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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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调查报告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调查报告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调查报告一、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概况武汉东湖生态风景旅游区位于“九省通衢”的武汉市东部,总面积82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33平方公里,是中国最大的城中湖。

东湖1982年被国务院列为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000年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首批AAAA级旅游风景区,2002年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年吸引大量中外游客。

秀美的湖光山色东湖山水秀美,景观别致,风光迷人。

东湖风景区共分为五大景区,目前已对外开放的有听涛、磨山、吹笛、落雁四大景区,景观景点100多处。

33平方公里的水域浩瀚,12个大小湖泊,120多个岛渚星罗,112公里湖岸线曲折,环湖34座山峰绵延起伏,10000余亩山林林木葱郁,湖水镜映,山体如屏,山色如画。

东湖一年四季,景色诱人;春季山青水绿、鸟语花香,夏季水上泛舟,清爽宜人;秋季红叶满山,丹桂飘香;冬季踏雪赏梅,候鸟竞翔。

厚重的人文底蕴东湖是最大的楚文化游览中心,楚风浓郁,楚韵精妙,行吟阁名播遐迩,离骚碑誉为“三绝”,楚天台气势磅礴,楚才园名人荟萃,楚市、屈原塑像、屈原纪念馆,内涵丰富,美名远扬。

东湖周边聚集了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等26所高等院校,中科院武汉植物园等56个国家、省、部属科研院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中国光谷,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湖北省博物馆,湖北省艺术馆,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别致的园中之园依山傍湖的东湖梅园,为江南四大梅园之首,1200亩园地上309种梅花争芳斗艳。

目前,登录的世界梅花品种共262个,其中东湖梅园就占了152个,是中国梅花研究中心所在地。

东湖荷花资源圃拥有荷花品种505个,水生植物20多个,是中国荷花研究中心所在地。

东湖樱花园,占地150亩,5000株樱花竞吐芬芳,是与日本泓前、美国华盛顿齐名的三大赏樱胜地之一。

东湖还有桂花园、杜鹃园、蔷薇园、水生花园、松柏园、盆景园等植物观赏园,这里是人间美丽生命的群芳谱。

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0年)

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0年)

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1-11-30 本站目录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风景名胜区范围与性质第三章风景资源评价结论第四章规划目标与发展规模第五章功能分区与规划布局第六章保护培育规划第七章风景游赏规划第八章典型景观规划第九章植物景观规划第十章游览设施规划第十一章道路交通规划第十二章基础工程规划第十三章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十四章居民社会调控规划第十五章经济发展引导规划第十六章土地利用协调规划第十七章分期发展规划第十八章环境影响评价第十九章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第二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东湖风景名胜区上版总体规划编制于1993年,于1995年审批通过,为今日东湖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建设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和风景旅游事业的发展,东湖已经从原来的城郊湖变成了城中湖,东湖风景名胜区遇到了新的机遇和挑战,编制新一版的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势在必行。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及其它相关法规,特编制《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划适用于东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各地块的保护、利用、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宗教事务条例。

2、《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5]23号)4、《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5、《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6、《湖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23号)7、关于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问题的复函(建办城函[2006]663号)8、关于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问题的复函》的通知(鄂建办公[2006]85号)9、《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10、《湖北省水功能区划》(2003年)11、《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2007年)12、《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1993年)13、作为参考的其他有关规划文件14、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第四条规划指导思想1、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风景名胜区工作方针,保障风景名胜区健康发展。

案例三东湖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案例三东湖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案例三东湖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东湖风景名胜区位于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是一处集城市公园、旅游区、文化名胜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景区。

近年来,随着人们休闲旅游需求的不断增加,东湖风景名胜区的旅游业已逐渐成为武汉市的一个经济支柱行业。

为了更好地发展旅游业,提高旅游效益,提升景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需要编制一份东湖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合理的发展方向,谋求可持续发展。

一、规划背景东湖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自然景观优美,拥有武汉市五大区域公园和众多文化名胜古迹,是武汉市的旅游“名片”。

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休闲旅游的需求不断增加,游客对景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当前,东湖风景名胜区旅游业的问题主要包括:1.旅游资源利用方式单一,游览体验差。

2.景区内环境卫生脏乱差。

3.信息发布手段陈旧,游客导向不明显。

以上问题存在仍需解决,需要通过规划来寻找解决之道。

二、规划内容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根据东湖风景名胜区的自然和人文特色,制定适宜的旅游线路和景点,提高旅游资源利用效率和游览体验质量。

鼓励开展多样化课程,如生态、体验、文化等,增加游客互动性。

注重科技化开发,在景区内普及电子导游、VR、无人机等旅游新科技。

2.环境卫生管理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景区内各个区域的管理,根据旅游高峰期的情况加强巡逻和清洁工作,确保景区环境干净整洁。

设立垃圾分类投放点,并对游客进行分类灯具,提高环保意识。

3.信息发布手段改进利用智能公告系统,把实时的旅游信息展示在大屏幕、APP等适应的设备上。

制作并投放新媒体广告,定期展示新的旅游项目和活动推荐。

针对不同人群的需求和游客的购买力,进行宣传推广方案的创新,吸引更多游客来到东湖风景名胜区。

三、规划目标1.提高景区知名度和美誉度通过规划的实施,东湖风景名胜区将得到全新的面貌,品牌形象更加明确,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

