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公司章程
典当公司章程
典当公司章程典当公司章程范本(通⽤6篇) 在社会⼀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需要使⽤章程的场合越来越多,章程是书⾯写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规范性⽂书。
那么相关的章程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编为⼤家整理的典当公司章程范本(通⽤6篇),仅供参考,⼤家⼀起来看看吧。
典当公司章程1 第⼀章总则 第⼀条本章程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效,对本公司、股东、执⾏董事、监事、⾼级管理⼈员均具有约束⼒。
第⼆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xxx委员会 邮政编码:523981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家庭服务、家⽤电器维修。
公司经营范围⽤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名称) 第⼋条公司股东共1个,分别是: 1、谢剑锋 证件名称:⾝份证 证件号码:xxxxxxxxxxxxxxx 通信地址:xxxxxxx村⼤有围组41号 邮政编码:xxxxxx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2、谢剑锋 以货币出资2万元,总认缴出资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6.67%。
实缴出资2万元,在申请公司设⽴登记前缴纳。
3、黄华兴 以货币出资1万元,总认缴出资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33%。
实缴出资1万元,在申请公司设⽴登记前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根据其出资份额⾏使表决权; (⼆)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董事、监事权; (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作进⾏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五)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七)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按照增资前各⾃实缴出资⽐例认缴新增出资; (⼋)按照实缴出资⽐例分取红利; (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公司终⽌,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例分享剩余资产。
典当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典当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一、典当公司的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典当公司是依照法律法规和诚信经营原则建立的,从事综合典当、珠宝首饰典当、场地典当、汽车典当等业务的单位。
第二条典当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单位,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典当公司的管理机构是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三条典当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典当、拍卖、租赁、咨询等业务。
第四条典当公司的业务实行风险控制和审批制度,充分考虑业务风险和客户诚信度,确保典当业务的合法、公正和安全。
第二章资本及其募集第五条典当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实缴。
第六条典当公司可以通过股份或债券公开发行、私募股份或债券、募集资金、贷款等方式调配持续发展所需的资金。
第七条如有充足的利润,典当公司可以向股东分红,但须根据每年的业绩情况决定分红比例。
第三章管理结构与人员第八条典当公司的说明机构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由董事、监事组成,具体几人组成以公司的规模为准。
第九条典当公司的董事、监事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三届。
如届期满,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可以连任。
第十条典当公司可以设立经理层,由董事会任免。
经理层成员的任命是临时性和代理性的,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随时调整。
第四章业务规范第十一条典当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典当业务的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典当公司应当建立客户资料库,并进行实名制登记,对客户资料及财产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第十三条典当公司应当依据商品类型和品质,及时、合理地估价,并严格按照典当合同中的约定出具票据。
第十四条典当公司应当对典当担保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毁。
对发生丢失、损毁等情况应及时向当事人或保险公司报告。
第十五条典当公司典当担保覆盖范围不得超过估价的60%。
第五章费用标准与收费第十六条典当公司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由典当协议约定,不得超过3‰。
第十七条典当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政策要求适当降低服务费,对于典当期限在3个月及以上的典当,可以适当降低服务费。
典当行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典当行公司的组织与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典当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典当行公司,是指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典当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诚信经营,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典当服务,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原则:(一)合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业务合法、合规。
(二)诚信经营:坚持诚信为本,为客户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信息。
(三)稳健经营:遵循市场规律,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持续发展。
(四)创新发展: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不断创新业务模式,提升公司竞争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一)动产典当:包括但不限于金银饰品、珠宝首饰、手表、名包、名表、艺术品、古董等。
(二)财产权利典当: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
(三)房地产典当: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等。
(四)其他典当业务: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第三章股东及股东大会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分为_________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第八条股东的权利:(一)出席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二)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三)公司利润分配。
(四)转让股权。
(五)优先购买权。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权利。
第九条股东的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三)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四)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义务。
第十条股东大会:(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 修改公司章程;10.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典当责任公司章程
典当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典当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是典当责任公司依法设立并依法经营的依据。
第二条典当责任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经营典当业务为主要业务的责任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公司依法独立承担债务,公司负责人和股东不承担公司债务的责任。
第四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收购、典当贵金属、珠宝、古董、字画、书画、艺术品、文物、奢侈品等个人合法所有的物品。
第二章公司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分为1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
第六条公司股份由投资人持有,股份之间具有平等性和转让性。
投资人享有按股份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第七条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额确定每个股东的表决权,表决权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行使。
第八条公司每年的净利润,在根据法律规定缴纳所得税和各种费用后,将根据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第三章公司管理第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职,由董事会任命并定期考核和奖惩。
