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的内容包括

合集下载

档案抢救和保护资金使用情况汇报3篇

档案抢救和保护资金使用情况汇报3篇

档案抢救和保护资金使用情况汇报3篇下文是我为您精心整理的《档案抢救和保护资金使用情况汇报3篇》,您浏览的《档案抢救和保护资金使用情况汇报3篇》正文如下:档案抢救和保护资金使用情况汇报第1篇一、县档案局(馆)基本情况县档案馆成立于1960年8月9日,是县*直属文化事业机构,是县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和档案信息利用中心。

内设办公室、编研利用股、文件服务中心,现有编制9人,其中:参公8人、工勤1人,二、我县现有重点档案的基本情况经我局前期的摸底调查统计,我县现有重点档案6件,主要为清代档案、民国时期档案、经文(书)等实物档案。

三、档案抢救保护和经费管理办法使用情况(一)主要抢救方式是对重点档案进行鉴定和技术保护,提供复制件利用,并改善保管条件,最大限度保护原件,延长档案寿命。

(二)我局(馆)重点档案数量不多,因此未争取《省档案抢救和保护专项资金》;抢救和保护重点档案产生的相关费用主要从州档案局下拨的专项经费和县财政下拨的日常维护费中进行支X付。

档案抢救和保护资金使用情况汇报第2篇档案局:在X委、市X府的领导下,在省档案局的监督指导下,X市档案局本着l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l的责任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加强档案管理、积极开发利用的同时,扎实的开展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取得到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总结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的经验做法,查找不足,9月下旬,我局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我市国家重点档案的基本情况我局现有馆藏国家重点档案1000余卷,包括清朝档案、革X历史档案、旧政权档案、名人档案、*和国家的*活动的档案、黄梅戏档案。

此外,在民间和社会上还散存着各类国家重点档案,这部分档案中,有些由于保管方式、保管条件落后,已处于濒危状态。

亟需征集进馆加以保护。

二、基本做法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了X市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领导X组,由分管档案工作的市X府秘书长任组长,成员由市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市档案局负责对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门负责抢救和保护专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使用。

第五条-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的内容包括

第五条-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的内容包括

第一条为推进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促进档案事业发展,规范和加强对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重点档案,是指由各级国家档案馆保存,在中国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在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研究和利用价值,国家需要永久保存的珍贵档案。

主要范围包括:(一)1949年以前,反映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革命组织、革命根据地、革命政权,以及革命活动家的档案。

(二)1949年以前,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权机构、社会组织和著名人物的档案。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反映党和国家领导人活动的档案。

(四)经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档案部门鉴定确认的,并报国家档案局批准的其他重点档案。

第三条国家档案局按照统筹规划、确保重点、分步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

保存在中央级国家档案馆的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由国家档案局组织实施;保存在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的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由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条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保存的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所需经费以地方各级财政投入为主,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以下简称抢救和保护补助费),专项用于补助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对处于濒危状态的国家重点档案进行一次性抢救,并改善保护条件,使之达到永久保存的要求。

对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做得好的地区给予奖励。

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由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共同管理。

第五条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的内容包括:(一)抢救工作主要包括:档案修复、档案复制(含对列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国家重点档案制作仿真件)、档案征集等。

(二)保护工作主要包括:以保存和保护国家重点档案为目标的特藏库(含后库)改造、装具更换、设备购置等。

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

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

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公布日期】2020.12.12•【文号】国家档案局令第16号•【施行日期】2021.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国家档案局令第16号《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1月26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局长陆国强2020年12月12日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四章档案利用与开发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科学管理,确保档案完整、安全与有效利用,更好地服务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组织举办的,对党和国家、行业、地方具有重大意义或者重要国际影响的会议、会展、赛事、纪念、庆典等大型活动;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是指在举办重大活动和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实施、统筹协作的工作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推动档案利用与开发,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提供文献参考和决策支持。

第五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保证档案管理做到收集齐全完整,整理规范有序,保管安全可靠,鉴定准确及时,利用简捷方便,开发实用有效。

第六条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的收集、整理、数字化和移交等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纳入活动经费预算或保障措施。

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

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

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2009年05月21日在我国各级国家档案馆保存的珍贵档案中,国家重点档案有1200万卷。

