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中心区城市设计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城市市容规定(试行)的通知-湖政发[2006]51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城市市容规定(试行)的通知正文:----------------------------------------------------------------------------------------------------------------------------------------------------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城市市容规定(试行)的通知(湖政发〔2006〕51号二○○六年八月十七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湖州市城市市容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州市城市市容规定(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容貌管理,美化城市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湖州中心城区各街道和杨家埠镇。
各县区、建制镇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主要道路是江南工贸大街、人民路、劳动路、红旗路、威莱大街、益民路、苕溪路、青铜路、龙溪北路、凤凰路、陵阳路。
第四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建造,应讲究建筑艺术,注重城市美学和城市景观,其造型、装饰等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禁止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第五条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应保持外形完好、整洁。
主要道路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外墙和其他外部设施应当无明显污迹,无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等,并做到定期清洗或粉刷。
玻璃、金属板类的至少每年清洗一次,贴面砖、石材类的至少每二年清洗一次,水泥、涂料等其他材质类的至少每三至五年清洗或粉刷一次。
第六条主要道路临街公共建筑和住宅楼阳台、窗台、平台、外走廊,不得擅自搭建挂台、雨棚等,物品堆放有序,并不超过护栏高度。
阳台外不得吊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第七条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面应保持完好、整洁,不得擅自书写、张贴标语及广告性文字。
危险、破损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及时拆除或整修;经批准的临时建筑使用期满后应及时拆除。
湖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1998)-湖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
湖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1998)正文:---------------------------------------------------------------------------------------------------------------------------------------------------- 湖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湖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1998年6月13日)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第三章建设布局规划管理第四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五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进行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依法划定。
本办法所称中心城区是指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区域。
第四条(主管部门)湖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各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其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第五条(公众权利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第六条(规划效力)城市规划是进行各项城市建设和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城市规划必须按法定程序编制和批准;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或者废止。
第七条(编制原则)编制城市规划必须从本市实际出发,正确处理近期和远景发展的关系,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兼顾、综合部署,确定城市发展的方向、规模和各项建设标准、定额指标、功能布局和各项专业规划。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31•【字号】浙政函〔2024〕46号•【施行日期】2024.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浙政函〔2024〕46号湖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批准《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规划》。
《规划》是湖州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方位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
二、筑牢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湖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9.8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8.8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13.7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993倍以内。
严格“三条控制线”管控,明确历史文化保护、灾害风险重点防控等安全保障空间,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等管控,筑牢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城市协调布局,接轨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等长三角中心城市,联动嘉兴市共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夯实“太湖熟、天下足”农业空间基础。
