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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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供电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供电安全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供电安全管理,确保供电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用电单位和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供电设施的建设、改造、运行、维护、检修、管理单位,用电单位及用户使用和管理供电设施和用电设备的行为。

第三条供电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供电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用电单位的安全用电。

第四条供电安全管理工作应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建立健全供电安全责任体系,形成供电安全管理工作的机制。

第五条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供电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供电设施的检查和评估。

第六条建设单位、运维单位、用电单位和用户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维护供电设施的安全。

第七条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供电安全培训和教育体系,提高供电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第二章供电设施的建设与改造第八条供电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划和标准,采用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编制供电设施的设计方案,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对供电设施进行质量检测和试运行,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十二条改造供电设施时,应及时更新老化的设备和配件,并进行全面检测和试运行。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三章供电设施的运行与维护第十四条运管单位应建立供电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做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巡视检查工作。

第十五条运行人员应遵守相关规程,做好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记录和报告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供电设施的维护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资质,能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修理工作。

第十七条维护人员应按照设备的维护手册进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供配电安全操作管理规定范本

供配电安全操作管理规定范本

供配电安全操作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供配电系统的安全管理,保障电力设备及人员的安全,预防供配电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供配电系统的运行、检修、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供配电系统的所有从业人员都应遵守本规定,确保供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人身安全。

第四条供配电系统的责任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保障措施。

第五条供配电系统从业人员应接受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运行、检修和维护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和事故处理能力。

第二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六条供配电从业人员在操作供配电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操作程序。

第七条供配电从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清醒头脑,集中注意力,严禁擅自离开岗位。

第八条供配电从业人员在操作设备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第九条供配电从业人员在进行线路操作前,应确认线路断电,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误操作造成危险。

第十条供配电从业人员在进行设备检修维护时,必须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一条供配电系统的责任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十二条供配电系统的责任单位应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设备周围的安全空间,防止外部人员进入。

第十三条供配电系统的责任单位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标明高压区域和禁止入内区域,避免非相关人员接近。

第十四条供配电系统的责任单位应设置紧急停电装置,当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够迅速切断电源,保障人员安全。

第十五条供配电系统的责任单位应对供配电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六条供配电从业人员在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切断电源,保护受伤人员,同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七条供配电系统的责任单位在发生事故后,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处理,同时报警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临时用电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使用电力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临时用电是指在临时工地、室外活动场所、临时建设工程、临时居住场所等场所进行的电力使用。

第四条临时用电应符合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原则,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二)合理用电原则,严格控制用电容量和用电方式;(三)依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四)公平公正原则,不得以权力、地位、关系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电力资源。

第二章临时用电的组织管理第五条临时用电应由专门的电力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和个人应于使用电力设备前提前向电力管理机构报备,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材料。

第七条电力管理机构应在收到报备后,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评估,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电力管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临时用电方案,并向使用单位和个人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

第九条使用单位和个人应按照电力管理机构的要求进行改造或调整电力设备,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安装和使用。

第三章临时用电的安全防护第十条临时用电应有专门的电力设备,并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安装和使用。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临时用电设备应配备相应的电气防护装置和消防器材,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和保养。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设备的线路应清晰可见,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和杂乱的线路。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设备的电线和插座应有防水、防尘、防火等特性,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换。

第十五条临时用电设备的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四章临时用电的用电管理第十六条临时用电应按照实际需求确定用电容量和用电方式,并遵守相关的用电规范。

第十七条临时用电不得超过电力设备的承载能力,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计算和控制。

电力工程安全措施管理规定范本(3篇)

电力工程安全措施管理规定范本(3篇)

电力工程安全措施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工程安全管理,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工程的施工、运行、维护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电力工程安全措施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可控的原则。

第四条电力工程安全措施的管理,应当重点强调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电力工程安全措施的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并进行安全培训。

第六条电力工程安全措施的评估、审核、验收和监督应当依法进行,并建立有效的安全记录和档案。

第七条电力工程安全措施的实施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确保电力工程安全。

第二章电力工程安全措施的制定第八条电力工程安全措施的制定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具体工程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

第九条电力工程安全措施的制定应当明确安全目标,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确保危险因素的控制。

第十条电力工程安全措施的实施单位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技术研究和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