逐步形成"绿色生态、人文风光、宜居生活"的特色品牌。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风景区规划文本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风景区规划文本

目录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风景名胜区围与性质 (3)第三章风景资源评价结论 (3)第四章规划目标与发展规模 (6)第五章功能分区与规划布局 (7)第六章保护培育规划 (12)第七章风景游赏规划 (17)第八章典型景观规划 (24)第九章植物景观规划 (26)第十章游览设施规划 (29)第十一章道路交通规划 (32)第十二章基础工程规划 (37)第十三章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39)第十四章居民社会调控规划 (43)第十五章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45)第十六章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47)第十七章分期发展规划 (49)第十八章环境影响评价 (52)第十九章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56)第二十章附则 (58)规划图纸:01:区域分析图-东湖在全国交通优势02:区域分析图-东湖在省的区位03:区域分析图-东湖在的区位04:城市与风景区关系图05:卫星遥感现状图06:土地利用现状图07:综合现状图08:道路交通现状图09: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图10:规划围界定图11:风景资源评价图12:景区划分规划图13:规划总平面图14:功能布局规划图15:保护培育规划图——分类保护规划16:保护培育规划图——分级保护规划17:保护培育规划图——核心景区规划18:风景游赏规划图——游赏线路规划19:风景游赏规划图——游赏方式规划20:道路交通规划图21:居民社会调控图22: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图23:旅游服务设施规划图24:竖向空间规划图25:植被现状图26:植被景观结构图27:植被景观规划图28:给水工程规划图29:雨水工程规划图30:电力通信邮政规划图31:环境保护工程规划图32:消防工程规划图33:燃气工程规划图34:近期规划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东湖风景名胜区上版总体规划编制于1993年,于1995年审批通过,为今日东湖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建设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和风景旅游事业的发展,东湖已经从原来的城郊湖变成了城中湖,东湖风景名胜区遇到了新的机遇和挑战,编制新一版的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势在必行。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发布部门】武汉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1998.01.10【实施日期】1998.01.10【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1997年11月20日武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1998年1月10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东湖风景名胜区风景资源,加强统一管理,适应城市发展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东湖风景名胜区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其范围为:东起王青公路,南至来望山和喻家山一线,西临东湖路,北抵北洋桥一带,面积为73.24平方公里,并按此范围标界立碑。

东湖风景名胜区内现有土地及其附属物的权属不变。

东湖风景名胜区的外围保护地带,面积为14.95平方公里。

第三条东湖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的保护、开发、建设和利用等管理工作,必须遵守《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将东湖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鼓励社会各方面包括东湖风景名胜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按总体规划要求投资、捐资兴建景点和基础设施,保护和利用东湖风景资源。

第五条东湖风景区管理局(以下简称东湖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东湖风景名胜区内风景资源的保护、开发、建设、利用等统一管理。

东湖管理局下设的监察大队,按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查处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市规划、土地、环境保护、公安以及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有关部门在东湖风景名胜区内设立的派出机构,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并接受东湖管理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双重领导,业务上以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为主。

东湖风景名胜区内涉及的园林、市政、市容环卫等方面的执法监督工作,由市相关职能部门委托东湖管理局下设的监察大队实施。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保护东湖风景名胜区的景物、林木植被、水生资源、设施和环境;在东湖风景名胜区内的单位个人及游览者应遵守各项规定,服从统一管理。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6页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6页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6页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位于武汉市的东北部,是该市最大的城市公园。

区域总面积达到88.56平方公里,以东湖为核心,周边景区众多,包括黄陂山、古房山、青山和磨山等著名景点。

该景区拥有湖光山色、古迹荟萃、文化底蕴深厚的特点,是中国南方重要的山水田园游览胜地之一。

为了进一步提升该景区的旅游发展水平,保护和发展景区的资源,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制定了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本文将简要介绍该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背景随着国内旅游业的不断发展,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成为广大游客心目中的热门旅游目的地,每年都吸引着众多的游客前来旅游观光。

然而由于旅游资源的有限和管理水平的欠缺,景区的发展遇到了一定的困难。

为此,规划委员会制定了本规划。

二、规划目标1. 明确区位优势,突出自然生态和文化历史特色。

推进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整合,形成强有力的组合力量,做大做强一批有特色的旅游品牌。

2. 多渠道引进社会资本,加强园区服务品质,强化产业升级,提高经济效益。

3. 坚持科学规划,精细管理,提高区域旅游发展水平,使东湖风景名胜区在中国南方晋级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优秀旅游目的地。

三、规划内容1. 区域整体规划本规划认为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的区位优势、旅游旺季、旅游特征以及区域现有的基础设施等因素,及市场需求、长远发展的战略需求等因素,提出适宜区域内以阳光度假、文化旅游、历史人文旅游、乡村休闲游、生态旅游等为重点的各类旅游主题。

2. 旅游基础设施规划规划将整体提升景区的基础设施。

包括交通设计,商品和服务设施,疏散路线,停车场及其场地规划等。

3. 旅游品位提升规划提出在景区推广高品质旅游服务,满足不同游客的旅游需求,大力推进旅游精品工程,使得景区增加了多方位的文化、娱乐、休闲、购物、品味等多种旅游业态,增加旅游支出,提高旅游消费。

