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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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

740、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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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能见度 ..................................................... 18 第一节 主导能见度 ............................................. 18 第二节 气象光学视程 ........................................... 19 第三节 跑道视程 ............................................... 19 第四节 垂直能见度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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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本规范规定的观测种别、时次、项目、时距和程序进行观测。 (二)按照本规范规定的格式和方法在相应的观测记录簿中进行记录。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航空气象 第 1 部分:观测 和报告》(MH/T4016.1)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发布例行天气报告和特殊天气报告。 (四)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月总簿》、《民用航 空气象地面观测年总簿》和《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档案簿》。 第八条 机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协议提供本场气象观测服务。 第九条 机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备份观测仪器设备和应急观测仪器 设备。自动观测设备故障时,气象服务机构应当采用人工观测完成观测工作,特殊情 况下采用应急观测仪器设备完成观测工作。 第十条 当安装气象服务机构自动观测设备显示终端的空中交通管制部门发现 气象观测显示终端显示的数据有误或气象观测显示终端故障时,应当将该情况通报相 应的气象服务机构,届时,气象服务机构应当及时通报本场例行和特殊观测报告。 第十一条 当空中交通管制或其他部门的气象观测显示终端显示的数据与气象 服务机构显示终端显示的数值有差异时,应当以气象服务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准。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第13章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档案簿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第13章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档案簿

第十三章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档案簿第十三章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档案簿《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档案簿》是机场气象观测站的历史沿革档案资料。

第一节编制和上报要求一、机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编制《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档案簿》,由观测站负责人认真、如实填写规定的内容,妥善保存。

当更新或补充内容时,应当及时将更补内容拟文上报民航地区管理局空管局。

二、《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档案簿》应当一式二份,本单位自存一份,报地区空管局一份。

三、新建机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在机场正式运行后的第四个月编制并上报《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档案簿》。

四、当观测站负责人因工作变动时,应当与指定的观测站负责人对本档案内全部项目一一核实并交接签字,同时填写所存各种观测资料和表簿的数量。

五、《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档案簿》的样本见本《手册》附录八。

第二节各项目的填写一、观测站概况(一)观测站名称:填写本机场气象观测站的单位名称。

(二)详细地址:除填写观测站所在省(区)市外,还应当注明所在城市的方向或所在地的县、村、镇名称,以便与当地其它机场的观测站相区分。

(三)观测站经、纬度:填写气象观测监控室的经度和纬度,精确到度、分、秒。

(四)时差:填写地方时与北京时的时差。

(五)磁差:填写机场的磁差,可从航行情报部门查得。

(六)现在观测时次:填写“24小时观测”或“13小时观测”或“不定时观测”。

(七)自动观测系统(或自动气象站)正式启用日期:填写业务主管部门对系统批复正式开放使用的日期。

如系自动观测系统则把“或自动气象站”划去,反之则把“自动观测系统或”划去。

注:高度、海拔高度、标高均填写一位小数,下同。

第十三章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档案簿(八)测风仪风速感应器距地(或平台)高度:如测风仪安装在地面,则将“或平台”划去;反之则把“地或”划去。

若无观测平台,则观测平台距地高度不填。

(九)机场特殊天气报告标准:填写本机场发布主导能见度、跑道视程、垂直能见度和云底高度的特殊报告标准。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第5章天气现象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第5章天气现象

民⽤航空⽓象地⾯观测规范第5章天⽓现象第五章天⽓现象天⽓现象是指⼤⽓中或地⾯上所产⽣的除云以外的各种物理现象,它包括降⽔现象、视程障碍现象、雷电现象、地⾯凝结现象和其他现象等。

