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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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0年)

2011-11-30 本站

目录

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风景名胜区范围与性质

第三章风景资源评价结论

第四章规划目标与发展规模

第五章功能分区与规划布局

第六章保护培育规划

第七章风景游赏规划

第八章典型景观规划

第九章植物景观规划

第十章游览设施规划

第十一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十二章基础工程规划

第十三章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十四章居民社会调控规划

第十五章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第十六章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第十七章分期发展规划

第十八章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九章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第二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东湖风景名胜区上版总体规划编制于1993年,于1995年审批通过,为今日东湖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建设奠定了较好的基础。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和风景旅游事业的发展,东湖已经从原来的城郊湖变成了城中湖,东湖风景名胜区遇到了新的机遇和挑战,编制新一版的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势在必行。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及其它相关法规,特编制《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东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各地块的保护、利用、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宗教事务条例。

2、《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5]23号)

4、《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5、《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6、《湖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23号)

7、关于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问题的复函(建办城函[2006]663号)

8、关于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问题的复函》的通知(鄂建办公[2006]85号)

9、《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10、《湖北省水功能区划》(2003年)

11、《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2007年)

12、《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1993年)

13、作为参考的其他有关规划文件

14、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第四条规划指导思想

1、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风景名胜区工作方针,保障风景名胜区健康发展。

2、充分挖掘风景名胜区内各类风景资源的潜力,充实、完善并新增能展现风景名胜区特色的景点和风景旅游项目。

3、重视长远发展,强调风景名胜区的资源永续利用与近期建设之间的衔接,为管理提供合理有据、可操作性强的规划。

4、协调好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建设与周边城区、村庄发展的关系,协调好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之间的关系,力争使整体效益达到最佳,使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达到统一。

第五条规划原则

1、保护优先原则。确保风景资源真实性和完整性不被破坏,以此为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基础和基本出发点,同时切实保护耕地资源,景区建设不得以牺牲耕地资源、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

2、综合协调原则。依据资源的重要性、敏感性与适宜性,统筹考虑各种发展的需求,合理安排、协调发展。

3、环境承载力原则。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利用必须在其允许的环境承载力之内,以保证资源环境的持续利用。

4、可操作性原则。风景名胜区规划必须要从实际出发,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与实践指导意义,为管理服务,成为政府管理部门依法保护、建设和管理风景名胜区的依据。

5、前瞻性原则。站在发展的高度,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妥善处理各个发展阶段的工作重心,立足现在,展望未来,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6、内外共享原则。东湖是我国最大的城中湖,作为城中湖风景区,东湖风景区的旅游设施应当充分实现风景区内外的共享,深化东湖风景名胜区的社会效益,造福于民。

第二章风景名胜区范围与性质

第六条规划范围、面积

东湖风景名胜区范围为东至武广铁路,西至东湖路,北边以筲箕湖以北地区及中北路延长线为界,南边界至老武黄公路、喻家山、南望山一线山脉南麓区域,总面积约为61.86平方公里。

第七条规划性质

以大型自然湖泊为核心,湖光山色为特色,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科普教育为主要功能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第八条特色文化定位

以城市文化立足,以湖泊文化立本,以本土文化立魂,以全球文化立新,形成以自然山水文化为基调,融合楚文化的独具特色的东湖文化。

第三章风景资源评价结论

第九条风景资源构成

本规划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将风景区风景资源划分为二大类、八中类,计97个景源,含32个独立景物及65个景点,其中景点由18个自然景观单元和47个人文景观单元组成。

表3-1东湖风景名胜区风景资源类型表

注:1.

差,且被占用严重,故现状不作为景源纳入)

第十条风景资源特征

本规划认为东湖风景名胜区自然景观优美,历史悠久,文化深厚,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和科研教育价值。其主要特征表现为:

1、湖泊广袤浩瀚,湖泊现状面积达32.5平方公里,是国内最大的城中湖。湖水辽阔清幽,碧波万顷,岸线曲折,岬湾交错,湖岸景观丰富多姿。

2、平原丘岗起伏变幻无穷,沿湖有山峰34座,伸入湖中的半岛120多个,独立于水中的小岛屿10多个,还有随着湖水涨落而出没的"浪淘石"等,山势虽不甚大,却高低错落有致。

3、植物资源丰富,绿化覆盖面积占整个景区陆域面积的81.93%,生态环境良好。且是中国著名的荷花、梅花研究基地。

4、鸟类较为丰富,涵盖了留鸟、夏候鸟、冬候鸟、季节性迁徙、旅鸟等五大类型。雁、沙鸥、白鹭、野鸭等水鸟出没于芦苇间,盘旋湖面,形成"落霞与孤鹜齐飞"的奇妙画面。

5、历史文化灿烂悠久,楚文化、三国文化、近现代革命文化、名人文化、宗教文化、科教文化等代表了其不同的侧面。其中以楚文化最为突出。

第十一条风景资源评价

本规划采用《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的五级标准,对东湖风景名胜区中65个景观单元进行评价。评出一级景源7个,占参评景源的10.77%;二级景源15个,占参评景源的

23.08%;三级景源16个,占参评景源的24.62%;四级景源27个,占参评景源的41.53%。

听涛景区与磨山景区的景源数量均为21个,分别占总数的32.31%;落雁景区与吹笛景区的景源数量均为10个,占总数的15.38%,白马景区景源数量仅有3个,占总数的4.62%。

第四章规划目标与发展规模

第十二条规划与管理总目标

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风景名胜区和城中自然湖泊型旅游胜地,国家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恢复、建设的重要示范基地和浓郁的楚文化特色游览胜地,强化水主题,突出东湖水域特色,创造生态东湖、文化东湖、欢乐东湖的新形象。

第十三条资源及环境保护目标

1、对东湖风景名胜区独特的森林及湿地系统进行全面保护。

2、对东湖风景名胜区的文化资源进行全面而有效地保护和展示。

3、严格保护东湖风景名胜区现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4、加快风景名胜区内违规违章建设治理整顿。

5、根据景区结构、游览方式和游客量分布,调整风景名胜区的交通组织系统。

6、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人口规模,建立适合东湖风景名胜区特点的居民点体系。

7、减少并逐步消除不适宜的商业活动对风景名胜区整体游赏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8、协调风景名胜区与周边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9、创建国内一流的旅游环境,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风景名胜区的典范。

第十四条旅游发展目标

1、经济指标:游客接待总量持续增长,旅游收入大幅增加。

2、社会目标: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经济社会统筹作用,扩大就业;实现风景区内旅游设施的内外共享,造福于民。

3、文化目标:保护东湖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挖掘东湖文化旅游资源,形成和强化东湖的特色文化。

4、产业目标:建立合理、高效、先进的旅游产业要素体系,形成比较完备的"食、住、行、游、购、娱"旅游产业链。

第十五条发展规模预测

本规划综合采用面积法、线路法及卡口法,测算风景名胜区游人容量:东湖风景名胜区的游人容量可按平均年游人总量1200万人次,瞬时容量20000人次,平均日游人量40000人次进行控制,考虑到假期高峰,瞬时游人容量可按日常平均3倍即60000人进行控制,则游人规模预测:近期500万人次/年;远期900万人次/年。社区居住人口规模预测:远期2025年11960人。

第五章功能分区与规划布局

第十六条规划理念

强调"生态为先,和谐为本"的规划理念,以"城湖共生,水绿交融"为整体空间格局,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城市与风景和谐,文化与生态和谐"的目标。

第十七条布局结构

东湖风景名胜区在总体布局结构上突出"指状"结构形态,即形成以东湖核心湖面郭郑湖为"掌心",以各景区和功能区为"手指"的放射状形态,并且从点、线、面、体四个层次反映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1、体——体系层次

