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中学常住暂住和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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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中学常住、暂住和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一、常住人口管理。
凡有固定住所、居住在本校的教职工和按计划招收的迁入户口的学生,均为本校常住人口,需按照户口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办理户口。其中,迁入户口的新生入学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保卫处统一办理落户手续。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的有关内容必须一致,任何伪造、涂改的证件均视为无效证件。
二、暂住人口管理。
(一)按计划招收的不迁户口学生,由公安机关进行暂住登记,学校保卫部门进行校内暂住登记建卡和户籍信息整理,按暂住人口管理。
(二)凡校外来本校务工、经营等居住3日以上且户口不在黄冈市黄州区路口镇的人员,为暂住人口,需按照户口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办理暂住证。
(三)各单位、各部门聘雇的临时工,必须持有单位证明信(村、居以上)和身份证,或由本校正式工作人员担保,经保卫处审查、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录用。
(四)校外来本校租赁、承包等经营人员,凭身份证和租赁、承包等经营合同或协议,到保卫处登记备案并办理《出入证》。
三、流动人口管理。
(一)凡校外来本校务工、经营、参加短期培训班及其它原因居住3日以下的人员,为流动人口。流动人口由用工、主管职能部门和办班单位、部门管理,由保卫处办理《出入证》。
(二)各用工、主管职能部门和办班单位、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及时向保卫处报告有关情况,做到来人报、走人销。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教育,使其自觉遵纪守法,遵守本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未经校领导或保卫处同意,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让校外人员留宿各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场所。
(四)学生宿舍原则上不准留宿校外人员,特殊情况需留宿的,要经保卫处治安科或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同意;不准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