各种天⽓现象都是在⼀定的天⽓条件下产⽣的。

天⽓现象的出现,反映着⼤⽓的不同运动和物理变化过程,是天⽓变化的体现,也是天⽓预报的依据之⼀。

对航空飞⾏有重要意义的天⽓现象会严重威胁航空飞⾏安全。

因此,正确地观测天⽓现象,准确地判定它的强度,不但对保障飞⾏安全起到重要的作⽤,⽽且是分析、预报天⽓和了解⽓候情况的重要资料。

值班观测员应当按照《民⽤航空⽓象地⾯观测规范》的要求观测天⽓现象,⽽且还应当和其他要素结合起来仔细分析,以便能正确的确定某⼀现象。

第⼀节降⽔现象降⽔现象是指液态和/或固态的⽔汽凝结物或冻结物从云中或空中降落到地⾯的现象。

⼀、降⽔种别的判定和降⽔现象的主要特征值班观测员应当根据降⽔物的形态和下降的情况以及当时的云层、降⽔形成的条件等进⾏分析、判定降⽔的种别。

(⼀)⾬(RA)—是较⼤液体⽔滴(直径≥0.5毫⽶)所产⽣的降⽔。

表现为由⽔滴构成的、强度变化缓慢的滴状液态降⽔。

降落情形清晰可见,落在⽔⾯上可以激起圆形波纹和⽔花,落在⼲地上可留下湿斑。

⾬通常降⾃层积云、⾬层云、⾼层云和⾼积云。

(⼆)冻⾬(FZRA)—过冷⾬滴与地⾯或地物、飞机等相碰⽽即刻冻结的⾬。

冻⾬通常降⾃层积云、⾬层云、⾼层云和⾼积云。

(三)阵⾬(SHRA)—起、⽌突然,骤降骤⽌,强度变化⼤⽽快,⾬滴⽐⾮阵性降⾬中的⼤。

阵⾬主要降⾃对流云。

(四)⽑⽑⾬(DZ)—⼤量的微⼩⾬滴(直径⼩于0.5毫⽶)所产⽣的相当均匀的降⽔现象。

⽑⽑⾬表现为稠密、细⼩⽽均匀的液态降⽔,下降情况不易分辨,看上去似乎随空⽓微弱的运动飘浮在空中,徐徐下降,迎⾯有潮湿感。

落在⽔⾯上⽆波纹和⽔花,落在地⾯上⽆湿斑。

⽑⽑⾬常降⾃层云、碎层云或雾中。

(五)冻⽑⽑⾬(FZDZ)—过冷⾬滴与地⾯或地物、飞机等相碰撞⽽即刻冻结的⽑⽑⾬。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第2章 观测场所的建设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第2章  观测场所的建设

第二章观测场所的建设气象要素的变化受地形地物影响很大,为保证观测结果的代表性、准确性和比较性,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点应当建在能代表当地,特别是机场跑道附近天气状况的位置,并要进行地理坐标的测定。

第一节观测场气象观测场是取得地面气象资料的主要场所。

观测场的选址、建设、场内仪器的安装及维护应当符合《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的要求,观测场内仪器布置见图2-1。

图2-1 25×25规格观测场内仪器布置图第二节观测监控室和观测平台一、观测监控室观测监控室是用以安置各种观测仪器设备及观测人员工作的场所,为便于随时监视天气变化,观测监控室应当为四面有窗的建筑物。

观测监控室内应当光线充足、空气流通、视野开阔,能目视主副跑道全貌和视野内的地平线,并能保证仪器免受震动和尘土污染及感应灵敏准确。

观测监控室的大小,应当根据所需要安置的仪器情况确定,一般不小于40m2。

二、观测平台观测平台是进行目测而设立在观测监控室旁的固定场所,应当视野开阔,能目视主副跑道全貌和视野内的地平线。

第三节时间和时刻时间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表示某一瞬间的叫时刻;其二,表示两时刻的间距叫时距。

一、时间的度量时间是根据太阳的位置来度量的。

同一经线连续两次对正太阳的时间的间隔为一天。

也就是说地球绕太阳自转一周的时间是24小时。

因为地球自转的速度是均匀的,所以地球绕太阳转过经度15°的时间是1小时。

由此可得出地球自转与时间的关系是:转过经度为360°时的时间为24小时转过经度为15°时的时间为1小时转过经度为1°时的时间为4分钟转过经度为15′时的时间为1分钟转过经度为1'时的时间为4秒钟转过经度为15〃时的时间为1秒钟二、时刻的种类时刻是根据某一经线和太阳的相关位置来测定的。

由于不同的使用目的需要以不同的经线作为测定时刻的基准,因此时刻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地方时人们习惯把太阳当顶(当地经线对正太阳)的时刻说成是正午12时,于是,正背着太阳的时刻必然是夜里12时,即0时。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第10章 民航气象地面观测月总簿参考资料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第10章  民航气象地面观测月总簿参考资料

第十章民航气象地面观测月总簿根据例行观测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而成的《民航气象地面观测月总簿》(以下简称月总簿)是民航气象服务机构为国家积累的重要科学技术档案之一。

它不仅是气象科学研究和天气预报经验总结的基础 , 也是为国际和国内民航部门提供航站气候资料的重要依据。

第一节编制和上报要求一、凡进行24小时观测或13小时观测的机场气象服务机构,每月均应编制月总簿。

二、凡配备自动观测设备的机场气象服务机构,编制月总簿时应当进行24小时全项或缺项统计。

三、月总簿应以光盘形式存储和上报,并使用A3纸打印、装订一份,永久保存。

四、机场气象服务机构应于当月10个工作日前上报上月月总簿,地区空管局气象中心于收到月总簿后2个月内审核完毕,发现问题应当向报审单位发出修改通知或进行查询。

五、机场气象服务机构自收到查询单之日起,于7个工作日内查复上报。

六、编制月总簿应当做到:(一)按规定的项目、格式、精度要求和统计方法使用计算机进行编制、打印。

切实做好校对,严格预审,确保质量。

(二)按规定的日期报出。

对审核部门查询的内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查复,审核出的错情,应及时更正并上报。

第二节封面和封底及扉页有关项的录入一、封面在《民航气象地面观测月总簿》上录入本机场气象服务机构名称,并录入月总簿的年份、月份。

二、扉页(一)机场气象服务机构名称本机场气象服务机构的单位名称,如乌鲁木齐气象中心。

(二)地址除机场气象服务机构所在省(区)市外 , 还应注明所在城市的方向或所在地的县、村、镇名称,以便与当地其它机场区分。

(三)经纬度本机场所在地的纬度和经度 , 只录入度、分。

当分值不足十位时,十位补“0”, 如:29°03'。

(四)观测场拔海高度观测场距离海平面的高度,以米为单位,取一位小数。

拔海高度未经实测的,其高度值应加括号,如 :(104.6)。

(五)观测平台距地面高度观测平台面(平台有围墙,则为平台围墙顶)距离地面的高度,以米为单位,取一位小数。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第8章 风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第8章  风