东湖风景名胜区由风景游赏、旅游设施、居民社会等三个职能系统综合组成,并通过各职能系统的点、线、面等网点的有机结合,从而构成整个东湖风景名胜区的整体结构网络。

(1)风景游赏体系:包括景区、景群、景点和景物。

(2)旅游设施体系:包括旅游服务区、旅游服务点和旅游服务部。

(3)居民社会体系:包括居民社区、村及居民点。

2、面——分区层次

规划将东湖风景名胜区划分为五大功能区域:

(1)风景游览区域:包括落雁景区、后湖景区、喻家山景区的大部分地区,以游览、观赏为主要活动内容,可结合游览安排适当的参与性的旅游活动。

(2)休闲活动区域:以听涛景区、渔光景区和白马景区为主,开展各类休闲娱乐活动,配置少量服务设施建设。

(3)自然景观区域:包括风景名胜区内的山体和沼泽湿地,主要职能为通过对生态环境与景观的保护,营造赏心悦目、生态良好的游憩空间。

(4)旅游服务区域:主要有八处,分布于各个景区,为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设施集中分布的区域。

(5)东湖水域:是东湖风景名胜区的灵魂,以提供湖泊观光、水上运动等为主要活动内容。

3、线——游览层次

风景名胜区各种游览活动沿各级游览道路呈线状分布的特征,主要可概括为"八线":水岸游憩游览线:水果湖-天鹅池-泽畔行吟-杉屏落霞-水上舞台-云梦岛-曲堤凌波

水上运动游览线:凤来岛(水上运动基地)-云梦岛-汤菱湖-小潭湖

湖泊观光游览线:东湖各子湖

生物科考游览线:吹笛景区马鞍山-吹笛景区猴山-磨山景区磨山-芦洲落雁

科教修学游览线:武汉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保健养生游览线:后湖景区(森林疗养、森林瑜珈)-落雁景区-白马景区(体检疗养基地)

名人文化游览线:洪山宝塔-南望山(蛮王冢)-磨山-楚天台-刘备郊天台

劳作体验游览线:磨山景区(农家乐一条街)-曲桥新荷-落雁景区(湖光农舍)

4、点——景点层次

指风景名胜区内服务设施建设根据游览需要和资源条件限制,呈点状合理分布于游览路线之上,并且表现为由外至内建设强度逐步减弱的控制等级。东湖风景名胜区内共计景点80个。

第十八条功能分区

根据风景名胜区的使用要求,从完善风景名胜区的各项功能出发,统筹整合区内各类用地类型,并考虑其地理、自然条件,规划将景区规划分为风景游览区、休闲活动区、自然景观区、旅游服务区及东湖水域五大功能分区。

表5-1功能分区划分表

第十九条景区划分和特色

根据风景区实际情况,将风景区重新划分为八大景区,分别为:听涛景区、渔光景区、白马景区、落雁景区、后湖景区、吹笛景区、磨山景区、喻家山景区。

表5-2景区规划一览表

第二十条生态原则及生态分区

1、生态原则

(1)制止对自然环境的人为消极作用;

(2)保持和维护东湖风景名胜区原有生物种群、结构及其功能特征;

(3)提高东湖风景名胜区自然环境的生态修复能力。

2、生态分区

表5-3生态分区及其利用与保护措施

注:×不利;-稳定;+有利。

第二十一条城景过渡带及外围协调区

1、城景过渡带

鉴于东湖风景名胜区和武汉市区紧密相连,城市的建设要充分考虑东湖的自然景观特色,不能破坏东湖山水空间构架和尺度感,实现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的和谐统一。保护风景区的视觉环境,区内新建建筑物的高度、体量必须考虑东湖的特殊环境要求,规划在东湖风景名胜区与城市接壤处设置城景过渡带,宽度在80-150米之间。过渡带中的小型湖泊,作为过渡到内部景区的外部屏障区域,起到警示和串联围合保护内部景区核心湖面的作用;过渡带中的陆地区域强化生态保护,起到隔离和景区内外景观对比的效果。

城景过渡带设置范围为,东:武广高速铁路两侧;南:东湖南路——八一路两侧;西:东湖路两侧;北:中北路延长线两侧。

表5-4城景过渡带建设控制表

2、外围协调区

在遵循上版总规,同时考虑东湖东拓的战略需求,在风景名胜区外划出了一定范围的控制地带,即外围协调区。具体界线是:北至杨春湖与武鄂高速,东至外环路,南至九峰森林公园北边界,西侧包括珞珈山。外围协调区的总面积为68.85平方公里。

外围协调区的城镇建设区必须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执行,区内重点控制城市建设规模和环境污染,突出风景城市特色,大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分析和评价。农村范围内严禁砍伐树木和开山采石,加强水土保持,农村居民点建设风格必须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要求相协调,修建道路及其他一切建设活动不得损伤风景资源与山、水、地貌景观。

3、东湖对城市景观控制要求

(1)保护东湖同城市相融、精致和谐的景观特色,严格控制湖滨地区和嵌入城市内部的洪山、珞珈山过渡带内的建筑高度、体量、色彩,要求体量小巧,色彩清雅,与环湖景观相协调。建筑物高出环湖树冠高度的部分应有良好的体量和造型,组成平缓、柔和的轮廓线,与对面的自然山际线相呼应;对现有高出树冠的大体量建筑,可通过加强垂直绿化等各种绿化手段来弥补,建筑色彩注意避免使用大面积实墙面和反光墙面。加强湖滨地区绿化,注意绿化种植的多样性,尤其多种植高大乔木,使建筑与绿化相互渗透。远期拆除不符合规划的建筑。

(2)外围保护地带内的建筑物的布局、设计不得有碍东湖风景名胜区的观瞻。

东湖南路以西,武珞路以北范围内,建筑高度由东向西,由南向北逐步增高,以避免与洪山宝塔争辉并相冲突。

珞喻路以北范围内,保持封都山、猴山、风筝山、毕家山、太渔山、吹笛山的山脊线,以及南望山、喻家山、马鞍山、团山的山脊线,背景不能有建筑物突出。

武广铁路以东,外环线以西范围内,严格控制建筑量,充分体现生态特色,为"东湖东进"预留生态空间。

中北路延长线以北区域,位于规划中的杨春湖城市副中心,充分打造开放型的滨水空间,形成具有水乡特色和现代气息的高品质景观建筑;筲箕湖以北地区协调好生态环境建设、旅游开发和景中村居民安置的关系,在临风景区界面严格控制建筑开发强度,建筑由

南向北逐步增高,形成低层、低密度区域,滨湖道路控制在临湖100-200米之间,临湖岸线一般应控制200—400米宽的风景用地,留足过渡空间。

第六章保护培育规划

第二十二条保护区的划分和保护级别

分类保护根据风景名胜区内不同区域土地利用方式的不同,划分为自然景观保护区、风景游览区、风景恢复区、发展控制区等。

分级保护根据不同保护分区的保护级别不同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

专项保护针对不同的保护对象,分为文物保护单位专项保护、名木古树专项保护、生物多样性专项保护等,以采取不同的专业技术保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分类保护规划

按照对象的种类和属性特点,规划将东湖风景名胜区划分为:自然景观保护区、史迹保护点(史迹保护点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和未纳入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点,本规划中的史迹保护点特指文物保护单位)、风景游览区、风景恢复区、发展控制区。

表6-1分类保护规划表

第二十四条分级保护规划

按照景观价值等级和敏感度不同,根据保护和利用程度的不同,将东湖风景名胜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并在风景名胜区周边划出一定范围的外围协调区以控制周边用地建设对风景区的影响。

