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中学常住暂住和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学校常住人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常住人口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职工、学生及其家属、合同工、临时工等常住人口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1. 学校保卫部门负责常住人口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常住人口信息的登记、审核、变更和注销工作;(2)负责对常住人口进行身份验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3)负责对常住人口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4)负责对常住人口进行治安防范和应急管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2.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常住人口的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对本单位常住人口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2)负责对本单位常住人口进行日常管理,确保其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负责对本单位常住人口进行信息报送,及时更新信息。
四、常住人口管理措施1. 登记制度:新入住的常住人口应在规定时间内到保卫部门进行登记,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提交相关证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入住。
2. 身份验证制度:常住人口出入学校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保卫部门进行身份验证,确保其身份真实、有效。
3. 安全教育制度:学校定期对常住人口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4. 治安防范制度:学校建立健全治安防范体系,加强巡逻检查,确保常住人口的安全。
5. 应急管理制度:学校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常住人口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管理的常住人口,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扰乱学校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常住人口,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3. 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常住人口,依法予以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规范学校暂住人口管理,维护学校安全秩序,保障校内生活环境的良好状态,特制定本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二、定义与范围1:暂住人口:指在校外居住,但进行学校相关活动(如参加课程、研讨会、会议等)的人员。
2:管理范围:适用于所有校内的各个学部、部门、研究所等地点。
三、申请与审批1:暂住人口需提前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提交以下材料:a) 个人信息表;b) 联系明(包括联系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c) 在校期限;d) 住宿证明;e) 入校事由;f) 相关证明文件(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者进行拒绝,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四、权限与责任1:暂住人口在校内享有与在校学生相同的权益,但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秩序。
2:学校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暂住人口的权限进行限制或取消的权利。
3:暂住人口需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安全与秩序1:暂住人口进入学校需携带有效联系件,并按要求进行登记。
2:暂住人口在校期间应尊重学校的安全制度,不得从事危险行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
3:暂住人口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如遗失或损坏需自行负责。
4:暂住人口应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不得随意涂写、刻画或损坏公共设施。
六、违规处理1:如暂住人口违反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经核实后,学校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止使用学校设施等。
2:暂住人口若有涉及法律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暂住人口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校外居住:指不在学校指定的宿舍内居住,而是选择在学校周边地区居住。
2:学校相关活动:指与学校教育教学及科研工作有关的各类活动。
3:住宿证明:由房东或相关住宿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暂住人口在某一地点居住的合法性。
本文档涉及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1:暂住人口:指在校外居住,但进行学校相关活动(如参加课程、研讨会、会议等)的人员。
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1、暂住人口必须身份清楚、来历清楚、证件齐全。
2、暂住人口由学校保卫部门办理《临时出入证》,并登记造册。
3、暂住人口进出学校、上岗须佩戴《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值勤人员的检查。
暂住人口由学校保卫部门办理《临时出入证》,并登记造册。
4、住宿校内的暂住人口须办理《暂住证》,服从保卫部门管理,遵守宿舍规章制度。
未经学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私自留宿他人,严禁男女混宿;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等危险品和淫秽物品。
5、暂住人口不得在校内赌博、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不得私拿、损坏学校财物,不得使用电炉,不得扰乱校内公共秩序、影响师生工作学习和正常生活,不得私自进入生活、教学区。
6、暂住人口离校,随行物品须经保卫干部检查。
7、学校要加强对暂住人口进行校规校纪、法规法纪和安全防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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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迁徙加快,学校暂住人口管理成为一个亟
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保障学校校园安全、校园秩序的正常进行,制定一套
完善的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第三,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需要明确住宿规定和责任。
