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风电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4篇)
风电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风电场设备缺陷管理,保障风电场设备安全运行,提高风电场设备整体运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各级管理部门、运维人员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风电场设备缺陷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维修优先、质量第一、效益最高。
第四条风电场设备缺陷管理的目标是及时发现缺陷、及时修复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和运行效率。
第五条风电场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主体是风电场管理部门和运维人员。
第六条风电场设备缺陷管理应遵循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缺陷发现与报告第七条风电场应建立健全缺陷发现与报告机制,及时发现和汇报设备缺陷。
第八条风电场设备运行维护人员应每天巡视设备,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记录并报告上级。
第九条风电场设备缺陷应分类管理,按照缺陷的严重程度划分为A、B、C三个等级。
第十条A级缺陷为重大缺陷,可能导致风电场设备停运或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风电场管理部门,责令停机维修。
第十一条B级缺陷为一般缺陷,可能影响风电场设备正常运行,但不会导致严重后果,应及时上报风电场管理部门,安排合适的维修计划。
第十二条C级缺陷为轻微缺陷,不会对风电场设备运行产生明显的影响,可以通过日常维护保养解决,不需要上报。
第十三条风电场设备缺陷报告应包括设备的缺陷描述、发现时间、位置、缺陷等级等基本信息,并配上照片或视频等证据材料。
第十四条风电场管理部门应及时收到设备缺陷报告后,对报告进行审核,并制定相应的修复计划。
第十五条风电场设备缺陷报告应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审核、汇总和报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流程的规范。
第三章缺陷处理与修复第十六条风电场管理部门应根据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和运行影响程度,制定合理的修复计划。
第十七条风电场设备缺陷的修复应优先考虑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确保做到彻底解决问题。
第十八条风电场设备缺陷的修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操作要求进行,严禁盲目修复或擅自更换设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中电投张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目的1.1为加强公司的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建立科学的设备缺陷管理机制,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机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中宝风电场和工程部全体员工。
3 职责1.2设备缺陷管理是设备管理的主要环节,要从源头抓起,严格按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对设备进行全面、认真的维护;缺陷管理要关口前移,从设备出现劣化倾向就纳入缺陷管理范围;同时采取各种有效手段,降低缺陷发生的次数。
1.3安生部应加强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达到“小缺陷不过值,大缺陷不过天”。
真正实现设备零缺陷管理。
1.4设备缺陷管理要认真贯彻责任制,生产管理部要落实到各值、班组、岗位或个人,严格考核。
1.5各维护班组应主动利用一切机会积极消除设备缺陷,春检和机组停运机会中应全面开展消缺工作,防止同类缺陷的重复发生。
1.6生产管理部要严格贯彻执行检修计划,充分发挥维护人员的能动性,做好缺陷的预知和预防工作。
1.7消除设备缺陷工作必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检修规程》和工作票管理规定,做好危险点分析控制,反对冒险蛮干,危急缺陷应当机立断,重大设备缺陷及处理方案,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2 设备缺陷的定义设备缺陷:是指运行或备用的主、辅机设备及其系统在发电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异常现象。
一般维护性缺陷:在生产现场发生的非设备本身缺陷,但是对安全、文明生产等造成不利影响或不方便之处,如现场照明不足或没有、标志牌不规范、控制柜门不好开关,建、构筑物缺陷等通称为一般维护性缺陷。
运行人员应将生产现场的问题通知设备维修单位。
设备密封处有介质渗出的渗点、有介质滴落的一般漏点及设备密封处油每五分钟滴落一滴、水每五秒钟滴落一滴及以上的严重漏点均属设备缺陷。
设备异常现象:是指设备运行参数或试验数据虽未超出规程规定,但已发生较明显的劣化趋势,或设备状态出现异常,需要监督运行的缺陷。
风力发电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风力发电设备缺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风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及时发现、消除设备、系统存在的缺陷,保证风电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风电企业。
第三条加强设备缺陷管理的目的,在于及时跟踪并有计划处理设备缺陷,通过对设备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引导设备选型,制定反事故措施和大修技改计划,提高设备缺陷管理水平。
第四条术语和定义(一)设备缺陷定义本办法所称设备缺陷是指是指风电场运行和备用设备中降低出力、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必须限期消除以恢复出力,保证设备和人身安全的不安全因素。
如振动、位移、摩擦、卡涩、松动、断裂、变形、过热、泄漏、变声、缺油、失灵、固有安全消防、防洪设施损坏、照明短缺、标示牌不全等均成为设备缺陷;(二)设备缺陷分类设备缺陷按其对机组安全、经济、文明生产的影响程度可分为一类缺陷、二类缺陷和三类缺陷。
1.一类缺陷:设备或设施发生直接威胁人身、设备、电网安全并需立即处理,如不及时处理会导致事故发生的缺陷;2.二类缺陷:设备或设施发生未直接威胁人身、设备、电网安全的缺陷,尚能坚持运行,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发展为一类缺陷;3.三类缺陷:设备或设施存在工艺不规范、文明生产不符合要求等短期内不直接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
(三)设备缺陷定级标准一类缺陷、二类缺陷、三类缺陷定级标准参考附件6。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完善本企业的缺陷标准库。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新能源部(一)负责本办法的制定、评审、修订,确保制度有效性;(二)监督、检查本办法在公司所属风电企业的执行情况;(三)负责监督考核所属风电企业缺陷统计分析上报情况;(四)负责汇总分析所属风电企业上报的月度缺陷统计分析报表,对所属企业的缺陷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价;(五)负责跟踪指导所属风电企业一类设备缺陷处理工作。