第八章风第一节风的观测一、概述空气的运动,可以分解为垂直的和水平的两个分量。

空气运动的垂直分量称为空气的垂直运动(如对流运动);空气运动的水平分量则称为风。

风是由水平方向上大气压力分布不均而产生的。

风是一个向量,既有大小又有方向。

风的观测包括风向和风速的观测。

在民航地面气象观测中,统一规定测量距地面约10米高度上的风。

二、风的观测项目和定义(一)风向:风的来向。

单位为度。

(二)风速:空气质点在单位时间内所移动的水平距离。

单位为米/秒。

(三)两分钟平均风速:观测时距内两分钟的风速平均值。

(四)十分钟平均风速:观测时距内十分钟的风速平均值。

(五)平均风向:指在观测时距内风的平均矢向。

(六)静风:两分钟或十分钟时距内风速平均小于0.5米/秒的风。

(七)阵风:两分钟或十分钟时距内瞬间风速大于等于平均风速5米/秒时的最大值。

(八)大风:瞬间风速大于等于17.0米/秒的风。

(九)最大风速:某一时距内各个“平均风速”中的最大值(不含阵风的值).(十)极大风速:某一时距内风速大于等于17.0米/秒时,出现的瞬间极大风速值(包括阵风的数值)。

(十一)三十六方位风向:以十度为等级单位的风向。

(十二)十六方位风向:以22.5º为等级单位的风向。

(十三)风向不定:在观测时距内风向变化达大于等于180º,为风向不定;当风向变化大于等于60º且小于180º,平均风速小于2米/秒,也为风向不定。

注:1、瞬间风速:指3秒钟的风速平均值。

2、风速单位换算关系1米/秒=3.6千米/小时=3.3英尺/秒=1.9海里/小时三、当机场仅有一条跑道时,在METAR和SPECI中应当使用代表跑道接地地带上空的风;当机场有二条或以上跑道时,在METAR和SPECI中应当使用代表主要跑道接地地带上空的风;。

四、在MET REPORT和SPECIAL中根据本机场气象服务机构和空中交通管制部门等航空用户的协议提供跑道上的风。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第12章 月(年)总簿编制中不完整记录的处理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第12章  月(年)总簿编制中不完整记录的处理

第十二章月(年)总簿编制中不完整记录的处理第十二章月(年)总簿编制中不完整记录的处理由于某些客观或主观的原因,造成观测记录缺测或有疑误,对这些不完整记录的统计,是编制月、年总簿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对此,应在保证资料质量的前提下,慎重分析、设法弥补,以尽量使资料序列保持完整,统计结果符合实际。

一、合计值和平均值的统计(一)一日中,缺测6次以下,按实有记录作日合计、日平均。

缺测大于等于6次,该日只作日合计,不作日平均,在日平均栏记“—”(下同)。

(二)一旬中,某时记录缺测两次或以下时,按实有记录作旬统计(即:计算旬合计时,将现有的记录累计,计算旬平均时,扣除缺测次数。

由于该旬中有的日平均或日合计为“—”,故日合计、日平均栏的旬合计、旬平均值应按横行统计。

旬内某时缺测三次或以上的,该时不作旬统计(包括合计和平均),但若该时按规定须作月统计,则该时仍作旬统计。

(三)一月中,某时记录缺测六次或以下时,该时按实有记录作月统计,日合计、日平均栏的月合计、月平均值按横行统计,缺测七次或以上时,该时不作月统计。

(四)一年中,有一个月或以上记录不作月统计时,则该年不作年统计。

(五)日、旬、月记录缺测的次数超过上述各规定次数的半数者,有关统计值应加“()”。

如:根据“(三)一月中,某时记录缺测六次或以下时,该时按实有记录作月统计”的规定,当某时月内缺测四次时,因已超过半数,则该时的月合计和月平均均应加“()”,同时,在日合计、月平均值上,也应分别加“()”。

(六)“—”及“()”标注的方法图示。

第十二章月(年)总簿编制中不完整记录的处理二、极值的挑选(一)日极值当场面气压、修正海平面气压、气温、相对湿度有缺测,在挑选其日极值时,应根据要素变化的连续性、规律性及相关性进行判断,如判定日极值不会出现在缺测的时间内,则所挑选极值不加();如不能判定或已判定出现在缺测的时间内,则应由现在值中选取极值,并加()。

(二)月极值凡能判定月极值不会出现在缺测或极值上有()的时、日内,则该月的极值不加();否则,应加(),其挑选判定方法同日极值。

民用航空气象 观测和报告

民用航空气象 观测和报告

谢谢



在观测时间内同时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当编报 简语CAVOK代替能见度、天气现象以及云电 码组: (一)能见度大于或等于10000 米; (二)没有对飞行有重要影响的云; (三)无附录十《4678 电码表》中所列的重要 天气现象。
能见度Fra bibliotek主导能见度是指观测到的达到或超过四周一半 或机场地面一半都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能见距离 。这些区域可以是连续的,也可以是不连续。 气象光学视程(以下简称MOR)是指色温为 2700K时白炽灯发出的平行光束被大气吸收和 散射后,光束的光通量衰减到5%时的距离。 跑道视程(以下简称RVR)是指在跑道中线上 ,航空器上的驾驶员能看到跑道面上的标志或 者跑道边界灯或中线灯的距离。
能见度



当天空被天气现象所遮蔽,无法判定云量、云状 和云高时,应当在观测平台或观测场目测结合仪 器测量判定600米及以下的垂直能见度。 垂直能见度以米为单位无法判定垂直能见度时, 应当在地面观测簿低云“量、状、高”栏天气现 象简字的右边记录“///”。 垂直能见度以30米为等级报告。
天气现象
温度和湿度


