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称管理办法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1
惠东县白花镇卫生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优聘劣汰、重实绩、求上进的良好氛围,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配置以及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的目的。
根据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任原则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内,坚持评聘分开,强化岗位意识,坚持专业与岗位匹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逐步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的聘任机制,通过规范聘任管理促进医院学风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升。
第三条聘任范围(一)聘任人员范围: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编人员、编外人事代理以及合同制员工。
(二)聘任专业范围包括医疗(含医技科室医师)、护理、医技(含检验、药剂、技师)等卫生专业技术系列,以及其他(含财会、经济、工程、政工、统计、档案等)非卫生专业技术系列。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组织管理,并对专业技术人员首聘提出具体考核意见。
第五条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委员,成员由医院专业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第三章聘任条件第六条聘任的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二)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范围内;1.高级职称岗位数按系列不同,分比例计算如下:医疗33%、护理33%、医技17%、机动17%。
2.初中级职称岗位数暂不分专业计算。
(三)在岗员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与所从事岗位专业相符;(四)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核、医师考核、护士考核、试用期考核等各项考核合格,未发生缓聘、解聘等条件;(五)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六)上级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聘任条件。
第七条首聘的其他必备条件(一)初级(士、师)专业技术职务:1.按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考试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医?2016?8号**县中医院关于印发《**县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科室: 现将《**县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县中医院中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2。
**县中医院高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评分表**县中医院2016年6月10日— 1 -**县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优聘劣汰、重实绩、求上进的良好氛围,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配臵以及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的目的。
根据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任原则在医院岗位设臵限额内,坚持评聘分开,强化岗位意识,坚持专业与岗位匹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逐步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的聘任机制,通过规范聘任管理促进医院学风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升。
第三条聘任范围(一)聘任人员范围: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编人员、编外人事代理以及合同制员工。
(二)聘任专业范围包括医疗(含医技科室医师)、护理、医技(含检验、药剂、技师)等卫生专业技术系列,以及其他(含财会、经济、工程、政工、统计、档案等)非卫生专业技术系列。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 2 —职务聘任的组织管理,并对专业技术人员首聘提出具体考核意见。
第五条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委员,成员由医院专业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第三章聘任条件第六条聘任的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二)在医院岗位设臵限额范围内;1(高级职称岗位数按系列不同,分比例计算如下:医疗67%、护理20%、医技10%、其他2%、机动1%。
2(初中级职称岗位数暂不分专业计算。
商州区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管理办法
商州区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管理办法商州区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工作,依据国家人社部《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把握职业特点,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不断完善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制度。
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每位专业技术人员,让专业技术人员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让作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成就感和获得感。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目的规范我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优德优绩、优先聘任,建立重品行、重实绩、重能力、重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评审、聘任与品德、业绩考核紧密挂勾,加快梯队建设,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医院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委员会主任:陈安记副主任:李新智刘瑛成员:辛建学陈彩敏赵其恒杨涛李瑛刘晓红闫建军寇宏斌冯达红郭永成屈曹成蔺娅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院办公室,赵其恒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委员会职责1.修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聘任方案和办法。
2.公平公正,品德优先、注重绩效、注重能力。
3.树立全局观念,注重人才培育,有利于人才成长,有利于医院发展。
4.审核被评聘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评聘条件、评聘资料。
5.做好被评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评价工作。
