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崔建远合同法笔记.doc
《合同法学习笔记》word版
第二节合同法学习笔记其中有些是我在普法过程中讲解合同法时形成的讲义的部分内容,素材主要参考了江平老师的《合同法精解》、中国民商法律网网站《法学教室》栏目上刊出的郑小敏老师的《合同法总则》、周友军老师的《合同法释义》以及其他老师的材料。
在此表示感谢,也请大家仅用于个人学习目的。
因为个人水平以及对法律理解力的不同,错误之处无法避免,请大家随时批评指正。
基本要求了解合同的概念以及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熟悉合同法中关于合同订立、变更、终止的基本规定;掌握合同的履行、以及违约责任的规定;掌据技术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基本规定。
本节内容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一、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1.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合同的含义合同法的适用范围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公益原则效力原则第一章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这两个问题基本上涵盖了合同法总则的内容,对这两个问题理解透了,就会把握住整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与立法原则,对大家掌握合同法的规定很有帮助。
第一节合同法的适用范围1、合同的含义:《合同法》第2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这一定义,我们认为合同应具备如下法律特征: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
2、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合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这就和第1款一起规定了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我们在平常的生活中,能见到各种各样的合同书、协议书,比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牵涉到婚姻家庭、抚养等问题的离婚协议书、收养协议书,还有我们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等等,这些都是属于广义的合同范畴,而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则是狭义上的合同,主要是指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合同。
合同法 崔建远
合同法崔建远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名称)。
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乙方,(受托方名称)。
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鉴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进行(具体委托内容),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具体委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内容)。
第二条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委托,认真、细致地完成委托事项,并按时提交成果。
2.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委托费用,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 双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保密条款。
双方应当对涉及到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信息等进行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若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第五条合同变更。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六条争议解决。
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终止。
1. 合同期满或者完成委托内容后,合同自动终止。
2.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合同。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第九条生效与解释。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签字:日期:日期:以上为《合同法崔建远》范本,如需定制其他类型的合同范本,请与专业合同范本专家联系。
合同法总论第三版笔记
合同法总论第三版笔记我记得刚开始看的时候,那些条款密密麻麻的,看得我眼睛直发花。
我当时就想,“这谁能搞得懂啊?”但是呢,咱也不能就这么被它吓住对吧?就像电影里说的,“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是什么味道。
”这合同法也一样,虽然看着难,但是慢慢研究起来还是挺有意思的。
我先来说说合同的订立吧。
这里面有要约和承诺啥的。
我记得好像是这样,不过也可能记错喽。
要约就像是你向别人抛出一个橄榄枝,说“嘿,咱来做点啥事儿呗。
”然后承诺呢,就是对方接住这个橄榄枝说“好咱干吧!”这过程中还有好多细节呢。
比如说要约得明确具体,不能模棱两可的。
我就曾经在理解这个地方的时候,把自己绕进去了,还以为只要有点那个意思就行呢,唉,真是傻呀。
哦,对了,我得跟你们讲个行业里的趣事儿。
我听说以前有个人签合同的时候,都没仔细看条款,就稀里糊涂地签了。
结果后来出了问题,他才发现自己掉进了一个大坑里。
这就告诉咱们,看合同得瞪大了眼睛,就像老鹰盯着猎物一样。
在合同的履行这一块呢,也是有不少讲究的。
双方都得按照约定来办事儿。
我有时候就在想,如果大家都像童话里的小矮人一样诚实善良,都自觉履行合同,那是不是就没有那么多纠纷了呢?哈我这想法是不是太天真了。
可是现实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
比如说一方可能会迟延履行,这时候另一方就该着急了,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
还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这就像是给合同这个机器做调整或者直接关掉一样。
不过这个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做的,得有一定的条件才行。
我记得我第一次搞清楚这个的时候,兴奋得不得了,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哇!咱再说说违约责任吧。
这要是有人违反了合同,就得承担责任。
这个责任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