气温应当记录在地面观测簿的相应栏内,以摄 氏度(℃)为单位,记录精度为一位小数。 露点温度和相对湿度应当记录在地面观测簿的 相应栏内,露点温度以摄氏度(℃)为单位, 记录精度为一位小数;相对湿度以百分数(﹪ )为单位,记录精度为整数。
地面风






如果在2 分钟观测时段内风向变化大于或等于60 度,平均风 向应当如下报告,并按顺时针方向报告风向变化的两个极端 方向: 1、当风向变化小于180 度,且平均风速大于或等于2 米/秒 时,报告平均风向值; 2、当风向变化小于180 度,且平均风速小于2 米/秒时,使 用“VRB”(风向不定)来报告平均风向; 3、当风向变化大于或等于180 度时,使用“VRB”来报告 平均风向。 当观测到的风速大于或等于50 米/秒时,用“ABV 49MPS”表示; 当观测到的风速小于0.5 米/秒时,用“CALM”来表示静风 ;

观测新版改动详细

观测新版改动详细

新版《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改动相关内容列举、说明(1)关于明语报旧:无,《民用航空机场特殊天气报告标准与规定》中仅规定了SPECIAL。

新:第十条本机场的航空气象用户设有与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气象观测显示器上的任何气象要素都一致的显示终端,并且能同步显示MET REPORT和SPECIAL中涉及的气象要素时,经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和相应的空中交通服务部门、有关营运人以及在机场的其他用户达成协议后,可以不编发MET REPORT和SPECIAL。

个人理解与说明:此条是根据168号文即《民用航空机场特殊天气报告标准与规定》(民航空发[2002]168号) (下面都简称为168号文)进行的修改。

满足不编发MET REPORT和SPECIAL的条件是A.航空气象用户设有与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气象观测显示器上的任何气象要素都一致的显示终端,且能同步显示MET REPORT和SPECIAL中涉及的气象要素。

涉及的航空气象用户大体理解为塔台调度、航空公司驻场签派、机场(本场可能指现场)三类人。

B.与用户达成协议,即与航空服务用户达成协议不向其发布MET REPORT和SPECIAL 本次讲师中南局肖汉强理解是满足A、B后,仅不编发报文格式的MET REPORT和SPECIAL报,例行的电话通报,传真等手段需要根据协议内容继续执行。

空管办气象处孙启源处长的解释是电话通报、传真与MET REPORT和SPECIAL报文是等同的手段,即可以相互代替的,满足A、B后,如果不是针对协议中特别指出的天气或者内容,可以不采取上述手段通知。

(2)对时旧:无新:第十二条使用自动观测设备观测的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应当以观测编发报终端的始终为观测时钟。

个人理解与说明:此条涉及气象台日常运行,故列出。

新规范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都为关于对时的内容的原则性规定(3)观测时次旧:第二十二条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时次分为24、13小时观测及不定时观测三种。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的修订说明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的修订说明

关于《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的修订说明《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AP-117-TM-02)自2006年7月1日重新修订颁布以来,进一步规范了民航气象地面观测工作,对提高民航气象观测工作质量,保障民用航空活动的安全、正常和效率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是,现行有关民航气象观测工作的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等规章、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以及手册均有涉及,由于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实施时间的不同,部分条款存在不一致性。

同时,随着观测技术的发展和变化,有些观测方法和规范需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为了统一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和观测手册,积极采用先进的观测技术和方法,进一步规范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记录和报告等观测工作,空管办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于今年二月份启动了《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的修订工作。

现将修订的情况说明如下:一、修订的基本思路此次修订的基本思路是:将现行规章、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以及手册中有关民航气象观测工作的观测方法、记录、报告以及设备的安装等内容全部纳入本规范,同时,参照正在修订的《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以及国际民航组织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国近年来民航气象观测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条款。

二、本次修改的主要方面及需要说明的问题现行的《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共13章132条,修订后调整为16章243条。

本次修订后,内容和篇幅有所增加,涵盖范围有所拓展。

主要修改涉及:(一)涵盖的内容为了使本规范涵盖气象观测业务的全过程,即气象观测的观测方法、记录、报告、设备的选址及观测资料的处理等内容,本次修订将《民用航空气象第一部分——观测与报告》、《民用航空气象第六部分——电码》、《民用航空气象第十部分——地面观测记录》、《民用航空机场特殊天气报告标准与规定》(民航空发[2002]168号)、《跑道视程使用规则》(MD-TM-2000-47)以及观测手册中部分规定性的条款整理后,一并纳入本规范。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修订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修订
第九节 地面观测簿
第二十六条地面观测簿分为例行观测簿、特殊观测簿及事故观测簿三种。
第一十二条未使用自动观测设备的气象服务机构,对时时间自定,但应当保证观测时钟误差在30秒内。
第一十三条对时情况应当记录在值班日记中。
第四节 观测种别
第一十四条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分为例行观测、特殊观测和事故观测三种。其中:
(一)例行观测是指按指定的时间、次数和项目而对有关气象要素进行的观测。通常每小时观测一次,也可每半小时观测一次。
第三节 对时
第一十一条使用自动观测设备观测的气象服务机构,应当以自动观测设备中央处理单元的内部时钟为观测时钟:
(一)24小时观测的气象服务机构,应当在每天00时对时。当中央处理单元的时钟与GPS授时相差大于30秒时,应当按自动观测设备操作手册规定的方法调整中央处理单元的时钟,保证误差在30秒内;
(二)非24小时观测的气象服务机构,应当每天第一次观测前对时。
第二十三条特殊观测时距不大于5分钟。
第二十四条事故观测时距不大于10分钟。
第八节 观测程序
第二十五条应当按照先室外后室内,先目测后器测的程序进行观测,具体观测程序如下:
(一)整点的例行观测自第50分(含)开始进行目测项目的观测和记录,在55分(含)进行器测项目数据采集(读取),在58分前发布报告。
(二)特殊观测是指在两次例行观测之间,当云、垂直能见度、主导能见度、跑道视程、天气现象、地面风向风速、气温、气压等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达到规定的标准时而进行的观测。对于实施每半小时一次例行观测的气象服务机构,如果按规定不发布SPECI,则无须在特殊观测簿进行相关的记录。
(三)事故观测是指当本场或本场附近区域发生飞行等级事故或意外事件后立即进行的观测。
第七节 观测时距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附录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附录