保护太湖溇港、平原水乡和山区林区的生态本底,守护天目山、顾渚山等生态屏障,提升东西苕溪等流域水生态品质。
强化中心城区承载力和辐射力,完善县域中心城市功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4.24•【字号】湖政办发〔2015〕49号•【施行日期】2015.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湖政办发〔2015〕4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24日湖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水平,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市区行政区域内(包括吴兴区和南浔区)各类建设工程的设计、建设和管理,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或村庄规划执行;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或村庄规划未作出规定或者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村庄规划的,应当按照上层次城乡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等特殊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应按批准的专项规划执行,可不受本规定的限制。
第三条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应当贯彻严格保护和科学利用历史文化资源的基本原则,应当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为依据,保护历史城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各类历史文化资源。
加强文物保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登记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线索、古树名木和地下文物埋藏区的保护控制要求依法纳入城乡规划进行保护和管理。
第四条城市设计宜贯穿城乡规划编制各阶段。
重要地块宜遵循自然环境与人工景观、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地方特色与时代特点相和谐的原则开展城市设计。
泰安路立面规划设计说明(修改稿)
湖州南浔泰安路东段沿街立面整治方案湖州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2年2月一、项目背景二、现状分析三、现状主要问题四、设计构思五、外部空间规划六、建筑保护整治引导七、建筑外立面改造八、环境景观控制引导九、生态环境建议一〇、街道亮化工程一、项目背景南浔镇位于浙江省北部,湖州市东部,东北部与江苏省苏州市毗邻。
属于太湖流域和杭嘉湖平原,处于长江三角洲经济圈的腹地。
南浔是千年文化古镇,中国十大魅力名镇。
南浔镇是南浔区政府的所在地,位于沪、宁、苏、杭、经济圈的中心,是湖州接轨大上海的东大门。
南浔镇是独具魅力的旅游胜地,名胜古迹众多,与自然风光和谐统一,充满着浓郁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灵气。
南浔古镇是江南唯一的中西合璧的水乡古镇,古镇的旅游业发达,泰安路是南浔开发区与古镇旅游景点的重要交通枢纽。
泰安路东段是南浔镇区通往古镇旅游景点的东西向主要道路,全长670米,路宽16米。
道路两旁的建筑较为散乱,且风格不一,为了使古镇整体风格统一,具有江南水乡特有的韵味,须对泰安路东段进行立面整治,使其风格与古镇格调统一交相辉映。
二、现状分析整体建筑风格偏新中式,与古镇的建筑风格存在明显的差异,为了更自然的把现代都市与古镇融合在一起,对泰安路东段沿街建筑的外立面整治就势在必行。
2-1、区位:泰安路是南浔开发区与古镇旅游景点的重要东西走向的交通枢纽。
2-2、街道两边建筑现状:南浔泰安路东段两侧建筑以商业住宅为主,按照其建筑风貌可分为三大类情况:A类:主体结构完好,维护部件完整,建筑样式、色调、材料与区域协调一致。
建筑年代较新,为2000年后建成,以高层框架结构为主。
B类:主体结构较好,窗户、雨棚、空调机位等附属构件需要整治处理,建筑年代为上世纪90年代后建成,以多层、砖混结构为主。
C类:主体结构一般,建筑外立面陈旧、建筑样式、色调、材料都与整个区域有一定差距,建筑年代较久,以底层多层砖混结构为主。
2-3、道路交通现状:泰安路东段是南浔通往古镇旅游景点的东西走向的主要道路,路宽15-16米,路面宽敞,道路环境较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5.10•【字号】湖政办发〔2023〕33号•【施行日期】2023.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湖政办发〔2023〕3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湖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现予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有关专项计划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另行下达。
附件:2023年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5月10日湖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
完成全年预期目标,必须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
各区县、各部门在2023年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抓好8方面工作:一、深化产业提质增效,大力推动经济稳步增长(一)加快政策直达快享。
迭代升级"三聚三保三落实"助企纾困稳进提质攻坚行动,以最强政策供给全力稳增长。
抓住国家"五大政策"协同发力、省"8+4"政策体系落地实施等窗口期,出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56条",全市财政安排230.7亿元,争取政府债券200亿元以上、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中长期项目贷款120亿元以上,全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落实好支持企业稳生产拓市场扩投资"10条",全力支持企业稳岗留工、拼抢订单、推进项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湖州市中心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湖政发〔2017〕46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湖州市中心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湖州市中心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湖政发〔2017〕4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