我就纳闷儿了,为啥有些人明知道要承担责任,还非要违约呢?难道他们以为自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吗?哼!我在学习这些东西的时候,也走了不少弯路。
比如说有些概念我老是混淆,今天记住了,明天又忘了。
我就想啊,我这脑子是不是跟筛子似的。
合同法(第五版)崔建远主编 辅导
《合同法》复习重点
一、名词解释
1、合同法教材2页
2、合同法的体系教材22页
3、束己合同教材36页
4、强制缔约教材55页
5、先行抗辩权教材143页
6、定金教材197页
7、强制履行教材313页
8、体系解释教材357页
9、融资租赁合同教材437页
10、行纪合同教材518页
二、简答题
1、合同法的鼓励交易原则的具体内容?教材21页
2、构成要约必须符合的条件?教材43-44页
3、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的主观要件包括哪些?教材163-164页
4、合同解除的类型?教材245-247页
5、违约责任的特殊性质?教材294页
6、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构成要件?教材388-389页
7、拒绝赠与履行的构成要件?教材418页
8、借款合同的法律性质?教材419页
9、承揽合同中的风险负担包括哪些?教材450-451页
10、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包括哪些?教材468页
三、论述题
1、试述合同履行的原则?教材126-131页
2、试述合同解释的原则?教材356-364页。
崔建远合同法总论
崔建远合同法总论1.1 本协议是由双方当事人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署的,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双方在本项目中的合作,确保项目的目标得以实现,所有条款和规定将按照协议内容严格执行。
合同的标的和范围2.1 合同标的2.1.1 本协议的标的为 [详细描述项目或服务]。
该标的包括但不限于 [具体细节]。
2.2 合同范围2.2.1 本协议涵盖的范围包括 [详细描述范围],以确保项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合同金额及支付条款3.1 合同金额3.1.1 本协议的总金额为 [填写金额],所有费用均以此金额为准,不包括额外的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3.2 支付条款3.2.1 付款方式应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方式进行,支付时间和具体方式应在协议签署后确认。
3.2.2 支付时间为 [具体时间],付款的金额和时间应按照协议中的约定进行。
权利与义务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标准完成任务。
4.1.2 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支付费用。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2.1 乙方应按照协议的要求提供所需的服务或产品,确保质量符合标准。
4.2.2 乙方应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验收资料。
合同的履行5.1 履行地点5.1.1 合同履行地点为 [具体地点],所有工作和服务都应在此地点进行或完成。
5.2 履行时间5.2.1 合同的履行时间为 [开始日期] 至 [结束日期],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
违约责任6.1 违约责任的确定6.1.1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条款,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 违约处理6.2.1 违约方应在接到对方通知后的 [具体时间] 内采取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并支付相关的赔偿费用。
争议解决7.1 争议解决方式7.1.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合同法提纲笔记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种类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课本P4~5)(一)概念(二)特征:1、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2、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3、合同是平等主体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二、合同的种类(P6~11)(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1.概念: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即双方当事人愿意负担履行义务,旨在使他方当事人因此负有对待履行的义务。
单务合同:指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
2.两者区分的意义:是否适用履行抗辩权规则的不同;风险的负担上不同;因一方的过错所导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1、概念:有偿合同: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
2、两者区分的意义:1.确定某些合同的性质;责任的轻重不同;2.主体资格要求不同;3.能否构成善意取得不同(三)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1、概念: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2、两者的区别意义在于: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1、概念:诺成合同: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为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
实践合同: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2、主要几种实践合同:(1)一般保管合同(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3)借用合同(4)定金合同(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概念:要式合同:指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方式而成立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
(六)主合同与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概念:主合同: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
最新崔建远合同法笔记