附录一术语和定义附录一术语和定义1、地面气象观测 surface meteorological observation气象观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对地球表面一定范围内的气象状况及其变化过程进行系统地、连续地观察和测定,为天气、气候、气候变化、人工影响天气、生态气象等业务、科学研究和服务提供重要的依据。

地面气象观测应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

2、气象要素 meteorological element表征大气状态的基本物理量和基本天气现象。

3、代表性 representative观测记录不仅要反映测点的气象状况,而且要反映测点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平均气象状况。

地面气象观测在选择站址和仪器性能,确定仪器安装位置时要充分满足记录的代表性要求。

根据观测用途不同代表性要求也不一样。

4、准确性 accuracy观测记录要真实地反映实际气象状况。

地面气象观测使用的气象观测仪器性能和制定的观测方法要充分满足本标准规定的准确度要求。

5、比较性 comparative不同地方的地面气象观测站在同一时间观测的同一气象要素值,或同一个气象站在不同时间观测的同一气象要素值能进行比较,从而能分别表示出气象要素的地区分布特征和随时间的变化特点。

地面气象观测在观测时间、观测仪器、观测方法和数据处理等方面要保持高度统一。

6、时制 time system以一定的时间间隔作为时间单位,并以一定的起始瞬时计量时间的系统。

常用的有北京时、真太阳时、地方平均太阳时和世界协调时。

7、日界 day boundary地面气象观测中划定一日开始和结束的时间界限。

按照气象要素所采用的时制的不同,其日界也不同。

8、天气现象 weather phenomenon发生在大气中、地面上的一些物理现象。

它包括降水现象、地面凝结现象、视程障碍现象、雷电现象和其他现象等。

9、地面凝结现象 surface Coagulate phenomenon在地面或地物上产生水汽凝结或凝华的天气现象。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第13章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档案簿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第13章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档案簿

第十三章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档案簿第十三章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档案簿《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档案簿》是机场气象观测站的历史沿革档案资料。

第一节编制和上报要求一、机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编制《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档案簿》,由观测站负责人认真、如实填写规定的内容,妥善保存。

当更新或补充内容时,应当及时将更补内容拟文上报民航地区管理局空管局。

二、《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档案簿》应当一式二份,本单位自存一份,报地区空管局一份。

三、新建机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在机场正式运行后的第四个月编制并上报《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档案簿》。

四、当观测站负责人因工作变动时,应当与指定的观测站负责人对本档案内全部项目一一核实并交接签字,同时填写所存各种观测资料和表簿的数量。

五、《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档案簿》的样本见本《手册》附录八。

第二节各项目的填写一、观测站概况(一)观测站名称:填写本机场气象观测站的单位名称。

(二)详细地址:除填写观测站所在省(区)市外,还应当注明所在城市的方向或所在地的县、村、镇名称,以便与当地其它机场的观测站相区分。

(三)观测站经、纬度:填写气象观测监控室的经度和纬度,精确到度、分、秒。

(四)时差:填写地方时与北京时的时差。

(五)磁差:填写机场的磁差,可从航行情报部门查得。

(六)现在观测时次:填写“24小时观测”或“13小时观测”或“不定时观测”。

(七)自动观测系统(或自动气象站)正式启用日期:填写业务主管部门对系统批复正式开放使用的日期。

如系自动观测系统则把“或自动气象站”划去,反之则把“自动观测系统或”划去。

注:高度、海拔高度、标高均填写一位小数,下同。

第十三章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档案簿(八)测风仪风速感应器距地(或平台)高度:如测风仪安装在地面,则将“或平台”划去;反之则把“地或”划去。