暂住人口需
要遵守学校的宿舍管理规定,如不得私自调换房间、不得在宿舍内做违法、违规行为等。
同时,学校应当加强对暂住人口的安全教育,引导他们正确
使用电器、防止火灾等。
此外,学校应当加强暂住人口管理的监督和评估。
通过建立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宿舍设施和服务质量,以及学生生活的问题反馈机制,及时掌握
学生的需求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
最后,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需要与社区、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合作。
建立学校和社区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监控和管理,提高校园的安全和秩序。
同时,加强学校和公安部门的合作,建立学校暂
住人口的信息登记和查询系统,及时与公安部门沟通,确保学校内的人员
安全。
总之,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的完善,对于提高学校校园安全、保障
学校正常运转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暂住人口的定义和申请程序、设立
管理和服务机构、制定住宿规定和责任、加强监督和评估,以及与社区、
公安等合作,可以形成一个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为学校暂住人口提供
良好的居住环境和管理服务。
这将有助于提升学校的整体形象和学生的学
习生活质量。
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一、外来暂住人口是指外来施工人员、学校聘请的临时工、教职工雇请的保姆、外来租住人员及常住教职工亲属等其它所留宿、暂住的外来人员。
二、所有外来人员和暂住人口必须带居民身份证、暂住证、计生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总务处进行登记造册,登记时,要将外来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民身份证编号、户口所在地、暂住地址、暂住原因等进行如实填写。
通过审查后,签发《临时出入证》。
三、租用学校内出租房屋必须向学校总务处报告申请,并协助总务处做好相关工作。
如未报告而出租造成影响的,学校将追究出租房屋的教职工的责任。
任何个人不准雇佣无《四证》的外来人员。
《四证》即身份证、做工证、出入证、暂住证。
四、学校要对外来人员和暂住人口加强防火、防盗、防治安、防灾害事故的宣传教育,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学校流动人口与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学校流动人口与暂住人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流动人口与暂住人口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流动人口,是指非我校教职工、学生,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需在我校临时居住的人员。
暂住人口是指非我校教职工、学生,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需在我校暂时居住的人员。
第三条学校流动人口与暂住人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师生、保障安全、规范管理”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同配合、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是流动人口与暂住人口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流动人口与暂住人口管理制度,开展流动人口与暂住人口信息登记、巡查、隐患排查等工作。
第五条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应积极配合保卫部门做好流动人口与暂住人口管理工作,对本部门、本单位使用的流动人口与暂住人口进行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六条流动人口与暂住人口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接受学校保卫部门的管理,配合保卫部门做好相关信息登记等工作。
第三章信息登记与巡查第七条流动人口与暂住人口进入校园时,应主动向保卫部门申报,填写《学校流动人口与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留下联系方式。
第八条保卫部门对流动人口与暂住人口进行身份审核,确认无误后,为其办理临时通行证。
临时通行证应随身携带,便于校园内巡查时出示。
第九条保卫部门应定期对流动人口与暂住人口居住区域进行巡查,了解其居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隐患排查与整改第十条保卫部门应定期对流动人口与暂住人口居住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相关部门、单位在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保卫部门。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流动人口与暂住人口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学校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流动人口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学校就读、工作的流动人口,包括学生、教职工、临时工作人员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流动人口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3. 流动人口本人应自觉遵守学校规定,配合学校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四、管理措施1. 流动人口入学、就业管理(1)流动人口入学:学校应按照国家教育政策,对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实行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简化入学手续,确保流动人口子女顺利入学。
(2)流动人口就业:学校应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为流动人口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2. 流动人口信息管理(1)学校应建立流动人口信息库,包括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
(2)流动人口信息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流动人口安全教育管理(1)学校应定期开展流动人口安全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的安全防范意识。
(2)学校应加强流动人口宿舍、实验室等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 流动人口健康卫生管理(1)学校应关注流动人口健康,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发现健康问题及时处理。
(2)学校应加强流动人口宿舍、食堂等场所的卫生管理,确保流动人口生活环境的卫生。
5.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1)学校应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
