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中人民币的质量现状成因及对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流通中人民币的质量现状成因及对策
为了提高流通中人民币的整洁度,维护人民币信誉。
近年来,人民银行抓基础、强管理,以提高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为目的,加大了残损券回笼工作力度,使得市场流通中人民币的整洁度有了明显的好转,但随着市场货币投放量的增加,残损人民币也随之增加,市场上残损人民币流通现象仍相当普遍,大量残损人民币在市场的流通,严重影响了人民币的正常流通渠道和人民币的信誉。
针对此问题,我们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
此次调查,我们在运城市选取了10家城区金融机构网点、10家农村金融机构网点、20户个体工商户、50户城镇居民和50户农民作为调查样本,采取问卷、座谈等形式进行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低,大量的不宜流通人民币流通于市场,严重影响了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的形象。
应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爱护人民币宣传力度,提高公民人民币爱护意识;严厉打击人民币制假、贩假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监督检查,理顺残损币回笼渠道,维护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的信誉和形象。
金融机构
20-100元
残损率
5—10元
残损率
1元
残损率
10个城区网点9000
12.2%
6000
23%
3000
56%
10个农村网点9000
15.3%
6000
32%
3000
67%
农村比城区3.1%
9%
11%
一、现状:流通中人民币的残损率较高,影响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的形象
1、小面值人民币残损程度高于大面额人民币
表一:客户存入金融机构的流通人民币残损率调查表
单位:张
从表一可以看出:客户存入金融机构的流通人民币,不宜流通人民币达到23.1%,近1/4的流通人民币应退出流通。
10元以下的流通人民币整洁度低于“六成”,1元券的平均残损率达到60%以上。
2、农村流通人民币残损率明显高于城区
表二:城镇居民和农民持有现钞总量残损率调查表单位:张
对象
20-100
残损量
占比
5-10元
残损量
占比
1元
残损量
比率
50户居民
500
110
22%
300
91
30%
300
135
45%
50户农民
500
180
36%
300
122
40%
300
182
60%
从表一可看出:客户存入金融机构流通人民币,农村金融机构的流通人民币残损率明显高于城区金融机构。
20-100元、5-10元、1元的残损率分别为15.3%、32%、64%,分别高于城区3.1、9、8个百分点。
从表二也可看出:农民手持现金的残损率也普遍高于居民。
农民手持现金残损率20-100元、5-10元、1元分别为36%、40%、60%,分别高于居民手持现金残损率14、10、15个百分点。
3、工商个体经营户持有人民币残损率低于居民
表三:20户工商个体经营户流通人民币残损率调查表
单位:张
50-100元
残损率
20元
残损率
5-10元
残损率
1元
残损率
辅币
残损率
400
28%
200
32%
400
32%
1000
39%
XX
88%
从表二、三相比较可以看出:工商个体经营户的持有人民币残损率低于居民手持人民币残损率。
居民手持人民币平均残损率分别为29%、35%、52.5%,分别高于工商个体户持有人民币残损率5.7、3、13.5个百分点。
4、工商个体经营户持有的人民币辅币残损率极高。
从表三可以看出:辅币的残损率达到88%,而且残损程度较为严重。
5、银行收回残损币比率极低,不宜流通人民币“体外循环”现象十分严重。
表四:运城市部分经济、金融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XX年
XX年
XX年
XX年9月
现金收入累计
发行库原封券投放数
92192
74873.4
103454.2
48014.6
残损币回笼销毁数
103331.1
95936
134291.5
129567
流通中现金
557212
614374
695801
740603
从表四可以看出:残损币回笼销毁数占金融机构现金收入数的比例XX年至XX年9月分别是0.5%、0.58%、0.8%、1%,即金融机构的现金收入中,只有最多1%是残损币。
这与表一、二、三所反映的市场流通人民币残损率较高的情况有相当大的差距,但也证明了不宜流通人民币银行“体外循环”地严重性。
二、成因:流通人民币更新速度慢、监管不力、宣传不到位、爱护人民币意识不强、金融服务质量不高
1、流通中人民币更新速度慢,是流通中人民币残损率较高的客观因素。
一是残损币回笼渠道单一,“体外循环”现象十分严重。
