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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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例文(5篇)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例文(5篇)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例文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使我矿的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有序化,以起到调动、保护、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我矿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按照党和国家颁布的《劳动法》等有关政策和法规、法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人事调配管理制度第2条人事调配,要本着需要、适合、精简、效能的原则。

用人单位需要调入人员,结合所安排的工作岗位。

用人单位合理编制本单位的用人计划,提交矿人力资源部审定。

第3条机关科室人员的调配,根据年初矿上定员,在定员不足的情况下,由部门写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矿长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岗位条件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第4条职工个人申请矿内调动的,原则上自找单位。

本人写出工作调动申请书,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职工调动审批-1括借调)。

第10条各单位不得随意将职工介绍到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例文(2)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员工的权益,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全体员工的劳动用工管理。

第三条劳动用工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依法原则进行。

第四条煤矿应加强对劳动用工管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第五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用工机制,确保用人合理、用人适当,并建立劳动用工管理的监督机制。

第六条本制度由煤矿总经理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七条煤矿应根据生产需求制定用工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招聘。

第八条煤矿招聘岗位应根据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等条件进行岗位设置。

第九条煤矿应对招聘人员进行面试和考核,确定是否适合岗位。

第十条煤矿在招聘人员时应公正、公平、公开,不得歧视任何人。

第十一条煤矿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保留员工的工资、福利等相关记录。

第十二条煤矿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员工的工作时间制度,加强对员工的考勤管理。

第十三条煤矿应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并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

煤矿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煤矿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煤矿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管理,保障矿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煤矿安全生产,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职工用工管理,包括招聘、聘用、考核、培训、福利、安全保护等方面。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依法招聘、使用劳动者,遵守劳动合同法,确保用工合法合规。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企业的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并向全体职工告知、培训。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职工应当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企业管理,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招聘管理第八条煤矿企业招聘职工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主动开展招聘工作,建立健全用工需求预测机制,确保用工供需平衡。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依法制定招聘计划,明确职位需求、薪酬待遇等具体条件。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对招聘人员应当进行岗位面试、考核等程序,公正评价,严格筛选。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对招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确保符合相关工作岗位的健康要求。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对录用职工提供规范的入职培训,了解企业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招聘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招聘材料和录用信息,做到信息准确、完整。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招聘过程中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性别、年龄、宗教信仰等歧视。

第三章聘用管理第十六条煤矿企业聘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引进技术人才、海外高层管理人员等特殊人才,根据工作需要签订特殊劳动合同,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慎重考虑期,与职工协商确定用工方式。

第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和用工需求,确定职工的工作岗位、薪酬待遇等,不得私自调整。

第二十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并建立工资发放制度,保证按时足额发放。

2023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本

2023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本

2023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本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管理,保障职工权益,提高生产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的职工用工、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三条用工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自愿。

第四条用工目标:确保煤矿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合法权益。

第五条煤矿应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定期对其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二章用工程序第六条招聘考试:煤矿应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开展面试或笔试等考试环节,择优选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第七条用工合同:招聘的职工应与煤矿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入职手续:新聘人员应按规定完成劳动合同、档案、人事介绍等入职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上岗。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假第九条工作时间:煤矿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定,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保障职工的休息和休假。

第十条休假安排:煤矿应按照职工的工作年限和相关规定,合理安排职工的年休假、事假、病假等休假事项。

第四章工资福利第十一条工资支付:煤矿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职工的工资。

第十二条福利待遇:煤矿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职工提供符合法律法规的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奖惩制度:煤矿应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奖励或处罚。

第五章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第十四条安全生产责任:煤矿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煤矿安全、稳定生产。

第十五条劳动保护:煤矿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和实施职业卫生、职工安全等保护措施,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用品。

第十六条岗位培训:煤矿应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第六章审批管理第十七条绩效考核:煤矿应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绩效考核制度,对职工按照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评定,并据此作为升职、晋级、调岗等事项的参考。

第十八条职称评定:煤矿应按照国家职称评定规定,建立职称评定制度,对具备条件的职工进行职称评定。

山西省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

山西省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

山西省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推动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全省煤矿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以及各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对煤矿企业劳动用工行为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煤炭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74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煤炭行业企业劳动用工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6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

第四条全省煤矿企业推行统一发布用工信息、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培训,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动用工备案,统一参加社会保险和派遣,统一管理的“五个统一”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经授权,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煤炭行业企业劳动用工监督管理工作,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监察。