6.评聘人员应一心为公,公平办事,严守纪律,顾全大局。
三、评聘范围1.评聘范围:本院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编、招聘人员。
2.评聘专业:包括医疗、护理、影像、检验、药剂等卫生系列,以及财务、工程、统计、档案等医院适用专业。
四、评聘程序(一)评审程序1.初级、中级职称按照全国统一实行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未开考专业按照评审程序进行评审。
2.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聘书、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注册证(执业护士证)、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职称英语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表彰奖励证评价人员组成:质控科、护理部、院感科、院办、考核办、各科主任,医务科负责组织。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医〔2016〕8号**县中医院关于印发《**县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科室:现将《**县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县中医院中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2.**县中医院高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评分表**县中医院2016年6月10日**县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优聘劣汰、重实绩、求上进的良好氛围,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配置以及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的目的。
根据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任原则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内,坚持评聘分开,强化岗位意识,坚持专业与岗位匹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逐步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的聘任机制,通过规范聘任管理促进医院学风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升。
第三条聘任范围(一)聘任人员范围: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编人员、编外人事代理以及合同制员工。
(二)聘任专业范围包括医疗(含医技科室医师)、护理、医技(含检验、药剂、技师)等卫生专业技术系列,以及其他(含财会、经济、工程、政工、统计、档案等)非卫生专业技术系列。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
职务聘任的组织管理,并对专业技术人员首聘提出具体考核意见。
第五条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委员,成员由医院专业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第三章聘任条件第六条聘任的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二)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范围内;1.高级职称岗位数按系列不同,分比例计算如下:医疗67%、护理20%、医技10%、其他2%、机动1%。
2.初中级职称岗位数暂不分专业计算。
(三)在岗员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与所从事岗位专业相符;(四)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核、医师考核、护士考核、试用期考核等各项考核合格,未发生缓聘、解聘等条件;(五)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六)上级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聘任条件。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方案计划办法修订(聘评分离)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为建立健全职称聘任管理制度,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条指导思想评聘分开,科学设岗,合理调节结构比例,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第二条实施对象医院所有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人员。
第三条职称岗位数量设置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医院岗位数量的设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确定各职称岗位数量。
一、预留职称岗位:中级、副高级及正高级分别预留额定岗位数的5%(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用于直接聘任人员,以及即将在一年内退休、符合岗位聘任基本要求但未能聘任至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人员。
二、竞聘职称岗位:全院分执业医师(所有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人员,含中医师)、护理(所有具有护士资格证书人员)、医技药剂病理实验室(技师)、其它(公卫及非卫技专业)共四个组,在人社部门规定的总额下,各组职称岗位数量总额不限。
1.岗位分配:根据四组各级当年待聘(符合第四条岗位聘任基本要求并提交竞聘申请者)比例分配空余岗位(各组待聘人员数/总待聘人员数*100%*空余可分配岗位),其中执业医师再分为临床执业医师、医技科室执业医师[待聘临床执业医师(医技科室执业医师)/待聘执业医师数)*100%*已分配执业医师待聘岗位数]。
2.总空余可分配岗位数在5个以下(不含)时,当年度不进行聘任。
3.除聘任正高级外,任何各组各级符合聘任所需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数在3人及以下的,当年度该组不进行聘任,但每满3年需进行一次聘任。
4.聘任时,最低岗位数分配额度为1个,出现小数时,根据四舍五入计算。
出现多个超过0.5的,根据小数点后数值由高到低分配,相同时则根据执业医师,护理,医技药剂病理及其他人员的顺序分配。
第四条岗位聘任基本要求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实际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具有所在岗位规定的执业、资格证书。
4.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修订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修订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职称聘任工作,落实医疗机构人材建设,提高医院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职称聘任标准医院职称聘任采取岗位胜任能力和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岗位胜任能力占比为70%,业绩考核占比为30%。
1. 主任医师(1)医德高尚、业务精湛;(2)主持不少于三项独立课题或者承担不少于三个省部级科研项目;(3)在最近五年中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或者以上奖励;(4)发表在SCI及CSCD刊物上的学术论文不少于10篇。
2. 副主任医师(1)医德高尚、业务精湛;(2)主持和参预不同类型项目及临床试验;(3)取得相关学术荣誉,并在国内外知名期刊上发表文章不少于5篇。
3. 主治医师(1)医德高尚、业务精湛;(2)诊治患者能力优秀,相关疾病诊治标准达到国家规范标准;(3)曾经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者以上荣誉,并在国内外知名期刊上发表文章不少于3篇。
