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手术期合理预防性应用抗生素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一)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目的目的主要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基本原则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1、清洁手术(I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其中,乳腺疾病手术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3)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管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原则上不联合预防使用抗菌2、清洁污染手术(II类切口):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药物。
能污染手术部位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污染手术(In类切口):已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三)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品种选择1、根据手术切口类别、可能的污染菌种类及其对抗菌药物敏感性、药物能否在手术部位达到有效浓度等综合考虑。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规范方案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规范方案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对于预防手术部位感染、降低术后并发症发生率、缩短患者住院时间以及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本方案旨在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提供规范化的指导。
一、抗菌药物的选择1. 头孢菌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具有广谱的抗菌活性,适用于大多数手术部位感染,包括皮肤、软组织、泌尿道和妇科手术。
其中,头孢唑啉、头孢呋辛和头孢曲松等药物较为常用。
2. 氟喹诺酮类:氟喹诺酮类药物具有广谱的抗菌活性,适用于皮肤、软组织、泌尿道和妇科手术。
其中,左氧氟沙星和莫西沙星等药物较为常用。
3. 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类药物具有广谱的抗菌活性,适用于皮肤、软组织、泌尿道和妇科手术。
其中,阿莫西林和克拉霉素等药物较为常用。
二、抗菌药物的给药时机1. 术前给药:术前给药应在手术开始前30-60分钟内给予,以达到手术部位较高的药物浓度,减少手术部位感染的风险。
2. 术后给药:术后给药应在手术结束后开始,通常给予一次负荷剂量,随后根据手术部位和患者状况给予维持剂量。
术后给药的持续时间应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状况进行调整。
三、抗菌药物的给药剂量1. 头孢菌素类和氟喹诺酮类:通常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体重给予常规剂量。
对于体重较轻的患者,可适当减少剂量;对于体重较重的患者,可适当增加剂量。
2. β-内酰胺类:通常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体重给予常规剂量。
对于体重较轻的患者,可适当减少剂量;对于体重较重的患者,可适当增加剂量。
四、抗菌药物的给药途径1. 静脉给药:对于大多数手术患者,静脉给药是首选的给药途径,因为它可以快速达到手术部位的药物浓度,减少手术部位感染的风险。
2. 口服给药:对于部分轻症手术患者,口服给药可以作为备选的给药途径。
口服给药的优点是方便、安全,但药物浓度较静脉给药低,可能需要较长的给药时间。
五、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监测和评估1. 监测:在围手术期,应密切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药物浓度和药物不良反应。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生素使用规范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生素使用规范1. 背景和目的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生素是减少手术切口感染的重要措施。
本文档旨在规范围手术期抗生素使用的标准,以提高手术治疗的安全性和效果。
2. 适应症以下情况下,可以考虑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生素:- 对于电刀及传统手术的开放手术,应使用预防性抗生素,以降低切口感染的风险。
- 对于高危患者,如免疫力低下、直肠手术等,亦应考虑预防性抗生素的使用。
3. 抗生素选择选择抗生素时应考虑如下因素:- 选择广谱抗生素,以覆盖可能的细菌感染。
- 根据当地细菌谱情况,选择对当地常见细菌较为敏感的药物。
- 避免过度使用强力抗生素,以减少细菌耐药性的发展。
4. 给药时间和路线以下建议可作为给药时间和路线的参考:- 静脉给药是较常用的给药途径,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口服给药。
- 抗生素应在手术开始前适当时间内给予,以确保在手术时达到有效浓度。
- 给药时间及剂量应根据抗生素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和手术持续时间进行合理调整。
5. 使用持续时间预防性抗生素使用的持续时间应控制在以下范围:- 对于一般手术,使用24小时即可。
- 对于高风险手术,如人工关节置换等,可以延长至48小时,但不宜超过72小时。
6. 监测和评估使用围手术期预防性抗生素后,应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 监测患者是否出现抗生素相关不良反应,如过敏等。
- 评估手术切口是否出现感染迹象,如红肿、渗液等。
- 在使用抗生素后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以确保疗效和安全性。
7. 记录和反馈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记录和反馈机制:- 记录每例手术的抗生素使用情况,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给药时间等。
- 定期进行内部评估和回顾,以改进抗生素使用的质量和安全性。
- 及时将反馈结果传达给相关医务人员,以加强培训和宣传。
以上是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生素使用规范的概述,请医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本文档,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决策和调整。
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为加强各类手术围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规范管理,预防手术部位感染,避免因抗菌药物使用不当导致细菌耐药,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全院各类手术围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二、医务人员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证。
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首选第一、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执行(附件)。
若使用其他类抗菌药物,在病历中有理由与指征的记录。
三、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四、预防性抗菌药物在手术前0.5-2小时内开始使用。
若用万古霉素或喹诺酮类药物,则为手术前两小时。
五、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双侧关节同时手术,或术中出血量大于1500ml ,术中应加用抗菌药物一次,以维持血内药物浓度。
六、外科患者在手术结束后24小时,停止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心脏外科、脑外科、骨关节置换等深部大型手术在手术结束后48-72小时,停止预防性抗生素使用;未按要求停止使用、用药时间超过规定者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理由。