若无观测平台,则观测平台距地高度不填。

(九)机场特殊天气报告标准:填写本机场发布主导能见度、跑道视程、垂直能见度和云底高度的特殊报告标准。

民用航空气象 观测和报告

民用航空气象 观测和报告
民用航空气象 地面观测规范
《观测和报告》
关于下发《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 测规范》的通知
修订了《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
民航局空管办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要分一下几个部分
总则和一般规定 各类气象要素 术语和定义
附录表
第一 总则和一般规定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方式分为人工观测和自动 观测两种。
天气现象
当观测到的瞬时风速急剧增大了至少8米/秒, 且增大后瞬时风速达到11米/秒或以上,并至 少维持一分钟时,应当使用简语SQ编报飑。
雷暴开始和终止时间的记录,以第一次闻雷或 第一次探测到机场范围有闪电时为开始时间; 最后一次闻雷或最后一次探测到闪电,其后10 分钟未再听到雷声或未再探测到闪电,则最后 一次闻雷的时间或最后一次探测到闪电的时间 为终止时间。
11. 描述词FZ 只能与简语FG、DZ 和RA 结合使用。例如 :FZRA。
12. 附近修饰词VC 只能与简语TS、DS、SS、FG、FC、 SH、PO、BLDU、BLSA、BLSN 和VA 结合使用。例如 :VCSH。
谢谢
4678
6.描述词MI、BC 和PR 只能与简语FG 结合使用 。例如:MIFG
7.描述词DR(低吹)适用于由风吹起的不超过地 面以上2 米的尘、沙或雪现象。描述词BL(高吹 )适用于由风吹起2 米或以上高度的尘、沙或雪 现象。DR 和BL 只能与DU、SA 和SN 简语结合 使用。例如:BLSN。
“10KM”;
能见度
当处于无人值守的自动发报状态时,在AUTO 形式的METAR和SPECI中,应当采用仪器测 量的10分钟平均的能见度值报告主导能见度。
当测量能见度的设备运行正常时,应当报告1 分钟平均能见度数值;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的修订说明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的修订说明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的修订说明关于《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的修订说明《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AP-117-TM-02)自2006年7月1日重新修订颁布以来,进一步规范了民航气象地面观测工作,对提高民航气象观测工作质量,保障民用航空活动的安全、正常和效率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是,现行有关民航气象观测工作的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等规章、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以及手册均有涉及,由于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实施时间的不同,部分条款存在不一致性。

同时,随着观测技术的发展和变化,有些观测方法和规范需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为了统一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和观测手册,积极采用先进的观测技术和方法,进一步规范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记录和报告等观测工作,空管办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于今年二月份启动了《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的修订工作。

现将修订的情况说明如下:一、修订的基本思路此次修订的基本思路是:将现行规章、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以及手册中有关民航气象观测工作的观测方法、记录、报告以及设备的安装等内容全部纳入本规范,同时,参照正在修订的《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以及国际民航组织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国近年来民航气象观测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条款。

二、本次修改的主要方面及需要说明的问题现行的《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共13章132条,修订后调整为16章243条。

本次修订后,内容和篇幅有所增加,涵盖范围有所拓展。

主要修改涉及:(一)涵盖的内容为了使本规范涵盖气象观测业务的全过程,即气象观测的观测方法、记录、报告、设备的选址及观测资料的处理等内容,本次修订将《民用航空气象第一部分——观测与报告》、《民用航空气象第六部分——电码》、《民用航空气象第十部分——地面观测记录》、《民用航空机场特殊天气报告标准与规定》(民航空发[2002]168号)、《跑道视程使用规则》(MD-TM-2000-47)以及观测手册中部分规定性的条款整理后,一并纳入本规范。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部分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部分
15
QX/T 58-200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4部分:冻土观测
16
QX/T 59-200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5部分:电线积冰观测
17
QX/T 60-200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6部分:地面状态观测
18
QX/T 61-200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7部分:自动气象站观测
19
QX/T 62-200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8部分:月地面气象记录处理和报表编制
5
QX/T 48-200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4部分:天气现象观测
6
QX/T 49-200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5部分:气压观测
7
QX/T 50-200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6部分:空气温度和湿度观测
8
QX/T 51-200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7部分:风向和风速观测
9
QX/T 52-200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8部分:降水观测
20
QX/T 63-200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9部分:月气象辐射记录处理和报表编制
21
QX/T 64-200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20部分:年地面气象资料处理和报表编制
22
QX/T 65-200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21部分:缺测记录的处理和不完整记录的统计
23
QX/T 66-200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22部分:观测记录质量控制
QX/T 96-2008
积雪遥感监测技术导则
53
QX/T 99-2008
增雨防雹火箭作业系统安全操作规范
54
QX/T 10.2-2007
电涌保护器第2部分:在低压电气系统中的选择和使用原则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第4章 能见度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第4章  能见度

第四章能见度与能见度有关的用语有好几种,彼此很容易混淆。

作为气象用语时是指“白天是指正常视力的人(视觉对比阈值为0.05),在当时天气条件下,能从天空背景中看到或辨认出大小适度的黑色目标物的最大距离;夜间则是指假定总体照明增加到正常白天水平,适当大小的黑色目标物能被看到和辨认出的最大距离或中等强度的发光体能被看到和识别的最大距离”。

所谓“能见”,严格地讲是指在白天用肉眼能辨认出黑色目标物(视角大于0.5°但小于5°)的最大距离,实际工作中指能辨认出目标物是什么物体并能清楚地看出它的轮廓;在夜间,则是指假设亮度和白天相同的情况下,能够辨认出目标物的最大距离,实际工作中则指能够清楚地看见目标灯的发光点。

凡是看不清目标物的轮廓或只能看见目标物的部分轮廓,分不清是什么物体,或者所见目标灯的发光点模糊、灯光散乱,都不能算“能见”。

因此,作为气象用语,能见度是指大气的浑浊程度或是大气的透明度。

不论是昼间还是夜间,只要大气的浑浊度相同,能见度就是一样的。

所以,也可以给气象能见度一个简单的定义:用距离来表示大气浑浊程度的量称为能见度。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三—《国际航空气象服务》中给出的航空能见度为下面的较大者:一、当在明亮的背景下观测时,能够看到和辨认出位于近地面的一定范围内的黑色目标物的最大距离;二、在无光的背景下,能够看到和辨认出1000cd(1000堪德拉)左右的灯光的最大距离。