第十一条电力工程安全措施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工程环境、施工条件、人员安全等因素,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第三章电力工程安全措施的实施第十二条电力工程安全措施的实施单位应当根据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和材料。

第十三条电力工程安全措施的实施应当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严格执行工艺流程和作业规程,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十四条电力工程安全措施的实施单位应当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电力工程安全措施的实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电力工程安全措施的实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和记录安全事故和隐患。

第四章电力工程安全措施的监督第十七条电力工程安全措施的监督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管机构进行,确保安全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设施和使用单位的安全,规范停送电行为,减少电力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停送电工作,包括电力设施的停电和送电工作。

第三条停电和送电的定义停电是指有意中断电力设施供电的行为;送电是指有意恢复电力设施供电的行为。

第四条停送电的目的停送电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电力设施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维护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停送电的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任何停送电行为都必须以安全为第一考量。

2. 法律法规原则:任何停送电行为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依法办事原则:停送电行为必须按照预定程序和规定进行,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停送电。

4. 优质高效原则:停送电行为应尽量减少对电力用户的影响,确保停电时间合理,送电及时。

第二章停电管理第六条停电申请1. 停电单位需提前向供电单位申请停电,填写停电申请表。

2. 停电申请表中应包括停电时间、停电区域、停电原因、停电范围等信息。

3. 停电单位需提供相关资料,如停电计划、工作方案等。

第七条停电审批1. 供电单位收到停电申请后,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

2. 停电审批应考虑停电对电力用户的影响,确保停电时间最短。

3. 供电单位应将停电审批结果及时告知停电单位。

第八条停电通知1. 停电单位收到停电审批结果后,应将停电通知书发给相关电力用户。

2. 停电通知书中应包括停电时间、停电区域、停电原因、停电范围等信息。

第九条停电准备工作1. 停电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停电方案,明确停电的步骤和操作规程。

2. 停电单位应对停电区域进行必要的安全排查和准备工作。

第十条停电操作1. 停电操作必须由持证上岗的专业电工进行。

2. 停电操作前,应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和试运行,并确认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3. 停电操作时,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没有电流流经相关设备。

第十一条停电完成1. 停电操作完成后,应立即将电力设施设备进行标识,并告知相关人员。

安全供电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供电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供电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为了保障企业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生产安全水平,制定本安全供电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供电系统和设备的管理。

二、安全供电责任1.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供电管理岗位,负责安全供电管理工作。

2. 供电管理岗位应确保供电设备和线路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3. 供电管理岗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供电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供电设备安装和维护1. 供电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

2. 供电设备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维修时应停电操作,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3. 供电设备的维护记录应详细填写,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以备后续查阅。

四、供电线路管理1. 供电线路应根据用电需求和安全要求进行规划和布线,确保线路的安全可靠。

2. 供电线路应定期巡检,发现线路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3. 供电线路与其他设备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因接触而产生安全事故。

五、应急措施1. 供电设备应装设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装置,以防止供电过程中因电流过大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2. 供电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电处理,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3. 供电设备故障修复后,应进行试运行,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工作。

六、员工安全培训1. 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供电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供电安全的认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员工应熟悉供电设备的工作原理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正常使用。

七、罚则和奖励1.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企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对积极推动供电安全管理工作的个人和单位,企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1. 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2.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安全供电管理规定范本,旨在为企业提供一份可供参考的管理规定。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以确保供电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力线路改造施工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线路改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应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相关参与单位应共同负责电力线路改造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制定电力线路改造施工的安全管理计划,并严格执行。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电力线路改造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计电力线路改造方案,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可行性。

第十条相关参与单位应遵守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要求,加强协作,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并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设立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并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管。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第十七条设计单位应设立安全设计部门,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并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设计。

第十八条设计单位应参与施工安全交底,确保施工方案的安全可行性。

第十九条相关参与单位应遵守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相关参与单位应加强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共同保障施工安全。

低压安全用电管理规定范文(4篇)

低压安全用电管理规定范文(4篇)

低压安全用电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低压安全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以下范围内的低压用电场所和设备:1. 住宅楼宇;2. 公共场所,如学校、医院、商场等;3. 办公场所;4. 工业企事业单位;5. 其他低压用电场所。