第六条所属风电企业(一)所属企业是设备缺陷的主体责任单位,应根据本办法要求,制定本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设备缺陷台账,逐步完善本企业不同机型风机标准缺陷库;(二)负责完善本企业风机缺陷数据库,记录内容包括设备缺陷类别、发生时间、发生部位、发生原因、处理过程及其所采用的方法、技术措施,以及更换的备品、各种必要的技术分析;(三)负责对本企业所辖设备运行维护和巡回检查工作,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组织消缺,确保机组安全经济运行;(四)负责本单位月度缺陷统计分析总结,按要求上报新能源部;(五)负责制定本单位遗留一类设备缺陷月度消缺计划并上报新能源部。
风电场设备管理制度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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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风电场设备管理制度1 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1.1风电场落实重大反事故措施的有关要求,落实上级公司下达的各项反措要求,无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缺陷。
1.2风电场内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其中一级设备应达到90%以上;年设备缺陷消除率:危急、严重缺陷100%,一般缺陷为80%以上。
1.3风电场应有两个独立的所用电源(包括一主一备或两组互备方式),所内直流电源可靠,电压和容量符合直流运行规程的规定。
二次设备的防寒和降温装置应保证正常可靠运行。
1.4充油充气设备及液压、气动机构渗漏率应不超过1%。
1.5风电场内所有一次设备均应建立设备台帐,一次设备及保护、控制等二次设备的出厂说明书、交接及正常试验数据、图纸齐全、有效,并与现场实物相符。
1.6防误闭锁装置应齐全有效,并处于良好状态,安装率、投运率和完好率应为100%。
解锁钥匙应按规定进行封存,并按有关上级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
2 设备检修、试验周期的管理制度2.1风电场设备检修、试验周期应按有关检修、试验规程和规定执行。
2.2检修、试验周期若不能按有关规定执行的,必须制订由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管理办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3设备缺陷管理制度3.1在额定条件下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安全运行的异常现象,或存在达不到一级设备条件的缺陷,叫做设备缺陷。
缺陷可分为3大类:⑴危急缺陷:设备或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和火灾等事故。
⑵严重缺陷: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尽快处理的缺陷。
⑶一般缺陷:上述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缺陷,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风电场设备责任制管理办法(3篇)
风电场设备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风电场设备的管理,保障设备正常运行,提高风电场的发电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风电场设备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的监督与管理。
第三条风电场设备是指风力发电场所使用的风力发电设备、控制装置以及与风力发电相关的其他设备。
第四条风电场设备的管理责任主要包括设备运行责任、设备维护责任、设备安全责任、设备监督责任。
第五条设备管理责任的核心是风电场责任人对风电场设备的全面、有效、安全的管理。
第六条风电场设备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风电场设备管理应遵循经济效益、使用寿命、能源利用率的原则。
第八条风电场设备管理应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第九条风电场责任人应制定详细的风电场设备管理制度,并定期修订。
第十条风电场责任人应加强对风电场设备管理的监督和检查,落实责任。
第二章设备运行责任第十一条设备运行责任是指风电场责任人对设备正常运行负有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风电场责任人应当制定详细的设备操作规程,明确设备的操作程序、操作要求、操作规范等。
第十三条风电场责任人应当及时安排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设备操作规程,提高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操作,并及时记录设备运行情况。
第十五条设备操作人员应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及时上报并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设备操作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第十七条风电场责任人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设备问题并处理。
第十八条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操作方法,正确使用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使用寿命要求进行设备保养和维修。
第二十条风电场责任人应建立设备运行记录档案,记录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检修情况、设备故障情况等。
第二十一条风电场责任人应定期汇总设备运行记录,分析设备运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第二十二条风电场责任人应保证设备运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发电效益。
设备质量缺陷报告管理制度
设备质量缺陷报告管理制度批准:审核:编制:2014-01-01发布2014-01-01实施--------------------------- 发布目次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1)第三章设备缺陷分类 (1)第四章设备质量缺陷管理规范及内容 (2)第五章附录 (4)附件:设备质量缺陷报告(QDR) (5)设备质量缺陷报告管理制度(QDR)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黑龙江------------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完善完善设备质量缺陷报告的流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黑龙江----------------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设备缺陷。
本制度规定的设备缺陷包括:变电站,风电机、电缆、架空线等原因造成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安全生产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第三条为保证风电场设备质量缺陷能及时有效的处理,并形成一套闭环链条,发现问题、上报问题、处理问题,循序渐进,确保设备可考虑,安全稳定运行,真正落实到纸面上。
由公司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主抓工作、运营部负责检查、监督、考核设备缺陷的处理;各风电场负责各自所属设备的巡视、维护工作。
