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监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电力监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用户和设备安全,提高监控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电力监控系统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电力监控系统指的是监控、调控电力的系统,包括监控中心、监控设备等。
第四条电力监控系统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电力监控系统应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系统的日常监管和安全管理。
第六条电力监控系统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系统。
第二章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管理第七条电力监控系统应设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八条电力监控系统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电力监控系统应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对电力监控系统进行安全技术防范,保证系统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严格控制对电力监控系统的权限,保护系统的安全。
第十二条对电力监控系统的数据进行加密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对电力监控系统的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第三章电力监控系统的操作规范第十四条操作电力监控系统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更改系统设置。
第十五条在操作电力监控系统时,应及时处理系统报警,确保用户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六条对电力监控系统进行日常日志记录,以备查阅。
第十七条未经许可,禁止私自接入电力监控系统。
第十八条对电力监控系统的故障及时进行处理,确保系统的稳定性。
第四章电力监控系统的紧急管理第十九条对于系统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按照系统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定期进行紧急演练,提高紧急情况下的处理能力。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如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电力监控系统管理部门。
以上是电力监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希望所有使用电力监控系统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规定,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用户和设备的安全。
电力监控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止系统被非法侵入、篡改、破坏,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2.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班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三、安全防护措施1. 门禁和人员管理:实行严格的门禁制度,非授权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
监控室内部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监控系统安全。
2. 权限和访问控制管理:根据岗位职责,合理分配用户权限,严格控制用户访问权限,防止未授权访问。
3.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和设备运维管理:定期对电力监控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数据和系统的备份管理:定期对电力监控系统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备份介质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
5. 用户口令密钥及数字认证书的管理:用户口令应定期更换,并确保口令复杂、不易被破解。
数字认证书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或被盗用。
6. 审计管理:对电力监控系统进行定期审计,确保系统安全可靠。
审计内容包括:系统访问日志、操作记录、异常情况等。
7. 恶意代码防范管理:加强对电力监控系统的恶意代码防范,定期进行病毒扫描和清理,防止恶意代码对系统造成危害。
8. 应急预案:制定电力监控系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措施,确保在发生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四、安全培训与教育1. 定期组织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电力监控系统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的安全操作知识。
3. 对电力监控系统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监督与检查1.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力监控系统是电力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的安全防护规定对于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我们制定了以下安全防护规定:一、系统设备安全防护。
1. 确保监控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潜在故障。
2. 严格控制系统设备的使用权限,保障系统设备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操作。
3. 在设备安装位置设置安全防护装置,防止外部因素对设备造成损坏或干扰。
二、数据安全防护。
1. 对监控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加密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严格限制数据的访问权限,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获取敏感数据。
3. 建立完善的数据审计机制,对数据的访问和操作进行记录和追踪,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进行处理。
三、网络安全防护。
1. 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网络安全设备,保障监控系统网络的安全稳定。
2. 对网络进行定期的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防范网络攻击和恶意程序的侵扰。
3. 加强对网络设备的管理和监控,发现并及时处理网络异常情况。
四、人员安全防护。
1. 对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良好的操作素质和安全意识。
2. 建立健全的权限管理制度,对人员的操作权限进行严格控制,防止误操作和滥用权限。
3. 定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员对安全防护规定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五、应急预案和演练。
1. 制定完善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安全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2.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监督检查和评估。
1. 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2.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改进机制,不断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水平。
综上所述,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防护规定是保障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措施,我们将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确保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表征数据或系统根据授权实体的请求可被访问与使用程度的安全属性。