合同法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第一节合同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大陆法系:合意说法民第1101条:“契约,为一人或数人对另一人或另数人承担给付某物、作或不作某事的义务的合意。
”*英美法系:允诺说《美国合同法重述》(第2版)第1条:“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允诺,违反它,将由法律给予救济;履行它,是法律所确认的义务。
”我国现行法:1.《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最广义合同说、广义合同说、狭义合同说2.《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合同的法律性质1.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民事行为(法律行为)。
2.是两方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法律行为)。
合同=合意?事实合同关系理论附随义务理论关系合同理论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民事行为(法律行为)。
三、合同与契约1.我国历史上:契约>合同合同契2.我国立法中:合同/违约金/违约责任3.我国理论中:契约=合同4.台湾学说:合同≠契约合同:意思表示方向一致的协议,共同行为;契约:意思表示方向相反的协议。
四、合同的相对性(一)含义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对于合同关系之外的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
(二)内容1.主体的相对性2.内容的相对性3.责任的相对性《合同法》第121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三)突破1.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与撤销权。
2.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法》第229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3.涉他合同,包括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和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4.第三人侵害债权。
最新崔建远合同法笔记
最新崔建远合同法笔记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第一节合同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大陆法系:合意说法民第1101条:〝契约,为一人或数人对另一人或另数人承担给付某物、作或不作某事的义务的合意。
〞*英美法系:允诺说«美国合同法重述»〔第2版〕第1条:〝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允诺,违反它,将由法律给予救济;履行它,是法律所确认的义务。
〞我国现行法:1.«民法通那么»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爱护。
〞*最广义合同说、广义合同说、狭义合同说2.«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合同的法律性质1.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民事行为〔法律行为〕。
2.是两方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法律行为〕。
合同=合意?事实合同关系理论附随义务理论关系合同理论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益义务关系为内容的民事行为〔法律行为〕。
三、合同与契约1.我国历史上:契约>合同合同契2.我国立法中:合同/违约金/违约责任3.我国理论中:契约=合同4.台湾学说:合同≠契约合同:意思表示方向一致的协议,共同行为;契约:意思表示方向相反的协议。
四、合同的相对性〔一〕含义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关于合同关系之外的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
〔二〕内容1.主体的相对性2.内容的相对性3.责任的相对性«合同法»第121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缘故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三〕突破1.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与撤销权。
2.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法»第229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阻碍租赁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完整笔记
合同法完整笔记指定教材:王利明、崔建远主编:《合同法》,北京大年夜学出版社,2000年1月第二版。
订价:16元。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特点大年夜陆法学者全然认为合同是一种合意或协定。
英美法学者大年夜都认为合同是一种承诺。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天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革、终止平易近事权力、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定。
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天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平易近事司法行动。
2、合同以设立、变革或终止平易近事权力义务关系为目标和主旨。
3、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品或意思表示一致的协定。
因为合同是合意的成果,是以它必须包含以下要素:第一、合同的成立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第二、各方当事人必须互相做出意思表示第三、各个意思表示是一致的,也确实是说当事人杀青了一致的协定第二节合同与债债是产生在特定主体之间要求为特定行动的家当司法关系。
债的概念来源于罗马法。
罗马法将债分为基于契约之债和基于造孽行动之债。
债具有以下司法特点:1、主体的特定性和相对性。
2、债的内容重要表示为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要求为特定行动或不为特定行动,债务人有义务为特定行动或不为特定行动。
3、债权人权力的实现有赖于债务人实施其应尽的义务。
第三节合同关系合同是产生在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司法关系。
合同关系和一样平易近事司法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的。