第三条本规定的用语解释如下:1. 低压用电场所:指供电电压在1000V以下的电力需求场所。

2. 低压用电设备:指用于低压用电场所的变压器、电缆、开关箱等电气设备。

3. 用电安全:指低压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不影响人身和财产安全。

4. 管理部门:指根据行政权限负责低压安全用电管理的部门。

5. 监督部门:指负责监督和检查低压安全用电管理执行情况的部门。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低压用电场所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电力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低压用电设备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标准:1. 设备必须具备国家强制性认证;2. 设备必须对电流、电压和频率具有良好的适应性;3. 设备必须具备过载和短路保护功能;4. 设备必须安装在通风良好、干燥和无灰尘的环境中。

第六条低压用电场所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 场所必须有明确的电力接入点,便于供电部门进行管理和检查;2. 场所必须具备安全疏散通道,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撤离;3. 场所必须设有合适的消防设备,以应对火灾等突发情况;4. 场所必须保持干燥、清洁、通风良好。

第三章管理责任第七条低压用电场所的业主、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有以下管理责任:1. 业主必须确保低压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不得私接电源或违规使用电器设备;2. 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低压用电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 使用人员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低压用电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或私拉乱接电线。

第八条管理部门负责以下管理工作:1. 制定低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和培训;2. 对低压用电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对不符合用电安全规定的低压用电场所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4. 对低压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确保电力安全供应,节约用电资源,充分发挥电力资源的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公共机构、公司企业、住宅小区等使用电力的场所。

第三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合理使用电力资源,采取节约用电的措施,加强用电管理。

第四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不同需求,科学合理地规划用电设备,确保用电负荷与所需用电量相匹配。

第五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私拉乱接用电设备,禁止私拉乱接用电设备。

第六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检查用电设备的安全性能,确保用电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造成的电力浪费和安全事故。

第七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的电器和照明设备,减少用电功率和耗电量,提高电力利用效率。

第八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制定用电计划,合理安排用电时间,避免用电高峰时段集中用电,减少电力负荷压力。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监测系统,定期检测用电情况,分析用电数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用电知识的学习和宣传,提高用电安全意识和节约用电意识。

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各单位和个人自觉执行,监督机构及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范文(2)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

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修订本制度。

一、用电要求1、尽量使用自然光照。

各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教室、宿舍、厕所、走廊等场所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使用照明设备。

走廊楼道等公共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及时关闭电源。

电脑、打印机、空调、电风扇、多媒体等电器的使用要尽量减少待机消耗,离开时间较长或下班、休假时要及时关闭电源。

2024年电力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标准范本(4篇)

2024年电力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标准范本(4篇)

电力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标准范本为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全面____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提高全连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为建设屯垦戍边新型____创造和谐环境,结合我连实际制定____年____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按照团党委部署,____根据____实际情况,____安全生产小组把____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分工,责任到人。

1、全年计划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不足,确定必要的办法和措施,传达团安委会精神,安排各个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2、全年召开职工大会____次,组织安全生产集中培训教育____次,在安排工作的同时,同时安排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常年监控措施不间断。

3、全年分四个时期进行各种形式的板报标语宣传,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的典型经验,安全生产的预防措施,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感。

4、全年有针对性的进行广播宣传____次,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天天讲、月月讲,始终敲响安全生产的警钟,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预防和杜绝事故发生。

5、计划每月对____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由专人负责,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的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6、全力做好农牧职工危旧住房的拆迁工作,做到建一户新房,拆一幢旧房,杜绝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7、继续做好远离____营区居住职工用电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对不合格的线路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用电。

8、对____的重点部位的安全运作情况及时进行检查,投入必要的整改经费,避免因小失大而给____和职工造成巨大的生命财产的损失。

9、全力做好____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添置必要的设备和器材,确保全年消防安全工作不失控。

10、做好____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____团场的安全生产安排意见,及时互通情况,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力争全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推动____的安全生产工作尽职尽责。

电力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电力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电力安全管理规定电力安全管理是电力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涉及到许多方面,如电力设备的安全、电力使用的安全、电力生产的安全等。