第三章聘任程序1. 提交申请职称评审人员向人事处递交个人资料及申请材料,包括:(1)个人简历;(2)学历、学位、从业证书以及其它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3)近五年的科研成果及承担项目等业绩材料。
2. 评审(1)评审部门:人事处、科研部、医务部等。
(2)评审步骤:初审、面试、终审。
(3)评审标准:依据岗位胜任能力和业绩考核标准进行评定。
3. 聘任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聘任人员及聘任职称,公示并报批。
第四章聘任管理1. 任职期限医院聘任期限设定为五年,五年一次审定,经评审合格后可继续聘任。
2. 聘任级别晋升职称聘任期间,根据聘任级别标准、实际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晋升聘任级别。
3. 聘任管理档案各职称人员的聘任管理档案由人事处建档和管理,定期进行更新,并提交有关部门备案。
4. 聘任取销职称人员在任期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行为不当情况,医院有权取销聘任资格。
取销聘任资格后,职称降为普通职工,不得再次聘任。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称的聘任,提高医疗质量和医院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称法》、《卫生部关于调整职称系列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分为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三个层次。
第三条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应根据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职称评定的条件和程序第四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职称评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履行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二)具备相应的学科知识和业务水平;(三)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或临床技能;(四)具备继续学习和进修的意愿和能力。
第五条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程序如下:(一)申请:申请人填写职称评定申请表,附上相关材料,提交给医院人事部门。
(二)初审:医院人事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符合评定条件的申请人进入下一步评定环节。
(三)评定:根据评定标准和程序,进行综合评定。
评定过程中要注重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的综合考量。
(四)评议:评定委员会成员对评定结果进行讨论和评议,形成终审结果。
(五)公示:将评定结果公示一定时间,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任:根据评定结果,医院人事部门将聘任决定通知申请人,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监督:对聘任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职称复审,对职称申请真实性进行审核。
第三章职称评定的标准第六条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岗位匹配度:申请人的职位是否与申请职称的要求相匹配。
(二)学术论文:申请人的科研成果情况,包括发表的论文数量和质量、参与的课题研究等。
(三)临床技能:申请人的临床工作质量和技术水平,包括病案分析、诊疗方案制定、手术操作等。
(四)职称评议:评定委员会成员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进行评议。
第四章职称聘任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聘任为医院专业技术职称后,享有以下权利:(一)在医院内担任相应职务;(二)参与医院的学术研究和决策;(三)享受相应的职称津贴和福利待遇;(四)申报医院科研项目;(五)参加学术交流和培训。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目的为了规范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聘任工作,落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职称制度改革方案,提高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技术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聘任工作。
第三条职称的类别、条件和程序医院专业技术职称分为以下类别: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
不同职称类别的条件和程序详见职称管理相关规定。
第四条聘任职称的管理原则1.公正公开: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把握政策、程序和标准,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合法、公正、科学。
2.科学管理:推行人才强院战略,坚持以职称评聘为主线,以业务和人才贡献为基础,按照工作实绩和职业水平评定职称。
3.鼓励创新: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文化氛围,鼓励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发挥创新精神和科学研究能力,积极参与职称评审。
第二章聘任职称的条件第五条职称条件的确定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条件由下列因素决定:1.职称类别的划分。
2.工作年限。
3.学历、学位和技术职业资格证书。
4.业绩表现,包括科研业绩、临床业绩、教学业绩、管理业绩等。
5.工作成效,包括工作业绩,职业素质,职业操守等。
第六条认定职称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名称的认定,应当进行业绩评价、职业技能评价,并根据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标准逐一核准。
第七条评委会的组建和工作程序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请者应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由聘任部门组织召开职称评审委员会,该委员会由聘任部门领导、医疗专家、专业人员、聘任职称者代表等组成。
第八条评审标准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审标准以国家规定为准,同时也应考虑到医院管理实际和职称申请者的经验、贡献等。
第三章聘任程序和实施第九条聘任程序1.组织聘任工作。
聘任工作由医院聘任部门统一组织和管理,在职称评审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聘任。
2.签订聘任合同。
聘任部门与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聘任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等。
第十条实施管理聘任部门应当对批准聘用的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加强对职称聘任人员的指导、培养和考核等。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方法
适应范和对象(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从事临床医、药、护、技岗位、符合医院相应任职条件。
2、符合医院相应任职条件中聘任高一级职务规定及初级任职资格的在职在岗人员。
3、新入职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工作满1年。