第四节合同的分类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三、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又称为典范合同无名合同又称为非典范合同从实践来看,无名合同大年夜量存在,关于其类型,学者一样将其分为三类:1、纯无名合同,即以司法纯无规定的事项为内容,或者说,合同的内容不属于任何有名合同的事项2、混淆合同,即在一个有名合同中规定其他有名合同事项的合同。
3、准混淆合同,即在一个有名合同中规定其他无名合同事项的合同。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所谓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赞成即能产生司法后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
崔建远合同法笔记
崔建远合同法笔记崔建远合同法笔记一、双方基本信息:甲方:(填写甲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乙方:(填写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2.1甲方身份:甲方为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2乙方身份:乙方为自然人。
2.3甲方权利:甲方享有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并有权提供必要的服务。
2.4乙方权利:乙方享有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并有权按照约定方式支付费用。
2.5甲方义务:甲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对相关业务的规定要求,并且按照约定时间和质量履行服务。
2.6乙方义务: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费用,并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所需材料和信息。
2.7履行方式:甲方应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与乙方沟通并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必需的材料和信息。
2.8期限:合同的服务期限为(填写期限,如3个月、半年、1年等)。
2.9违约责任:如果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和条件,违约方应承担事实所带来的损失,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采取恢复和补救措施。
违约方应为此负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和乙方应遵守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法、民法总则、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本合同明确了甲方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并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本合同具有合法有效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双方同意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尽可能采用和解方式解决争议,如协商不成将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开始诉讼程序。
六、其他本合同以下列信息为准,如需修改合同内容需经双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合同。
本合同内容以中文为准。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服务期限届满之日终止。
若甲方和乙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司法途径解决。
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崔建远《合同法》笔记
《合同法》规范的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不包含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也不包含物权合同,《合同法》规范的是债权合同。
合同的法律性质:(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并且根据意思表示的内容赋予相应的法律效果。
(2)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是合同区别于单方法律行为的重要标志。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4)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产生的法律行为。
在现代法上,为实践合同正义,自愿或曰自由时常受到限制,如强制缔约、格式合同、劳动合同的社会化等。
合同法,即有关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
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基于平等、自愿等原则而发生的转让物品或权利、完成工作和提供劳务等的交易关系。
合同法为交易法、任意法、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
关于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条件、合同的内容、合同的效力及合同无效、被撤销、效力未定、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保证、定金、押金及保证金、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转让、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救济、合同的消灭、合同的解释、各类合同的法律规范等,均属合同法的范畴。
合同法是特定社会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剥削阶级社会,合同法是剥削劳动者的法律武器。
在中国,合同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满足市场主体需要,获得最佳经济效益的重要工具。
合同法的作用: 1 、合同法与市场运行:市场运行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为基本内容,无数的交易活动构成完整的市场。
必须有合同债和合同法才能保障交易活动的顺利开展。
合同法成为市场经济的核心交易规则、基本法律。
2 、合同法与自主自愿:交易活动原则上由市场主体即合同当事人自主自愿地进行,合同法对此充分尊重并予以保障,形成意思自治原则。
实行意思自治,让合同当事人根据自己的知识、认识和判断,以及所处的相关环境去自主选择自己所需要的合同,去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崔建远主编合同法第八版
崔建远主编合同法第八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与背景a. 合同签订背景说明① 甲方与乙方在长期业务合作中,基于双方的共同发展需求,决定通过本合同明确合作内容。
② 双方的合作旨在实现资源共享、技术互补及市场拓展。