省煤炭工业厅负责全省煤炭行业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并直接对省属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同煤集团、焦煤集团、阳煤集团、潞安集团和晋煤集团)全资及控股煤矿企业劳动用工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其它煤矿企业的劳动用工实行属地化管理。

市、县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监督管理工作。

煤矿企业是劳动用工的主体,承担劳动用工管理主体责任。

省属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负责对其全资及控股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县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必须设臵专门的机构或部门(以下通称:煤矿劳动用工管理机构),负责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按监管权限对煤矿企业统一履行劳动用工的日常监督管理服务职能。

煤矿企业必须设臵劳动用工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健全和完善煤矿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在各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五个统一”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做好劳动用工管理工作。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管理煤矿劳动用工,维护劳动安全,确保生产稳定,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煤矿内的所有员工,包括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遵守是每个员工的基本责任,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煤矿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五条煤矿在招聘员工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违法招用未成年人或超龄工人。

第六条煤矿应向聘用的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工作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第七条煤矿应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工资和福利,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煤矿应定期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员工进行批评和培训。

第九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的劳动纪律,监督员工按照规章制度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迟到早退或旷工。

第十条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岗位评价和晋升制度,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煤矿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煤矿应对生产设备和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和场所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煤矿应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煤矿应建立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准备,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各种安全事故。

第十五条煤矿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演练,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第四章纪律管理第十六条煤矿应建立严格的纪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保持工作秩序。

第十七条煤矿应对员工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建立健康的工作环境。

第十八条煤矿应对员工进行教育,提高员工的责任感和纪律意识,促进员工的素质提升。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九条煤矿应建立奖惩机制,对表现优异的员工进行奖励,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十条煤矿应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根据违规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用工管理第三章劳动合同签订与终止第四章工资福利管理第五章工作时间管理第六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确保煤矿的用工管理有序、规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煤矿的正常生产经营。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煤矿的所有劳动用工,包括职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制定本制度应遵循科学合理、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开展用工管理工作,确保用工管理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五条政府部门和行政机关应当对本制度的执行加强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六条煤矿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用工政策,对用工进行管理,不得违反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

第七条煤矿应当按照用工管理的需要制定并落实各项制度,并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修改。

第八条煤矿应当严格按照职工的入职程序,进行甄别和录用。

第九条煤矿应当在报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之前,向职工提供聘用合同或者书面受雇证明。

第三章劳动合同签订与终止第十条煤矿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二)劳动合同的期限或者工作任务的时间期限;(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五)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六)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情况;(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保健措施;(八)劳动纪律和权利义务;(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情形;(十)其他必要的内容。

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与职工协商续签或另行签订续聘协议,确保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

第十二条煤矿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经过与职工协商一致或者提前通知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章工资福利管理第十三条煤矿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制定并落实工资福利制度。

第十四条煤矿应当确保职工获得应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得拖欠或以任何形式扣留职工的工资和福利。

煤矿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煤矿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煤矿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劳动用工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劳动用工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劳动法》、《矿山安全法》、《矿山职工安全生产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适用于本煤矿所有职工,包括领导干部、技术工人、劳务工、临时工等,在职工的招聘、聘用、培训、考核、激励、保险等方面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煤矿应当依法建立健全用工制度,明确职工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行为,保障用工安全和健康。

第四条煤矿应当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和发展需求,合理确定职工用工计划,确保用工合理、稳定和安全。

第五条煤矿应当对职工进行专业培训,提高职工技能、素质和安全意识,确保生产安全和高效生产。

第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工考核和激励机制,依据职工工作绩效、安全生产情况等进行考核,激励合格职工,发挥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七条煤矿应当规范用工行为,严格执行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的工资、福利、休假等各项权益。

第八条煤矿应当为职工购买相应保险,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确保职工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地点安全,一旦发生事故,能够给予合理的赔偿和救助。

第九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保障职工的安全生产权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生产设备和环境的安全管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十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因工资、福利、休假、劳动保护等方面引发的纠纷,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十一条煤矿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矿山安全法》、《矿山职工安全生产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

第十二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本制度落实和监督检查制度,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煤矿应当依法给予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维护劳动用工秩序。