第三章设备缺陷分类第四条设备缺陷一般分3类:一类缺陷:危及风电场升压站、送出线路、风电机组设备安全运行及人身安全,影响可调度容量超过50MW或全场容量50%以上的缺陷。
对风电场升压站或风电机组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或人身安全造成一定威胁,需将风电机组停运,停运时间超过10天的缺陷。
二类缺陷:风电场集电线路设备异常,必须将该集电线路停运,集电线路停运时间超过24小时且不超过3天的缺陷;对风电场升压站或风电机组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或人身安全造成一定威胁,需将机组停运,停运时间超过3天且不超过10天的缺陷。
三类缺陷:对风电场升压站设备或风电机组安全运行存在影响,但可以通过倒换设备、停运风电机组进行消除,处理时间超过24小时且不超过3天的缺陷。
风电场设备质量检修管理制度
麻黄沟风电场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设备检修管理办法,保证电力设备的可利用率、安全性和经济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有效地控制生产成本,结合风场设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预防为主、计划检修"及“质量第一、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方针,学习和运用当代先进的检修管理方法和有效的在线、离线的检测手段,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控制工期和成本,求得可靠性、经济性、可调性的优化组合。
第三条状态检修是设备检修的发展方向,在现行计划检修为主的检修体制基础上,宽洋公司鼓励各班组积极探索实施设备状态检修的手段和步骤,逐步增大实施状态检修设备的比例。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宽洋麻黄沟东风电一场。
第二章年度例行维护周期第五条检修等级是以发电设备检修规模和停用时间为原则制定,宽洋风电场将风力发电设备的检修分为A级、B级、大修、临修4个等级。
A级、B级检修分别是指风电机组的一年期定检、半年期定检。
大修是指对风力发电机组叶片、轮毂、偏航、主轴、发电机、塔架、箱式变、升压站内的变压器、开关等发电设备进行全面的解体检查、修理或更换,以保持、恢复或提高设备性能.临修是指根据设备故障情况或设备的磨损、老化规律,有重点的对发电设备进行检查、评估、修理、清扫.临修可进行少量设备零部件的更换、设备的消缺、调整、预防性试验等作业以及实施部分大修项目或定期滚动检修项目。
第六条尽可能利用电网限电停机时段或小风时段进行机组消缺和维修工作。
第三章检修计划管理第七条计划检修标准项目和非标准项目的确定(一)计划检修标准项目1、检修标准项目的主要内容是:(1)场家要求的项目;(2)进行较全面的检查、清扫、测量和修理;(3)进行定期监测、试验、校验。
重点清扫、检查和处理易损、易磨部件。
(4)更换已到期的需要定期更换的零部件;(5)技术监督规定进行的一般性检查工作;(6)更改项目、安措反措、节能措施等;(7)消除运行中发生的缺陷;(8)机组辅助设备的检修。
和禹水电开发公司风电场缺陷暂行管理办法
和禹水电开发公司风电场设备缺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禹水电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电场设备缺陷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管理水平,根据《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设备缺陷管理,掌握设备运行状况,消除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避免缺陷重复发生,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第三条设备缺陷管理要与状态检修结合,通过设备日常巡检,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隐患,由被动消除缺陷转为超前预防,减少机组非停次数,实现设备“零缺陷”运行。
第四条设备缺陷执行 PDCA 管理流程,按照发现、核实、通知、录入、消除、验收、统计、分析、预控、考核环节,形成闭环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风电场主、辅设备的缺陷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分工第六条新能源事业部负责缺陷的归口管理,负责设备缺陷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定期开展设备缺陷分析,落实责任,避免缺陷重复发生。
对于需要通过技术改造消除的缺陷,列入年度技改计划或检修计划,并提前做好可行性研究。
第七条风电场负责所辖设备的运行巡视检查,随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发现缺陷及时通知维护检修人员进行消缺并做好缺陷记录,根据缺陷的性质及时通知风电场负责人及发电部和新能源事业部。
风电场负责设备缺陷处理后的检查、验收。
对于不能及时消除的威胁设备或人身安全的缺陷,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事故预想,防止缺陷范围扩大。
风电场负责缺陷的统计、汇总及消缺情况的分析,按时上报缺陷报告和报表。
第三章设备缺陷分类第八条设备缺陷是指影响发电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建(构)筑物正常使用和危及人身安全的异常现象。
如设备的振动、位移、磨擦、卡涩、松动、断裂、变色、过热、变形、异音、渗漏、缺油、不准、失灵,建(构)筑物设施及附件的损坏、安全消防和防洪设施损坏,以及由于设备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等。
第九条设备缺陷按影响程度分为 5类缺陷。
(一)一类缺陷1.单台风机故障停用时间超过240小时。
电力缺陷管理制度
电力缺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做好电力缺陷管理工作,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供电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和客户满意度,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电力系统设备的缺陷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输配电设备、变压器、开关设备、继电保护设备等。
三、缺陷管理责任1. 电力公司负责建立完善的缺陷管理制度,明确缺陷管理的责任分工和工作程序。
2. 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缺陷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加强监督,确保缺陷及时发现并消除。
3. 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缺陷管理制度,发现缺陷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协助处理。
四、缺陷管理流程1. 缺陷发现(1)定期检查: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2)故障报告:员工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上报相应部门,详细描述故障情况。
2. 缺陷确认(1)部门接收:相关部门接收故障报告后,进行初步确认。
(2)现场检查:派遣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故障情况。
3. 缺陷分析(1)原因分析:对故障进行详细分析,找出故障原因。
(2)评估影响:评估故障对供电系统的影响,确定紧急性和重要性。
4. 缺陷处理(1)制定解决方案:根据分析结果制定解决方案,确定处理措施。
(2)实施维修:按照制定方案进行维修,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5. 缺陷监督(1)跟踪检查:维修完成后,对设备进行跟踪检查,确认故障已经修复。
