异化的收费方式。
7、加快现代科技的推广应用,促进停车行业管理向信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8、加强停车执法力度,提高文明停车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