③ 本合同的签署是双方在多次协商基础上的结果,旨在加强业务合作、提升市场竞争力。
④ 甲乙双方同意通过合作进一步提升各自的经营水平和品牌影响力。
b. 合同目的①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需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② 双方合作的主要目的是提升业务运营效率,降低成本。
③ 合作内容涵盖双方在项目实施、资源分配、资金安排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④ 本合同明确双方合作的具体方式、时间节点及各自应履行的职责。
c. 合同范围① 本合同的合作范围主要涉及双方在项目开发、资源共享等领域的合作。
② 合同涵盖的具体内容包括技术支持、资金投入、市场拓展等方面。
③ 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时间节点进行合作,并配合对方的工作安排。
④ 合作期间,双方需要充分沟通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冲突与风险。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a.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①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度与质量。
②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关款项,以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③ 甲方有责任提供乙方所需的支持与资源,并协助解决乙方在合作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④ 甲方应对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确保符合合同要求。
b.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① 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资源与支持。
② 乙方应按时、按质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任务,并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崔建远合同法读书笔记
崔建远《合同法》(第四版)法律出版社读书笔记一、作者简介崔建远,男,1956出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
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检察院咨询监督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人民日报(海外版)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生兼职指导教师,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
代表性学术成果《合同责任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 1992 年版)、《准物权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3年版)、《土地上的权利群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4年版)、《论争中的渔业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合同法总论》(上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物权:生长与成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等专著、《物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与他人合著《合同法》(法律出版社 2007 年第4 版。
合著者:于淑妍、王轶、王闯、王成、申卫星、杨明刚、韩世远、薛文成)《债权保障法律制度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合著者:韩世远)等 10 余部;发表《“四荒”拍卖与土地使用权》(《法学研究》 1995 年第 6 期)、《无权处分辨》(《法学研究》 2003 年第 1 期)等 150 余篇学术论文。
二、写作背景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的建设,推动了《合同法》的修改,自2003年以来,我国有关合同的立法及司法解释已有新的进展,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对合同法的研究在继续深化,许多著述陆续面世,《合同法》第四版对第三版进行了细微的改变和深入,增加了时代的新的内容,并进一步对个别观点进行完善与深入,例如加强和细化了赠与合同中的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的阐述,强化了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的分析等。
三、基本框架分析该书坚持合同法的基本框架,对合同法的内容进行了全面的阐述,重点适当,深入浅出的表达作者的观点并引发深思。
合同法概述笔记
合同法概述笔记一、什么是合同法呢?嘿,这就像一场游戏的规则手册,规定了在交易这场游戏里大家该怎么玩。
比如说我要把我的旧吉他卖给你,合同法就像是那个裁判,告诉我们交易怎么开始、进行和结束。
要是我答应把吉他给你,你也答应给钱,这就达成了一种合同关系。
如果我突然反悔不想卖了,那可就违反了这游戏规则啦,就像下棋的时候突然悔棋一样不地道。
二、合同的订立啊,这可是个有趣的过程。
就好比两个人在搭积木,一块一块地把合同搭起来。
你得有要约,就像我对你说“我想把这吉他以500元卖给你”,这就是我的要约。
然后你得有承诺,你说“好呀,我买了”,这就像把最后一块积木搭上了,合同就订立成功啦。
我有个朋友,他去买手机,店员说这个手机2000元卖给他,这是要约,我朋友说行,这就是承诺,合同就这么成了。
三、合同里的当事人那可是相当重要的。
这就像是一场戏剧里的演员,少了谁这场戏都演不下去。
有甲方和乙方,在我和你买卖吉他的事儿里,我就是甲方,你就是乙方。
他们各自有着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呢。
就像租客和房东,租客有按时交房租的义务,房东有提供合适房子的义务,谁要是没做好自己的事儿,那就像演员忘了台词一样糟糕。
四、合同的内容可不能马虎。
这就像是做菜的菜谱,得规定得明明白白的。
包括标的,像我们吉他交易里的吉他就是标的;数量,就一把吉他;质量,比如说吉他有没有损坏之类的;价款或者报酬,就是500元;履行期限,什么时候把吉他给你,什么时候给钱;还有履行地点和方式,是在我家交易还是在某个商店交易,是现金支付还是转账呢。
我之前看到一个案例,有人买衣服,结果收到的衣服和卖家描述的质量相差很大,这就是合同内容没规定好惹的祸。
五、合同的效力呀,这可是个严肃的事儿。
就像一个魔法咒语,一旦生效就有约束力。
有效合同就像一张通行证,能让双方顺利地进行交易。
可要是无效合同呢,就像一张废纸,啥用都没有。
比如说一个小孩去签一个卖房的合同,这肯定是无效的,因为小孩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就像让一个还没学会走路的孩子去跑步一样不靠谱。
合同法笔记(全)