煤矿员工劳动管理制度

煤矿员工劳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煤矿员工的劳动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劳动组织管理1. 煤矿必须严格按照煤炭生产许可证登记能力组织生产,实行科学的定额定员管理,严格控制入井人数。

2. 建立井下人员管理系统,对井下人员实行入井、升井登记制度,实时掌握井下人员情况。

3. 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杜绝两班交叉作业。

4. 严格井下从业人员准入标准,对招用的井下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必须按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完成其就业前的培训,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以外伤害保险。

三、劳动纪律管理1. 实行8小时工作制,三班轮流上岗,保持24小时有人在岗,特殊情况由矿领导另行通知。

2. 请销假制度:矿长、工程师离矿必须向公司分管领导、煤管站请假批准同意后方能离矿,离矿期间工作必须下委托书。

其他岗位员工请假,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由矿长审核批准后,方可离矿。

3. 考勤制度: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需经领导批准。

4. 严禁以包代管或层层转包。

煤矿不得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四、劳动保护与福利1. 煤矿必须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 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病应及时治疗。

3. 员工依法享有工资、福利待遇,煤矿应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4. 建立健全员工福利制度,为员工提供住房、医疗、养老等福利保障。

五、培训与考核1. 煤矿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技能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2. 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技能水平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矿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 煤矿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煤矿劳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考核规定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考核规定

柴里煤矿劳动用工管理规定(柴里煤矿九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矿劳动管理工作,实现“严管+真爱”的依法管理理念,规范用工行为。

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矿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本着以建立市场化配置劳动力资源的用工机制为目标,实现一人多责、一专多能、精简高效、提高劳动效率的目的,进一步打造人力资源配置的科学化、现代化、法制化。

第二章劳动定员定额第三条继续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三定”工作方案,强化长效机制,坚持以劳动定员定额为基础,深化企业内部市场化建设。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集团公司统一定员、定额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全过程参与月度综合作业计划的编制、工作量的考核验收及单项工程或工作量的承包工作。

第五条定额管理人员要正确使用定额标准和修正系数,每月下井或到现场不少于15个班次,建立定额分析制度,根椐需要做好工时利用测定工作,促进劳动效率的提高。

并建立相应的奖惩考核体系,规范定额管理人员的行为。

第三章劳动组织第六条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三定”方案编制劳动组织。

在生产组织上按照“2、2、2、3、5、6、9、19、29、100”(即掘进迎头控制在9人以内;综采综放工作面控制在19人以内;炮采高档工作面控制在29人以内;对拉工作面不准同时生产,面上人员控制在30人以下;每个采区人员控制在100人以内)的限员规定控制井下作业人员,并在上井口和各工作面实行限员挂牌制度。

建立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对超定员生产的对单位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并限期整改。

第七条为保证安全生产,避开职工思想及精神状态薄弱时间环节,原则上将夜班调整为检修班,不再安排生产任务。

采掘实行“四六”工作制,辅助单位有条件的也可实行“四六”工作制。

第八条各基层区队(车间)要严格按照“三定”规定限定班子职数。

各总支、专业公司机关,参照矿机关“三定”设置定岗定员,富余人员充实到生产、服务岗位。

第九条合理设置班组长职数,压缩管辅人员。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例(三篇)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例(三篇)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的劳动用工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营造安全、稳定的劳动环境。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的所有劳动用工人员,包括雇员、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五条本煤矿应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第二章劳动用工的录用与管理第六条劳动用工的录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示招聘信息,严禁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

第七条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真实的个人信息,接受相应的岗位培训和考核,确保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能力。

第八条新录用的劳动用工应签订劳动合同,并就工资、工时、休假等事宜明确约定,严禁以包工(计件)方式支付工资。

第九条临时工的使用应合理有效,临时工的劳动合同不得连续续签超过两次。

第十条劳动用工应按照安全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接受定期考核。

第三章劳动用工的权益保障第十一条劳动用工享有合法权益,包括工资待遇、休假休息、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第十二条煤矿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用工的工资,严禁拖欠或以任何形式克扣工资。

第十三条劳动用工享有正常的休假休息,煤矿应安排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保障劳动用工的休息权益。

第十四条煤矿应为劳动用工购买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确保劳动用工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地点出现意外伤害时能得到合理的医疗救治和工伤赔偿。

第十五条劳动用工应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煤矿严禁任何形式的人种、性别、宗教、年龄等歧视行为。

