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版安全生产法图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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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立法目的表明的是为什么要立法,或者说制定这部法律所要实现的基本社会目标。

立法目的贯穿整部法律制度设计的始终,所有法律条文都是围绕立法目的来设计,并为立法目的服务的。

《安全生产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据此,本条明确了4个层次的立法目的,互相联系,层层递进,集中展现了《安全生产法》的价值和目标。

(一)制定《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这是制定《安全生产法》最直接的目的。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是一项只能持续加强而不能有任何削弱的极为重要的工作。

特别是我国人口众多,又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等问题较为突出,生产安全事故处于易发多发的高峰期,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的各方面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

其中具有基础性、长远性和根本性意义的措施,就是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通过完善相关制度,确立基本的行为规范,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使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于规范和加强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与此同时,也需要制定一部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确立具有共性的制度和规范,更加全面、系统地规范安全生产工作。

本条中“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是这次修改《安全生产法》时的新表述,原来的表述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考虑到《安全生产法》应当着眼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个方面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不能仅仅局限于加强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文字号:主席令第13号发布日期: 2014.08.31实施日期: 2014.1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法律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本法变迁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062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09082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9修正)[20090827]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14)[201408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201408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2014安全生产法释义

2014安全生产法释义

2014安全生产法释义2014安全生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4年4月25日修订通过的一部重要法律。

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权益,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完好以及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该法共计三十条,并具有如下几个主要要点:第一,明确了全社会的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是指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安全生产主体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

这些主体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

同时,安全生产主体必须保障员工的安全生产权益,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并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

第二,强调了安全生产的主要措施。

根据安全生产的特点和需要,安全生产法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措施。

其中包括: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组织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生产和使用;促进安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的推广;完善安全评价与监督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效果和水平。

第三,明确了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以保障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其中,对于违法行为造成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大面积财产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其他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此外,法律还要求对违法者进行安全监管,限制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第四,加强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法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力度。

同时,各级政府要健全安全生产培训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对于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造成事故和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安全生产法》2014版修订的十大亮点

《安全生产法》2014版修订的十大亮点

《安全生产法》2014版修订的十大亮点2014年8月31日公布的新《安全生产法》,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定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有十大亮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新《安全生产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对于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新《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

坚持“十二字方针”,总结实践经验,安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三、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安全生产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版(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自2014年12 月1 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新安法解读

新安法解读

前言
• 二、修订的总体思路 • 1.切实解决好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的“摆位
”问题。 • 2.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 3.加大政府监管和部门执法力度。 • 4.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前言
• 三、主要修改内容
• 新《安全生产法》共7章、114条,与原法相比: • 1.第三章章名由“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修改为“从业人员的安全
一、强化了安全生产的“摆位”问题(2个明确、 1个 完善)
• 1.明确了安全生产法的目的。
• 【法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 本法。
• 2.明确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 • 【法条】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
• 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 6.完善了事故调查处理和事故调查报告公开的规定。
• 【法条】第八十三条: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 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 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 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 3.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 【法条】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 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 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 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二、强化了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个建立 ,3个增加,3个完善)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14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14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14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预防、控制和应急措施,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确保生产设施和环境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

第四条国家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国家、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项责任分工,及其实施、监督和考核等一系列制度。

第六条国家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形式,明确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各级政府负责对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为安全生产负责任人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担当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人是主要负责人指定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防范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一条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程,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十二条进行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当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程,保障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进行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撤销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许可,并按照特种设备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解读摘要:一、新安全生产法的背景与意义二、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1.明确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2.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3.加强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4.提高安全生产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5.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和员工的影响1.企业方面2.员工方面四、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与展望正文:新安全生产法全文解读一、新安全生产法的背景与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问题日益突出,安全事故频发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国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14 年12 月1 日正式实施新的安全生产法。

二、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1.明确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新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这一原则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指导思想,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为各项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2.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员工。

3.加强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这有利于提高安全监管部门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更好地保障安全生产。

4.提高安全生产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许可、安全评价等制度进行了完善,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安全生产的规范化、制度化。

5.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新安全生产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进行了加大,对发生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可能面临罚款、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一图读懂《安全生产法》之机制、体制、制度、体系

一图读懂《安全生产法》之机制、体制、制度、体系

一图读懂《安全生产法》之机制、体制、制度、体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安全生产法》修改列入第一类项目,并明确由全国人大财经委负责联系审议。

2014年1月15日,《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经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2月下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修正案草案。

随后,草案全文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据统计,征集意见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共收到3181人提出的7142条意见建议。

《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施行至今已近12年。

近12年来,《安全生产法》在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安全生产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等问题较为突出,安全生产事故还处于易发多发的高峰期,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现行《安全生产法》进行修改完善,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更稳定的法律保障。