3.5访问控制
按确定的规则,对实体之间的访问活动进行控制的安全机制,能防止对资源的未授权使用。
3.6安全审计
按确定规则的要求,对与安全相关的事件进行审计,以日志方式记录必要信息,并作出相应处理的安全机制。
3.7鉴别信息
用以确认身份真实性的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新能源公司各部室所属各部门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务院令1994年第1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4.1.9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新能源公司信息通报机制,开展信息安全通报预警工作,及时向集团及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4.1.10按照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或修订新能源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4.1.11建立电力监控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资金保障制度,有效保障电力监控系统信息系统安全建设、运维、检查、等级测评和安全评估、应急及其它的信息安全资金。
5.3.6依法管理原则
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主要体现为管理行为,新能源公司总部、分公司及所属风电场、光伏电站应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主体合法、管理行为合法、管理内容合法、管理程序合法。对安全事件的处理,应由授权者适时发布准确一致的有关信息,避免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
5.3.7分权和授权原则
对特定职能或责任领域的管理功能实施分离、独立审计等实行分权,避免权力过分集中所带来的隐患,以减小未授权的修改或滥用系统资源的机会。任何实体(如用户、管理员、进程、应用或系统)仅享有该实体需要完成其任务所必须的权限,不应享有任何多余权限。
电力监控安全管理制度

电力监控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监控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电力监控的生产、运行、维护、检修、建设等相关工作人员,包括在职人员、临时工、外聘人员及其它相关人员。
第三条电力监控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落实责任到人,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本制度是我单位的法定安全管理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都应当严格遵守。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电力监控安全管理制度的宣传、普及和落实,保障全员了解和履行本制度。
第六条本制度由电力监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督,指导各部门具体操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七条电力监控安全管理部门是我单位的主要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检查本制度。
同时还要加强对电力监控工作的宣传与指导,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八条电力监控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修订电力监控安全管理制度与技术标准。
(二)对电力监控设备进行技术维护与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与测试工作。
(三)组织安全生产培训与消防演练工作。
(四)收集整理并分析电力监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及事故数据,及时采取措施,提出整改方案。
(五)撰写并提交电力监控安全生产月报、季度安全生产报告,逐季进行安全会议报告。
第九条在电力监控安全管理部门下设监控岗位,负责设备监控、数据收集与分析工作。
第十条监控岗位的职责包括:(一)执行监控设备的操作维护,及时发现、解决并汇报设备故障。
(二)及时、准确采集监控数据,确保数据准确性。
(三)对数据进行及时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四)掌握紧急处理程序,并在发生问题时迅速反应。
第十一条其他相关部门应当配合电力监控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加强对安全管理制度的宣传与执行,共同维护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新能源有限公司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体系,保障设备和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有效抵御、防范黑客、病毒、恶意代码等对公司电力监控系统的恶意破坏和攻击,以及由此引发的设备及系统事故,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电力行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的总体原则为“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
安全防护主要针对电力监控系统,即用于监视和控制电力生产及供应过程的、基于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及智能设备,以及作为基础支撑的通信及数据网络等。
重点强化边界防护,提高系统整体安全防护能力,保证电力监控系统及重要数据的安全。
第三条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包括:体系结构安全管理、系统本体安全管理、全方位安全管理、安全应急措施、基础设施安全、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评估。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区域管理机构、已投运电站。
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第五条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关于开展电力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电监信息(2007) 34 号);(二)《电力行业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导意见》(电监信息(2007)44 号);(三)《电力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电监信息(2012)62 号);(四)《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发改委(2014)第14号令);(五)《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41317号);(六)《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41318号);(七)国家能源局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配套政策文件;(八)《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第三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公司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将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及其信息报送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电力监控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止恶意攻击和破坏,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力监控系统及其相关设备、网络、数据的安全管理。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策略,组织、协调、监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防护、安全检测、安全事件处理等。