表6-2分级保护规划表

第二十五条核心景区规划

1、核心景区对象与范围

核心景区是指风景资源价值高,对人类活动十分敏感的区域或对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的区域。根据《关于做好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划定与保护工作的通知》,在核心景区内严格禁止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各种工程建设,严格限制建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本次规划确定核心景区的主景为郭郑湖中心水域和山林景观区域,该区域是东湖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和精髓所在,主要包括总体规划确定的自然景观保护区和史迹保护点,即磨山六峰、风景区南部两行雁形山系,落雁景区、后湖景区沿湖50米,以及后湖、团湖、郭郑湖的部分水域,面积共22.81k㎡,占东湖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36.87%,其中水域面积15.36k㎡,山林面积5.50k㎡,陆地面积1.95k㎡。

2、核心景区的保护重点

针对东湖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特点,其保护规划的重点应是水系生态、文物古迹、山体地貌和植被。

3、核心景区的保护措施

(1)要特别重视主要景点和景观视线的保护。

(2)在核心景区内严格禁止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各种工程建设。

(3)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批。

(4)对不符合规划、未经批准以及资源保护无关的各项建筑物、构筑物,都应当搬迁、拆除或改作他用的处理方案。

(5)对核心景区内规划搬迁的村庄严格控制其发展,并采取措施完善整治周边环境。

第二十六条专项保护规划

1、文物保护单位专项保护

(1)确定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进行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进行实施,同时对没有定级的文物保护单位,设定相应的暂保登记,并建议按此申报和进行保护。

(2)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并公布建设控制地带。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不得修建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3)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任何改动都要报请风景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按法定程序报文物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除、改动、复建文保单位。

(4)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和日常维护必须保证文物的真实性,对于修缮必须要有详细的修缮计划和设计施工方案,并在文物专家指导下进行,同时接受审批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工程竣工时,应当报审批机关验收。

(5)对于侵占文保单位的单位和个人,应无条件予以退还。

(6)落实消防措施,杜绝安全隐患。文物保护单位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必须安装避雷设备。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不能破坏文物景观,所有管线必须入地。

表6-3东湖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一览表

2、古树名木专项保护

(1)建立完善的古树名木档案,明确位置、树龄、立地条件并且配有照片,定期检查,更新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监管。

(2)所有古树名木均需挂牌保护(但不准钉钉子、栓铁丝),位于游路两侧及游览景点内的古树名木应设防护栏,严禁游人攀爬、划刻、折采、砍伐。

(3)加强古树名木周边的小环境治理,提供良好的生长条件。

(4)加强古树名木的病虫害防治和养护管理,加强防雷、防火工作。对于衰老的古树名木,应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古树复壮。

表6-4东湖风景名胜区古树名木统计表

3、生物多样性专项保护

(1)严格保护东湖风景名胜区内的天然植物群落、现存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以及优良植物种质资源。大力保护和使用乡土树种,加强对外来引进物种的管理,防止"生物灾害"。

(2)严禁捕杀、贩卖野生动物,保护蛇类、鸟类。扩大阔叶林、浆果类植物和湿地植物种植面积,为鸟类生息繁衍创造条件。

(3)禁止滥采乱挖活动,保护野生菌类植物。

(4)加强科研投入和科普教育。

第二十七条开发控制体系及指标

1、自然景观保护区的游憩设施控制

游憩设施控制体系为在自然景观保护区内对可以配置的步行游览和安全防护设施制订详细的设施类型与体系,并逐一进行设施细分。

2、风景游览区的游憩强度控制

游憩强度控制体系为在风景游览区内对适宜安排的各种游览欣赏项目制订详细的游憩项目类型与体系,并逐一进行项目细分。

3、发展控制区开发强度控制

开发强度控制体系为在发展控制区内对可以安排同风景名胜区性质与容量相一致的各项旅游设施及基地制订详细的建设项目类型与体系,并逐一进行项目细分。

4、居民点的生产建设控制

生产建设控制体系为对居民点的生产建设活动制订详细的生产建设项目类型与体系,并逐一进行项目细分。

第七章风景游赏规划

第二十八条景点规划

东湖风景名胜区规划涉及景点共80个,根据规划主题与建设情况,可将这些景点分为两类,即现状利用景点和规划新增景点。现状利用景点是现状已具备一定的景观条件或者已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开发建设,规划加以完善、充实、提高和利用,此类景点有65个;规划新增景点是根据规划的环境条件,根据规划需要,确定了新的景观建设内容,目的是提高风景名胜区的景观价值,充实游览内容,此类景点有15个。并对现有景点改造提升品质,确定一级景点12个,二级景点20个,三级景点34个,四级景点14个。

表7-1东湖风景名胜区景点配置表

(完整版)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5)

