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第三章
第三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如何实施某一诉讼行动。而这些具体的操作性规范就需要规定具体的 诉讼制度来体现。
二、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地位和作用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法中有着十 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1. 基本原则是民事诉讼 法学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集中体现,是民 事诉讼法学基本理论的条文化、法律化;
这一原则需要重点强调的: ①诉讼当事人的平等是当事人诉讼地位的平等。 ②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攻击和防御是平等的。 这一原则的依据: ①案件公正处理的要求 ②程序正义的要求 ③宪法原则的要求 ④实体法律关系所决定的
对抗式诉讼结构的要求
二、诉讼权利义务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所谓诉讼权利义务同等原则,是指一国公民、企业和 组织在他国进行民事诉讼,同他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同等地享有该国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权利,并同等地承担该 国法律所规定的诉讼义务。
中都要贯穿辩论原则 ⑤法院应在诉讼中切实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论权。
对辩论原则传统观点的重新认识 辩论原则的拘束力问题:
1、对法院的拘束力 2、对当事人的拘束力
贯彻有拘束力的辩论原则必须具备以下内 容:
1、直接决定法律事实发生、消灭和变更必要 的事实,必须在法庭辩论中出现;
2、当事人一方提出的事实,对方无争议的, 法院应当作为裁判的依据;
三、辩论原则
民事诉讼中的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 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 议的问题,各自陈述其主张和根据,互相 进行反驳和答辩。
一般认为这一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①辩论的主体只限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②辩论的内容,既可以是实体方面的,也可以是程
序方面的问题,包括事实和法律适用; ③辩论的形式即可书面、也可口头; ④辩论原则贯穿整个诉讼始终,一审、二审、再审
第3章民事诉讼的价值、目的与模式
(二)中国民事诉讼模式的发展 经过实践,职权主义色彩浓厚的《民诉法(试行)》逐渐显 现出其自身的不足和缺陷。于是,国家在1991年正式颁行的民 诉法中对职权主义的内容作了较大的删除,从立法上弱化了法院 的职权,加强了当事人的诉讼地位。2007年10月28日对《民诉法》 的最新修订也延续了这一发展趋势,使中国民事诉讼模式的职权 主义色彩日益淡化而获得进一步的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 面: 1.适度调整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责任 2.强调法院调解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3.缩小法院对财产保全依职权裁定的范围 4.取消了法院依职权裁定先行给付 5.限制了第二审法院审理的范围 6.缩小了法院依职权移送执行的案件范围 7.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强化
(二)民事诉讼的外在价值(工具性价值) (1)实体公正 实体公正可以从两种意义上理解:一种是一般公正, 即立法对人们的权利义务进行公正合理地分配,以法 律的形式将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公正地固定下来; 另一种则是个别公正,而在司法过程中为贯彻实体一 般公正的要求,在民事诉讼程序中通运用自由裁量权 而做出公正裁判,使民事诉讼案件得以公正地解决。 前者由于实体法制定的问题,是民法学者研究的范围, 在此我们只讨论实体个别公正。 判断一项民事诉讼程序是否具有该价值,有以下几项 标准。 ①认定事实准确 ②正确适用法律 (2)秩序的维护
民事诉讼法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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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民事诉讼价值、目的、模式
第一节 民事诉讼价值 第二节 民事诉讼目的 第三节 民事诉讼模式
第一节 民事诉讼价值
一、价值与民事诉讼的价值 (一)什么是价值 (二)什么是民事诉讼价值 民事诉讼价值是指民事诉讼程序本身所固有的、不依赖于民事 诉讼主体及其需要而独立存在的、能够对国家、社会和所有公民 的合理需要具有积极意义的一种特性。 二、民事诉讼价值基础理论 关于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理论的研究,最早是由英国学者杰罗米
《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章
民事诉讼法
(二)地域管辖的确定标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地域管辖所采 用的标准主要是当事人、诉讼标的或法律事
实与人民法院辖区之间的关系。
我国人民法院的辖区与行政区域划分是一致的,同 级人民法院之间各自在其辖区范围内行使审判权。 某案件的当事人、诉讼标的或法律事实处于某一法 院辖区内,与该法院发生隶属关系时,该案件就应 由该法院管辖。
第三章 民事案件的主管与管辖
民事诉讼法