这些重点档案时间跨度长达近1300余年,是中华民族不同历史时期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方面情况的真实记录,是国家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以及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于这些档案形成年代久远、载体形态各异、保护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等种种原因,一些国家重点档案不同程度地存在破损、纸张酸化、字迹褪变等现象。

做好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并使之传承后世,是各级档案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关怀下,在各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级档案部门的共同努力,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经费数量不断增加。

党和国家对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高度重视。

20世纪80年代,中央财政开始拨付专项经费用于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

“九五”期间中央财政用于国家重点档案抢救的经费投入从过去的每年400万元增加到600万元,“十五”期间又增加到每年1200万元。

“九五”、“十五”期间中央财政用于国家重点档案抢救的补助费达7800万元,地方财政用于国家重点档案抢救的经费与此大体相当。

这些经费使694万卷国家重点档案得到及时的抢救和保护,占应抢救档案总数的57.8%。

进入“十一五”以来,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经费投入达到每年9000万元,计划用十年时间完成现有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任务。

此外,一些地方的档案部门也争取到一些专项经费用于本地区的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

如,四川省财政2004年、2005年两次拨专款540万元用于清代巴县档案的抢救。

陕西省从1995年开始每年投入100万元,用于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

内蒙古自治区从2001年开始,每年拨专款90万元用于档案抢救、100万元用于档案保护。

档案抢救管理制度

档案抢救管理制度

档案抢救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抢救档案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档案安全,加强对档案的保护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档案资料的抢救与管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1. 机构负责人负总责。

具体负责机构档案抢救管理工作。

2. 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安排具体人员参与抢救工作。

3. 档案管理员负责整理、保管档案。

抢救时,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四、档案抢救准备1. 明确抢救档案范围,建立档案抢救名录,包括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2. 制定档案抢救流程和应急预案,明确各方责任和工作流程。

3. 收集档案抢救所需设备设施,保障抢救工作正常进行。

五、档案抢救过程1. 发现问题后,立即启动抢救预案,调集抢救人员,应急设备和工具。

2. 按照档案抢救流程,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确保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3. 抢救工作中,要注意安全,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六、档案抢救收尾1. 整理抢救出的档案,制作抢救档案名录,及时通报上级并交由档案管理员做好后续管理。

2. 抢救后,开展事故或事件的总结分析,总结抢救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七、档案管理1.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档案管理队伍,健全档案管理体系。

2. 档案管理人员要接受相关培训,提高档案抢救管理水平。

3. 做好档案的整理、保管和分类存档,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八、监督检查1. 具体负责档案抢救管理工作的部门要加强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定期组织档案抢救演练,检验抢救预案和工作人员的抢救能力。

3. 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档案抢救工作,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九、其他相关规定1. 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档案损失,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存档备查。

2. 发现档案缺页、残损等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着手整理和修复。

十、附则本制度由机构负责人负责解释,如有需要,本制度方向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档案应急处置工作制度

档案应急处置工作制度

档案应急处置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档案工作的正常运行,有效预防、及时处理和解决档案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确保档案安全和档案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有关法律、规章,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突发性危及或可能危及档案安全和严重干扰档案工作秩序,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以应对的事件。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国家档案馆、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部门应急处置其辖内突发事件。

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军队系统档案部门及其他档案机构可参照执行。

二、应急处置原则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应在党的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2. 及时反应、果断决策:对突发事件要迅速作出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决策,确保档案安全。

3. 合作互助、协同应对:各级档案部门之间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4.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加强档案安全防范工作,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实行综合治理。

5. 法制保障、规范管理:依法制定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档案工作秩序。

三、应急处置组织架构1. 应急指挥机构:成立档案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档案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机构负责人由档案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 应急处置工作队伍:建立档案应急处置工作队伍,负责具体实施档案应急处置工作。

工作队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

3. 协调机构、咨询机构和援助机构:建立档案应急处置协调机构、咨询机构和援助机构,为档案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

四、应急处置预案1. 应急预案编制:各级档案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档案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种类、应急响应级别、应急措施、责任分工等。

2. 应急预案审批:档案应急处置预案应报请当地党委和政府、有关主管机关和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档案抢救保护工作方案

档案抢救保护工作方案

档案抢救保护工作方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很多有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的档案资料面临着被遗弃和丢失的风险,为了保护这些珍贵的档案资源,需要对档案进行抢救保护工作。

