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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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公司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国有公司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国有公司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公司,是指国家出资设立或者国家控股的公司。

第三条国有公司应当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注重效益的原则,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四条国有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职责,确保公司决策科学、运营规范。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国有公司应当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各自履行相应的职责。

第六条股东会主要负责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第七条董事会主要负责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日常管理,执行股东会的决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第八条监事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股东会。

第九条经营管理层主要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策,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出资与股份第十条国有公司出资人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公司的债务和责任。

第十一条国有公司股份转让应当遵循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二条国有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股份管理制度,明确股份的发行、转让、回购等程序和条件。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国有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人事、生产、销售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国有公司应当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遵守国家财务法律法规,确保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第十五条国有公司应当注重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第十六条国有公司应当加强市场营销,拓展业务领域,提高市场份额。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国有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

第十八条国有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司运营合规。

第十九条国有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管理工作进行评价。

第六章信息披露与透明度第二十条国有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众披露公司信息。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2篇)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2篇)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管理规定》明确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资格条件,不仅要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规定了中央企业董事会、经理班子和党委(党组)的职数,实行任期制,明确了董事、总经理和党委的任期;选拔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主要采取组织选拔、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方式,任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可以采取委任制、聘任制、选任制;对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和年度考核评价;建立以考核评价为基础,与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挂钩,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激励机制;坚持以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强化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健全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退出机制,明确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免职(解聘)、撤职、辞职、退休制度,对任期届满未被续聘的、考核评价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等予以免职(解聘),对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应当退休并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管理规定》提出国有企业干部管理主要涉及以下业务:董/监事管理、应招聘管理、编制管理、任期管理、干部选拔、干部任用、干部激励监督、干部职业发展、干部离退管理、干部免/辞职管理、干部考核评价、任期考核、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年度】。

《管理规定》主要精髓:注重把近年来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和做法,加以归纳、总结和完善,同时注重吸收借鉴党政干部管理工作的有益经验,以及国外在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方面好的做法,积极探索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新机制、新方法、新途径。

《管理规定》提出的创新性要求:一:如何将党管干部管理工作的有益经验,与国内外企业管理人员工作的先进做法和思路相结合;二:利用信息系统建设,将企业领导干部管理的主要环节,从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方式/方法、考核点等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并进行固化,从而提高系统的可操作性,促进系统的政策指导性。

《考评办法》结合企业实际,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和市场认可结合起来,运用多维度测评、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对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力求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

国有企业公司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公司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国有企业发展和国家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公司,包括其子公司。

国有企业公司应当依法自主制定配套管理制度,细化、明确和完善本管理制度内容。

第三条国有企业公司应当设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

第二章董事会第四条国有企业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公司的决策和监督职能。

第五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不低于五人,其中有国资委派代表董事。

董事应当具备较高职业道德水平和管理经验,熟悉公司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董事会应当按照《公司法》和《股东大会章程》的规定,召开定期及特别董事会,进行决策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董事会应当制定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公司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第三章监事会第八条国有企业公司设立监事会,独立于董事会和经理层,行使对公司管理层的监督职责。

第九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中有国资委派代表监事。

监事应当具备法律、财务和管理知识,能够独立、客观地履行监督职责。

第十条监事会应当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合规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董事会和国资委。

第十一条监事会应当加强内部监督体系建设,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发现和纠正管理漏洞和违规行为。

第四章经理层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公司设立经理层,由总经理领导,承担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执行职责。

第十三条经理层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十四条经理层应当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公司运营状况和管理团队进行评估。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预算和审计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工作,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核。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 那么,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要出台哪些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从而更好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呢?下面就不妨和学习啦一起来了解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各位有帮助 !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part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以下简称《资产法》) 、《中国共- 产- 党章程》( 以下简称《党章》 ) 、《江苏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太仓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市国资委 ) 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以下简称“企业 ) 。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包括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包括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 ,总经理 ( 总裁 ) 、副总经理 ( 副总裁 ) ,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以及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批准列入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 一) 党管干部与依法办事相结合 ;( 二) 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 ;( 三) 市场认可与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相结合 ;( 四) 组织选拔与市场配置相结合 ;( 五 )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 六 ) 分类与分层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公司治理结构第五条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经理层、党委会职责,规范运作。