(2)记录管理:对处理过程及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五、缺陷管理要求1. 建立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加强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
2. 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员工对设备故障的识别和解决能力。
4. 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及时处理重大故障,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5. 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故障的规律和趋势。
六、缺陷管理评估1. 定期对缺陷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查找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2. 加强缺陷管理经验交流,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做法。
风电厂缺陷管理制度
风电厂缺陷管理制度一、风电厂缺陷管理制度概述风电厂缺陷管理制度是风电企业为了规范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做好设备缺陷预防、发现和处理工作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其目的是保障风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最终确保风电厂的持续高效运转。
二、风电厂缺陷管理制度的内容1.缺陷管理责任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应明确缺陷管理的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缺陷管理责任制度。
要求各级管理人员要充分重视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建立设备缺陷报告和处理机制,确保设备缺陷得到及时发现和及时处理。
2.缺陷标准化管理风电厂要建立全面的设备缺陷管理台账,明确设备缺陷的等级和处理标准,根据设备缺陷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和排查周期。
要求各部门和岗位人员严格按照设备缺陷管理标准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缺陷得到及时准确的处理。
3.缺陷信息化管理风电厂要建立健全设备缺陷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设备缺陷信息的及时收集、准确录入和快速查询。
同时,要建立设备缺陷的统计分析机制,对设备缺陷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为风电厂制定设备维护和保养计划提供数据支持。
4.缺陷预警机制风电厂要建立健全设备缺陷预警机制,通过设备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设备运行异常和潜在故障,提前制定应急措施,避免设备故障导致的生产事故。
5.缺陷处理流程风电厂要建立设备缺陷的处理流程,明确设备缺陷的报告和处理程序,建立缺陷处置小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故障排查和处理,确保设备缺陷得到及时解决,降低设备维修成本和生产停机时间。
6.缺陷评估制度风电厂要建立设备缺陷评估制度,对设备缺陷进行评估和分类,根据设备缺陷的性质和影响程度,确定缺陷的处理优先级和重要性,制定合理的缺陷处理计划,保证设备缺陷得到专业化的管理和处理。
7.缺陷改进措施风电厂要建立设备缺陷改进措施制度,定期对设备缺陷进行分析和总结,通过技术改进和管理创新等手段,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运行效率,降低设备缺陷发生率和故障修理成本,保障风电厂的长期稳定运行。
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缺陷,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机组综合竞争能力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和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使设备管理规范化、正规化,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结合国投曲靖发电有限公司运行部(以下简称: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部门缺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缺陷管理的定义、分类、填写、职责分工、处理程序及考核办法等。
第二章定义第三条缺陷定义:缺陷是指一切处于运行和备用中的设备、系统、生产设施,随时发生的影响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以及文明生产等的异常现象。
具体如:1.系统或设备之性能或功能与设计不符(已变更并办理变更手续视为等同于设计状态);或者是虽无设计不符但影响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及经济运行;2.泄漏,包括漏油、漏水、漏汽、漏风、漏灰、漏煤、漏烟、漏粉等;3.运行设备和备用设备发生异常;4.表计或仪器不能正常使用;5.系统或设备标志不全;6.不符合文明生产要求;7.不符合企业管理要求;8.其他。
第四条缺陷分类:缺陷分为三类,即A类缺陷、B类缺陷、C类缺陷。
1. A类缺陷:指严重程度已经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随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必须立即消除或安排事故检修以及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设备缺陷。
具体典型事例如下:(1)、不处理将严重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
如压力容器或管道裂缝,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不能正常工作;油开关、变压器、CT、PT 技术指标严重超标有爆炸危险。
汽轮机轴瓦温度、振动严重超标;汽轮机断叶片;调速系统卡涩;汽缸变形。
发电机转子两点接地;发电机定子线圈接地;发电机绝缘不合格;发电机轴承温度、振动严重超标;发电机内部有焦臭味。
励磁机转子一点或两点接地;励磁机绝缘不合格;励磁机轴承温度、振动严重超标。
重要表计指示失灵;重要辅机电动机绝缘不合格。
锅炉“四管”泄漏;加氯系统严重漏氯;保安油、润滑油系统漏油,油系统油管破裂;变压器、油开关漏油;发电机定子线圈漏水;电缆接头、母线接头、刀闸触头发热严重超过允许值等。
新能源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新能源设备缺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建立科学的设备缺陷管理机制,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实现“零缺陷”目标,结合大唐新能源甘肃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实际情况,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属风电场、光伏电站依据本办法填报缺陷统计的各类报表,如对发生的缺陷降低标准或隐瞒不报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其定义考核项目不作为上报上级部门判定责任的依据。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属风电场、光伏电站。