4. 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提出要加大保护环境,提高水质,推进生态修复,做大山林生态休闲区、花海、果园、垂钓、农事体验等新型农业产业,全面建设新时期的城市农业的示范区,店长环境提高区域的生态形象和旅游美誉度。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部,是一个集风景、文化、休闲、旅游、体育、科普等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旅游区。

经过多年的发展,东湖风景名胜区已成为汉水旅游带上的重要组成部分,吸引了众多国内外游客前来观光、度假、休闲、娱乐和研学等。

为了更好地推动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发展,针对其旅游资源和现状,本文提出了以下总体规划。

一、总体规划目标1. 建设国际一流的旅游度假胜地。

通过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优化景区设施设备,塑造东湖风景名胜区的国际知名度,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度假胜地。

2. 引进多元化的旅游资源。

通过丰富旅游资源和文化内涵,吸引更多的境内外游客前来游览、潜水、划船、钓鱼、赏花等。

3. 实现文化与旅游的有机融合。

深入挖掘东湖的历史文化、地域文化和生态文化,打造独具特色的旅游品牌和文化品牌。

二、旅游资源分析1. 自然景观:东湖是一个风景秀丽的湖泊,周边山水相依,苍翠葱茏,特别是湖面上的倒影,如同一幅天然山水画。

东湖还有很多树木,如樟树,被人们喜爱赏景;此外还有许多公园、植物园、动物园等自然景观。

2. 文化景观:东湖区域内不仅有积淀着深厚历史文化的黄鹤楼、毛泽东故居等,还有著名的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等学府,这些文化景观构成了一道独特的人文风景线。

3. 休闲娱乐项目:东湖风景名胜区拥有跑步道、儿童游乐区、垂钓区等各种休闲娱乐项目,如垂钓作为东湖的传统文化,每年吸引大量的垂钓爱好者聚集到这里。

三、旅游规划建议1. 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旅游服务品质。

在交通、住宿、餐饮等方面进行全面升级,提升景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2. 深入开发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产品。

在景区周边建设高品质的旅游景点和项目,如水上活动、自驾游、徒步旅行等。

4. 提供多样化的旅游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游客需求。

推出不同主题、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吸引更多不同背景的游客前来。

5.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影响力和知名度。

22 风景名胜区用地分类标准的应用——以武汉东湖风景区用地评价为例

22 风景名胜区用地分类标准的应用——以武汉东湖风景区用地评价为例

用地代号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用地名称 风景游赏用地 游览设施用地 居民社会用地 交通与工程用地
林地 园地 耕地 草地 水域 滞留用地
统筹安排;二是由于过度建设,我国风 景区内已经出现生态环境恶化、景观资 源退化的严重后果,为强调风景资源的 保护,《规范》要求风景区规划必须将 士地利用协调规划作为重点内容之一。
与峡谷型、森林型等自然地貌、植 被资源风景区相比较,湖泊型风景区重
点强调对风景区赖以存续的主体湖泊资 源的严格保护,因此在土地利用协调规 划中应单独分析。
3 城中湖泊型风景名胜区用地 评价方式
风景区用地评价是对全区各类土地 的不同利用方式及其结构所作的分析, 总结其土地利用的变化规律,揭示风景 区土地资源演变、利用、保护和管理存 在的问题。由于不同类型风景区土地利 用方式差异较大,现行《规范》中未能 象《城市用地分类标准》一样提出带有 普遍指导意义的指标体系,作为风景区 土地利用评价的参照系。因此,风景区 用地分类与评价需要从其自身类型特征 出发寻找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归纳与总结 方式。
1.3现行分类的特殊背景及应用情况 现行风景区用地分类标准于1999
年提出。其背景一是传统风景园林规划 观念的转型,风景区规划重点不仅仅限 于景点的布局,游线的组织.而是将风 景区作为一个生态系统进行综合性的保 护与利用。因此必须对其全部土地进行
表1 现行风景名胜区用地分类
序号 Ol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2 风景名胜区用地分类的普遍 性与风景区特殊性的矛盾
2.1风景名胜区的类型 风景名胜区的类型有多种分类方
式.从景观外貌角度,可分为峡谷型、 岩洞型、江河型、湖泊型、海滨型、森 林型、史迹型、综合型、其他型等;从 其与城市的区位关系角度,可分为城中 型、城郊型及独立型等。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保护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保护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保护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10•【字号】武政〔2022〕20号•【施行日期】2022.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风景名胜、世界遗产与历史名城保护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保护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武政办〔2022〕8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保护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10日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保护与发展“十四五”规划按照《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为推动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以下简称东湖风景区)“十四五”时期保护与发展,特制订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十三五”时期,东湖风景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东湖从最大城中湖向最美城中湖、从武汉东湖向世界东湖、从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三大转变,“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坚持“水岸同治、湖塘并治、流域齐治、社会共治”治水理念,多措并举推进水质提升,东湖获评水利部“长江经济带最美湖泊”,成功创建“全国示范河湖”。

东湖“自然氧吧”深入人心。

大力实施“拥抱蓝天”工程,“十三五”期间PM10、PM2.5分别下降45.9%、42.6%,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4%。

东湖风景区成为武汉市民以及游客亲近大自然的重要场所。

净土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严把开发利用准入关,实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散乱污”企业整治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扎实有效。

(二)知名度美誉度提升。

东湖绿道被联合国人居署列为“改善中国城市公共空间示范项目”向全球推介。

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摘要)