(七)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 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1条规定,因船舶碰撞 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 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 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章 民事案件的主管与管辖
民事诉讼法
(八)海难救助费用纠纷案件的管辖
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规定的履行义
务的地点,主要指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地 点。
第三章 民事案件的主管与管辖
民事诉讼法
(二)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 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 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保险标的物,是指投保 人与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所指向的对象,如财 产、人身(生命、健康、劳动能力等)以及以其 他形式反映出来的财产利益等。
(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三章 民事案件的主管与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三章 民事案件的主管与管辖
民事诉讼法
一、地域管辖概述
(一)地域管辖的概念
地域管辖,又称属地管辖或区域管辖,是指确
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的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民事 案件的权限和分工。
民诉第三章练习题
第三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案例)1998年7月,吴某与朋友罗某来到一KTV歌城,吴某在歌城大堂内点了一首“纤夫的爱”进行演唱。
大堂内有一私营企业老板刘某,听见吴某在唱歌,便叫来歌城保安,说:“这小子唱的太难听了,帮我把他轰走。
保安平时收了得到刘某不少小费,便奉命来驱赶吴某。
吴某不从,仍继续唱歌,刘某顿时恼火,从西装口袋里掏出大约3000元,向着在场的保安说:“帮我修理他,这些钱是犒劳弟兄们的。
于是保安甲、乙、丙三人一哄而上,用警棍殴打吴某,警察赶到后,将参与殴打的保安扣留,并将吴某送到医院治疗,吴某住院共花费2000余元,经鉴定属于轻伤。
吴某出院后,发现当地派出所已经将参与殴打的保安释放,报安均已不知去向。
于是,吴某向歌城老板王某索赔,被王某拒绝。
1999年1月,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歌城老板王某赔偿住院费、误工费、营养费,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吴某经济不富裕,没有聘请律师,王某则聘请了律师代为参加诉讼,在诉讼中,王某的律师提出,王某并不知道吴某被人打伤的事情,打伤吴某保安并非王某雇请的,因此,王某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于是,主审法官告知吴某,要实现诉讼请求,必须证明参加殴打的保安是由王某雇佣的,并告知吴某可以尝试到当地派出所索取案发当天对保安的询问笔录。
吴某的请求遭到派出所的拒绝,吴某于是将有关情况告知法院。
主审法官亲自到派出所取证,并调取了案发当天派出所对参与殴打的保安的询问笔录。
笔录中保安承认自己为王某所雇用,并供述了殴打的经过,据此,法院判决王某向吴某支付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
一审判决做出后,王某立即上诉,认为一审主审法官明显偏袒原告,不但告知原告如何行使权利,如何取证,而且还亲自帮助其收集证据,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同时,王某还通过律师向当地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院调查主审法官有无收受原告贿赂的行为。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主审法官并未违反程序,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同时,检察院也认为一审主审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并无任何偏袒原告的行为。
第三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法院对这一协议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此调解协议虽不合 理,但符合处分原则,是合法的,法院应予认可;另一种认为, 此协议虽系自愿达成,但损害了无过错一方的合法权益,违背了 处分原则,法院不应认可。
问:你怎么看待这一问题?
答:我赞同第一种意见。调解协议本来就是当事人处分自己 民事实体权利的结果,因此,只要双方自愿达成,内容不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调解协议,法院 应予认可。
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问:如果被告提起诉讼,是否受理?为什么?
第一节 基本原则的概述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涵义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一、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涵义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是贯彻整个民事诉讼法的根本性规则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对民事诉讼法的实施具有指导性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与具体制度和规范相比,具有抽象性、概括性
2、立法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8 条)
民 诉 : 平 起 平 坐
刑 诉 : 能 平 起 平 坐 ?