第二章风电场设备分类第五条风电场主辅设备、主要保护和仪表划分1、主设备划分风力发电机组(包括发电机、齿轮箱、桨叶、轮毂、偏航减速器等)、塔筒、主变压器、无功补偿器、高压母线、断路器、线路(电力电缆)等。
2、辅助设备划分:系指该设备故障将直接影响发电主设备安全运行的辅助设备。
风机箱式变压器、铁塔、架空线、厂(站)用母线;3kV及以上隔离开关、互感器、避雷器;蓄电池等。
3、主要保护系指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继电保护中的主保护;作用于停风机的各种风力机械保护等。
4、主要仪表风力发电机定、转子电压表、电流表,有功、无功电力表及电度表,线路有功、无功电度表、电压表、电流表及测控装置等。
风力发电机温度表、压力表、风速仪、转速表;气体压力表;互感器油位指示表;变压器本体温度表、压力表等。
第六条风电场设备缺陷分类?1、设备缺陷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运行或备用设备存在影响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及污染环境的状况和异常现象。
2、设备缺陷分为直接影响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间接影响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和设备异常现象。
3、直接影响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分为以下三类,是各风电场应重点消除和考核的设备缺陷:1)一类缺陷: 是指直接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需要立即停止主设备运行进行处理的设备缺陷;2)二类缺陷: 是指设备参数已超标,但仍可继续监视运行,需要制定技术方案,结合大、小修或临时停止主设备运行才能消除的设备缺陷;3)三类缺陷: 是指在不停止主设备运行、不影响机组或全厂出力的情况下,通过设备倒换、系统隔绝即可消除的设备缺陷。
风电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模版
风电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模版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风电场设备缺陷的管理,并确保设备缺陷的及时发现、处理和修复,以保障风电场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可靠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设备缺陷管理的全过程,包括设备缺陷的报告、记录、处理和修复。
三、缺陷报告1. 缺陷的发现a. 风电场设备缺陷可由运维人员、巡检人员、设备监测系统等途径发现。
b. 发现设备缺陷后,应立即报告给风电场设备管理部门。
2. 缺陷报告内容缺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 缺陷的描述:描述设备缺陷的情况,包括具体位置、缺陷的性质和程度等。
b. 缺陷的影响:分析设备缺陷对风电场运行和设备安全的影响。
c. 缺陷的紧急程度:评估设备缺陷的紧急程度,确定处理的优先级。
四、缺陷处理1. 缺陷的确认a. 风电场设备管理部门应对缺陷进行确认,确保缺陷的存在和性质。
b. 如有需要,应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测试,以确定缺陷的具体原因。
2. 缺陷的处理计划缺陷处理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a. 缺陷的修复时限:确定缺陷修复的时间要求,根据缺陷的性质和紧急程度进行合理安排。
b. 缺陷修复的方法:确定缺陷修复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包括修复所需的设备、材料和人力资源等。
3. 缺陷的修复a. 缺陷的修复应由经验丰富的维修人员或专业团队进行。
b. 在修复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修复的质量和可靠性。
五、缺陷记录1. 缺陷的记录a. 风电场设备管理部门应对设备缺陷进行记录,包括缺陷的描述、处理计划和修复过程等。
b. 记录应详细、准确,以供后续的追踪和分析。
2. 缺陷记录的保存a. 缺陷记录应保存在可靠的介质中,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b. 缺陷记录的保存期限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规定。
六、缺陷跟踪和分析1. 缺陷跟踪风电场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确保缺陷的处理进度和效果。
2. 缺陷分析风电场设备管理部门应对设备缺陷进行分析,包括缺陷的发生原因、频率和影响等,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
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为了保障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设备管理的质量与效果,建立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是指根据电力设备的特点和管理需要,制定系统地管理和处理电力设备缺陷的规定和程序。
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组织架构、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规定。
一、制度的目的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包括发电、输电、配电和用电设备等。
三、组织架构四、主要内容1.缺陷发现与报告2.缺陷分类与登记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将缺陷进行分类,并将其登记在设备缺陷管理系统中。
对于严重和重要缺陷,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缺陷处理与维修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要求明确缺陷的处理程序和责任。
对于一般性的缺陷,可以由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和维修;对于重大和紧急缺陷,要及时调动维修人员和相关资源进行处理,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4.缺陷分析与防范制度要求对缺陷进行分析,找出缺陷发生的原因和规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以减少缺陷的发生和影响。
5.缺陷管理与追溯制度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整个过程,包括缺陷的发现、报告、处理、维修和分析,要求建立健全的缺陷管理和追溯制度,确保每一步骤的操作和记录真实可靠。
以上为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制度的规定和实施,可以提高电力设备的管理水平,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同时,制度的适用范围较广,几乎涵盖了所有与电力设备相关的工作和设备。
制度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组织架构来负责管理和领导,委员会的成员要具备相关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最后,制度要求对设备缺陷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追溯,以确保缺陷的有效处理和分析。
新能源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风电部分)