本文将提供档案抢救保护工作方案,希望能够引起相关领域相关人员的关注,并做出实际的行动。

一、档案抢救保护的必要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有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的档案资料已经逐渐陈旧、老化,而很多档案馆、博物馆等机构的资金和技术还无法满足它们的维护和保护需求,由此导致很多档案资料处于危险状态。

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这些档案资源可能会被永久性地毁坏。

因此,档案抢救保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二、档案抢救保护工作的内容1. 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在进行档案抢救保护工作之前,需要对档案文献和资料进行分类,以便采取对应的保护措施。

分类的方式可以采用按年代、按地域、按存储实物形态等多种方式。

2. 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整理档案主要是为了整理出档案资料的内容,包括文字和图片等,以便进行防护和修复。

此外,档案整理还可以通过拍照等技术手段对档案整体进行显微摄影,保留比较真实的原始状态,方便后期对其进行修补和修复。

3. 对档案资料进行防护防护档案主要是为了保护档案资料不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包括阳光、雨水、灰尘、虫鼠等。

防护措施包括密闭保护、温湿度控制、紫外线防护等。

4. 对档案资料进行修复档案资料修复主要是对档案资料的破损、脱落、虫蛀、污痕等问题进行修复。

修复的过程需要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如拆卸、补充、油漆、熨烫等操作。

三、档案抢救保护工作的实现途径1. 制定技术规范为了有效地进行档案抢救保护工作,需要制定一系列标准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标准,这些标准可以作为档案工作者的操作指南,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出现操作错误等问题。

2. 完善防护设备对档案资料所处的场馆进行改造和升级,采用更加科技化、先进化的防护设备,如新型高温高压灭菌设备、环境监控仪器、自动化控制设备等,这样可以在较大程度上保护档案。

档案安全和档案保护技术竞赛试题复习资料

档案安全和档案保护技术竞赛试题复习资料

档案安全和档案保护技术竞赛试题复习资料1、《档案法》第三条规定是什么﹖答: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2、《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五种应当奖励的行为是什么?答: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献给国家的;(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3、《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各级国家档案馆对所保管的档案应当采取哪些管理措施?答:各级国家档案迄应当对所保管的档案采取下列管理措施:(一)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逐步实惠保管的规范化、标准化;(二)配臵适宜安全保存档案的档案的专门库房,配备防盗、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的必要设施;(三)根据档案的不同等级,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和管理;(四)根据需要和可能,配备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需要的技术设备。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保管,根据需要,参照该款规定办理。

4、《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是什么?1答:各级各类档案馆提供社会利用的档案,应当逐步实现以缩微品代替原件。

档案缩微品和其他复制形式的档案载有档案收藏单位法定代表的签名或者印章标记的,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的效力。

5、《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是什么?答:保管科技档案必须有专用库房,库房内应当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并有防盗、防火、防晒、防虫、防尘等安全措施。

科技档案部门应当定期检查科技档案的保管状况。

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复制。

6、《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是什么?答:科技档案部门对重要的科技档案应当复制副本,分别保存,以保证在非常情况下科技档案的安全和提供利用。

7、《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是什么?答:机关的档案库房应该坚固,并力求逐步做到有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等设施。

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

【发布单位】黑龙江省【发布文号】【发布日期】2015-04-17【生效日期】2015-04-17【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1999年8月11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5年6月24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0月18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体育发展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五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档案工作,促进档案事业建设,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各级计划、财政、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档案事业建设。

农垦、森工、铁路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的档案管理工作,并接受省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档案机构第七条省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省档案事业,依法对本省档案事业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指导。

重特大档案管理制度

重特大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特大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特大档案,是指反映本单位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大事件、重大事故、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经济活动等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的档案。

第三条重特大档案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安全性、保密性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重特大档案的收集工作应当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配合。

第五条收集重特大档案时,应当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防止伪造、篡改、销毁档案。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重特大档案收集目录,明确收集范围、内容和要求。

第七条档案收集后,应当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编号等要求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系统性。

第八条档案整理过程中,应当对档案进行鉴定,区分永久、长期、短期保存期限。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重特大档案的保管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处置。

第十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一条档案保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当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二)档案存放应当符合档案保护标准,确保档案实体安全;(三)档案查阅应当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查阅人、查阅时间、查阅内容等。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重特大档案进行鉴定,对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予以销毁。