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5) 1 规划目的 为加强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的科学性和连续性,贯彻“科学规划、统一 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基本原则,统筹泰山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 旅游发展和周边社区之间的关系,特修编本规划。 2 规划范围与面积 2.1 风景名胜区范围 泰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38平方公里,包括泰山主景区、蒿里山-灵应 宫景区和灵岩寺景区三大部分。外围保护地带面积120.9平方公里。 泰山主景区(含岱庙地区)面积为109.2平方公里,南侧以环山路北侧 人行道北缘线为界,包含红门路、通天街中心线两侧各50米范围和岱庙 (含遥参亭和双龙池)四周向外扩100米范围。东侧主要以农业观光路, 局部以自然等高线为界;北侧从牛山口村西向北接现有道路,局部以泰山 林场管辖范围为界;西北侧、西侧主要以济南与泰安行政区划为界;西南 侧以泰山林场管辖范围、规划道路、自然地形和曹家庄水库坝沿自然地形 接环山路为界。 蒿里山-灵应宫景区面积为0.3平方公里,以蒿里山周边道路(西至龙潭路,北至铁路用地南边界,南达灵山大街,东至校场街)和灵应宫文物保 护范围(单体外围10米范围)为界。 灵岩寺景区面积为28.5平方公里,基本遵循1993年国务院批复范围,东、北分别以方山东侧、北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南以鸡鸣山至明 孔山南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西以鸡鸣山及北侧山体的西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 2.2核心景区 核心景区与风景名胜区一级保护区重合,面积53.7平方公里,占风景 名胜区总面积的38.4%。 2.3外围保护地带 规划范围以外设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面积119.7平方公里。其中泰山 主景区和蒿里山-灵应宫景区的外围保护地带连成一区,北侧、西北侧、西 侧以风景区范围外第一道山脊线为界,局部以马套村和曹家庄村行政边界 为界,西南侧、南侧、东南侧以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中的环境协调区边界为界,东侧、东北侧以大津口乡行政边界为界,面积约118平方公里。灵岩 寺景区的外围保护地带西起104国道(灵岩广场),包括沿灵岩路南北两 侧各300m范围内的区域,东以灵岩寺景区边界为界,面积为1.7平方公里。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调查报告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调查报告 一、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概况 武汉东湖生态风景旅游区位于“九省通衢”的武汉市东部,总面积82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33平方公里,是中国最大的城中湖。东湖1982年被国务院列为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000年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首批AAAA级旅游风景区,2002年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年吸引大量中外游客。 秀美的湖光山色 东湖山水秀美,景观别致,风光迷人。东湖风景区共分为五大景区,目前已对外开放的有听涛、磨山、吹笛、落雁四大景区,景观景点100多处。33平方公里的水域浩瀚,12个大小湖泊,120多个岛渚星罗,112公里湖岸线曲折,环湖34座山峰绵延起伏,10000余亩山林林木葱郁,湖水镜映,山体如屏,山色如画。东湖一年四季,景色诱人;春季山青水绿、鸟语花香,夏季水上泛舟,清爽宜人;秋季红叶满山,丹桂飘香;冬季踏雪赏梅,候鸟竞翔。 厚重的人文底蕴 东湖是最大的楚文化游览中心,楚风浓郁,楚韵精妙,行吟阁名播遐迩,离骚碑誉为“三绝”,楚天台气势磅礴,楚才园名人荟萃,楚市、屈原塑像、屈原纪念馆,内涵丰富,美名远扬。 东湖周边聚集了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等26所高等院校,中科院武汉植物园等56个国家、省、部属科研院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中国光谷,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湖北省博物馆,湖北省艺术馆,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 别致的园中之园 依山傍湖的东湖梅园,为江南四大梅园之首,1200亩园地上309种梅花争芳斗艳。目前,登录的世界梅花品种共262个,其中东湖梅园就占了152个,是中国梅花研究中心所在地。 东湖荷花资源圃拥有荷花品种505个,水生植物20多个,是中国荷花研究中心所在地。东湖樱花园,占地150亩,5000株樱花竞吐芬芳,是与日本泓前、美国华盛顿齐名的三大赏樱胜地之一。 东湖还有桂花园、杜鹃园、蔷薇园、水生花园、松柏园、盆景园等植物观赏园,这里是人间美丽生命的群芳谱。 丰富的节庆活动 东湖既是花的海洋,也是水的世界。“月月有节、季季有花”是东湖的魅力所在。东湖名花荟萃,万彩纷呈,花开四季、十里飘香,春兰、秋桂、夏荷、冬梅是风景区最具特色的花卉;东湖浩淼的水域云蒸霞蔚、雾绕烟横,万顷波光浮天摇地。东湖旅游主题活动不断,每年举办民俗文化艺术节、中国梅花节、樱花节、牡丹节、屈原暨端午文化节、夏日沙滩风情、金秋园林艺术节等活动,游客纷至沓来。 二、风景区具体景区调查分析: 东湖钓鱼台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标志、标牌设立标准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标志、标牌设立标准(试行) 一、总则 1.1为了加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标志、标牌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水平,改善风景名胜区的形象,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1.2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必须按本标准规定设立风景名胜区的标志、标牌。 1.3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标志、应庄重醒目、简洁大方、布置于风景名胜区的入口处显著位置或重要地段。 1.4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内各种标志、标牌应在统一中追求特色,形成各风景名胜区的系列标识,从而形成特点鲜明的全国风景名胜区的标识系列。 1.5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标志、标牌应进行专门设计和审查,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建设部备案。 1.6建设部和各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定期对各个风景名胜区的标志、标牌设立工作进行检查。 二、标志 2.1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标志由建设部1993年颁布的国家风景名胜区徽志和风景名胜区名称、国务院批准时间以及建设部监制等内容组成。 2.2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标志应安置在风景名胜区主要和次要出入口附近的显著位置。 在进入风景名胜区之前的公路接口处,应设立风景名胜区的引导性标志。 2.3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标志安置形式,可以选择卧式或者立式二种形式: 2.3.1立式的尺寸参照标准: 通高:3.0米—4.2米; 宽:0.9—1.6米; 厚:0.15—0.3米。 2.3.2卧式的尺寸参照标准: 高:1.5—2.2米; 宽:3.0—4.5米; 厚:0.3—0.6米。 2.4标志中的字体、字型、颜色、格式应符合以下规定: 2.4.1字体:黑体; 2.4.2字型:魏碑、隶书; 2.4.3字体颜色:靛蓝色、深绿色; 2.4.4字体格式:凹字、凸字。不宜用平字。 2.5风景名胜区标志材料可以根据当地特点,选择石质、木质或金属(青铜或亚光不锈钢)材料。同一风景名胜区内的标志宜选择一种材料,不能超过两种材料。 2.6各风景名胜区可根据具体的标志安置环境,按照上述标准选择立式或卧式形式,单独设计。

2019年综合保税区运作大纲1217更新.doc

一、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简介 苏州工业园区航港物流有限公司(SIPPL)位于中国—新加坡合作苏州工业园区东部,是向园区及苏州周边企业提供口岸物流、保税物流、保税加工、国际贸易以及普通仓储等多重服务的物流载体,是功能全面、辐射面广、以进出口通关为主的大型综合性物流平台。 1.口岸物流业务 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的口岸物流业务,是原作为全国首批三家直通式陆路口岸之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监管点的功能转化而来,包括空运、海运等进出境转关业务及海运直通进口业务。 2.保税物流中心业务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由海关监管、有多家物流企业集中进驻,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物流集合区域,是长三角乃至华东地区货物集散的中转站和联结国内、外市场的物流枢纽。保税物流中心具有以下六大功能: 1、保税仓储。 2、国际物流配送。 3、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4、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 5、口岸功能。 6、物流信息处理和咨询服务功能。 1997年7月,“沪苏直通”筹备组成立。 1997年8月,苏州进出口货物分流中心正式成立,并于1998年5月起试营业。 2000年3月,公司更名为苏州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2002年4月,开发建设苏州物流园项目,规划面积3km2。 2002年11月21日苏州“虚拟空港SZV”实现第一票货物操作,成为苏州工业园区乃至全国物流通关的亮点工程。 2004年5月,成立全国首家保税物流中心(B型),10月份正式开始运作。 2005年7月,三区整合,出口加工区A区、B区正式并入苏州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综合保税区项目获批,07年8月通过验收,11月正式搬迁至综保区作业。2008年4月,苏州虚拟机场已经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上海虹桥机场、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顺利开通了陆空联运项目的联动; 2008年2月27日苏州虚拟海港区港联动项目正式操作,并引进了多家船公司入驻综保区设立还箱点;5月6日,又成立了苏州第一个国际联合订舱中心。 二、综保区场站业务 (一)、综保区卡口 1.主卡口进区流程: 货车进区流程:货车停至2-6号通道地磅后,司机按下绿色取卡键,发卡机自动吐出IC卡,抬杆设备自动抬杆,司机取卡后进区。 2.主卡口出区流程 空车出区。空车出区停至出口2或3号通道,武警通过监控视频检查为空车后,收回IC卡,手工抬杆放其车辆出区。如果武警发现异常情况,立刻向海关汇报并做好登记。等待海关处理。