新能源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风电部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加强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分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建立科学的设备缺陷管理机制,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风电机组安全、可靠运行,根据《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试行)》(集团制〔2017〕1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各风电场。
第三条设备缺陷管理是设备管理的主要环节,要严格按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对设备进行全面、认真的维护,从设备出现劣化倾向就纳入缺陷管理范围,采取各种有效手段降低缺陷发生的次数。
第四条要树立“零缺陷”理念,设备存在缺陷应及时消除,建立、健全设备缺陷管理的全过程管理机制, 包括缺陷的提出、消除、验收、评价、分析、统计、预控、考核, 形成闭环管理。
第五条设备缺陷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利用网络、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使设备在零缺陷状态下运行。
第六条设备消缺过程中必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以及相应的技术规程的规定, 并制定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危险点分析与预防。
第七条生产技术部是设备缺陷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
第二章缺陷分类第八条设备缺陷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运行或备用设备存在影响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状况和异常现象。
第九条设备缺陷分为直接影响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间接影响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和设备异常现象。
第十条直接影响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分为以下三类,是公司生产技术部重点消除和考核的设备缺陷:(一)一类缺陷:1、输变电设备:是指需要立即停止风电场全部风电机组运行运行处理的设备缺陷。
2、风电机组:是指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火灾、倒塔、飞车、全场停电、叶片脱落及断裂等事故的设备缺陷;(二)二类缺陷:1、输变电设备:是指需要立即停止风电场部分风电机组运行处理的设备缺陷,或仍可继续监视运行,需要制定技术方案,结合风电场停电或电网停电计划才能处理的设备缺陷;2、风电机组:是指需要进入叶片内部、需要动用吊篮、需要动用大型起重机械设备才能处理的设备缺陷;(三)三类缺陷:1、是指立即停止单台风电机组运行处理的设备缺陷,或不影响风电机组运行,可通过设备倒换、系统隔绝即可消除的设备缺陷。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1目的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威胁变电站安全运行的设备隐患,探索设备运行规律,掌握设备运行状况,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证风电场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办法。
2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辖的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
3术语与定义设备缺陷:设备缺陷是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在发电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缺陷,即在设备运行中发生的因其本身不良或外力影响,造成直观上或检测仪表(实验仪器)反映异常,但尚未发展成为故障的情况和影响安全运行的各种问题,如振动、位移、摩擦、卡涩、松动、断裂、变形、过热、泄露、变声、缺油、失灵、固有安全消防、防洪设施损坏、照明短缺、标示牌不全等均称为设备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三类: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紧急缺陷:是指威胁人身、设备安全,随时可能酿成事故,严重影响设备继续运行而必须尽快进行处理的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对设备使用寿命或出力有一定影响或可能发展成为紧急缺陷,但尚允许短期内继续运行或对其进行跟踪分析的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对设备安全运行影响较小,且一般不至于发展成为上述两类缺陷,并能维持其铭牌额定值继续运行,允许列入月、季(年)度检修计划中安排处理的缺陷。
4职责分工4.1XXXX部XXXX部是公司运行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全面掌握设备健康情况,负责对公司缺陷管理工作的监督与考核。
4.2站长站长每月应对设备消缺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设备缺陷及对运行的影响情况,年底进行全面检查;认真负责制订并实施各类缺陷消缺计划;按规定期限及时组织运维人员或配合检修部门消除各类缺陷;对设备消缺验收质量负责。
4.3运维班组各运维班组应认真执行定期巡视(特巡)制度及有关设备运行规程,及时发现和掌握所有运行设备的各类缺陷;在日常运行维护中,发现设备存在小的缺陷和故障时,应积极主动去处理解决,使之尽快恢复正常运行,同时上报有关部门;对于运维值班人员一时难以解决的缺陷、故障,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按有关程序督促尽快处理;在缺陷处理过程中,运维值班人员应积极参与、配合检修单位工作;在缺陷消除以前,有加强监视、检查缺陷是否有发展和恶化趋势的责任。
缺陷设备管理制度15篇
缺陷设备管理制度15篇【第1篇】设备缺陷登记管理制度1 设备缺陷分类⑴紧急缺陷:指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连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此类缺陷必须尽快消除(安排临时或事故抢修)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
⑴重大缺陷:指缺陷比较重大,但设备仍可维持短期运行。
此类缺陷应在短期内消除,消除前应对该设备进行严密监视。
⑴一般缺陷:指缺陷范围较小,对近期安全经济运行影响不大,较容易解决,列入日常检修计划进行处理。
2 管理程序⑴凡运行人员发现的缺陷,及时设法消除,消除后,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上。
⑴凡运行人员发现的,若无法消除时立即上报,同时记录在设备缺陷登记本上。
⑴在消除缺陷时如需进行生产调整,及时向车间、公司生产调度汇报。
⑴记录中应注明缺陷的设备名称、部位写清楚,并写明时间,班次和发现人。
⑴运行人员应定期巡检,了解设备状况,主动消除缺陷。
检查出的缺陷上,并将查出的缺陷记入《设备缺陷登记本》。
⑴缺陷消除后,应记录消除时间、检查验收人,在缺陷登记本上详细记录。
⑴设备缺陷处理原则:基本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⑴消除缺陷时,运行人员要主动与检修人员配合,创造条件,严禁扯皮。
⑴缺陷消除后,应由班长和有关运行人员进行检查和验收(包括卫生情况),认可后,班长在检修工作票上签字。
签字后如再发现有遗留问题,由运行人员负责。