三、法理基础
主法 体院 平组 等织 行法 使: 诉法 权院 的是 法保 定障 机诉 关讼
民 诉 法 : 诉 讼 主 体 是 平 等 主 体
民 法 : 民 事 主 体 是 平 等 主 体
事司机赔偿其损失10万元。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事
实清楚,证据充分,肇事情节恶劣,后果较为严重。 同时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判决被告赔偿 王某12万元并支付全部诉讼费用。
请用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对该案进行评价
法条讨论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
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
第三章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趁热打铁
1、在侵权诉讼中,当事人的下列行为符合辩论原则要求的是( ) A、以书面行使进行辩论 B、就侵权行为是否构成进行辩论 C、在二审中就损失赔偿应适用的法律进行辩论 D、就该争议案件的管辖权问题进行辩论
2、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9-3-82) A.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
问: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概念 ——在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或在重要的诉讼阶段起指导作用的准则
二、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1、基础性 2、概括性 3、至上性 4、法域性
三、体系: ——立法体现:《民诉法》第5条——第16条(原则+制度)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
牛刀小试
某法院规定审判员每年审理的民事经 济纠纷案件的调解结案率不得低于80% ,因此出现了滥用调解,久调不判的现 象,这违背了( )。 A、处分原则 B、辩论原则 C、调解合法和自愿原则 D、支持起诉原则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特有原则
四、辩论原则 (一)概念: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在法院的主
民事诉讼法
法政分院 梁美英
民事诉讼法
第三章: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第一节: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各诉讼法共同原则 第三节:民事诉讼法特有原则
四、诉讼法教学方法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周某是一位纪实小说作家,他于07年创作了纪实小说 《画界浮沉》,描述了某省绘画界在改革开放后20年的 发展历程。画家崔某认为此书对自己的描写丑化了自己 的形象。于是,崔某将周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处周某 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处周某向崔某 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
第三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第三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一、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需要遵守以下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民事诉讼法保障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平等地位,不分贵贱、贫富、种族、性别等差别对待当事人。
法院应当公正地对待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证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2.公正原则:民事诉讼法要求人民法院公正地审理案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客观、明细,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3.合法性原则:民事诉讼法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遵守法律程序,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法院不能凭自己的意愿或者私心,违反法律规定来决定案件的处理方式。
4.等待原则: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必须在法定时限内进行,不得拖延审理案件。
法院应当高效地处理案件,不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等待。
5.公开原则: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一般民事案件的审理应当公开进行,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诉讼参与人等可以进入法庭旁听。
这样可以保证裁判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为了保障人民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审判权的独立性:民事审判应当独立于行政权力和其他干扰因素,确保法官能够自由、独立地审理案件。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只考虑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不受非法因素的干扰。
2.审判程序的公正性:民事审判程序应当公开进行,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有权旁听审判过程。
审判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保证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合法、公正的保护。
3.判决的合理性:民事审判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合理的裁决。
法院应当充分审查证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公正、合理地判决案件。
4.执行的及时性:民事审判的结果应当得到及时执行,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法院应当监督和推动执行整个程序,防止拖延执行和逃避执行的行为。
第三章 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10
独任制,是指由审判员一人开庭审判案件 的制度,实行独任制的审判组织形式为独 任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独任庭在我国的 适用范围很小,只有基层人民法院依照简 易程序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时,才采取这 种形式。
合议庭
第一审 民事案件
第二审 民事案件
发回重审 案件
再审案件
审判员+ 陪审员
审判员
审判员