第四章劳动用工的考核和培训第十六条煤矿应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的考核制度,定期对劳动用工进行工作业绩的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激励或惩罚措施。

第十七条煤矿应为劳动用工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提升劳动用工的技能和能力,并为其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

第十八条劳动用工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概述
煤矿作为重要的能源资源,其生产过程中劳动力的使用与管理至关重要。

为保障煤矿工人的权益,提高生产效率,建立健全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尤为必要。

二、管理目标
1. 维护煤矿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的安全与健康。

2. 提高生产效率,保障煤矿生产的可持续性。

3.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和谐的劳动关系。

三、管理内容
1. 用工招聘
煤矿用工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招聘透明公正。

严格对劳动者进行面试、考核及体检,确保人员质量。

2. 劳动合同管理
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涉及到加班、休假、工资等方面应有详细规定。

3. 安全生产培训
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与知识。

不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对各种突发情况的应对能力。

4. 劳动保护
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员工安全作业。

建立完善的劳动保险体系,保障员工权益。

5. 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
设立绩效考核机制,促进员工工作积极性。

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激励优秀员工,惩戒违规行为。

四、管理措施
1. 落实领导责任,建立统一的管理体系。

2. 定期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改进管理制度。

3. 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4. 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五、总结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是保障员工权益、提高生产效率、维护
安全生产的关键。

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煤矿能够更好地发展,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局面。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背景介绍:煤矿是我国能源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也是一个高危行业。

为了确保煤矿劳动用工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论述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用工准入制度1. 用工需求规划煤矿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需求,统筹确定用工规模、职位需求和专业学历要求等,确保用工合理化和专业化。

2. 招聘程序煤矿企业应建立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招聘渠道选择、招聘途径确定、面试和考核程序等,确保招聘公正、公平、公开。

3. 全员素质合规检查在录用之前,煤矿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全面的素质合规检查,包括身体条件、职业技能、工作经历等方面的评估,以确保员工的适应性和竞争力。

二、用工管理制度1. 劳动合同签订煤矿企业应按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遵守法律法规中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

2. 薪酬管理煤矿企业应建立并落实科学公正的薪酬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工资按时发放,并根据员工的贡献和绩效进行合理调整。

3. 工时管理煤矿企业应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确保合理休息和休假,严禁超时工作和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5. 岗位评价和晋升机制煤矿企业应建立岗位评价和晋升机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评价和晋升,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三、劳动保护制度1. 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煤矿企业应根据工作环境和风险评估规定,为员工配备个人防护用品,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2. 职业健康检查煤矿企业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员工的职业病防护和管理进行全面监测和控制。

3. 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煤矿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工作中的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结语: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对于确保煤矿劳动用工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7篇)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7篇)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1、为了使我矿的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有序化,以起到调动、保护、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我矿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按照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就业促进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人事调配,要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用人单位需调入人员时,结合所安排的工作岗位在人力科核定的合理编制内时,提交矿人事科审定。

3、____工作人员的调配,根据年初矿上定员,在定员不足的情况下,由部门写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矿长同意后,由人力科负责招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岗位条件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4、职工个人申请矿内调动的,本人写出工作调动申请书,到人事科领取职工调动审批表,原单位和新接收单位均加注同意意见后,经主管矿领导审批后,方可到人事科办理调动手续。

5、对于从事直接生产、特种作业和某些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的人员,不宜随意调动,以保证生产等工作的连续性、正常性。

但符合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或本人向人事科申请,经矿长或矿务会议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1)经整顿劳动____,核定定编定员后,人员大于或小于定员人数的。

(2)职工因伤、病、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的。

(3)技术等级与岗位要求等级不相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4)____决定,必须调动的。

(5)因各种特殊原因申请调离本矿的。

6、职工矿内跨单位借调或外借,需经矿长同意,并到人事科办理借调手续。

借调期限超过三个月的,若借调单位继续需用。

经矿长同意,可调入借调单位。

7、经____研究决定,需要部门或单位调动人员时,该单位必须配合、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8、被调职工在接到调令后,必须服从____分配,在规定期限内办完调动手续,按时到报到上班。