⑴在运行中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而未能得到处理的设备缺陷造成了严重后果,或发现缺陷后没有及时汇报、记录,要追究责任,严肃考核。
【第2篇】10kv 变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全面掌握设备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设备缺陷产生原因,积极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善安排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主要依据。
1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装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不安全状态。
2 、按照设备缺陷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l )危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会随时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 2 )严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尚可,虽能继续运行,但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
新能源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办法
新能源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办法(风电部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能源公司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工作,提高设备检修质量和可用系数,根据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办法》、《风力发电设备定期工作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能源公司检修中心及所属风电场。
第三条检修与质量管理的任务和要求:(一)检修与质量管理要坚持“预防为主,计划检修”的方针;坚持“质量第一”、“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
严格执行标准化检修的规定和ISO9000等管理标准;(二)坚持以安全为基础,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消除影响设备安全经济的重大隐患和缺陷为重点,积极采用状态诊断技术,按实施点检定修预防性维修的要求,开展点检定修;(三)检修资金要实行统一管理,集中使用,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急需的地方,特别是影响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的项目要优先安排,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四)检修施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工具、新设备,不断地提高检修工艺水平,从而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检修工期;1/ 54(五)按照设备有效期管理的要求,认真制定检修管理质量目标,努力降低检修成本,严格控制检修工期,做到安全、文明、精心检修,确保设备修后可靠性、经济性均较修前有明显的提高。
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创造一流的检修与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本着“确立责任意识,加强责任管理,实行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的管理思路,明确系统各风电场在检修方面的责任,实现新能源公司检修全过程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
第五条新能源公司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审批部门)设备检修与质量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的实施;(二)负责新能源公司检修与质量规划、计划的编制、上报和设备检修与质量的目标制定;(三)负责新能源公司检修与质量计划中一般修理费项目的审批;(四)负责根据审批部门检修与质量的指导性意见与要求,编制上报新能源公司年度检修与质量计划需求和措施要点;(五)参与集团公司系统检修市场择优检修建设队伍招投标的工作;(六)负责新能源公司年度检修与质量的全过程管理;(七)负责新能源公司检修的统计与分析、总结与上报。
风电场运行管理安全规定(2篇)
风电场运行管理安全规定第一章职责第一条风电场场长:(一)对运行的技术管理全面负责。
(二)负责审批主要系统设备的运行方式,现场运行规程及全厂性系统图和各种技术文件。
(三)负责审批各级运行人员技术培训计划,领导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工作,组织特殊性的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四)每天了解负荷曲线,检查运行方式和有关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异常情况处理和设备启停情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巡检主要设备,重点检查关键岗位及主要设备缺陷。
(五)每月定期组织召开运行分析会议,听取汇报,检查和布置有关安全、培训、运行指标分析等工作,并组织评比。
(六)负责审批重大特殊试验的计划和技术措施并主持试验工作。
第二条安全监管员(一)在风电场场长领导下,负责安全监察和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查设备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运行反事故措施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
(三)参加运行事故分析、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确定责任人,督促制定与落实防范措施。
(四)负责工作票、操作票的统计评价工作。
(五)负责现场运行参数、文明生产监督和考核工作。
第三条风电场场长助理(一)在风电场场长领导下,负责运行技术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现场运行日志,各种报表记录、参数及有关系统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制定并下达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负责运行规程修改和技术分析会议。
(三)负责审核全厂性电气、机械等主系统的图纸、各种运行报表及各种运行专题总结。
(四)负责组织修编并审核各专业的运行试验方案和措施。
(五)组织制定全厂性各种运行技术管理标准,督促现场严格执行。
(六)组织编制全厂性系统的正常运行方式、特殊运行方式和调整方案和措施。
(七)负责运行小指标竞赛工作,对各值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评价和考核工作。
(八)组织审核现场运行规程和有关管理制度,定期总结执行规程、制度的经验。
(九)风电场场长是设备停、复役工作的具体执行人,根据设备停、复役工作的实际及时与调度联系,落实设备能及时的投入或退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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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管中心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JGZX【2010】001