种类:(注意掌握合议庭的组成) 一审合议庭:组成:A三人全是法官;B一个或两个人民 陪审员,其余为法官,中国不实行强制陪审制度; 二审合议庭:组成:三人全是法官; 重审合议庭:发回重审案件都要组成合议庭,合议庭成 员按一审程序另行组成,书记员可不变; 再审合议庭:都必须组成合议庭:a原由一审法院审结, 现又由一审法院再审;b二审再审由二审法院另行组成 合议庭;c再审案件由上级法院提审,按二审程序组成 合议庭。
(2008)38.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 在案件审理中,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乙 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 利息,判决乙还甲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520元。关于法院 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 人的合法权益 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 则 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 则 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 则
④一切证据材料都要经过当事人辩论和质证 (证据在质证之前只能是证据材料)。
(五)处分原则
处分权行使受国家法律制约;受人民法院的 监督与干预。 体现: 纠纷发生后,是否起诉、起诉的范围由当事 人自己决定; 诉讼过程中,原告可以放弃诉讼请求,也可 以变更; 被告可以承认原告请求,反驳原告请求,还 可提请反诉;
第三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民事案件
陪审团中有 9名白人, 没有一名黑 人
辛普森对其前妻尼科尔及其男友戈 德曼的谋杀负有责任,并判辛普森 向戈德曼的父母赔偿850 万美元。 5天以后,同一陪审团再度判辛普 森支付25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 费。
克林顿总统在判决后的当天即向全国发表讲话, 称美国的司法制度也许会有缺陷,但我们都尊重 这种法治传统,既然陪审团作出了这一判决,大 家都应遵守之,保持冷静。他在两天以后也警告 说,辛普森被判无罪可能会造成新的种族分裂。
(2)实体上的合法,是指经调解达成的协议的内容合法。
(三)理解调解原则应当注意的问题
第一,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既可以根据 自愿运用调解方式,也可以运用判决方式,人 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合理选择适用;
第二,调解不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必经 程序,人民法院可不经调解,而在查明事实的 前提下,直接作出判决;
一、回避制度的含义
(一)回避制度的概念
是指为公平和正义起见,法官和其他有关 人员,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退出对案件 的审理的制度。
(二)回避制度适用的对象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勘验人。
(三)回避的事由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 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
第三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和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说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种类 第三节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二、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原则
(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二)法院调解原则 (三)辩论原则 (四)处分原则 (五)支持起诉原则 (六)人民调解原则
二是指适用的案件。非讼案件,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 不适用这一原则。
田平安《民事诉讼法学》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 (第三章 民事诉讼的目的与价值)【圣才出品】
第三章 民事诉讼的目的与价值3.1 复习笔记【知识框架】【重点难点归纳】一、民事诉讼的目的1.民事诉讼目的的概念民事诉讼目的又称民事诉讼制度的目的或诉讼目的。
它是以观念形态表达的,国家进行民事诉讼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或结果。
民事诉讼目的的实质包括:(1)民事诉讼目的的主体是国家,而不是直接实施诉讼活动的法院或诉讼参与人。
(2)民事诉讼目的是国家对进行民事诉讼结果所期望达到的一种理想模式。
(3)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民事诉讼目的的概念 民事诉讼目的的表现形式 民事诉讼的目的 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方式 维护社会秩序说我国民事诉讼目的论学说 诉讼目的多元论 纠纷解决说利益保障说 民事诉讼目的性价值 程序公正 诉讼效益 民事诉讼的价值 实体公正 民事诉讼工具性价值 秩序 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 民事诉讼的目的与价值①国家权力是民事审判权的来源与基础,民事审判权则是国家权力的内容之一。
②国家权力的性质决定民事审判权的本质,民事审判权是国家意志的重要体现。
(4)当事人对自己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自由支配是民事诉讼目的得以实现的重要前提。
2.民事诉讼目的的表现形式(1)由于世界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伦理道德观念、地理环境、自然条件等因素不同,统治者设计的民事诉讼目的借以表现的方式,在不同历史时期及不同国家也不尽相同。
(2)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为以独立方式表现民事诉讼目的提供了契机,近代法典编纂运动使民事诉讼法得以独立,民事诉讼目的也随之得以集中体现。
①1807年的《法国民事诉讼法典》应当被认为是最先独立确立民事诉讼目的的法典。
②1877年颁布的《德国民事诉讼法典》确立的民事诉讼目的,作为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法的典范,决定了大陆法系国家近代民事诉讼目的的基本倾向。
③英美国家主要以判例法、不成文法的形式表现其特定的民事诉讼目的。
3.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方式(1)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必须借助一定的方式,如何设置实现诉讼目的的方式包含两方面的内容:①从诉讼程序技术上如何规制民事诉讼各基本要素间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即诉讼构造。
第三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主审法官听取双方意见后,无法确定梁乙的店 面究竟是作为租赁还是出资。于是法官到升平大街 进行调查,走访工商所、居委会,发现梁乙经常代 表音像店到职能部门办事,而且梁乙也经常在柜台 营业。于是法官认为,梁乙的这些行为均表明梁乙 是经营者之一。最后判决梁乙向梁甲支付人民币3 万元,并驳回梁乙的反诉请求。