(2)学校应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意识。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学校规定、表现良好的流动人口,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学校规定、扰乱学校秩序的流动人口,学校给予批评教育或依法依规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学校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流动暂住人口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流动暂住人口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流动暂住人口,是指在非户籍所在地且在学校周边居住的、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相关的各类人员。
第三条学校流动暂住人口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流动暂住人口的合法权益;(二)分类管理,根据流动暂住人口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三)服务至上,为流动暂住人口提供便利条件;(四)安全第一,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流动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办公室职责如下:(一)制定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流动暂住人口登记、核实、统计工作;(三)协助公安、卫生、计划生育等相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四)处理流动暂住人口的相关事务;(五)开展流动暂住人口的教育培训、宣传等工作。
第五条学校各部门、各班级及教职工应积极配合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对流动暂住人口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其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二)协助流动暂住人口办理相关手续;(三)关注流动暂住人口的生活状况,及时反映问题;(四)加强校园安全巡查,确保流动暂住人口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六条流动暂住人口登记:(一)流动暂住人口需在学校周边居住的,应在入住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二)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暂住原因等;(三)流动暂住人口变更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报告。
第七条流动暂住人口住宿管理:(一)流动暂住人口需在合法合规的住宿场所居住;(二)学校周边住宿场所应配合学校做好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工作;(三)学校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对流动暂住人口的住宿情况进行抽查。
第八条流动暂住人口子女入学管理:(一)流动暂住人口子女符合入学条件的,可申请就读学校;(二)学校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审核流动暂住人口子女入学事宜。
流动人口规章制度
流动人口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流动人口的行为,促进社会稳定和治安,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流动人口指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流动,未在目的地长期居留的人员。
第三条流动人口应当遵守目的地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乡俗风尚,保持良好的社会公德,不扰乱社会秩序。
第四条流动人口在目的地居住应当自觉遵守当地的住宿登记制度,不得擅自租住、居住,必须按规定及时进行住宿登记。
第五条流动人口在目的地就业应当依法获得工作许可,不得从事无证从事的职业和行业,不得涉及违法犯罪活动。
第六条流动人口在目的地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依法申请经营许可,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第七条流动人口在目的地生活应当遵守当地的环保要求,不得乱丢乱扔垃圾,不得擅自焚烧垃圾,不得破坏环境卫生。
第八条流动人口在目的地就医应当遵守当地的就医规定,不得患病不就医,不得乱用药物,不得传播传染病。
第九条流动人口在目的地上学应当遵守当地的教育管理规定,不得逃避就学,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学习,保持学校宿舍卫生。
第十条流动人口在目的地举办娱乐活动应当遵守当地的文体管理规定,不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不得在公共场合吸烟酗酒。
第十一条流动人口在目的地结婚生育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合法的结婚登记手续,不得进行非法生育活动。
第十二条流动人口在目的地离开应当依法告知居住地有关部门,在规定期限内离开,如需继续留在目的地,必须申请续住手续。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的流动人口,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当遵守有关程序进行修改。
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制定地点:XX市政府通过日期:XX年XX月XX日制定单位:XX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房管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文体局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公告地点: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房管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文体局公告栏以上为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希望广大流动人口能够自觉遵守,文明礼貌,与当地居民和谐相处。
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学校暂住人口管理问题日益凸显。
在学校中,暂住人口指的是没有正式注册为学生或教职工,但在学校内长期住宿的人员,包括家长、亲戚、朋友等访问人员。
暂住人口的管理是学校保障学习环境安全和人员管理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围绕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管理原则1. 安全原则: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应以安全为重,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平等原则: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应平等对待所有暂住人口,不歧视任何人。
3. 公平原则: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应公平公正,依法依规进行管理。
4. 人性原则: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应注重人性化管理,与暂住人口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关系。
