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财务管理制度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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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财务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含现场人员备案、费用报销、现场物资管理三项 

一、费用报销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 规范项目部费用报销及付款手续, 确保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严格控制费用开支,防止铺张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1、报销人员必须按项目部财务规定填写报销单,报销单必须后附有效单据, 并由报销人亲自填写报销单并签名;

2、报销单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确认,并签字。审批人审批后, 财务核准具体金额,方可付款报销。未经审批人审核签字,发票内容无明细,一经发现,由支付人承担全部所报费用。

3、为加强报销管理,规定当月帐当月了, 除特殊情况外, 原则上要求当月帐最迟不得超过下月10日之前报。

4、对于无法开具有效单据的业务, 需由报销人和证明人同时签名, 或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作为报销凭证。

二、材料管理制度

(一)、材料验收与入库制度

工地所需的材料经采购员采购进场后,应进行材料的验收。

(1) 、材料保管员(收料员)兼作材料验收员,材料验收时应以收到的《材料清单》所列材料名称、数量进行验收入库,并对入库的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数量超过申请数量者以退回多余数量为原则,但必要时经领导核定审批核准后可以追加采购手续入库。

(2) 、所有材料入库,必须严格验收,在保证其质量合格的基础上

实测数量, 根据不同材料物件的特性,采取点数等方法进行量的验收。

三、现场人员备案

本项目现场所有相关员工需在开展工作3日内上报身份信息备案,暨发送身份证复印件至财务邮箱。核算工时人员需按月报考勤,用于核算成本及工资薪金。

四、附注

1、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建工程的单位、班组和个人。

2、项目部各部门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 发现存在不足之处, 可

将意见上报至项目部统一的意见箱,经讨论决定后结果会在下次修

订时纳入相应条款。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昌永实业有限公司。

4、本制度于2018年3月20日起实行。

昌永实业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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