1 人,可以设副董事第六条董事会职数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设董事长长、董事若干人。

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制,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决定企业重大事项。

国有企业管理规定办法

国有企业管理规定办法

国有企业管理规定办法一、概述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发展、保障国家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管理,提高其运营效率和竞争力,我国制定了《国有企业管理规定办法》。

本文将就该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二、总则《国有企业管理规定办法》是国家有关国有企业管理的法规文件,旨在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国有资本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办法对国有企业的法人地位、产权保护、市场化运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三、国有企业的法人地位根据《国有企业管理规定办法》,国有企业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即具有合法权益主体资格。

国有企业依法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享有与其法人地位相适应的权利和受保护的权益。

这样的规定有利于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以公平的身份参与,并对其权益进行有效保护。

四、国有资产保护国家对国有企业的资产保护十分重视。

《国有企业管理规定办法》明确规定,国有企业的资产应当依法受到保护。

国有企业的资产包括资本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国家将采取措施,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加强对资产的监管和保护。

五、市场化运作国有企业要积极开展市场化运作,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国有企业管理规定办法》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参与竞争,提高经济效益。

同时,国家也要对国有企业的市场化运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支持,保障其合法权益和稳定健康发展。

六、人事管理人事管理是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

《国有企业管理规定办法》规定了国有企业的人事管理原则和制度。

国有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经营特点和市场化要求,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体系,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

人事管理要公开、公正、公平,保障员工权益,激励员工积极投入到企业发展中。

七、社会责任国有企业是国家资本的重要载体,也是社会责任的承担者。

《国有企业管理规定办法》强调,国有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社会问题。

国家将通过各种途径引导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现代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

现代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

现代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
现代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力资源管理:国有企业应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
薪酬等方面。

通过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

2.财务管理: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强化风险控
制。

通过科学的资金运作和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资产质量。

3.战略管理:国有企业应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发展战略,明确企业的使命、愿景和价
值观。

通过科学的战略规划和实施,实现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4.风险管理: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对企业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
法律风险等进行全面评估和管理。

通过有效的风险控制,降低企业的风险损失。

5.信息管理: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保障企业信息的安全、准确和及
时。

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

6.质量管理: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通过严
格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7.知识产权管理:国有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和品牌形象。

通过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8.行政管理: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行政管理制度,保障企业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过高效的行政管理,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国有企业公司制度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公司制度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公司制度管理办法一、总则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企业的公司制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架构1. 董事会(1)董事会是国有企业公司制度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决策国有企业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方针。

(2)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非执行董事组成,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并代表公司进行内外的业务活动。

(3)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重大事项需董事会全体一致通过。

2. 监事会(1)监事会是国有企业公司制度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必须具备独立性,不能同时担任其他职务。

(3)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对国有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3. 高级管理层(1)高级管理层由总经理和其下属的各个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2)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全面管理国有企业的各项事务。

(3)各个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任命,负责本部门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三、公司治理1. 决策方式国有企业公司制度的决策方式应遵循集体决策原则,重大事项需要经过董事会讨论并一致通过。

2. 职权和责任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明确自身的职权范围和责任,履行职责时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财务管理1. 财务制度国有企业公司制度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2. 资金管理公司应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做到预算编制、执行、监测和运用的合理化和规范化。

五、员工管理1. 招聘与考核国有企业公司制度的员工管理应依法进行,招聘与考核程序公开透明,实行竞争上岗、能者上位的原则。

2. 培训与晋升公司应制定培训计划,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并根据个人表现确定晋升机制。

3. 待遇和福利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员工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国有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全文

国有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全文

国有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企业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国家出资设立的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

第三条国有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性原则、必要、操作性原则、层次性原则和动态管理原则。

第四条国有企业规章制度管理主要包括企业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和临时性规定等。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制定第五条国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的政策要求,体现解决问题的必要性和不可或缺性,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易操作、易执行。