解读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解读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2-2020) 天下西湖三十六,最美西湖在杭州。为了保护好杭州的西子湖,昨天,“总管”2002年到2020年的《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上被批准同意上报。这样,杭州历史上第一个法定意义的“西湖风景区总规”已经浮出水面。 西湖不仅是杭州的西湖、全国的西湖,也是世界的西湖 西湖因依傍在杭州城区的西侧而得名,三面环山,一面临城,中涵碧水,风光秀丽,所谓烟柳画桥、风帘翠幕、云树绕堤沙、重湖叠献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之美,是我国30多处以“西湖”命名的湖泊中风景最为绮丽,内涵最为深厚,知名度最高的一处。 【背景】:规划是怎样编成的 建国以来,《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经历了以下几个过程。1961年由南京工学院编制了《杭州西湖山区规划》;1974年杭州园林局拟定了《杭州西湖风景区现状及规划设想》,尔后,几年进行过多次修改和补充,但没有正式上报审批;1978年由市政府组织人员着手编制《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81年正式上报,1983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附在《总体规划》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规划》,其主要内容是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1987年,根据国家建设部对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的要求,杭州市园林文物管理局组织人员并邀请各方面专家学者研讨,经过几年的努力和修改,重新编制了《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通过了全国风景园林界专家会审并获得较高评价。但由于按国务院规定,总规中必须明确管理体制问题,所以在当时的情况下,一直不能上报审批。按照有关人士的说法,至今,法定的《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还没有经过国务院的审批。 《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2——2020年)》修编工作于2000年年初开始。该规划在1987年编制的《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通过资料收集、整理、统计、汇编并多次讨论、评审和反复修改,历时两年才告完成。 【现状】:景区保护存在三大问题 杭州市有关部门认为,在西湖名胜保护区内目前主要存在三大问题: ●风景名胜区城市化 西湖风景名胜区土地组成基本为七山一水两分田,平坦土地仅占23%左右,而大部分人类活动都在此进行,土地的珍惜性十分明显。目前,西湖风景区内的人居结构比较复杂,按居住形式,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住在12个行政村、39个农居点中的人口;另一类是居住在西湖风景名胜区内,城市型公寓或民房住宅中的人口,西湖风景名胜区内有户籍关系的常住人口共计54031人(不包括临时居住人口)。单位、居住用地占了将进40%的份额,且发展势头有增无减,造成景区人口过度膨胀,景区内民宅、单位建筑过密,景区呈城市化现象十分突出,加上村居建筑杂乱无章,建筑风格单调,无地域性,基础设施滞后,严重影响了风景区景观的视觉效果,直接损害了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游览活动分布不均衡 目前西湖风景名胜区仍有大量景源处于湮没之中,造成游览活动发展不均衡。一方面是大量游客集中在几个主要景点中,使这些景点在节假日甚至平时都处于超负荷接待状态,严重影响赏景审美,并损害了

基于新时代背景的城市湖泊型风景区战略转型——以《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5)》为例

基于新时代背景的城市湖泊型风景区战略转型——以《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5)》为例 陆地钱卓炜高崎 【摘要】城市、人与风景区的和谐发展是我们一直追求的目标,随着新时代背景下工业化的提速与城镇化的迅速推进,一些原来独立于城区之外的城郊型风景区被逐步纳入到城市总体发展框架而成为城中型风景区,这个阶段我们称为转型期。转型期间的风景区发展及其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连接如何处理,风景区自身的定位如何调整是我们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 城市湖泊型风景区作为风景区的一种类型,由于特殊的区位和资源条件尤其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特别是在“城郊型”湖泊风景区向“城中型”湖泊风景区的转型期间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和矛盾是进行规划研究的重点。本文以笔者参编的《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5)》为例深入探讨风景区与城市、人之间的内在关系,并对东湖转型期间的影响、相关关系进行分析和解读,同时提出空间调整、道路交通发展、居民社会调控等一系列发展策略和实施保障措施。藉以此对国内同类风景区新时期的转型发展和战略调整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城镇化;东湖风景名胜区;湖泊型风景区;战略转型;和谐发展 1.引言 湖泊型风景区是指以湖泊、水库等水体为主体景观特色的风景区,城市湖泊型风景区是含有风景名胜性质的城市滨水景观区域,由于风景名胜的属性要求,此类风景区一般都是由自然景观资源或历史人文资源丰富的自然湖泊演化而成。因与城市比邻,其某些区域同时还肩负着城市公园的职能。简言之,城市湖泊型风景区是位于城市建成区或毗邻城市建成区,具有一定自然景观资源或历史人文资源,并作为城市公共和旅游生态资源的城市自然湖泊区域。若严格按其在城市中的区域位置和周边关系来划分,可归纳为“城郊型”和“城中型”两种模式,而很大一部分“城郊型”湖泊风景区往往会随着城市的快速拓展和工业化的推进被逐步纳入城市总体发展框架,从而逐步向“城中型”湖泊风景区转型。 “城中型”湖泊风景区由于其特殊的发展历史和区域条件,往往会兼具城市滨水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与城市公园等不同区域的特性。正是因为“城中型”湖泊风景区具有多重属性的复合,使其在城市快速发展的今天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尤其是伴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城市扩张失控,景区周边房地产的无序开发,甚至导致风景区湖泊的山水地貌遭到严重破坏,空间格局被打破,景观质量不断下降,城市滨水特色逐渐消失。 从城市宏观发展角度看,“城中型”湖泊风景区的发展方向应与城市的发展方向相协调。城镇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进程,不可避免。风景区必然需要面对城市快速扩张带来的压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做出妥协,必须跳出既有风景区自身的束缚,从有利于整个城市发展的角度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法规类别】旅游景点管理 【批准部门】湖北省人大(含常委会) 【批准日期】1998.01.10 【发布部门】武汉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1998.01.10 【实施日期】1998.01.1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发布日期:2007年9月29日 实施日期:2008年1月1日)废止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1997年11月20日武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1998年1月10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 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东湖风景名胜区风景资源,加强统一管理,适应

城市发展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东湖风景名胜区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其范围为:东起王青公路,南至来望山和喻家山一线,西临东湖路,北抵北洋桥一带,面积为73.24平方公里,并按此范围标界立碑。东湖风景名胜区内现有土地及其附属物的权属不变。 东湖风景名胜区的外围保护地带,面积为14.95平方公里。 第三条东湖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的保护、开发、建设和利用等管理工作,必须遵守《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将东湖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鼓励社会各方面包括东湖风景名胜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按总体规划要求投资、捐资兴建景点和基础设施,保护和利用东湖风景资源。 第五条东湖风景区管理局(以下简称东湖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东湖风景名胜区内风景资源的保护、开发、建设、利用等统一管理。 东湖管理局下设的监察大队,按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查处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市规划、土地、环境保护、公安以及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有关部门在东湖风景名胜区内设立的派出机构,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并接受东湖管理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双重领导,业务上以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为主。

平天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规划说明

平天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规划说明

目录 第一章现状概况 (1) 1.1某经济发展背景 (1) 1.2区位分析 (2) 1.3自然和历史 (2) 1.3.1地形地貌 (2) 1.3.2气候条件 (2) 1.3.3水文条件 (3) 1.3.4土壤动植物资源 (3) 1.3.5历史文化资源 (4) 1.4主要设施与基础工程 (4) 1.5社会经济概况 (5) 1.6景区建设 (5) 1.6.1发展概况 (5) 1.6.2相关规划 (6) 1.7现状存在的问题 (7) 1.7.1山水特色不够突出,小景点建设缺乏系统 (7) 1.7.2主要景点分布不尽合理,不利于游览组织 (7) 1.7.3交通体系尚未完善,基础设施不配套 (7) 1.7.4部分项目建设未把尊重自然风貌放在首位 (7) 1.7.5存留的部分村庄管理不善,造成生产生活污染 (7) 1.7.6管理尚不完善,缺乏发展资金和人才 (8) 第二章案例借鉴与比较 (8) 2.1西湖 (8) 2.2玄武湖 (9) 2.3东湖 (9) 2.4比较借鉴 (10) 2.4.1可以借鉴的优点 (11) 2.4.2需要避免的缺点 (12) 第三章风景资源评价 (12) 3.1风景资源概况 (12) 3.1.1七星墩 (12)

3.1.4金地藏寺 (13) 3.1.5莲花台 (13) 3.1.6望华楼 (14) 3.1.7桃花岛 (14) 3.1.8龟山岛 (14) 3.2景物和景点、景区、风景名胜区的综合评价 (15) 3.2.1景点评价标准 (15) 3.2.2景物和景点评分与等级 (16) 3.2.3景区综合评价、评分与定级 (17) 3.2.4风景区综合评价、评分与定级 (18) 3.3评价结论 (20) 3.3.1齐山—平天湖风景资源特性 (20) 3.3.2结论 (21) 第四章风景区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21) 4.1规划依据 (21) 4.2规划期限 (22) 4.3规划指导思想 (22) 4.4规划原则 (22) 4.4.1贯彻“方针”,滚动发展的原则 (22) 4.4.2发挥优势,注重发掘的原则 (23) 4.4.3提升品位,适应市场的原则 (23) 4.4.4执行规,突出重点的原则 (23) 第五章风景区规划围、性质与发展目标 (23) 5.1规划围 (23) 5.2风景区性质 (23) 5.2.1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与九华山风景区 (23) 5.2.2平天湖、齐山湖、天堂湖与丰收湖 (24) 5.2.3杏花村与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 (24) 5.3风景区发展目标 (24) 第六章风景区总体布局规划 (24)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评估报告框架