该定义中,在给定的大气消光系数下,两个距离具有不同的值,后者随背景亮度而变化,前者用MOR来表示。

这说明,气象能见度与交通部门等单位使用的能见度存在一定差异。

作为气象能见度,它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大气的稳定度和气团的性质。

气层稳定时,水汽杂质多分布在低层大气中,使能见度变坏;气层不稳定时,由于对流和乱流的作用,将水汽杂质带至高层,使近地面能见度转好。

一般情况下,在冷空气中因水汽杂质较少,能见度较好;在暖空气中,水汽杂质较多,能见度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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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术语和定义附录一术语和定义1、地面气象观测 surface meteorological observation气象观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对地球表面一定范围内的气象状况及其变化过程进行系统地、连续地观察和测定,为天气、气候、气候变化、人工影响天气、生态气象等业务、科学研究和服务提供重要的依据。

地面气象观测应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

2、气象要素 meteorological element表征大气状态的基本物理量和基本天气现象。

3、代表性 representative观测记录不仅要反映测点的气象状况,而且要反映测点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平均气象状况。

地面气象观测在选择站址和仪器性能,确定仪器安装位置时要充分满足记录的代表性要求。

根据观测用途不同代表性要求也不一样。

4、准确性 accuracy观测记录要真实地反映实际气象状况。

地面气象观测使用的气象观测仪器性能和制定的观测方法要充分满足本标准规定的准确度要求。

5、比较性 comparative不同地方的地面气象观测站在同一时间观测的同一气象要素值,或同一个气象站在不同时间观测的同一气象要素值能进行比较,从而能分别表示出气象要素的地区分布特征和随时间的变化特点。

地面气象观测在观测时间、观测仪器、观测方法和数据处理等方面要保持高度统一。

6、时制 time system以一定的时间间隔作为时间单位,并以一定的起始瞬时计量时间的系统。

常用的有北京时、真太阳时、地方平均太阳时和世界协调时。

7、日界 day boundary地面气象观测中划定一日开始和结束的时间界限。

按照气象要素所采用的时制的不同,其日界也不同。

8、天气现象 weather phenomenon发生在大气中、地面上的一些物理现象。

它包括降水现象、地面凝结现象、视程障碍现象、雷电现象和其他现象等。

9、地面凝结现象 surface Coagulate phenomenon在地面或地物上产生水汽凝结或凝华的天气现象。

10、视程障碍现象 visibility obstacle phenomenon影响能见度且其强度与能见度直接相关的天气现象。

附录一术语和定义11、雷电现象 thunderbolt phenomenon大气中与放电、电离有关的现象。

12、风 wind由许多在时空上随机变化的小尺度脉动叠加在大尺度规则气流上的一种三维矢量。

地面气象观测中测量的风是两维矢量(水平运动),用风向和风速表示。

13、最大风速 maximum wind speed在某个时段内出现的最大10分钟平均风速值。

14、极大风速 extreme wind speed某个时段内出现的最大瞬时风速值。

在自动气象站中,瞬时风速是指3秒钟的平均风速。

15、云 cloud悬浮在大气中的小水滴、过冷水滴、冰晶或它们的混合物组成的可见聚合体;有时也包含一些较大的雨滴、冰粒和雪晶。

其底部不接触地面。

17、云状 cloud form云的外形特征。

包括云的尺度,在空间的颁情况、形状、结构,以及它的灰度和透光程度。

18、气压 atmospheric pressure作用在单位面积上的大气压力,等于单位面积上向上延伸到大气上界的垂直空气柱的重量。

19、降水 precipitation从天空降落到地面上的液态或固态(经融化后)的水。

20、降水强度 precipitation intensity单位时间或某一时段内的降水量,通常测定5分钟、10分钟和1小时内的最大降水量。

21、白天能见度 visibility by day指视力正常(对比阈值为0.05)的人,在当时天气条件下,能够从天空背景中看到和辨认的目标物(黑色、大小适度)的最大距离。

22、夜间能见度 visibility at night按如下两种方式定义:a)假定总体照明增加到正常白天水平,适当大小的黑色目标物能被看到和辨认出的最大距离;b)中等强度的发光体能被看到和识别的最大水平距离。

23、对飞行有重要影响的云 cloud of operational significance云底高度在1500米或最高的最低飞行扇区高度(两者取其大)以下的云(包括Cb、Tcu)。

附录一术语和定义24、准确度 accuracy表示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的一致程度。

25、测量范围 range of measurement在保证主要技术性能情况下,仪器能测定的被测量的量值范围。

26、分辨力 resolution capacity仪器测量时能给出的被测量量值的最小间隔。

27、易折性物体保持其结构的整体性和刚度直至一个要求的最大荷载,而在受到更大荷载冲击时就会破损、扭曲、弯曲,使对飞机的危害减至最小的特性。

28、视觉对比感阈 visual threshold of luminance contrast(ε-i.e.epsilon)人的眼睛所能觉察出物体时的亮度对比的最小值,即在当时的背景亮度下物体可辨的数值(无量纲)。