合同法一、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由来和发展由来是商品经济产生的,它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而产生又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国家强制力的保障。
(二)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和同事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法人不是人,是个人组织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主要行政负责人董事长对外叫法定代表人法律特征:1.双方式;多方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2.合法行为是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并以合法的行事的发成的协议。
因而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可以取得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
如何理解?答:①合法有效的②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力③对合同当事人意外第三人的约束力意义(合同不光约束两人,也要约束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国家强制力对合同的保障④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书,是处理双方纠纷的根据3.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根据协议与义务,一致的原则而进行的民事活动,除法律特别规定以外实行平等、互利、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4.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书,具有约束力,又有强制力。
(三)合同法的概念及调整范围概念:合同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P18)是指合同立法的指导思想以及调整民事主体间合同关系所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和准则,其贯通于整个合同法律规范之中。
合同法首条原则:①平等原则②自愿原则③公平原则④诚实信用原则⑤合法原则自愿原则内容包括:①订立合同自愿②选择相对人自愿③决定合同内容自愿④变更和解除合同自愿⑤选择合同方式自愿⑥解决争议的路径自愿(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二、合同的订立(一)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资格1.权利能力与能力。
①权利能力(权利资格)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②行为能力:民事主体依法独立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权利能力是行为能力的前提条件,但有了权利能力不一定就有行为能力。
2.公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①公民的定义:具有一国国籍并在法律上享受承担依法义务能力②公民权力开始和终止③公民的权利能力:1.广泛性。
《合同法个人笔记》word版
合同法:是以正义为最高价值目标,以原则规范为骨架的法律规则体系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合同法基本特征:合同自由原则、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的法律特征:1.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
2.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
(当事人之间合意)3.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合同内容具有相对性。
(当事人之间)是一个债的关系要约的撤回,撤回通知先于要约或与要约同时达到受要约人。
(不发生法律效力)要约的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使法律效力消灭)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1.目的、效力上的区别目的:要约是为了唤起他人的承诺,要约邀请是为了唤起他人的要约效力:要约将成立合同的最终权利交给了受要约人,而要约邀请将成立合同的最终权利留给了邀请人自己2.内容上的区别要约包含了使合同成立的全部必要条款,要约人受这些条款的约束;而要约邀请一般只是包含了部分交易条件,受邀请人仍须就其他交易条件与邀请人协商3.要约邀请与有保留条件的要约1、要约邀请的内容可以进入合同,构成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2、要约邀请中的误述以及对要约邀请的违反可构成缔约责任。
要约邀请寄送的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视为要约合同成立的时间1.原则上,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①自“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②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在签字或者盖章前,一方已经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自对方接受履行时,合同成立。
——这是“鼓励交易原则”与“合同自由原则”的双重体现。
③《合同法解释(二)》第5条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3.当事人约定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合同法 崔建远 第四版
合同法崔建远第四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协议目的与原则a.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b. 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推进合作项目的实施。
c.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条合作内容a. 甲方负责提供项目所需的技术、资金、人力等资源。
b. 乙方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
c. 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共同完成项目目标。
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a. 甲方权利:①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协议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
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③ 甲方有权在协议约定范围内,对项目进行调整和修改。