附件2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评估报告框架 一、基本情况 (一)风景名胜区概况 包括设立时间、范围面积、机构设置、资源特征等情况。 (二)总体规划情况 包括总体规划及其详细规划编制审批,总体规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控制指标、内容要点等。 二、评估内容 (一)规划实施的一致性 重点聚焦现行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监管是否协调衔接,包括规划编制内容是否科学完善,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实现情况(如现状空间布局与规划一致性、分级保护要求落实、设施建设等)、规划实施监管情况(如管理机构的权责一致性、管辖范围与规划范围一致性、实现统一规划和管理、执法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违规建设查处等情况)。 (二)景观资源保护状况 重点评估当前重要景观资源及其周围环境的保护保存状况、新的景观资源挖掘情况,以及景观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威胁因素和所采取的保护措施等。

(三)规划的指导性 紧扣现行规划是否能够引领风景名胜区发展,有效指导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统筹协调风景名胜区与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方面的关系,发挥风景名胜区对生态文明建设、精准扶贫、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带动作用。 (四)规划履行《条例》等情况 重点评估现行规划是否符合《条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大纲和编制要求的通知》(建城[2015]93号)等规定的相关内容,满足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和要求。 各地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评估内容。 三、评估结论和建议 (一)作出是否重新编制规划的决定 (二)重新编制规划的建议 基于评估情况,结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新要求和风景名胜区内外部发展条件,提出重新编制规划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重点事项及针对性的规划对策。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风景区规划文本

目录 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风景名胜区围与性质 (3) 第三章风景资源评价结论 (3) 第四章规划目标与发展规模 (6) 第五章功能分区与规划布局 (7) 第六章保护培育规划 (12) 第七章风景游赏规划 (17) 第八章典型景观规划 (24) 第九章植物景观规划 (26) 第十章游览设施规划 (29) 第十一章道路交通规划 (32) 第十二章基础工程规划 (37) 第十三章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39) 第十四章居民社会调控规划 (43) 第十五章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45) 第十六章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47) 第十七章分期发展规划 (49) 第十八章环境影响评价 (52) 第十九章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56) 第二十章附则 (58)

规划图纸: 01:区域分析图-东湖在全国交通优势02:区域分析图-东湖在省的区位 03:区域分析图-东湖在的区位 04:城市与风景区关系图 05:卫星遥感现状图 06:土地利用现状图 07:综合现状图 08:道路交通现状图 09: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图 10:规划围界定图 11:风景资源评价图 12:景区划分规划图 13:规划总平面图 14:功能布局规划图 15:保护培育规划图——分类保护规划16:保护培育规划图——分级保护规划17:保护培育规划图——核心景区规划18:风景游赏规划图——游赏线路规划19:风景游赏规划图——游赏方式规划20:道路交通规划图 21:居民社会调控图 22: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图 23:旅游服务设施规划图 24:竖向空间规划图 25:植被现状图 26:植被景观结构图 27:植被景观规划图 28:给水工程规划图 29:雨水工程规划图 30:电力通信邮政规划图 31:环境保护工程规划图 32:消防工程规划图 33:燃气工程规划图 34:近期规划图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录(分省整理)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录(最新最全) 自1982年起,截至2013年1月,国务院总共公布了8批、225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其中,第一批至第六批原称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007年起改称中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逐次分别是:第一批:1982年11月08日发布,共44处 第二批:1988年08月01日发布,共40处 第三批:1994年01月10日发布,共35处 第四批:2002年05月17日发布,共32处 第五批:2004年01月13日发布,共26处 第六批:2005年12月31日发布,共10处 第七批:2009年12月28日发布,共21处 第八批:2012年10月31日发布,共17处 浙江(19处)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⑴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⑴ 雁荡山风景名胜区⑴ 普陀山风景名胜区⑴ 天台山风景名胜区⑵ 嵊泗列岛风景名胜区⑵ 楠溪江风景名胜区⑵ 莫干山风景名胜区⑶ 雪窦山风景名胜区⑶ 双龙风景名胜区⑶ 仙都风景名胜区⑶ 江郎山风景名胜区⑷ 仙居风景名胜区⑷ 浣江--五泄风景名胜区⑷ 方岩风景名胜区⑸ 百丈漈--飞云湖风景名胜区⑸ 方山--长屿硐天风景名胜区⑹ 天姥山风景名胜区⑺ 大红岩风景名胜区(8) 湖南(19处) 衡山风景名胜区⑴ 武陵源(张家界)风景名胜区⑵ 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⑵ 韶山风景名胜区⑶ 岳麓风景名胜区⑷ 崀山风景名胜区⑷ 猛洞河风景名胜区⑸ 桃花源风景名胜区⑸ 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⑹ 德夯风景名胜区⑹ 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名胜区⑺

南山风景名胜区⑺ 万佛山--侗寨风景名胜区⑺ 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⑺ 东江湖风景名胜区⑺ 凤凰风景名胜区(8) 沩山风景名胜区(8) 炎帝陵风景名胜区(8) 白水洞风景名胜区(8) 福建(18处) 武夷山风景名胜区⑴ 清源山风景名胜区⑵ 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⑵ 太姥山风景名胜区⑵ 桃源洞--鳞隐石林风景名胜区⑶ 金湖风景名胜区⑶ 鸳鸯溪风景名胜区⑶ 海坛风景名胜区⑶ 冠豸山风景名胜区⑶ 鼓山风景名胜区⑷ 玉华洞风景名胜区⑷ 十八重溪风景名胜区⑸ 青云山风景名胜区⑸ 佛子山风景名胜区⑺ 宝山风景名胜区⑺ 福安白云山风景名胜区⑺ 灵通山风景名胜区(8) 湄洲岛风景名胜区(8) 贵州(18处) 黄果树风景名胜区⑴ 织金洞风景名胜区⑵ 潕阳河风景名胜区⑵ 红枫湖风景名胜区⑵ 龙宫风景名胜区⑵ 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⑶ 赤水风景名胜区⑶ 马岭河风景名胜区⑶ 都匀斗篷山--剑江风景名胜区⑸ 九洞天风景名胜区⑸ 九龙洞风景名胜区⑸ 黎平侗乡风景名胜区⑸ 紫云格凸河穿洞风景名胜区⑹ 平塘风景名胜区⑺ 榕江苗山侗水风景名胜区⑺ 石阡温泉群风景名胜区⑺