5. 教育原则: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应重视教育引导,帮助暂住人口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三、管理措施1. 登记制度学校应建立暂住人口登记制度,要求所有暂住人口在入住前必须填写登记表,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并留存至少一年。
登记表包含个人信息、联系方式、住宿事由、入住日期等内容。
2. 住宿协议学校暂住人口应与学校签订住宿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协议包括住宿期限、收费标准、管理规定等内容,双方签字后生效。
3. 居住证办理学校暂住人口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居住证,证明其在学校内的合法住宿身份,并接受学校的管理。
4. 人身安全保障学校应加强安全巡视,确保学校内的暂住人口不对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学校应安装监控设备,并建立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问题。
5. 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暂住人口应妥善保管个人财产,学校应提供安全、便利的存放物品场所,加强管理,防止财产损失。
6. 宿舍分配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宿舍楼或区域,为暂住人口提供住宿场所。
宿舍楼或区域要求有合理的布局和设备,并配备必要的卫生和生活设施。
7. 安全巡查学校应定期组织安全巡查,检查暂住人口住宿场所的安全性,包括消防设施的检查、电路使用的安全检查等。
校园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校园暂住人口管理制度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校园暂住人口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校园暂住人口是指在学校暂住、学习、工作或进行其他活动的人员,他们不是学校正式注册的学生、教职工或其他固定人员。
校园暂住人口管理涉及到公共安全、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资源利用等多方面问题,是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校园暂住人口管理的必要性1.维护校园秩序。
校园暂住人口数量庞大,如果管理不善,容易导致校园乱象,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确保校园安全。
校园暂住人口众多,如果没有管理制度,容易引发各种安全问题,给学校带来安全隐患。
3.合理利用校园资源。
校园暂住人口也享受学校的各种资源,如果管理不当,容易导致资源浪费和不公平现象。
4.维护学校形象。
校园暂住人口的行为举止直接影响学校形象,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他们的行为,提升学校形象。
二、校园暂住人口管理制度的内容1.注册管理。
所有校园暂住人口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关部门进行注册登记,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2.身份核验。
学校对校园暂住人口进行身份核验,确保其身份合法,不得冒名顶替或冒领他人身份。
3.住宿管理。
对于需要住宿的校园暂住人口,学校提供相应的住宿服务,统一管理,并按规定收取相应费用。
4.行为规范。
校园暂住人口在校园内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扰乱学校秩序。
5.资源利用。
校园暂住人口可以享受学校的部分资源,但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浪费资源或占用他人资源。
6.安全管理。
学校对校园暂住人口的安全进行管理,加强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确保校园安全。
7.监督检查。
学校对校园暂住人口的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对校园暂住人口的监督。
三、校园暂住人口管理制度的执行1.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学校成立专门的校园暂住人口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校园暂住人口,明确职责分工。
2.加强宣传教育。
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向校园暂住人口宣传管理制度,引导他们遵守规章制度。
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大学越来越受到学生和家长的重视,学校的暂住人口数量逐年增多。
为了保障校园的秩序和安全,学校特制定了暂住人口管理制度,以便更好地管理暂住人口并确保校园的和谐环境。
二、暂住人口的定义暂住人口是指非学校正式注册学生,但在校期间需要居住在学校宿舍或其他校内指定住所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实习生等。
三、暂住人口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学校对所有暂住人口一视同仁,不论身份、地位或职称。
2. 安全稳定原则:学校要确保暂住人口的居住环境安全稳定,避免事故和纠纷的发生。
3. 文明和谐原则:学校倡导暂住人口遵守公共秩序,文明礼貌待人,和谐相处。
四、暂住人口的管理措施1. 住宿登记:暂住人口在入住学校宿舍或其他指定住所前,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提供有效证件,并签署相关承诺书。
2. 住宿费用:暂住人口需按时缴纳住宿费用,学校将按规定提供相应的收据并妥善管理相关款项。
3. 安保措施:学校将加强校门、宿舍楼、公共场所的安保措施,确保暂住人口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 行为规范:暂住人口应遵守学校的行为规范,不得从事违法犯罪、干扰学校正常秩序或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5. 停留期限:暂住人口的停留期限由学校统一规定,逾期不办理延期手续的将被注销住宿资格。
五、违规处理措施对于违反暂住人口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限制住宿、劝退等。
六、监督与投诉七、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维护校园秩序和人身安全,促进暂住人口与在校学生之间的和谐共处。
学校将不断完善制度,为所有暂住人口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学校暂住人口的管理,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山东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暂住人口范围1. 校内各单位聘用的临时工;2. 来校从事包工、运输、建筑的校外人员;3. 来校从事经商、服务的人员;4. 来校投靠亲友求学、就医、当保姆或寄住的人员;5. 各单位招收的未迁移户口的自费生、函授生;6. 各系部举办的辅导班、培训班及异地上学的学生。
三、暂住人口管理职责1. 各部门雇用务工人员在单位暂住的,由各单位指定专人登记造册,报安全工作处并到驻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2. 在办理暂住证时,需出示身份证或原籍证明,并按照冀石暂住人口管理规定交纳管理基金。
3. 暂住人员要遵守国家各项法规及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保卫处的管理。
四、暂住人口管理措施1. 对暂住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2. 对暂住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3. 对不遵守法律、打架斗殴或违反规章制度,不按照暂住人口管理规定按时交纳管理基金者,给予警告直至清退。
4. 拒绝或阻碍公安人员查验《暂住证》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暂住人口证的办理与变更1. 暂住人员离开户口常住地到我校暂住3日以上,即属暂住户口登记范围。
