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做天在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在做天在看,因做恶而遭雷劈的十个真实案例!

我们经常听老人们讲做了伤天害理的事要遭天打雷劈,这不是没有道理的。冥冥之中自有天道,因果报应,丝毫不爽,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近日,俄罗斯一伙劫匪破入教堂抢劫,并打碎耶稣雕像,烧毁圣经。神职人员大声疾呼请你们不要这么做,主在看着你们。

劫匪不仅不停手,更加变本加厉的破坏教堂,并破口大骂说有本事你让你们的主来找我们!

劫匪破坏完教堂后,警方正与他们展开追逐,劫匪驾车逃逸途中忽然遭雷劈,连人带车劈碎,无人生还!(看雪客注:此事中央电视台新闻播报过,湖心亭看雪客公众微信转发过,请关注湖心亭看雪客公众微信查看:huxintingkanxueke)

殊不知,古往今来,雷殛恶人的事例屡见不鲜,古书中多有记载,不可胜数,只是人们都很少读古书,所以不了解罢了。即使读了,也不予相信,认为是古人杜撰出来用来劝善惩恶的。其实不然,古人著书,相当严谨慎重,为子孙后代负责,怎会像现代人一样胡编滥造呢?怎能以一己之短见,抹杀无数之事实呢?再说,就算是个别的事例不真实,但是不可能全是杜撰的吧。而且古书中记载的雷殛之事,多是针对忤逆不孝、谋财害命、邪淫乱伦之事,绝非偶然。在此试举几例。

天雷震死不孝子

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载了一个事例:乾隆戊辰年,河间县西门外桥上,天雷震死一人,端跪不倒,手举一纸包,未遭雷火触及,打开一看乃是砒霜。众人不解其中缘由,不久此人的妻子听说后急忙赶来,见到此人也不哭,她说:“早就知道会有此事,现在后悔也晚了。他经常打骂老母亲,昨天忽然萌生歹念,想买砒霜毒死老母,我哭着劝了一晚,他也不听。”此不孝子想用砒霜毒死老母亲,罪大恶极,天理不容,所以遭到天谴。此事时间、地点、人物记载详细,绝非杜撰。

谋杀正妻,被雷击死

唐湘清居士所撰《因果报应录》中也记载了一件事例,与此事有相似之处:据聂云台老居士(民国时期上海企业家,笃信佛法,乐善好施)讲,有个叫谢祥岩的人在上海一个外国人家中做厨师,一家五口。其妻蒋氏,性情朴实,孝顺婆婆,常织布补贴家用。可是谢祥岩却在外面勾搭上了别的女人,要娶姘妇为正妻,想与蒋氏离婚,他的母亲不允许。谢祥岩就与婶母商议,设计谋杀蒋氏,在戊辰年五月十二日晚上,将毒药投放在桂圆汤里给蒋氏吃。忽然间天起黑云,风雨大作,霹雳一声,谢祥岩与婶母,都遭天雷打死。谢祥岩的阴囊和腿部都被打裂,婶母的头面被劈去一半。谢祥岩犯下邪淫罪恶,又谋杀正妻,被雷击死。

这两个案例,一个不孝,谋杀老母,一个邪淫,谋害正妻,所以顿遭显报。由此可见,举头三尺,决有神明,善恶之报,丝毫不爽,世人能不知所畏惧吗?

不孝极恶之报,被天雷震死!

梁恭辰《北东园笔录》中记载,厦门有个陈某,为人心狠暴戾。他有个五十多岁的老母亲,陈某支使母亲如同奴隶。稍不如意,就骂詈百出,不可名状。母亲经常在背后悄悄流泪。邻居们都劝他说:“这是你的母亲,做儿子的哪有对母亲这样的?”陈某昂昂不睬。一天,母亲有事回来晚了,做饭稍晚,陈某怒目而视,骂道:“做一顿饭都不能,不死还能干什么?”说完,突然间天昏地暗,风雨骤至,一声霹雳,闻者无不胆战心惊,陈某被天雷震死。脸上还留有朱红色“不孝极恶之报”六个小字。