2000年1月音响器材店开业后,因升平大街 市政改造,营业额受到严重影响。2000年底,两 人协商将店关闭,共亏损人民币6万元。梁甲于是 要梁乙承担亏损3万元,梁乙拒绝。
梁乙辩称:梁甲实际上是租用自己的店面,因 此提起反诉:梁甲应付租金11000元。审理中,见 证人蒋某声称不知内情,拒绝出庭作证。双方在法 庭上激烈辩论,并拒绝调解。
【例题】下列符合民事诉讼处分原则的行为是:
A.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辩论结束之前,原告 撤回诉讼
B.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生效民事判决提起再 审 C.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不执行判决,原告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被告在一审中败诉,但其不提出上诉
【例题】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 法院认为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 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 但王某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 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弊端
——当事人诉讼积极性不高
——法官取证影响诉讼公正 ——庭审空洞化
“虽然不能把辩论程序的空洞化视为导致程 序非正当化的“潘多拉盒子”,但辩论程序的空 洞化的确助长了民事诉讼实务中的不正之风。当 事人双方的辩论不过是法院裁判的信息来源,而 且往往不是主要的信息渠道。当事人的辩论对法 官完全没有约束力。这样,有反过来促使了辩论 程序的空洞化。” ——张卫平《诉讼架构与程式》
第三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
一、诉讼权利义务同等原则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5条第1款 指一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他国公民、法人
及其他组织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同等的诉讼地位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进
行民事诉讼,应当享有同我国一方当事人同等的 诉讼地位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如果作为 其他诉讼参与人参与民事诉讼,其权利义务也与 我国公民同等对待
的
的
突 袭
突 袭
突 袭
裁
判
推
理
袭促
过
进 诉 讼
程 的 突 袭
的
突
在当事人言词辩论终结前,未能使当事人 充分认识、预测法院所认定事实或该事实 的具体内容,以至于当事人不能就对己不 利的事实作充分的攻击防御的情况下,受 到法院的裁判
当事人未能充分提出诉讼资料或作必要 的陈述(包括对证据的分析)的情况下 ,受到法院的裁判。
第六节 处分原则
一、处分原则的涵义 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支配
自己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3条 第2款
1、诉讼只能因当事人行使起诉权而开始, 因当事人资助的撤诉行为而结束
2、诉讼请求的范围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3、当事人可以在诉讼中变更、撤回和追加 诉讼请求
目前民事诉讼法学界把基本原则和一般 原则、制度的一般要求等相混淆
1、各诉讼法共通原则,包括审判独立 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原则;民事检察监督原则;民族语言 文字原则。
2、民事诉讼法特有原则,包括同等原 则和对等原则;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 原则;法院调解原则;辩论原则;处 分原则。
能够调解解决的案件,在双方当事人自 愿的情况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 基础上,依法说服和劝导双方当事人达 成协议,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准则 尽量用调解方式结案 坚持自愿合法原则 不能久调不决
《民事诉讼法学》第03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自由支配和处置自己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原则。
处分原则的确立是由民事权利的私权性质决定的,是民事 实体法领域的自由处分权在诉讼中的延伸。
第三节 处 分 原 则
二、处分原则的内容
(一)享有者限于当事人及其法定诉讼代理人 (二)对象是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三)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
支持起诉原则,是指对于损害国家、集体或个人民事权益 的行为,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不敢、无力或不便提起诉讼的,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支持其向法院起诉的一项 法律制度。
第八节 支持起诉原则
二、支持起诉原则的内容
(一)支持起诉的适用条件
1.支持起诉的前提,是加害人的行为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个 人的民事权益。 2.支持起诉的主体,只能是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不 能是公民个人。 (1)消费者协会(2)工会(3)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社 会团体(4)妇联(5)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负有保护职责的机 构和社会组织(6)检察院
1.纠纷发生以后是否向法院起诉,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2.诉讼请求的范围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3.原告可以增加、变更、撤回、放弃自己的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 认对方的诉讼请求;双方可以自行和解。 4.是否上诉、是否申请再审以及是否申请执行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四)行使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
第四节 辩 论 原 则
第九节 在线诉讼与线下诉讼效力等同原则
二、在线诉讼的概念与意义
在线诉讼是司法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产物,也是司法领域 顺应第四次工业革命发展潮流的结果。在线诉讼,也称电子诉 讼、网上诉讼等,是指依托于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智能化技 术,通过信息网络平台进行局部或全部诉讼活动的一种诉讼形 态。广义的在线诉讼还包括在线执行。
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章法院
一些学者建议今后所有第一审案件都由基层法 院和中级法院管辖。
最高法院完全成为法律审法院
第五节 地 域 管 辖
【案例3-6】家住南京市秦淮区的高某把一 套位于南京市白下区的房屋出租给户籍在南 京市玄武区的何某,因何某未按合同约定交 房租,高某欲提起诉讼催要房租。
问:本案应当由哪个区的法院管辖?