这些方面的安全管理对于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和国家的经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电力安全管理规定,下面就对其中的一些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电力设备的安全管理电力设备的安全管理是电力工作的重中之重,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使用,电力安全管理规定强调了以下几点:1.电力设备必须经过安全鉴定和检测,保证其具备安全使用的基本条件。

2.电力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其安全可靠地运行。

3.电力设备的运行必须有专人进行操作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4.对于老化、损坏或者不满足安全要求的电力设备,必须及时进行修复或者更换。

二、电力使用的安全管理电力使用安全是电力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广大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

为了确保电力使用的安全性,电力安全管理规定强调了以下几点:1.电力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禁进行违规操作和违法行为。

2.电力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对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培训,提高人们的电力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乱接乱用电器设备。

使用电器设备时要注意安全用电,避免电气事故的发生。

4.加强对公共场所电力使用的管理,确保人们在公共场所的用电安全。

三、电力生产的安全管理电力生产安全是电力行业发展的基础,它关系到国家经济的稳定和人民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行。

为了确保电力生产的安全,电力安全管理规定强调了以下几点:1.电力生产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禁进行违规生产和违法行为。

2.电力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制定并执行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确保电力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4.加强对电力生产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3篇)

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管理,保障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电力建设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电力建设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兴安”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电力建设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六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七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转岗、定岗、复岗等不同阶段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第四章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二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安全用电运行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用电运行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用电运行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保障电力稳定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用电设备管理第二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力设备台账,做到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设备信息,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并将设备台账每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

第三条单位应当配备合格的电力设备操作人员,确保操作人员经过正规培训,并持有相应岗位证书。

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调整、更改设备参数,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操作。

第四条使用电力设备时,必须按照设备的额定容量和安全使用范围来进行操作,严禁超负荷使用和擅自改变设备用途。

第三章用电安全管理第五条使用电力设备时,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安全隐患。

对于出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维修。

第六条用电设备应与其他易燃物品、易燃气体等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电力设备周围进行堆放杂物、堆垛易燃物品,以免引发火灾事故。

第七条厨房、厕所等潮湿场所的电力设备应选用防水型或防潮型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使用。

第八条经批准或合法购进的电力设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验收、鉴定,并做好相关记录。

对于不合格设备,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退换。

第四章用电安全防护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用电安全防护措施,对用电设备进行绝缘检查,并定期检测地线接触状态。

确保设备正常接地,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使用电缆时,应保持电线电缆的完好和绝缘状态。

严禁接头松动、裸露导线、电缆磨损等情况出现。

第十一条在用户电缆敷设时,应采取合理的走向和防护措施,避免电缆被机械设备、化学品等损坏。

第十二条在施工、维修、改造过程中,必须切断相关电源,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五章用电事故处理第十三条发生漏电、短路、火灾等用电事故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同时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妥善保护事故现场。

第十四条对于电力设备损坏、故障或事故原因不明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关电力设备供应商进行检修并报告。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4篇)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4篇)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一、引言为了保障国家电网公司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电气误操作引发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企事业单位、施工单位、维护单位等。

二、目的电气误操作是造成电气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本规定旨在强化对电气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安全意识,规范操作行为,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

三、责任分工1. 公司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电气误操作的防范工作,并做好相应的组织和安排。

2. 电气工作人员要对自己的操作行为负责,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工作。

3. 安全监督部门要加强对电气操作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操作不规范的问题。

四、安全培训1. 入职培训:对新进入企事业单位、施工单位、维护单位的电气工作人员进行入职培训,重点介绍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2. 岗前培训:每位电气工作人员在上岗前都必须进行培训,包括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等方面。

3. 定期培训:公司要定期组织对电气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

五、操作规程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操作规程执行工作,不得擅自变更或忽视规程。

2. 个人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电气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要正确使用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绝缘手套等,确保人身安全。

3. 非专业人员禁止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电气设备的操作和维修,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给专业人员处理。

六、安全检查1. 日常检查:每位电气工作人员在上班前都要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状态正常,不存在故障。

2. 定期检查:公司要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3. 专项检查:针对重要设备或工作岗位,公司可以组织专项检查,重点关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七、电气事故的处理1. 发生电气事故时,首先要确保人身安全,迅速进行紧急处理,保护现场。