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职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和聘任考核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的推荐及聘任管理工作。
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申报条件:
(一)符合武汉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上一级职称申报条件及相关文件要求。
(二)能履行本岗位职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近一年来出勤率为全勤、工作中无过失事故发生、无处分通报处分
(四)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在同等条件下、任期内有援外、援疆、援藏经历者, 年度考核评价优秀等次的按顺序依次优先考虑。
(六)竞聘者如在任期内积极开展新技术、新工程,并获各种创新奖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任。
(七)如竞聘者在任期内执业过程中有责任性过失或过失
出现四级及以上医疗事故者作为一票否决,1年内不得参与
竞聘, 下年度再根据具体情况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
确定是否参与竞聘。
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申报程序:
个人申请一提交申报资料一资格审查一领导小组考核评价(量化评分)确定申报人选一张榜公示一医院聘任。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医〔〕8号**县中医院关于印发《**县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科室:现将《**县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县中医院中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2.**县中医院高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评分表**县中医院6月10日**县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优聘劣汰、重实绩、求上进的良好氛围,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配置以及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的目的。
根据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任原则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内,坚持评聘分开,强化岗位意识,坚持专业与岗位匹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逐步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的聘任机制,经过规范聘任管理促进医院学风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升。
第三条聘任范围(一)聘任人员范围: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编人员、编外人事代理以及合同制员工。
(二)聘任专业范围包括医疗(含医技科室医师)、护理、医技(含检验、药剂、技师)等卫生专业技术系列,以及其它(含财会、经济、工程、政工、统计、档案等)非卫生专业技术系列。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组织管理,并对专业技术人员首聘提出具体考核意见。
第五条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委员,成员由医院专业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第三章聘任条件第六条聘任的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二)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范围内;1.高级职称岗位数按系列不同,分比例计算如下:医疗67%、护理20%、医技10%、其它2%、机动1%。
2.初中级职称岗位数暂不分专业计算。
(三)在岗员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与所从事岗位专业相符;(四)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核、医师考核、护士考核、试用期考核等各项考核合格,未发生缓聘、解聘等条件;(五)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六)上级及医院要求的其它聘任条件。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一、引言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是医院管理的核心环节之一。
为了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称的聘任管理,提高医院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制定了本《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二、职称聘任的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职称聘任必须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定,不得违背公平原则。
2.依法聘任原则:职称聘任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不得超出法定权限。
3.知识、能力和业绩原则:职称聘任必须以个人的知识、能力和业绩为基础,不得以其他因素作为评判标准。
4.责任追究原则:职称聘任必须有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职称评定不当、违规操作的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职称聘任的流程1.申请阶段:申请人根据医院的要求,提交个人的职称评定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
2.鉴定阶段:医院根据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鉴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面试或考试。
3.综合评定阶段:医院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学术水平、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等因素进行评定,择优聘任。
4.聘任阶段:医院根据评定结果,向申请人发放聘任文件,并安排聘任仪式。
四、职称聘任的评定标准1.学术水平评定标准:包括学术论文的数量和质量、参与学术会议和研讨会的情况、获得学术奖励的情况等。
2.专业能力评定标准:包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临床技术的熟练程度、诊疗水平的高低等。
3.工作业绩评定标准:包括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卫生管理的能力和成果、科研项目的完成情况等。
五、职称聘任的管理措施1.定期评定:医院每年定期进行职称评定,确保职称的公平公正。
2.合理配备:医院根据不同科室的需求,合理配备各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
3.奖惩机制: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不履行职责、不达标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
4.培训机制:医院建立健全的培训体系,提供不同层次的培训机会,提高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