9、部门或单位之间,不允许直接进行职工调动(包括借调)。

10、各单位不得随意将职工介绍到人事科。

“五统一”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五统一”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XXX字[2014]15号关于印发《XXXXXXXXX“五统一”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XXXXXXXXXXXXXX“五统一”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3月5日XXXXXXXXXXXXXXXXX“五统一”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和规范集团所属煤矿劳动用工管理,推动用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所属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以规范集团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确保安全生产为目标,坚持变分散招工为集中招生、工,变分散管理为集中管理的原则,采取“五个统一”的管理办法(“五个统一”,即煤矿企业实行统一发布劳动用工信息、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培训,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和煤矿劳动用工备案,统一参加社会保险和派遣,统一管理),做到招聘、培训、录用、管理、监督有机结合,稳步实现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为集团集团公司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组织领导机构为确保“五个统一”煤矿用工管理制度在集团公司的高标准落实,特成立工作领导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主要负责集团公司劳动用工管理“五统一”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工作职责:1、负责招聘人员的信息、资格复审、登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备案和参加社会保险等工作。

2、负责招聘人员的培训、考核、备案、委派等工作。

3、按照劳动用工“五统一”的规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劳动用工档案。

三、工作程序及办法1、集团所属煤矿要按照煤炭生产许可证证载能力和批准的采掘计划,科学编制岗位定员,根据用工需求向集团公司综合办提出劳动用工申请,申请内容对招用人员的范围、条件、数量等要求予以明确。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劳动用工管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甲方(煤矿企业)与乙方(煤矿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事项。

第三条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第四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甲乙双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七条甲方应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劳动合同文本报送乙方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八条甲方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九条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条甲方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

第十二条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书面协议,并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二)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三)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四)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4篇)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4篇)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强化煤矿劳动用工管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劳动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民营煤矿和外资合作矿等各类煤矿企业。

第三条煤矿企业要依法设立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明确劳动者的权益和义务,为煤矿劳动用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保障。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制定详细的招聘程序和要求,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第五条煤矿企业要加强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提升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劳动者的安全权益保护机制,及时解决劳动纠纷,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用工招聘第七条在进行用工招聘时,煤矿企业应公布招聘岗位和条件,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面试和选拔。

第八条招聘程序中,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应拒绝录用。

第九条在用工招聘时,煤矿企业应优先考虑本地劳动力的就业需求,遵守国家和地方就业政策。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员工信息数据库,定期更新员工的个人信息和工作情况。

第三章劳动合同第十一条煤矿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期限不能超过五年。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续签前,煤矿企业要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续签。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不得强制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不得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

第四章劳动保护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国家的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装备。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要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要建立工作环境监测和评估机制,确保工作环境符合国家的标准。

第五章劳动权益保障第十九条煤矿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及时处理劳动纠纷和职业安全事故。

第二十条煤矿企业应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拖欠或少发工资。

2023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2023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2023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2023年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政府政策、经济环境、技术发展以及劳动力市场状况等。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的重点内容:
1. 安全管理:煤矿劳动安全是首要考虑的问题。

制度将会要求煤矿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设备和培训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2. 合同与薪酬: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将会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和执行,包括工资支付、工时管理以及福利待遇等。

制度会强调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倡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3. 职业培训:鉴于煤矿行业对技能需求的特殊性,制度可能会要求煤矿企业加强对员工的职业培训,提升员工的技能水平和专业素养,以适应行业的发展需求。

4. 用工管理:制度会规定煤矿企业的用工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录用、考核、绩效管理和晋升等环节。

此外,制度还可能会明确劳动制度、假期管理和生育保险等方面的规定。

5. 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由于煤矿行业对环境的影响,2023年的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可能会加强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推动煤矿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可能出现在2023年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中的一些重点内容,实际制度的具体规定将会受到政府政
策和行业发展情况的影响,具体的细节还需要根据当时的情况来制定。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保护劳动者权益,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该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用工政策:明确用工原则,确保用工符合法律法规和安全要求。

包括用工年龄、用工数量、用工合同签订等方面的规定。

2. 用工程序:明确用工流程,确保用工程序合规。

包括招聘程序、用工登记与备案、劳动合同签订、试用期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3. 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劳动者了解煤矿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包括入职安全培训、定期安全教育、技能培训等方面的规定。

4. 劳动保护: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包括劳动保护措施、劳动防护用品配置、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的规定。

5. 劳动纪律:明确劳动者的职责和权益,加强管理和监督。

包括劳动纪律要求、违纪处罚、劳动者投诉与申诉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6. 劳动关系: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包括工资支付、加班管理、假期休假等方面的规定。