2. 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安全监督部门,主动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电力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电网安全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和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3条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国家电力公司有资产关系和管理关系的单位组合。

资产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第4条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第5条公司系统各级组织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围绕统一的部署,依靠群众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公司系统各企业应依据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7条公司系统各企业要贯彻“管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第8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的生产性企业和单位以及管理生产性企业的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含直辖市、自治区,下同)电力公司,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生产性企业和单位指以从事发电、供电、输变电、调度、检修、试验、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和单位。

第二章目标第9条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防止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7种事故:1、重大死亡;2、大面积停电;3、大电网瓦解;4、电厂垮坝;5、主设备严重损坏;6、重大火灾;7、核泄漏。

第10条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目标: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2、不发生重大电网事故;3、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4、不发生特别重大设备事故;5、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6、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电力企业生产外委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电力企业生产外委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电力企业生产外委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企业与外委单位之间的安全管理,防范事故风险,确保生产安全,依法进行生产运营活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企业与外委单位间的生产合作和业务协作情况。

第三条外委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具备完备的制度和措施,并且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第四条电力企业与外委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以及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共同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章安全管理要求第五条电力企业与外委单位应确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和经验,对安全生产具有综合管理能力。

第六条电力企业与外委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和权限,确保人员安全操作和安全生产。

第七条电力企业与外委单位应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电力企业与外委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生产现场的安全环境。

第九条电力企业与外委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沟通交流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防范措施,并共同制定应急预案和事故应对方案。

第十条电力企业与外委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汇报和调查事故,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一条电力企业与外委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事故应对方案等。

第十二条电力企业与外委单位应确保生产现场的安全标志完善,明确标示危险区域、禁止区域和安全通道等。

第十三条电力企业与外委单位应采购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器材,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操作和维护。

第十四条电力企业与外委单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和控制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风险的管控效果。

供电安全规定最新版(3篇)

供电安全规定最新版(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力生产、供应、使用、维护和管理活动。

三、电力设施安全(一)电力设施建设1. 电力设施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安全可靠。

2. 电力设施建设前,建设单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3. 电力设施建设应遵循先规划、后建设、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二)电力设施运行1. 电力设施运行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运行安全。

2. 电力设施运行中,应加强设备维护和巡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3. 电力设施运行应遵守国家有关电力调度规定,服从电网统一调度。

(三)电力设施检修1. 电力设施检修应制定检修计划,确保检修质量。

2. 电力设施检修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 电力设施检修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检修效果。

四、电力供应与使用(一)电力供应1. 供电企业应保证电力供应质量,满足用户需求。

2. 供电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供应保障体系,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

3. 供电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合理的电价政策。

(二)电力使用1. 用户应按照国家规定,合理使用电力。

2. 用户应遵守电力设施使用规定,确保电力设施安全。

3. 用户应配合供电企业进行电力设施维护和检修。

五、电力安全管理(一)安全责任1.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 电力企业应加强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3. 电力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二)安全措施1. 电力企业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电力企业应加强安全监控,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六、电力事故处理(一)事故报告1. 发生电力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当地电力管理部门报告。

办公室安全用电规定范文(3篇)

办公室安全用电规定范文(3篇)

办公室安全用电规定范文为提高办公环境的安全因素,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公司办公区域内的用电管理,增强员工用电规范、安全意识、节能措施,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办公环境,特制订本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严禁在灯具、电扇、电脑机箱、显示器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

2、严禁私自改拉接室内线路,绝不在办公室私拉电线。

3、严禁在办公室内、外私拉、乱接电线、私接电源插座等个人行为。

4、严禁办公区域使用自带大功率电器和不利于安全管理的电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电水壶、微波炉、电吹风、电熨斗、电暖器等。

5、不要用湿手接触带电设备,不用湿布擦带有电的电器。

不要用湿手触摸电源的开关、插头、插座等。

6、灯具、电扇、空调、饮水机等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火灾。

7、为了延长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使用寿命,员工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计算机并关闭电源开关。

8、办公区域内如发现需维修的用电设施或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等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公司事务部,严禁自行处置。

9、因违反本用电安全管理规范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个人承担。

上海____有限公司____年____月0____日办公室安全用电规定范文(2)办公室是我们日常工作的场所,电力作为办公室的重要能源,被广泛应用于照明、空调、电脑等设备。