六、职称聘任的监督与责任追究1.监督机制:医院设立职称评定委员会,负责监督职称聘任工作的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人民医院卫生系列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人民医院卫生系列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有效提高职称评审质量,不断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根据自治区《2018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内人社发〔2018〕2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卫高评办字〔2018〕1号)等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第三条医院按照规定的评审权限、范围,自主评审主任医(护、技)师、副主任医(护、技)师专业技术资格(药学、中蒙医专业除外),并接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依据医院定岗定编规划,结合学科建设需求,设立评审条件,采取多种形式,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按照高级岗位空岗数进行评审,严格控制评审通过比例,做到优中选优,切实发挥职称评审的公信力。
第五条职称评审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根据卫生职业特点,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注重考察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
第六条职称评审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坚持以用为本,职称评审结果是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选拔、聘用、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评审组织第七条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分管副主任医院院长兼党委书记副组长: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人事处负责人医院分管副院长成员:医院副院长、人力资源管理处负责人职责:全面负责职称评审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管理处,负责职称评审具体工作。
第八条成立职称评审监督工作组。
组长: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机关纪委书记副组长: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成员:医院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职责:负责职称评审全程监督工作。
监督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负责职称评审各环节纪检监督工作。
第九条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负责评议、审定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
医院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医院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绪论医院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是为规范医院内部职称评审的程序和标准,促进医务人员的专业成长和提高医疗质量而制定的。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医院内部各级职称评审的工作。
第二章职称评审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职称评审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医务人员积极提升专业能力,增强学术研究和临床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医院的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2. 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评审工作要公正、公平,根据医务人员的实际能力和贡献来评判其职称的晋升与否。
(2)德才兼备原则:医务人员不仅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还要在临床技术、科研能力及学术研究等方面表现优秀。
(3)终身学习原则:职称评审不是终点,而是一个起点。
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审后应继续不断学习,提升自身能力,追求医学的前沿和创新。
第三章职称评审的程序1. 申报(1)医务人员在满足职称评审条件后,可向医院人力资源部门递交职称评审申请。
(2)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学术研究成果、医疗技术水平证明等。
2. 评审(1)评审委员会由医院领导和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组成,依据申报材料对医务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
(2)评审结果根据医务人员的表现分为职称评审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
3. 公示和申诉(1)评审结果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可以提出申诉。
(2)申诉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 职称颁发评审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经医院领导批准,医务人员将被授予相应职称,并颁发职称证书。
第四章职称评审的标准1. 荣誉称号和职业背景(1)医务人员是否获得过重要的学术荣誉称号或奖项。
(2)医务人员的职业背景、资格证书等。
2. 临床技术和疾病诊治水平(1)医务人员在临床治疗方面的能力和技术水平。
(2)医务人员是否参与过重要疾病的诊治工作。
3. 学术研究和科研成果(1)医务人员是否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2)医务人员是否参与过国家级科研项目。
4. 专业培训和进修(1)医务人员是否参加过高水平的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医?2016?8 号** 县中医院关于印发《 ** 县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科室: 现将《** 县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 县中医院中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2.** 县中医院高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评分表** 县中医院2016年 6月 10日— 1 —** 县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优聘劣汰、重实绩、求上进的良好氛围,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配臵以及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的目的。
根据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任原则在医院岗位设臵限额内,坚持评聘分开,强化岗位意识,坚持专业与岗位匹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逐步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的聘任机制,通过规范聘任管理促进医院学风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升。
第三条聘任范围(一)聘任人员范围: 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编人员、编外人事代理以及合同制员工。