第十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公司董事的任职期为4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一条公司的重大决策需要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并且需要过半数的董事支持。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四章公司经营第十四条公司遵循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保障安全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典当服务。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典当业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依法履行对客户物品的保管责任,并定期公示或索取保管费。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运营的透明度和高效性。
第五章公司财务第十八条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要求。
第十九条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确保财务状况真实、准确。
典当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典当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经[批准机构名称]批准,[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第三条公司的住所地为:[公司住所地址]。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动产典当、财产权利典当、房地产典当、绝当物品销售、咨询服务等。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诚信经营,为客户提供专业、便捷、安全的典当服务,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股东和股权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元。
第七条公司股东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 具有良好的信誉;4. 能够提供合法的资金来源。
第八条股东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第九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重大决策权、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
第十条股东应当承担以下义务:1.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2. 不得抽逃出资;3. 不得损害公司利益;4. 遵守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 审议和批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4.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 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6. 审议修改公司章程;7.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 召集股东大会;2.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 修改公司章程;8. 管理公司日常事务;9.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董事会、监事会第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
典当公司章程
**市**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其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公司名称及住所第四条公司全称:**市**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第五条法定地址:**市**区**大道**号。
第三章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六条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限:自设立之日起10年。
公司设立宗旨:促进**经济发展,为**市内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渠道,为股东增加收入,为社会创造财富。
第七条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国家商务部核准的其它典当业务。
第四章注册资本和股东第八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总额为500万元人民币;出资形式:货币资金;资金来源:自筹。
由以下股东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275万元,占55%;四川****有限公司出资25万元,占5%;**出资150万元,占30%;***出资50万元,占10%。
第九条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金须经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通过,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第五章股东权利和义务第十条出资人为**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东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一条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二)制定修改公司章程,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三)按其出资比例分红或取得其它形式的利益分配;(四)终止清算时,按其出资额参与公司财产权益分配;(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第十二条股东应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二)在**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股东不得擅自撤回出资;(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抵制有损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四)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五)执行股东会决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典当公司管理章程
典当公司管理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了指导典当公司的日常管理、规范典当业务行为,提高典当行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典当法》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章程的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所有员工、典当行为参与者。
第三条典当公司的基本情况本典当公司为(填写典当公司名称),成立时间为(填写成立时间),主要从事典当业务。
本公司营业范围为(填写营业范围)。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管理形式本典当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公司章程开展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组织机构本典当公司的管理机构如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第六条董事会本典当公司的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如下:1.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各项规章制度;2.确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计划;3.聘任和解聘经理层和监事会成员;4.检查经理层和监事会的工作,并决定相应的处罚和奖励措施。
第七条监事会本典当公司的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主要职责如下:1.检查公司的经营活动,保证公司的财务状况稳定;2.监督公司的管理行为是否规范、合法。
第八条经理层本典当公司的经理层为执行管理任务的机构,负责实施公司经营计划、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等任务。
第三章典当业务第九条典当业务范围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典当法》规定并通过本公司鉴定的物品,均可在本典当公司办理典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品:(1)贵金属;(2)钟表;(3)珠宝首饰;(4)艺术品;(5)高档手袋。
第十条计息本典当公司按照市场利率计算利息,以借款金额为基础计息,计算方法如下:1.每日计息,自典当之日起起息;2.借款的期限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利息;3.到期还款的当日为最后计息日。
第十一条物品评估本公司对典当的物品实行公证式评估,评估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并对典当物品作相应记录。
第十二条保管责任本典当公司对典当物品实行公证式保管,保管期限为典当期限届满后7天,逾期如当事人未提出任何异议,视为该典当物品由本公司所有。
典当行章程及制度范本
典当行章程及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典当行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典当行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健康发展。
第二条典当行名称为:XX典当行有限公司。
第三条典当行住所:XX市XX区XX路XX号。
第四条典当行经营范围:动产、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咨询服务。
第五条典当行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壹亿元。
第六条典当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典当行组织结构分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职权。
第九条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管理公司日常经营事务。
第十条监事会由两名监事组成,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组成,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定,组织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章典当业务第十二条典当业务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或者房地产作为当物质押或者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第十三条典当行开展典当业务,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