第六条国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规章制度制定计划;(二)履行规章制度立项审批手续;(三)组织规章制度编写与评审工作;(四)启动发文流程,履行批准与发布程序;(五)组织规章制度宣传培训,监控规章制度执行;(六)定期实施规章制度后评估工作,及时修订或废止与企业管理不相适应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国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应当经过部门内评审、部门间评审和上级审批等环节。

第八条国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应当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范围和业务流程变化等情况进行及时修订或废止。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执行与监督机制,确保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明确规章制度执行的责任主体,规定执行程序和执行标准,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定期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规章制度管理的水平。

第四章规章制度的废止与修订第十二条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废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相关法律法规废止,规章制度无继续施行必要时;(二)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范围和业务流程发生变化,规章制度不再适应企业需要时;(三)定期评估或管理评审中发现存在缺陷,需要废止时。

国有企业资金管理规定(完整版)

国有企业资金管理规定(完整版)

国有企业资金管理规定国有企业资金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再就业工作的需要,规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是指由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用于为进入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包括类似机构或代管科室,以下简称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下简称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代缴社会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会保险费)和促进再就业工作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根据企业隶属关系,按照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四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来源包括:(一)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政府审定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计划安排的预算内资金;(二)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政府审定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计划从政府统筹调剂的预算外资金中安排的资金;(三)企业自筹的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资金;(四)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的资金;(五)社会捐赠资金;(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利息收入;(八)其他资金。

第五条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资金,原则上采取二三制的办法筹集:(一)财政(含预算内、外资金)安排三分之一,其中,中央企业由中央财政解决,地方企业由地方财政解决。

对困难较多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在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社会保障补助支出类中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款级科目(科目编码为1905)中列支;财政从政府统筹调剂的预算外资金中安排的资金在相关的预算外支出科目中列支。

(二)企业负担三分之一。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国有企业的规范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体制1. 国有企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定企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事项。

2. 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成员的职责和权利,实行独立董事制度。

3. 企业设立总经理或董事长负责日常经营管理,总经理或董事长是董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董事会决策。

三、财务管理1.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建立合理的财务预算和激励机制,提高经济效益。

2.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范要求,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

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对财务信息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人力资源管理1.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制定人力资源开发计划和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水平。

2. 企业应当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用人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企业生产效率。

3.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奖惩机制,激励优秀员工,惩罚不端行为,保证企业管理的严肃性。

五、生产经营管理1.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2. 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计划和生产管理体系,控制生产成本和提高生产效率。

3. 国有企业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开展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

六、市场营销1.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市场营销管理制度,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制定市场营销策略和推广计划。

2. 企业应当加强市场调研和客户服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客户满意度。

3.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监测机制,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竞争对手情况,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七、资产管理1.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采购、使用、处置等活动,保护企业资产安全。

2. 企业应当进行资产清查和资产评估,定期对资产进行登记和盘点,确保资产信息真实准确。

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大全

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大全

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持有全部或大部分股权,或者依法行使决策权和管理权的企业。

国有企业应当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

第三条国有企业的规章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企业改革创新,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企业各项运作活动,明确职责权利,保障企业稳定发展。

第五条国有企业的规章制度由企业法人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六条国有企业的规章制度应当及时更新和完善,根据经济形势、政策要求和企业发展需要进行调整。

第七条国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所有员工应当认真执行,不得擅自违反或者变通规定。

第八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应当模范执行规章制度,不得有违反规定行为,对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企业组织管理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层职责和权力范围,保证企业决策权顺畅执行。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履行企业的股东监督、公司监督和经营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董事会是国有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事项,保障公司利益最大化。

第十二条监事会是国有企业的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监督董事会和经理层合法、有效地履行职责,保护公司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经理层是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董事会决策,确保企业运营顺利。

第十四条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应当依法适时召开会议,进行决策和监督,及时向高层管理者和股东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并实行工作分工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和权限范围,保证管理决策科学合理。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和管理层之间的互动合作,避免信息不对称和内耗现象。

国有企业管理 制度

国有企业管理 制度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是指在国有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过程中,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建立和完善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这些制度和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所有权制度:国有企业属于国家所有,所有权由国家代表机构行使。

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划分、变更、确权和权益保护等都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

2. 决策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决策权主要由所有权机构和公司行政管理机构共同行使。