七、处方点评和超常预警工作纳入医院质量考核目标,评估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宜性,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八、将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处方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绩效考核依据。
对于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处方或未按照规定使用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医院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
附件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手术部位抗菌药物选择头颈外科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甲硝唑心脏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神经外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第一代头孢菌素血管外科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乳房手术腹外疝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应用植入物或假体的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骨科手术(包括用螺钉、钢板、金属、关节置换)第一、二代头孢菌素胸外科手术(食管、肺)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胃十二指肠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胆道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有反复感染史者可选头孢曲松,头孢哌酮,头孢哌酮/舒巴坦阑尾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噻肟;+甲硝唑结、直肠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甲硝唑泌尿外科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环丙沙星妇产科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甲硝唑注意: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发生率高的医疗机构,如果进行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可选用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提高手术患者治疗质量,减少感染风险,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手术的患者,包括择期手术和急诊手术。
二、管理原则:1. 根据手术类型、部位和感染风险评估确定是否需要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2. 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种类和剂量;3. 限制和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防止滥用和不必要使用;4. 加强药物使用的监测和评估,确保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三、抗菌药物使用原则:1. 抗生素预防应尽可能选用剖腹手术常用的第一代或第二代头孢菌素类或青霉素类;2. 手术部位、程度及输血次数不同,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抗生素类型和用药时长;3. 定期评估患者的用药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抗生素使用方案;4. 在手术结束后24小时内及时停药,以避免抗生素滥用。
四、使用禁忌:1. 存在明确的过敏史或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2. 已经使用抗生素治疗或预防其他感染的患者;3. 弥漫性腹膜炎、脓毒症等全身性感染的患者;4. 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或激素的患者。
五、药物使用监测:1. 对患者的抗生素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包括用药剂量、频次及疗程;2. 对患者的感染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评估抗生素使用的效果;3. 定期召开多学科会诊,评估患者的用药情况,并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六、培训和教育:1. 对医疗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对手术患者抗生素使用的认识和理解;2. 加强患者和家属的教育,提高他们对抗生素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的认识;3. 定期开展临床案例分析和讨论,加深对抗生素使用规范的理解和掌握。
七、监督和评估:1. 设立药学医师团队,负责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和评估工作;2. 定期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3. 监督患者抗生素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做好用药记录和追踪。
八、其他:制度的具体执行细则由医院制定,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本制度经医院相关部门讨论通过,并于 2022 年 7 月 1 日正式实施,如有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医院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减少抗生素滥用和耐药菌的产生,保证手术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手术科室,包括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病房等。
三、定义1.围手术期:指手术预约的时间,手术开始的时间到手术结束后24小时的时间段。
2.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指在手术前、手术中或者手术后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应用。
四、抗菌药物选择1.抗菌药物的选择应根据手术类型、手术部位、手术切口分类和感染危险度进行,遵循抗菌药物应用指南。
2.应避免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尽量选择窄谱抗菌药物。
在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广谱抗菌药物时,需经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审批。
五、使用原则1.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应在手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内开始,并在手术后继续应用24小时。
2.抗菌药物使用剂量应根据患者年龄、体重等个体差异进行调整。
3.应用抗菌药物的方法可以是口服、静脉注射或外用,具体方法根据患者情况和手术需要决定。
4.应遵循使用规范,避免超量或者错误使用抗菌药物。
5.应监测患者的临床症状、体温、感染标志物等指标,及时调整和终止抗菌药物的使用。
六、抗菌药物管理1.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定期进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
2.医生应严格按照临床抗菌药物应用指南开展抗菌药物的使用,并及时报备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3.抗菌药物应由医院药房统一采购,不得由医生私自购买和使用。