(二)聘任专业范围包括医疗(含医技科室医师)、护理、医技(含检验、药剂、技师)等卫生专业技术系列,以及其他(含财会、经济、工程、政工、统计、档案等)非卫生专业技术系列。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 2 —职务聘任的组织管理,并对专业技术人员首聘提出具体考核意见。
第五条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委员,成员由医院专业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第三章聘任条件第六条聘任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在医院岗位设臵限额范围内 ;1(高级职称岗位数按系列不同,分比例计算如下 : 医疗 67%、护理 20%、医技 10%、其他 2%、机动 1%。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1
惠东县白花镇卫生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优聘劣汰、重实绩、求上进的良好氛围,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配置以及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的目的。
根据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任原则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内,坚持评聘分开,强化岗位意识,坚持专业与岗位匹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逐步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的聘任机制,通过规范聘任管理促进医院学风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升。
第三条聘任范围(一)聘任人员范围: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编人员、编外人事代理以及合同制员工。
(二)聘任专业范围包括医疗(含医技科室医师)、护理、医技(含检验、药剂、技师)等卫生专业技术系列,以及其他(含财会、经济、工程、政工、统计、档案等)非卫生专业技术系列。
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组织管理,并对专业技术人员首聘提出具体考核意见。
第五条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委员,成员由医院专业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第三章聘任条件第六条聘任的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二)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范围内;1.高级职称岗位数按系列不同,分比例计算如下:医疗33%、护理33%、医技17%、机动17%。
2.初中级职称岗位数暂不分专业计算。
(三)在岗员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与所从事岗位专业相符;(四)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核、医师考核、护士考核、试用期考核等各项考核合格,未发生缓聘、解聘等条件;(五)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六)上级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聘任条件。
第七条首聘的其他必备条件(一)初级(士、师)专业技术职务:1.按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考试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修订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修订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修订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职称评审工作,提高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客观性和实效性,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如下:一、优化职称评审评价标准(一)强化绩效评价。
职称评审工作应该以医师工作业绩为核心,重点考核医师在医疗、科研、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成果与能力。
具体可评估医师一定时期内病人满意度、医疗费用控制效果、发表论文数量及质量、主持的课题数量及经费等。
(二)严格师德师风评价。
医院的专业师生队伍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因此职称评审中应对医师的职业道德、学术道德、组织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存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严肃处理。
(三)突出临床技能评价。
临床技能是医师的核心素质之一,应在职称评审中重点加强评价。
具体包括医师的临床思维能力、诊治疑难病例的经验和技能、医疗操作技巧以及临床实践中的表现等。
二、完善评审程序(一)强化审批流程。
医院职称评审应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评审程序和结果的公开透明。
具体而言,聘任程序应在医院内部公开,评审结果应对申请人实行知情权、查看权和复议权,并公布在适当的媒体上。
(二)合理安排评审时间。
医院职称评审应该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审时间应充分考虑医师的实际工作情况,确保评审过程不影响医师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三)改进评审组织。
医院职称评审应该根据各个职称的评审标准,成立相应的评审组,打造专业化、高效的评审机制。
同时,应该注重综合评价和多方意见收集,确保评审结果尽量客观、科学、公正。
三、严格聘任管理制度(一)落实聘任各个环节的责任。
医院的各级管理人员和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应该依据职称评审制度,并对聘任工作负起管理责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同时,管理人员应该认真落实聘任工作整个职位,做好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二)加强职业伦理教育。
在医院职称评审及聘任过程中应注重医德医风的传承和弘扬,促进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严格禁止利用职称评审过程谋取私利,达到职称评审真正意义上的公正与公平。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修订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修订本医院职称聘任采用竞聘和直接聘任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直接聘任仅限于正高级职称。
竞聘职称岗位按照岗位聘任基本要求和竞聘规定进行评审,直接聘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聘任。
聘任结果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公示,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职称聘任周期职称聘任周期为3年,聘任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再次聘任。
连续两次聘任不合格或者聘任期间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不得再次聘任。
第七条职称聘任考核职称聘任考核应当坚持以业绩为导向,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聘任人员进行评价和奖惩。
考核内容应当包括工作业绩、学术研究、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等方面。