决策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国有企业的经营决策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政策要求,保持企业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3. 绩效考核制度: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制度主要用于评价企业的经营成果和管理绩效,包括财务指标、市场份额、技术创新、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考核。

4. 资产管理制度: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国有资产评估、资产使用和处置等方面的规定,旨在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5.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人员招聘、培训、绩效评估、薪酬福利等方面的规定,旨在激励员工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管理和绩效水平。

6. 监督管理制度: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制度包括内部监督、外部
监督和社会监督等方面的规定,旨在防止腐败行为,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规范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的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推动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完整版)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完整版)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第三条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第四条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其他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五条本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第六条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七条国家采取措施,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

第八条国家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体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第九条国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

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制定。

第十条国有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二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第十一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授权其他部门、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国有企业 管制度的制度

国有企业 管制度的制度

国有企业管制度的制度
国有企业的管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
1.法律法规制度:国有企业的行为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严格限
制和规范,包括《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法》等。

2.组织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设立和组织管理,包括成立必要的机构、制定管理规定、明确职权职责等。

3.财务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
会计制度、财务报告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确保企业的财务状况真实、准确。

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薪酬制度、培训发展制度等,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企业人力资源。

5.市场监管制度:国有企业必须接受市场监管,按照市场经济
规则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6.内部控制制度:国有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
风险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合规制度等,保障企业的稳健经营和防范风险。

7.社会责任制度:国有企业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包括对员工、
环境、社会公益等方面的责任,并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这些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管理,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同时,也是国家对国有企业实行有效管控的手段和途径。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企业国有资产是指由国家所有并由国家委派托管的资产,是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国家财产权益,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具体规定如下:1. 国有资产管理法。

该法规定了国有资产的管理范围、所有权、保护措施、监督和责任等内容,明确了企业国有资产的归属和管理权责。

2.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国家设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包括资产评估、资产收益分配、资产流转、资产监管等。

3.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各企业应制定和实施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的归属、使用、处置等事项,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4. 国有资产评估和监督。

企业应定期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确保资产价值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同时,国家对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确保资产的有效使用和保值增值。

5. 国有资产收益分配。

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国有资产收益的分配方式,确保国家和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6. 国有资产处置。

企业国有资产的处置应遵循市场化原则,通过拍卖、挂牌、竞标等方式进行,确保处置程序的公开、公正、公平。

7. 国有资产监管和风险防控。

国家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建立完善的资产监管制度,加强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

综上所述,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包括国有资产管理法、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国有资产评估和监督、国有资产收益分配、国有资产处置以及国有资产监管和风险防控等内容。

这些规定的出台和实施,旨在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保护国家财产权益,推动国有资产的健康有序发展。

国有企业工资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工资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工资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工资管理通常遵循以下规定:
1. 工资标准:国有企业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工资标准,工资标准应公正合理。

2. 工资组成: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加班费等组成。

基本工资应与职工的职位等级、工作年限和素质相匹配。

3. 工资支付:国有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支付周期和支付方式进行工资支付。

工资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等形式直接支付到职工的个人账户。

4. 工资保障:国有企业应保障职工的工资支付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支付应按照规定进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5. 工资调整:国有企业应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和企业的经营状况实行工资调整。

工资调整应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公平合理。

6. 工资计算和发放: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工资计算和发放制度。

工资计算应确保计算方法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工资发放应及时、准确。

7. 工资保密:国有企业应保护职工的工资信息的隐私,禁止将职工的个人工资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

以上只是国有企业工资管理的一般规定,具体实施可能会因企业性质、规模、地区等情况有所不同。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制定详细的工资管理制度并进行执行。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4篇)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4篇)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作用,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是指国有资产所有人依法履行对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保护和管理职责,对企业进行财务监督、审计监督以及国有资产评估、处置、监督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的过程。

第三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目的是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和流转,提高国有资产的配置效率,实现国有资本的最大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总体安排、部门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依法与经营者分工合作,建立科学、高效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第五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应当遵守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勤政为民、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相结合、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分类管理、综合施策的原则,根据企业的类型、性质和经营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二章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第七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是指依法履行职责,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保护、增值和流转管理工作的机构。