3. 电力监控系统运维人员负责电力监控系统的日常运维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并负责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理。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防护(1)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安全审计系统等安全设备,对电力监控系统进行防护。
(2)对电力监控系统进行安全分区,实现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防止非法访问和攻击。
(3)定期更新系统补丁,确保系统安全。
2. 安全检测(1)定期对电力监控系统进行安全检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对网络流量、设备状态、用户行为等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3. 安全事件处理(1)建立健全安全事件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事件得到及时报告和处理。
(2)对安全事件进行分类分级,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3)对安全事件进行总结分析,改进安全防护措施。
4. 安全培训(1)定期对电力监控系统运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2)对电力监控系统用户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用户的安全防范能力。
5. 安全审计(1)建立健全安全审计制度,对电力监控系统进行定期审计。
(2)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五、奖励与处罚1. 对在电力监控系统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电力监控系统安全事件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电力监控设备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电力监控设备信息的安全,保障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侵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监控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维护及报废等环节。
三、组织架构1. 电力监控设备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电力监控设备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共同保障电力监控设备信息安全。
2. 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电力监控设备信息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各部门进行监督和指导。
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电力监控设备信息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四、安全管理制度1. 设备采购与安装(1)采购设备时,应选择具备信息安全认证的合格产品。
(2)设备安装过程中,应确保安装环境符合信息安全要求,避免安全隐患。
2. 设备使用(1)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2)操作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不得随意修改设备设置,严禁使用非授权软件。
3. 设备维护(1)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2)维护人员应具备信息安全意识,确保维护过程不泄露信息。
4. 信息安全事件处理(1)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应及时上报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并采取措施遏制事件蔓延。
(2)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调查、分析事件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5. 信息安全培训(1)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新入职员工在入职前应接受信息安全培训,了解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五、监督检查1. 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对各部门电力监控设备信息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电力监控设备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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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XNY-***.**-**-****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管理规定****-**-**发布****-**-**实施北京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错误!未指定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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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指定书签。
4职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5管理活动内容与方法................................................ 错误!未指定书签。
5.2总体目标................................................................. 错误!未指定书签。
5.3总体原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6检查、考核与奖励.................................................... 错误!未指定书签。
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北京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标准。
目的是为新能源公司各部门(包括分公司、风电场、光伏电站)制定电力监控系统安全工作的总体方针和安全策略,明确电力监控系统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范围、原则和安全策略等,是公司开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本标准由新能源公司提出,由安全生产部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部门:生产运行部。
本标准起草人:陈晓东。
本标准修改人:陈晓东。
本标准审核人:任昱、石敏。
本标准复核人:张红义、王丰绪。
本标准批准人:张凤阳。
本标准于20**年*月首次发布。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管理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新能源公司电力监控系统安全工作的总体方针和安全策略。
本标准适用于新能源公司各部室所属各部门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务院令1994年第1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公信安[2009]1429号《关于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GB/T22239-200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0269—2006《信息安全技术安全建设技术方案设计要求》国家发改委令2014年第14号《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能安全[2015]36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安全防护方案和评估规范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317号《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电监信息[2007]44号《电力行业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导意见》Q/BEIH-219.10-03-2013《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3.1电力监控系统指用于监视和控制电力生产及供应过程的、基于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及智能设备,以及做为基础支撑的通信及数据网络等。