问:(1)此案是否属于民事诉讼主管范围?
(2)如刘某未经裁决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是否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一、民事诉讼主管概述
主管一般是指国家机关的职权范围。法院在 民事诉讼中的主管,是指法院受理民事案件 的权限范围。
民事诉讼中的主管具有两方面的功能:其一 是划定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受案范围 ,其二 是解决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在解 决民事纠纷上的分工和权限问题。
法院对事实的认定包括将事实判定为真、将事实 判定为假、将事实判定为真伪不明三种情形。
法院的事实认定权在诉讼中有具体表现为证据收 集权和证据审查判断权。
二、法律适用权
法律适用权包括选择适当的法律规范的权力、对 法律规范作出解释的权力、填补法律漏洞的权力。
适用法律权是一项积极的、主动的权力。
问: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一、地域管辖的概念
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各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 件的隶属关系来划分诉讼管辖。
二、确定地域管辖的标准
各国确定地域管辖的标准主要有两个:一 是诉讼当事人的所在地(主要是被告的住所 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二是诉讼标的、 诉讼标的物或法律事实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 系。
法院是民事诉讼中除当事人之外最重要的主 体之一。
在民事诉讼中,大量的诉讼活动是法院实施 的,或者是针对法院实施的。
第三章 民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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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陪审制度
一、概念 陪审制度,是指审判机关吸收法官以外的公民参与案件 审判活动的制度。 二、 意义 1、更好地实现司法民主和诉讼民主。 2、更好地实现普通民众对司法的监督,维护司法权的健康运 行。 3、能够弥补职业法官在知识、经验和能力上的不足。 4、有利于普法教育。
2、回避的程序 1)申请回避可采取口头或书面的形式,申请必 须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但回避事由是在案 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 前提出。 2)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同,决定其回避的人员 或组织也不同。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 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 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3)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 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民事诉讼程序
民事审判程序 民事争议案件 的审判程序 第一审程序 民事非争议案件 的审判程序 特别程序
第二审程序
督促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
破产程序
合议庭的组成
• 1.第一审合议庭 • 2.第二审合议庭 • 3.重审、再审合议庭的组成
合议庭
第一审 民事案件
第二审 民事案件
发回重审 案件
再审案件
审判员+ 陪审员
第四十三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 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 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 (四)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 (五)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 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 (六)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 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2021秋《国开大学》〈民事诉讼〉第03章管辖课后自测试答概要
第三章管辖课后自测试答概要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案件中属于专属管辖的是。
选择一项:A.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B.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C.因借款纠纷提起的诉讼D.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正确答案是: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2.以当事人的所在地与人民法院的辖区关系为标准所确定的诉讼管辖是()。
选择一项:A.级别管辖B.一般地域管辖C.专属管辖D.移送管辖正确答案是:一般地域管辖二、多选选择题1.刘某于甲县搭乘宏达公司的轮船前往乙县,在途经丙县时发生交通事故,索赔未果,欲诉船主。
已知刘某和宏达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丁县和戊县,该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包括()。