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摘要)

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摘要)(一)序言1992年6月,同济大学风景科学研究所受东湖风景区管理局委托,着手编制东湖风景区总体规划。

东湖风景区管理局提供了相当完备的资料特别是其中历次规划工作者提出的规划意见,随处都可以看到过去许多规划工作者的真知灼见和对东湖风景区建设的满腔热情,所有以前规划工作者的种种卓越构想,都是对这次规划工作的启发和指导,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对可以收集到的规划基础资料作了仔细的核对,并对东湖风景区作了实地勘察,在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反复认真的讨论和研究,经过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融合成总体规划这些文字和图表。

本次规划是在初具规模的新学科理论——(风景科学导论)指导下制订的,其特点之一系多学科会同作战。

而“新形势、新观念、新内容”则是本次规划工作和历次规划工作的一个重要不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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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东湖风景名胜区概述—、自然条件东湖风景名胜区位于武汉市武昌东部,东经约114o20′~114 o28′,北纬约30 o30′~30 o37′。

东湖系江汉平原湖泊群中一个淡水湖泊。

全湖由相互贯通的郭郑湖、汤菱湖、团湖等组成,面积约33平方公里,自从在青港上建造武丰闸以后,东湖成为由人工控制的湖泊,东湖南部为区,东西北三面为一望无际的平原。

东湖地处中亚热带北缘,季风湿润气候显著,四季分明。

东湖的存在对附近气候起着一定的调节作用。

东湖地貌类型,有湖泊、港汊、岬湾、湖滩丘、谷地、岗地、平原等。

它们的空间分布格局及其构成的景观为东湖风景区建设提供了很好的条件。

二、历史沿革两千多年以前,武汉一带属于楚地,在东湖风景区范围内,有不少关于楚国遗迹的传说和记载。

汉末三国时,武昌一带属荆州,是魏蜀吴反复争夺的战略要地,东湖沿岸有刘备郊天台、吴主庙、曹操庙、关公卓刀泉、鲁肃马冢等遗迹。

诗人李白曾在东湖放鹰,东湖的水果湖边缘,有土台称“放鹰台”,在东湖西北岸,留有太平军九位女英烈的坟,称九女墩。

城市规划:汉市东湖环湖景观建设规划

城市规划:汉市东湖环湖景观建设规划

城市规划:汉市东湖环湖景观建设规划东湖风景区建于1950年,是甸城市中自然湖泊面积,以楚文化风情为主,兼有度假、休养、科研教学和青少年活动基地作用的风景名胜区。

东湖风景名胜区规划有五大景区,风景区保护范围88.2平方公里,随着城市用地的不断扩展,风景区的旅游业面临着新的发展态势。

规划构思东湖风景区在建设、管理、景点设施及绿化的维护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植被品种和色彩单一,缺少季相变化;景观建设缺乏统一的文化内涵;现有的旅游服务设施布局分散,旅游产业化水平低,周边旅游资源未充分挖掘。

开展环湖景观建设规划,是为进一步发挥环湖路在风景区内的景观纽带作用,结合沿线的旅游资源特点,有目的地改造和增强东湖环湖旅游线的文化性、艺术性和独特性,合理安排和布置旅游服务设施,形成一批高品位的旅游景点,使之成为一条亭台掩映、步移景异,集秀、翠、幽、雅为一体的湖畔风光游览路,以提升武汉作为中国中部地区重要旅游节点的功能,促进武汉旅游产业的发展,从而拉动城市经济尤其是第三产业的增长。

空间布局重点对目前具有城市公园功能的18公里的环湖沿线进行环境景观规划,增强其文化性、艺术性和独特性,合理安排和布置旅游服务设施,有目的地形成一系列高品位的楚文化旅游景点。

通过实施建筑拆迁、拆墙透绿、景点建设、绿化改造、道路整治和环湖亮化等六大工程,形成"一环、两区、五园、六路"的风景区总体格局,使环湖路成为一条曲折蜿蜓、垂柳依依的湖岸线,与城市景观交相辉映。

规划创新与特色规划从景观分析着手,经过反复论证,提出对于植物景观的改造方案,并将其纳入远期的风景区的长远景观建设与更新中,同时对周边城市建设提出整体控制要求,对风景区长远的建设和管理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在规划方法和理论上,进行了在总体规划层次开展城市设计的尝试。

在用地布局的基础上提出了基于空间序列的景观要求,并在规划中将它落实到每个具体的节点和环境设施的规划设施上。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2018修正)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2018修正)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2018修正)【法规类别】旅游景点管理【发文字号】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4届]第10号【批准部门】湖北省人大(含常委会)【批准日期】2018.03.30【发布部门】武汉市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18.05.11【实施日期】2018.05.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2007年7月26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7年9月29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根据2011年12月26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12年3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武汉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等11件地方性法规中行政强制规定的决定》修正根据2017年11月22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8年3月30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武汉市防洪管理规定〉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保护第四章利用和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东湖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东湖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

风景区的范围以国务院批准的《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风景区总体规划)划定的范围为准,由市人民政府予以公示,并标界立碑。

第三条风景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将风景区的保护和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护风景名胜资源。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5)规划文本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5)规划文本