雷殛逆子

汪道鼎《坐花志果》记载,江西某人,以赶鸭为生。其母去世,父亲年迈。某人嫌父亲白吃白喝,经常谩骂父亲。一天,正在对父亲肆意谩骂,忽然霹雳一声,将此人提至院中。乡人来看,见他须发、衣裤,都被雷火焚烧,神魂如痴,不能说不能动。乡里有个能辨认“雷书”的人,说赶快翻开锅底来看,一定有异状。把锅底翻开一看,果然有朱色篆字,经过辨认,乃是“雷警不孝”四字。后来众乡邻为其请来道士设立斋醮,代为忏悔,让他跪在父亲面前,三天后,此人开始能够说话。从此改恶从善,竟成孝子。上面这两件事有相似之处,一个被打死,一个被打伤,可见忤逆不孝者,必遭恶报。若有犯者,一定要忏悔。更为奇异的是,都在身体上留有字迹,古人称为“雷书”。可见,宇宙之大,无奇不有,冥冥之中不可思议的事情有很多,是现代科学所不能解释的。奉劝诸君,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对于天地鬼神,务必知所敬畏。

不但古书中的记载不胜枚举,近现代报章中也多有刊载。善恶报应乃是天道,不以时间为转移。现代科技昌隆,但是天道循环报应亘古不变。

雷警不孝,留有雷书!

一九四八年八月七日,重庆《陪都晚报》刊登一则通讯:本月初三日,贵州修文县发生一件果报之事,颇堪寻味。修文县岩脚乡李姓农民,家有妻子,以及年方周岁之男孩一人,夫妻视此子如宝贝,每日出外工作,均抱此孩同往,以防发生意外。李某过生日,赴城买母鸡一只,返家后,命妻炖鸡,其妻遂将鸡洗净,置于锅内。

煮不久,李某因田内工作未完,即偕妻往田内工作,估计返家时,鸡必煮熟,即饱餐一顿。其子因午睡未醒,不便携出同往,恐其著凉,随将棉被一条盖在小孩身上,二人放心而去。

谁料刚走不久,同村之陈某,因家中走失母鸡一只,四处找寻,均未获得,乃至李某家中,忽发觉锅内煮有母鸡一只,即错认为己物。李某、陈某向来有嫌隙,陈乃将鸡取出,心尚不甘,复施极残忍之手段,将李某之子放置锅内,取鸡代之而去。不久李某夫妻返家,床上之孩子不见,方感惊疑,突然见锅内有异,前往一看,当时魂飞天外,原来二人之独生子被煮烂死于锅内,皮肉均裂,惨不忍睹。二人见状,痛不欲生,当夜李妻即忧病而亡,李某亦自杀而死。

隔了一日,雷雨大作,陈某竟被雷击死,在陈某尸旁,死有野猫一只,口内尚有鸡毛数根。因此知谋杀李某之子,凶手即为陈某,而食陈某之鸡者为野猫,故陈某及野猫均被雷击。

呜呼!世间法律所不能治者,天律竟森严不爽,发雷以惩其冥冥罪恶,报应昭彰,万人目击,岂不可哀可惧也耶!

天雷殛人,如此之巧!

《玉历宝钞》记载:辽宁庄河光明镇北关,有一人叫王子臣,三岁丧父,由寡母勤劳抚养成人。60年代由政府照顾,保送到芙蓉铜矿当工人,当时的国家职工,在农村显得了不起。娶了媳妇,也生了孩子。夫妇上班,缺人做饭带孩子,就把老母亲从农村接到矿上,做饭带孩子。既有“保姆”又不必付工资,本当和睦相处,以慰老母安度晚年。谁知娶了媳妇忘了娘,媳妇对婆婆不好,儿子又听妻子的,共同虐待亲娘。“侍候”子、媳稍不如意,非打则骂。年长月久,母亲不堪忍受,有时说:“我这苦命人,真不如死了好。”其媳说:“你能死吗?你真死了,我就到市场卖你的大碗肉”(即作畜牲肉卖)。敢对老妈说这样恶毒的话,可见平时是如何的虐待了。

一天夜里,风雨交加,雷声隆隆,一团红球破窗而入,“轰”的一声巨响,天雷同时击毙了王子臣夫妇。当时坑上共躺了老少三代五口人:王子臣夫妇睡在两头,在中间的祖母、小孙子竟然安然无恙!

——天雷殛人,如此之巧。这是1964年的事,乡里的人都知道此事。

为赖账手对天发誓,果遭雷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