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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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岗位职责
一、书记:
1、负责校团委的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团市委、劳动局团委的工作重点,设计、安排团委各项工作和活动;
3、主持团委常委会工作,履行民主决策、监督保证等职能;
4、负责业余团校工作,配合党委做好团员青年的党建工作;
5、负责团委干部的人事管理;
6、做好校、系团专职干部考核、推荐等工作;
7、代表团委参加校内外工作及活动,加强工作交流。
二、副书记:
1、按照团委工作职责协助书记处理团内各项事务;
2、书记不在时,受书记委托代理日常工作;
3、指导和帮助系团总支、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
4、深入基层,服务团员青年,开展调查研究。
三、组织部:
1、组织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教育和团员意识教育;
2、了解各级团组织建设情况,检查、督促下级团组织的工作,抓好基层支部的组织生活;
3、做好新团员的发展和团员推优工作;
4、负责团员证的发放、注册、补办和组织关系的接收、转出工作;
5、负责全校团费的收缴工作。
四、宣传部:
1、配合学校党政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校内橱窗、宣传栏的出版和管理工作;
3、配合校团委其它部门各项活动开展宣传工作;
4、负责广播站的指导及管理工作。
五、特勤队:
特勤队设总部、秘书处、特训部、仪仗部、勤务部。总部设:队长、指导员、秘书长各一名,副队长若干名,各职能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
基于工作的特殊性,特勤队正式队员以上干部(含正式队员)实行聘任制,特勤队总部根据实际工作的考核情况确定聘任人员名单,报校团委审核,由校团委直接聘任。
特勤队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特勤队秘书处
1、做好上下级的传达工作以及制定队内各项工作计划,了解、检查、监督各部;
2、了解及掌握队员思想动态、做好队员的思想工作;
3、处理及保管本队的报刊、杂志、文件、信函、通知及宣传用品。
(二)特勤队特训部
1、负责队内各项强化训练的组织;
2、安排并组织队员进行校园巡查,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制止校园内的重大恶性事件;
3、统筹指导“学生安全消防责任区”的全面工作。
(三)特勤队仪仗部
1、负责每天的升旗仪式及全校学生的爱国主义思想教育;
2、负责学校的来宾接待任务和全校学生会议的秩序维持工作;
3、负责学校的重大会议或庆典中的标兵站岗任务,安排来宾车辆的交通指挥;
4、负责对队员的仪表进行监督检查及在执行各项任务中的礼节、仪表、着装的培训;
5、组织、落实队内的综合素质培训。
(四)特勤队勤务部
1、保管队内的各种器材;
2、为每次训练准备各种所需器材及活动开展前各种物品的准备;
3、开办面向学校违纪同学的“法纪学习班”;
4、定期检查学校的防火设施及消防器材,开展消防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