目录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风景名胜区范围与性质 (3)第三章风景资源评价结论 (3)第四章规划目标与发展规模 (6)第五章功能分区与规划布局 (7)第六章保护培育规划 (12)第七章风景游赏规划 (17)第八章典型景观规划 (24)第九章植物景观规划 (26)第十章游览设施规划 (29)第十一章道路交通规划 (32)第十二章基础工程规划 (37)第十三章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39)第十四章居民社会调控规划 (43)第十五章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45)第十六章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47)第十七章分期发展规划 (49)第十八章环境影响评价 (52)第十九章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56)第二十章附则 (58)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5)规划文本规划图纸:01:区域分析图-东湖在全国交通优势02:区域分析图-东湖在湖北省的区位03:区域分析图-东湖在武汉的区位04:城市与风景区关系图05:卫星遥感现状图06:土地利用现状图07:综合现状图08:道路交通现状图09: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图10:规划范围界定图11:风景资源评价图12:景区划分规划图13:规划总平面图14:功能布局规划图15:保护培育规划图——分类保护规划16:保护培育规划图——分级保护规划17:保护培育规划图——核心景区规划18:风景游赏规划图——游赏线路规划19:风景游赏规划图——游赏方式规划20:道路交通规划图21:居民社会调控图22: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图23:旅游服务设施规划图24:竖向空间规划图25:植被现状图26:植被景观结构图27:植被景观规划图28:给水工程规划图29:雨水工程规划图30:电力通信邮政规划图31:环境保护工程规划图32:消防工程规划图33:燃气工程规划图34:近期规划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东湖风景名胜区上版总体规划编制于1993年,于1995年审批通过,为今日东湖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建设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武汉东湖风景区规划可达性分析

武汉东湖风景区规划可达性分析

武汉东湖风景区规划可达性分析目录一、内容简述 (2)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3)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4)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5)二、武汉东湖风景区概况 (6)2.1 地理位置与交通状况 (7)2.2 景区范围与主要景点介绍 (7)2.3 旅游资源特色及价值评估 (8)三、可达性理论基础 (10)3.1 可达性的定义与评价指标 (11)3.2 影响可达性的因素分析 (12)3.3 可达性研究的常用方法 (13)四、武汉东湖风景区规划可达性分析 (14)4.1 交通网络构建 (16)4.1.1 道路系统现状分析 (17)4.1.2 新建交通设施规划 (18)4.1.3 交通网络优化策略 (19)4.2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20)4.2.1 医疗卫生设施布局 (21)4.2.2 体育健身设施布局 (22)4.2.3 娱乐休闲设施布局 (23)4.3 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24)4.3.1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与措施 (26)4.3.2 可持续发展模式探索 (27)五、结论与建议 (28)5.1 结论总结 (29)5.2 政策建议 (31)5.3 研究展望 (31)一、内容简述本文档旨在深入分析武汉东湖风景区的规划可达性,全面评估其作为城市公园系统的优越性和发展潜力。

通过综合运用地理信息系统(GIS)、交通网络分析等方法,我们发现东湖风景区在地理位置上紧密围绕武汉市中心,凭借其丰富的自然景观资源和完善的交通网络,实现了与城市各区域的便捷连接。

在可达性方面,东湖风景区展现出了卓越的潜力。

其内部道路系统布局合理,主次干道相互衔接,为游客提供了多种出行选择。

借助公共交通和共享单车等绿色出行方式,游客可以轻松抵达景区各个角落,感受大自然的宁静与美丽。

我们还关注到东湖风景区与其他城市功能区的联系强度,通过分析交通线路、人口分布等数据,我们发现东湖风景区与武汉市中心的联系尤为紧密,不仅能够吸引大量市民前来休闲娱乐,还能辐射周边多个区域,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2019修订)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2019修订)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2019修订)【发文字号】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4届〕第30号【发布部门】武汉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11.24【实施日期】2020.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三十号)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已经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11月24日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2007年7月26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7年9月29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根据2011年12月26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12年3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武汉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等11件地方性法规中行政强制规定的决定》修正根据2017年11月22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8年3月30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武汉市防洪管理规定〉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9年6月21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2019年7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和利用第三章保护第四章服务和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武汉东湖风景名胜资源,加强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湖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2020)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2020)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2020)第一条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武汉东湖风景名胜资源,加强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湖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保护、利用、服务和管理工作。

本条例所称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是指依法设立,以东湖为核心,以山水和人文为特色,具有生态、观赏、文化、科学价值,可供公众游览或者进行文化、科学活动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风景区的范围以国务院批准的《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风景区总体规划)划定的范围为准,由市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条风景区的规划、保护、利用、服务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风景区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风景区规划、保护、利用、服务和管理工作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设施。

第五条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风景区管委会)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按照市人民政府赋予的职责,负责风景区的规划、保护、利用、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风景区管委会建立健全以岗位聘用制为主的人事制度,创新符合风景区实际的选人用人机制、薪酬激励机制和人才交流机制。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设在风景区的派出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风景区的规划、保护、利用、服务和管理工作。

设在风景区的派出机构应当接受风景区管委会的协调和指导。

风景区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风景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做好风景区的规划、保护、利用、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风景区内实施综合行政执法,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

第九条市人民政府及风景区管委会应当加强风景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公众自觉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设施的意识。

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第一章总则一、规划背景为深化落实国家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东湖示范区)的宏观战略以及东湖示范区发展战略,落实东湖示范区产业发展需求的空间支撑;实现东湖示范区与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和东湖示范区城乡统筹发展;指导东湖示范区各项城市建设,特编制《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作为东湖示范区下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法定依据。