4.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库,定期检查库存情况,并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出库和使用流程。
5.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应记录在患者的病历中,包括药物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疗效等信息。
七、教育和培训1.医院应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的使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使用水平。
2.医院应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认识。
八、违规处理任何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医院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人员档案。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制度围手术期是指从患者决定接受手术治疗开始,至手术治疗结束后患者恢复正常生理状态的一段时间。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是指在手术前、手术中及手术后使用抗菌药物,以预防手术切口感染、手术部位感染及手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如下:1. 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2. 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a. 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b. 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c. 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d. 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
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胆道等手术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细菌,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 预防用药时机:手术前0.5-2小时开始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超过1500ml,术中应给予第二剂。
4. 预防用药疗程:清洁手术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延长至48小时。
清洁-污染手术或污染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为24小时,必要时可延长至48小时。
5. 预防用药选择:应根据手术部位、手术类型、患者个体差异及药物的抗菌谱、药代动力学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虑。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完整版)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管理。
第三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严格按照医学指南和规定执行。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第五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选择应当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病原菌分布及药物敏感性等因素综合考虑,遵循循证医学原则。
第六条首选药物应当是疗效确切、安全性好、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
β-内酰胺类抗生素和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是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的首选药物。
第七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手术前半小时至一小时开始给药,确保药物在手术开始前达到有效血药浓度;(二)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者失血量大于1500毫升时,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抗菌药物;(三)手术后根据患者病情和病原菌情况,必要时给予第三剂抗菌药物。
第八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不得超出以下范围:(一)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第一代头孢菌素、第二代头孢菌素、β-内酰胺类抗生素;(二)呼吸道感染: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三)泌尿系统感染: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抗生素;(四)消化系统感染:第三代头孢菌素、β-内酰胺类抗生素;(五)其他部位感染:根据病原菌情况和患者病情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第三章抗菌药物的监测与评估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制度,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进行实时监测。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生素560例分析
A s a t Obe t e T n lz te s ts o p r p rt e po h lc c a t i i p l a o o po ie te e i n e f a o a du s. b t c : jci o a a e h t u f ei ea v rp yat ni o c a pi t n t rv h v e c o rt n l rg u e r v y a o i i b ts ci d d r i
La g Ja mi in in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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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行为,降低手术部位感染的发生率,提高手术治疗效果,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包括药物的选择、用药时机、用药剂量、用药疗程等。
三、管理原则1.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抗菌药物使用指南进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应用。
2. 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病原菌分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3. 遵循个体化治疗原则,根据患者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调整用药剂量。
4. 严格控制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用药疗程,避免不必要的长时间使用。
5. 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的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用药策略。
四、管理措施1. 医院药剂科负责提供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相关信息,包括药物特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等,为临床医生选择药物提供参考。
2. 医务科负责制定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临床实践及时更新。
3. 各临床科室根据指南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科室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规范,并由科室主任签字确认。
