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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研教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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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爱康医院文件
爱黄发[2016] 69号
关于印发《医院科研教学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科室、部门:
为加强我院科研教学工作,鼓励医务人员开展学术研究,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规范进修生的管理,促进医院科研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特修定《医院科研教学管理规定》,经总裁审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抄送:北京爱康医疗投资控股集团、各位院领导
黄石市爱康医院 2016年9月22日印发
医院科研教学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院科研教学工作,鼓励医务人员开展学术研究,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规范进修生的管理,促进医院科研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科研经费使用管理
科研经费是医务人员从事各类科研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其来源分为两大类:医院科研经费和国家、省、市专项课题下拨的研究经费。
(1)科研级别
市级科研:是经过市级相关行政部门批准的,有立项文件。
省级科研:是经过省级相关行政部门批准的,有立项文件。
国家级科研:是经过国家相关行政部门批准的,有立项文件。
横向联合科研:由我院与外院或大学院校联合开展,有立项文件和(或)联合开展课题协议书。
(2)科研经费管理
科研经费实行财务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1、科研经费额度:
单项科研经费一般不超过2万元。
如有财政部门下拨的科研经费,限额为下拨科研经费+2万元。
特殊情况经费超出限额的,需走特批流程,质量总监核准,5万以内总裁审批,5万以上董事长审批。
2、科研经费的使用:
(1)科研经费总体使用由课题负责人负责。课题负责人应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合理支配课题经费。
(2)借支:为了鼓励科研负责人的积极性,允许借支科研经费,额度不大于2万元。流程为:获得正式查新报告——走请示流程——质量总监和总裁审批——到财务领取经费。
(3)科研经费报销程序:
课题鉴定完毕,将科研经费使用报告列使用报告(明细清单),报业务部审核,财务部审核发票,质量总监及总裁批准后,一次性报销。
凡是在财务借支过科研经费的,无论数额多少,必须在15个月内完成正式鉴定。
3、经费开支范围
(1)科研业务费;包括查新费;科研相关专利费;分析测试费;资料费;调研差旅费;相关的学术活动费;打印装订费等。
(2)实验材料费:包括原材料费(含试剂、药品、实验动物、植物、真菌(标本)的购置等);样品(标本)的采集加工费;科研所需仪器设备及相关辅助消耗材料。
(3)咨询沟通费:与市级、省级医疗机构联合开展课题发生的费用;为了科研更好的开展、鉴定等需要,支付给各级部门或专家的劳务费或沟通费、招待费等。
(4)科研鉴定费:成果正式鉴定支付专家的劳务费。
(5)科研报奖费:科研鉴定完毕,成果参加报奖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报奖费、专家劳务费和相关沟通费、招待费等。
4、注意事项
(1)科研业务费:按实际发票报销。
(2)实验材料费:按实际发票报销。其中医院购买所需的仪器设备严格按现有设备购置的相关政策执行。日常工作所需的耗材、药品、器械等计入科室成本,不可从科研费用列支。因本院条件所限,需外送上级医院检测的科研标本费用,病人已经缴纳者不可从科研经费列支,病人未缴纳但的确为科研所需者可以从科研费用列支。
(3)咨询沟通费:与市级、省级医疗机构联合开展课题发生的费用;或为了课题完善和鉴定需要,支付给各级部门或专家的劳务费或沟通费、招待费等,使用前需通过业务部,并需要至少两人在场证明。
(4)科研鉴定费:正式鉴定时一般费用标准为主任委员1人,标准为2000元;委员4人,标准为1000-2000元/人,由课题负责人酌情付费。使用前需通过业务部,并需要至少两人在场证明。
(5)科研报奖费:为了课题报奖需要,支付给各级部门或专家的劳务费或沟通费、招待费等,使用前需通过业务部,并需要至少两人在场证明。
二、专利经费使用管理
1、发明专利:凭专利证书全额报销。专利权归属医院所有。
2、实用新型专利:凭专利证书全额报销。专利权归属医院所有。
三、学术论文、着作版面费报销
根据我院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的发展需要,为促进高水平科研论文的发表,决定对我院在职人员,以“黄石市爱康医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着作,版面费实行分级报销。
1、学术论文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如下:
(1)SCI论文,按照正规发票100%全额报销。
(2)中华医学会系列期刊,及其影响因子>1的核心、统计源期刊论文,版面费报销100%,总额不超过3000元。
(3)影响因子>0.5的核心、统计源期刊论文,版面费报销80%。总额不超过3000元。
(4)影响因子>0.3的核心、统计源期刊论文,版面费报销60%。总额不超过3000元。
(5)其他正规期刊论文,版面费报销40%。
(6)增刊、丛刊、专刊、论文集或以电子版发表的论文、非法期刊发表论文,参加学会交流论文丛书,不予报销。
(7)获得“市级重点专科”称号的科室,重点专科可将论文版面费中(3)(4)(5))报销比例上调20%。获得“省级重点专科”及以上称号的科室,论文报销比例均为100%。
(8)报销内容仅限于论文发表的版面费,对于稿件打印费、复印费、邮寄费、审稿费、加急发表费、个人简历刊登费等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内。
2、学术着作版面费报销:报销第一主编,第一主编必须为黄石市爱康医院在职员工,并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结果一致。按照着作扉页总字数计算,每10万字报销1500元,20万字报销3000元,30万字报销4500元,40万字报销6000元。最高不超过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