宜居宜业城市发展环境,根据《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就中心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按照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四新”主题实践,坚持“以人为本、共管共享,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综合治理、严格执法,科学评价、强化考核”的原则,实现城市管理活动的“全方位覆盖、全时段监管、全流程控制、全手段运用”,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城市生活品质、市民整体素质,努力使城市更安全、更干净、更有序、更文明,努力使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持续增强,努力使“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城市经济发展更健康,全力打造美丽湖州、现代经济、幸福民生、先进文化、民主法治、政治生态新高地。
二、主要任务(一)市政设施完善1.道路路面平整,人行道硬化率100%,无明显坑洼积水;人行道道沿处无各类材质的引坡,盲道设置连续、无破损。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吴兴区政府、南浔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2.道路指示牌、报刊亭等各类公共设施设置规范、管理到位,无污脏、损坏现象。
(责任单位:各管养单位)3.城市路灯装灯率100%,亮灯率不低于98%,垃圾箱、室外消防栓、窨井盖等公共基础设施符合设置要求,井盖封闭无缺损,下水道保持畅通。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5.29•【字号】湖政办发〔2015〕62号•【施行日期】2015.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湖政办发〔2015〕6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29日湖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湖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统称“控规”)的编制、审批、实施和修改,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统筹,保障规划科学性、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湖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控规的编制、审批、实施和修改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经依法批准的控规是城乡规划管理的依据。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四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控规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其依法设立的各派出机构按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控规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控规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第七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控规的组织编制:(一)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控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二)镇规划建设用地的控规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八条控规的具体编制工作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
第九条编制控规,应当综合考虑本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城市中心历史街区_活化_保护规划研究_以湖州市小西街为例_吴琳
文章编号:1009-6000(2012)04-0030-07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B作者简介:吴琳,1978.3,男,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会员,浙江省城乡规划学会会员,注册城市规划师,高级城市规划师,现任职于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Zhejiang Urban & Rural Planning Design Institute)。
城市中心历史街区“活化”保护规划研究——以湖州市小西街为例Study on Activation Protection of Historic District in City Centre:A Case Study of Xiaoxi Street in Huzhou吴琳WU Lin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中心的历史街区已成为典型的传统与现代交织的矛盾地区和多方利益的焦点,面临着保护与发展的尖锐冲突。
本文从城市规划的视角出发,对城市中心历史街区的“活化”保护进行了系统地思考,构建了“活化”保护的规划框架,提出了“活化”保护的基本思路,明确了“价值评定、功能再生、交通疏导、肌理延续、弹性管理”的对策措施,并针对湖州市小西街进行了实证,以此希望对历史街区的研究有所裨益。
关键词:城市中心;历史街区;小西街Abstract:With the accelerating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faced with the sharp conflict between conservation and development, historic district in city center has become a typical mixed traditional and modern contradiction area and the focus of multi-stakeholder.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urban planning,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activation protection of historic district in city center. Firstly, it builds the planning framework and proposes the basic ideas. Secondly, it clears the countermeasures of value assessment, functional regeneration, traffic control, texture extension and flexible management. Finally, the paper empirically studies the Xiaoxijie area in Huzhou city, which will benefit the historic district study.Key words: city centre; historic distric; Xiaoxi street1 引言历史街区是活态的文化遗产,是反映城市面貌不可或缺的因素,蕴含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特色鲜明。