选择一项或多项:A.丙县人民法院B.丁县人民法院C.甲县人民法院D.乙县人民法院E.戊县人民法院正确答案是:丙县人民法院, 戊县人民法院2.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
选择一项或多项:A.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B.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C.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D.几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正确答案是: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3.下列案件中,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是()。
选择一项或多项:A.养父黄老汉,对因犯抢劫罪在某监狱服刑的养子,提起解除收养关系之诉B.在外地上大学11个月且已迁户口至求学地的殷某,对其父提起索要学费诉讼C.已年过七旬的刘某,对因不满开发商现在的促销房价低于自己原购房价,而向开发商提起解除购房合同之诉D.汪某对两年前离开自己独自到英国攻读博士学位的丈夫,在国内提起离婚诉讼E.董某对被宣告失踪的丈夫提起离婚诉讼正确答案是:董某对被宣告失踪的丈夫提起离婚诉讼;汪某对两年前离开自己独自到英国攻读博士学位的丈夫,在国内提起离婚诉讼;养父黄老汉,对因犯抢劫罪在某监狱服刑的养子,提起解除收养关系之诉三、简答题1.老叶家住某市A县农村,早年丧妻,一人抚养三个儿子——叶大、叶二、叶三成人,三个儿子成婚后分别居住在该市甲区、乙区、丙区。
民事诉讼法 第三章 主管与管辖
第三章主管与管辖第一节主管一、民事诉讼主管的含义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之间解决民事纠纷的分工和权限。
二、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1、民法上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2、婚姻家庭关系3、部分经济关系4、部分劳动关系5、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6、其他第二节管辖概述一、管辖的概念诉讼管辖,是指确定上下级法院之间和同级的不同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所谓分工,是在法院系统内部由不同的法院受理不同的窑。
所谓权限,是一定的法院受理一定范围的案件。
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是法律规定的,法律规定了受理权同时就规定对案件的管辖权。
当然,对案件有管辖权才能对案件有受理权。
因此,管辖权是受理权的前提,受理权是管辖权的体现。
法律确定对案件的管辖权,在于对案件行使审判权。
审判权是宪法赋予法院的职能权,管辖权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实现法院职能的分工实施权,或者说管辖权是不同法院分别实现审判权之分工权。
凡是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均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即均由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法院为受诉法院,对案件行使审判权。
二、划分管辖的原则划分管辖的原则,是指民事诉讼立法在划分管辖时所住所的准则。
民事案件种类繁多、情况复杂,各国地域情况不同,司法体制不同,其划分的依据也不尽相同。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管辖的原则是:1、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和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
2、均衡法院工作负担,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
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确定由不同级别的法院管辖,一般的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重大、复杂的案件,根据其程序分别由不同的上级法院管辖。
3、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原则性是法律的明定性,法律明文规定各级法院和同级不同法院管辖权。
灵活性是在特殊情况下确定管辖的协调性,以补法律规定之不足和客观实际的需要。
4、维护国家主权。
对涉外案件,应受我国司法管辖,明确规定相应的管辖法院。
除外国法律规定属其专属的案件外,即使当事人一方已向外国法院起诉,另一方向我国法院起诉的,我国法院也具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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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院与行政机关并行主管,即都有权管。 这种类型比较复杂。我国采取以下几种解决 方式: A.法院主管优先于行政机关。一方请求行政
机关,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主管。 B.双方均请求行政机关处理,由行政机关主
管,但当事人不服,仍可以向法院起诉。 C.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居间调解提起诉讼
的,属于民事诉讼主管范围。 D. 行政机关处理属于行政行为性质,当事人
不服向法院起诉,属于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第三章
五.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交叉的处理 一般情况下按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式处
理.但是当被害人利益急需救济而刑事诉 讼的提起尚有待时日时,法院应先解决民 事纠纷.