暂住3日以上、3个月以下者必须进行暂住登记;3个月以上者必须申请《暂住人口证》。
2. 办理《暂住人口证》时,由本人写出申请,说明暂住理由、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暂住单位证明或由房主带领到达学校之日起3日内到保卫处办理登记手续。
3. 《暂住人口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需重新办理。
六、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2. 本规定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制度,我校将加强对暂住人口的管理,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某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某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1. 背景随着学校日益发展壮大,暂住人口数量日益增多,对学校的管理带来了诸多挑战和困难,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更好地保护师生的安全和维护学校秩序,制定一套完善的暂住人口管理制度变得非常必要。
2. 管理范围暂住人员是指在学校期间没有提供相应住宿证明或未正式被学校录取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访问校园的客人•探亲、旅游等暂住在校园的亲友人士•各类短期工作人员•其他非本校师生的访问者3. 部门管理暂住人口管理以学校保卫部门为主,协助部门包括后勤管理部门和教务处。
具体分工如下:•保卫部门:负责监管进出校园的暂住人员,并确保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后勤管理部门:为暂住人员提供相应的住宿和生活服务,并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教务处:对来校短期学习和开展教学活动的暂住人员进行管理和指导4. 住宿要求为确保学校住宿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证在校师生的正常生活,暂住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吵闹等行为,严禁擅自转让房间、擅自变更住宿地点•必须凭借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等)进行注册入住,并按照规定时间离开•每个人仅限住宿一人一间,不得擅自减少人数或增加人数•严格遵守学校的住宿规定和安全制度,保护好学校的住宿设施•所有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严禁私拉电线、私自设置高功率电器等行为5. 安全保障对于暂住人员的安全保障,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对进出学校的暂住人员实行身份认证,确保身份合法•加强宿舍的安全监管,保障住宿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对住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宣传,引导他们自觉维护学校的秩序和安全6.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暂住人员,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对违规行为进行警告,并做出书面记录,情节严重的情况可取消住宿资格•对造成安全隐患或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如报警或行政处罚等•若导致学校的财产或其他损失,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7.制定完善的暂住人口管理制度,能够更好地保障学校师生的安全和秩序,同时对暂住人员的权益进行保障,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一、背景简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口迁移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在学校环境中,教职工、学生和其他与学校有关人员的流动也日益频繁。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校内的暂住人口,维护学校的秩序和安全,制定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管理目标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暂住人口在校园内生活、学习和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通过规范管理措施,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稳定。
三、管理范围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学校内暂住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人员:学生家长或亲属访问学者前来参观、实习或交流的学生和教职工四、管理措施1. 入校管理:所有暂住人口必须在进入校园时向校方登记,并提交有效的联系明以及相关证明文件。
未经登记和审核的人员不能进入校园,也要遵守访问时间和地点的限制。
2. 住宿管理:暂住人口需提前向学校申请住宿,并按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办理入住手续。
住宿期间,暂住人口必须遵守学校规定的住宿纪律,并保持宿舍内外的卫生和安全。
3. 行为规范:所有暂住人口必须遵守学校的行为规范,不得干扰学校的正常秩序和教学活动。
禁止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违法活动和传播不良信息等行为。
4. 安全保障:学校将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校园内暂住人口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学校将配备安保人员,加强巡查和监控措施,对校园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5.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用校内设施和设备的使用权,甚至终止该人员继续暂住学校的资格。
五、监督与评估学校将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学校的暂住人口管理制度进行评估。
也欢迎各方对制度的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适应学校管理的需求。
六、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学校的秩序、安全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将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确保暂住人口和学校的共同发展。
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1. 引言学校作为一个集教育、培养、管理于一体的组织,必须负责学生们的安全和管理。
随着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暂住人口的管理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学校的秩序和安全,制定一个有效的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2. 定义和范围2.1 定义学校暂住人口指的是非本校学生或未获得合法入住资格的人员,以及访客和临时居住在学校宿舍的人员。
2.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管理范围内的暂住人口。