然而,不正确使用电力可能导致火灾、电击等安全事故。

为了确保办公室电力安全使用,下面给出一份办公室安全用电规定范本。

一、电线及设备的安装与使用规定1. 办公室内的电线、插座、电器设备等应由专业电力工程师进行安装和维修,确保安全可靠。

2. 办公室内的电线和插座应定期检查,发现有损坏或老化的应及时更换,以免引发火灾或电击事故。

3.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乱接插座,严禁使用劣质电线和电器设备。

4. 办公室内的电线应保持整齐、牢固,避免走线散乱,防止电线被踩踏或人为损坏。

二、用电设备的安全使用规定1. 使用电器设备前,应先检查设备是否存在裂缝、松动或其他不正常情况,确保安全使用。

员工宿舍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员工宿舍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员工宿舍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宿舍电源管理1.宿舍内的电源插座必须保持整洁干净,不得存在杂物堆放等安全隐患。

2.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宿舍内的电线必须安装牢固,并定期检查是否磨损或老化,及时更换。

3.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炉等。

使用小功率电器时要确保插座和电线的负载能力。

4.严禁使用易燃、易爆和高温电器及设备,如电热水袋、热得快等。

5.宿舍用电设备(如电饭煲、电风扇等)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拔掉电源插头,切断电源。

6.不得私自安装或拆卸电灯、电扇等设备,如有需要请向管理部门申请。

二、用电安全注意事项1.严禁一人独自住宿舍时使用电熨斗,必须有人看护并保持熨烫区域的通风良好。

2.切勿在床上使用电热毯,使用后应及时拔掉电源插头并远离可燃物。

3.冷季节使用电暖器时切勿将衣物或其他易燃物靠近电暖器,保持安全距离。

4.使用电扇时,不得将插头插在易燃物上,避免电扇过热引发事故。

5.严禁在床上吸烟、剪指甲等活动,以免引发火灾或触电事故。

6.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做饭,以免引发火灾。

7.宿舍内装饰品的电线或插头不得私自更换或移动,确保安全使用。

8.使用宿舍共用的电器设备时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并遵守正确的操作方法。

三、宿舍电源检查与维护1.每季度对宿舍内的电源插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插座正常使用。

2.对定期检查发现的电线老化、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3.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一旦发现应立即解决或报修。

4.宿舍的电闸、总开关等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使用。

5.任何电源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现象时,应及时报修,禁止私自修理或使用电器维修工具。

四、教育培训及应急预案1.组织员工参加电力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电力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建立宿舍用电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熟悉应急措施和逃生路线。

3.定期组织员工参观电力消防安全设施,加强电力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

五、违反规定的处理1.对于违反宿舍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警告。

电力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电力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电力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电力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保护现场工作人员和周边环境的安全,促进电力工程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电力工程的施工现场,包括输变电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电力线路工程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负责安全管理和监督的岗位,并配备充足的安全保障人员。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根据电力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施工现场的风险点和应对措施,并向施工人员进行专业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施工单位要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防护设备、安全警示标识等,确保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具备必要的安全保障。

第七条施工单位要落实施工现场的巡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施工单位要严格控制施工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稳定。

第三章施工人员安全管理第九条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工作风险,掌握应急措施。

第十条施工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手套等。

第十一条施工人员严禁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操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第十二条施工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作息,不能因疲劳导致工作意外。

第四章施工风险管理第十三条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并在施工前向相关部门报备。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要组织施工人员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有效的管控,如高处作业、电气设备等,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要建立施工现场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对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五章安全责任与监督第十七条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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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LX-FS-A12057 电力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电力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电网安全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和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3条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国家电力公司有资产关系和管理关系的单位组合。

资产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第4条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第5条公司系统各级组织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围绕统一的部署,依靠群众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公司系统各企业应依据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7条公司系统各企业要贯彻“管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第8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的生产性企业和单位以及管理生产性企业的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含直辖市、自治区,下同)电力公司,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生产性企业和单位指以从事发电、供电、输变电、调度、检修、试验、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和单位。

