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开调档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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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交流中心调档函
委托谁去调档可注明身份证号码等
________市____区人才交流中心:
兹有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_______到_______市_____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我单位档案事宜,请予接洽!
__________单位
_____年__月__日篇二:湖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政策
湖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政策
第一部分内容湖南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简介
湖南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是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专业从事人事人才社会化公共及市场服务与管理的事业机构。
湖南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是从事档案管理、应届毕业生人事关系接收、异地人才引进、专业人事人才政策咨询以及户口、职称、社保等人事代理服务的专业职能机构,近年来已帮助近十万名应、往届毕业生和中高级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及办理落户长沙等人事服务;为近千家知名企业长期提供优质的人事外包服务,丰富的经验和规范的服务值得您的信赖!
第二部分人事代理简介
一、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依据国家人事政策和法规,接受单位和个人委托,对其人事业务、人事档案及相关事宜进行集中、规范、统一的社会化管理。
二、人事代理服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①人事档案的传递、保管与整理;人事关系的转移与管理;
②大中专毕业生身份确认、转正定级;
③调整档案工资、连续计算工龄;
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与管理;
⑤出具各类人事证明及婚姻状况、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⑥党团组织关系管理;
⑦办理人才调动;
⑧办理长沙市常住户口、户籍管理等;
⑨收集代理人员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建立个人诚信档案;
2、办理落户手续及计划生育管理
①为办理人事代理人员办理长沙市公民户口;
②为户口在外地代理人员办理人才调动、引进落户长沙的相关手续;
③为户口在我中心集体托管的代理人员出具计划生育指标的相关证明;
④为户口在我中心的人事代理人员提供购房所需的相关证明。
⑤为户口在我中心的人事代理人员办理符合政策的经济适用房的货币补贴。
3、以社会保险为主的人事代理:为代理人员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审核、待遇享受、异动和转移等。
4、以人力资源开发为主的人事代理:进行人才测评、人才培养和职业指导等。
第三部分内容人事代理办理流程(用流程图来体现)
第一步:准备材料
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
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第二步:现场办理
①填写人事代理办理登记表;
②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
③缴纳相关费用;
第三步:材料接转
接转的材料项目有:
①人事档案;
②户籍材料;
③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④计划生育情况;
接转的方式:
①统一办理人事代理的代理人员的材料接转:由人才中心与学校衔接接转的时间及方式,
由人才中心统一接转。
②零星办理人事代理的代理人员的材料接转:由代理人员本人持省人才中心的相关函件
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接转手续;或在规定的办理时间、地点转交省人才中心或者省人才中心
委托部门转移相关材料。
第四部分办理人事代理后的注意事项
一、续费的办理:
①银行续费:可以根据我中心提供的《人事代理合同书》上的银行帐号通过银行转帐进
行续费,银行转帐时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及事由。
帐户如下:
湖南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431631000012015026503 交行万家丽路支行
②委托续费:可委托当地的同学、朋友或者亲人代办续费事项。
二、档案转出的办理:
①持《调档函》本人来我中心办理;
②持《调档函》委托朋友办理;
③如没有欠费,可通过将《调档函》邮寄到我中心,由我中心通过机要局办理;
三、预备党员转正的办理:如在校期间已是预备党员。
根据预备党员的时间满一年后可
通过我中心的党委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
准备以下材料后提交到我中心:
①手写的转正申请(必须手写);
②四份思想汇报材料(可打印);
③思想表现鉴定表(由工作单位加盖行政公章)。
四、零星办理人事代理的程序(限湖南省内高校离校毕业生):
第③步:凭《报到证》、《商调函》回毕业学校办理档案、户籍、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计
划生育情况等转移手续。
五、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找到新的就业单位需要重新办理就业报到证的,须持原就业协议书、原就业报到
证、原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新单位同意接收的证明,由学校签章后到省人才流动
服务中心办理。
第五部分人事代理的相关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个人经历、德才能
绩、工作表现的,以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表格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历
史记录。
二、人事档案的功能介绍。
1、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以及开具出国、考研等有关证明需要相关的档案材料为依据开具。
2、职称申报,需要根据人事档案中所记录的工作年限确定报考资格。
3、转正定级,保留身份,计算工龄。
4、是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所必备的审查依据
5、在机关事业单位工龄是作为工资、职务晋升的依据。
6、也是办理退休,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
7、同时保留身份也是对于户口调入上海、深圳等大城市的必备条件之一,8、也是保障在各种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正常性流动的需要。
案例:长沙某高校2002年毕业生,毕业时他选择办理了人事代理,将其档案、户口委托到人才中心统一管理。
毕业后在长沙某事业单位工作,属聘用员工。
工作二年后,该毕业生考取了公务员,他的工龄与档案工资都可以延续计算,他比同年毕业未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毕业生的档案工资要高一个档次,多二年的工龄。
三、户口的含义?
户口是记载个人基本信息的凭据。
四、户口的功能介绍。
1、是办理身份证、居住证、暂住证的凭证。
2、是办理结婚、生育指标的凭证。
3、是办理出境的凭证。
4、是办理购房的凭证。
5、是办理子女入学、落户的凭证。
6、办理社会保险退休手续的凭证。
7、是办理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的凭证之一。
五、什么是户籍卡?什么是户口迁移证?
户籍卡即本人户口本(如图一所示)。
户口迁移证是户口跨省迁移的凭据(如图二所示),户口迁移证不能做为户口使用,领到户口迁移证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落户手续。
六、关于购买经济适用房。
1、具有长沙市城区常住户口五年以上,在校集体户口在办理了人事代理后,转入湖南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其在校时间可合并计算。
五、什么是报到证?