第十三条重特大档案的利用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公开,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二)便民利民,提高档案利用率;(三)保护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第四章档案信息化管理第十四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推进重特大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重特大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的统一管理和共享。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重特大档案数据库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数据安全、准确、完整。

关于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的几点认识解析

关于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的几点认识解析

关于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的几点认识解析【摘要】重点档案是历史的珍贵遗产,但由于其易受损坏,抢救和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抢救工作旨在尽快拯救已经受损的档案,保护工作则旨在预防档案受到损害。

方法包括定期检查、合理存放和技术保护等。

挑战也随之而来,如资金不足、人力不足等。

重点档案的价值在于可以让人们了解历史、传承文化。

加强抢救和保护工作至关重要。

未来,我们应该倡导更多的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保护历史的完整性和延续性。

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其未来展望也值得期待。

【关键词】关键词:重点档案、抢救、保护、工作、重要性、损坏、方法、挑战、价值、意义、加强、未来展望。

1. 引言1.1 重点档案的重要性重点档案是指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技价值的档案资料,对于了解历史、研究学术、传承文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重点档案记录了社会的发展历程、人们的思想情感、科技的进步,是历史的见证,文化的传承,科技的积累。

重点档案的重要性不可低估。

重点档案对于研究历史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重点档案可以还原过去的事件、人物、事物,帮助人们了解历史的真实面貌,从而更好地总结经验、借鉴教训。

重点档案对于传承文化具有重要作用。

重点档案中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是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弘扬民族文化、传承民族精神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重点档案是我们历史的记忆,是我们文化的根基,是我们科技的积淀。

保护和抢救重点档案工作不仅是对过去的尊重,更是对未来的负责。

重点档案的重要性在于它们承载着我们的过去、传承着我们的文化、指引着我们的未来,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将其保存下来。

1.2 重点档案的容易遭受损坏重点档案的容易遭受损坏是因为其存储环境的不稳定性和外部因素的影响。

重点档案通常需要存放在专门的档案馆或库房中,而这些地方往往缺乏有效的温湿度控制和防火设施,容易导致档案受潮、霉变或烧毁。

重点档案往往被频繁使用,造成磨损和破坏,尤其是文档或图片资料易受损。

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总结

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总结
前期准备
对档案进行详细的登记和分类,确定 需要抢救和保护的档案范围。
清理和修复处理
对选定的档案进行清理和修复处理, 包括去污、加固、补全等措施。
环境改善
改善档案保存环境,如调整温度、湿 度、光照等条件,确保档案保存的安 全和稳定。
数字化保护处理
将传统纸质档案转化为数字化格式, 如拍照、扫描等措施,以实现档案的 永久保存。
04
工作问题和挑战
资金和设备问题
资金不足
档案保护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包括设备购置、维护以及保护方案的实施等,资金不足一直是工 作中的一大难题。
设备短缺
在档案保护过程中,一些必要的设备如恒温恒湿设备、专用存储柜等常常无法满足需求。
档案的存放和使用问题
存放条件恶劣
部分档案由于存放条件恶劣,如环境 湿度不适宜、光线不适宜等,导致档 案损坏严重。
加强技术培训
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 专业能力。
06
工作总结和其他事项
工作总结
01 02 03 04
成功完成了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实现了对珍贵档案的完整保 存和保护。
针对重点档案的破损和老化情况,采取了专业修复和数字化处理措施 。
加强了档案库房的安全管理,提高了档案保护意识,确保了档案的安 全和完整。
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总 结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 工作背景和目标 • 抢救和保护工作概述 • 抢救和保护工作的成果 • 工作问题和挑战 • 工作建议和展望 • 工作总结和其他事项
01
工作背景和目标
工作背景
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是近年来我 国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旨在保 护国家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加强对具 有重要历史价值档案的保护和传承。

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

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

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理和解决档案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国家档案资源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有关法律、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突发性危及或可能危及档案安全和严重干扰档案工作秩序,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以应对的事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国家档案馆、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部门应急处置其辖内突发事件。