《安全生产法》基本规定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总体运行机制:政府监管与指导(通过立法、执法、监管等手段);企业实施与保障(落实预防、应急救援和事后处理等措施);员工权利与自律(八项权利和三项义务);社会监督与参与(公民、工会、舆论和社区监督);中介支持与服务(通过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等方式)。

我国现阶段实行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公安消防、公安交通、煤矿监督、建筑、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专项监管相结合的体制。

有关部门合理分工、相互协调。

这表明《安全生产法》的执法主体是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和相应的专门监管部门。

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解读》课件

《安全生产法解读》课件
目标
通过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提高安 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法的历史和发展
1950标年题代
新•中国文成字立内初容期,为 • 文字内容
了•保障文工字人内安容全健康 ,•开始文制字定内安容全生产
法规。
1980年代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 ,安全生产法规不断 完善,相继出台了《 矿山安全法》、《劳 动法》等法律法规。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明确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人的地位,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体
系建设。
提升安全文化素养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 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和安全文
化素养。
安全生产法的未来展望
国际化接轨
加强与国际安全生产标准的对接,提升我国安全 生产管理水平。
社会共建共治
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 治理格局,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
通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加强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安全生产管 理概述
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 过程,确保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 标准要求,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监督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监督的实施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加强监 督检查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检查的针 对性和有效性,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 作的持续改进。
地方各级政府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安全生产法的执法程序
01
02
03
执法检查
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经营 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行政处罚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 进行罚款、责令停产停业 等处罚。

安全生产法解读

安全生产法解读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 程的行为; 释义据多年来的生产安全事故分析,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 隐患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实践中,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 车间主任、班组长往往随心所欲,存在侥幸心理,总认为 不会出事,违章指挥作业,甚至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从业人员本身对安全不重视,存在侥幸心理,违反操作规 程作业。针对这种情况,本条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强令 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和纠正。
主要负责人职责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释义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 故,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及 时”,要求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依照相关规 定在最短的时间内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不得迟 报。“如实”,要求主要负责人报告事故的情况要 全面、真实、准确和客观,不得谎报、漏报。
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修订)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公布 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自
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员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 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释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作为本单位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 事务的部门,是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 法规、标准以及规章制度等事项的具体执行者,是主要负 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助手。 因此,本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职责和义务,根据 主要负责人的安排,负责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14(6)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14(6)

2023年度: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14(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和监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利益。

第三条安全生产应当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方针,加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援,完善风险防范、应急救援机制,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社会监督责任,形成安全生产合力。

第四条国家支持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产学研合作,培育发展安全生产服务业,推动形成以安全生产为核心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二章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监管第一节安全生产标准化第五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国务院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进行编制、修订和发布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要求。

...十、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结: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本文档是2014年颁布的新安全生产法全文,旨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此,在各个方面做到极致详细,每个章节下面的编号列表达到了2级,以便更好地阅读理解和操作。

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监管、风险防范、应急救援机制、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社会监督责任。

3、本文档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问题及法律解决方案:1) 涉及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方案: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和处理。

如有争议,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

全文图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21页PPT)

全文图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21页PPT)
全文图解(121页PPT)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共七章 一百一四条
0
总则
1
1
1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2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3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4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适用本法
2
消防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
民用航空安全
铁路交通安全
水上交通安全
核与辐射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
拒绝违章权 有权拒绝
4 违章指挥和强令 冒险作 业
停止作业权 发现直接危及人
5 身安全的紧急情 况时,有权停 止作业或者在采取 可能的应急 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③④⑤而降低 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4 55 56
应当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从业人员
经常性检查
安全管理人员
发现

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安全问题 重大事故隐 患
不能处理的
4 3
应当
立即处理
报有关负责 人
不及时处理
√ 负有安全生向产主监管督部管门理职报责部门 √ 接到报告的告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

生 产 安排
经费
经 营 单 位
4 4
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4 5
安全设施
2
8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主体工程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 9
下列建设项目 应 当进行安全评价
矿山建设项目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生
产 危险物品的建设项

《安全生产法条文释义》(全文版

《安全生产法条文释义》(全文版

《安全生产法》条文释义第一章总则总则一章共计15条,规定了本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各级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对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的要求;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国家鼓励进行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和推广运用;国家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等内容。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一)制定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的大局。

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

随着社会经济活动日趋活跃和复杂,特别是经济成分、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生产经营单位已由国有生产经营单位、集体生产经营单位为主,变为国有生产经营单位、集体生产经营单位、私营生产经营单位、外商投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并存。

而且,由于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不够明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不够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手段和方式也难以适应变化了的实际情况和要求,使生产安全事故屡有发生,引起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

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迫切需要根据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的调整,适应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需要,制定安全生产法,确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制度和要求,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具体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解析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需要审查批准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