由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的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的毕业生持有的证件(如图三所示)。
报到征为一式两联,正本为蓝色由毕业生持有,到单位或办理人事代理报到时交给单位或人才服务机构,副本为白色联。
副本一般由学校放进毕业生的档案内。
六、报到证的功能介绍。
1、到接收单位或人才服务机构报到的凭证;
2、是确认毕业生具备干部身份的凭证;
3、是办理档案服务项目的转正定级、连续计算工龄等相关项目的凭证;
案例:童同学2003年毕业于湖南某高校,就业于上海某公司,原将档案及其户口存在学校。
2005年公司为期办理户口转入上海的相关手续,公司要求她提供常住公民户籍卡以及转正定级的手续,因其档案与户口一直存在学校未办理相应的手续,导致调入上海的手续受阻。
第六部分其他服务项目
一、接转党组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到学校党的组织部门开具“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接收单位:中共
湖南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党委。
凭介绍信到湖南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办理党员证。
二、入党:档案委托在我中心的人员,可以依据党章通过我中心办理入党手续。
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任
篇三:人才市场调档函
xx省xx县人才交流中心调档函(存根)
编号:兹有大学(学院、学校)专业年毕业生,档案
存放在你处。
现申请将报到证、档案转回我中心,我中心同意接收。
请给予办理!
xx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年月日
....................................... xx省xx县人才交流中心调档函
编号:兹有大学(学院、学校)专业年毕业生,档案
存放在你处。
现申请将报到证、档案转回我中心,我中心同意接收。
请给予办理!
xx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年月日篇四:湖南
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服务规范(定) 湖南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管理服务工作规范
湖南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2015·6 目录
第一章总
则 (1)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 1 流动人员人事档
案管理工作.................................... 2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
管 ............................................ 9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建
设 ...................... 14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窗口服务人员工作规范 .. 15 附
则 (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和统一我省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
作规范和基础标准,进一步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体系,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组部、原人事部《流动
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中组部《关于做好文件改版涉及干部
人事档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28号)、中组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9]1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
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和《湖南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湘人发〔1998〕137号)。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范围包括全省县(市、区)级及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经
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其他机构。
第二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市、区)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人事档案。
第五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按有利于工作和档案利用的原则,跨地区流动人员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成立专业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建立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转出等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工作人员应为中共党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熟悉人事人才政策法规。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与能力,保持工作队伍的稳定性。
第三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上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下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具有业务指导、业务规范和业务考核的职能。
第九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范围
(一)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
(二)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
(三)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
(四)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
(五)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
(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
(七)自谋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
(八)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第十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一)开具《调档函》。
委托存档人员可到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开具《调档函》,并提供如下材料:
1、流动人员委托存档。
存档人员填写《湖南省流动人员登记表》,原工作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签署同意调出意见并盖章。
(1)在户籍所在地存档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辞职、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2)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存档的需提供新工作单位劳动合篇五:人才市场人事档案转出须知
贵州省人才市场人事档案转出须知
一、服务对象:人事档案保存在我中心、需将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调出的人员。
二、需要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有本人签字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询问其父母姓名及本人联系电话填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2.原有工作单位的另需单位出具终止合同书、辞职辞退书、解聘书或同意转档函(任选一)。
3.其他手续:
(1)升学的,提交《入学通知书》或录取学校出具的调档函;
(2)应征入伍的,提交《入伍通知书》或武装部门出具的调档函;
(3)跨省调转的,由调入地县以上(含县)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档函;
(4)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交人社部门录用文件的复印件和录取单位出具的调档函;
(5)国有企业聘用的,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聘用单位出具的调档函;
(6)教育局聘用为特岗教师的,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和教育局出具的调档函;
(7)另行委托管理档案的,提交委托地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档函;
(8)办理保险、失业、退休调档的,提交该办理部门出具的调档函;
(9)改派到原籍教育部门的,提交改派后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
(10)改派到国有企业工作的,提交改派后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及工作单位出具的调档函。
(11)改派到省外非国有企业工作的,由当地人才中心出具调档函。
三、办理程序:
1.备齐转档材料并完善如下档案材料内容(应届毕业生可不用)交我中心:
1)《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审批表》(档案中已有的无需再提供)(参加工作时间为xx年xx月,填表时间为第二年对应的xx年xx月xx日)。
2)《贵州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表》或工作单位年度考核表每年一张(提供xx年至 xx年的表格,填表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2月31日)。
3)新聘用单位的聘用证明或劳动合同(有详细的聘用日期,与原工作单位的离开日期间隔不超过一年,前后工作单位的工作时间不能重叠)。
4)原国有单位的调资表(档案中已有的无需再提供)。
5)其他组成档案内容的材料。
2.转出集体户口和党组织关系(没有挂靠集体户口和党组织关系的省略此程序)。
3.正式调动的需告知我中心出具人事关系介绍信,要求现实表现的需告知我中心出具。
4.结清人事代理服务费。
5.我中心每周定期将档案材料送交机要局寄出。
四、办理流程图:
五、办理时限:材料齐备立即办理。
六、注意事项:
1.集体户口、党组织关系挂靠人员须先行转出(或同时转出)户口和组织关系,再办理档案转出。
2.转档同时需我中心出具婚育状况证明的,先行在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计生办出具相关证明后再至我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