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军队系统档案部门及其他档案机构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反应、果断决策、合作互助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国家档案馆、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部门应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责任制,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编制和实施预案的有关危机情况和背景;(二)应急处置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三)应急指挥机构的建立及其人员组成,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数量、分工、联络方式、职能及调用方案;(四)有关协调机构、咨询机构及能够提供援助的机构、人员及其联系方式;(五)抢救档案的顺序及其具体位置,库房常用及备用钥匙、重要检索工具的位置和管理人员;(六)档案库房所在建筑供水、供电开关及档案库区、重点部位的位置等;(七)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有关主管机关和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联系方式;(八)其他预防突发事件、救灾应注意事项。

第七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应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有关主管机关和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国家档案馆、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部门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好档案安全保管工作,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应定期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组织救灾演练和对所属防灾、救灾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对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教育,增强对档案工作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牢记责任 注重实效 切实推进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

牢记责任 注重实效 切实推进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

责任
是 要正 确 处 理 好 抢救 与 保 护 的 关 系


重 点档 案抢 救和 保 护项 (馆 )

档 案 修裱 只是 抢 救 工 作 的 重 要环 节
但 不 是抢救 工

共计1 3 0 余 人


结推广经验
分析 解 决 作
国重 点
: 档 案抢救 和 保护 工 点
: 刚 刚结 束 的全 了

会精 神


把 有限 的 经 费 更 多 地 向 工 作 做 得 好 的 地 方 倾 斜
四 是 要坚 持抢 救 保 护 与 开 发 利 用 并重 足 抢救 保护



具 有较 强 的 操 作 性




按照


明确了 国家重 点档案抢救 和保 护 工 作的科学 内

着眼开 发利用


的思 路

真正 体现
的要
档 案 工 作服 务科学 发 展

实现 科学 发展
会 议 得 到 了 当地 党 委
重视


政 府 的 大 力支持 和 高度


充分 发挥 档 案 工 作在 社 会主 义 文 化 建 设 中的

自贡 市 政 府 副 市 长 石 岷 嘉
南 充市 政 府副 秘
独特 作用
书 长 和 阆 中市 政 府 常 务副 市 长 杜 永龙 分 别 到 会 并 致

步规 范和加 强 档案抢 救

保护工 作
确 保 抢 救 工 作健 康 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16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16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16修正)【法规类别】档案【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发布部门】201【发布日期】2016.11.07【实施日期】2016.11.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三章档案的管理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公布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2023年档案业务应知应会知识题库附全答案

2023年档案业务应知应会知识题库附全答案

2023年档案业务应知应会知识题库附全答案2023年档案业务应知应会知识题库附全答案(一)单选题45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于(A)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A.1987年9月5日B.1996年7月5日C.1988年1月1日D.1999年6月7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自(B)实施。

A、1987年9月5日B、1988年1月1日C、1989年1月1日D、1987年1月1日3、《档案法》中规定的档案,是指对国家和社会有(A)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A.保存B.观赏C.资政D.参考4、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C)年可以向社会开放。

A.15年B.25年C.30年D.20年5、《档案法》第九条规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A)。

A.专业知识B.中级以上职称C.中共党员D.大学学历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D)可以利用已开放的档案。

A.中共党员资格B.无需证明C.经人介绍D.持有合法证明7、携运禁止出境的档案或其复制件,在出境时被查获,由(D)予以没收,还可并处罚款。

A.法院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C.档案行政管理部门D.海关8、档案库房的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范围内,温度应控制在(D)范围内。

A、10-15℃B、5-10℃C、14-26℃D、14-24℃9、《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 2023)规定,归档文件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规范的,应全部或部分自拟标题,自拟内容外加(A)号。

A、 [] 号B、 () 号C、〔〕号10、档案字迹材料转移固定在纸张上的方式有(C)。

A、结膜B、吸收、粘附C、结膜、吸收、粘附D、结膜、吸收11、档案管理中能够构成档案全宗的某一个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即称为(B)。

A、归档单位B、立档单位C、形成单位12、档案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三种:警告、罚款和(C)。

A、责令限期整改B、没收违法所得C、责令赔偿损失13、《档案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D)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档案抢救保护工作方案

档案抢救保护工作方案

档案抢救保护工作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时代的变迁,许多档案资料因年代久远、保存条件有限等原因,出现了严重的老化、破损、霉变等问题。

这些档案资料不仅包含着珍贵的历史信息,更是研究历史、文化、科技等领域的宝贵资源。

因此,开展档案抢救保护工作,势在必行。

二、项目目标1.完成对所有档案资料的全面排查,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2.对破损、老化的档案进行修复,延长其使用寿命。