3.2信息此处特指在电力监控系统中存储、传输、处理的数字化数据。
3.3完整性包括数据完整性和系统完整性。
数据完整性表征数据所具有的特性,即无论数据形式作何变化,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均保持不变的程度;系统完整性表征系统在防止非授权用户修改或使用资源和防止授权用户不正确地修改或使用资源的情况下,系统能履行其操作目的的品质。
3.4可用性表征数据或系统根据授权实体的请求可被访问与使用程度的安全属性。
3.5访问控制按确定的规则,对实体之间的访问活动进行控制的安全机制,能防止对资源的未授权使用。
3.6安全审计按确定规则的要求,对与安全相关的事件进行审计,以日志方式记录必要信息,并作出相应处理的安全机制。
3.7鉴别信息用以确认身份真实性的信息。
3.8敏感性表征资源价值或重要性的特性,也可能包含这一资源的脆弱性。
3.9风险评估通过对信息系统的资产价值/重要性、信息系统所受到的威胁以及信息系统的脆弱性进行综合分析,对信息系统及其处理、传输和存储的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等进行科学识别和评价,确定信息系统安全风险的过程。
3.10安全策略主要指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定的行动方针、路线、工作方式、指导原则或程序。
3.11边界防护网络可以看作一个独立的对象,通过自身的属性,维持内部业务的运转。
它的安全威胁来自内部与边界两个方面:内部安全威胁是指网络的合法用户在使用网络资源的时候,发生的不合规的行为、误操作、恶意破坏等行为,以及非法外联。
边界安全威胁是指网络与外界互通引起的安全问题,如入侵、病毒与攻击。
边界防护的作用就是避免内部合法用户发生不合规的行为、误操作、恶意破坏等行为,防止内部合法用户非法外联以及网络边界外的入侵、病毒与攻击行为。
4职责4.1安全生产部4.1.1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4.1.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标准、规定及管理办法等。
4.1.3负责新能源公司的电力监控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
4.1.4建立健全新能源公司电力监控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4.1.5协助新能源公司公司领导成立电力监控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部门,设立专兼职岗位,定义岗位职责,明确人员分工和技能要求,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制。
4.1.6按照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及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对新能源公司的电力监控系统网络与信息系统进行安全保护。
4.1.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新能源公司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和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工作,未达到要求的及时组织进行整改。
4.1.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新能源公司电力监控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的自评估和检查评估制度,完善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机制。
4.1.9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新能源公司信息通报机制,开展信息安全通报预警工作,及时向集团及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4.1.10按照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或修订新能源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4.1.11建立电力监控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资金保障制度,有效保障电力监控系统信息系统安全建设、运维、检查、等级测评和安全评估、应急及其它的信息安全资金。
4.1.12加强电力监控系统信息安全从业人员考核和管理。
组织新能源公司从业人员定期接受相应的政策规范和专业技能培训,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4.1.1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电力监控系统容灾备份制度,监督风电场、光伏电站、集控中心对关键系统和核心数据进行有效备份。
4.2其他部室4.2.1负责及时上报公司本部电力监控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执行情况。
4.2.2负责配合公司执行国家有关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标准、规定及管理办法等。
4.2.3负责配合协调公司本部对电力监控系统应急状况的处置工作。
5管理活动内容与方法5.1总体方针新能源公司电力监控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总体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可控、能控、在控。
依照“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总体安全防护策略,执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制度。
风电场、光伏电站、集控中心内部基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电力生产业务监控系统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
生产控制大区分为控制区(安全区Ⅰ)和非控制区(安全区Ⅱ);管理信息大区根据风电场、光伏电站、集控中心实际安全需求划分安全区。
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必须设置经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实现边界防护。
5.2总体目标新能源公司电力监控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确保电力监控系统持续、稳定、可靠运行和确保信息内容的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监控系统的攻击及侵害,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5.3总体原则5.3.1基于安全需求原则风电场、光伏电站、集控中心应根据电力监控系统担负的使命,根据信息数据的重要性,可能受到的威胁及面临的风险分析安全需求,按照《电力行业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确定相应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遵从相应等级的规范要求,从全局上恰当地平衡安全投入与效果。
5.3.2主要领导负责原则安全生产部确立由其统一组织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负责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组织有效安全保障队伍,调动并优化配置必要的资源,协调安全管理工作与各部门工作的关系,并确保其落实、有效。
5.3.3全员参与原则新能源公司总部、分公司及所属风电场、光伏电站所有生产相关人员应普遍参与电力监控系统网络与信息的安全管理,并与相关方面协同、协调,共同保障电力监控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
5.3.4系统方法原则新能源公司总部、分公司及所属风电场、光伏电站应按照系统工程的要求,识别和理解信息安全保障相互关联的层面和过程,采用管理和技术结合的方法,提高实现安全保障的目标的有效性和效率。
5.3.5持续改进原则安全管理是一种动态反馈过程,贯穿整个安全管理的生存周期,随着安全需求和系统脆弱性的时空分布变化,威胁程度的提高,系统环境的变化以及对系统安全认识的深化等,新能源公司总部、分公司及所属风电场、光伏电站应及时地将现有的安全策略、风险接受程度和保护措施进行复查、修改、调整以至提升安全管理等级,维护和持续改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5.3.6依法管理原则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主要体现为管理行为,新能源公司总部、分公司及所属风电场、光伏电站应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主体合法、管理行为合法、管理内容合法、管理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