3. 暂住人口管理原则3.1 安全原则学校暂住人口管理以确保校园的安全为首要原则。
3.2 公平原则学校暂住人口管理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有暂住人口一视同仁。
3.3 规范原则学校暂住人口管理需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做到规范化管理。
4. 暂住人口管理流程4.1 登记与审批学校对于暂住人口需进行登记和审批,暂住人口必须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入住。
4.2 住宿安排根据学校的住宿资源和实际需求,学校会将暂住人口安排到合适的宿舍楼或宿舍区域。
4.3 宿舍规定暂住人口需遵守学校的宿舍规定,包括宿舍区域的作息时间、卫生要求、安全措施等。
4.4 日常管理学校将建立专门的暂住人口管理团队,负责对暂住人口进行日常管理,包括巡查、检查、宣传等工作。
4.5 紧急事件处理学校要建立健全的紧急事件处理机制,保障暂住人口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和应对能力。
5. 监督与责任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由学校管理部门负责,他们应定期对暂住人口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并及时解决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6. 效果评估学校应定期对暂住人口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如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7. 总结与建议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为了保证学校的秩序和安全。
通过严格的管理流程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学校暂住人口的管理水平和效果。
建议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暂住人口管理制度,加强宣传和监督,确保制度的执行落地。
同时,学校也应提供更加便利的管理工具和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减少管理成本。
学校流动人口管理规定
流动人口的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内流动人口的管理,维护校园正常秩序,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流动人口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流动人口由学校保卫科同当地派出所及聘用流动人口的单位共同管理。
校内工程队及聘用流动人口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落实专人负责本部门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用工单位或个人所雇用的流动人口必须持有“三证”(即:身份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计生证),否则不能聘用。
第五条流动人口在学校居住(不含招待所)超出七天的,必须在七天之内,由单位负责人或雇主、户主到学校保卫科办理学校临时出入证,然后再按规定办理《暂住证》。
第六条办理临时出入证需交本人免冠一寸近照两张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并缴纳工本费2元,押金8元。
临时出入证有效期为一年。
持证人被解聘或其他原因离校时,必须到保卫科注销登记,退回临时出入证及领回押金。
第七条用工单位、施工单位对临工、民工居住的宿舍和工棚要加强管理,不得留宿外人,非婚姻关系男女不得混住。
暂住人员发现同屋居住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时,应当及时制止或报告保卫科。
第八条暂住人员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禁止自搭住房、工棚和其他临时建筑物。
第九条保卫科负责对暂住人员住所的治安和消防情况进行检查,单位责任人应配合保卫部门做好检查工作。
第十条因工作需要,用工单位或个人(包括住户聘请的保姆)需调查所招聘人员是否有违法犯罪前科的,保卫科可协助发函调查。
但对没有到保卫科申报登记的,学校保卫科不予办理相关业务和出具任何证明。
第十一条暂住人员必须服从保卫部门的管理和检查,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对暂住校内又不办理学校临时出入证者,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校门。
凡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甚至辱骂、殴打保卫工作人员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清除出我校或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聘用流动人口的用工单位或个人,不按规定办理登记申报手续或管理混乱的,学校将对其通报批评、发整改通知书;因此而发生案件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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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中学常住、暂住和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一、常住人口管理。
凡有固定住所、居住在本校的教职工和按计划招收的迁入户口的学生,均为本校常住人口,需按照户口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办理户口。
其中,迁入户口的新生入学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保卫处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的有关内容必须一致,任何伪造、涂改的证件均视为无效证件。
二、暂住人口管理。
(一)按计划招收的不迁户口学生,由公安机关进行暂住登记,学校保卫部门进行校内暂住登记建卡和户籍信息整理,按暂住人口管理。
(二)凡校外来本校务工、经营等居住3日以上且户口不在黄冈市黄州区路口镇的人员,为暂住人口,需按照户口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办理暂住证。
(三)各单位、各部门聘雇的临时工,必须持有单位证明信(村、居以上)和身份证,或由本校正式工作人员担保,经保卫处审查、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录用。
(四)校外来本校租赁、承包等经营人员,凭身份证和租赁、承包等经营合同或协议,到保卫处登记备案并办理《出入证》。
三、流动人口管理。
(一)凡校外来本校务工、经营、参加短期培训班及其它原因居住3日以下的人员,为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由用工、主管职能部门和办班单位、部门管理,由保卫处办理《出入证》。
(二)各用工、主管职能部门和办班单位、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及时向保卫处报告有关情况,做到来人报、走人销。
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教育,使其自觉遵纪守法,遵守本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未经校领导或保卫处同意,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让校外人员留宿各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场所。
(四)学生宿舍原则上不准留宿校外人员,特殊情况需留宿的,要经保卫处治安科或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同意;不准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