3.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机制,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为历史研究、文化交流等提供便利。

三、实施步骤1.成立档案抢救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2.对现有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建立档案清单,确保档案资料不遗漏。

3.对破损、老化的档案进行评估,确定修复方案,开展修复工作。

4.对修复后的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电子档案,便于保存和利用。

5.加强档案库房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6.定期对档案进行维护和检查,防止档案资料的二次损坏。

四、具体措施1.人员培训: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档案修复、数字化处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2.设备配置:购置专业的档案修复设备、数字化扫描设备等,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技术支持:与相关科研机构、高校等合作,引进先进的档案保护技术,提高档案保护水平。

4.资金保障:积极争取政府资金支持,确保档案抢救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5.宣传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档案抢救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公众的档案保护意识。

五、项目预期成果1.完成对所有档案资料的全面排查,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2.修复破损、老化的档案,延长其使用寿命。

3.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机制,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4.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档案抢救保护模式,为其他地区和单位提供借鉴。

六、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1.风险:档案资料在修复过程中可能出现二次损坏。

应对措施:加强修复人员的培训,确保修复工作的专业性;在修复过程中采取谨慎的操作,避免对档案造成二次伤害。

档案抢救保护工作方案

档案抢救保护工作方案

档案抢救保护工作方案近年来,有关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文化遗产是历史的见证、人类智慧的结晶、历史记忆的载体,要保护好文化遗产,档案抢救保护工作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档案抢救保护工作的必要性档案是一国的重要文化遗产,一部门的重要基础资料,它不仅仅记录了过去,还为历史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对今后的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自然灾害、人为破坏、文物盗窃等因素,档案保护工作变得愈发严峻。

因此,档案抢救保护工作显得尤为迫切。

二、档案抢救保护工作的具体步骤(一)事前准备在事前准备时,必须建立起完备的档案保护体系。

例如制定完善的档案防盗防火预案、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制定舆情应对措施等。

此外,制定档案抢救保护指南,为实施抢救保护提供标准化方法,使得一旦遭受损失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二)灾害现场评估发生灾害后,应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安全评估。

根据档案类别、数量、质量等因素,制订出相应的应急预案。

评估灾情,制定抢救保护方案。

确定档案损失类型,包括主伤、副伤、附伤等损伤类型。

(三)抢救保护根据档案损失类型,执行必要的抢救保护方案。

对于严重的文物损失,必须进行现场抢救。

对于一般的档案损失,应采取及时恢复的措施。

恢复的方式包括:污渍去除、纸张重新粘合、档案整理等。

(四)档案保护工作后事档案抢救保护的结束并不意味着档案保护工作的结束。

在抢救保护结束后,需要对损伤情况进行档案评估,确定档案后续保护工作的方案和措施,制定针对性的档案保护计划,建立完整的档案保护体系。

三、档案抢救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虽然档案抢救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但现实中依然面临着各种问题。

其中一大问题便是缺乏相关专业人员,对于档案保护工作没有专业的人员进行负责,会导致抢救保护工作难以进行。

同时,档案保存环境条件不符合要求,导致档案逐渐损毁。

此外,档案遭受的破坏和劫掠等现象也极为严重。

四、个人意见和建议为严格保护档案,应该制定出更加完善的档案保护法规,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

档案抢救保护工作方案

档案抢救保护工作方案

档案抢救保护工作方案摘要档案是历史的见证,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和学术价值。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档案可能会遭受损坏或毁灭的危险。

因此,进行档案抢救保护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提出一份档案抢救保护工作方案,旨在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使用价值的保护。

一、工作目标1. 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完整性,防止其受到损坏或毁灭。

2. 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意识,增强他们对档案保护工作的重视和责任感。

3. 制定有效的档案保护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存和长期可用性。

二、工作内容1. 评估和记录档案的现状首先,需要对档案的现状进行评估和记录。

这包括档案的数量、类型、状态和存储条件等方面的调查。

通过这样的调查,可以了解档案的风险情况,为后续的保护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2. 制定档案保护计划根据上一步的评估结果,制定档案保护计划。