目前,残损人民币的回笼渠道主要是银行在收进现金时,由
银行工作人员进行挑剔。
虽然绝大部分人民币已达到不宜流通人民币标准,但由于其没有进入银行的渠道,如不被做为收入存入银行或不被作为负债归还银行,银行就不能对这部分现金进行挑剔,大量的残损币在银行之外“体外循环”,银行却无能为力。
二是发行库原封券的累计投放增长幅度小于流通中货币M0的增长。
以运城市为例,从表四可以看出,发行库原封券XX年-XX年9月累计投放318534.2万元,残损币回笼销毁463125.6万元,净投放市场原封券-144591.4万元,XX年9月底的M0较XX年底增加183391万元。
原封新券的投入数低于M0的增加数,说明原封券的投放跟不上经济的增长。
三是发行库撤销,现金供应偏紧。
发行库撤消后,无库地区的金融机构只有各自想办法解决现金供应。
为了保证现金市场供应,金融机构普遍降低了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有时为了满足客户需要,违规支付残损币的现象时有发生。
异地调款不方便,金融机构调款时偏爱50、100元的大面额,使小面额人民币供应严重不足,加之当地群众没有使用硬币的习惯,使流通中小面额人民币超期服役,残损率较高。
此外,原封新券很难投放到无库地区,如运城市临猗县自XX年7月撤消发行库以来,辖区未投放一笔原封新券。
上述因素,使流通中人民币的更新速度明显放慢,人民币的市场更新频率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人民币市场供应
源头出现错位,回笼环节力度减弱,这些客观因素使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低,流通质量不高。
2、人民币宣传工作存在错位,偏“假”轻“爱”,社会公众对人民币的“爱护”意识淡漠。
近年来,人民银行每年都要组织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人民币宣传工作,开展人民币“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民币反假意识有所提高。
宣传的重点在于如何提高群众的反假意识和反假技能,却忽视了爱护人民币的知识宣传。
人民币宣传工作上偏“假”轻“爱”的工作误区,使社会公众对人民币的爱护意识淡漠。
其主要表现在:一是群众在使用人民币的过程中,首先想到的是否是假币,其次才看是否破损,因为收到假币就要蒙受直接经济损失,而“残损币”则比较直观,只要能用就不会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不爱惜人民币的行为比比皆是。
如在人民币上乱写乱画,任意揉搓人民币,赌气、比富撕毁人民币的事件不时见于报端等等,对这些行为没有具体的制裁手段,公众则漠然置之,认为和自己没有多大的关系。
在我们对调查对象询问,假如看到有人损坏人民币时,你如何应对时,90%的人回答,那是别人的事,和我有什么关系。
三是农村居民对人民币的爱护意识相对较弱。
目前大部分的农民没有使用钱夹的习惯,随便往口袋里一塞。
有些农民把钱不存银行,放到不为人知的地方,
反而遭到鼠咬、火烧,严重损坏了人民币。
辖区每年都有群众拿着被鼠咬、火烧的人民币要求兑换,90%以上的都是农民。
四是对青少年的人民币爱护意识教育存在误区。
人民币爱护意识要从娃娃抓起,然而,家长的爱护意识不强,使青少年从小就缺少人民币爱护意识方面的教育。
学校在收取学费、书本费等费用时,老师怕收到假钱,经常让学生在人民币上写上名字、钱数等,不自觉就损害了人民币,青少年不知道这也是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3、金融服务质量不高,拒兑、推诿的现象经常发生,群众深感残币“兑换难”。
一是个别金融机构对残损人民币回收有“三怕”。
即一怕麻烦,挑剔残损币要分清版别和券别,加之残币既脏又乱,费时又费力。
二怕担责任,由于部分出纳人员业务不熟,对《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掌握不准,因而不敢兑换。
三怕占压库存,收兑残币要集零成整,时间长、上缴慢,占压库存又影响效益,因而不愿收兑残币,有时对收兑的残币不能及时整点入库,出现随收随付现象,造成恶性循环。
二是部分金融机构兑换损伤人民币工作服务意识不强。
金融机构兑换损伤人民币是一种无偿的义务劳动,虽然《人民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
污损的人民币,挑剔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但部分金融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不严格执行的情况,致使部分金融机构存在着只有是熟人或自己的客户才给予兑换残币的现象,有的金融机构之间还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
还有的金融机构平时不执行挂牌兑换损伤人民币的规定,只在人民银行检查时突击挂牌应付。
三是部分行、社、邮储部门的出纳人员对制度执行不到位。