4. 医生在开具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处方时,应充分考虑手术类型、患者病情等因素,合理选择药物。
5. 护士负责监督患者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用药情况,确保用药正确、及时。
6. 医院设立抗菌药物监测小组,定期检查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7. 医院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的认识和技能。
8. 建立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数据库,收集和分析用药数据,为临床决策提供依据。
五、考核与评价1. 医院定期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用药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2. 将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对合理用药的医务人员给予奖励。
围手术期的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的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围手术期应用指南》和《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指南》《手卫生的规范》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规范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纠正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现象,特制定本制度一、明确区分外科手术切口的分类:㈠I类清洁切口: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道、生殖道、闭合性手术、闭合性创伤手术等;㈡II类清洁污染的切口: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道、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
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㈢III类污染切口: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新鲜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手术、进入急性炎症但未化脓、区域胃肠道内容物有明显溢出污染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无菌技术有明显缺陷(如紧急开胸心脏按压抢救)。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II类清洁污染的切口及III类污染切口在新的归档病案管理中都属于II类范围)㈣IV类切口(严重污染-污染在新的归档病案管理中属于III类范围):有失活组织的陈旧创伤手术;已有临床感染或脏器穿孔的手术、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细菌性感染注解——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制度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制度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了规范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我国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制定了。
本文将围绕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制度进行探讨。
一、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目的和意义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降低手术后并发症的发生率,提高手术成功率。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具有以下意义:1. 降低手术部位感染率:手术部位感染是手术后常见的并发症之一,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可以有效降低手术部位感染率。
2. 提高手术成功率: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可以降低手术后并发症的发生率,从而提高手术成功率。
3. 提高患者满意度: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可以减轻患者手术后痛苦,提高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4. 节约医疗资源: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抗菌药物使用,降低医疗费用,节约医疗资源。
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原则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掌握适应症: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应在手术前或手术时给予,以确保手术部位在手术过程中得到保护。
2. 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应根据手术类型、患者年龄、药物过敏史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3. 控制用药剂量和疗程: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情况,合理控制用药剂量和疗程,避免过度用药。
4. 注意药物相互作用: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注意药物相互作用,避免与患者正在使用的其他药物发生不良反应。
5. 监测药物不良反应:在使用抗菌药物过程中,应密切监测患者药物不良反应,及时发现和处理。
三、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实施1. 制定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指南:根据手术类型、患者情况等因素,制定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指南,指导临床实践。
2. 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培训:对医务人员进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培训,提高其合理用药水平。
3. 建立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制度: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理用药现象。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用规范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用规范背景手术是医疗领域常见的治疗方法之一,为了预防手术过程中的感染风险,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在临床实践中被广泛应用。
然而,滥用抗菌药物可能导致耐药菌株的出现,并增加抗生素的副作用和不良反应发生的风险。
因此,为了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制定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应用规范显得十分重要。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明确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应用规范,以减少抗生素滥用,提高手术患者的治疗效果并降低感染风险。
应用规范1. 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应根据手术类型、预期感染风险、局部菌群特征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应优先使用窄谱抗生素,并尽量避免使用广谱抗生素。
2. 给药时间和途径:应在手术开始前适当时间内给予抗菌药物,并按照医嘱规定的剂量和给药途径给药。
应遵循抗菌药物的药动学和药效学原则,保证药物在手术期间的有效浓度。