b. 甲方义务:① 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提供项目所需的技术、资金、人力等资源。
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③ 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c. 乙方权利:①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提供项目所需的技术、资金、人力等资源。
② 乙方有权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③ 乙方有权在协议约定范围内,对项目进行调整和修改。
d. 乙方义务:① 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
② 乙方应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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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第一节合同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大陆法系:合意说法民第1101条:“契约,为一人或数人对另一人或另数人承担给付某物、作或不作某事的义务的合意。
”*英美法系:允诺说《美国合同法重述》(第2版)第1条:“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允诺,违反它,将由法律给予救济;履行它,是法律所确认的义务。
”我国现行法:1.《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最广义合同说、广义合同说、狭义合同说2.《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合同的法律性质1.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民事行为(法律行为)。
2.是两方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法律行为)。
合同=合意?事实合同关系理论附随义务理论关系合同理论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民事行为(法律行为)。
三、合同与契约1.我国历史上:契约>合同合同契2.我国立法中:合同/违约金/违约责任3.我国理论中:契约=合同4.台湾学说:合同≠契约合同:意思表示方向一致的协议,共同行为;契约:意思表示方向相反的协议。
四、合同的相对性(一)含义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对于合同关系之外的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
(二)内容1.主体的相对性2.内容的相对性3.责任的相对性《合同法》第121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三)突破1.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与撤销权。
2.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法》第229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3.涉他合同,包括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和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4.第三人侵害债权。
5.产品责任五、合同原则根据法律行为成立债的关系以及变更债的内容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需要有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德民第305条)。
六、准合同罗马法: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法民:不当得利、无因管理英美法:quasi contract≈不当得利七、从身份到契约,从契约到人权?身份?契约:法学/经济学/政治哲学第二节合同的分类一、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1.区分标准:法律对合同关系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的名称。
(1)典型合同/有名合同:法律对其设有规范并赋予一定的名称。
设立典型合同的作用:A. 任意性规定的补充作用B. 强行性规范的保护作用(2)非典型合同/无名合同:法律未设特别规定,也未赋予一定名称。
2.区分意义(1)法律适用不同典型合同:《合同法》分则/其他相关法律——《合同法》总则——法律行为的规定。
非典型合同:《合同法》第124条:“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2)典型合同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能成立或生效1.区分标准:双方当事人是否互负给付义务。
(1)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不完全双务合同:无偿委托合同(2)单务合同:仅一方当事人负担给付义务。
A. 仅一方负有义务,对方不负任何义务的合同,如单纯的赠与。
B. 双方当事人虽然都负有义务,但不构成对待给付关系,如附义务赠与。
2.区分意义(1)双务合同适用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规则。
(2)风险负担不同:双务合同的风险负担:A.交付主义:B.合理分担主义:C.债务人主义:《合同法》第148条:“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1.区分标准: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出对价。
(1)有偿合同: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时,必须向对方支付对价。
(2)无偿合同: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时,不必向对方支付对价。
A.确定的有偿合同:B.确定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C.可为有偿亦可为无偿的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委托合同。
有偿/无偿≠双务/单务《合同法》第210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2.区分意义(1)确定某些合同的性质。
(2)对主体资格的要求不同。
(3)债务人的注意义务及责任轻重不同。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4)对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的影响不同。
(5)影响善意取得的构成。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1.区分标准:合同的成立(生效?)是否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
