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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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缴费 人员类 别 缴费比例 单位 缴费比例 20.00% 1.00% 0.30% 3134.00 0.80% 10.00% 12.00% 20.00% 1.00% 0.30% 3134.00 0.80% 10.00% 单位 缴费 417.80 20.89 9.40 25.07 313.40 168.00 417.80 20.89 9.40 25.07 313.40 个人 缴费比例 8.00% 0.20% 个人不缴费 个人不缴费 2%+3 12.00% 8.00% 个人不缴费 个人不缴费 个人不缴费 2%+3 个人 缴费 167.12 4.18 65.68 168.00 167.12 65.68 786.56 232.80 1,019.36 168.00 168.00 336.00 786.56 236.98 1,023.54 单位 总计 个人 合计
参加险种
缴费基数 (最低)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城镇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Baidu Nhomakorabea
2089.00
住房公积金 1400.00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农村 劳动力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2089.00
关于统一201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京社保发[2013]28号 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 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京人社规发[2013]151号)文件,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677元,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按照 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 下: 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223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5669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656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134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089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 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 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044.6元、失业保险费62.68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626.8元、失业保险费37.61 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417.8元、失业保险费25.07
参加险种
缴费基数 (最低)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城镇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Baidu Nhomakorabea
2089.00
住房公积金 1400.00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农村 劳动力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2089.00
关于统一201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京社保发[2013]28号 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 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京人社规发[2013]151号)文件,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677元,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按照 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 下: 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223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5669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656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134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089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 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 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044.6元、失业保险费62.68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626.8元、失业保险费37.61 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417.8元、失业保险费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