二、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战略机遇,全面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和武汉市委、市政府关于东湖示范区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提高东湖示范区的自主创新和辐射带动能力,成为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典范。

1、区域协调,示范带动:在武汉城市圈武鄂黄城市带的区域背景下,坚持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周边区域特别是鄂州西部的发展,加强其在产业、生活、生态环境、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对接。

2、创新特色,开放平台:充分挖掘“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新内涵,塑造具有创新特色的城市功能、空间布局、景观特色,建立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工作、学习、生活、游憩的公共服务共享平台。

3、研发主导,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三产业协调发展;由高新技术制造业逐步向创新研发产业转变,兼顾产业经济、社会生活、生态环境三方面的关系,营造经济、社会、环境相协调的和谐社会。

4、安居乐业,城乡和谐:合理安排原住民的居住和就业,建立和谐的城乡关系。

5、集约节约,绿色低碳:实行紧凑和集约化的发展格局,建立以面向公众利益为基点的城市交通、市政和公共设施配套体系;树立节约型城市理念,贯彻节地、节水、节能等措施;尊重山、水等自然生态环境,确保城市健康、安全。

6、立足长远,引导实施:从时间和空间的更高层面上去认识城市发展的远景和趋势,用区域的观点思考城市的发展,并注重近远期结合安排建设时序,提出科学合理的实施建议。

武汉东湖四大景区简介

武汉东湖四大景区简介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简介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位于武汉市城区的内环与中环之间,景区面积82平方公里,其中湖面面积33平方公里,是中国最大的城中湖,是毛泽东同志解放后除中南海外居住时间最长的地方。

东湖1982年被国务院列为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000年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首批AAAA级旅游风景区,2002年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08年,东湖风景区从众多旅游景区中脱颖而出,成为第二批15个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之一。

东湖山水秀美,景观别致,风光迷人。

东湖风景区目前对外开放的有听涛、磨山、落雁、吹笛四大景区,景观景点100多处。

共有12个大小湖泊,120多个岛渚星罗,112公里的曲折湖岸线,环湖34座山峰绵延起伏,10000余亩山林林木葱郁,湖水镜映,山体如屏,山色如画。

一年四季景色诱人:春季山青水绿、鸟语花香:夏季水上泛舟,清爽宜人;秋季红叶满山,丹桂飘香;冬季踏雪赏梅,候鸟竞翔。

东湖是我国最大的楚文化游览地,楚风浓郁,楚韵精妙,行吟阁名播遐迩,离骚碑誉为“三绝”,楚天台气势磅礴,楚才园名人荟萃,楚市、屈原塑像、屈原纪念馆,内涵丰富,美名远扬。

听涛景区听涛景区位于东湖西北岸。

这里树种繁多,四季常青,亭阁相望,岸线绵长,景区是内堤路连接的多个半岛组成。

湖滨平坦的草地与广阔的湖面相连,置身其间,令人感到视野开阔,心胸坦荡,巡视一湖碧水,平滑如镜,蜿蜒凹凸的港汊,游鱼成群,水鸟争飞。

景区内有以纪念屈原为主体的景点——行吟阁、屈原纪念馆、桔颂亭、沧浪亭、先月亭、寓言雕塑园、可竹轩、水云乡、濒湖画廊、碧潭观鱼、长天楼、落霞水榭、鲁迅广场等景点。

磨山景区磨山景区三面环水,六峰逶迤,总面积 12平方公里,尤如一座美丽的半岛。

在这里登高峰而望清涟,踏白浪以览群山,能体味到各种山水之精妙。

秀丽的山水,丰富的植被,浓郁的楚风情和别致的园中园,是磨山景区的四大特色。

这里是全国最大的楚文化游览中心,主要景点有:雄伟壮观的楚城门,楚人进行商贾贸易的楚市,楚之始祖祝融塑像,媲美江南三大名楼的楚天台,比泰山的“天下第一碑”更为壮观的《离骚》碑刻,全国最大的“惟楚有才”石雕园和南国哲思园等,生动直观地显现了古楚国经济、文化的博大精深与辉煌灿烂。

游艇湖景公园总体规划

游艇湖景公园总体规划

游艇湖景公园总体规划一、项目背景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和风景旅游事业的发展,东湖已经从原来的城郊湖变成了城中湖,东湖风景名胜区遇到了新的机遇和挑战,编制新一版的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势在必行。

鉴于此,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特委托我院和上海同济规划研究院联合编制《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5年)》。

规划范围为东至武广铁路,西至东湖路,北边以筲箕湖以北地区及中北路延长线为界,南边界至老武黄公路、喻家山、南望山一线山脉南麓区域,总面积约为61.86平方公里。

二、主要规划内容规划将风景区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风景名胜区和城中自然湖泊型旅游胜地,国家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恢复、建设的重要示范基地和浓郁的楚文化特色游览胜地,强化水主题,突出东湖水域特色,创造生态东湖、文化东湖、欢乐东湖的新形象。

形成以东湖核心湖面郭郑湖为“掌心”,以各景区和功能区为“手指”的放射状形态,并且从点、线、面、体四个层次反映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规划将景区规划分为风景游览区、休闲活动区、自然景观区、旅游服务区及东湖水域五大功能分区。