《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和《残缺损伤人民币兑换办法》分别于XX年1月1日和2月1日实施后,要求各网点将以上制度制作成图解悬挂在营业厅墙上,当问到一线人员《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和《残缺损伤人民币兑换办法》内容时,个别一线人员对挂在营业厅墙上的制度根本不清楚,有的只知道人民币“七成新”挑剔标准的旧办法,特别是对严重污损的人民币,识假更加艰难,由于业务上不过关,所以惧怕误兑而自担损失和风险,从而主观上不愿意兑换损伤人民币,对前来柜台持有残币兑换客户者能推则推。
金融服务质量不高,使群众深感残损币“兑换难”。
在我们调查中,80%以上的居民反映残损币兑换难,有时拿上一张残币,跑几个银行都不给兑换,如果不找熟人,再跑也换不了。
4、监管不力,执法不严,行政上“不作为”,是人民币流通质量不高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是监管职能不到位。
撤消发行库的县支行没有单设货币金银部门,受人员数量的限制,没有专职人民币管理人员,缺少经常性的对辖内监督检查,致使《人民币管理条例》执行不到位,缺乏调剂辖区人民币结构的机制和手段。
二是执法检查不严肃,行政“不作为”。
《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对于损害人民币的行为有严格规定,如第四十二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这些违规行为包括金融机构拒兑残损币、支付残损币、不按规定缴存人民银行等。
再如第四十三条: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无论是人民银行,还是公安机关,在对损伤人民币的行为都不同程度存在着执法不严的情况。
人民银行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针对金融机构的违规行为,处于人情世故因素,虽然条例有明确规定,但执行起来却难以到位。
公安机关对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即使有人举报,也不认为是犯罪,从而导致行政上不作为。
这些监管、行政、执法上的不到位,使损伤人民币的行为比比皆是,残损人民币再度流入市场司空见惯,是流通人民币质量不高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对策:加强监管、合理投放、改善服务、提高公众
人民币爱护意识
一是基层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各金融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要加强对《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在认真执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的同时,要帮助商业银行正确掌握残损人民币挑剔标准对商业银行交存的残损人民币、回笼券质量进行检查,严把残损人民币回笼券质量关,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钱捆要坚决退回,督促商业银行做好残损人民币的回收工作。
二是要加强原封新券货币的投放量,市场上要有足够的新券来代替破损的票币,只有大量的原封券投放市场,才能把流通中的残损券代替出来。
另外,还要有计划合理调拨和投放各种券别比例,特别是要加强中小面额券币的投放,改善市场上小面额票币短缺的现象,使市场上各种券别有一个合理的比例,与商品交换相适应,从而达到人民币调节作用,让人民币流通市场始终处于良性循环状态。
三是金融机构要加强对残损券回笼的认识,克服只注重自身效益,而忽视残损券的回收,应把残损币回收当成一项正常的工作业务,常抓不懈;加强出纳人员的配备,保证出纳人员工作岗位的稳定性,要有足够的人员回收残损券,保证已收的残损券不在对外支付。
扩大服务范围,到大型商场,批发市场等地设立金融网点,定期主动登门为客户兑换残损
币,以加强残损币回收工作的力度。
另外,金融机构要有计划的搞好开户单位出纳人员人民币挑剔和整点的培训,让他们了解和掌握残损币挑剔标准,以便及时回收和上缴残损券。
四是加强人民币的宣传力度,改善流通渠道币值质量,提高人民币使用期限。
爱护人民币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业务,人民银行要经常组织辖区金融机构搞好爱护人民币和正确使用人民币的宣传工作,要把人民币的宣传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任务长期来抓,只有搞好宣传,提高每个公民自觉爱护人民币保护人民币的意识,才能保证人民币的完整性和使用性,才能减少各种人为破坏人民币的因素,从而使得市场流通中人民币的整洁度明显提高。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临猗县支行邮编:04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