湖州市火车站地区城市设计
规划背景
“后发”成为优势,湖州走上前台
——“长三角两大发展带交汇点” ——“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
在国家铁路建设大发展的背景下,湖州迎来了 “三线一枢纽”的铁路建设契机。此举必将大 大推动湖州城市发展,增强湖州市的区域影响 力和竞争力,进而提升湖州在长三角乃至我国 东部地区的整体形象和地位。成为推动建设 “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 ”的有力助推器。
利用新客站建设带动新区发展,构建城市副中心。 21平方公里地区发展策略,3平方公里综合规划。
新城的开发逐步成熟。
案例分析
发挥枢纽效应,主动引导发展
铁路客运枢纽地区作为城 市内外人流集散的场所,在快 速城市化阶段,其对城市消费 功能的集聚作用不容低估,历 史上新建的铁路客运枢纽地区 常常成为城市主要的商业中心, 其周边地区将逐步变为成熟的 城市建成区。如:郑州、徐州、 东京等。
案例分析
打造长三角重要的区域交通中心、物流中心和旅游中心,……在轨道交通建设和现代运输服务业发展上下足工夫、做好文 章。
——2008年1月湖州交通工作会议 推进杭湖宁城际轨道建设、抓好铁路“三线一枢纽”前期工作。
——《湖州市政府工作报告》2006年5月 按I级客运站控制,远期按最高聚散人数5000-7000人规模控制,属大型客运站规模。
目录
一、规划背景与功能定位 二、综合现状解析 三、总体构思要点 四、片区交通组织及优化 五、片区城市功能整合与配置 六、城市形态设计与控制 七、本阶段重点问题探讨
——
行山 遍从 江天 南目 清成 丽群 地出
人水
生傍
只太
合湖
戴 表 元
住分 湖港 州流
水文化
竹文化
笤溪文化
湖州浙北大厦项目设计概述
湖州浙北大厦项目设计概述作者:杨月芳来源:《中国房地产业·下旬》2018年第07期【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多功能综合性商业建筑,如何设计出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科学与艺术造型相结合的商业建筑,本文笔者从总体布局、功能布局、交通组织及立面造型等几方面阐述了浙北大厦项目的设计思路,仅供参考。
【关键词】浙北大厦;设计;目标;要点;特点;效益1、工程概况湖州地处长江三角洲经济圈,人称“鱼米之乡、丝绸之府”。
浙北大厦购物中心及金瑞大厦坐落于湖州市中心城区,在湖州市区最繁华的商业街-南街的西侧,与南街相隔对面是湖州市爱山市政人民广场,西临省级文保单位铁佛寺及劳动路,北靠公园路,南面为同岑路延伸段。
该地块占地面积26811㎡,总建筑面积约14.2万㎡。
建筑形象高度100米,是展现湖州市城市活力和文化特色的重要场所,该项目是一个多功能综合性公共建筑,主要有功能设施完备的现代化大型商场和高档写字楼组成。
(见下图1)2、设计目标突出“以人为本”的设计手法,科学技术与艺术造型相结合,努力创造功能合理,唯美时尚,节能环保,如何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以及如何追求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成为设计的重点。
并成为与周边历史建筑相呼应的地标性城市新建筑。
3、设计要点3.1总体布局和功能布局总体布局:湖州浙北大厦充分考虑建筑与周围环境特别是省级文保单位铁佛寺的相互关系,将主体写字楼靠北边的银杏绿廊设置,以形成闹中取静的高品质办公空间,而设在南侧的六层购物中心,在西侧充分考虑了与铁佛寺的退台关系。
为了保留基地内原有的古银杏树,设计中结合下沉式广场形成的银杏古树广场与南街东边的爱山市政人民广场相呼应,形成了极具魅力的城市绿地开发空间,银杏古树也将成为购物中心商业环境中一道亮丽的人文风景。
功能布局:本项目由一栋25层楼高的高档写字楼-金瑞大厦和6层裙房的现代化综合商业中心-浙北大厦购物中心组合而成,地下二层结合人防设置公共停车位,地下一层为大型超市及各种小餐饮,由于和购物商场经营时间稍有不同,我们设置下沉式广场以便更好解决超市早上购物人流的问题,下沉广场的设置同时也丰富了整体建筑空间形态。
湖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湖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勘察测绘第三章用地管理第四章建筑管理第一节建筑间距第二节建筑退让第三节建筑高度第五章市政工程第一节道路交通第二节管线工程第三节其他第六章城市景观第七章村庄建设第八章附则附件一名词解释附件二用地混合引导表附件三经济技术指标计算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水平,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吴兴区和南浔区)城乡规划的制定和管理。
各类建设工程的设计、建设和管理,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或村庄规划执行;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或村庄规划未作出规定或者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村庄规划的,应当按照上层次城乡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等特殊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应按批准的专项规划执行,可不受本规定的限制。
第三条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应当贯彻严格保护和科学利用历史文化资源的基本原则,应当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为依据,保护历史城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各类历史文化资源。
加强文物保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登记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线索、古树名木和地下文物埋藏区的保护控制要求依法纳入城乡规划进行保护和管理。
第四条城市设计宜贯穿城乡规划编制各阶段。
重要地块宜遵循自然环境与人工景观、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地方特色与时代特点相和谐的原则开展城市设计。
经审定的城市设计应当纳入城乡规划,并应加强其对详细规划的引导作用。
第五条地下空间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编制城市详细规划时,应当依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建设规划。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应当与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防灾减灾、人民防空、交通和市政等需要。
医疗建筑--湖州中心医院建筑设计方案