聘任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并作为聘任、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聘任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聘任人员享有与职称相应的待遇和荣誉,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维护医院形象和声誉。
聘任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职称聘任考核,接受工作业绩、学术研究、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评价和监督,如实报告个人工作情况和学术研究成果。
聘任人员应当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规范化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九条职称聘任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职称聘任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对职称聘任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职称聘任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应当由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委员会或者专门机构负责。
聘任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配合监督和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情况。
对于违反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根据医院的工作需要,可以直接聘任符合聘任基本要求的人员,经过党政联席会议提名,并经过医院职称聘任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同意。
采取积分制的竞争聘任方式,根据积分高低依次聘任。
如果积分相同的人员数超过可聘岗位数,就逐项对比积分项目单项得分,得分高者聘任。
积分项目包括工龄、任职年限、资格年限分、进修条件、学历学位、医疗援助和荣誉等七项。
工龄按照人社部门认定的年限计算,当年度病假达到90天或者事假达到60天的,该年度工龄分不计算。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医?2016?8号**县中医院关于印发《**县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科室:现将《**县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
**县中医院中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2。
**县中医院高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评分表**县中医院2016年6月10日— 1 —**县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优聘劣汰、重实绩、求上进的良好氛围,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配臵以及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的目的。
根据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任原则在医院岗位设臵限额内,坚持评聘分开,强化岗位意识,坚持专业与岗位匹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逐步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的聘任机制,通过规范聘任管理促进医院学风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升。
第三条聘任范围(一)聘任人员范围: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编人员、编外人事代理以及合同制员工。
(二)聘任专业范围包括医疗(含医技科室医师)、护理、医技(含检验、药剂、技师)等卫生专业技术系列,以及其他(含财会、经济、工程、政工、统计、档案等)非卫生专业技术系列。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 2 —职务聘任的组织管理,并对专业技术人员首聘提出具体考核意见.第五条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委员,成员由医院专业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第三章聘任条件第六条聘任的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二)在医院岗位设臵限额范围内;1(高级职称岗位数按系列不同,分比例计算如下:医疗67%、护理20%、医技10%、其他2%、机动1%。
2(初中级职称岗位数暂不分专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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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鼓励医院员工积极向上,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与社会职称管理工作相适应和衔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
该小组职责如下:
1. 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 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考核、评分、确认;
3. 呈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4. 颁发聘书。
第三章职称管理工作具体由人事部承办。
第四章管理原则
1、医院依据相关规定,设立不同的职称系列,如卫生专业、经济专业、会计专业、统计专业、工程技术等。
职称类别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类。
2、对需要职称的岗位,鼓励或要求具有职称资格。
3、医院实行技术资格评审与职务聘任分离制度。
资格证书仅作为聘用的一个依据,
不与工资待遇挂钩。
4、医院鼓励员工为提高业务能力,自主参加社会职称资格考试,如计算机、会计师、评估师等。
凡具备专业技术职称侯选资格者,均可申请职称评审。
5、员工的职称评审依国家和当地职称评定时间安排,原则上1年1次。
6、对取得国家初、中级职称资格考试的人员采取“以考代评”的办法。
但均应通过正常评审程序,方可取得聘书,并应在人事部及时备案。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将根据各相关部门的考核意见对其进行定期考核并填写考核意见,考核结果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续聘、降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7、本医院没有高级职称评定资格时,应报经上级主管或归口管理部门审批。
第五章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
申请人取得相关专业任职资格后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表,主要填写近3年能反映本人业务水平的工作总结、技术报告、论文等资料。
2、部门推荐。
部门主管应对申请人材料审查,填写部门意见。
3、材料审核。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审核上报材料,鉴别其真实性、合理性,对保密材料进行妥善处理。
4、评审。
医院填写评审意见。
5、报批。
在医院权限范围内的评审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在医院权限外的
职称申请,提出推荐意见,呈报上级主管部门评审。
6、颁发聘书。
将聘书颁发给申请员工,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六章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执行,经院办公会议批准颁行。