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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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深化改革,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化质量、优化服务、降低成本、控制费用的措施。
2.评审前三年所参与或开展的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受到政府、媒体、社会好评或获得嘉奖。
【A】符合“B”,并
1.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取得成效。
2.社会调查满意度高。
【释义参考】
公立医院改革: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 ]6号),《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 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医卫管发[2010]20号)。
3.课程设计、培训内容、考核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
4.严格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定期评估总结。
【B】符合“C”,并
定期征求参加培训的住院医师及输送单位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意见
和建议。
【A】符合“B”,并
根据定期总结和征求意见,持续改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释义参考】
1.2.2 按照规范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做到制度、师资与经费落实,做好培训基地建设。
1.2.2.1
按照规范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做到制度、师资与经费落实,做好培训基地建设
【C】
1.具备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基地的资质。
2.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师资、经费、培训空
间等支持细则。
【释义参考】
急诊科独立设置:依据:《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号。
重症医学科:依据:《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力医政发[2009]23号
重症医学床位:是按照《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的规定,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开放,以综合性重症患者救治为重点,提供及时、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和救治的床位。
二、医院内部管理机制科学规范
评审标准
评审要点
1.2.1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1.2.1.1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C】
1.医院文化建设和服务宗旨、院训、发展规划体现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2.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相关制度与规范。
1.1.3.1
临床科室一、二级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
【C】
1.诊疗科目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三级医院设置标准并获得执业许可登记。
2.一、二级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至少保持在上周期三级医院评审时的层次。(提供前一年手术和住院的前十大病种)
3.参加并完成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社会公益项目,有评审前三年完成项目数量、参加的医务人员总人次、资金支持等资料。
(1)各类扶贫、防病、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项目。
(2)完成边远地区医疗服务援助项目。
(3)开展或举办多种形式社会公益性活动(如义诊、健康咨询、募捐等)。
(4)其他项目。
【B】符合“C”,并
医院总床位:是指开放床位。
重症收治标准:根据《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十六条重症医学科一收治标准,第十七条转出重症医学科标准。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与评审细则》中重症医学科管理与持续改进:重症监护患者入住、出科符合指征,实行“危重程度评分”。
1.1.3 临床科室一、二级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重点科室专业技术水平与质量处于本省前列。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释义
第一章 坚持医院公益性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
评审标准
评审要点
1.1.1 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规模适宜。
1.1.1.1
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持适度规模,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三级医院设置标准。
1.临床科室主任具有正高职称≥90%。
2.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50%。
3.平均住院日≤12 天。
4.保持适宜的床位使用率≤93%。
5.开放床位明Baidu Nhomakorabea大于执业登记床位时,有增加床位的申请记录。
【A】符合“B”,并
医院功能、任务和定位符合卫生区域规划,达到卫生行政部门设置标准。
【C】
1.有承担本辖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诊疗的设施设备、技术梯队与处置能力。
2.急诊科独立设置,承担本区域急危重症的诊疗。
3.重症医学床位数占医院总床位的 2%~5%。
4.医学影像与介入诊疗部门可提供 24 小时急诊诊疗服务。
【B】符合“C”,并
重症医学科统一管理全院重症医学床位,重症医学床位占医院总床位的5~8%,符合重症收治标准的患者≥80%。
【A】符合“B”,并
重症医学科床位占医院总床位≥8%,符合重症收治标准的患者≥90%。
【C】
1.医院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三级医院设置标准,获得批准等级至少正式执业三年以上。
2.卫生技术人员与开放床位之比应不低于1.15∶1。
3.病房护士与开放床位之比应不低于0.4∶1。
4.在岗护士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50%。
5.全院工程技术人员占全院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
【B】符合“C”,并
【B】符合“C”,并
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临床重点专科。
【A】符合“B”,并
有卫生部批准的临床重点专科。
1.1.4 医技科室服务能满足临床科室需要,项目设置、人员梯队与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专业技术水平与质量处于本省前列。
1.1.4.1
医技科室服务能满足临床科室需要,项目设置、人员梯队与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
【C】
医院医技科室、人员编制、设备设施、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标准。
【B】符合“C”,并
1.医技科室主任具有正高职称>70%。
2.医技科室实验室项目完全达到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
3.有省级临床质控中心或重点专科。
【A】符合“B”,并
有国家级临床质控中心或重点专科。
【释义参考】
正高职称:指取得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职称包括主任医师、主任技师、主任药师、主任护师、教授等。包括本院具有专业技术人员低职高聘制度、已按规定进行定期能力考核并合格、医院下达低职高聘文件及兑现待遇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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