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维修保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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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维修保养协议
甲方:(使用单位)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维保单位)广东兆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现有甲方使用的塔式起重机(壹台),按建设部文件,维保必须由有安装资质并在当地建管部门备案的单位进行作业,并整理资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维保机械的安装地点、工程名称及维保时间:
(一)安装地点:东莞市松山湖东部松南路南侧
(二)工程名称:台科花园(台科园公共租赁住房)
(三)维保时间:2012年5月1日至工程完工。
第二条:委托乙方维保的机械名称、型号及数量
机械名称: 塔式起重机自编号:5#
机械型号:QTZ63 登记证编号:粤SA-T01092
生产厂家:佛山市南海高达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一、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当班司机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并做
好日常检查工作。
二、乙方每月对每台设备进行月检,(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维保费用每台人民币500.00
元)并做好记录,必须按月检内容进行,监理和使用单位必须确认并签字。三、乙方需定期进行进行检查、做记录,不合格项目告知甲方、监理单位及地方专
业检测机构,并进行整改。
四、乙方如果没有对问题项目告知相关单位,且没有按检查内容进行整改,所出安
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五、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邀请乙方以外的任何单位进行维修,否则乙方不
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签名盖章生效,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
成一致,可按合同法实行。
甲方: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广东兆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表: 代表:
日期:201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