(1)诺成合同:因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
(2)实践合同/要物合同: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
《合同法》第367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210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2.区分意义(1)成立与生效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合意实践合同:合意+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2)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的法律意义不同:诺成合同:履行合同义务→违约责任实践合同: 先合同义务→缔约过失责任1.区分标准:合同的成立是否须采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要求?)的形式。
(1)要式合同: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
(2)不要式合同: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
2.区分意义:要式合同不具备法定形式,可能影响合同的效力及内容。
《合同法》第215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六、一时的合同与继续性合同1.区分标准:时间因素对确定给付的内容和范围是否发生影响。
(1)一时的合同:时间因素对给付的内容和范围并无影响,合同目的因一次给付即可实现。
(2)继续性合同:给付的内容和范围因时间的经过而有变化,合同目的须经持续的给付才能实现。
如劳动合同、租赁合同、仓储合同、合伙合同、供应水电气热力的合同。
2.区分意义(1)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时,是否溯及既往不同。
(2)违反继续性合同,原则上应区别“个别给付”与“整个合同”予以处理。
在诉讼时效上尤其如此。
(3)继续性合同的期限较长时,容易受到价格波动的影响。
七、主合同与从合同1.区分标准:两个有牵连关系的合同之间的主从关系。
(1)主合同: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可以独立存在。
(2)从合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
2.区分意义:从合同的效力依赖于主合同。
八、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1.区分标准:是否贯彻合同的相对性,也即合同效力是否及于第三人。
(1)束己合同: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仅及于当事人之间,不及于第三人。
(2)涉他合同: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为第三人设定了权利或义务。
A.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为第三人设定了合同权利,第三人可依约享有和行使该权利。
《合同法》第64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特征:第一,第三人不是缔约人或其代理人。
第二,合同生效后,第三人可以接受或拒绝该权利。
第三,第三人对债务人享有直接的履行请求权。
第四,第三人并非合同当事人,不享有变更、撤销、解除合同的权利。
B.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缔约人在合同中约定,由第三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义务。
《合同法》第65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第三人不是缔约人或其代理人。
第二,债权人对第三人享有直接的履行请求权。
第三,第三人可履行义务,也可拒绝履行。
涉他合同的类型: a. 以缩短给付为目的b.具有生计抚养照顾性质的为第三人利益合同2.区分意义(1)缔约目的不同。
(2)合同的效力范围不同。
*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九、确定合同与射倖合同1.区分标准:给付的内容和范围在合同成立时是否确定。
(1)确定合同/实定合同:给付的内容和范围在合同成立时就已经确定。
(2)射倖合同/机会合同:给付的内容和范围在合同成立时并不确定,要取决于合同成立后是否发生偶然事故。
2.区分意义(1)是否等价有偿。
(2)是否实行类型法定主义。
十、本约与预约1.区分标准:两个合同相互间是否具有手段和目的的关系。
预约,指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
本约,指因履行预约而订立的合同。
台民第465-1条:“使用借贷预约成立后,预约贷与人得撤销其约定。
但预约借用人已请求履行预约而预约贷与人未实时撤销者,不在此限。
”《合同法》第210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2.区分意义预约具有一定程度的担保功能。
十一、其他分类1.经济合同、技术合同、涉外经济合同。
2.计划合同与非计划合同。
3.物权合同、债权合同、身份合同。
4.民事合同、商事合同、行政合同。
5.强制合同与非强制合同。
如劳动保险合同、机动车强制保险合同、公共运输合同。
6.附合合同与非附合合同(格式条款合同与任意合同)。
第三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法的立法例广义合同法狭义合同法大陆法系:民法债(债权、债务)编。
英美法系:《印度契约法》,《美国合同法重述》。
二、《合同法》的制定(一)三国时期:1981年《经济合同法》:对内改革,发展商品经济。
1985年《涉外经济合同法》:对外开放,发展外贸。
1987年《技术合同法》——促进科技商品化。
缺陷:1.内容重复,存在不协调、矛盾之处。
2.内容概括,缺乏可操作性。
3.具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行政干预严重。
合同管理及管理机关4.对一些应当规定的制度、新型合同等,缺乏规定。
(二)《合同法》的起草经过1.1993.10,委托八人设计立法方案。
2.1995.1,学者完成合同法建议草案。
3.1995.10,法工委民法室起草合同法试拟稿。
4.1996.5,经学者、法官、工商总局官员等讨论,形成第三草案。
5.1997.5,向科研院所、法院等单位发出《合同法(征求意见稿)》。
6.1998.8,《合同法(草案)》提交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全文公布。
7.经人大常委会第四、五、六、七次会议审议,提请第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1999年3月15日通过。
(三)合同法的立法指导思想1.要从中国实际出发,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合同立法和合同司法的经验,广泛参考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成功的立法经验和判例、学说,尽量采纳反映现代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共同规则,并与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协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