7. 紧急救援制度:建立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演练、救援设备配置等方面的规定。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的制度应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同时,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也是关键,需要加强对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024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2024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2024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2024年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招聘与录用:煤矿企业需要依法进行劳动用工的招聘与录用工作,确保招聘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企业应该根据用工需求,制定招聘计划,进行人员需求分析,并通过招聘渠道广泛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过程中不能有任何形式的歧视,应选择符合工作要求和能力、具备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且录用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

2. 岗位培训与技能提升:煤矿企业应制定岗位培训计划,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以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安全意识。

培训内容包括煤矿相关安全规定、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培训应定期进行,并记录培训情况以备查。

3. 劳动合同管理:煤矿企业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合同内容应包括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劳动合同签订和管理。

4. 劳动保护与安全管理: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企业应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设备,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以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应加强现场巡查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5. 劳动关系管理:煤矿企业应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加强与劳动者的沟通和协调。

企业应建立员工代表机制,促进劳动者参与企业管理和决策。

同时,企业应根据劳动法规定,按时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6. 职业健康管理:煤矿企业应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职业危害监测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企业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总之,2024年的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应注重招聘录用程序的公正、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劳动合同管理、劳动保护与安全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以及职业健康管理等方面,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科学有效地管理煤矿劳动用工,保障劳动用工得到充分的保障和尊重,保证煤矿生产安全和生产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煤矿安全规定》、《煤矿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岗位的设立和用工的形式1.本煤矿按照生产、管理和服务的不同需求,设立矿领导班子、生产管理岗位和辅助岗位。

2.本煤矿用工形式为员工、临时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三、用工的条件1.申请岗位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无违法记录,符合本煤矿招聘条件。

2.临时工应经过本煤矿面试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

3.劳务派遣人员应获得本煤矿指定的劳务派遣企业派遣,并按合同要求履行职责。

四、入职程序1.申请人员应向本煤矿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资质证书。

2.本煤矿人力资源部门将对申请人员进行面试,根据岗位需求和申请人员的综合条件选择人员。

3.通过面试后,申请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健康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并完成相关手续。

4.本煤矿将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熟悉工作流程、安全生产规定和相关制度。

五、劳动合同1.本煤矿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资待遇、工作保障、休息时间、社会福利等条款。

2.劳务派遣企业与本煤矿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应明确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健康保险、休息时间、社会福利等内容。

六、试用期1.新员工应进行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员工在试用期内发现有工作不适应、有违法违纪行为、有同事反映不好等问题,本煤矿可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合同。

3.员工在试用期内如发生意外伤害或疾病,本煤矿应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救治或补偿。

七、劳动保护1.本煤矿应制定劳动保护措施,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2.工作时间应安排合理,保证员工充分休息和休假。

3.员工工作场所和生活条件应干净、整洁、安全、卫生。

4.员工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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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为使我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更科学化、规范化、有序化,起到调动、保护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我公司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按照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人事调配管理制度
第一条人事调配,要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合适原则,用人单位需调入或招入人员时,必须遵照所安排的工作岗位在人员核定编制内。

第二条平面及管理人员的调配,要根据岗位定员,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写出书面申请,经煤业公司同意,报集团公司审批、备案,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调配(包括井上、下人员调动)。

新增岗位或人员参照集团公司相关人事管理制度进行招聘或录用,新招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
经考核符合岗位条件后办理录用手续。

第三条对于直接从事生产、特种作业和某些技术性较强的工作人员,不宜随意调动,以保证生产等工作的连续性、正常性。

符合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煤业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1、经核定定编定员后,人员大于定员人数的;
2、因伤、病、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的;
3、技术等级与岗位要求不相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4、因各种特殊原因申请调离本矿的;
第四条员工申请调动,写出工作调动申请书,原单位和新接收单位均加注同意意见后,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到人力资源处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员工跨单位借调,需经煤业公司同意,并到人力资源处办理借调手续。

借调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若借调单位继续需用,经原矿委同意后,方可办理续借手续。

第六条经组织研究决定,需要部门或单位调动人员时,该单位必须配合、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七条被调员工在接到调令后,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在规定期限内办完调动手续,按时报到上班。

第八条部门或单位之间,不允许直接进行员工调
动(包括借调)。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九条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护企业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与员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无固定期和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员工签订首次劳动合同,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没有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