第十四条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当物查验、保管制度,确保当物的安全。
第十五条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确保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六条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通缉协查核对制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活动。
第十七条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状况。
第十九条典当行应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
第二十条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票证及印章管理制度,防止财务风险。
第五章安全防范第二十一条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包括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当物查验、保管制度、通缉协查核对制度、可疑情况报告制度、配备保安人员制度等。
典当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典当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典当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系合法注册的典当公司,主要从事典当业务、担保业务等,旨在为社会提供安全方便的资金融通服务。
第三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典当和担保业务,具体的业务范围和内容以本公司经营许可证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条:本公司依法纳税,遵守法律法规,坚持诚信经营、风险控制,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服务广大客户。
第二章公司管理机构第五条:本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营运部、风控部、中介部、客服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
其中,总经理为本公司市场经营的核心领导,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本公司营运部主要负责典当、担保等具体业务,制定和执行公司的销售计划和销售方案和监督执行力度、建立高效的客户关系管理模式和体系等。
第七条:本公司风控部主要负责审核、核定和控制风险,实现公司合规运作,包括客户资格审核、借款业务风险管控、催收管理等一系列风险控制工作。
第八条:本公司中介部主要负责与外部合作方的合作沟通,及时了解客户市场情况,加强与社会的互动关系,提升公司品牌意识,扩大公司发展规模。
第九条:本公司客服部主要负责及时有效的后期服务、客户关系维护、企业信用管理等一系列工作。
第十条:本公司财务部主要负责执行公司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和报表等财务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客户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本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是平等自愿的行为,客户有权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产、信誉等,有权挑选担当业务,提供真实的信息和资料,有权知情并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客户有义务配合本公司进行资料审核,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和资料均真实、有效、完整,并在合同履行期间履行各项义务,确保本公司的合规经营。
第十三条:本公司强调保护客户的隐私权,承诺不泄露客户信息,保障客户的数据安全和隐私。
典当行规章制度范本
典当行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典当行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典当行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第四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全国典当业实施监督管理。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及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典当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典当行的名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含有典当”字样。
未经批准,任何经营性组织和机构的名称不得含有典当”字样,不得经营典当业务。
第六条典当行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
第二章典当行设立与管理第七条设立典当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八条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业务操作、安全防范、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制度。
第九条典当行应当设立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
第十条典当行应当聘请具备相关资格的财务人员,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一条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业务操作流程,包括收当、续当、赎当、当物保管等环节,确保业务操作规范、安全。
第十二条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确保当物安全和资金安全。
第十三条典当行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十四条典当行从事典当业务,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
第十五条典当行收当物品,应当进行鉴定、评估,并与当户签订典当合同。
第十六条典当行应当合理确定当金比例,确保当金的安全。
第十七条典当行应当按时支付当金利息,并根据合同约定收取当金。
第十八条典当行应当妥善保管当物,确保当物安全。
典当行章程
典当行章程龙川县东江典当行有限公司章程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广大省人民*有关政策制定公司为独立企业法人,一切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第一条公司名称和场所注册登记名称:龙川县东江典当有限公司注册场所:龙川县老隆镇隆江路8号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办理经国家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它业务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仟零壹拾万元整第四条股东名称河源市理想彩色印务有限公司龙川县龙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邓益辉第五条股东的权力和义务股东的权力: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按出资比例领取分红; 3.转让和抵押所持的股份;4.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咨询;5.在公司办理清算时,按所持股份剩余资产股东的义务: 1.按规定交纳出资;2.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认缴的出资对公司承担债务; 3.公司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不得抽回出资资金; 4.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5.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6.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出资额认缴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股东会出资方式和出资额龙川县龙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出资万元,其中货币万元,共占注册资本35%龙川县龙飞水泥砖有限公司出资万元,其中货币万元,共占注册资本20%邓益辉出资万元,其中货币万元,共占注册资本45% 第七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股东转让出资,按《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办理,但需在三十天前用书面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由经理指定专人把公司有关帐目结算清楚,方能把股金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第八条公司的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公司法》第38条规定的职权,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照《公司法》和本章程的规定执行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公司章程的修改作出决议,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的会议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召开一次股东人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股东会议由执行懂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股东代表召集和主持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公司不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公司法》地46条规定的职权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故意解除其职务公司设经理,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公司法》第50条规定的职权公司设监事2人,由股东会推选产生监事按《公司法》第54条规定行使职权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有《公司法》第57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公司法〉第59条—第63条的规定第九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四方共同出资设立吉林省庆余