第八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组织体系,明确机构设置职责及人员配备,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九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组织设置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总体安排、经营者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具体管理的体制;(二)建立健全与企业发展和业务特点相适应的管理岗位和岗位职责;(三)依法履行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监测、处置等职责,并建立专门的评估、监督、监测、处置部门;(四)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的信息化系统,提高管理效能。

第十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二)具备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三)熟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严守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

第三条国有企业董事会是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对企业的重大事项负有最终决策责任。

第四条国有企业董事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负责企业的全面管理。

国有企业董事长由国务院任命。

第五条国有企业董监高应当具备高度的政治觉悟和坚定的党性原则,关注国家、企业和员工的发展利益。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开展经营活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员工素质,确保企业的长期发展。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商业道德,遵循市场规则,维护国有资产。

第二章董事会的职责和权力第九条国有企业董事会是企业最高决策机构,负责企业的重大事项决策。

第十条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当根据国家政策和企业发展战略,定期审议和决定企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当对企业进行监督,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及时纠正偏差,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当定期评估企业领导班子和管理层的工作绩效,对绩效不合格的负责人进行问责。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当审议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合法。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当审议企业的重大投资和融资项目,确保企业的资金使用合理有效。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当审议和决定企业的资产重组、重大合同和重要决策事项。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当制定企业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保障企业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董事会工作制度,确保董事会的工作高效有序。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当接受企业监事会的监督,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董事会成员第十九条国有企业董事会成员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批准任命。

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4篇)

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4篇)

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是指国家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以下是中国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是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法律,明确了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管理权,规定了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则、制度和监督等问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法》:对国有企业的组织、经营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包括国有企业的设立、改制、运营、利润分配等具体事项。

3.《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实施办法》:规定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披露等具体事项,加强了国有资本经营的规范管理。

4.《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方案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鼓励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上市。

5.《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监管职责和要求,加强了对国有资本运营的监管和风险防控。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提高国有资产的效益和安全性。

以上是中国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一些重要内容,这些规定的实施对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2)是指国家对其拥有或控制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制度和政策。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1. 国有资产法:这是中国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管理和监督,并明确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原则。

2.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3. 国有企业法:明确了国有企业的法人地位和经营权益,规定了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利润分配和监督等问题。

4.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了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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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拥有或者控制的企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
部分。

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保证其有效运行和经济效益,
国家对国有企业实行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就国有企业管理规
定展开论述。

一、法律法规框架
国有企业的管理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央企业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
了国有企业的法人地位、权责义务、组织形式等基本要求,并规定了
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和监督制度,为国有企业的规范管理提供了
法律依据。

二、公司治理结构
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在管理规定中占有重要地位。

国有企业应
当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力与责任的监督制约机制。

董事会是国有企业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战略、决策重大事项;
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及经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经理层则负责企业的
日常经营管理。

这些组织机构和职责的明确,有利于国有企业的管理
与运营。

三、经营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管理规定中还包括一系列经营管理制度,如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

人事管理制度明确了国有企业的人
事管理流程和标准,保证人事决策的公正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了国
有企业的财务核算和报告要求,确保企业财务经营的透明度和合规性;内部控制制度规定了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的要求和措施,以防范和减少
管理风险。

这些经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国有企业的规范
化管理。

四、绩效考核与监督
为了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国家对国有企业实行了绩效考核与
监督制度。

绩效考核主要包括财务绩效、市场绩效和社会绩效等方面
的评估,旨在激励国有企业提升效益、降低成本、优化资源配置;监
督机制则通过内部和外部的审计、监察等手段,加强对国有企业行为
的监督和违规行为的查处,保证国有企业的合法合规运营。

五、改革创新推进
国有企业管理规定也包括改革创新推进的要求。

国有企业改革是国
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国有企业实现现代化治理是当前的
重点任务。

国家通过加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行员工持股制
度等方式,激发企业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并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发
展的转型升级。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管理规定是保证国有企业有效运行和经济效益
的基础。

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框架、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管理制
度以及绩效考核与监督机制,加强改革创新推进,国家确保了国有企
业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为国有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只有
切实履行这些规定,国有企业才能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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