湖州中心医院场地议题交通可达性CIRCULATION & ACCESS12 3建设规模/分期DEVELOPMENT SCALE / PHASING 景观资源LANDSCAPE RESOURCES2 3CIRCULATION & ACCESS建设规模/分期DEVELOPMENT SCALE / PHASING景观资源LANDSCAPE RESOURCES西/北侧道路可达性可达性较强,(内环大道设置信号灯全转向出入口?)东/南侧道路为城市快速路具体地块可达性较低2 3CIRCULATION & ACCESS建设规模/分期DEVELOPMENT SCALE / PHASING景观资源LANDSCAPE RESOURCES莱斯大学医学中心TOTAL GFA:180,000sqm TOTAL GFA:400,000sqm2 3CIRCULATION & ACCESS建设规模/分期DEVELOPMENT SCALE / PHASING景观资源LANDSCAPE RESOURCES河道为场地内提供了丰富的自然景观资源,在场地中心产生集中景观,在场地西侧产生了景观带场地规划方案123规划框架道路及地块划分/ ROAD & PARCEL开放空间/ OPEN SPACE功能与主要出入口/ FUNCTION & ACCESS123功能项目整体功能分布浙北医学中心(1500床)湖州市中心医院(公立医院)/ 1200床南太湖医疗保健中心(民营公建)/ 300床21,870m2用地面积:213,500建筑面积:182,400地上:152,400地下:30,000(不计容)容积率:0.7绿地率:35%S&T 科研6,400m22/OUTPATIENT 门诊(15%)16,200m21/ED 急诊(3%) 4050m24/D+T 医技(27%)29,160m23/INPATIENT 住院(39%)42,120m26/ ADMIN 行政管理(4%) 5,400m27/ LIVING 院内生活(4%) 5,400m25/SUPPORTING 保障系统(8%) 10800 m21/OUTPATIENT 门诊4,050m23/D+T 医技科室7,290m22/INPATIENT 住院(single/ double rm)10,530m2300bed = 6-10 units30-45 bed per nursing unitWELLNESS 预防保健2,000m2SPECIALTY 单列项目用房6,000m2HEALTHCHECK 体检3,000m2Parking 停车需求:急诊1.2/100m2+ 办公、医技1.0/100m2 = 292住院0.3/100床= 450其他用房= 998TOTAL :>1740 cars1200bed = 25 units48 bed per nursing unit功能关系INPATIENT 住院OUTPATIENT门诊OUTPATIENT门诊D+T 医技ED 急诊湖州市中心医院/ 1200床南太湖医疗保健中心/ 300床INPATIENT 住院D+T 医技远期发展用地1. 整体18万平米功能布置于河道南面地块》确保各功能关系紧凑2.300床医疗中心设于基地东侧》与医院主体紧密连接以方便功能项目共享3.住院部设于基地南侧》获得最优对外视野方案比选1方案OPTION鸟瞰图1方案OPTION设计概念1方案OPTION内在的平衡与和谐TRANQUILITY WITHIN内在协和与宁静A BUILDING FORM INCORPORATING INNER PEACE & TRANQUILITY 健康和医术AN EXPRESSION OF HEALTH & HEALINGHEALING AS… …场地策略1方案OPTION1 UNDERGROUND ROAD / CONTINUOUS GREEN地下道路将车行流线和人行流线分流2WATERBODY TO DEFINE SITE湖体创造场地标志性景观3INTERNAL WATERFRONT PROMENADE入口中庭与水岸步道连接总体布局1方案OPTION主要功能配置1方案OPTIONOP 门诊D+T 医技ED 急诊IP 住院远期开发湖州市中心医院(1200床)南太湖医疗保健中心(300床)主要流线系统1方案OPTION透视图1方案OPTION鸟瞰图1方案OPTION2方案OPTION鸟瞰图2方案OPTION设计概念2方案OPTION人身染色体BUILDING FORMS TRANSLATED FROM BUILDING BLOCKS OF HUMAN CHROMOSOMES 人身和天然共存性COEXISTANCE OF HUMANS & NATURE人体的构造和生长HUMAN CONSTRUCT + GROWTH HEALING AS… …场地策略2方案OPTION1EFFECTIVE PARCELIZATION 设置内部道路有效分隔地块2GREEN SURROUNDING / PARKING INLAND停车设置地块内部与道路连接3GREEN FILTERS INTO COURTYARD外部绿化延伸至内部形成中庭MAXIMIZE VIEW TO SOUTH南向景观界面最大化总体布局2方案OPTION主要功能配置2方案OPTION 远期开发湖州市中心医院(1200床)南太湖医疗保健中心(300床)OP 门诊D+T 医技ED 急诊IP 住院主要流线系统2方案OPTION透视图2方案OPTION鸟瞰图2方案OPTION3方案OPTION鸟瞰图3方案OPTION3方案OPTION设计概念TREE OF LIFE 生命之树PLANTLIFE植物HUMAN CELLS 细胞SUNLIGHT阳光THE EMBODIMENT OF THENATURAL ENVIRONMENT HEALING AS… …场地策略2方案OPTION1 FOLLOW EXISTING CONTEXT保持现状河道/ 肌理融合自然2INSIDE vs OUTSIDE外部空间为融合停车的景观带内部为人行广场及河岸绿地3INTERNAL STREET形成内部轴线公共空间与河道公园连接总体布局3方案OPTION主要功能配置3方案OPTIONOP 门诊D+T 医技ED 急诊IP 住院远期开发湖州市中心医院(1200床)南太湖医疗保健中心(300床)主要流线系统3方案OPTION鸟瞰图3方案OPTION3方案OPTION 2方案OPTION 1方案OPTION3方案OPTION 2方案OPTION 1方案OPTION。
湖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及管理技术规定(2006.7)
湖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建设局关于湖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规划建设局修订的《湖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湖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州中心城市(包括中心城区和南浔城区),在上述范围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进行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是进行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城市规划必须按法定程序编制和批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或者废止。
第四条城市规划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并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吴兴区、南浔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城市规划的制定、实施以及对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情况。
