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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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尔诺入职、离职管理制度
一、员工入职管理
1、人员规划
用人部门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及组织机构整体规划,按照岗位定编的要求填写《人员增补申请》(附表1),说明增补人员的理由、岗位要求、所需人数,经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核实所需增补人员的情况后,制定招聘计划,及时补充人员。
2、人员录用
(1)人事专员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初试合格后由用人部门进行复试,确可试岗的,由人事专员通知其办理入职并填写员工入职清单表(附表2)。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为员工,(如已录用者,一经查出,立即解聘).
①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②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者;
③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④酗酒、吸毒者;
⑤亏空、拖欠公款尚未清偿者;
⑥曾被地方法院确定判刑,或因涉案诉讼未决者
⑦未满16周岁者;
(3)曾在本公司就职,技能熟练、品德优良者优先录用。
3、入职程序
(1)人事专员负责接待新录用人员的报到,向新录用人员说明拟应
聘职位的工作内容、职责权限、薪酬及福利待遇等。试用员工报到时,须向人事部提交以下证件: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
④医院体检证明:包括胸透和乙肝两对半。
⑤村或居委会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填写登记表,由人事带至车间交予主管安排试工岗位。
4、试用
(1)新员工试用期为1-3月,可视个人表现延长或缩短试用期。试用人员如品行不良、工作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由用人部门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
(2)试用期工作不满7天(含7天),不予结算工资。
(3)由部门主管领导指定有资深工作经验及责任心强的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上对新入职员工,实行“一对一”帮扶引导,简疑答惑。时间为1个月。在工作上负责对新员工介绍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所在部门职能、工作流程、要点情况、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在生活上给予新入职员工帮助、指导及相关协调,有较大困难时向有关主管领导反映,寻求帮助和解决。
5、停止试用:新进人员有下列之一者,应予停止试用或辞退。
①确实不能胜任工作者.
②受记过及以上之处分者。
③有旷工现象者.
④经调查发现有不良记录者。
⑤患有严重传染病或疾病有碍工作或公共卫生者。
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之规定情节严重者。
⑦其它应予辞退之事实者。
⑧发现个人资料不真实,有欺骗公司之行为者
6、考核转正
(1)试用期(1-3个月)满后由本人提出试用人员转正申请,由本人填写交部门负责人及签署意见,人事进行考核评估通过后,报总经理批准,给予转正。
(2)人事专员将员工有关资料存档管理。
二、员工离职管理
1、离职的分类
(1)辞职: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辞职原因,经部门主管或人事部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未经请示或批准擅自离职者按旷工处理。
(2)辞退: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条款,公司有权辞退员工,由其主管通知员工本人到人事部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3)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即行开除员工,部门主管清点收回公司发放的工作用品。
2、离职审批
(1)离职前,员工应提前30天向本部门主管递交书面离职申请(说明辞职原因),人事部或其上级主管对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并在离职申请上签署意见和姓名。
(2)员工离职审批权限按照行政管辖两级审批的原则,即一般员工离
职提前一个月报本部门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同意后,报人事部批准。中层及中层以上员工、特殊岗位的骨干员工、一级岗位员工离职须提前两个月报本部门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经上一级主管领导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
3、离职交接
(1)本人到人事处领取《员工离职交接清单》(附表3),本人填写后向离职前所在部门主管说明工作进度及现状,向指定的同事交接经手的工作事项,交接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他公物、清退有关款项和物品。到人事部办理宿舍退宿事宜,交回宿舍钥匙。
(2)各项内容交接完毕,确无遗留问题的,各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其离职;与某部门有遗留问题尚未解决或无法解决的,该部门主管须在清单上注明,以便人事掌握处理。
4、违反公司规定,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者:
(1) 由主管或人事以电话的方式通知本人在三日内必须至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2) 未办理完成离职手续,一切责任自负,造成公司损失者将向公安机关报案。
(3)连续无故旷工三天及三天以上人员,未办理任何请假或辞职手续,视为自离,自离意味着该员工自愿放弃就职、脱离与公司的所有关系,自动终止劳动合同,本公司将对其作除名处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管理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订,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三、附录
附表1:
人员增补申请
具备的条件及增员原因。
附表2:
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
新员工签字: 时间:
附表3:
离职移交手续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