这个计划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档案保护目标。

明确保护档案的目标是什么,以便后续的工作能够具体有针对性。

(2) 档案保护措施。

制定相应的档案保护措施,包括防火、防水、防虫等措施。

例如,可以在存储地点安装火灾报警器和自动喷水系统,确保档案不受火灾和水浸的损害。

(3) 档案保护人员培训。

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参加相关的培训课程,提高他们的档案保护意识和技能。

(4) 档案保护预算和时间表。

制定档案保护的预算和时间表,确保工作能够按时进行,并保证资金的充足。

3. 实施档案保护计划根据制定的档案保护计划,督促各相关部门和人员按时实施保护措施。

这包括定期检查档案的存储条件、进行防火、防水和防虫等管理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可用性。

4. 定期检查和维护档案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其长期保存和使用的可靠性。

这包括档案的整理、修复、复制和数字化等工作。

5. 档案保护应急预案制定档案保护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这包括火灾、水灾、地震等灾害情况,以及盗窃、破坏等安全事件。

应急预案应包括人员疏散、档案转移、紧急整理等措施,确保档案在突发情况下的安全。

重点档案抢救实施方案

重点档案抢救实施方案

重点档案抢救实施方案
首先,要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是档案管理的基础,包括档
案的分类、鉴定、保管、利用和销毁等方面的规定。

在重点档案抢救实施方案中,应当明确各类档案的重要性级别,以便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抢救工作。

其次,要建立专门的档案抢救队伍。

这个队伍应当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档案管理
人员组成,他们应当具备抢救档案的技能和经验。

在发生档案受损或丢失的情况下,这个队伍应当能够迅速响应并展开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另外,要配备专业的档案抢救设备。

这些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抢救工具、防护用具、干燥设备等。

在抢救工作中,这些设备能够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确保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外,要建立档案抢救预案。

这个预案应当包括抢救工作的具体流程、责任人
分工、抢救设备的使用方法等内容。

在平时,应当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以确保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展开抢救工作。

最后,要加强档案安全意识教育。

档案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加强档案
安全意识教育,提高他们对档案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

只有大家都意识到档案的重要性,才能够在发生意外情况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总之,建立完善的重点档案抢救实施方案,对于保障档案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这不仅需要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还需要专业的抢救队伍、设备和预案的支持,更需要加强档案安全意识教育。

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迅速有效地展开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条为推进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促进档案事业发展,规范和加强对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重点档案,是指由各级国家档案馆保存,在中国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在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研究和利用价值,国家需要永久保存的珍贵档案。

主要范围包括:(一)1949年以前,反映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革命组织、革命根据地、革命政权,以及革命活动家的档案。

(二)1949年以前,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权机构、社会组织和著名人物的档案。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反映党和国家领导人活动的档案。

(四)经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档案部门鉴定确认的,并报国家档案局批准的其他重点档案。

第三条国家档案局按照统筹规划、确保重点、分步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

保存在中央级国家档案馆的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由国家档案局组织实施;保存在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的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由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条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保存的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所需经费以地方各级财政投入为主,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以下简称抢救和保护补助费),专项用于补助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对处于濒危状态的国家重点档案进行一次性抢救,并改善保护条件,使之达到永久保存的要求。

对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做得好的地区给予奖励。

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由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共同管理。

第五条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的内容包括:(一)抢救工作主要包括:档案修复、档案复制(含对列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国家重点档案制作仿真件)、档案征集等。

(二)保护工作主要包括:以保存和保护国家重点档案为目标的特藏库(含后库)改造、装具更换、设备购置等。

第六条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一)档案修复费:指档案修裱、去污、加固、字迹恢复和更换卷皮、卷盒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二)档案复制费:指档案复印、缩微、数字化、翻译、汇编出版、高标准仿真件的制作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三)档案征集费:指用于征集散失在民间或国外的,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抢救和保护范围的档案所发生的费用。

(四)特藏库改造费:指库房(含后库)改造,特殊装具更换,专用恒温恒湿设备、实体安全管理设备、安全监控设备、自动报警和灭火设备以及相关管理系统购置等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的分配、使用原则:(一)奖补结合原则。

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的分配按各地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的实际工作量、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等因素进行分配。

优先支持地方资金投入力度大、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进展快、质量高以及抢救和保护补助费使用效果好的地区。

(二)濒危优先原则。

对破损严重、濒临危险状态的国家重点档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三)专款专用原则。

抢救和保护补助费必须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之外的支出。

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四)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原则。