六.民事纠纷与行政诉讼交叉的处理 对于行政合同中的民事关系与行政关系 交叉并存情况,应具体分析,从合同的性质 或双方争议的权利义务来看,只要是民事 关系,就属于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第三章
(三)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规定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 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民事诉讼第三章
(四)司法解释补充规定
1.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 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 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第三章
二、确立管辖权的具体因素
1、一当事人的住所、居住所在地与法 院的联系
2、案件的性质、影响范围的大小、诉 讼标的额大小
3、诉讼标的中的法律事实发生地 4、争执财产所在地 5、当事人协议
民事诉讼第三章
三、确定管辖的原则 1、“两便原则”。便于法院审判,便于当
事人参加。 2、均衡法院工作负担。 3、国家主权原则 4、管辖法定原则
民事诉讼第三章
四、理论分类 1、法定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裁定管辖(指定管辖、管辖权转移) 2、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 3、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
第三节 级别管辖
一、概念: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 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民事诉讼第三章
二、我国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将案件 的性质、繁简程度和影响范围三 者结合起来考虑
民事诉讼第三章
最高法院确定有三类案件 由中级法院管辖
(1)除专利行政案件以外的专利纠纷 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政府所在地中级法院及青岛、大 连和各经济特区中级法院管辖。
(2)海事海商案件由各海事法院管辖 (3)重大的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民事诉讼第三章
(三)高级法院:高级法院管辖在本 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案件
民事诉讼第三章
第二章 管辖概述
一、概念:确定上下级法院之间和 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 件的分工和权限
主管是管辖的前提和基础,管辖是 主管的具体落实
民事诉讼第三章
在确定管辖时,首先要确定是由普通 法院管辖还是由专门法院管辖。我国 专门法院有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 海事海商法院等。军事法院管辖双方 当事人都是军人或军队内部单位的民 事经济案件;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与铁 路、修建、管理有关的合同和侵权纠 纷;海事法院管辖海事海商案件。
民事诉讼第三章
三、一般地域管辖
(一)概念:按照当事人的住所与 其所在法院的隶属关系确定的管辖
(二)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规定 “原告就被告”
民事诉讼第三章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 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地不 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对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 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 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 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 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 开住所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 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除外
性质指案件身的涉及面及其处
理结果可能对社会产生影响的广泛程 度 外国大都以诉讼标的额来确定级别管 辖
民事诉讼第三章
三、各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基层法院: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 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中级法院: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案件 3.最高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案件
民事诉讼第三章
2、法院主管与商事仲裁机构主管的关系 (1)仲裁范围.商事仲裁机构主管较小 (2)协议仲裁.商事仲裁机构主管要求
一定有仲裁协议. (3)或裁或审.两种方式只可选一. (4)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作出,立刻生
效. (5)裁决可以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
民事诉讼第三章
3、与行政机关处理民事纠纷的关系
(四)最高法院: 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民事诉讼第三章
第四节 地域管辖
一.概念:指同级法院之间在各自受理 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管辖
级别管辖是地域管辖的前提,地域管 辖是级别管辖的落实
二、确定地域管辖的标准 我国地域管辖是按照法院辖区与当事 人、诉讼标的或法律事实的隶属关系 来确定的。
第三章
主管和管辖
民事诉讼第三章
第一节 主管
一.概念: 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之间 解决民事纠纷的分工和权限,即法院 民事裁判权的界限。
二.主管的标准:是法律关系的性质,即 以发生争议的法律关系是否属于民 事案件关系为标准来确定法院主管 民事案件的范围。
民事诉讼第三章
三、主管的范围: 1、平等主体之间因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争
议。 2、涉及身份关系和劳动关系的纠纷。 3、法律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其他
案件。
民事诉讼第三章
四.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之 间解决民事纠纷的关系
1、法院主管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民事 争议的关系。双方都同意的,可由调解 委员会调解,否则,由法院主管。若调 解不成或达成协议后反悔的,还可以向 法院起诉。
(1)民事纠纷完全由行政机关主管,法院不
主管。这包括两种情况:A.行政机关的处 理是最终解决,如对已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 由商标委员会解决,当事人不得向法院起诉; B.行政机关处理后,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法院作为行政诉讼案件受理。该情形主要涉 及有关土地、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的所有 权或使用权归属的民事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