对未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

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时,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安全生产法解读》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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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的未来发展
- 强调安全生产法的优点和不足。 - 分析安全生产法可能面临的问题。 - 提出安全生产法的改进方向及建议。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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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解读》PPT 课件
# 安全生产法解读
让我们一起深入了解《安全生产法》。这是一部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法律, 它对社会、企业和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
什么是安全生产法
- 详细解读安全生产法的法律地位。 - 探讨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 - 讨论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
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
- 分析安全生产法对社会的意义。 - 探讨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意义。 - 强调安全生 - 探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分析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 探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安全生产法的实施
- 探讨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 - 强调安全生产法的监督执法。 - 分析安全生产法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与企业管理
- 讨论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管理的联系。 - 分析企业如何落实安全生产法。 - 探讨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影响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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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第九十四条第一项修改为:“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无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
2、将第九十四条第六项修改为“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处置方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生产单位出现以上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3、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写入《安全生产法》。
危险物品 车间
危险物品 危险物品
仓库
商店
安全距离 员工宿舍
39
生产经营 场所
出口畅通 标志明显
禁止封堵 禁止锁闭
40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
30
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矿山建设项目
金属治炼建设项目 生产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贮存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按国家有关规定 安全设施设计 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审查部门及负责 审查人员对审查
结果负责
装卸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31
矿山建设项目
金属治炼建设项目
生产、贮存装卸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新技术
了解、掌握
从业人员
安全技术特性
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26
安全培训
新材料
新设备
27
特种作业人员 取得资格,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由安监总局会同国务 院有关部门确定
28
新建
同时设计
改建
同时施工
扩建
同时使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安全评价
29
矿山建设项目 金属治炼建设项目 生产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贮存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装卸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2014版《安全生 产法》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A
B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C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D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
制定 本法
2
3
安全生产理念
以人为本 坚持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职工参与 政府监管 行业自律 社会监督
生产 经营 单位 安全 生产 主体 责任
4
遵守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5
主要负责人 全面负责
6 从业人员
7
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 的合法权益
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制度, 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10
国务院有关部门
生产经营单位 依法执行
应急按照
制定
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 修订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11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多种形式
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 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有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

协 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会Fra bibliotek培训等服务


发挥自律作用
12
促进生产经营 单位加强安全
登记建档
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制定应急预案
告知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
报地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和有关部门备案
38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
如实记录 排查治理情况
及时通报 从业人员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政府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急建立健全重大 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 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专业生产单 位生产
34
并经专业资质 检测、检验机构
合格
取得安全使用证 或安全标志
投入生产 和使用
结对 果检 负测 责检

不得使用
35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危险工艺
危险设备 淘汰
国监总局会同 制定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
淘汰目录
省级人民政府
制定公布
具体淘汰目录
37 重大危险源:
16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防止生产安全事故
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 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17
生产经营单位 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
不具备
安全生产条件
不得生产
安全制度、SOP
18
安全教育 培训计划
报告事故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投入
应急预案
降低工资、福利等待遇 或解除劳动合同
高危行业
告知
安全管理人员任免
主管的安全监督部门
24
企业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
具备
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应 的安全知识与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矿山、 冶金、建筑施工、
道路运输
考核合格
危险物品、矿山、 冶金、建筑施工、
道路运输
配备
注册 安全工程师
鼓励
其他行业
《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里有:
这表明双重预防机制将继续全面推广!
25.1
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
未经 培训合格
保证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不得上岗作业
熟悉有关安全制度和SOP 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了解事故应急措施,知悉权利和义务
派遣劳动者 实习生 实习生
学校协助
25.2
安全培训
建立档案,如实记录 时间、内容、考核结果
新工艺
生产管理
13
……… 安全生产责任仍有 ……… 本单位负责
……
…… ……
生产经营单位
委托
(为安全生产提供) 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


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 ……… ………………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 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依照本法和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追究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14
The
15
国家鼓励和支持 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 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检查、消除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责:
各岗位的责任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责任范围
19
建立机制
考核标准等
监督考核落实情况
予以保证 专款专用
20
投入不足导致的 后果承担责任
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财企【2012】16号
组织或参与拟订制度、 SOP和应急预案
22
组织或者参与安全培训 如实记录
督促落实重大危险 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并对安全设施的 工程质量负责
竣投入生产 或使用前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
验收不合格
投入生产 和使用
不得投入生产 和使用
32
较大危险因素 生产经营场所
设施、设备
安全设备
33
维护、保养。(记录、签字)
设计
制造
安装
使用
检测
维修
符合国家标准 或者行业标准
改造 报废
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
涉及人身安全、危险较大的 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 矿山井下特种设备
安全管理 人员
检查安全生产状况,
及时排查事故隐患,
提出改进建议
督促落实本单位安
全生产整改措施
组织或者参与应急 救援演练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 挥、强令冒险作业、 违反SOP的行为
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人员
23
恪尽职守 依法履行职责
作涉及安全的 经营决策
听取
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人员的意见
安全管理人员依法 不得 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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