考虑到各地经济水平和财政状况差异,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项目。

第八条抢救和保护补助费在当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结束后,由财政部会同国家档案局确定并下达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下同)当年抢救和保护补助费预算。

第九条抢救和保护补助费实行项目管理。

根据项目管理的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当地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实际需求,组织所辖区域内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程序如下: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作为申报单位,须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地方政府档案事业规划,填写《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1),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程序上报上级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省级国家档案馆申报的项目直接上报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

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区所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审核并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于每年5月底前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向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报送下一年度申请报告、《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项目初审汇总表》(见附2)和相关申报材料,同时附报上年度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情况总结(含抢救和保护补助费使用情况)。

《申报书》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凡未按规定程序上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第十条国家档案局负责对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推荐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和筛选,并委托有关专家或相关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初步审核意见送财政部。

财政部审核批准后,会同国家档案局下达补助项目预算。

第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库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拨付补助资金。

按照规定需要实行政府采购的,财政部门应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已批复的项目预算一般不予调整。

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变动的,须在规定的支持范围内报经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批准。

第十三条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项目的实施周期组织项目实施。

实施周期终了后两个月内须向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分别上报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于每年年底前集中将已经完成项目的总结报告分别上报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

第十四条抢救和保护项目应在实施周期内一次性完成,对抢救和保护工作量较大的项目可按规定分年度申报。

凡当年未完成项目或未完成预算的,应向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说明原因。

年终经费结转,可在下年度继续使用;项目完成后如有结余资金,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项目单位可继续用于其他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

第十五条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负责对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对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省级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区抢救和保护补助经费每年进行定期检查。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收回补助经费、暂停核批所在地区新的补助项目的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项目申报内容不真实、不准确。

(二)擅自变更补助项目内容。

(三)截留、挪用和挤占补助经费。

(四) 因管理不善,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和浪费。

(五) 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六条国家档案局和财政部适时对抢救和保护补助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第十七条各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细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63号)同时废止。

附:1.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项目申报书2.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项目初审汇总表3.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项目转报汇总表4.***“十二五”期间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规划附1: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区、旗)(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国家档案局、财政部制填表说明一、本申报书由项目执行单位,即各级国家档案馆填写,并在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本申报书正式上报文件一式7份,经同级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在审核意见栏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

7份正式文本保存和报送分布为:申报单位自留1份,申报单位的同级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1份,省级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1份,经省级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分别报送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各1份。

省级国家档案馆申报项目时,申报书正式文本可只印5份。

三、表1-1、表1-2、表1-3中,申请经费一般分“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其他”三部分。

其中“省级财政”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建设兵团的财政投入;“其他”指地市级或县市级政府财政投入。

四、表1-1“项目申报理由、主要工作内容及目标”一栏主要对表中所申报的项目进行综合说明,阐明项目单位的有关情况、项目的申报理由、工作内容、目标和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等。

表1-1中“申请补助经费”中“抢救”对应栏目的数据分别与表1-2中的相应合计数相等;“保护”对应栏目的数据分别与表1-3中的相应合计数相等。

表1-2中,“抢救方式”,分别按“修复”、“复制”、“征集”、“仿制”等四种方式填写,一个项目可对应多种方式;“抢救工作内容”主要说明各种抢救方式所采取的具体手段,如修裱、去污、复印、缩微等。

表1-3中,“净增保护容量”指通过保护条件的改善能够增加重点档案的保存能力。

表1-2、表1-3中的“实施周期”均指完成项目所需要的总时间,以月为单位。

省级档案馆填报的申报书由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审核意见。

表1-1申报单位和项目基本情况表表1-2国家重点档案抢救项目明细表表1-3国家重点档案保护项目明细表表1-4审核意见表附2: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项目初审汇总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可续页)附3: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项目转报汇总表市(地区、州、盟)(此表由未实行“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的地市级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区所申报档案抢救和保护项目进行汇总时共同填写,可续页。

)附4××ד十二五”期间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规划(提纲参考格式)一、“十一五”期间档案抢救工作(一)概述(主要做法、实施效果、档案抢救工作主要内容、抢救数量等)(二)主要经验与不足二、“十二五”期间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一)档案工作及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现状(二)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目标(三)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主要内容(四)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建议在文字叙述的基础上列表说明)三、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