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设立,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制定章程,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五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六条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安全保护和安全生产,并采取措施对职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七条公司依照《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为会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本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八条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第九条公司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条公司研究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十一条公司名称:**省**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二条公司住所:**市**区***路**号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的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典当公司章程
典当公司章程第一条为规范典当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管理,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经济活动的公平公正,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名称为(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注册地址)。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典当业务、借贷业务、担保业务等。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四条公司设立香港公司董事会(简称“董事会”),由以下成员组成:1.董事长:(董事长姓名)2.董事:(董事姓名)3.监事:(监事姓名)第五条董事长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决策,董事会成员共同行使董事会的职权。
第六条监事负责对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保护股东权益。
第七条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设立的部门、职能由董事会决策,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公司经营规范第八条公司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以合法经营为原则,保护典当业务主体和当事人的权益。
第九条公司对借款人及担保人的身份、财务状况进行审查,确保借贷和担保合同的合法性和风险可控,并严格保护借款人和担保人的隐私。
第十条公司须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防控和业务合规管理,确保公司的稳健经营。
第十一条公司须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并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报告。
第四章公司收费与分红第十二条公司与客户签订典当或借贷合同时,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贷款利息以及其他费用。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不定期分红制度,按照公司经营状况和利润分配政策,将利润以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章合同和协议的管理第十四条公司与客户之间签订的合同和协议均为法律文件,受到法律保护。
第十五条公司须建立健全的合同与协议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文件的存储、查询和保密。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后生效,并盖有公司法定章程盖章。
第十八条公司的章程修订,应经过董事会审议,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
典当责任公司章程
典当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典当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机制,保护典当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典当责任公司是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本章程的规定开展典当业务。
第三条典当责任公司的全称为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接受质押金物典当、代为处理质押物等典当相关业务。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地为XXXXXXXXXX,办公地址为XXXXXXXXX。
第六条公司的货币资本原则上为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的运营管理采取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第八条公司的主要经营目标是经营合规、风险控制、合理发展,保障典当业务的安全性、公平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资本与实收资金第九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XXXX万元。
第十条公司的股东拥有相应的股本份额,以其出资额为准。
第十一条公司实收资本应在设立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纳。
第十二条公司可以通过增资、股权转让等形式增加注册资本。
第十三条公司对外开展典当业务,不向典当物品持有人以外的任何个人或单位发放贷款。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四条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
第十五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公司所有股东共同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六条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决策,任期为四年。
第十七条监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进行监督和审计,任期为四年。
第十八条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业务管理,董事会可随时撤换。
第十九条公司可以设立必要的内部管理部门,提供业务支持和监督,保障典当业务的合规进行。
第四章典当业务流程第二十条典当责任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典当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典当业务,确保典当合同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二十一条典当责任公司应当在典当合同中明确约定质押物的种类、数量和价值等相关信息,以及典当利率、期限、风险提示等事项。
典当公司公司章程范本
典当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经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执照后即告成立。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典当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影响公司的存在。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认缴的出资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 万元。
第五章公司股东姓名和名称第八条凡持有本公司出具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条公司在册股东共____人,均为法人股东。
股东名录:(一)法人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实收资本的%出资方式:认缴时间:年月日(二)法人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实收资本的%出资方式:认缴时间:年月日第十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按本人出资比例分配公司红利;(三)有权查询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四)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优先认缴出资;(五)按规定转让出资;(六)其他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七)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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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昌都地区康益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二〇一四年六月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西藏昌都地区康益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典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性质: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典当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从事经营活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
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全称:西藏昌都地区康益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住所:昌都地区昌都县聚盛路42号第三章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和注册资本额确定)。