1 目的
为确保风电场设备安全、可靠、健康运行,实现设备缺陷的常态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持有的风电场。
3 原则
风电场设备缺陷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判定准确、处理及时;职责清晰、闭环管理”的原则。
风电场缺陷管理原则上由分公司运维部负责,无分公司管理的由工程建管中心生产经营组负责。
4 职责
4.1生产经营组/分公司运维部为所辖风电场设备缺陷管理部门,其职责为:
4.1.1及时掌握所辖各风电场主要设备危急和严重缺陷并监督消缺完成,必要时参与协调解决。
4.1.2根据各风电场设备缺陷发生规律及处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会同被委托运行单位研究制定年度反事故措施并监督落实。
4.1.3根据《风电场运行维护考核办法》、《风电场现场检查标准》对所辖风电场设备缺陷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4.2被委托运行维护单位生产管理部门设备缺陷管理其职责为:
4.2.1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单位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明确设备缺陷全过程管理流程和具体要求。
4.2.2督促各风电场贯彻执行本规定及本单位制定的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并检查考核执行情况;。
4.2.3及时掌握各风电场主要设备危急和严重缺陷,并组织尽快处理。
4.2.4根据各风电场上报设备缺陷发生规律及处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会同业主单位研究制定年度反事故措施并负责落实。
4.3各风电场设备缺陷管理职责为:
4.3.1按《风电场设备巡视检查标准》规定周期和项目,认真开展设备巡视检查工作。
4.3.2发现设备缺陷后进行分类判定和登记,依据设备缺陷分类处理原则,以电话及《设备缺陷通知单》通知形式安排组织消缺工作;确保消缺工作的质量和时效;设备缺陷消除后严格履行验收手续,对未消除缺陷必须采取防止故障扩大的措施。
4.3.3涉及需停电处理、或无须停电但在主设备及附属设施上工作、有人身与设备安全隐患的消缺工作,必须严格严格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调度运行规程》的规定进行,开工前必须办理工作票和工作许可手续,严禁任何时候、任何人无票作业。
4.3.4每月上报《月度缺陷统计表》,并对缺陷处理情况及缺陷规律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及建议。
4.3.5风电场应设置缺陷管理专责人,一般由检修值长兼任,负责风电场缺陷管理统计分析及上报的例行工作。
5 定义及分类
5.1 设备缺陷是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在电能生产及输送过程中发生的对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有直接影响的缺陷,即在设备运行中发生的因其本身不良或外力影响,造成直观上或检测仪表(实验仪器)反映异常,但尚未发展成为故障的情况和影响安全运行的各种问题,如振动、位移、摩擦、脱落、卡涩、松动、断裂、变形、过热、泄露、变声、缺油、失灵、固有安全消防、防洪设施损坏、照明短缺、标识牌不全等均为设备缺陷。
5.2 设备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三类:危急缺陷(一类缺陷)、严重缺陷(二类缺陷)、一般缺陷(三类缺陷)。
5.2.1危急缺陷(一类缺陷):设备或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5.2.2严重缺陷: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尽快处理的缺陷,如风力发电机渗漏油等。
5.2.3一般缺陷:上述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缺陷,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允许列入月、季、年度计划中安排处理的缺陷。
5.2.4风电场按设备类别以风机塔筒底部690伏开关柜为分界点,把风电场设备缺陷分为输变电系统缺陷和风机系统缺陷两大类。
6 处理流程
6.1检修人员在设备缺陷处理开工前,必须经运行人员同意办理工作票和工作许可手续,才能进行消缺工作。
缺陷消除后,应由运行值长或主值办理消缺验收手续,并及时办理缺陷单终结手续,否则按未处理对待。
6.2运行人员负责做好安全措施,检修人员应保证消缺质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消缺工作,杜绝重复消缺。
6.3在处理危急、严重缺陷时,风电场负责人及检修值长应在现场,督促检查消缺工作,并帮助制定处理方案和质量验收,危急缺陷必须尽快、连续、彻底进行处理。
6.4危急缺陷的处理
6.4.1凡发现危急缺陷,运行巡视人员应迅速用电话报告风电场负责人、检修值长、及当地电力调度部门(双方均应录音),核实确属危急缺陷后,应根据当时的系统运行情况及设备运行规程规定,决定缺陷设备是否需立即退出运行。
6.4.2风电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检修人员进行抢修;迅速拟定事故应急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现缺陷恶化,应立即采取措施对缺陷(故障)设备进行隔离;同时向工程建管中心及分公司运维部报告。
6.4.3运行人员应加强对缺陷设备的监视,并随时报告调度。
6.4.4危急缺陷处理时间限定24小时完成。
6.5严重缺陷的处理
6.5.1凡发现严重缺陷,运行巡视人员应立即用电话报告风电场负责人、检修值长,并负责填写设备缺陷单送交检修值长。
检修值长应立即对缺陷进行核实,安排检修计划予以消缺。
6.5.2对自行不能处理或对外委托维护的设备,立即电话通知设备厂家或设备检修单位前来消缺。
6.5.3严重缺陷处理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周,具体时限应在缺陷通知单中注明,如遇特殊情况可能超出规定期限的,必须报工程建管中心
/分公司运维部批准。
6.5.4严重缺陷发现及处理情况由风电场负责人立即向工程建管中心/分公司运维部汇报。
6.6一般缺陷的处理
6.6.1运行巡视人员发现一般缺陷后,可在设备缺陷记录薄上登记,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检修值长可安排在月度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6.6.2对安全基本无影响的、或是需要较大投资予以改造的设备固有缺陷、基建遗留缺陷,也可纳入年度检修计划或改造更新计划安排处理。
6.6.3缺陷管理专责人对风电场设备缺陷管理定期进行汇总、分类整理,并分析缺陷发生规律,形成专业报告,呈报工程建管中心/分公司运维部。
6.6.4对于一些运行巡视人员有能力随手就可处理的、而且没有人身、设备安全影响的小缺陷,如紧电杆防风拉线螺丝、更换风机机舱灯泡等应立即处理并记录在设备缺陷薄中。
6.7设备缺陷的消缺率指标
危急缺陷按周统计必须全部达到100%。
严重缺陷按月统计应达到85%,按年统计Ⅱ类缺陷应达到90%。
一般缺陷按年统计应达到80%。
综合缺陷消缺率按年统计应达到85%
消缺率=统计期已消除缺陷的总条数/统计期内应消除缺陷的总条数×100%
7 缺陷管理基础工作
7.1风电场应建立《设备缺陷记录薄》,发现缺陷后应按分类顺序记
录,缺陷消除后应及时填写消除情况,掌握缺陷从发现到消除的全过程,对设备进行跟踪闭环管理。
缺陷管理专责负责每月对缺陷进行一次核查整理及汇总上报。
7.2设备缺陷处理完毕后,由消缺工作负责人在《设备缺陷记录薄》、《设备缺陷通知单》上填写缺陷消除情况,并由运行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设备缺陷记录薄》、《设备缺陷通知单》上签字,运行人员将《设备缺陷通知单》附在《设备缺陷记录薄》的后面保存归档。
8 附则
8.1本规定解释权归工程建管中心生产经营组。
8.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