结合功能分区情况将风景区重新划分为八大景区,分别为:听涛景区、渔光景区、白马景区、落雁景区、后湖景区、吹笛景区、磨山景区、喻家山景区。

按照景观价值等级和敏感度不同,根据保护和利用程度的不同,将东湖风景名胜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并在风景名胜区周边划出一定范围的城景过渡带和外围协调区以控制周边用地建设对风景区的影响。

三、规划创新与特色规划秉承“生态为先,和谐为本”的规划理念,强调“城湖共生,水绿交融”的整体空间格局,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城市与风景和谐,文化与生态和谐”的目标。

划定城景过渡区域,风景名胜区沿线各种开发建设行为的约束,旨对保护风景名胜区内部资源的完整性,维护景区的品质,同时也是为了处理好城市功能区域与景区之间的协调关系,给城市功能区域带来更多的休闲绿化及公共开放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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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作者: 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1-11-30 本站目录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风景名胜区范围与性质第三章风景资源评价结论第四章规划目标与发展规模第五章功能分区与规划布局第六章保护培育规划第七章风景游赏规划第八章典型景观规划第九章植物景观规划第十章游览设施规划第十一章道路交通规划第十二章基础工程规划第十三章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十四章居民社会调控规划第十五章经济发展引导规划第十六章土地利用协调规划第十七章分期发展规划第十八章环境影响评价第十九章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第二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东湖风景名胜区上版总体规划编制于1993年,于1995年审批通过,为今日东湖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建设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和风景旅游事业的发展,东湖已经从原来的城郊湖变成了城中湖,东湖风景名胜区遇到了新的机遇和挑战,编制新一版的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势在必行。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及其它相关法规,特编制《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划适用于东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各地块的保护、利用、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宗教事务条例。

2、《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5]23号)4、《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5、《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6、《湖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23号)7、关于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问题的复函(建办城函[2006]663号)8、关于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问题的复函》的通知(鄂建办公[2006]85号)9、《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10、《湖北省水功能区划》(2003年)11、《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2007年)12、《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1993年)13、作为参考的其他有关规划文件14、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第四条规划指导思想1、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风景名胜区工作方针,保障风景名胜区健康发展。

2、充分挖掘风景名胜区内各类风景资源的潜力,充实、完善并新增能展现风景名胜区特色的景点和风景旅游项目。

3、重视长远发展,强调风景名胜区的资源永续利用与近期建设之间的衔接,为管理提供合理有据、可操作性强的规划。

4、协调好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建设与周边城区、村庄发展的关系,协调好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之间的关系,力争使整体效益达到最佳,使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达到统一。

第五条规划原则1、保护优先原则。

确保风景资源真实性和完整性不被破坏,以此为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基础和基本出发点,同时切实保护耕地资源,景区建设不得以牺牲耕地资源、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

2、综合协调原则。

依据资源的重要性、敏感性与适宜性,统筹考虑各种发展的需求,合理安排、协调发展。

3、环境承载力原则。

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利用必须在其允许的环境承载力之内,以保证资源环境的持续利用。

4、可操作性原则。

风景名胜区规划必须要从实际出发,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与实践指导意义,为管理服务,成为政府管理部门依法保护、建设和管理风景名胜区的依据。

5、前瞻性原则。

站在发展的高度,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妥善处理各个发展阶段的工作重心,立足现在,展望未来,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6、内外共享原则。

东湖是我国最大的城中湖,作为城中湖风景区,东湖风景区的旅游设施应当充分实现风景区内外的共享,深化东湖风景名胜区的社会效益,造福于民。

第二章风景名胜区范围与性质第六条规划范围、面积东湖风景名胜区范围为东至武广铁路,西至东湖路,北边以筲箕湖以北地区及中北路延长线为界,南边界至老武黄公路、喻家山、南望山一线山脉南麓区域,总面积约为61.86平方公里。

第七条规划性质以大型自然湖泊为核心,湖光山色为特色,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科普教育为主要功能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第八条特色文化定位以城市文化立足,以湖泊文化立本,以本土文化立魂,以全球文化立新,形成以自然山水文化为基调,融合楚文化的独具特色的东湖文化。

第三章风景资源评价结论第九条风景资源构成本规划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将风景区风景资源划分为二大类、八中类,计97个景源,含32个独立景物及65个景点,其中景点由18个自然景观单元和47个人文景观单元组成。

注:1.差,且被占用严重,故现状不作为景源纳入) 第十条 风景资源特征本规划认为东湖风景名胜区自然景观优美,历史悠久,文化深厚,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和科研教育价值。

其主要特征表现为:1、湖泊广袤浩瀚,湖泊现状面积达32.5平方公里,是国内最大的城中湖。

湖水辽阔清幽,碧波万顷,岸线曲折,岬湾交错,湖岸景观丰富多姿。

2、平原丘岗起伏变幻无穷,沿湖有山峰34座,伸入湖中的半岛120多个,独立于水中的小岛屿10多个,还有随着湖水涨落而出没的"浪淘石"等,山势虽不甚大,却高低错落有致。