(二)能够证明与其它公司无劳动关系的各种可信材料。

一经查实,将以“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既不符合录用条件”当即解除劳动关系。

(三)符合公司招聘要求,达到录用标准。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预告本人,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经考核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者。

(六)因员工欺诈、隐瞒等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对各矿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劳动档案的建立进行监督,并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员工的合同约定条款履行职责,对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到期时,人事部门要及时办理合同的续签手续;临时工合同到期时,如果确因生产用工的需要,可根据员工的技能水平、劳动表现、健康状况、年龄等方面的情况,考虑办理合同续签手续。

第四章用工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每年年初要根据当年的经营计划、生产任务,编制(修订)员工定编定员方案。

方案的编制要本着既能满足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需要,又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的原则,做到科学、合理。

第十五条定编定员方案的编制要以生产经营任务、机械化程度、职工的技能水平、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
员工的年龄及体质状况、员工出勤率等为依据,综合分析、核定。

第十六条定编定员方案,由人事部门牵头,生产、企管等相关部门配合,共同编制。

第十七条各矿定编定员方案编制完成后,经矿委讨论通过并报煤业公司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各单位按照定编定员方案,对各自的人员进行内部优化组合。

对纪律松弛、技能差、工作消极的人员,报送职工培训中心按待定岗位进行教育培训。

培训期一个月,期满考试合格后定岗工作。

员工在待岗期间,享受待岗工资(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九条对新招收的员工,按照相关制度要求严把体检关、年龄关,素质关,一律实行培训上岗制度,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录用。

第二十条禁止录用与集团公司直属及控股企业签订辞职协议且已领取补偿金的人员,或由于违规违法辞退,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第二十一条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自分配工作之日起,从事井下工作的为三个月,地面工作的为半年。

第二十二条新招收的员工在试用期间,如果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不听从指挥,劳动表现差,综合评定为不合格者,由所在部门报送劳资部门予以辞退。

第二十三条新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先安排从事生产一线工作,再根据其工作表现择优调配。

第二十四条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禁止各单位随意招收,更不允许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对相应主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进行绩效考核并通报批评,若在冒名顶替期间出现工伤及其它伤害,对责任人警告处分,并承担50%的医疗费。

第二十五条新招收录用的人员,均须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劳动合同由人事部门统一管理。

职工退休、调离,其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由人事部门及时办理注销、解除、变更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为防止粉尘污染,减少职业危害,须加强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的使用及管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体检;同时,做好离职人员的离岗前体检、备案工作,杜绝由此产生的劳动纠纷。

第二十七条员工自行离职或被辞退时,须到人事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并解除劳动关系;逾期没办理相关手续者,按照《企业职工惩罚条例》及相关法规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国家刑事处理(制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其劳动关系。

第二十九条对一月内连续旷工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
旷工超过30天者,按国家、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和规定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条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及法定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员工请、休假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各级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女工请假超过30天者,例行请销假程序完成审批外,再由计生办和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第三十一条对连续请假超过3个月或一年累计请假超过6个月者,其不再属原岗位职工。

期满返岗后按待岗处理,送职工培训中心按待定岗位进行教育培训。

培训期一个月,期满考试合格后顶岗工作。

第三十二条确因工伤、身体状况或其它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可办理休假手续。

工伤享受工伤待遇,病假享受病假工资,但病假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1、员工因病非住院治疗者,必须出具县(市)级以上医院医生诊断证明及辅助检查材料(化验单、B超、心电图、X光片、CD片、核磁、胸透等);
2、员工住院治疗,需提供医生诊断证明、入院证、出院证、出院结算单等相关材料。

第三十三条病假工资
1、病假在一个月以内者,根据病休天数按日资计发标准工资,并享受工龄工资及各项补贴;
2、病休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按基本工资的百分比计发(生产一线员工基本工资标准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工龄不满二年者,按60%发放;满二年不满四年者,按70%发放;满四年不满六年者,按80%发放;满六年不满八年者,按90%发放;八年以上者按100%发放;
3、病休超过六个月者转入最低保障,按基本工资的百分比计发;工龄不满一年者,按40%发放;满一年不满三年者,按50%发放;三年以上者按60%发放;
4、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员工上班期间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允许无故旷工。

严格按各岗位的制度要求自己,违反规定的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与集团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相悖
的,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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