第七条公司不得经营下列业务:(一)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二)动产抵押业务;(三)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四)发放信用贷款;(五)未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八条公司不得收当下列财物:(一)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二)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四)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五)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六)国家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身份证件;(七)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八)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
第九条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二)超过规定限额从商业银行贷款;(三)对外投资。
第十条公司收当国家统收、专营、专卖物品,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章注册资本和股东第十一条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所有股东以货币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出资。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按有关部门要求,将资金按时足额存入典当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出具证明。
股东不按照规定按时缴纳出资额的,除应当向典当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股东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出资人为公司股东,股东享有典当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十四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其公司使权利。
第十五条典当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二)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监事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三)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取得红利或其它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四)终止清算时,按其出资参加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应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典当公司的章程;(二)在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三)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有损典当公司合法权益的活动;(四)依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五)遵守股东会决议;(六)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七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
第七章董事长公司设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2名,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任期3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董事长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行业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或由股东会行使该职权,该内容由股东自行确定),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八章总经理第十九条公司实行董事长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它设置由总经理决定,总经理由董事长任免,任期三年,可连任。
第二十条总经理对董事长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它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长授予的其它职权。
总经理列席股东会议。
第二十一条公司总经理行使职权时,不得改变股东会、董事长的决议或超越授权范围。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人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资格。
第二十三条总经理对公司负有忠诚和勤勉的义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或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所设置的职能机构,在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其他人员领导下进行各自的业务活动。
第九章监事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一名,对董事长和总经理及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由股东会选举和罢免。
第二十六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任监事,监事人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资格,监事不得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或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监事向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三)当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监事在行使职权时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与审计第二十八条公司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制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十九条公司账目按国家财政部和西藏自治区财政部门有关规定设立,一切会计记录、凭证、帐薄和报表均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个会计年度。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与其它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的市场价计算。
第三十一条公司按照规定编制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包括:(一)资产负债表;(二)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三)现金流量表;(四)财务分析报告。
公司按照规定向股东及有关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第三十二条公司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提取资产减值。
第三十三条公司执公司国家税收制度,并依法纳税。
第三十四条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一)弥补公司亏损;(二)提取法定公积金,比例为税后利润的10%;(三)提取任意公积金;(四)向股东分配利润。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第三十五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
第三十六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十一章人力资源、工资制度第三十七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制定相应的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和工资分配制度。
第三十八条本公司依据《劳动法》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自主招聘和解聘员工。
第三十九条本公司实施公司岗位工资制度,具体办法和标准由公司制定,并报股东备案。
第四十条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并按有关规定提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住房公积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和企业年金。
第四十一条公司辞退和解聘员工提前一个月通知当事人。
第四十二条公司对解聘、辞退、调离员工的财务结算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四十三条公司员工辞职,必须按照公司人事管理规定程序履公司必要的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四条公司员工实行带薪休假制度,休假制度由公司制定。
第十二章公司终止、解散与清算第四十五条公司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依法终止并进公司清算:(—)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二)公司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三)公司经营管理不善,宣告破产;(四)公司因战争、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无法继续经营;(五)依法决定解散。
第四十六条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由股东派出。
第四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八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四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股东享有。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处理。
第五十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地方管辖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五十一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二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公司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