第二章目标第9条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防止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7种事故:1、重大死亡;2、大面积停电;3、大电网瓦解;4、电厂垮坝;5、主设备严重损坏;6、重大火灾;7、核泄漏。

第10条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目标: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2、不发生重大电网事故;3、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4、不发生特别重大设备事故;5、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6、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第11条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1、不发生人身群亡事故;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严重损坏事故;3、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第12条发电、供电、检修、火电施工和送变电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控制:1、企业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损失和电网事故;2、车间(含工区、工地,下同)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3、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

第13条发电、供电企业及有关调度机构每年实现和百日无事故记录个数:1000MW及以上容量的火电厂1个,其他容量的火电厂2个;500MW及以上容量的水电厂2个;其他容量的水电厂3个;主变压器容量1000MVA及以上的供电企业1个,1000~500MVA的供电企业2个,500MVA及以下供电企业3个;省级及以上调度机械3个。

第14条公司系统各企业及所属的车间、班组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目标,但不能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责任制第15条公司系统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

第16条各级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职责:1、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3、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听取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

按本规定第57条定期主持安全分析会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4、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要求,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5、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6、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中所明确的职责。

第17条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

第18条各部门、各岗位应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责任分担,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19条公司系统内母公司对子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包括对经营者进行责任追究。

在公司系统内部考核上,母公司为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公司系统内各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向母公司负责,母公司通过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贯彻国家电力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规定。

第四章安全监督第21条公司系统实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母公司对子公司、上级对下级进行安全监督。

母公司的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对子公司行使安全监督职能。

第22条安全监督机构行使安全监督职能。

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业务上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领导,机构的资质及人员的资格接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审查。

第23条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水电施工企业,发电、供电、火电施工和送变电施工企业必须设立二级独立的安全监督机构。

其他与电力生产有关的企业、部门及多种经营企业安全机构的设置要求由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自定。

不设独立安全监督机构的,必须设专职安全员。

第24条发电、供电、水电施工、火电施工和送变电施工企业的主要生产性车间设专职安全员,其他车间和班组设兼职安全员。

企业安全监督人员、车间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组成三级安全网。

第25条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监督机构由公司行政正职或行政正职委托的行政副职主管;发电、供电、火电施工和送变电施工企业一般由行政正职主管。

第26条安全监督机构的人员配置及装备应满足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

安全监督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熟悉本专业技术的人员担任。

第27条安全监督机构职责1、监督本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

2、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3、组织编制本企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监督所属企业对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

4、监督本企业所属企业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或配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和安全网活动。

5、参加和协助本企业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6、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和建议或意见;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或意见。

7、参与工程和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有关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

第28条安全监督人员的职权:1、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度室检查了解安全情况。

2、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3、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企业内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和提取事故原始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等。

4、对事故的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安全监督机构反映;对违反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越级反映。

第五章规程制度第29条公司系统各企业对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反事故措施等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各企业在贯彻中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则或补充规定,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低于上级规定的标准。

第30条公司系统各有关企业应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1、根据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和设备厂商的说明书,编制企业各类设备的现场运行规程、制度,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根据上级颁发的检修规程、制度,制定本企业的检修管理制度;根据典型技术规程和设备制造说明,编制主、辅设备的检修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

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和上级颁发的调度规程,编制本系统的调度规程,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4、根据上级颁发的施工管理规定,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措施,按规定审批后执行。

第31条公司系统各有关企业应及时修订、复查现场规程、制度:1、当上级颁发新的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设备系统变动、本企业事故防范措施需要时,应及时对现场规程进行补充或对有关条文进行修订,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2、每年应对现场规程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不需修订的,也应出具经复查人、批准人签名的“可以继续执行”的书面文件,并通知有关人员。

3、现场规程宜每3~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印发。

现场规程和补充或修订,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第32条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应定期公布现行有效的规程制度清单;发电、供电企业每年公布一次本单位现行有效的现场规程制度清单,并按清单配齐各岗位有关的规程制度。

第33条发电、供电企业及在发供电企业内工作的其他组织、个人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和设备缺陷管理等制度;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和安全交底制度。

第34条发电、供电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技术监督规程、标准,充分发挥技术监督专责人的技术管理作用,保证设备和电网安全可靠运行。

第六章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第35条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及发电、供电企业每年应编制年度的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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