武汉东湖综保区

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 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位于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流芳片区,规划面积5.41平方公里,东至光谷六路、南至沪蓉高速公路、西至光谷三路、北至高新五路。整个项目建设分两期进行,首期围网面积3.7平方公里。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是国务院于2011年8月29日正式批准设立的湖北首个综合保税区,是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港口功能于一身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目前中国内地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的综合功能区。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功能,加速武汉东湖高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高武汉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地位,也将进一步推动“中部崛起”国家战略实施和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引领中部地区乃至整个长江流域共同繁荣进步。 交通枢纽 编辑 地处中部国际交通枢纽的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5.41平方公里,首期开发1.82平方公里,位于武汉市东南部,选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腹地,依托武汉九省通衢的地理区位,东湖综保区可快速连接国内外主要城市。 4E级的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可直飞20多个国家和地区,2小时航班涵盖国内所有重要城市;以货运为主的武汉第二机场,毗邻东湖综保区; 建设中的武汉新港,集现代航运、综合保税、临港产业于一体,将成为“亿吨大港、千万标箱”的现代国际枢纽港口,阳逻港吞吐量超过500万标箱,花山港吞吐量将超过300万标箱。 国内高速公路大动脉交汇点,省内高速总里程超过2000公里; 我国4大铁路枢纽之一,拥有3大火车站,“汉新欧”国际货运专列23天可直达捷克;高铁客运可直通所有省会城市。 产业布局 编辑 周边聚集企业2万多家,企业总收入突破5000亿元,为东湖综保区奠定牢固的产业支撑。综保区附近,聚集了富士康、IBM、联想、施耐德、霍尼韦尔、辉瑞等52家世界500强企业,以及烽火科技、长飞光纤、凡谷电子等32家上市公司。诞生和产业化了一批全球领先科技成果。尤其是光电子信息产业,已成为引领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亮丽名片。生物医药、新能源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竞相发展。 根据海关对综合保税区功能业务的规定,借鉴国内其他综合保税区的功能定位分析,考虑武汉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口岸发展情况,结合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地处高新区产业中心和武汉城市群的区位优势及产业发展方向,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的功能定位为:以保税加工为主,保税物流为辅,并积极拓展口岸物流和保税服务功能。

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5)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5) 一、规划背景介绍 白云山是南粤名山,自古有“羊城第一秀”之称。2002年5月,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被国务院审定为“国家重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996年5月,广州市规划局组织编制《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于2006年2月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审查,2009年10

月获得国务院审批。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现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5)》向社会公布。 规划文本有四大部分内容共19章,第一部分是规划景区发展目标定位、规划分区和结构布局、生态原则;第二部分是核心区保护和各个专项如培育、景观、游览规划;第三部分是基础设施规划,包括道路、市政设施、消防规划;第四部分是分期发展和外围保护地带控制规划。该规划为法定规划。市民可以上“规划在线”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2a18444604.html,查询规划文本和图则。 二、风景名景区范围、定位与发展目标 (一)规划范围:风景名胜区面积为21.80平方公里。其中,核心景区(即核心保护区)规划面积为533.7公顷。 外围保护地带范围包括广州大道以西,白云大道以东,同泰路以南,广深铁路、恒福路以北,用地面积10.1平方公里(不含风景名胜区范围)。 (二)风景区定位: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是广州市构建国家中心城市和广东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是以南亚热带植被景观、“山瞰城景、城观山色”为特征,以自然生态保护培育、休闲游览为主要功能,具有丰富历史人文资源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三)风景区发展目标: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的发展目标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自身健全目标――在规划期内,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将发展成为自然生态环境维育良好、景观形象和游赏魅力独特、各类基础设施条件优越、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风景游憩境域。二是社会作用目标――在规划期内,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将进一步发挥其在城市生态环境调节、市民休闲生活中的重要作用,适应城市经济社会的需要,提高国内外知名度,促进城市旅游产业的发展。 三、游人容量 规划对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提出合理的旅游容量控制目标。(一)风景区瞬时容量为3.6 万人。(二)风景区日容量为5.3万人。(三)风景区年容量为1949万人。 四、规划功能结构 风景名胜区整体功能结构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北环高速公路以南为城市公园区,以北为森林公园区。 南部城市公园以麓湖公园、云台花园、雕塑公园为主体景观,形成麓湖、三台岭、飞鹅岭三个景区。北部森林公园以南亚热带植被、“山瞰城景、城观山色”为主体景观,以南北

武汉东湖介绍导游词

武汉东湖介绍导游词 篇一:武汉东湖介绍导游词 游客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高兴能在这万物复苏的季节和大家相约在美丽的“江城”武汉!我是您此次东湖之行的地陪导游**,来自湖北东方国际旅行社。在接下来的行程中,大家可以叫我*导或者小*,我将尽我最大的努力为大家提供优质的服务,在这里,我代表武汉人民以及我们湖北东方国旅对大家的远道而来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并预祝大家在武汉玩的舒心,游的尽兴。 在大家的家乡杭州,有大名鼎鼎的西湖,而在我们武汉呢,则有美丽的东湖。东湖虽然比不上西湖那样有名,却也是国家首批命名的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一,它的湖面大约有33平方公里,是杭州西湖的六倍,湖岸蜿蜒曲折,所以又素有99湾之称。那么大家看着车窗外东湖的广阔湖面,优美的风景,大家一定想知道东湖是怎么形成的吧?东湖濒临长江,在青山港这个地方和长江相通,在这一片江湖之间,发育着一片冲积平原,在堤内形成相对低下的凹地。大家可以闭上眼睛发挥一下想象力,想象一下每当汛期的时候,长江水位上涨,水流就流入这片凹地,等到汛期结束,枯水季节来临的时候呢,水又无法外泻。于是,久而久之,在洼地内的积水就形成了现在的东湖。事实上,在1949年以前的东湖是没有现在这么漂亮的,那个时候基本上

还是个荒湖,从五十年代开始政府就对它进行了规模的建设和改造,正如大家现在所看到的一样,现在的东湖啊,已经是人们休闲度假,回归大自然的好去处了! 按照它的自然环境,东湖可被分为听涛、落雁、白马、磨山、吹笛、珞洪六个景区,但是现在对外开放的主要是磨山及落雁以及我们今天要游览的听涛三大景区。朱德总司令在视察完东湖以后,曾这样说过:“东湖暂让西湖好,今后将比西湖强!”那么到底是不是这样呢?所以啊,大家在这次的游览过程中,我建议大家不妨过一把评委瘾,睁大眼睛瞧一瞧,集中精力比一比,看大自然造就的这两个姊妹湖,各有什么特色,究竟哪个更强。好了,说着说着我们就来到了听涛景区的大门外了,看大家都迫不及待了吧?现在就让我们一起下车,前往风景优美的听涛风景区吧! 进入了东湖的大门后,我们也就进入了听涛风景区。大家注意到了这边的这些树木了吗?这就是被称为“活化石”的古老植物水杉了,在三百万年以前它们曾广泛分布于北半球的各个地区,可是后来却一度消失了。所以它一度被世界各地的植物学家认为:水杉和恐龙一样,已经在地球上灭绝了。可是幸运的是,1945年我国的森林工作者却在湖北省利川市发现了水杉林区,并成为了轰动一时的世界新闻。为了纪念这一古老树种在湖北省首次被发现,武汉市决定将水杉定为市树,用它刚毅坚强、刚直不阿来象征热情奔放的武汉人民。水杉的叶子在每年的深秋时节都会变红,在阳光下泛出金红的光泽,十分的耀眼。