3. 给药持续时间: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持续时间应根据手术类型和感染风险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应在手术后24小时内停止抗菌药物使用。
4. 合理调整药物剂量:对于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合理调整抗菌药物的剂量,以避免药物积累和毒副作用的发生。
5. 监测抗菌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在使用抗菌药物的过程中,应及时监测患者的感染症状和实验室检查指标,评估抗菌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情况。
6. 教育和培训医务人员: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认识和应用水平,以确保规范的执行。
结论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是保证手术患者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合理的抗菌药物应用规范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抗生素滥用和耐药菌株的出现。
医疗机构应制定并积极推行相应的规范,以提高手术患者的治疗效果并降低感染风险。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要求规范
黎平县人民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规范为进一步加强全院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围手术期尤其是清洁手术的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提高临床预防效果,纠正当前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现象,根据国卫办医发〔2015〕43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令〔2012〕84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的基本原则(1)、预防用药目的:主要是预防切口感染、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
(2)、预防用药原则: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表1-1)、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1.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但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2.清洁-污染手术(Ⅱ类切口):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部位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通常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污染手术(Ⅲ类切口):已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污秽-感染手术(Ⅳ类切口):在手术前即已开始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术中、术后继续,此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表 1-1 手术切口类别注: 1.本指导原则均采用以上分类。
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减缓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及降低患者的医药费用,本规定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___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及卫生部、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
一、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的目的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的目的是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一)手术切口的分类及预防用药条件:清洁手术不需要预防用药,但在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手术涉及重要脏器、异物植入手术、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糖尿病控制不佳、恶性肿瘤放化疗中、营养不良等高危人群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清洁-污染手术和污染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属于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于预防应用范畴。
切口分类是决定是否需进行抗生素预防的重要依据。
二)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原则上围手术期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注射用头孢唑啉、注射用头孢呋辛、注射用头孢曲松、甲硝唑注射液(预防厌氧菌感染)。
首先,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围手术期预防用药,仅在泌尿系手术中使用环丙沙星。
氨基糖苷类药物具有肾毒性和耳毒性,因此不建议作为预防用药。
大环内酯类药物属于抑菌剂,一般不作为手术预防用药。
碳青霉烯类药物不适用于手术预防用药。
糖肽类药物一般也不作为手术预防用药,但在MRSA发生率高的医院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时,可以选择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
对于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的患者,可以选择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和链球菌感染,或选择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
在必要时可以联合使用不同的药物。
药物选择可以参考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引言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是降低手术后感染风险的重要措施。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可以有效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减少患者术后并发症,提高手术成功率。
然而,抗菌药物的过度使用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如细菌耐药、药物不良反应和医疗资源的浪费。
本文将围绕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进行探讨,分析其重要性、适应症、选择、使用时机和方法,以及如何避免过度使用和滥用。
一、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重要性手术部位感染是术后最常见的并发症之一,不仅影响患者的康复进程,还可能增加医疗费用和死亡率。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可以有效降低手术部位感染的发生率。
据研究,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可以将手术部位感染的风险降低50%以上。
此外,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还可以减少患者术后并发症,如肺炎、尿路感染等,从而提高手术成功率。
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适应症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非所有手术都必需,应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状况和感染风险等因素综合考虑。