第六条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是本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市规划工作;各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规定权限负责指定区域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派出规划管理机构, 按规定的权限负责指定区域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湖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行使城市规划行政执法权,配合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一书两证”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涉及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行为。
湖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
湖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送审稿)湖州市建设局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十天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区分类和适建范围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第四章建筑间距第五章建筑物让步第六章建筑物的高度和景观控制第七章建筑基地的绿地和泊车第八章市政公用设备第九章附则附录一名词解说附录二计算规则附录三日照剖析技术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方法》、《湖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方法》和《湖州市城市整体规划(2003-2020)》,拟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湖州市中心城市(包含中心城区和南浔城区)内拟订和实行城市规划、进行各项建设,除应知足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迫性条则和各种专业技术规范要求外,一定恪守本规定;危房翻建、暂时建设、农民建房等按有关规定履行。
各县所在城镇及其余建制镇可参照履行。
第三条湖州中心城市的各种建设工程项目,其控制性详尽规划和修筑性详尽规划已经上报同意的,按已同意的详尽规划履行;详尽规划未经同意的,按分区规划和本规定履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第四条湖州中心城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根源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区分为居住用地、公共设备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备用地、绿地、特别用地九大类,不包含水域和其余用地。
表一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大类和中类)第五条各种建设用地的区分应依照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经同意的详尽规划履行;还没有经同意的详尽规划的,应按分区规划和本规定表二《各种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以下简称《表二》)的规定履行。
《表二》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依据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外面基础设备的条件,详细鉴定适建范围。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高出《表二》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划调整的规定程序和权限经同意后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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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中心区城市设计
批准文号:
项目分类:城市设计
管理级别:
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
获奖情况:
负责人:
参与者:
规划构思
湖州市中心区位于湖州市中心城中部,是在原有老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城市核心区。
针对中心区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中心区城市设计按照城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原则,把疏解矛盾、改善环境、加强开发建设的控制和引导作为首要目标。
空间布局
确定中心区由“中心绿轴”与主干路的相互衔接的总体结构,以中心广场为核心,以贯穿中心区的绿地系统“中心绿轴”为纽带,东端连着代表湖州历史传统的市河,西端连着龙溪港,与龙溪港隔河相望的是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绿色空间串起三个主题广场,分别代表着历史、现代与未来。
并与步行街区、骆驼桥滨河广场、传统街区保护区共同构成广场系列。
呈十字形的两主干路作为中心区主轴,通过支路连接中心区的各个片区,与“中心绿轴”共同构成具有金融、商贸、文化综合功能的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中心区。
创新与特色
从总体上把握中心区的整体景观形象。
针对老城区的特点,把现有的城市景观要素组织到整体环境中,达到改善环境的目的。
注意把握好广场的尺度,因地制宜,求精不求大。
针对老城特点确定建筑高度控制原则,保持原历史古城的空间尺度特性。
重视人与环境的关系,建立中心区步行系统。
强调城市设计引导与控制相结合。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中心区规划范围内用地62.58公顷,考虑到中心区周边的环境影响因素,实际规划用地扩大到89.39公顷。
另外,还有体育、医院、学校等用地。
规划中心区内新建和改建总建筑面积约90万平方米。
实施效果依据规划进行环境改善和建设,已建成“中心绿轴”上的中心广场、西端龙溪港滨河公园的广场、东端骆驼桥的滨河广场。
浙北大厦前进了清理并开辟广场,完成了观凤大厦前广场(观凤广场)的绿化工程,规划的广场系列已初具规模。
规划中心区的主要轴线南街和苕溪路已经贯通,中心广场周围的支路正在修建。
规划的商业步行区已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
今、明两年的重点是开通中心广场与龙溪广场联系的绿化轴线,建成龙溪广场,着手进行龙溪港东岸滨河地带和堤岸改造以及滨河路、滨河绿化带的建设。
主要规划指标如下:
序号用地性质现状(公顷)规划(公顷)
1 商业服务业用地6.68 5.36
2 金融保险业用地1.29 4.88
3 图书展览用地0.9
4 1.96
4 影剧院用地2.1
5 1.40
5 其它文化娱乐用地0.42 1.42
6 文化古迹用地0.64 0.67
7 绿地3.15 16.29
8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0.24 0.51
9 道路广场用地9.92 19.95
10 行政办公用地6.69 2.06
11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2.62 0.61
12 工业、仓储用地15.78 ——
13 综合用地2.79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