注:视觉对比感阈值是随着不同的环境条件变化的。

29、消光系数 extinction coefficient(σ)*当一个色温为2700K的白炽光源发射出的一束平轴光束,在大气中经过一个单位距离的长度后光通量损失的比率(每米,m-1)30、光强 intensity of light(I)*点光源在单位立体角内发出的光通亮。

单位为堪德拉(candela,简称cd),其定义为:在温度为1769度的黑体表面上,从1平方厘米的面积垂直向外发射光强的1/60。

它比烛光(candle)约小2%。

从观测的角度讲,光强为基本量。

31、光通量luminous flux,flux of light(Ф)*来自于辐射通量,由国际照明委员会(CIE)标准光度观测员对辐射量所做出的评估得出。

另一种解释为:单位时间通过某一面积的光能。

单位为流明(lumen,简称lm),它是从光强为1cd的点光源以单位立体角发射的光。

从物理意义讲,光强为基本量。

32、亮度(光亮度)luminance(L)*在给定的方向上的目标物体单位面积的光强(cd/m2)。

33、亮度比(luminance contrast)(c)*物体亮度和背景亮度的差值与背景亮度之间的比率(无量纲)。

34、照度(illuminance)单位面积上所接受的光通量。

单位为勒克司(lux),相当于在1平方米上接附录一术语和定义受1流明的光通量。

35、照度视觉阈visual threshold of illuminance(ET)*使眼睛能看到较小光源的最小照度(勒克斯,lx)。

36、视程 visual range*通常在水平方向上,对于一个给定的光源或目标物,在特定背景亮度条件下所刚能目视到的最大距离。

37、散射仪forward-scatter*在大气中通过对粒子引起的光束散射通量的测量,并依此估算出消光系数的仪器。

38、大气透射仪* transmissometer用于测量两点之间空间透射率的仪器,即在一段特定的距离或基线上测量。

注:带*者摘自国际民航组织《跑道视程观测和报告实践手册》(第2版—2000)。

39、空中交通服务部门 air traffic service unit各种空中交通管制单位、飞行情报中心或空中交通服务报告室的通称。

40、塔台管制区 tower control area一般包括起落航线、仪表进近程序、第一等待高度层及其以下的空间和机场机动区。

41、进近管制区 approach control area是塔台管制区与区域管制区的连接部分。

42、区域管制区 area control为所辖管制区内的管制飞行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而设立的单位。

43、目视飞行规则(visual flight rule ,简称VFR)是靠目视进行飞行的方式。

因此,必须经常确保良好的视界。

能够维持这种状况的必要的气象条件称为目视气象条件(visual meteorological condition简称VMC)。

这种情况规定,当云底高度低于450米或能见度小于5000米时,除已经获得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的放行许可外,VFR飞行不得在管制地带内的机场起飞或着陆,也不得进入该机场交通地带或起落航线。

44、仪表飞行规则(instrument flight rule,简称IFR)是靠航空仪表进行飞行的方式,一面接受来自地面的管制,一面飞行。

因此,必须与别的飞机保持充分的间隔。

45、高(Height)是指自某一个特定基准面量至一个平面、一个点或者可以视为一个点的物体的垂直距离。

46、高度(Altitude)附录一术语和定义是指自平均海平面量至一个平面、一个点或者可以视为一个点的物体的垂直距离。

47、标准气压高度 standard pressure altimeter是指以标准大气压(其值为1013.2hPa)修正高度表压力值,上升至某一点的垂直距离。

48、飞行高度层 flight level以特定的气压1013.2hPa为基准的某一等压面,各个面之间具有特定的气压间距。

注1:按照标准大气校正的气压高度表如下:a)当拨到QNH高度表拨正值时,指示海拔高度;(未考虑飞机坐舱仪表处高度)b)当拨到QFE高度表拨正值时,指示高出QFE基准面的高度;(未考虑飞机坐舱仪表处高度)c)当拨到1013.2hPa时,可用以指示飞行高度层;49、航空器 aircraft凡能从空气的反作用而不是从空气对地面的反作用,在大气中获得支承的任何机器。

50、精密进近 precision approach使用仪表着陆系统(ILS)、微波着陆系统(MLS)或精密进近雷达(PAR)提供方位和下滑引导的仪表进近。

51、机场运行最低标准 aerodrome operating minima机场可用于飞机起飞着陆的运行限制。

对于起飞,用能见度(VIS)或跑道视程(RVR)表示,在需要时,还应包括云高;对于精密进近着陆,根据运行分类用能见度(VIS)或跑道视程(RVR)和决断高度/高(DA/DH)表示;对于非精密进近着陆,用能见度(VIS)和最低下降高度/高(MDA/MDH)表示。

52、决断高度(DA)或决断高(DH)在精密进近中规定的一个高度或高。

在这个高度或高,如果不能取得继续进近所需的目视参考,则必须开始复飞。

53、精密进近着陆运行的分类Ⅰ类(CATⅠ)运行:决断高不低于60米,能见度不小于800米或RVR不小于550米的精密进近着陆。

Ⅱ类(CATⅡ)运行:决断高低于60米,但不低于30米,RVR不小于350米的精密进近着陆。

ⅢA类(CATⅢA)运行:决断高低于30米,或无决断高,RVR不小于200米的精密进近着陆。

附录一术语和定义54、最低飞行扇区高度 minimum sector altitude以航空无线电导航设施为中心,半径46公里的圆的扇区内可使用的最低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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