安徽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安徽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黄山风景区位于安徽省南部黄山市境内,黄山风景区距市府所在地屯溪69km,118°1'E,30°1'N,南北长约40公里,东西宽约30公里,地跨市内歙县、休宁、黟县和黄山区、徽州区,山脉面积12002 km,规划入黄山风景区面积约1542 km,是号称“五百里黄山”的精华部分。1985年入选全国十大风景名胜区,1990年12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名录》,2004年2月入选世界地质公园。 九华山风景区九华山中国四大佛教名山之一,与浙江普陀山、山西五台山、四川峨眉山并称为中国四大佛教名山。中国佛教名山—九华山蜿蜒于安徽省青阳县境内,南望黄山,北瞰长江,方圆120公里,最高峰海拔1342米。山间古刹钟声,香烟缭绕,灵秀幽静,古木参天。位于安徽省青阳县城西南20公里处,距长江南岸贵池市约60公里。 天柱山风景区位于安庆市潜山县境内,东临长江,西连大别山,雄峙江淮。中华历史文化名山,自古就有“南岳”之名。公元前106年,汉武帝刘彻登临天柱山对其封号为“南岳”。道家将其列为第14洞天、57福地。天柱山又名皖山,安徽省简称“皖”由此而来。唐代诗人白居易的诗句“天柱一峰擎日月,洞门千仞锁云雷”是对天柱山雄奇景象的精彩描叙。 1982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首批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92年又被批为国家级森林公园,2011年获“AAAAA”旅游区称号,2011年9月18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天柱山成为世界地质公园,是安徽省三大名山之一(黄山、九华山、天柱山),中华十大名山。 琅琊山风景区位于安徽省滁州古城西南约5公里、现滁州市的西南郊。主峰小丰山,海拔317米,总面积240平方公里。自宋代以来,琅琊山一直是皖东有名的历史胜境。1988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确定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001年1月11日琅琊山森林公园成为全国首批获得AAAA级旅游风景名胜区。 齐云山风景区是中国四大道教名山,道教主流正一派圣地,古称白岳。位于徽州休宁县城西十五公里处。海拔585 米,方圆一百平方公里。境内有三十六奇峰,七十二怪崖,间以幽洞、曲涧、碧池、青泉,汇成胜境。齐云

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着重强调着本岛经济建设的重要性。 1、特点 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一样,是我国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与保税区一词之差,却功能更为齐全,它整合原来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多种外向型功能区后,成为更为开放的一种形态,也更符合国际惯例。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海关对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境内其他地区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境;同时,外经贸、外汇管理部门也对保税区实行相对优惠的政策。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开展口岸作业业务,海关、商检等部门在园区内查验货物后,可在任何口岸(海港或空港)转关出口,无须再开箱查验。 2、税收政策 国外货物入区保税; 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 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 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3、国内分布 截止2015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综合保税区有38家,分别是: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唐山曹妃甸综合保税区、淮安综合保税区、衡阳综合保税区、南通综合保税区、苏州太仓港综合保税区、湘潭综合保税区、盐城综合保税区、无锡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济南综合保税区、沈阳综合保税区、南京综合保税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潍坊综合保税区、成都综合保税区、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海南海口综合保税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江苏昆山综合保税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西安综合保税区、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银川综合保税区、新疆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新疆喀什综合保税区、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贵安新区综合保税区、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临沂综合保税区,南阳卧龙综合保税区。 其中,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昆山综合保税区、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沈阳综合保税区、阿拉山口综保区等已封关运行,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2014年7月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准,石家庄综合保税区于2014年10月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准,2015年1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贵安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的优惠政策

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16-2035)

1规划目的 为加强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的科学性和连续性,贯彻“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基本原则,统筹泰山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旅游发展和周边社区之间的关系,特修编本规划。 2规划范围与面积 2.1风景名胜区范围 泰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38平方公里,包括泰山主景区、蒿里山-灵应宫景区和灵岩寺景区三大部分。外围保护地带面积120.9平方公里。 泰山主景区(含岱庙地区)面积为109.2平方公里,南侧以环山路北侧人行道北缘线为界,包含红门路、通天街中心线两侧各50米范围和岱庙(含遥参亭和双龙池)四周向外扩100米范围。东侧主要以农业观光路,局部以自然等高线为界;北侧从牛山口村西向北接现有道路,局部以泰山林场管辖范围为界;西北侧、西侧主要以济南与泰安行政区划为界;西南侧以泰山林场管辖范围、规划道路、自然地形和曹家庄水库坝沿自然地形接环山路为界。 蒿里山-灵应宫景区面积为0.3平方公里,以蒿里山周边道路(西至龙潭路,北至铁路用地南边界,南达灵山大街,东至校场街)和灵应宫文物保护范围(单体外围10米范围)为界。 灵岩寺景区面积为28.5平方公里,基本遵循1993年国务院批复范围,东、北分别以方山东侧、北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

南以鸡鸣山至明孔山南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西以鸡鸣山及北侧山体的西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 2.2核心景区 核心景区与风景名胜区一级保护区重合,面积53.7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38.4%。 2.3外围保护地带 规划范围以外设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面积119.7平方公里。其中泰山主景区和蒿里山-灵应宫景区的外围保护地带连成一区,北侧、西北侧、西侧以风景区范围外第一道山脊线为界,局部以马套村和曹家庄村行政边界为界,西南侧、南侧、东南侧以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中的环境协调区边界为界,东侧、东北侧以大津口乡行政边界为界,面积约118平方公里。灵岩寺景区的外围保护地带西起104国道(灵岩广场),包括沿灵岩路南北两侧各300m范围内的区域,东以灵岩寺景区边界为界,面积为1.7平方公里。 泰山主景区外围保护地带以外,为监测和控制泰山生态与地质的威胁要素,划定外围监控地带,面积约为381平方公里。外围监控地带范围北侧以自然山谷线为界,西侧与南侧以公路为界,东侧以现行的采石保护区边界为界。 3风景名胜区性质 泰山为五岳之首,雄伟壮观、历史悠久、古迹众多、文化丰厚、形象崇高,地质遗迹和生物多样性资源丰富,是中国文化史的局部缩影,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是具有重大科学、美学和历史

武汉东湖风景区简介

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简介 Wuhan East Lake Ecotourism Scenic Area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位于“九省通衢”的武汉市东部,总面积82平方公里,目前已对外开放的有听涛、磨山、吹笛、落雁四大景区,景观景点100多处。33平方公里的水域浩瀚,12个大小湖泊,120多个岛渚星罗,112公里湖岸线曲折,环湖34座山峰绵延起伏,10000余亩山林林木葱翠,湖水镜映,山体如屏,山色如画。 秀美的湖光山色、厚重的人文底蕴、别致的园中之园、丰富的节庆活动是东湖的主要特色。春兰、秋桂、夏荷、冬梅是风景区最具特色的花卉。1982年东湖风景区被国务院列为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000年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首批AAAA级旅游风景区,2006年被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评为“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 东湖风景名胜区是旅游的胜地,前景广阔。我们将加大对外开放,面向国际,高起点、大手笔地进行项目招标,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加强东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景点景观建设,大力推进东湖旅游产业的发展,把东湖建设成生态环境良好、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齐全、景点布局合理、园林绿化新颖、文化内涵丰富、滨湖特色明显的旅游风景区。

一座城市,有山,才会显得和谐,有水,才会显得灵动,江城武汉正是这样一座山水相依的城市。而东湖,就是这座城市的冰心、明眸,深深镶嵌于武汉三镇之中。 东湖的美,高洁而不媚俗,大气而不失优雅;恬静里隐逸着灵动,绚烂中透着朴实。33平方公里的湖面,浩瀚铺陈;110多公里的湖岸线,港汊交错;九十九湾弯弯见曲,鱼舟如织;120多个岛屿星罗棋布,水鸟翻飞;34座山峰逶迤耸翠,绵延起伏;10000多亩山林郁郁葱葱…… 他恬淡宁静,有内湖之秀美; 他宽广浩翰,具大海之气势; 他峰峦连绵,得山川之灵气; 他人文荟萃,积文化之底蕴。 宛若是灯火阑珊处的谦谦君子,龙章凤姿,峨冠博带,衣袂飘飘。望之一眼动容,望之两眼倾倒,望之三眼不知归路。 正是这近在咫尺的晶莹湖水,移步之间冲淡了都市的喧闹,让我们能够亲近自然,体验原生态,饱赏美轮美奂的景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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