3、植物资源丰富,绿化覆盖面积占整个景区陆域面积的81.93%,生态环境良好。

且是中国著名的荷花、梅花研究基地。

4、鸟类较为丰富,涵盖了留鸟、夏候鸟、冬候鸟、季节性迁徙、旅鸟等五大类型。

雁、沙鸥、白鹭、野鸭等水鸟出没于芦苇间,盘旋湖面,形成"落霞与孤鹜齐飞"的奇妙画面。

5、历史文化灿烂悠久,楚文化、三国文化、近现代革命文化、名人文化、宗教文化、科教文化等代表了其不同的侧面。

其中以楚文化最为突出。

第十一条 风景资源评价本规划采用《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的五级标准,对东湖风景名胜区中65个景观单元进行评价。

评出一级景源7个,占参评景源的10.77%;二级景源15个,占参评景源的23.08%;三级景源16个,占参评景源的24.62%;四级景源27个,占参评景源的41.53%。

第四章规划目标与发展规模第十二条规划与管理总目标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风景名胜区和城中自然湖泊型旅游胜地,国家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恢复、建设的重要示范基地和浓郁的楚文化特色游览胜地,强化水主题,突出东湖水域特色,创造生态东湖、文化东湖、欢乐东湖的新形象。

第十三条资源及环境保护目标1、对东湖风景名胜区独特的森林及湿地系统进行全面保护。

2、对东湖风景名胜区的文化资源进行全面而有效地保护和展示。

3、严格保护东湖风景名胜区现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4、加快风景名胜区内违规违章建设治理整顿。

5、根据景区结构、游览方式和游客量分布,调整风景名胜区的交通组织系统。

6、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人口规模,建立适合东湖风景名胜区特点的居民点体系。

7、减少并逐步消除不适宜的商业活动对风景名胜区整体游赏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8、协调风景名胜区与周边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9、创建国内一流的旅游环境,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风景名胜区的典范。

第十四条旅游发展目标1、经济指标:游客接待总量持续增长,旅游收入大幅增加。

2、社会目标: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经济社会统筹作用,扩大就业;实现风景区内旅游设施的内外共享,造福于民。

3、文化目标:保护东湖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挖掘东湖文化旅游资源,形成和强化东湖的特色文化。

4、产业目标:建立合理、高效、先进的旅游产业要素体系,形成比较完备的"食、住、行、游、购、娱"旅游产业链。

第十五条发展规模预测本规划综合采用面积法、线路法及卡口法,测算风景名胜区游人容量:东湖风景名胜区的游人容量可按平均年游人总量1200万人次,瞬时容量20000人次,平均日游人量40000人次进行控制,考虑到假期高峰,瞬时游人容量可按日常平均3倍即60000人进行控制,则游人规模预测:近期500万人次/年;远期900万人次/年。

社区居住人口规模预测:远期2025年11960人。

第五章功能分区与规划布局第十六条规划理念强调"生态为先,和谐为本"的规划理念,以"城湖共生,水绿交融"为整体空间格局,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城市与风景和谐,文化与生态和谐"的目标。

第十七条布局结构东湖风景名胜区在总体布局结构上突出"指状"结构形态,即形成以东湖核心湖面郭郑湖为"掌心",以各景区和功能区为"手指"的放射状形态,并且从点、线、面、体四个层次反映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1、体——体系层次东湖风景名胜区由风景游赏、旅游设施、居民社会等三个职能系统综合组成,并通过各职能系统的点、线、面等网点的有机结合,从而构成整个东湖风景名胜区的整体结构网络。

(1)风景游赏体系:包括景区、景群、景点和景物。

(2)旅游设施体系:包括旅游服务区、旅游服务点和旅游服务部。

(3)居民社会体系:包括居民社区、村及居民点。

2、面——分区层次规划将东湖风景名胜区划分为五大功能区域:(1)风景游览区域:包括落雁景区、后湖景区、喻家山景区的大部分地区,以游览、观赏为主要活动内容,可结合游览安排适当的参与性的旅游活动。

(2)休闲活动区域:以听涛景区、渔光景区和白马景区为主,开展各类休闲娱乐活动,配置少量服务设施建设。

(3)自然景观区域:包括风景名胜区内的山体和沼泽湿地,主要职能为通过对生态环境与景观的保护,营造赏心悦目、生态良好的游憩空间。

(4)旅游服务区域:主要有八处,分布于各个景区,为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设施集中分布的区域。

(5)东湖水域:是东湖风景名胜区的灵魂,以提供湖泊观光、水上运动等为主要活动内容。

3、线——游览层次风景名胜区各种游览活动沿各级游览道路呈线状分布的特征,主要可概括为"八线":水岸游憩游览线:水果湖-天鹅池-泽畔行吟-杉屏落霞-水上舞台-云梦岛-曲堤凌波水上运动游览线:凤来岛(水上运动基地)-云梦岛-汤菱湖-小潭湖湖泊观光游览线:东湖各子湖生物科考游览线:吹笛景区马鞍山-吹笛景区猴山-磨山景区磨山-芦洲落雁科教修学游览线:武汉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保健养生游览线:后湖景区(森林疗养、森林瑜珈)-落雁景区-白马景区(体检疗养基地)名人文化游览线:洪山宝塔-南望山(蛮王冢)-磨山-楚天台-刘备郊天台劳作体验游览线:磨山景区(农家乐一条街)-曲桥新荷-落雁景区(湖光农舍)4、点——景点层次指风景名胜区内服务设施建设根据游览需要和资源条件限制,呈点状合理分布于游览路线之上,并且表现为由外至内建设强度逐步减弱的控制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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