一般来说,以下类型的手术患者需要考虑使用抗菌药物进行预防:1. 清洁-污染手术:如胃肠道手术、胆道手术、甲状腺手术等,由于手术部位可能受到胃肠道细菌的污染,感染风险较高。
2. 污染手术:如开放性骨折、关节置换手术等,手术部位可能受到外源性细菌的污染,感染风险较高。
3. 人工植入物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置换、人工关节置换等,由于人工植入物可能成为细菌的寄居地,感染风险较高。
4. 免疫力低下患者:如恶性肿瘤患者、器官移植患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由于免疫力下降,感染风险较高。
三、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选择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选择应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状况和细菌耐药情况综合考虑。
一般来说,以下药物可作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首选:1. 第一代头孢菌素:如头孢唑林、头孢拉定等,具有广谱抗菌活性,对多数革兰阳性菌和部分革兰阴性菌有效。
2. 第二代头孢菌素:如头孢呋辛、头孢克肟等,具有广谱抗菌活性,对多数革兰阳性菌和部分革兰阴性菌有效,且对革兰阴性菌的抗菌活性较强。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防止性应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围手术期防止性使用抗菌药物(如下简称防止用药)旳管理,增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根据《处方管理措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旳告知》和《卫生部办公厅有关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题整改活动旳告知》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围手术期防止用药目旳是防止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波及旳器官和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也许发生旳感染。
第三条手术部位感染最常见旳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另一方面是肠道杆菌科细菌(大肠杆菌、肠杆菌属、克雷伯菌属等)。
病原菌可以是内源性或外源性旳,大多数是内源性旳,即来自患者自身旳皮肤、粘膜及空腔脏器内旳细菌。
皮肤携带旳致病菌多数是革兰阳性球菌,但在会阴及腹股沟区,皮肤常被粪便污染而带有革兰阴性杆菌及厌氧菌。
手术切开胃肠道、胆道、泌尿道、女性生殖道时,经典致病菌是革兰阴性肠道杆菌,在结直肠和阴道尚有厌氧菌(重要是脆弱类杆菌),它们是这些部位器官/腔隙感染旳重要病原菌。
在任何部位,手术切口感染大多由葡萄球菌引起。
第四条本规定供所有手术防止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第五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围手术期防止用药有关旳培训、指导、评价、管理等工作,保证本规定贯彻贯彻。
第六条围手术期防止用药应当遵照安全、有效、经济旳原则。
第七条防止用药不能替代严格旳无菌操作,医院有关部门、科室及医务人员应按照《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防止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做好感染防止控制工作。
第二章防止用药旳适应证第八条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波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旳器官,手术野无污染,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和颅骨肿物切除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防止使用抗菌药,仅在下列状况时可考虑防止用药:(一)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超过2小时,污染机会增多者;(二)手术波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导致严重后果者,如颅内手术、心脏手术等;(三)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腹股沟疝补片修补术不包括在内;(四)存在感染有关高危原因者,高危原因包括:年龄超过70岁、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接受器官移植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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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预防性应用抗生素的规范性文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04年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 理的通知 2008-04-15 卫办医发〔2008〕48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 的通知 2009-03-25 卫办医政发〔2009〕38号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84号,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版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03-25 卫办医政发〔2009〕38号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唑啉或头孢 拉定。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 孢唑啉 1-2g;头孢拉定 1-2g;头孢呋辛 1.5g; 头孢曲松 1-2g;甲硝唑0.5g。 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 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 氏阴性杆菌感染。
无张力疝修补手术应用补片,放置引流装置不是预 防性应用抗生素的指证。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 的通知 2009-03-25 卫办医政发〔2009〕38号
给药方法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 关规定,术前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 药。 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生素的给药时机极为关键, 必须在术前给药,以保证在污染发生前,抗生素已 在血清及组织中形成有效浓度 青霉素及头孢菌素类在皮肤切开前约30分钟开始 给药为佳。 抗生素应在30分钟内经静脉滴注,以确保迅速在 组织中形成有效浓度。因口服或肌注抗生素的效果 受个体差异影响大,故不宜采用。
5、肺切除术
这些手术必须切开或离断与体表相通并有污染可能的空腔脏器,
应分为Ⅱ类。
手术切口的分类
易将Ⅰ类切口混淆为Ⅱ类切口的手术: 1、单纯甲状腺手术、乳腺部分切除术、疝修补 2、白内障手术 3、单纯骨折切开复位术
4、非创伤性颅脑手术
5、未切开肠腔的肠粘连松解术 6、妇科剖腹探查术、未进入宫腔的子宫肌瘤切除手术、盆 腔淋巴清扫术、圆韧带悬吊术。 这类手术能做好无菌准备。可以做到无菌,应为Ⅰ类。
抗菌药物选择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 第一代头孢菌素 第一代头孢菌素,可加用甲硝唑 第一代头孢菌素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第一代头孢菌素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手术名称
阑尾手术 结、直肠手术
抗菌药物选择
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噻肟;可加用甲硝唑 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可 加用甲硝唑 第二代头孢菌素,有反复感染史者可选头孢 曲松或头孢哌酮或头孢哌酮/舒巴坦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4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 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 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 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各 省区市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
肝胆系统手术 胸外科手术(食管、肺) 心脏大血管手术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手术名称
泌尿外科手术 一般骨科手术 应用人工植入物的骨科手术(骨折内 固定术、脊柱融合术、关节置换术) 妇科手术 剖宫产
抗菌药物选择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环丙沙星 第一代头孢菌素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 涉及阴道时可加用甲硝唑 第一代头孢菌素(结扎脐带后给药)
围手术期合理预防性应用抗生素
冠县辛集中心卫生院 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
围手术期概念
手术前 手术中 手术后
预防性应用抗生素的目的
预防手术部位的感染 手术切口 深部腔隙 器官
预防性应用的概念
手术前不存在感染 手术后有感染的风险
手术切口的分类
Ⅰ类(清洁)切口: 手术未进入炎症区, 未进入呼吸、消化及泌尿生殖道, 以及闭合性创伤手术符合上述条件者
手术切口的分类
Ⅱ类(清洁-污染)切口: 手术进入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但无 明显污染, 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 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
手术切口的分类
Ⅲ类(污染)切口: 新鲜开放性创伤手术。 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 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 。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第一部分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一、抗微生物药(十四类)
(一)青霉素类(二)头孢菌素类(三)氨基糖苷类 (四)四环素类 (五)大环内酯类 (六)其他抗生素 (七)磺胺类(八)喹诺酮类(九)硝基咪唑类 (十)硝基呋喃类(十一)抗结核病药 (十二)抗麻风病药(十三)抗真菌药 (十四)抗病毒 药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 (三)常用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与注意事项; (四)常见细菌的耐药趋势与控制方法; (五)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 2009-03-25 卫办医政发〔2009〕38号
以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 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
手术切口的分类
Ⅳ类(污秽-感染)切口: 有失活组织的陈旧创伤手术;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或脏器穿孔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 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
手术切口的分类
易将Ⅱ类(清洁-污染)切口混淆为Ⅰ类(清洁)的手术:
1、剖宫产、宫颈锥切、子宫次全切、输卵管切开和结扎术 2、骨科开放骨折、断指再植术 3、泌尿外科输尿管切开术、膀胱肿瘤切除、膀胱造口术、肾囊 肿切开、肾取石术、肾切除、包皮环切术、阴茎手术 4、胃癌根治术、总胆管切开取石、阑尾切除、胆囊切除术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3、氨苄西林 注射用无菌粉末:0.5g、1.0g 4、哌拉西林 注射用无菌粉末:0.5g、1.0g、2.0g 5、阿莫西林 片剂、胶囊、颗粒剂、干混悬剂: 0.125g、 0.25g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二)头孢菌素类 1头孢唑林 注射用无菌粉末:0.5g、1.0g 2头孢拉定 片剂、胶囊:0.25g、0.5g 3头孢呋辛 (头孢呋辛酯)片剂、胶囊:0.125g、 0.25g (钠盐)注射用无菌粉末:0.25g、 0.5g、0.75g、1.5g 4头孢曲松 注射用无菌粉末:0.25g、0.5g、1.0g、 2.0g 5头孢他啶 注射用无菌粉末:0.5g、1.0g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三)大环内酯类 1红霉素 肠溶(片剂、胶囊)、(琥珀酸乙酯) 片剂、胶囊: 0.125g(12.5 万单位)、 0.25g(25 万单位) 注射用无菌粉末 :0.25g(25 万单位)、 0.3g(30 万单位) 2 阿奇霉素 片剂、胶囊、肠溶(片剂、胶囊): 0.25g(25 万单 位) 颗粒剂:0.1g(10 万单位) 3克拉霉素 片剂、胶囊、颗粒剂:0.125g、0.25g
腹外疝手术 门体静脉分流术或断流术 脾切除术等。
各科常见的一类切口手术
骨外科、手外科清洁(I类)切口手术主要包括: 关节镜手术、关节置换手术 闭合性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物取出术 肿物切除术
闭合性无感染条件下的肌肉肌腱血管神经手术
脊柱手术 矫形手术、功能重建手术、整形手术等。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03-25 卫办医政发〔2009〕38号 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 可给予第二剂; 必须保证有效抗生素浓度覆盖手术全过程。鉴于最 常用的β内酰胺类(头孢曲松除外)血清半衰期通 常≤1.5~2小时,若手术持续>3小时,需在术中追 加给药。 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 有感染高危因素,如糖尿病、高龄者 )可延长至 48小时。
各科常见的一类切口手术
妇科I类切口手术主要包括: 妇科剖腹探查术、 卵巢手术、 盆腔淋巴清扫术、
圆韧带悬吊术
未进入子宫腔的子宫肌瘤切除术
各科常见的一类切口手术
闭合性颅脑手术一般都是I类切口手术,但硬膜内的手术如 果有脑脊液漏可纳入Ⅱ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03-25 卫办医政发〔2009〕38号
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 用药。 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明确各级医师 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手术名称
颅脑手术 颈部外科(含甲状腺)手术 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 乳腺手术 周围血管外科手术 腹外疝手术 胃十二指肠手术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四)喹 诺 酮 类
1、环丙沙星 (盐酸盐)片剂、胶囊:0.25g、0.5g
(乳酸盐)注射液:2ml:0.1g (乳酸盐)氯化钠注射液:100ml:0.2g 2、左氧氟沙星 (盐酸盐、乳酸盐)片剂、胶囊:0.2g、0.5g ( 盐 酸 盐 、 乳 酸 盐 ) 注 射 液 : 2ml:0.2g、5ml:0.5g
预防性应用抗生素
Ⅰ类(清洁)切口: Ⅱ类(清洁-污染)切口: Ⅲ类(污染)切口: 预防性应用抗生素
Ⅳ类(污秽-感染)切口:
治疗性应用抗生素
各科常见的一类切口手术
普外科清洁(I类)切口手术主要包括: 体表的肿瘤切除术 颈部外科(含甲状腺)手术 乳腺手术
血管外科手术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4号 第三章第二十五条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 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当包括: (一) 《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 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指导原则》、《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处 方集》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